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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刪除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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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Jonsonhsu67留言 | 貢獻2019年1月26日 (六) 22:56 194.156.229.85誹謗我並破壞刪除:​ 新章節)編輯。這可能和當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有關存廢討論結案問題

本討論已經結束。請不要對這個存檔做任何編輯。

各位好。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4#User:Chinuan12623,有用戶認為非管理員可以隨意關閉存廢討論,但是竊以為在Wikipedia talk:快速保留#再強烈要求非管理員不要隨便關閉存廢討論已經達成了不應隨意關閉的共識。對此,為了釐清狀況,我動議修改WP:刪除方針,改動如下:

*粗體字為更改部分:「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改為「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儘管,富有經驗的編者可以結案,但是管理員在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有權推翻結果,而該討論以後則只能由管理員來處理,非管理員用戶不得干涉。

理據有以下:

  1. 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模糊,沒有量化的標準,難以服眾。
  2. 管理員與一般用戶相比,結案時有更多選擇,例如刪除、不留重定向移動或合併編輯歷史等等。由一般用戶來結案的話,在技術上不夠全面。
  3. 一般用戶提早結案的依據大多是意見一面倒,但是鑑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就算大部分人都站在同一立場,站務經驗較豐富的管理員可能有不一樣的結論。

歡迎提出意見,謝謝。AT 2018年6月5日 (二) 15:56 (UTC)[回覆]

(?)疑問
  1. 因通常提出存廢討論是做刪除,如一面倒為刪除,用戶是否可以進行結案?
  2. 已被管理員快速刪除的討論是否可由用戶進行結案?
  3. 同上,因理據不符,符合快速保留的討論是否可以由用戶進行結案?
另外,快速保留有提到關於上方兩位用戶的情況,是否可請AT做快速保留處理。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5日 (二) 16:48 (UTC)[回覆]
逐點回應:
  1. 不能。因為一般用戶無法執行刪除動作,就算結了案,也要請示管理員來處理,倒不如一開始就由管理員來做。
  2. 就這一點,我添加了一項新條文,請參詳。
  3. 我認為不能。因為所謂理據不符可能因人而異,只有毫無爭議的討論才適任由非管理員來結案。
我傾向走完程序再處理,但是其他管理員可以選擇快速保留與否。—AT 2018年6月5日 (二) 17:47 (UTC)[回覆]
《快速保留指引》就有此一句︰「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着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只要並非濫用,快速保留不就是用來應對閣下所指之「只有毫無爭議的討論」?--J.Wong 2018年6月6日 (三) 07:29 (UTC)[回覆]
問題在於就是不時有人濫用。—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回覆]
由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此舉並不可行。—AT 2018年6月5日 (二) 17:49 (UTC)[回覆]
  1. 「無論是任何人來看都得出同樣判斷的討論可以由非管理員用戶來結案。」仍是主觀判斷,即只要無爭議就可結案。
  2. 文辭和標點需改進,使酌情結案為獨立一條(從技術原因語句中摘出),並最好註明闡述重新打開或撤銷結案的步驟(可增補到結案流程)。比如說,對管理員結案/已處理結案的異議應該走存廢覆核請求,但顯著未完結討論的結案是否能直接撤銷(重新打開)以免討論中止(除非註明已轉移討論位置)。
  3. 只要結案不成為僅限管理員就可以,結案不該成為管理員的專有權利,管理員是被信任並有技術特權的用戶,但不是權威用戶(如可決定共識的行政員)。--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07:32 (UTC)[回覆]
我修改了一下字眼,也合併了,您看看如何。另外,行政員必然同時是管理員,因此不防礙其結案的權利。—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回覆]
@AT此修訂,AT您理解有誤,我是對「重複提名等等,無論……」的標點用法感到古怪,沒有用句號或分號,使「毫無爭議的討論」像是「如果是技術原因的話」的附加。不涉及行政員問題,只是想說管理員也只是有特權而又被部分信任的「富有經驗的用戶」,但不是唯一的富有經驗的用戶。此提案目前在剝奪真正富有經驗的用戶提前結案的權利,結案變為了管理員職能,而允許結案「毫無爭議的討論」接近WP:5P5。--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7:57 (UTC)[回覆]
  • (-)反對

