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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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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行政區劃單位‎
(虛級化)










相關行政區劃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模板
中華民國公告疆域
簡易版行政區劃表

中華民國第二級行政區劃,下分縣轄市。縣隸屬於,原由省管轄,省虛級化後改由中央政府在實質上直轄。行政首長為縣長,由縣民直接選舉產生,四年選舉一次,以領導縣政府之運作;立法機關為縣議會,其議員亦由縣民直接選舉產生,任期與縣長同,惟可連選連任。截至2016年6月,中華民國第一大縣為彰化縣(1,288,803人),亦是人口唯一超過百萬的縣。

沿革

民國初年繼承清朝之行政區劃,縣初期為所轄;之後撤道制,直接隸屬於特別行政區國共內戰其間部分省份為了剿匪之便,成立行政督察區,縣改隸屬於行政督察區之下。在中華民國憲法中為最基層之地方自治單位,憲法中規定:每縣市及其同等區域各選出國民大會代表一人,但其人口逾五十萬人者,每增加五十萬人,增選代表一人。此時縣制之法源為1929年頒布的《縣組織法》。公告行政區中全國共設置2,045個縣。縣之下劃分為。現實中,中共政權割據或邊疆地區的縣份,中央政府並不能實行有效管理。如中共政權在1935年攻占陝西省保安縣縣城,於1936年設置志丹縣。中華民國政府雖堅持沿用保安縣名,但隨着中國共產黨取得第二次國共內戰勝利,志丹縣最終徹底取代保安縣。

兩岸分治前中華民國各省縣份統計
編號 行政區 縣數 編號 行政區 縣數 編號 行政區 縣數
01 江蘇省 61 13 雲南省 112 25 熱河省 20
02 浙江省 77 14 貴州省 78 26 遼寧省 22
03 安徽省 63 15 河北省 130 27 安東省 18
04 江西省 81 16 山東省 107 28 遼北省 18
05 湖北省 70 17 河南省 111 29 吉林省 18
06 湖南省 77 18 山西省 105 30 松江省 15
07 四川省 139 19 陝西省 92 31 合江省 17
08 西康省 48 20 甘肅省 69 32 黑龍江省 25
09 福建省 67 21 寧夏省 13 33 嫩江省 18
10 臺灣省 16 22 青海省 19 34 興安省 7
11 廣東省 82 23 綏遠省 20 35 新疆省 76
12 廣西省 99 24 察哈爾省 19 36 海南特別行政區 16

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臺灣後,為調和中日兩國之行政區劃制度差異,另由臺灣省政府頒布《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來規範臺灣的縣制,與大陸地區的縣制不盡相同。直到1994年頒布《省縣自治法》後,縣自治方取得法律授權。而福建省則是在戰地政務解除後,回歸適用《省縣自治法》。隨著省政府虛級化後,1999年公布《地方制度法》成為現在縣制之法源,縣依照該法轉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轄。

現況

目前中華民國全國共有13個縣:其中11縣在臺灣省之下,另外2縣則在福建省之下。縣之下劃分為縣轄市。均由內政部監督其民政事務。

No. 1 2 3 4 5 6 7
名稱 新竹縣 苗栗縣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屏東縣
地圖
下轄區域 1市3鎮9鄉 2市5鎮11鄉 2市6鎮18鄉 1市4鎮8鄉 1市5鎮14鄉 2市2鎮14鄉 1市3鎮29鄉
政府所在地 竹北市 苗栗市 彰化市 南投市 斗六市 太保市 屏東市
面積 (km²) 1,427.5369 1,820.3149 1,074.3960 4,106.4360 1,290.8326 1,903.6367 2,775.6003
人口 594,181 533,063 1,226,560 472,727 658,831 479,129 789,706
縣長 邱鏡淳 徐耀昌 魏明谷 林明溱 李進勇 張花冠 潘孟安
No. 8 9 10 11 12 13
名稱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地圖
下轄區域 1市3鎮8鄉 1市2鎮10鄉 1市2鎮13鄉 1市5鄉 3鎮3鄉 4鄉
政府所在地 宜蘭市 花蓮市 臺東市 馬公市 金城鎮 南竿鄉
面積 (km²) 2,143.6251 4,628.5714 3,515.2526 126.8641 151.6560 28.8000
人口 449,254 315,581 210,272 107,908 143,658 13,927
縣長 陳金德 蔡碧仲 黃健庭 陳光復 陳福海 劉增應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