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刪除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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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存廢討論結案問題
各位好。在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6/04#User:Chinuan12623,有用戶認為非管理員可以隨意關閉存廢討論,但是竊以為在Wikipedia talk:快速保留#再強烈要求非管理員不要隨便關閉存廢討論已經達成了不應隨意關閉的共識。對此,為了釐清狀況,我動議修改WP:刪除方針,改動如下:
*粗體字為更改部分:「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改為「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儘管,富有經驗的編者可以結案,但是管理員在有合理原因的情況下,有權推翻結果,而該討論以後則只能由管理員來處理,非管理員用戶不得干涉。」
理據有以下:
- 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模糊,沒有量化的標準,難以服眾。
- 管理員與一般用戶相比,結案時有更多選擇,例如刪除、不留重定向移動或合併編輯歷史等等。由一般用戶來結案的話,在技術上不夠全面。
- 一般用戶提早結案的依據大多是意見一面倒,但是鑑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就算大部分人都站在同一立場,站務經驗較豐富的管理員可能有不一樣的結論。
歡迎提出意見,謝謝。—AT 2018年6月5日 (二) 15:56 (UTC)
- (?)疑問:
- 因通常提出存廢討論是做刪除,如一面倒為刪除,用戶是否可以進行結案?
- 已被管理員快速刪除的討論是否可由用戶進行結案?
- 同上,因理據不符,符合快速保留的討論是否可以由用戶進行結案?
- 另外,快速保留有提到關於上方兩位用戶的情況,是否可請AT做快速保留處理。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5日 (二) 16:48 (UTC)
- 逐點回應:
- 不能。因為一般用戶無法執行刪除動作,就算結了案,也要請示管理員來處理,倒不如一開始就由管理員來做。
- 就這一點,我添加了一項新條文,請參詳。
- 我認為不能。因為所謂理據不符可能因人而異,只有毫無爭議的討論才適任由非管理員來結案。
- 我傾向走完程序再處理,但是其他管理員可以選擇快速保留與否。—AT 2018年6月5日 (二) 17:47 (UTC)
- 《快速保留指引》就有此一句︰「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着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只要並非濫用,快速保留不就是用來應對閣下所指之「只有毫無爭議的討論」?--J.Wong 2018年6月6日 (三) 07:29 (UTC)
- 問題在於就是不時有人濫用。—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
- 《快速保留指引》就有此一句︰「快速保留的判斷是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出的,並非僅僅個人認識;要求該請求不僅僅是不合理,還要非常顯著,通常意味着該請求毫無道理,沒有任何相關政策和共識可以支持該請求。」只要並非濫用,快速保留不就是用來應對閣下所指之「只有毫無爭議的討論」?--J.Wong 2018年6月6日 (三) 07:29 (UTC)
- 支持收緊。可改為:如討論七日或以上,有三位或以上表達意見,而且所有意見統一,方可由非管理員結案。 ——CommInt'l(留言) 2018年6月5日 (二) 17:04 (UTC)
- 由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此舉並不可行。—AT 2018年6月5日 (二) 17:49 (UTC)
- 「無論是任何人來看都得出同樣判斷的討論可以由非管理員用戶來結案。」仍是主觀判斷,即只要無爭議就可結案。
- 文辭和標點需改進,使酌情結案為獨立一條(從技術原因語句中摘出),並最好註明闡述重新打開或撤銷結案的步驟(可增補到結案流程)。比如說,對管理員結案/已處理結案的異議應該走存廢覆核請求,但顯著未完結討論的結案是否能直接撤銷(重新打開)以免討論中止(除非註明已轉移討論位置)。
- 只要結案不成為僅限管理員就可以,結案不該成為管理員的專有權利,管理員是被信任並有技術特權的用戶,但不是權威用戶(如可決定共識的行政員)。--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7:32 (UTC)
- 我修改了一下字眼,也合併了,您看看如何。另外,行政員必然同時是管理員,因此不防礙其結案的權利。—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
- (-)反對:
只要結案不成為僅限管理員就可以,結案不該成為管理員的專有權利,管理員是被信任並有技術特權的用戶,但不是權威用戶(如可決定共識的行政員)
此處(▲)同上,且即修訂即連明顯的擾亂性提報也不能快速保留?-某人✉ 2018年6月6日 (三) 08:09 (UTC)
- 請問如何界定?反過來說,如果有用戶稱該提報為擾亂性提報,是否就代表真的是這樣?個人認為應該交由相對地站務經經驗豐富管理員來處理比較適合。—AT 2018年6月6日 (三) 13:44 (UTC)
- (!)意見 重點是「非管理員不要隨便關閉存廢討論」,非管理員要實行此「非特權的權力」時,必須要遵守某一規定手續。--Nivekin※請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08:26 (UTC)
- (-)反對。1、「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模糊,沒有量化的標準,難以服眾」:在維基百科上絕大多數的概念,例如人身攻擊,可靠性的定義都是模糊的(3RR是個明顯的例外),但是這不妨礙我們運用這些概念。何謂有經驗的編者可以參考en:WP:NACEXP,這當然不是一個準確的定義,但足以應對大多數情形。至於「難以服眾」的問題,任何管理操作都應該給出足夠的理據。是理據服眾,而非提出該理據的人服眾。2、「由一般用戶來結案的話,在技術上不夠全面」按此邏輯,應該規定只有管理員才可以上傳圖片。畢竟只有管理員才能移動圖片,一般用戶處理圖片「技術不夠全面」,萬一寫錯圖片名字就沒法自己移動回正確的名字。這顯然是荒謬的。用戶沒有權限做一件事情中的一個部分,不意味着他不可以做剩下的那部分。3、「一般用戶提早結案的依據大多是意見一面倒,但是鑑於存廢討論並非投票,就算大部分人都站在同一立場,站務經驗較豐富的管理員可能有不一樣的結論」,方針的表述不是「投票一邊倒」,而是「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例如保留、刪除、合併、重定向)有共識」,有共識是七日關閉討論的前置條件,意見一邊倒,但不合乎方針,或涉及傀儡/真人傀儡,按共識方針就不能稱為有共識,也自然不應該關閉。--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13:43 (UTC)
- 首先,如果容許任何用戶都可以結案的話,那麼一個新手也可以做到,您不覺得這樣太過草率麼?存廢討論可是決定一個頁面的去向,經驗不足的用戶可以隨便走出來結案,然後便能斷定頁面的去留,您覺得這可以接受?而且可以預期一旦容許缺乏站務經驗用戶來結案的話,必然出現大量誤判,甚至是偏頗的情況,這又要怎樣解決?其次,圖片與此不同,圖片名稱錯了可以再改,但是存廢討論結了案後除非存廢覆核,否則無法推翻,按照您的觀點,恐怕您會認為一般用戶連存廢覆核都能夠處理,正因一般用戶根本無法執行刪除動作,所以他們處理的所有個案,無論是存廢討論還是覆核都只會是保留之類,簡單來說只要兩名用戶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其三,正因如此,更不應該容許非管理員結案,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很可能只以投票立場的多少來判別頁面的共識,這顯然並不符合存廢討論的精神。—AT 2018年6月6日 (三) 14:04 (UTC)
- @AT:,抱歉,前兩天準備答辯沒有及時回覆:
- 您的第一個問題,「容許任何用戶都可以結案的話,那麼一個新手也可以做到,您不覺得這樣太過草率麼」、「一旦容許缺乏站務經驗用戶來結案的話,必然出現大量誤判,甚至是偏頗的情況」。然而方針說的是有經驗的用戶,並非任何用戶。「有經驗」沒有明確的定義,並不意味着任何用戶都可以算有經驗;類似地,「人身攻擊」沒有明確的定義,不意味着任何留言都可以當做人身攻擊,任何留言的用戶都可以因人身攻擊而被封禁。我們需要的,僅僅是給出一定的參考標準,然後按常識判斷。
- 您的第二個問題,修改圖片與結存廢討論不同。然而在我看來並無不同之處,圖片名稱傳錯,照樣得走流程請求管理員移動回來,這和存廢討論需要走流程的情形類似。
- 您的第三個問題,「簡單來說只要兩名用戶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我不妨改寫一下這句,「只要一名用戶和另一名管理員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乍一看兩句話都是事實,實則不然,如果用戶持續不當結案,他會因擾亂性編輯被封禁,如果管理員如此做,他也會被封禁乃剝奪權限。
