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 |
---|---|
任职党主席31年的毛澤東 | |
尊称 | 主席、同志、领袖 |
官邸 | 北京中南海 |
任命者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任期 | 连任不限 |
設立法源 | 中国共产党章程 |
先前职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主席 |
设立 | 1945年6月19日 |
首任 | 毛泽东 |
末任 | 胡耀邦 |
废止 | 1982年9月1日 |
后继职位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
副職 | 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
中国共产党 |
---|
历史 - 章程 - 组织 - 领导 |
十九大 → 二十大 → 二十一大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是中国共产党在1945年七大到1982年十二大召開前,最高负责人职务的正式职称,简称中共中央主席。党主席领导中共中央政治局和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工作,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上的最高决策者。
1945年6月19日,中共中央举行第七届一中全会,中共中央政治局主席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主席兼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在会上被选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此后毛泽东终身担任中央委员会主席的职务。
文化大革命时期,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中共中央主席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对国家大小事务拥有最终决定权,成为事实上的独裁者。在国家主席和国防委员会被废除后,党主席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上的最高统帅。
1982年9月1日,中共召開十二大,为完善集体领导制度,决定修改中国共产党章程,不再设立中央委员会主席,只设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1];并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职能为负责召集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主持中共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中共八大党章中曾经表示,可以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职(設而未任);不过,当时任职中央委員會主席的毛泽东最终没有出任中央委員會名誉主席,反而在中共七大、八大、九大、十大中连任四届中央委员会主席,直到逝世。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也成为毛泽东终身任职的职务。
主席职权
七大党章
- 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
- 中央委员会依工作需要,设组织、宣传等部与军事、党报等委员会及其他工作机关,分别办理中央各项工作,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及中央主席之指导监督。
八大党章
- 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同时是中央政治局的主席和副主席。
- 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设立中央委员会名誉主席一人。
九大党章
- 党员对于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并有权越级直至向中央和中央主席报告。
- 在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若干必要的精干的机构,统一处理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十大党章
- 党员对于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果有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并有权越级直至向中央主席报告。
- 在主席、副主席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领导下,设立若干必要的精干的机构,统一处理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十一大党章
- 党员有权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领导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有权越级直至向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主席提出申诉。
- 党员对于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如有不同的意见,允许保留,并有权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讨论,有权越级直至向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主席报告,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
七五宪法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
七八宪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帅。
历任党主席
任次 | 肖像 | 主席 | 任期始於 | 任期終於 |
---|---|---|---|---|
中央政治局主席(1943年-1956年) | ||||
1 | File:Mao Zedong portrait.jpg | 毛泽东 籍貫:湖南湘潭 生卒: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 |
1943年3月20日 | 1956年9月27日 |
中央委员会主席(1945年-1982年) | ||||
1 | File:Mao Zedong portrait.jpg | 毛泽东 籍貫:湖南湘潭 生卒:1893年12月26日-1976年9月9日 |
1945年6月19日 | 1976年9月9日 |
2 | 华国锋 籍貫:山西交城 生卒:1921年2月16日-2008年8月20日 |
1976年10月7日 | 1981年6月29日 | |
3 | 胡耀邦 籍貫:湖南浏阳 生卒:1915年11月20日-1989年4月15日 |
1981年6月29日 | 1982年9月1日 |
党中央副主席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简称中共中央副主席,八大至十一大(1956年-1982年)设有此职,地位仅次于党主席,任此职者皆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八大(1956–1969)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林彪(五中全會增補,十一中全會後唯一的副主席)
九大(1969–1973)
林彪(1971年9月墮機身亡)
十大(1973–1977)
华国锋(1976年4月成為第一副主席)
周恩来(1976年1月病逝)、王洪文(1976年10月被捕)、康生(1975年12月病逝)、叶剑英、李德生(1975年1月辭職)、邓小平(二中全會增補,後被撤職,三中全會復職)
十一大(1977–1982)
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五中全會辭職)、陈云(三中全會增補)、赵紫阳(六中全會增補)、华国锋(六中全會增補)
传闻
2017年中共十九大召开前夕,有消息指中共中央将会重新设立主席职务,并由时任总书记习近平出任,但最终在十九大闭幕后被证实为谣言。[2]2018年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建议修宪,结束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再有消息传出习近平将于2022年中共二十大,两届总书记任期届满后修改党章,出任同样没有连任限制的党主席。[3]
参考文献
- ^ 1982年9月1日中共十二大召开:党中央不再设主席,只设总书记. 历史上的今天. [2017-10-23].
- ^ 習近平思想寫入黨章 「黨主席制」隻字未提. 自由時報. 2017-10-24.
- ^ 中共20大或修黨章 總書記改黨主席. 中時電子報. 2018-03-12.
外部链接
参见
前任: 中央政治局主席 兼中央书记处主席 |
中国共产党中央主要负责人 1945年-1982年 |
繼任: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