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市一中院、上海一中院、滬一中院;發文機關代字:滬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一所中級人民法院,位於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沿革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7月1日經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
轄區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包括上海市浦東新區、徐匯區、長寧區、閔行區、松江區、金山區、奉賢區。
機構設置
審判機構
- 立案庭
- 刑一庭
- 刑二庭
- 少年庭
- 民一庭
- 民二庭
- 民三庭
- 民四庭
- 民五庭
- 行政庭
- 執行庭
- 審判監督庭
- 申訴審查庭
其他機構
歷任院長
知名案例
-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正毅案作出一審判決,周正毅被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由被公安機關逮捕之日計起。
- 2010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力拓案作出一審判決,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人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獲有期徒刑7至10年不等。[1]
- 2017年5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楊振超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楊振超受賄8084萬,非法佔有價值115萬,濫用職權造成損失9.15億人民幣。法院決定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2017年6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戴海波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隱瞞境外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戴海波受賄違法所得被依法沒收。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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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類功能區域 | 都市功能優化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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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發展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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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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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生態發展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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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商務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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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公共活動中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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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網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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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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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九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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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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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鎮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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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開發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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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基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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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區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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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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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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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居住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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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康居示範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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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居住社區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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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城是以區(縣)政府所在城鎮、或依託重大產業及城市重要基礎設施發展而成的中等規模城市。
2 中心鎮是由市域範圍內分佈合理、區位條件優越、經濟發展條件較好的集鎮,依託產業發展而成的小城市,規劃中心鎮22個。
3 怡東花園同時為國家康居工程智能化專項。
4 參照2010年1月於上海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和上海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的《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區第二批選址規劃》。
5 A類綜合客運交通樞紐是指以航空、鐵路等大型對外交通設施為主體的綜合交通換乘樞紐,配套設置軌道交通車站、公交樞紐站、社會停車場、出租車營運站等市內交通設施,形成一體化市內外綜合交通樞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