- 您的最後一個問題,「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很可能只以投票立場的多少來判別頁面的共識」,這實際上和第一條一樣,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不符合方針「有經驗」的要求,也沒有被方針授權處理存廢討論。
- @AT:,抱歉,前兩天準備答辯沒有及時回覆:
- 首先,如果容許任何用戶都可以結案的話,那麼一個新手也可以做到,您不覺得這樣太過草率麼?存廢討論可是決定一個頁面的去向,經驗不足的用戶可以隨便走出來結案,然後便能斷定頁面的去留,您覺得這可以接受?而且可以預期一旦容許缺乏站務經驗用戶來結案的話,必然出現大量誤判,甚至是偏頗的情況,這又要怎樣解決?其次,圖片與此不同,圖片名稱錯了可以再改,但是存廢討論結了案後除非存廢覆核,否則無法推翻,按照您的觀點,恐怕您會認為一般用戶連存廢覆核都能夠處理,正因一般用戶根本無法執行刪除動作,所以他們處理的所有個案,無論是存廢討論還是覆核都只會是保留之類,簡單來說只要兩名用戶合作,他們可以保留所有他們希望保留的頁面,甚至是一開始就結束討論,連七日的討論期也不用理會。其三,正因如此,更不應該容許非管理員結案,缺乏站務經驗的用戶很可能只以投票立場的多少來判別頁面的共識,這顯然並不符合存廢討論的精神。—AT 2018年6月6日 (三) 14:04 (UTC)
--Antigng(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4:16 (UTC)
- 改了一下,您看看怎麼樣。—AT 2018年6月8日 (五) 16:15 (UTC)
- AT,從上方討論看,目前措辭仍難以被社群所接受。我的想法:「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存廢討論和後續處理已明顯完結且無爭議,富有經驗的編者也可以代為關閉存廢討論。」明確允許代為關閉已無後續事宜的討論。「富有經驗」而非「有經驗」,要求更嚴一些,因後者可套用在「曾經嘗試」。--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6日 (三) 17:57 (UTC)
- (!)意見富有經驗的編者也應未參與討論。現行條文似乎會有理解分歧。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1:36 (UTC)
- 我想問一下怎樣才算是富有經驗?由誰判斷?實際上,現在結案的非管理員的用戶大多都屬於我認為缺乏足夠經驗的用戶(粗略來說編輯次數1萬次以下)。—AT 2018年6月7日 (四) 06:02 (UTC)
- 我認為助理編輯以上的用戶稱為「有經驗」;助理主編以上的稱為「富有經驗」。但應量化每位用戶在執行此行動時的可信度,先假定每位用戶為可信的。犯錯可以用相關禁制(是否有此種禁制?)阻止類似編輯。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8:17 (UTC)
- 在下認為不應以維基榮譽8級制來分辨用戶是否有經驗。拿助理編輯、執行編輯這兩個較多人現時擁有的榮譽來舉例,在下認為單憑這兩個榮譽只能推論出用戶的條目寫了多少條/條目編寫能力是否強,未能推論出是否「有(站務)經驗」的用戶。畢竟條目數量、條目質量和站務經驗是三回事。至於主編級的用戶,在下提出一條問題: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是否等於「富有(站務)經驗」的用戶,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在下不是指現時的獲得攝影專家獎的主編缺乏豐富站務經驗)?在下認為單憑「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的條件,未能證明其「富有(站務)經驗」和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7日 (四) 09:00 (UTC)
- 我明白你的顧慮,但每個人都有一種編輯偏好,我假設常寫條目並以此獲得編輯榮譽的人不會突然去做一個條目的存廢討論結案。再加上量化可信度,是故不應有一個攝影獎編輯突然去關閉存廢,且其判斷如有問題,可信度將會降低與被禁制此行為。當然任何人都可對其判斷提出質疑,並由管理員判斷結果。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9:15 (UTC)
- 在下認為不應以維基榮譽8級制來分辨用戶是否有經驗。拿助理編輯、執行編輯這兩個較多人現時擁有的榮譽來舉例,在下認為單憑這兩個榮譽只能推論出用戶的條目寫了多少條/條目編寫能力是否強,未能推論出是否「有(站務)經驗」的用戶。畢竟條目數量、條目質量和站務經驗是三回事。至於主編級的用戶,在下提出一條問題: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是否等於「富有(站務)經驗」的用戶,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在下不是指現時的獲得攝影專家獎的主編缺乏豐富站務經驗)?在下認為單憑「一名獲得攝影專家獎的助理主編」的條件,未能證明其「富有(站務)經驗」和足以能夠判斷何時結案。-- FrancoT 會議廳 訪客簽名區 2018年6月7日 (四) 09:00 (UTC)
- 的確,沒有加上對參與的約束。是一個勸誡而非規範,目的是建議已全面了解存廢討論的現行流程。--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2:16 (UTC)
- 我認為助理編輯以上的用戶稱為「有經驗」;助理主編以上的稱為「富有經驗」。但應量化每位用戶在執行此行動時的可信度,先假定每位用戶為可信的。犯錯可以用相關禁制(是否有此種禁制?)阻止類似編輯。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8:17 (UTC)
- 個人認為以巡查員(知道條目準則)作標準可行(先利申:本人巡查員)-某人✉ 2018年6月7日 (四) 09:05 (UTC)
- 個人認為現行存廢討論流程與其他討論和編輯有很多不同,任何權限或編輯數都無法代表了解相關機制和模板用法。如請求無效、轉交侵權討論、快速保留等。--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2:16 (UTC)
- 維基榮譽我覺得不是一個好標準,因為有些用戶謝絕這些榮譽,但是不代表他們缺乏判斷力,巡查員什麼的也是如此。作為折衷方法,個人認為可以讓管理員在有合適理據的情況下,有權推翻非管理員用戶的結案,而該討論以後則只能由管理員來處理,其他討論則開放予非管理員用戶結案。這樣如何?—AT 2018年6月7日 (四) 13:54 (UTC)
- 個人認為可以(英文版也是這樣)-某人✉ 2018年6月7日 (四) 13:56 (UTC)
- 吐槽跟現在情形差不多...。那就修訂相關條文看有無共識吧。吉太小唯(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4:17 (UTC)
- (+)支持,不懂上方某些人士非要參一腳的意義。->>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09:28 (UTC)
- @YFdyh000、Antigng:我改了一下條文,請大家再參看一下。—AT 2018年6月7日 (四) 14:28 (UTC)
- 建議新增章節或條文而非變更提議。修改後的語句不是很順,以及仍是將特權加碼到管理員的想法。雖然管理員更具信任,但並不代表在存廢討論處理上會有更正確的決斷及權力,管理員的爭議處理並不少見。雖然會留下爭議缺口,但仍希望將合理結案/撤除的權利放到資深用戶(不詳細約定)而非特定權限或經驗階層。關於爭議則可約定有爭議時不能提前或中途結案,未有合理原因應繼續討論(可以轉移討論地方。文辭上暫無思路。)「翻案」爭議還需考慮,可以給管理員有合理原因時不得推翻的權力,應該將推翻權力不限於管理員,可以將結案有爭議的討論要求僅限管理員結案(如果要求未曾參與,需要更多參與者,目前似乎足夠。如果不要求,有客棧和存廢覆核可用。此要求將將使轉移討論地變為僅限管理員。),類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追加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之前提到的「已明顯完結且無爭議」我認為很重要,不然是可以主觀結案。--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5:41 (UTC)
- 我覺得您的意見很好,可否請您實際議定一下條文?—AT 2018年6月7日 (四) 15:47 (UTC)
- 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4:41 (UTC) 對社群看好怎樣的規則和文辭方面暫無確切想法,您可新增提議然後再議。比如下方提到的結案應該有理由而非單純結果,是值得討論的一點。--
- 我覺得您的意見很好,可否請您實際議定一下條文?—AT 2018年6月7日 (四) 15:47 (UTC)
