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黄纯青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InternetArchiveBot留言 | 贡献2018年9月29日 (六) 09:46 (补救1个来源,并将0个来源标记为失效。 #IABot (v2.0beta9))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黄纯青
出生1875年(光绪元年)
 大清台北府淡水县海山堡
逝世1956年
 中华民国台北市中山区
国籍 中华民国
职业政治家作家
配偶周复旦(生于1877年)
儿女长子 黄逢时(树林红酒、海山轻铁)[1]
次子 黄及时(台湾省进出口商公会理事长)
三子 黄得时(台大中文系教授)
幺子 黄当时(台北市医师公会理事长)
长女 黄秋涛
次女 黄秋英
幺女 黄秋燕

黄纯青(1875年3月1日—1956年1月24日),炳南幼名丙丁纯青晚年晴园老人台湾清领时期海山堡出生(今新北市树林区),瀛社诗人、墨家儒教支持者、企业家。总督府评议会员。

生平

清治时期

清仁宗嘉庆6年(1801年)黄纯青祖父黄元隆(1776-1852年)只身渡台,定居海山堡彭福庄(今之树林区),开垦务农。黄元隆生三子二女,三子黄火煅(1823-1896),即黄纯青之父。黄纯青之妻周复旦(1877-1956年)乃树林望族周居山之长女,年方二十即嫁给黄纯青,明治39年(1906年)任爱国妇人会台湾支部干事,终战前曾任树林主妇会会长。

日治时期

黄纯青在日治时期屡膺要务,担任桃园厅树林区区长及台北州海山郡莺歌庄庄长达33年,树林信用组合长及畜产组合长25年,台湾畜产协会理事长10年,桃园水利组合评议员8年,台湾总督府评议会员10年,台湾新民报社顾问11年。昭和16年(1941年)辞去公职,迁居台北市圆山,新居号“晴园”,以诗会友[1]

中华民国时期

1946年4月15日,黄纯青经台北县参议会选举选任为台湾省参议员;同年11月8日受台北县县长陆桂祥邀请,与杨云萍等仕绅召开“台北县修志委员会”会议。1947年二月二二八事件爆发,黄纯青遭台湾省警务处举报为“二二八首谋主犯”[2];是年12月9日,黄纯青辞去台湾省参议员,由卢根德递补[3]

事业

明治39年(1906年)黄纯青与谢旺、周居山、王旺等7名股东共同出资,以3千2百日圆资金,于树林166番地成立“树林制酒公司”,乃树林地区最早以集资组合方式制酒者。他于日治时期历任桃园厅树林区长及台北州海山郡莺歌庄长长达33年,于1931年因台湾总督府限制台米外销日本,而与总督府积极交涉,获得胜诉。战后之1946年当选中华民国第一届台湾省参议会议员。不过因为二二八事件退出政坛,前后担任台湾通志馆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年谱

1875年 清德宗光绪元年农历1月24日(阳历3月1日)出生。

1883年 9岁,受教于王作霖于树林创设之仰山书房(树林国小前身),自9岁21岁,前后13年,子黄得时亦曾受教于此[1]

1892年 18岁,参加科举乡试,通过县考与府考“一考五覆”名列前茅,院考正场合格,但次覆落榜。再度准备覆考时,甲午战争爆发,台湾已属日本领土而断功名之路。

1895年 21岁,日军登陆南下,黄纯青投笔从戎,“赋诗唐去民无主、旗扬虎有威、明知乌合众、抗战未全非”,与乡民袭击日军于埤角火车站、塔寮坑(今之桃园市龟山区龙寿里)。然实力不敌败阵而退,树林百姓13人阵亡,葬于风柜店(即十三公墓)。黄纯青背负七十岁病中父亲,远走避难文山。

1896年 22岁,与地方望族周居山之女周旦女士结婚。

1897年 23岁,担任树林区区长(第10区区庄长)。

1903年 桃园厅第17区,街庄长。参观大阪博览会

1911年 合资创树林制酒公司,经营树林制酒公司,任社长。

1914年 11 月 29 日,在树林区长黄纯青提议下成立“树林同风会”,为台湾创设同风会之滥觞[1]

1916年 大正5年,四男黄当时出生,树林区长黄纯青提议下创设“树林同风会”,乃台湾创设同风会之滥觞。。

1920年 黄纯青、周居山、黄逢时合议扩大经营,树林红酒株式会社。

1923年 海山郡役所莺歌庄庄长。

1928年 台湾总督府以其多年连任公职,对地方自治,农村振兴,及教育施设有功,奏请叙勋六等,授瑞宝章。

1931年 台中林献堂等组织“反对限制台米移入内地期成同盟会”,全台五州各有代表,纯青与郭廷俊为台北州代表,是年九月东京访首相斋藤实交涉,终使日本政府收回成命,改按月平均移入。

1941年 辞公职,举家迁居台北,卜宅圆山之阳,榜曰“晴园”。

1945年 任台湾省农会理事长。

1946年 台湾省参议会第一届参议员。

1947年 台湾省警务处举报黄纯青为“二二八首谋主犯”[2],12月9日辞去台湾省参议会参议员。而当时同为树林出身的王民宁,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处长。

1950年 任台湾省文献委员会主任委员。

1954年 任联合国文教组织中国委员会委员、内政部礼俗委员会委员、省政府顾问等职。

1956年 12月17日因血管硬化症在台北市中山北路晴园过逝,享年82岁。

1957年 1月24日,在台北市济南路开南商工学校礼堂举行公祭,安葬于台北县树林镇大同山麓。

黄纯青曾与刘克明等创组咏霓诗社。嗣又参加瀛社,终战后创设薇阁吟社,并参与心社,首倡全国诗人大会[1],有《晴园诗草》上卷,得七言绝句138首,龙文出版社将其手稿影印发行,收为“台湾先贤诗文集汇刊”之一部。1930年代支持中国白话文台湾话文二次大战时又提倡汉诗研究会。

墨子思想与儒家学说

黄纯青自小深受儒家学说影响,后因战争影响,对墨子思想有很深的感触,著有“孔墨并尊论”及“兼爱非无父辩”,重新反省儒学与墨学的关系,发扬墨家兼爱精神[1]

黄纯青支持台湾话文运动,强调诗风当更真实自然,文学当力求实用与大众化[1]。1932年1月1日,在《南音》创刊号写下〈粗品〉:

著作

  • “晴园年谱”三卷
  • “晴园诗草”四卷
  • “晴园文存”四卷
  • “八十自述”一卷
  • “基隆和高雄”一册
  • “台湾地方自治选举问答”
  • “莺歌庄沿革志”
  • “黄元隆公派下族谱”

参考文献

书目
文献

相关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