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Sgsg對話 | 貢獻2018年8月18日 (六) 03:35 知名案例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主要領導
院長孫建國
?級高級法官
機構概況
上訴法院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業務上級機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組織上級機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中級人民法院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組織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對外官網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機構沿革
前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
成立時間1995年7月1日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簡稱上海市一中院上海一中院滬一中院發文機關代字滬一中)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的一所中級人民法院,位於上海市長寧區虹橋路1200號。

沿革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1995年7月1日經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設立。

轄區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轄區包括上海市浦東新區徐匯區長寧區閔行區松江區金山區奉賢區

機構設置

審判機構

  • 立案庭
  • 刑一庭
  • 刑二庭
  • 少年庭
  • 民一庭
  • 民二庭
  • 民三庭
  • 民四庭
  • 民五庭
  • 行政庭
  • 執行庭
  • 審判監督庭
  • 申訴審查庭

其他機構

  • 政治部
  • 監察室
  • 辦公室
  • 研究室
  • 法警支隊

歷任院長

知名案例

  • 2004年6月1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周正毅案作出一審判決,周正毅被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以虛報註冊資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刑期由被公安機關逮捕之日計起。
  • 2010年3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力拓案作出一審判決,胡士泰、王勇、葛民強、劉才魁等人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侵犯商業秘密罪獲有期徒刑7至10年不等。[1]
  • 2017年5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楊振超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楊振超受賄8084萬,非法佔有價值115萬,濫用職權造成損失9.15億人民幣。法院決定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 2017年6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上海市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案作出一審判決,戴海波以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隱瞞境外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戴海波受賄違法所得被依法沒收。

參考文獻

  1. ^ 力拓案一审宣判,胡士泰获刑10年. 新華每日電訊. [2010-04-01] (中文(中國大陸)). 

外部連結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