- 建議新增章節或條文而非變更提議。修改後的語句不是很順,以及仍是將特權加碼到管理員的想法。雖然管理員更具信任,但並不代表在存廢討論處理上會有更正確的決斷及權力,管理員的爭議處理並不少見。雖然會留下爭議缺口,但仍希望將合理結案/撤除的權利放到資深用戶(不詳細約定)而非特定權限或經驗階層。關於爭議則可約定有爭議時不能提前或中途結案,未有合理原因應繼續討論(可以轉移討論地方。文辭上暫無思路。)「翻案」爭議還需考慮,可以給管理員有合理原因時不得推翻的權力,應該將推翻權力不限於管理員,可以將結案有爭議的討論要求僅限管理員結案(如果要求未曾參與,需要更多參與者,目前似乎足夠。如果不要求,有客棧和存廢覆核可用。此要求將將使轉移討論地變為僅限管理員。),類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追加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之前提到的「已明顯完結且無爭議」我認為很重要,不然是可以主觀結案。--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7日 (四) 15:41 (UTC)
- 不一定要管理員關閉存廢討論,最重要是關閉討論的解釋要充分。管理員在AFD的角色只需執行共識,而不是做裁判官,討論可由非管理員總結,如須刪除才由管理員執行刪除的共識。關閉討論者是要責任提供其判斷保留及刪除作結的理據,而不是只有保留/刪除兩隻字。可以參考英文版頁面存廢討論,關閉討論的不一定是管理員,非管理員作出保留關閉討論不會只有「Keep」,即使管理員刪除頁面也不會只有「Delete」,都會附上其作出判斷的論點。關閉討論者是需要就其關閉討論的判斷作出總結,這是中文版AFD目前最缺乏,最需要改善的其中一項。--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3:24 (UTC)
- 這個我覺得是不同用戶自己的問題。基本上,如果沒有附加意見,應當視為與已表達意見者有相同立場。—AT 2018年6月8日 (五) 16:15 (UTC)
- 結案者有需要解釋在決定結案時為何採取「與已表達意見者有相同立場」,尤其是不同參與討論者表達相反立場的時候。在AFD不能為結案而單純作出一個決定,更重要是說明作出這個決定所基於的理據及如何作出判斷。--Thomas.Lu(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09:42 (UTC)
- (-)反對現在存廢討論積壓的個案太多,由有經驗的用戶關閉討論,我覺得無可厚非。--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8日 (五) 15:10 (UTC)
- 會積壓的討論無非就是無共識,這種情況下讓非管理員用戶去結案,更容易出現問題。->>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2:46 (UTC)
- 雖然樓上說的有理,但僅憑管理員結案不一定就沒問題,或者說其他人不一定服氣(類似管理員單方面決定共識)。建議明確對結案追加異議、有異議時另一管理員最終結案,以避嫌和推進得到共識。過量異議可依遊戲維基規則處理。--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
新修訂
參考了上述意見後,我改成以下:
- 「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
- 這樣的話,應該可以確保不會出現「隨意結案」的情況,富有經驗的用戶也可以幫助解決積壓個案。各位意下如何?—AT 2018年6月8日 (五) 16:15 (UTC)
- (-)反對:既已結案,如果有新理據,可以再次提刪;反對糾纏於同一個案,而且存廢討論積壓也頗嚴重。--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05:24 (UTC)
- 話又不可如此說,上面才有提案要求將六個月冷靜期延長至永久,那又何來「可以再次提刪」……--J.Wong 2018年6月9日 (六) 05:36 (UTC)
- 無止境的提刪恐怕會引發起編輯戰。結案有爭議的話重啟討論比重新走一次程序也合理得多。—AT 2018年6月9日 (六) 07:56 (UTC)
- (▲)同上,重新提刪造成的爭議(合理性)和討論分離會很麻煩,對貿然關閉無限制也不合理。--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08:42 (UTC)
- (:)回應:《刪除方針》也規定「如果社群對一個頁面是否應當刪除存在爭議,則該頁面通常不應刪除。」,如果整個討論已結束,又重新啟動,那就是充滿爭議,為何又要把個案糾纏下去?先結束討論,大家冷靜半年後再討論,不是更好嗎?--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2:57 (UTC)
- @屈原蟲:但「整個討論已結束,又重新啟動」的前提是討論確實已結束,而有時是討論進行、推進中被關閉,雖然有時合理(防止事態惡化和跑題),但不一定都合理(可能中斷討論進程)。「大家冷靜半年後再討論」同樣有中斷討論的隱患,不一定是有效率的做法。--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
- (!)意見:如果一個條目明顯不符合收錄標準,通常都不會有爭議,可能早已有人提出速刪了。那些介乎存廢中間線的條目,如果有爭議,可以暫時保留--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2:57 (UTC)
- 編輯衝突……問題在於如果討論未夠七日,有用戶根本未及發表意見,重啟不是糾纏,而是合理安排。--J.Wong 2018年6月9日 (六) 12:58 (UTC)
- 如果有用戶不依方針,不足七天就不合理地任意關閉討論,管理員應約束一下這類破壞行為,可以先發警告,警告無效,就封禁。--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3:11 (UTC)
- 如果有人有爭議,那可不能稱為該討論已經結束(如果結束的話,應該是無爭議),因此重啟討論是合理做法,半年冷靜期想法則是不設實際,有新理據認為某頁面需要刪除還要等冷靜期過了才能處理麼?—AT 2018年6月9日 (六) 13:43 (UTC)
- 先聲明利益衝突。其實說富有經驗的編者,倒不如把這個編者改為巡查員或/及回退員,在下認為如是之應該能合理緩解積壓問題,亦能合理解決「隨意結案」或「富有經驗的編者」之定義含糊不清的問題。(~)補充但是視乎巡退無法操作delete等,可對結案範圍加以限制,抑或開放CSD-G8供上述人員使用,避免操作刪除結案時,頁面未能得以刪除。--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9日 (六) 13:04 (UTC)
- 同意Hamishcn君的建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13:14 (UTC)
- 回退權限與存廢討論結案可以說是全無關係。巡查員則是掛模板、提刪的主要力量,很多時候也與存廢討論有關,容易出現一案兩審。況且,沒有這兩項權限並不等於缺乏站務經驗,反之亦然,有管理員作保底,已經可以避免隨意結案的問題,無需再加規限。—AT 2018年6月9日 (六) 13:43 (UTC)
- 我所擔心的是很多巡查員不了解存廢討論的常用流程和模板,如果能保證質量、降低積壓、儘量避嫌,倒也沒什麼。--YFdyh000(留言) 2018年6月9日 (六) 21:46 (UTC)
- 那麼倒不如徑自刪除「富有經驗的編者」這一款,從某種主觀角度判斷,人人都是「富有經驗的編者」。或者採用我說的前半部分,對結案範圍加以限制,例如在條目已被刪除後結案,在申請人撤回等顯著符合快速保留方針時。--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9日 (六) 22:57 (UTC)
- 所以我認為新修訂可以讓用戶之間互相制肘,也符合維基開放精神,某程度上亦可以減輕積壓的問題,也可以促進用戶對站務參與,對培養管理員新力軍可能有用處。—AT 2018年6月10日 (日) 08:58 (UTC)
- 同意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09:40 (UTC)
- 所以我認為新修訂可以讓用戶之間互相制肘,也符合維基開放精神,某程度上亦可以減輕積壓的問題,也可以促進用戶對站務參與,對培養管理員新力軍可能有用處。—AT 2018年6月10日 (日) 08:58 (UTC)
- @AT:作為巡查員( ✓ )同意通過,免得自己再受非議。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0日 (日) 10:26 (UTC)
- 管理員應有最終結案權。--Temp3600(留言) 2018年6月10日 (日) 16:48 (UTC)
- @Temp3600:「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已是為管理員保留最終結案權的條文。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1日 (一) 04:06 (UTC)
- 非管理員只能關閉不需要管理員權限操作的討論吧?另外,上面有人說,積壓幾乎都是無共識,其實並不太對。大多並不是無共識,而是無操作(沒人處理而已)--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11日 (一) 02:31 (UTC)
- 刪除共識肯定要管理員執行。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1日 (一) 04:06 (UTC)
- 嗯說的對,我剛才看了一遍積壓,部分無人討論,部分有明確共識,那麼,閣下作為管理員是否去處理一下?。->>Vocal&Guitar->>留言 2018年6月11日 (一) 05:29 (UTC)
