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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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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Christian)是对基督宗教信徒(教徒)的称呼,泛指相信耶稣基督神的儿子及跟从其教导的人,现泛指基督宗教教会的成员,包括天主教信徒、正教会信徒、新教信徒、独立教会信徒在内的基督教各宗派人士,部分信奉基督教但不加入任何基督教教派或教会的信徒,亦可被称或自称为基督徒,现时全世界基督徒约有24亿人。因历史发展的缘故,汉语语境所称的“基督徒”有时指新教信徒。此名称出自《新约圣经》,当时其著作所用的通用希腊语将基督徒称为“Christós‎”(Χριστός),意思是“基督的人”。

“基督徒”一词多次出现在《新约圣经》的书信部分,例如在《使徒行传第11章第26节、第26章第28节与《彼得前书第4章第16节:从安提阿教会聚集起首,他们被称为基督徒;及后,希律亚基帕曾对保罗表示,“保罗少许的说话,便叫亚基帕作基督徒吗!”。《彼得前书》里,彼得把“基督徒”与“受苦”连在一起,也指出“基督徒受苦,不是羞耻,而是荣耀上帝的事”。在保罗传教时代,基督徒较常以“圣徒”自称。圣经《马太福音第28章第19-20节提到耶稣给基督徒的大使命,“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或作给他们施洗归于父子圣灵的名〕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历史

名称的来源

基督徒

公元44年左右,耶稣基督的忠贞跟从者开始以“基督徒”这个名称为人所知。早期有些人认为,“基督徒”这个名称是由外人怀着贬意称呼他们的。可是,好些《圣经》词典编者和注释家却指出,《使徒行传第11章第26节所用的动词含有受上帝指引或启迪的意思。因此,这节经文在《圣经和合本》译作:“门徒称为基督徒是从安提阿起首。”[1]到公元58年,甚至罗马官员也熟知“基督徒”这个名称[2]

耶稣基督的使徒仍然在世的日子,基督徒这个名称的确独特而具有识别作用[3]。所有以基督徒自居,但行为或信仰却与基督的教训相背的人,均被逐出基督徒群体之外。可是新约圣经记载使徒们去世以后,撒但便趁机撒下一些产生假基督徒的种子。这些冒充信徒的人也自称为基督徒。[4]

中国的基督徒

早于唐朝时,已自波斯(今伊朗)传大秦景教入中国,现流传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清朝未年,在中国的基督徒被称为“教民”;由于某些不平等因素(例如教案),导致义和团的出现。义和团与教民冲突导致双方多人死亡。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由于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无神论政策(state atheism),加上中共担心有组织性的宗教通过外部势力介入中国的政治(如听命于罗马教廷圣座天主教会),加上政治运动及文化大革命等政治因素,宗教活动受到严厉打压和限制,所有宗教的寺庙和教堂主持人都由官方雇用与规范,如三自教会,也有一些不受官方规管的地下教会

File:These christians from Taiwan..jpg
台湾的基督徒

成为教徒的定义

一些传统的基督教会如天主教浸信会褔音派等主流教会认为教徒不必经过受洗后,才正式成为基督徒,只要口里承认、心里相信上帝和把耶稣基督视为救主、便成为基督徒,无需从属于某一个教会或教派。

教籍

如果基督徒行为不检,例如偷窃通奸奸淫杀人等,就有可能遭到所属的宗派开除教籍。天主教叫“绝罚”。

其他名称

基督徒之间有些特别的相称,如“弟兄”(公教惯称“兄弟”)、“姊妹”、“教友”、“会友”等。但有基督徒认为,根据《圣经》[5][6],基督徒最好以弟兄姊妹相称,不适合使用“教友”或“会友”。

参考文献

  1. ^ 类似的译法见于Robert Young的Literal Translation of the Holy Bible圣经直译本修订本,1898年;
    The Simple English Bible(《简明英文圣经》),1981年;
    Hugo McCord所编的New Testament(《新约圣经》),1988年
  2. ^ 参看《使徒行传第26章第28节
  3. ^ 彼得前书第4章第16节
  4. ^ 参看《马太福音第13章第24-25、37-39节
  5. ^ 马可福音第3章第35节:“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6. ^ 路加福音第8章第21节:“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