只要結案不成為僅限管理員就可以,結案不該成為管理員的專有權利,管理員是被信任並有技術特權的用戶,但不是權威用戶(如可決定共識的行政員


此處(▲)同上,且即修訂即連明顯的擾亂性提報也不能快速保留?-某人 2018年6月6日 (三) 08:09 (UTC)[回覆]
    • 請問如何界定?反過來說,如果有用戶稱該提報為擾亂性提報,是否就代表真的是這樣?個人認為應該交由相對地站務經經驗豐富管理員來處理比較適合。—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回覆]
  • (!)意見 重點是「非管理員不要隨便關閉存廢討論」,非管理員要實行此「非特權的權力」時,必須要遵守某一規定手續。--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8:26 (UTC)[回覆]
  • (-)反對。1、「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模糊,沒有量化的標準,難以服眾」:在維基百科上絕大多數的概念,例如人身攻擊,可靠性的定義都是模糊的(3RR是個明顯的例外),但是這不妨礙我們運用這些概念。何謂有經驗的編者可以參考en:WP:NACEXP,這當然不是一個準確的定義,但足以應對大多數情形。至於「難以服眾」的問題,任何管理操作都應該給出足夠的理據。是理據服眾,而非提出該理據的人服眾。2、「由一般用戶來結案的話,在技術上不夠全面」按此邏輯,應該規定只有管理員才可以上傳圖片。畢竟只有管理員才能移動圖片,一般用戶處理圖片「技術不夠全面」,萬一寫錯圖片名字就沒法自己移動回正確的名字。這顯然是荒謬的。用戶沒有權限做一件事情中的一個部分,不意味着他不可以做剩下的那部分。3、「一般用戶提早結案的依據大多是意見一面倒,但是鑑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就算大部分人都站在同一立場,站務經驗較豐富的管理員可能有不一樣的結論」,方針的表述不是「投票一邊倒」,而是「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有共識是七日關閉討論的前置條件,意見一邊倒,但不合乎方針,或涉及傀儡/真人傀儡,按共識方針就不能稱為有共識,也自然不應該關閉。--Antigng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3:43 (UTC)[回覆]
    • 首先,如果容許任何用戶都可以結案的話,那麼一個新手也可以做到,您不覺得這樣太過草率麼?存廢討論可是決定一個頁面的去向,經驗不足的用戶可以隨便走出來結案,然後便能斷定頁面的去留,您覺得這可以接受?而且可以預期一旦容許缺乏站務經驗用戶來結案的話,必然出現大量誤判,甚至是偏頗的情況,這又要怎樣解決?其次,圖片與此不同,圖片名稱錯了可以再改,但是存廢討論結了案後除非存廢覆核,否則無法推翻,按照您的觀點,恐怕您會認為一般用戶連存廢覆核都能夠處理,正因一般用戶根本無法執行刪除動作,所以他們處理的所有個案,無論是存廢討論還是覆核都只會是保留之類,簡單來說只要兩名用戶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其三,正因如此,更不應該容許非管理員結案,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很可能只以投票立場的多少來判別頁面的共識,這顯然並不符合存廢討論的精神。—AT 2018年6月6日 (三) 14:04 (UTC)[回覆]
      • @AT,抱歉,前兩天準備答辯沒有及時回覆:
        1. 您的第一個問題,「容許任何用戶都可以結案的話,那麼一個新手也可以做到,您不覺得這樣太過草率麼」、「一旦容許缺乏站務經驗用戶來結案的話,必然出現大量誤判,甚至是偏頗的情況」。然而方針說的是有經驗的用戶,並非任何用戶。「有經驗」沒有明確的定義,並不意味着任何用戶都可以算有經驗;類似地,「人身攻擊」沒有明確的定義,不意味着任何留言都可以當做人身攻擊,任何留言的用戶都可以因人身攻擊而被封禁。我們需要的,僅僅是給出一定的參考標準,然後按常識判斷。
        2. 您的第二個問題,修改圖片與結存廢討論不同。然而在我看來並無不同之處,圖片名稱傳錯,照樣得走流程請求管理員移動回來,這和存廢討論需要走流程的情形類似。
        3. 您的第三個問題,「簡單來說只要兩名用戶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我不妨改寫一下這句,「只要一名用戶和另一名管理員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乍一看兩句話都是事實,實則不然,如果用戶持續不當結案,他會因擾亂性編輯被封禁,如果管理員如此做,他也會被封禁乃剝奪權限。
        4. 您的最後一個問題,「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很可能只以投票立場的多少來判別頁面的共識」,這實際上和第一條一樣,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不符合方針「有經驗」的要求,也沒有被方針授權處理存廢討論。