- 好處理的早就處理了。剩下的多半都是處理起來比較花功夫的,或者可能需要對主題有一些了解才處理的了的--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6月12日 (二) 02:12 (UTC)
- 樓上Sanmosa與Shizhao的刪除共識的問題,就是我想說的開放csdg8給關閉刪除共識討論的維基人使用,在編輯摘要附上討論頁面地址,讓管理員行使最終結案權。--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12日 (二) 04:35 (UTC)
- (-)反對,只保留由管理員結束存廢討論。避免部分所謂的資深用戶去強行結束討論來避免過早結束有爭議的存廢討論。或者只允許特定天數內(例如:3天內)全票一致(由於存廢默認為刪除等意見,所以可能是全刪除)的無爭議情況才能可以引用雪球(而並非快速保留)來處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15日 (五) 07:50 (UTC)
- 請參照上面討論,大部分意見同意收緊(而不是廢除)富有經驗的編者的結案權。誰能保證每一個編者的決定都是公正的?管理員結案不見得和富有經驗的編者結案有分別。您也可以結案。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53 (UTC)
- 我反而喜歡除非雪球刪除或明確滿足快速保留的一些非爭議性條件(例如:重複提出),不應該由非管理員和提早結案,因為反之會可能造成混亂。——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1 (UTC)
- 作為附加條件,有爭議時由管理員結案相信已經足以解決強行結案的問題。—AT 2018年6月16日 (六) 18:07 (UTC)
- 請參照上面討論,大部分意見同意收緊(而不是廢除)富有經驗的編者的結案權。誰能保證每一個編者的決定都是公正的?管理員結案不見得和富有經驗的編者結案有分別。您也可以結案。Sænmōsà起舞弄清影 2018年6月15日 (五) 09:53 (UTC)
- 似乎沒有其他意見,那麼七天後無人表示異議的話便修改,謝謝。—AT 2018年6月22日 (五) 08:09 (UTC)
- 公示案為「一名未參與提刪和討論的管理員或富有經驗的編者將依有關指南關閉存廢討論。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J.Wong 2018年6月23日 (六) 07:17 (UTC)
- 問題:如果有人(無論是否有經驗)認為有爭議的話,則可以直接打開繼續討論直接管理員結案?另外是否包括了開閉的編輯戰情況?——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6月25日 (一) 08:51 (UTC)
- 個人認為直接重啟討論也沒有問題,但是需要表明有異議(留個言簽個名,摘要的話不夠清楚),從而將最終結案權轉交管理員。另外,編輯戰本身就代表有爭議,因此就算其他人將原本已重啟討論再關閉的話,仍然適用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最終結案權在管理員的一點並不會改變,而且也可以依據編輯戰規定採取相應措施。—AT 2018年6月25日 (一) 09:55 (UTC)
- 編輯禁制。SænmōsàI'll find a way, or I'll make one. 2018年6月25日 (一) 10:36 (UTC) 例如
- 個人認為直接重啟討論也沒有問題,但是需要表明有異議(留個言簽個名,摘要的話不夠清楚),從而將最終結案權轉交管理員。另外,編輯戰本身就代表有爭議,因此就算其他人將原本已重啟討論再關閉的話,仍然適用於「如果有編者對結案有異議,則此討論須由管理員最終結案。」,最終結案權在管理員的一點並不會改變,而且也可以依據編輯戰規定採取相應措施。—AT 2018年6月25日 (一) 09:55 (UTC)
- 請問「富有經驗的編者」的定義,又或依賴個人判斷?-- CreampieGolden State Finals Champion 2018年6月26日 (二) 03:21 (UTC)
- 基本上沒有限制,但是諸如IP、非自動確認用戶或今年才註冊的用戶等等,可以被視為缺乏經驗,有爭議的話承上條款交由管理員判斷。—AT 2018年6月26日 (二) 11:10 (UTC)
方針小修改‧刪除方針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刪除方針,事實修改,更易模板。--J.Wong 2018年7月14日 (六) 11:37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建議修改存廢討論投票無效模板的相關規定
現在不允許在WP:AFD區使用投票無效模板後,一部分IP用戶會在討論區反覆發表同一觀點的留言,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8/03#青春愛消遣以及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7/11#KC地產集團,這樣不僅使得討論區排版混亂,反覆出現的投票模板也會使其他投票者和結案的管理員困惑,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建議增加以下規定:某一用戶(IP地址)反覆使用投票模板時,其他用戶可刪除出現多於一次的投票模板,而保留其他意見,不知各位意下如何?--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13日 (一) 11:02 (UTC)
- 這個問題每個維基都有,無需理會,共識重要。--Cohaf(留言) 2018年8月13日 (一) 19:08 (UTC)
- 刪除模板不合適,模板是意願之一。雖然會亂,管理員不眼花就沒問題,可以不理會。實在過分(比如大字或太多)可以{{deltalk}}和警告擾亂,不過不理會更平和。維基百科:你必須餵食怪獸/維基百科:朽木不可雕。--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13日 (一) 20:16 (UTC)
首先我先聲明我並不反對ip/新用戶在AFD發表意見,但這一改革就使得重複投票/傀儡投票「冇王管」(前者例子,後者例子)這件事我在當時早已提過。雖然例子中的兩項條目最終仍然刪除,但實難保結案人員不受這些傀儡投票誤導,所謂的「共識」亦容易錯判。而且現時條文亦明文規定不可刪票,故提案取消此過濾器。-AINH(留言)明日大嶼,後日大鑊 2018年10月25日 (四) 10:12 (UTC)
- 我記得我說過類似的話,如果是結案人是管理員,他們的經驗豐富程度絕對不是智障笨蛋,連洗票的用戶都沒能察覺的話有問題去DRV甚至去RFDA,而非管理員結案不妥就撤銷,就算他麼投了票被畫票後他們也會繼續投,而且版面非常難看,尤其是那個劃票框,更何況該頁面不是投票,哪有劃票一說,那些投票模板只有意見表達的功能。-Zest 2018年11月4日 (日) 15:02 (UTC)
研究增設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可以減少因為部份用戶不滿DRV結果而再次提刪。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8:30 (UTC)
- (~)補充可以設下限時,期間不可提刪。3ẤṬḔṆỦẄ1(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08:36 (UTC)
- (&)建議建議訂立方針,重掛關注度只能透過提存廢覆核。--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試用小工具]) 2018年8月7日 (二) 08:39 (UTC)
- 好像有技術難度?不過本身存廢不允許短期內以相同理由提刪,而且重複掛關注度可能會被認為POINT。可以用常識解決?——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8月7日 (二) 09:35 (UTC)
- 可能有技術難度,條目和各提報頁都要合理阻止。機器人檢查提報頁面並自動標識乃至關閉並通知可能更簡單。--YFdyh000(留言) 2018年8月7日 (二) 11:19 (UTC)
- 不止存廢覆核有,就連存廢討論都有,以前有個條目叫做屎萊姆,在關注度通過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7/11/16#屎萊姆驗證後,SiuMai無視此決,用Proxy IP作為VPN傀儡重新再掛上{{notability}}[1][2][3][4][5][6][7],造成用戶沉重的負擔[8],故可以為此一併考慮是否可以增設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討論通過關注度驗證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8月7日 (二) 11:21 (UTC)
- 如有異議,請諮詢互助客棧或其他管理員。執行人: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31日 (五) 02:17 (UTC)
- 真是賊喊捉賊,自己在多少條目上掛{{notability}}。我懷疑你就是SiuMai的傀儡。Walter Grassroot(留言) 2018年8月8日 (三) 13:38 (UTC)
- @Walter Grassroot:兩人不像。SiuMai有寫條目,MCC214不事生產。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9日 (四) 00:44 (UTC)
