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姜泊民居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Ngguls留言 | 贡献2018年12月8日 (六) 08:25 建立内容为“{{subst:U:Ngguls/T:sdwb4|姜泊民居|4-495-5-062|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清、中华民国|昌邑市]]卜庄镇}}”的新页面)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差异) ←上一修订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修订→ (差异)
姜泊民居
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山东省昌邑市卜庄镇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清、中华民国
编号4-495-5-062
认定时间2013年10月10日

姜泊民居,位于山东省昌邑市卜庄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

2013年,列入第四批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该文物保护单位是一座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

参考

  1. ^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计606处). sd.dzwww.com. 大众日报. 2013-11-15 [2018-1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06). 

Template:山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