--Antigng留言2018年6月8日 (五) 14:16 (UTC)[回覆]

AT,從上方討論看,目前措辭仍難以被社群所接受。我的想法:「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存廢討論和後續處理已明顯完結且無爭議,富有經驗的編者也可以代為關閉存廢討論。」明確允許代為關閉已無後續事宜的討論。「富有經驗」而非「有經驗」,要求更嚴一些,因後者可套用在「曾經嘗試」。--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6日 (三) 17:57 (UTC)[回覆]
(!)意見富有經驗的編者也應未參與討論。現行條文似乎會有理解分歧。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01:36 (UTC)[回覆]
我想問一下怎樣才算是富有經驗?由誰判斷?實際上,現在結案的非管理員的用戶大多都屬於我認為缺乏足夠經驗的用戶(粗略來說編輯次數1萬次以下)。—AT 2018年6月7日 (四) 06:02 (UTC)[回覆]
我認為助理編輯以上的用戶稱為「有經驗」;助理主編以上的稱為「富有經驗」。但應量化每位用戶在執行此行動時的可信度,先假定每位用戶為可信的。犯錯可以用相關禁制(是否有此種禁制?)阻止類似編輯。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08:17 (UTC)[回覆]
在下認為不應以維基榮譽8級制來分辨用戶是否有經驗。拿助理編輯、執行編輯這兩個較多人現時擁有的榮譽來舉例,在下認為單憑這兩個榮譽只能推論出用戶的條目寫了多少條/條目編寫能力是否強,未能推論出是否「有(站務)經驗」的用戶。畢竟條目數量、條目質量和站務經驗是三回事。至於主編級的用戶,在下提出一條問題: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是否等於「富有(站務)經驗」的用戶,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在下不是指現時的獲得攝影專家獎的主編缺乏豐富站務經驗)?在下認為單憑「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的條件,未能證明其「富有(站務)經驗」和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7日 (四) 09:00 (UTC)[回覆]
我明白你的顧慮,但每個人都有一種編輯偏好,我假設常寫條目並以此獲得編輯榮譽的人不會突然去做一個條目的存廢討論結案。再加上量化可信度,是故不應有一個攝影獎編輯突然去關閉存廢,且其判斷如有問題,可信度將會降低與被禁制此行為。當然任何人都可對其判斷提出質疑,並由管理員判斷結果。吉太小唯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09:15 (UTC)[回覆]
的確,沒有加上對參與的約束。是一個勸誡而非規範,目的是建議已全面了解存廢討論的現行流程。--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2:16 (UTC)[回覆]
個人認為以巡查員(知道條目準則)作標準可行(先利申:本人巡查員)-某人 2018年6月7日 (四) 09:05 (UTC)[回覆]
個人認為現行存廢討論流程與其他討論和編輯有很多不同,任何權限或編輯數都無法代表了解相關機制和模板用法。如請求無效、轉交侵權討論、快速保留等。--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2:16 (UTC)[回覆]