- SiuMai以刷分類編輯為重要特徵,其次乃別字重定向和非中文標題重定向,最後就是建立惡作劇重定向,但本人一點都沒有,如WG君不信,可以將本人放上RFCUHAM,本人經得起用戶查核!--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8月9日 (四) 09:12 (UTC)
- 吐槽專攻條目之士突然來指控一個專攻反傀儡破壞之士傀儡,豈不有趣?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 2018年8月9日 (四) 09:44 (UTC)
- 我建議指引(不建議方針)應有幾點如下:
- 以關注度為由提AFD,而條目有保留共識(非無共識保留)者,如要再提關注度,須先經DRV;
- 以關注度為由提AFD,而條目被刪除,後經DRV復還者,如要再提關注度,須先經DRV;
- 以關注度為由提AFD,而條目無論是否有共識保留,如曾經DRV維持保留,如要再提關注度,須先經DRV;
- 以關注度為由提AFD,而條目無共識保留者,如要再提關注度,須在AFD結案後5個月方可(以符合同一頁面6個月內不可再提AFD之規定),或先經DRV;
- 以上。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9日 (四) 00:53 (UTC)
- 建議在《關注度指引》增加以下段落:
-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M.Chan 2018年8月9日 (四) 04:28 (UTC)
- (+)支持:以上建議都很好,有效減少存廢討論積壓。--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05:41 (UTC)
- (+)支持非常同意--Cohaf(留言) 2018年8月9日 (四) 18:29 (UTC)
- 基本( ✓ )同意Michael Chan的提案(其實和我的提案不謀而合),但以關注度存廢而無共識保留的情況下,我仍然建議有限度允許用戶掛{{notability}}。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0日 (五) 02:04 (UTC)
- (-)傾向反對。善意推定。建議標籤或警告,不要阻止Nano Kid C39H42O2 2018年8月10日 (五) 02:09 (UTC)
- (:)回應方針指引已列明「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刪」,現時沒有嚴厲阻止已經十分寬容。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10日 (五) 11:04 (UTC)
- 我認為「切勿」最好改成「不可」;(節刪)普遍人們(包括我自己在內)有個不好的習性,就是不嚴厲阻止,不會怕規矩。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1日 (六) 04:51 (UTC)
- 對以上的種族定性(racial profiling)言論表示強烈(!)抗議。強烈勸喻@Sanmosa閣下避免提出具有地域或種族標籤的言論,此種言論在我看來極具冒犯性,在一些地區更很可能被視為種族歧視,引起不必要的爭議和誤會,謝謝。(Special:Diff/50836229,立此存照)--⌬胡葡萄 2019年4月就是香港高考了,這個用戶現在還沉迷維基! 2018年8月12日 (日) 09:10 (UTC)
- @胡葡萄:修改了,發現全世界的人也如是。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2日 (日) 09:31 (UTC)
- 你們倆不要吵了,好不好嗎?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16日 (四) 12:19 (UTC)
- 我認為「切勿」最好改成「不可」;(節刪)普遍人們(包括我自己在內)有個不好的習性,就是不嚴厲阻止,不會怕規矩。Sænmōsà動員令:為西雅圖橋樑列表消綠 2018年8月11日 (六) 04:51 (UTC)
- (:)回應方針指引已列明「用戶切勿僅由於反對存廢討論結果,而再次以舊理由提刪」,現時沒有嚴厲阻止已經十分寬容。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10日 (五) 11:04 (UTC)
- Kuon.Haku請點評。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02:12 (UTC)
- (!)意見,我認為我資歷不算很深,未到受邀點評的程度。如果說一定要我提一下意見的話,我認為這種過濾器沒有必要。首先,我不認為這種破壞現在在中文維基百科上很嚴重。其次,正如上文所說,這種過濾器的設置並不現實,因為關注度提報要同時兼顧提報頁面和條目頁面,不如大家多留一些心眼。我認為也沒有必要專門撰寫方針,因為參考WP:DP和WP:DRV的方針即可。具體的案例寫一個輔助說明頁面進行說明較好。--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2日 (三) 03:22 (UTC)
- (:)回應:就是有大量關注度反覆亂刪、關注度反覆亂提,有的甚至造出了連續7-8次到存廢(○)保留紀錄,大量浪費社群資源,所以才有此提案必要。--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1 (UTC)
- (題外話) 簽名改成只有用戶名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topic_list還是不更新,看來是壞了--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5 (UTC)
- 希望您能舉出例子?根據我的理解(很可能是不正確的),反覆提刪7-8次應該只有Siu Mai會這麼做。--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3:50 (UTC)
- (:)回應:就是有大量關注度反覆亂刪、關注度反覆亂提,有的甚至造出了連續7-8次到存廢(○)保留紀錄,大量浪費社群資源,所以才有此提案必要。--a2569875(留言) 2018年8月22日 (三) 14:31 (UTC)
- (!)意見:@Sanmosa:@Michael Chan:另外想要補充一點:一些存廢討論經過了很久的條目,比如沉月之鑰,存廢討論進行於5年前,不少當事人(包括執行決定的管理員本人)都已不再活躍,活躍者可能也記不住這個事情了,同時,社群對關注度的要求和理解可能也會發生變化,這種時候DRV可能不是最佳選擇。也許應該增加一個上限(比如兩年),經過這個時間後,可以或應該重新掛關注度模板。--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3:55 (UTC)
- (!)意見:同意Sanmosa君與Michael Chan的提案,另外@Kuon.Haku:WP:關注度#關注度不是一時的其中即提到「關注度不是一時的: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因此根據我的理解,關注度並不會隨著時間推移,使之前已符合指引的主題在未來有可能會不符合。(節刪)(「某一主題的關注度並不一定依賴於該主題的知名度、重要性或流行度」、「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刪除應是最後訴諸的手段。」)--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4:50 (UTC)
- 我不認為「社群對關注度的要求和理解可能也會發生變化」這句話有問題。首先,有長期關注度的條目關注度確實不可能減少,只可能增加。但是,不一定所有條目的討論結果都是理想的共識,因此存廢討論並非只能進行1次,WP:DRV也正因此而設。我認可短期內不應該再重新掛上模板,而是走DRV。但對一部分時間跨度太長(比如一兩年、三四年)的條目,仍然走DRV就顯得捨近求遠了,因當事人大都不活躍,DRV前的溝通基本不現實,管理員去審查幾年前事情的全過程也會很困難。其次,關注度指引是會修改的,比如上個月WP:BIO就被修改過,我相信這次修改會讓至少一部分被保留的條目不再符合收錄標準。--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5:04 (UTC)
- (:)回應:但通用關注度指引基本上並不會大幅度修改,且WP:關注度:「如果一個沒有違反「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的主題,得到了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有效介紹,我們便可假定該主題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條目的主題一旦在可靠來源中有效介紹,便能滿足通用關注度指引之要求,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5:39 (UTC)
- 您似乎稍微理解錯了我的主要論點。這些方針我都讀過,您說這些條文我都知道,因此您不需要反覆向我重複這些條文。我這裡只是從實務上指出一些跨度太長的條目仍然走DRV存在一些實際上的困難,如此做顯得有些教條。(另外,發表意見後需要簽名)--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4日 (五) 05:27 (UTC)
