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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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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
Northern Branch, CGA, OAC(英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中央四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授權法源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各地區分署組織準則
主要官員
分署長黃民芳
副分署長
主任秘書
任命者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署長
任期無任期保障
組織編制
內部單位5科、1中心、3室
附屬機關3岸巡隊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2年
前身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
聯絡信息
地址32846桃園市觀音區崙坪里忠愛路一段45號
電話+886 3 408 0024
緊急救難服務專線:118
網站www.cga.gov.tw/GipOpen/wSite/mp?mp=9992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簡稱北部分署),是中華民國海岸執法及巡防救難專責單位,。平時負責巡防各港口、沿岸地區、離島查緝走私貨物和毒品、犯罪逃亡的司法警察,戰時亦可成為第一線精銳之戰鬥部隊。局內人員編制,幾乎為中華民國軍職人員擔任。

前身為以原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改制而成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分署本部設在桃園市觀音區。2018年4月28日改制。

沿革

  • 1952年,陸軍56師(1929年成立[1])重整,部分與166團、168團、199團成立「臺北師管區司令部」[2],部分與67師併編為84師[3],部分改組為「北部地區警備司令部」,駐防桃園縣桃園市介壽路天池營區。
  • 1980年12月20日,駐地遷移至臺北縣中和市秀峰營區。
  • 1993年3月10日,納編陸軍及憲兵移撥兵力編成海岸部隊改組為「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負責北部地區海岸巡防業務。
  • 1999年3月18日,國家安全會議提議成立「海巡專責機構」,以統一國家海防事權。
  • 2000年1月28日,行政院整合國防部海岸巡防司令部、內政部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及財政部關稅總局相關海洋海岸事務,成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原海岸巡防司令部改編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隨之改制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並搬遷至桃園縣觀音鄉(今桃園市觀音區)忠愛莊營區。
  • 2018年4月28日,隨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而改制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北部分署」,另原下轄的機動查緝隊改隸新成立的海巡署偵防分署

歷任首長

北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 司令
任別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1
北部地區巡防局 局長
任別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1 芮明福 2000年1月28日- 原中部地區海岸巡防司令部司令
北部分署 分署長
任別 姓名 任職期間 備註
1 黃民芳 2018年4月28日- 原海岸巡防署巡防處副處長

組織

分署本部

  • 巡防科
  • 檢管科
  • 後勤科
  • 通電資訊科
  • 督察科
  • 勤務指揮中心
  • 秘書室
  • 人事室
  • 主計室

第一岸巡隊

第二岸巡隊

第八岸巡隊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