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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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戒律,為用以約束道士行為,以防止違反教規的警戒條文。戒也作「誡」,有勸戒、教戒、戒惡之義,律指條規、律令。戒律係借神明的名義約束教徒,作為教徒必須遵守的思想與行為準則,違反了即受神明的譴責、警告。《無上祕要》卷四十五:「太極真人曰:戒律之為道,威嚴神妙,恐人不能有心奉,故當祕而不書耳。是以《智慧經》篇終,不悉顯於未學之士矣。口口相傳,將亦何由而泄耶?當其說戒之時,十方天人叉手敬聽,鬼神亦禮於所聞,豈可輕而哉。」道教認為學道不受戒則無緣得上仙。將奉戒行善看作成仙得道的手段[1]。
歷史
早期道教即有所謂「天誡」或「道誡」,如《太平經》:「唯原省念所言,思見天誡,以成其身,不使陷危」,而有「虛无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等教誡;《老子想爾注》中也有「道貫中和,當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違道誡」「人欲舉事,先考之道誡,安思其義不犯道,乃徐施之,生道不去」之說。《想爾注》文無「道誡」具體內容,然《道藏》《太上老君經律》中列有「道德尊經想爾戒」(想爾九誡)[1]。
到兩晉南北朝,道教開始有正式的戒律條文,如三戒、五戒、八戒、九戒、十戒,至百千萬戒等,其中也部分吸收了儒家綱常禮教和佛教戒律。唐孟安排《道教義樞》卷二:「戒律者,戒止也,法善也;止者,止惡心口,為誓不作惡也。戒之為義,又有詳略焉。詳者,太清道無量法門百二十九條,老君及三元品戒百八十條,觀身大戒三百條,太一六十戒之例是也。略者,道民三戒,錄生五戒,祭酒八戒,想爾九戒,智慧上品十戒,明真二十四戒之例是也。律者,終出戒中,無更別目,多論罪報刑憲之科,如天師制鬼,玄都女青等律。具斯則戒主於因,律主於果,以戒論防惡,律論止罪故也。」[1]
唐代張萬福的《傳授三洞經誡法籙略說》,成於唐玄宗初。書中簡述道教經戒,認為這些戒律是修道者首先必須進行的科目,否則不能得仙,猶如涉海而需舟楫一樣。根據信教對象的品位、賢愚、稟氣清濁等而分別授以不同的戒律。書中開列了三歸戒(初起心入道受)、五戒(令除五欲、出五濁、修五德)、八戒(持八事以契入神)、無上十戒(在俗男女所受,斷十惡行十善)、初真戒,以及各派道士所受戒等等。
元代以降,全真教興起後,丘處機開創傳戒制度,進行公開傳戒,創立了「十方叢林」的制度,廣收門徒[1]。明代《正統道藏》收有王重陽《重陽立教十五論》,內容多與全真道規戒有關。元末明初陸道和所編《全真清規》,是對於全真出家道士所制定在生活、儀式和信仰上的種種規範,並錄有〈教主重陽帝君責罰榜〉[2]。明代永樂年間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撰《道門十規》,系統性闡述道教的淵源流派、行持規矩和宮觀應有之規。
傳說清初全真龍門派道士王常月於北京白雲觀傳初真戒(三皈依,積功歸根五戒,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中極戒(重編自《上清洞真智慧觀身大戒文》)、天仙大戒(出自鸞書《三壇圓滿天仙大戒略說》),合稱「三壇大戒」,戒期百日。陳柏勳指出,出現三壇戒之說是嘉慶年以後的文獻,可能為後人所追述[2]。明清以來,道教傳戒只能在十方叢林宮觀中進行,由各地的宮觀選送道徒去集中受戒,一次受戒弟子有多達千人的[1]。
道教戒律的種類品階較多,條律有簡有繁,一般分為上品戒、中品戒和下品戒,這些戒律根據上中下三品人因材施戒。戒律的主要內容多為道德訓戒,旨在規範修道者的行為。現存道教戒律主要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真、洞玄、洞神部的戒律類,比較重要的凡有:《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要修科儀戒律鈔》、《三洞眾戒文》、《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太上老君經律》、《老君音誦誡經》、《道門十規》,全真派有《全真清規》,善書性質的有《太微仙君功過格》、《太上感應篇》、《陰騭文》、《警世功過格》、《清規玄妙》等。另外,《雲笈七籤》、《無上祕要》、《道教義樞》、《道藏輯要》、《道藏精華錄》等,也都收錄了不少的戒律名目或條文[1]。
