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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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戒律,即道教清規,是指道士在思想、言行方面应该遵守的条例、准则、规范以及对违反者如何处罚的规定。
歷史
道教戒律為用以約束道士行為,以防止違反教規的警戒條文。戒也作「誡」,有勸戒、教戒、戒惡之義,律指條規、律令。戒律係借神明的名義約束教徒,作為教徒必須遵守的思想與行為準則,違反了即受神明的譴責、警告。〔無上祕要〕卷四十五:「太極真人曰:戒律之為道,威嚴神妙,恐人不能有心奉,故當祕而不書耳。是以〔智慧經〕篇終,不悉顯於未學之士矣。口口相傳,將亦何由而泄耶?當其說戒之時,十方天人叉手敬聽,鬼神亦禮於所聞,豈可輕而哉。」道教認為學道不受戒律則無緣得上仙。將奉戒行善看作成仙得道的手段[1]。
早期道教即有所謂「天誡」或「道誡」,如〔太平經〕:「唯原省念所言,思見天誡,以成其身,不使陷危」,而有「虛无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等教誡;〔老子想爾注〕中也有「道貫中和,當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違道誡」「人欲舉事,先考之道誡,安思其義不犯道,乃徐施之,生道不去」之說。《想爾注》文無「道誡」具體內容,然《道藏》《太上老君經律》中列有「道德尊經想爾戒」(想爾九誡)[1]。
到兩晉南北朝,道教開始有正式的戒律條文,如三戒、五戒、八戒、九戒、十戒,至百千萬戒等,其中也部分吸收了儒家綱常禮教和佛教戒律。唐孟安排〔道教義樞〕卷二:「戒律者,戒止也,法善也;止者,止惡心口,為誓不作惡也。戒之為義,又有詳略焉。詳者,太清道無量法門百二十九條,老君及三元品戒百八十條,觀身大戒三百條,太一六十戒之例是也。略者,道民三戒,錄生五戒,祭酒八戒,想爾九戒,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戒之例是也。律者,終出戒中,無更別目,多論罪報刑憲之科,如天師制鬼,玄都女青等律。具斯則戒主於因,律主於果,以戒論防惡,律論止罪故也。」[1]
唐代張萬福的《傳授三洞經誡法籙略說》,成於唐玄宗初。書中簡述道教經戒,認為這些戒律是修道者首先必須進行的科目,否則不能得仙,猶如涉海而需舟楫一樣。根據信教對象的品位、賢愚、稟氣清濁等而分別授以不同的戒律。書中開列了三歸戒(初起心入道受)、五戒(令除五欲、出五濁、修五德)、八戒(持八事以契入神)、無上十戒(在俗男女所受,斷十惡行十善)、初真戒,以及各派道士所受戒等等。
早期道教傳戒是公開的,魏晉以後轉入祕密傳戒。元代以降,全真教興起後,丘處機開創傳戒制度,恢復了公開傳戒,創立了「十方叢林」的制度,廣收門徒[1]。明代《正統道藏》收有元末明初陸道和所編《全真清規》,是對於全真出家道士所制定在生活、儀式和信仰上的種種規範,並錄有〈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2]。明代永樂年間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撰《道門十規》,系統性闡述道教的淵源流派、行持規矩和宮觀應有之規。
傳說清初全真龍門派道士王常月於北京白雲觀傳初真戒(三皈依,積功歸根五戒,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中極戒(重編自《上清洞真智慧觀身大戒文》)、天仙大戒(出自鸞書《三壇圓滿天仙大戒略說》),合稱「三壇大戒」,戒期百日。陳柏勳指出,出現三壇戒之說是嘉慶年以後的文獻,可能為後人所追述[2]。明清以來,道教傳戒只能在十方叢林宮觀中進行,由各地的宮觀選送道徒去集中受戒,一次受戒弟子有多達千人的[1]。
道教戒律的種類品階較多,條律有簡有繁,一般分為上品戒、中品戒和下品戒,這些戒律根據上中下三品人因材施戒。戒律的主要內容多為道德訓戒,旨在規範修道者的行為。現存道教戒律主要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真、洞玄、洞神部的戒律類,比較重要的凡有:〔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要修科儀戒律鈔〕、〔三洞眾戒文〕、〔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太上老君經律〕、〔老君音誦戒經〕、〔道門十戒〕,全真派有〔全真清規〕,善書性質的有〔太微仙君功過格〕、〔太上感應篇〕、〔陰騭文〕、〔警世功過格〕、〔清規玄妙〕等。另外,〔雲笈七籤〕、〔無上祕要〕、〔道教義樞〕、〔道藏輯要〕、〔道藏精華錄〕等,也都收錄了不少的戒律名目或條文[1]。