維基榮譽我覺得不是一個好標準,因為有些用戶謝絕這些榮譽,但是不代表他們缺乏判斷力,巡查員什麼的也是如此。作為折衷方法,個人認為可以讓管理員在有合適理據的情況下,有權推翻非管理員用戶的結案,而該討論以後則只能由管理員來處理,其他討論則開放予非管理員用戶結案。這樣如何?—AT 2018年6月7日 (四) 13:54 (UTC)[回覆]
  • (+)支持,不懂上方某些人士非要參一腳的意義。->>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9:28 (UTC)[回覆]
  • @YFdyh000Antigng我改了一下條文,請大家再參看一下。—AT 2018年6月7日 (四) 14:28 (UTC)[回覆]
    • 建議新增章節或條文而非變更提議。修改後的語句不是很順,以及仍是將特權加碼到管理員的想法。雖然管理員更具信任,但並不代表在存廢討論處理上會有更正確的決斷及權力,管理員的爭議處理並不少見。雖然會留下爭議缺口,但仍希望將合理結案/撤除的權利放到資深用戶(不詳細約定)而非特定權限或經驗階層。關於爭議則可約定有爭議時不能提前或中途結案,未有合理原因應繼續討論(可以轉移討論地方。文辭上暫無思路。)「翻案」爭議還需考慮,可以給管理員有合理原因時不得推翻的權力,應該將推翻權力不限於管理員,可以將結案有爭議的討論要求僅限管理員結案(如果要求未曾參與,需要更多參與者,目前似乎足夠。如果不要求,有客棧和存廢覆核可用。此要求將將使轉移討論地變為僅限管理員。),類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追加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之前提到的「已明顯完結且無爭議」我認為很重要,不然是可以主觀結案。--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7日 (四) 15:41 (UTC)[回覆]
  • 不一定要管理員關閉存廢討論,最重要是關閉討論的解釋要充分。管理員在AFD的角色只需執行共識,而不是做裁判官,討論可由非管理員總結,如須刪除才由管理員執行刪除的共識。關閉討論者是要責任提供其判斷保留及刪除作結的理據,而不是只有保留/刪除兩隻字。可以參考英文版頁面存廢討論,關閉討論的不一定是管理員,非管理員作出保留關閉討論不會只有「Keep」,即使管理員刪除頁面也不會只有「Delete」,都會附上其作出判斷的論點。關閉討論者是需要就其關閉討論的判斷作出總結,這是中文版AFD目前最缺乏,最需要改善的其中一項。--Thomas.Lu留言2018年6月8日 (五) 13:24 (UTC)[回覆]
這個我覺得是不同用戶自己的問題。基本上,如果沒有附加意見,應當視為與已表達意見者有相同立場。—AT 2018年6月8日 (五) 16:15 (UTC)[回覆]
  • 結案者有需要解釋在決定結案時為何採取「與已表達意見者有相同立場」,尤其是不同參與討論者表達相反立場的時候。在AFD不能為結案而單純作出一個決定,更重要是說明作出這個決定所基於的理據及如何作出判斷。--Thomas.Lu留言2018年6月11日 (一) 09:42 (UTC)[回覆]
(-)反對現在存廢討論積壓的個案太多,由有經驗的用戶關閉討論,我覺得無可厚非。--屈原蟲留言2018年6月8日 (五) 15:10 (UTC)[回覆]
會積壓的討論無非就是無共識,這種情況下讓非管理員用戶去結案,更容易出現問題。->>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2:46 (UTC)[回覆]
雖然樓上說的有理,但僅憑管理員結案不一定就沒問題,或者說其他人不一定服氣(類似管理員單方面決定共識)。建議明確對結案追加異議、有異議時另一管理員最終結案,以避嫌和推進得到共識。過量異議可依遊戲維基規則處理。--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回覆]

