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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市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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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市又译自治镇自治市镇自治城镇,是欧洲北美洲国家常見行政区划。不同国家对“自治市”的定义都有不同,但基本来说“自治市”就是有自治权的城市。

英语国家的自治市镇

自治市镇(英語:Borough)在印欧语系(尤其使用拉丁字母日耳曼语族罗曼语族)是同源词,原解作“堡垒”。

  • 英国
现在英格兰威尔士北爱尔兰地名中的自治市镇Borough不一定是有行政权地方政府,可能只是英国皇室授予的荣誉地区。以前在英格兰,自治市镇Borough会用于不同等级的行政区划,比如郡自治市镇(County Borough)、都市自治市镇(Metropolitan Borough)或倫敦自治市镇(London Borough)。
苏格兰,自治市Burghs有类似英格兰自治市Borough的用法。但是英国皇室已经不再授予新自治市“Burghs”。

西班牙语国家的自治市镇

自治市镇(西班牙語:Delegación)在西班牙语国家用于表示一些行政区划,这些自治市通常有自治的公共服务,如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社区发展。如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

马来西亚

在马来西亚,自治市即为市政厅或市政局

参考文献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