目前除全真教是奉行三皈、五戒、十戒、女真九戒為基礎的三壇大戒外,其餘道教各門派傳度大多以三皈、九戒(出自《太上九真妙戒金籙度命拔罪妙經》)作為依據。明代《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範》特別推崇於九真妙戒:「無上洞玄靈寶九真妙戒者,諸戒之首。天人共仰,幽顯咸遵,……仙凡仰之,以為城郭;幽顯資之,以為梯航;靈魂受之,以為法藥。」[2]。
分类
各派别中,有共通遵守之戒,也有各派自制之戒。根据规则的严紧程度,戒律可以分成上品戒、中品戒、下品戒;根据戒條的多少,有五戒、想尔九戒、十戒、碧玉真宫大戒规、军佑帝君十戒、老君二十七戒、智慧上品大戒、智慧闭塞六情上品成、智慧度生上品大戒、三洞众成文、三坛大戒等等。举例如下:
- 初真十戒:
- 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当尽节君亲,推成万物。
- 第二戒者,不得阴贼潜谋,害物利己,当行阴德,广济群生。
- 第三戒者,不得杀害含生,以充滋味,当行慈惠,以及昆虫。
- 第四戒者,不得淫邪败真,秽慢灵气,当守贞操,使无缺犯。
- 第五戒者,不得败人成功,离人骨肉,当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
- 第六戒者,不得谗毁贤良,露才扬己,当称人之美善,不自优其功能。
- 第七戒者,不得饮酒食肉,犯律违禁,当调和气性,专务清虚。
- 第八戒者,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恤贫穷。
- 第九戒者,不得交游非贤,居处秽杂,当慕胜己,栖集清虚。
- 第十戒者,不得轻忽言笑,举动非真,当持重寡辞,以道德为务。
- 十戒。
- 想尔九戒:分上中下三品,共九条。又称老君想尔戒、道德尊经想尔戒,源出《老子道德经想尔注》,爲正一派的主要戒律之一。正一派道长认为,能持上品戒者,可望位登仙班;能持中品戒者,可以延年益寿;能持下品戒者,可以避免夭伤。
- 上品戒文: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
- 中品戒文: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
- 下品戒文: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
- 正一派四不食:牛,乌鱼,鸿雁,狗。
- 忌食五辛:生蔥,韭,大蒜,小蒜,葫荽。 [7]
参见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1.5 李豐楙. 教育大辭書:戒律. 2000.
- ^ 2.0 2.1 2.2 陳柏勳. 武廟宗教文化雜誌 http://www.qztao.org/dissert_15.htm.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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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空 (帮助) - ^ 《太上老君戒经》: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善男人,善女人,愿乐善法,受持终身不犯,是为情信。
- ^ 初真五戒:一、不得杀生;二、不得荤酒;三、不得口是心非;四、不得偷盗;五、不得邪淫
- ^ 在对应的佛教八戒中,爲不坐“高大广床”,此“床”本不是床,而是“胡床”,即草绳编织成的座位,坐禅所用,或高僧的高座、上座。不坐高大广床义爲禅坐的座椅只能坐一般的,不能追求又高又大又广、极尽华丽,坐之生较慢、贡高之心。但古代译文不甚明了,致後来人皆义爲睡眠的床具,其实睡眠在床上并不犯戒;道教中亦如此沿用。
印光大师;“高广大床,此系西域僧人行头陀行之绳床。吾国此法不行,但不宜坐贵重珍妙之床榻耳。此绳床,同今之马札子,用绳穿之,可开可合。高不过一尺六寸,广不过四尺。尺系周尺,比今尺小二寸。此床非睡眠之床,乃坐禅之床榻也。” - ^ 陆修静《受持八戒》;在五戒之外加;六、不得杂卧高广大床;七、不得普习香油,以为华饰;八、不得耽着,以作倡伎。
- ^ 实际为仿佛教所制。《玄都定罪律太極科》;五辛食之念誦,條戒內為第一罪,謂修持諷誦,觸犯神靈,忤穢真界,獲毒蛇穿心獄報,大槩以此等物辛臭烈甚,食之經日尚臭,出口對語,於人尚且厭之,而況朝真行事乎。此外凡薤蕌似蔥之類,皆勿食也。
- 《唐宋时期的禅宗教团与清规之研究》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湛如
- 《道教戒律学》任宗权(ISBN: 978780123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