新修訂

參考了上述意見後,我改成以下:

  • 「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這樣的話,應該可以確保不會出現「隨意結案」的情況,富有經驗的用戶也可以幫助解決積壓個案。各位意下如何?—AT 2018年6月8日 (五) 16:15 (UTC)[回覆]
無止境的提刪恐怕會引發起編輯戰。結案有爭議的話重啟討論比重新走一次程序也合理得多。—AT 2018年6月9日 (六) 07:56 (UTC)[回覆]
(▲)同上,重新提刪造成的爭議(合理性)和討論分離會很麻煩,對貿然關閉無限制也不合理。--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08:42 (UTC)[回覆]
  • (:)回應:《刪除方針》也規定「如果社群對一個頁面是否應當刪除存在爭議,則該頁面通常不應刪除。」,如果整個討論已結束,又重新啟動,那就是充滿爭議,為何又要把個案糾纏下去?先結束討論,大家冷靜半年後再討論,不是更好嗎?--屈原蟲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12:57 (UTC)[回覆]
  • @屈原蟲但「整個討論已結束,又重新啟動」的前提是討論確實已結束,而有時是討論進行、推進中被關閉,雖然有時合理(防止事態惡化和跑題),但不一定都合理(可能中斷討論進程)。「大家冷靜半年後再討論」同樣有中斷討論的隱患,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做法。--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回覆]
如果有人有爭議,那可不能稱為該討論已經結束(如果結束的話,應該是無爭議),因此重啟討論是合理做法,半年冷靜期想法則是不設實際,有新理據認為某頁面需要刪除還要等冷靜期過了才能處理麼?—AT 2018年6月9日 (六) 13:43 (UTC)[回覆]
  • 先聲明利益衝突。其實說富有經驗的編者,倒不如把這個編者改為巡查員或/及回退員,在下認為如是之應該能合理緩解積壓問題,亦能合理解決「隨意結案」或「富有經驗的編者」之定義含糊不清的問題。(~)補充但是視乎巡退無法操作delete等,可對結案範圍加以限制,抑或開放CSD-G8供上述人員使用,避免操作刪除結案時,頁面未能得以刪除。--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9日 (六) 13:04 (UTC)[回覆]
回退權限與存廢討論結案可以說是全無關係。巡查員則是掛模板、提刪的主要力量,很多時候也與存廢討論有關,容易出現一案兩審。況且,沒有這兩項權限並不等於缺乏站務經驗,反之亦然,有管理員作保底,已經可以避免隨意結案的問題,無需再加規限。—AT 2018年6月9日 (六) 13:43 (UTC)[回覆]
我所擔心的是很多巡查員不了解存廢討論的常用流程和模板,如果能保證質量、降低積壓、儘量避嫌,倒也沒什麼。--YFdyh000留言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回覆]
那麼倒不如徑自刪除「富有經驗的編者」這一款,從某種主觀角度判斷,人人都是「富有經驗的編者」。或者採用我說的前半部分,對結案範圍加以限制,例如在條目已被刪除後結案,在申請人撤回等顯著符合快速保留方針時。--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9日 (六) 22:57 (UTC)[回覆]
所以我認為新修訂可以讓用戶之間互相制肘,也符合維基開放精神,某程度上亦可以減輕積壓的問題,也可以促進用戶對站務參與,對培養管理員新力軍可能有用處。—AT 2018年6月10日 (日) 08:58 (UTC)[回覆]
管理員應有最終結案權。--Temp3600留言2018年6月10日 (日) 16:48 (UTC)[回覆]
@Temp3600「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已是為管理員保留最終結案權的條文。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1日 (一) 04:06 (UTC)[回覆]
(-)反對,只保留由管理員結束存廢討論。避免部分所謂的資深用戶去強行結束討論來避免過早結束有爭議的存廢討論。或者只允許特定天數內(例如:3天內)全票一致(由於存廢默認為刪除等意見,所以可能是全刪除)的無爭議情況才能可以引用雪球(而並非快速保留)來處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0 (UTC)[回覆]
請參照上面討論,大部分意見同意收緊(而不是廢除)富有經驗的編者的結案權。誰能保證每一個編者的決定都是公正的?管理員結案不見得和富有經驗的編者結案有分別。您也可以結案。Sæn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53 (UTC)[回覆]
我反而喜歡除非雪球刪除或明確滿足快速保留的一些非爭議性條件(例如:重複提出),不應該由非管理員和提早結案,因為反之會可能造成混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1 (UTC)[回覆]
作為附加條件,有爭議時由管理員結案相信已經足以解決強行結案的問題。—AT 2018年6月16日 (六) 18:07 (UTC)[回覆]
似乎沒有其他意見,那麼七天後無人表示異議的話便修改,謝謝。—AT 2018年6月22日 (五) 08:09 (UTC)[回覆]
公示案為「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J.Wong 2018年6月23日 (六) 07:17 (UTC)[回覆]
對。—AT 2018年6月24日 (日) 08:59 (UTC)[回覆]
問題:如果有人(無論是否有經驗)認為有爭議的話,則可以直接打開繼續討論直接管理員結案?另外是否包括了開閉的編輯戰情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1 (UTC)[回覆]
個人認為直接重啟討論也沒有問題,但是需要表明有異議(留個言簽個名,摘要的話不夠清楚),從而將最終結案權轉交管理員。另外,編輯戰本身就代表有爭議,因此就算其他人將原本已重啟討論再關閉的話,仍然適用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最終結案權在管理員的一點並不會改變,而且也可以依據編輯戰規定採取相應措施。—AT 2018年6月25日 (一) 09:55 (UTC)[回覆]
@Cwek例如編輯禁制Sæn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10:36 (UTC)[回覆]
請問「富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又或依賴個人判斷?--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26日 (二) 03:21 (UTC)[回覆]
基本上沒有限制,但是諸如IP、非自動確認用戶或今年才註冊的用戶等等,可以被視為缺乏經驗,有爭議的話承上條款交由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6月26日 (二) 11:10 (UTC)[回覆]

