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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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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八記》,是柳宗元(773年—819年)因「八司馬事件」(805年)被貶永州[1]司馬時所寫的八篇散文。

唐順宗永貞元年十一月至憲宗元和十年正月(805年—815年)柳宗元在永州的十年間,留下了許多清麗雋秀的遊記作品;遣詞用字上,大抵以淒冷和奧狹為基調。其中《始得西山宴遊記》、《鈷鉧潭記》、《鈷鉧潭西小丘記》、《至小丘西小石潭記》、《袁家渴記》、《石渠記》、《石澗記》、《小石城山記》總稱為「永州八記」,其中前四記作於憲宗元和四年(809年),後四記則是元和七年(812年)所作。

柳宗元山水遊記的特色,實際上脫胎於酈道元的《水經注》。对于水、木、鱼、石的描写十分生动细致。这些山水散文的特点,正如他在《愚溪诗序》中所说的“清瑩秀澈,鏘鸣金石”。

注释

  1. ^ 永州州治零陵县即今湖南省永州市,唐代仍是未開化的蠻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