- (:)回應:個人認為走DRV可有效減少存廢討論積壓,且可作為一明確標準,不然對有些條目來說,查詢上次進行存廢討論的時間並不容易(尤其對行動版編輯來說)。(已補簽。另外,感謝提醒)--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5:39 (UTC)
- (!)意見:另外,一條目被多少用戶編輯與有多少修訂版本是否可作為判別關注度的指標之一?--49.218.3.2(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06:45 (UTC)
- (&)建議新增條文:曾掛過關注度模板的條目,若經存廢討論保留者,兩年內要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需經過WP:存廢覆核請求核准始可再次懸掛,若不核准則需於上次存廢結束之兩年之後才可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另可設立Category: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或Wikipedia: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列表)或MediaWiki:掛關注度模板黑名單(利用過濾器),關注度獲(○)保留者加入分類或列表,兩年期滿由機器人自動刪除--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支持,但建議改為三年。--101.15.66.25(留言) 2018年8月24日 (五) 12:11 (UTC)
- (+)支持,無意見。--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條目拯救願望單提交) 2018年8月25日 (六) 03:43 (UTC)
- @Kuon.Haku、Sanmosa、Michael Chan、MCC214:我建議方針指引改成這樣,便毋須增設過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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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如何?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26日 (日) 10:28 (UTC)
- (!)意見:有過瀘器較好,很多反破壞工作都是從瀘器去監察。--屈原蟲※留言 2018年8月26日 (日) 15:28 (UTC)
- @屈原蟲:也是的,除了修訂方針以外,也應加設過濾器。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9月2日 (日) 10:37 (UTC)
- 3ATENUW1,有分別嗎?--傀儡殺手MCC214不做維基百科的persona non grata和MXYZPTLK#我做了甚麼? 2018年8月27日 (一) 11:13 (UTC)
- 我認為很多用戶很難發現一個條目在之前是否掛過關注度模板--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8月30日 (四) 01:45 (UTC)
- @Shizhao:不只是關注度模板,就連{{Drv-kept}}也是呢。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6:02 (UTC)
- (+)支持,無意見。--203.72.63.253(留言) 2018年8月30日 (四) 09:04 (UTC)
- 這個修訂之前已經討論過,已經否決,詳情請參閱存檔。--J.Wong 2018年9月3日 (一) 13:58 (UTC)
- @Wong128hk:但現時有新理據,且現時未見有合理異議。可使用以下方針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針),會比上次討論理由較為好:
-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
- 以上。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8:27 (UTC)
- @Wong128hk:但現時有新理據,且現時未見有合理異議。可使用以下方針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針),會比上次討論理由較為好:
- (+)支持—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8日 (六) 17:56 (UTC)
- 還是覺得要
“ | (&)建議新增條文:曾掛過關注度模板的條目,若經存廢討論保留者,兩年內要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需經過WP:存廢覆核請求核准始可再次懸掛,若不核准則需於上次存廢結束之兩年之後才可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另可設立Category: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或Wikipedia: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列表)或MediaWiki:掛關注度模板黑名單(利用過濾器),關注度獲(○)保留者加入分類或列表,兩年期滿由機器人自動刪除--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 |
- 比較
“ | (+)支持新增條文: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3ẤṬḔṆỦẄ1(請多多關注第十六次動員令)(留言) 2018年9月5日 (三) 08:27 (UTC) | ” |
- (-)反對:這個修訂之前已經討論過,已經否決,詳情請參閱存檔--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 2018年9月10日 (一) 09:45 (UTC)
- 不認為這個反對理由合理;共識是可以改變的。Sænmōsà把孤獨留給過去 2018年9月18日 (二) 08:57 (UTC)
- @Sanmosa:現時共識是傾向支持是項動議。3ẤṬḔṆỦẄ1(高鐵香港段快將通車)(留言) 2018年9月21日 (五) 10:02 (UTC)
- 不認為這個反對理由合理;共識是可以改變的。Sænmōsà把孤獨留給過去 2018年9月18日 (二) 08:57 (UTC)
- @A2569875:其實使用閣下提出的方案也不錯呀。3ẤṬḔṆỦẄ1(高鐵香港段快將通車)(留言) 2018年9月10日 (一) 11:55 (UTC)
“ | 但現時有新理據,且現時未見有合理異議。可使用以上方針作理由(即M.Chan君的方針),會比上次討論理由較為好。 | ” |
- 同意上述所說,如有新理由當然可再次提案。3ẤṬḔṆỦẄ1(高鐵香港段快將通車)(留言) 2018年9月17日 (一) 04:51 (UTC)
- @It's gonna be awesome:閣下只說支持,有沒有理據?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9月24日 (一) 12:33 (UTC)
- (+)支持謝謝提醒!在下支持此提案,因為此舉能有效減少存廢討論積壓,增加工作效率。--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9月24日 (一) 12:36 (UTC)
- 未見現行條文和新條法有分別。模版可能用錯了。--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5:13 (UTC)
- @Temp3600:不明白你的意思。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7:38 (UTC)
- 現行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 提議條文
若頁面在存廢討論中有共識地保留,除非情況發生明顯的變化(例如,由於母模板的刪除導致原先有用的模板變成了多餘、無用的模板),否則不應在6個月內以相同的理由重新提刪該頁面,這樣的請求通常會以快速保留結案,更不應以先前存廢討論涉及的理由提交快速刪除。
- 這二個好像是一樣的。--Temp3600(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8:05 (UTC)
- 刪除條文}}把這5個字括着?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9月25日 (二) 08:24 (UTC) 是指把「在6個月內」這5個字刪除,你有沒有留意本人用{{
- 上列提案——移除「在6個月內」未能夠回應下列修訂理據,提案應該能夠與理據相呼應。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
- 以上。--J.Wong 2018年9月27日 (四) 12:00 (UTC)
- @Wong128hk:移除「在6個月內」的提案僅供參考,實際上是以Michael Chan的提案為準。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9月28日 (五) 09:25 (UTC)