方針小修改‧刪除方針

已通過:
經公示,先修訂後審議完成,視為通過。--J.Wong 2018年7月21日 (六) 08:13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修改存廢討論投票無效模板的相關規定

現在不允許在WP:AFD區使用投票無效模板後,一部分IP用戶會在討論區反覆發表同一觀點的留言,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8/03#青春愛消遣以及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7/11#KC地產集團,這樣不僅使得討論區排版混亂,反覆出現的投票模板也會使其他投票者和結案的管理員困惑,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建議增加以下規定:某一用戶(IP地址)反覆使用投票模板時,其他用戶可刪除出現多於一次的投票模板,而保留其他意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13日 (一) 11:02 (UTC)[回覆]

首先我先聲明我並不反對ip/新用戶在AFD發表意見,但這一改革就使得重複投票/傀儡投票「冇王管」(前者例子後者例子)這件事我在當時早已提過。雖然例子中的兩項條目最終仍然刪除,但實難保結案人員不受這些傀儡投票誤導,所謂的「共識」亦容易錯判。而且現時條文亦明文規定不可刪票,故提案取消此過濾器。-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2 (UTC)[回覆]

  • 我記得我說過類似的話,如果是結案人是管理員,他們的經驗豐富程度絕對不是智障笨蛋,連洗票的用戶都沒能察覺的話有問題去DRV甚至去RFDA,而非管理員結案不妥就撤銷,就算他麼投了票被畫票後他們也會繼續投,而且版面非常難看,尤其是那個劃票框,更何況該頁面不是投票,哪有劃票一說,那些投票模板只有意見表達的功能。-Zest 2018年11月4日 (日) 15:02 (UTC)[回覆]


研究增設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

已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可以減少因為部份用戶不滿DRV結果而再次提刪。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2018年8月7日 (二) 08:30 (UTC)[回覆]

由於與本討論頁或討論主題無關,本框內討論文字已關閉,相關文字不再存檔。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2018年8月31日 (五) 02:17 (UTC)[回覆]
真是賊喊捉賊,自己在多少條目上掛{{notability}}。我懷疑你就是SiuMai的傀儡。Walter Grassroot留言2018年8月8日 (三) 13:38 (UTC)[回覆]
@Walter Grassroot兩人不像。SiuMai有寫條目,MCC214不事生產。Sæn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9日 (四) 00:44 (UTC)[回覆]
SiuMai以刷分類編輯為重要特徵,其次乃別字重定向和非中文標題重定向,最後就是建立惡作劇重定向,但本人一點都沒有,如WG君不信,可以將本人放上RFCUHAM,本人經得起用戶查核!--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8月9日 (四) 09:12 (UTC)[回覆]
(...) 吐槽專攻條目之士突然來指控一個專攻反傀儡破壞之士傀儡,豈不有趣?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18年8月9日 (四) 09:44 (UTC)[回覆]
現行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提議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比較好--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2018年9月8日 (六) 18:02 (UTC)[回覆]
  • 比較
的提案。--203.72.63.253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9:42 (UTC)[回覆]
--203.72.63.253留言2018年9月10日 (一) 09:56 (UTC)[回覆]

