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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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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皆非」,或者None of the above (NOTA),又被稱為「 反對一切 」或「 刮 」票,是選票一個可能的選項,旨在讓選民在選舉中可以表示其反對選舉候選人的看法。它基於這樣一個原則,即同意要求能夠在選舉中拒絕同意,就像他們可以在投票問題上投票「否」一樣。

這項制度在不少國家或地區中存在,包含印度、希臘、烏克蘭等國。

當投票中列出「以上皆非」時,「以上皆非」有可能獲得多選票,因此「贏得」選舉。當這種情形出現時可能會進行補選,但也可能無關緊要。

西班牙

空白選票

西班牙的投票規定,空白選票被認為是「以上都不是」(voto en blanco),但很少有機會影響選舉中的席位分配。它主要被視為候選人不贊成的統計指標。空白選票只會增加「有效選票」的數量,提高每個政黨選舉門檻(3%和5%,具體取決於選舉型態)。超過門檻的政黨根據頓特法取得席位。[1]

空出席位

自1999年以來,出現了幾個政黨,以便在議會中看到「以上皆非」選項並且會出現空缺席位。[2][3][4][5][6]這些黨派參加了2011年西班牙大選

就地方層級。如2011年地方選舉,在包括巴塞羅那在內的不同城市的空白席位,獲得15,582張選票(平均有效選票的1.71%)。

美國

美國內華達州在1976年採用「 沒有這些候選人 」作為投票選項時,可以追溯美國投票選項之中「以上皆非」的起源。

加拿大

加拿大的選舉之中並沒有正式列出「以上皆非」選票。然而,在一些省級選舉中,通過參加投票站並正式「拒絕投票」,在實際上視為「以上皆非」。[7]

在安大略省,安大略省以上黨派皆非是一個經過註冊的政黨,儘管其規定的任務是讓其候選人在立法機關中擔任無黨籍的代表,反映其選民的觀點和利益,而不僅僅是「不接受所有候選人」而已。

另見

參考資料

  1. ^ http://www.readyfortomorrow.com/el-sistema-electoral-en-espana-y-la-exclusion-de-las-minorias/ Reflexión sobre el sistema Electoral español
  2. ^ [1] [失效連結]
  3. ^ [2] [失效連結]
  4.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18 December 2012). 
  5.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內容存檔於18 December 2012). 
  6. ^ Interior, Ministerio del.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webarchive.loc.gov.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0-19). 
  7. ^ Voting for none of the above. Arpacanada.ca. 2007-11-08 [2016-05-0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