“ (&)建議新增條文:曾掛過關注度模板的條目,若經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保留者,兩年內要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需經過WP:存廢覆核請求核准始可再次懸掛,若不核准則需於上次存廢結束之兩年之後才可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另可設立Category: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或Wikipedia: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列表)或MediaWiki:掛關注度模板黑名單(利用過濾器),關注度獲(○)保留者加入分類或列表,兩年期滿由機器人自動刪除--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 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 - (!)意見以上這些是具體實施方案,這樣做的好處是容易追蹤。--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永無止境的WP:DRV物語) 2018年9月29日 (六) 18:19 (UTC)
- (+)支持:以上提案很好,有效防止濫於提刪。--屈原蟲♡♡→♡℃※留言 2018年9月30日 (日) 04:45 (UTC)
- 無共識不算保留。--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日 (一) 02:41 (UTC)
- 無共識應算是暫時保留。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10月4日 (四) 12:25 (UTC)
- 那我(-)反對。有人提出了關注度證明,這是一回事;單純靠無共識拖住,沒有實質提出關注度來源的項目,是另一回事。--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53 (UTC)
- (:)回應@Temp3600:
- 那我(-)反對。有人提出了關注度證明,這是一回事;單純靠無共識拖住,沒有實質提出關注度來源的項目,是另一回事。--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5:53 (UTC)
“ (&)建議新增條文:曾掛過關注度模板的條目,若經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保留者,若要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需經過WP:存廢覆核請求核准始可再次懸掛,無共識保留或暫時保留者則不在此限,另可設立Category: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或Wikipedia: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列表)或MediaWiki:掛關注度模板黑名單(利用過濾器),關注度獲(○)保留者加入分類或列表,兩年期滿由機器人自動刪除 ” -
- 這個樣子我可以接受。--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0日 (三) 06:18 (UTC)
-
- 現就WP:FAILN或
WP:DCWP:DP增加以下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 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交存廢討論但最終獲保留(包括在存廢覆核復還)的條目,由於關注度不會隨時間而減少,因此不應再次掛上{{notability}}及提刪。如果你認為在存廢討論中提交的來源不足以證明關注度,請提交存廢覆核。
- 以上。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6:58 (UTC)
- 至於在WP:FAILN還是
WP:DCWP:DP增加條文,則由管理員決定。3ẤṬḔṆỦẄ1(慶祝高鐵香港段順利通車)(留言) 2018年10月6日 (六) 07:00 (UTC)
- 至於在WP:FAILN還是
- @3ATENUW1:條文未提及經存廢覆核還原的條目也應受到限制,能否幫忙加上?--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2:25 (UTC)
- @3ATENUW1:我已修改,請審閱﹗--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2:29 (UTC)
- (+)支持:刪去兩年,可大大減少存廢討論的積壓。--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9日 (二) 13:5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善後討論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 見UT:Wong128hk。3ẤṬḔṆỦẄ1(支持明日大嶼計劃)(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2:58 (UTC)
- 我發現目前通過的版本並不是宇帆的版本,目前的版本有優待無共識條目的危險。我就這一點要求重新討論。如果短期內無人回應,我將把條文改成宇帆的版本。--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15日 (一) 18:29 (UTC)
- 已回退《刪除方針》修訂,原因︰以最終公示所標記為準,當時並無將相關修訂交付公示。而《關注度指引》修訂指出條目如曾經因關注度不足而提刪,且最終獲得保留或存廢覆核復還,則不應再次依關注度程序提刪。這與《刪除方針》並不相抵觸。該句是大原則,適用於所有提刪。而此次討論只觸及關注度,而未曾詳細論及其他提刪原因。貿然刪去六個月之期,實屬不周不智。要解決所謂抵觸問題,一、於《關注度指引》相關修訂中移去「及提刪」或二、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J.Wong 2018年10月15日 (一) 19:50 (UTC)
- @Wong128hk:我(+)支持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這樣指引較清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16日 (二) 13:47 (UTC)
- @Temp3600:請問對於J.Wong的「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修訂建議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0日 (六) 12:19 (UTC)
- 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3:35 (UTC)
- 我比較關心"無共識條目"的問題。在這一點未解決前我不會支持任何方案。--Temp3600(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07:25 (UTC)
- @Temp3600:你是怎樣理解「無共識保留」?根據〈刪除方針〉,「無共識保留」與「保留」是兩個很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雙方各有理據,討論五個星期後仍然無法完全說服對方,管理員基於「刪除是最後手段」,因此暫時保留,留待更佳的時候繼續討論,因此以上的提案不適用於「無共識保留」;「保留」是指保留方有充份理據反駁刪除方,雙方討論七天後,管理員可以閉關討論,根據剛通過的指引,用戶不能再提刪於存廢討論,只能到存廢覆核提出。現在提案討論的與「無共識保留」豪無關係,你如果對已通過的提案有異議,可另外提案討論。--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1:20 (UTC)
-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
“ | (&)建議新增條文:曾掛過關注度模板的條目,若經存廢討論或存廢覆核保留者,若要再次懸掛關注度模板需經過WP:存廢覆核請求核准始可再次懸掛,無共識保留或暫時保留者則不在此限,另可設立Category: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或Wikipedia:掛關注度模板須經由存廢覆核的條目(列表)或MediaWiki:掛關注度模板黑名單(利用過濾器),關注度獲(○)保留者加入分類或列表,若於存廢覆核請求或許可則由機器人自動刪除--- 宇帆(維基貢獻十周年!留言•歡迎簽到 [試用小工具],永無止境的WP:DRV物語) 2018年10月10日 (三) 06:01 (UTC) | ” |
-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經說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