善後討論

已通過:
已公示七天,有關《通用關注度指引》條文修訂已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09:53 (UTC)[回覆]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UT:Wong128hk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嶼計劃)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2:58 (UTC)[回覆]
  • 我發現目前通過的版本並不是宇帆的版本,目前的版本有優待無共識條目的危險。我就這一點要求重新討論。如果短期內無人回應,我將把條文改成宇帆的版本。--Temp3600留言2018年10月15日 (一) 18:29 (UTC)[回覆]
  • 已回退《刪除方針》修訂,原因︰以最終公示所標記為準,當時並無將相關修訂交付公示。而《關注度指引》修訂指出條目如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刪,且最終獲得保留或存廢覆核復還,則不應再次依關注度程序提刪。這與《刪除方針》並不相抵觸。該句是大原則,適用於所有提刪。而此次討論只觸及關注度,而未曾詳細論及其他提刪原因。貿然刪去六個月之期,實屬不周不智。要解決所謂抵觸問題,一、於《關注度指引》相關修訂中移去「及提刪」或二、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J.Wong 2018年10月15日 (一) 19:50 (UTC)[回覆]
@Temp3600請問對於J.Wong的「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修訂建議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19 (UTC)[回覆]
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35 (UTC)[回覆]
@Temp3600你是怎樣理解「無共識保留」?根據〈刪除方針〉,「無共識保留」與「保留」是兩個很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雙方各有理據,討論五個星期後仍然無法完全說服對方,管理員基於「刪除是最後手段」,因此暫時保留,留待更佳的時候繼續討論,因此以上的提案不適用於「無共識保留」;「保留」是指保留方有充份理據反駁刪除方,雙方討論七天後,管理員可以閉關討論,根據剛通過的指引,用戶不能再提刪於存廢討論,只能到存廢覆核提出。現在提案討論的與「無共識保留」豪無關係,你如果對已通過的提案有異議,可另外提案討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1:20 (UTC)[回覆]
  •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經說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回覆]
@A2569875上面的討論很亂,我無法理清頭緒,但根據J.Wong的判斷(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閣下的新增建議未明確說明公示,然後討論關閉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討論,要另行提案。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閣下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回覆]
@屈原蟲這東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個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戶沒搞清楚擾亂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回覆]
我不太能理解關注度與存廢覆核的關係?為何再次掛關注度模板,要先去存廢覆核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27 (UTC)[回覆]
避免多此一舉,按照邏輯的話,如果曾經被提報關注度並且關注度轉提刪但通過的話,如之後需要重新提報關注度,應該先按照存廢覆核處理,不用再掛一次關注度標記,了。我認為這句話應該優先加入到WP:關注度的處理手法當中,刪除方針不一定需要加或者只是隨帶提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43 (UTC)[回覆]
(※)注意討論仍在進行中。--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6 (UTC)[回覆]
@屈原蟲Wong128hkTemp3600--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8 (UTC)[回覆]
現在的最佳做法建議為修改/改善條文並重新公示。而非盲目存檔,眼不見為淨,但爭議未解,這對解決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0月26日 (五) 13:27 (UTC)[回覆]
上面通過的指引涉及修改過濾器,我沒有修改權限,否則我可以幫忙改一下。其他管理員如果有空,希望也能幫忙處理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32 (UTC)[回覆]
所以宇帆君提案是打算修改哪個方針?《關注度指引》抑或《刪除方針》?--J.Wong 2018年10月27日 (六) 00:37 (UTC)[回覆]
(&)建議:修改《刪除方針》較好。--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6 (UTC)[回覆]
( ✓ )同意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愛•回家之開心速遞同行評審)留言2018年11月4日 (日) 00:17 (UTC)[回覆]
關注度指引那邊也最好提及一下。--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2018年11月10日 (六) 11:48 (UTC)[回覆]
現行條文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

提議條文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所有繞過存廢覆核而掛上關注度模板或提刪皆會被自動過濾器阻止。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濫於提刪。--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回覆]
(+)支持:提案非常好……不過小小的問一句,技術跟上了嗎?--仍然相信友誼就是魔法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30 (UTC)[回覆]
@CopperSulfate技術當然可以跟上,但一定要由管理員才能修改過濾器。--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40 (UTC)[回覆]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5日 (日) 11:50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無效

經研究及諮詢其他兩位管理員過濾器的問題,認定這是技術上不可能達成的,因此該指引修改無效,已撤銷。--Xiplus#Talk 2018年12月13日 (四) 00:48 (UTC)[回覆]

很好奇,連技術上都完不成,先前達成共識所做的討論都說了些啥?--👼㊙️偶㊗️💯於元旦前夕💖必來中文維基百科報到的維基愛好者乛◡乛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1:15 (UTC)[回覆]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28 (UTC)[回覆]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四海同台夢想舞台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2018年12月13日 (四) 09:07 (UTC)[回覆]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 Stang 2018年12月14日 (五) 09:45 (UTC)[回覆]
人類🤖的本質就是複讀機😂。--XL-028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回覆]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開玩笑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8年12月14日 (五) 12:07 (UTC)[回覆]
真慘。--Ngguls2018年12月15日 (六) 13:55 (UTC)[回覆]
哀。——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2月21日 (五) 07:38 (UTC)[回覆]

194.156.229.85誹謗我並破壞刪除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194.156.229.85 Jonsonhsu67留言2019年1月26日 (六) 22: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