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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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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碧仲
Cai, Bi-Jhong
花蓮縣第17屆縣長(代理)
任期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1月24日
前任傅崐萁(正任)
顏新章(代理)
繼任徐榛蔚(候任)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58年9月
 中華民國雲林縣元長鄉
國籍 中華民國
政黨無黨籍
配偶黃淑英
兒女2男2女
學歷
經歷

蔡碧仲(1958年9月),出生於臺灣雲林縣元長鄉,居於嘉義市東區中華民國無黨籍政治人物,現任花蓮縣代理縣長[1][2]

經歷

曾任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副理事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官、蔡碧仲律師事務所負責人、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主任、法務部政務次長等職務。2018年9月,時任花蓮縣長傅崑萁因涉案而被解職,隨後行政院指派蔡碧仲為花蓮縣代理縣長[3]也是首位檢調體系出身的縣長。[原創研究?]

參考文獻

  1. ^ 王慧瑛. 蔡碧仲接花蓮代理縣長 妻驚呼:這是假新聞嗎?. 聯合新聞網. 2018-09-14 [2018-09-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16). 
  2. ^ 王智勇. 花蓮代縣長蔡碧仲 回「嘉」挺老友參選. 蘋果即時. 2018-09-16 [2018-09-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16). 
  3. ^ 蔡碧仲 代理花蓮縣長 2018/09/17宣誓就職
政府職務
花蓮縣政府
前任:
顏新章(代理)
正任:
傅崐萁
花蓮縣縣長
代理
2018年9月17日-2018年12月25日
繼任:
徐榛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