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券
外观
醫療券是政府對醫療服務的一種資助制度,原理與學券相似,「錢跟人走」政策。政府會派發醫療券予合資格的居民,居民可自由選擇合資格的醫療服務提供者,醫療服務提供者則可憑醫療券向政府索回現金。
各地的醫療券制度
- 香港的醫療券計劃最早由前特首曾蔭權於200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當時計劃為年滿70歲長者每年提供面值共250元的醫療券,可以用於私家中西醫、牙醫及身體檢查等預防性服務,原意是鼓勵長者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減少輪候公營服務。
- 香港政府在2009年1月1日推出為期3年的長者醫療券試驗計劃,資助長者使用私營基層醫療服務。於香港註冊的醫護專業人員,包括:西醫、中醫、牙醫、脊醫、註冊護士和登記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放射技師、醫務化驗師及於註冊名冊第1部分註冊的視光師,可登記參與長者醫療券計劃。
- 在2014年,醫療券計劃由試驗性質轉為恆常計劃,每名合資格長者的醫療券金額由每年港幣1000元增至2000元,並容許合資格長者保留和累積尚未使用的醫療券,以港幣4000元為上限。
- 由2017年7月1日起長者醫療券計劃的受惠長者合資格年齡由70歲降低至65歲。
- 由2018年6月8日起,因應每名合資格長者將獲發一次性額外1000元長者醫療券金額;醫療券的累積金額上限,亦於同日起由港幣4000元提高至5000元。[1]
濫用
香港的醫療券遭濫用及不當使用問題為人詬病,例如醫生濫收醫藥費、病人被慫恿購買不必要的非醫療產品等。[2]
參考資料
- ^ 長者醫療券計劃增撥一次性金額及上調累積上限.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 2018-05-28 [2018-05-28].
- ^ 長者醫療券 小心遭濫收費用. 選擇月刊. 2018-06-14, (第500期) [2019-01-2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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