- @A2569875:上面的討論很亂,我無法理清頭緒,但根據J.Wong的判斷(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閣下的新增建議未明確說明公示,然後討論關閉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討論,要另行提案。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閣下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
- @屈原蟲:這東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個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戶沒搞清楚擾亂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
- @Wong128hk:Jason能否幫忙回應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5 (UTC)
- 下面分別在2018年8月24日 (五) 12:11 (UTC)和2018年8月25日 (六) 03:43 (UTC)有クオン•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等人的(+)支持,並無人反對,U:Temp3600也說要用我的版本,現在又是不確定,所以到底要不要?--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9 (UTC)
- @Wong128hk:能否幫忙確認一下以上的新增條文是否已經通過?--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2日 (一) 13:03 (UTC)
- @Wong128hk:Jason能否幫忙回應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5 (UTC)
- @屈原蟲:這東西,我在2018年8月24日 (五) 06:54 (UTC) ,也就是2個月前就提出了耶,是IP用戶沒搞清楚擾亂討論。--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3 (UTC)
- @A2569875:上面的討論很亂,我無法理清頭緒,但根據J.Wong的判斷(如果我沒有理解錯},閣下的新增建議未明確說明公示,然後討論關閉了,所以若要加上以上討論,要另行提案。現就J.Wong「於《刪除方針》相關條文加入「(關注度例外)」的修訂建議公示七天,閣下有沒有異議?--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40 (UTC)
- 所以這個到底要不要用@@,我已經說很多遍了 = = 囧rz……--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1日 (日) 12:30 (UTC)
- 我不太能理解關注度與存廢覆核的關係?為何再次掛關注度模板,要先去存廢覆核討論?--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27 (UTC)
- 避免多此一舉,按照邏輯的話,如果曾經被提報關注度並且關注度轉提刪但通過的話,如之後需要重新提報關注度,應該先按照存廢覆核處理,不用再掛一次關注度標記,了。我認為這句話應該優先加入到WP:關注度的處理手法當中,刪除方針不一定需要加或者只是隨帶提及。——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0月23日 (二) 02:43 (UTC)
- (※)注意討論仍在進行中。--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16 (UTC)
- 現在的最佳做法建議為修改/改善條文並重新公示。而非盲目存檔,眼不見為淨,但爭議未解,這對解決問題一點幫助也沒有。-- 宇帆(留言•歡迎簽到,緲子偶素化錸合鎵錸鎢(ReMu•GaReW))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27 (UTC)
- 上面通過的指引涉及修改過濾器,我沒有修改權限,否則我可以幫忙改一下。其他管理員如果有空,希望也能幫忙處理一下。--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6日 (五) 13:32 (UTC)
- 所以宇帆君提案是打算修改哪個方針?《關注度指引》抑或《刪除方針》?--J.Wong 2018年10月27日 (六) 00:37 (UTC)
- (&)建議:修改《刪除方針》較好。--屈原蟲♡♡→♡℃※留言 2018年10月27日 (六) 12:36 (UTC)
- @屈原蟲、A2569875:其實此討論是否討論加上過濾器?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2日 (一) 10:11 (UTC)
- @Fran1001hk、Wong128hk:我沒有跟進整個討論流程,也不太肯定。J.Wong能否回應一下上面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12日 (一) 12:48 (UTC)
- 所以其實整個討論基本上只是修改什麼方針?是《刪除方針》或WP:N?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19日 (一) 09:42 (UTC)
- @蟲蟲飛:建議修改WP:FAILN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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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如何?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8年11月23日 (五) 02:34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濫於提刪。--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不過小小的問一句,技術跟上了嗎?--仍然相信友誼就是魔法的CuSO4 2018年11月23日 (五) 11:30 (UTC)
- (+)支持:提案非常好,有效阻止濫於提刪。--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04:40 (UTC)
- @CopperSulfate:技術當然可以跟上,但一定要由管理員才能修改過濾器。--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3日 (五) 14:40 (UTC)
- 修訂條文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1月25日 (日) 11:50 (UTC)
- 已公示七天,提案通過。--蟲蟲飛♡♡→♡℃※留言 2018年12月2日 (日) 09:49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關於過濾器阻止曾被存廢覆核通過還原或存廢討論予以保留的條目再掛上notability或提刪無效
經研究及諮詢其他兩位管理員過濾器的問題,認定這是技術上不可能達成的,因此該指引修改無效,已撤銷。--Xiplus#Talk 2018年12月13日 (四) 00:48 (UTC)
- 很好奇,連技術上都完不成,先前達成共識所做的討論都說了些啥?--👼㊙️偶㊗️💯於元旦前夕💖必來中文維基百科報到的維基愛好者乛◡乛(留言)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15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8年12月13日 (四) 01:28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四海同台,夢想舞台,Rowingbohe祝您編安(簽名/留言) 2018年12月13日 (四) 09:07 (UTC)
- 甲方的需求,乙方的菜刀。(笑) Stang 2018年12月14日 (五) 09:45 (UTC)
- 人類🤖的本質就是複讀機😂。--XL-028(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
-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開玩笑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2:07 (UTC)
- 人類🤖的本質就是複讀機😂。--XL-028(留言) 2018年12月14日 (五) 11:52 (UTC)
- 真慘。--Ngguls(留言) 2018年12月15日 (六) 13:55 (UTC)
- 哀。——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8年12月21日 (五) 07:38 (UTC)
194.156.229.85誹謗我並破壞刪除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Special:用户贡献/194.156.229.85 Jonsonhsu67(留言) 2019年1月26日 (六) 22:5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