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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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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锡卿
彰化县第1-3任县长
任期
1951年6月1日—1960年6月2日
前任首任
继任吕世明
彰化市市长
任期
1948年4月2日—1950年10月21日
前任王一麐
继任杜锡圭(民选首任)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07年4月16日
逝世1985年3月27日(1985岁—03—27)(77岁)
政党中国国民党 中国国民党
配偶陈许碧梧
学历

陈锡卿(1907年4月16日—1985年3月27日),字锟铻。出身南投竹山望族。台湾政治人物,中国国民党籍。为二战后首任官派及民选彰化县县长。前后共三届、任期九年。

外部图片链接
image icon 彰化民政厅长陈锡卿独照(A2_PH017)

早年生平

陈锡卿父亲陈元龙为公学校训导,育有六子一女,陈锡卿排行第一。台中一中毕业后,随后保送台北高等学校,后进入台北帝国大学。原本陈锡卿有资格保送医科,由于受到陈彩龙彭清靠、陈绍桢等长辈鼓励下,认为需要有台湾人走政治,使陈锡卿改读政治。[1]

满洲时期

昭和八年(1933年,大同二年),陈锡卿毕业于台北帝国大学文政学部法学科,3月21日与陈许碧梧结婚。适逢满洲国大同学院来台举办高等文官试验,录取后月给160元。相较下台北帝国大学毕业生一个月仅三十元。[2]遂决定前往满洲国,进入大同学院深造。同年10月毕业后,出任满洲国文教部学务司教育科属官。康德八年(1941年)6月改任北安省文教科长,一年半后调回文教部。

而后到上海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调往周佛海市长处担任秘书,直到二战结束。

彰化县长任内

1948年,陈锡卿参加全国县长考试,取得任用资格。同年4月,便奉派担任彰化市长。

1950年彰化县成立后,陈锡卿奉派为首任县长。在1951年首届选举中,当选首任民选县长。并在1954年、1957年选举中连任,直到法规修改。被称为“三元及第”县长。[3]

陈锡卿在县长任内整建八卦山风景区,并发起倡议建造远东地区最巨大之佛像。于1956年由陈锡卿县长主持破土奠基开工兴建。1961年八卦山大佛完工。[4]

卸任后

卸任后,陈锡卿于1960年出任省政府民政厅长,兼彰化银行常任董事。

1967年被指派国民党中央党部副秘书长,兼中国电视公司常务董事、台湾土地开发公司常务监察。1970年出任国民党营齐鲁公司董事长兼台湾省选举委会主任委员,最后以省政府顾问、行政院顾问退休。

家族

注释

  1. ^ 〈陈许碧梧女士访问记录〉,《口述历史(五)》。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4年6月初版。页249-250
  2. ^ 〈陈许碧梧女士访问记录〉,《口述历史(五)》。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4年6月初版。页250-251
  3. ^ 竹山地区的名父名子-黄钖三与黄式鸿、黄仲图 国史馆台湾文献馆
  4. ^ 八卦山大佛-历史沿革,八卦山大佛。

相关书籍及论文

  • 许雪姬,《在“满洲国”的台湾人高等官:以大同学院的毕业生为例》,《台湾史研究》第19卷第3期,2012年9月。
  • 〈陈许碧梧女士访问记录〉,《口述历史(五)》。台北:中研院近史所,1994年6月初版。
政府职务
彰化县政府
前任:
江继五
彰化县县长
第一-三届
1951年6月1日-1960年6月2日
继任:
吕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