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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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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纪公司,即是经理人公司(英语:Management Company),该些公司会为签有合约的旗下员工(以艺人为常见)或客户(如职业运动员配音员Youtuber)提供经理人服务。当该合约生效时,该公司便会自动成为该些员工的经纪公司。签订该合约的员工在合约生效期间,身边会拥有一位由公司派出的经理人,负责为其安排基本工作外的工作和其他活动,有额外薪酬。正是这样,合约生效期间,公司与该员工的关系比较密切,犹如亲属关系,而合约有效期通常比较长。而唱片公司亦多为经理人公司。

艺人的经纪公司

艺人的经纪人刚开始从围着明星团团转的职业保姆作起,除了要帮自家艺人端茶送水,嘘寒问暖,在更有经验后,开始要帮他们接通告,接演出,接广告,与媒体唇枪舌剑,为艺人做心理按摩、挡风遮雨、消灾避难。所以经纪人也掌握着艺人的生杀大权,检查艺人是否违约,相当程度支配著艺人的收入所得,以及私生活。一些尚未走红的艺人甚至要在将来赚了钱之后,再慢慢还清经纪公司为其花费的开销。[1]

中国的经纪公司的签约年限为五年到十年,一般是八年。一些从小就被大型经纪公司栽培的少年偶像,则要签下长达十多年的合约,例如谢霆锋,他和英皇的合约就从四年延长至十年,而梁洛施12岁时与英皇签下了10年合约,后延长为15年。

合约

经纪公司与艺人的合约里,几乎都对签约艺人提出了一系列约束,却鲜少明确艺人的权利,相当的不平等。为了避免出现艺人一红就走人的状况,合约中会有高昂的违约金。合约期限越长的,违约金额越高。如果经纪公司不想带这个艺人了,就可以快速解约,艺人不用付违约金。


韩国曾爆出艺人不平等合约案,合约要求艺人不仅要交代学业、去向、交友、家庭以及性生活[2]尽管限制恋爱是不合法的,大多数经纪公司都不准艺人谈恋爱,一来怕艺人分神,二来担心影响艺人形象。[3]少数公司则不限制恋爱。[4]艺人越红,经纪公司管得越少。

案例

  • 黄圣依周星驰星辉公司单方面提出解约时,就遭到对方千万违约金的索赔。

主要的经纪公司

  • 中国大陆
  • 香港
  • 台湾
  • 日本
  • 韩国
  • 美国

参考资料

相关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