目前除全真教是奉行三皈、五戒、十戒、女真九戒為基礎的三壇大戒外,其餘道教各門派傳度大多以三皈、九真戒(出自《太上九真妙戒金籙度命拔罪妙經》)作為依據。明代《大明玄教立成齋醮儀範》特別推崇於九真戒:「無上洞玄靈寶九真妙戒者,諸戒之首。天人共仰,幽顯咸遵,……仙凡仰之,以為城郭;幽顯資之,以為梯航;靈魂受之,以為法藥。」[2]。
分類
各派別中,有共通遵守之戒,也有各派自製之戒。根據規則的嚴緊程度,戒律可以分成上品戒、中品戒、下品戒;根據戒條的多少,有五戒、想爾九戒、十戒、碧玉真宮大戒規、軍佑帝君十戒、老君二十七戒、智慧上品大戒、智慧閉塞六情上品成、智慧度生上品大戒、三洞眾戒文、三壇大戒等等。舉例如下:
- 初真十戒:
- 第一戒者,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成萬物。
- 第二戒者,不得陰賊潛謀,害物利己,當行陰德,廣濟群生。
- 第三戒者,不得殺害含生,以充滋味,當行慈惠,以及昆蟲。
- 第四戒者,不得淫邪敗真,穢慢靈氣,當守貞操,使無缺犯。
- 第五戒者,不得敗人成功,離人骨肉,當以道助物,令九族雍和。
- 第六戒者,不得讒毀賢良,露才揚己,當稱人之美善,不自優其功能。
- 第七戒者,不得飲酒食肉,犯律違禁,當調和氣性,專務清虛。
- 第八戒者,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
- 第九戒者,不得交遊非賢,居處穢雜,當慕勝己,棲集清虛。
- 第十戒者,不得輕忽言笑,舉動非真,當持重寡辭,以道德為務。
- 靈寶天尊說十戒經:
- 一者不煞(殺)當念眾生;
- 二者不媱(婬)犯人婦女;
- 三者不盜取非義財;
- 四者不欺善惡反論;
- 五者不醉常思凈行;
- 六者宗親和睦,無有非親;
- 七者見人善事,心助歡喜;
- 八者見人有憂,助為作福;
- 九者彼來加我,志在不報;
- 十者一切未得道,我不有望。
- 八戒:一者不得殺生以自活;二者不得淫慾以為悅;三者不得盜他物以自供給;四者不得妄語以為能;五者不得醉酒以恣意;六者不得雜臥高廣大床;七者不得普習香油,以為華飾;八者不得耽著歌舞,以作倡伎。。[5]
- 想爾九戒:分上中下三品,共九條。又稱老君想爾戒、道德尊經想爾戒,源出《老子道德經想爾注》。正一派道長認為,能持上品戒者,可望位登仙班;能持中品戒者,可以延年益壽;能持下品戒者,可以避免夭傷。
- 上品戒文:行無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動。
- 中品戒文:行無名,行清靜,行諸善。
- 下品戒文:行無欲,行知止足,行推讓。
- 正一派四不食:牛,鯉鱔,鴻雁,犬。[6]
參見
參考資料
- ^ 1.0 1.1 1.2 1.3 1.4 1.5 李豐楙. 教育大辭書:戒律. 2000.
- ^ 2.0 2.1 2.2 陳柏勳. 初探全真道傳戒(戒律)的演變. 武廟宗教文化雜誌.
- ^ 《太上老君戒經》:是五戒者,持身之本,持法之根。善男人,善女人,願樂善法,受持終身不犯,是為情信。
- ^ 初真五戒:一、不得殺生;二、不得葷酒;三、不得口是心非;四、不得偷盜;五、不得邪淫
- ^ 近同於佛教八關齋戒。陸修靜取《洞神八帝妙精經》【齋持八戒法】制《受持八戒》
- ^ 《虛皇天尊初真十戒文》:「如牛之有功,犬之有義,鴈之有序,鯉鱔朝斗,此等之肉,又安忍食之?能推此心,戒而不食,則可以調和氣性,感格真靈,專務清虛而道業日新,玄功時著矣。凡所學者,宜自慎焉。 」
- ^ 《玄都定罪律太極科》;五辛食之念誦,條戒內為第一罪,謂修持諷誦,觸犯神靈,忤穢真界,獲毒蛇穿心獄報,大槩以此等物辛臭烈甚,食之經日尚臭,出口對語,於人尚且厭之,而況朝真行事乎。此外凡薤蕌似蔥之類,皆勿食也。
- 《唐宋時期的禪宗教團與清規之研究》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 湛如
- 《道教戒律學》任宗權(ISBN: 9787801239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