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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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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2001:b011:300d:29c1:b4ee:1774:7dd9:5ea1留言2019年7月26日 (五) 07:48 功能類似“以上皆非”的程序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以上皆非」,或者None of the above (NOTA),又被稱為“ 反對一切 ”或“ 刮 ”票,是選票一個可能的選項,旨在讓選民在選舉中可以表示其反對選舉候選人的看法。它基於這樣一個原則,即同意要求能夠在選舉中拒絕同意,就像他們可以在投票問題上投票“否”一樣。

這項制度在不少國家或地區中存在,包含印度、希臘、烏克蘭等國。

當投票中列出「以上皆非」時,「以上皆非」有可能獲得多選票,因此“贏得”選舉。當這種情形出現時可能會進行補選,但也可能無關緊要。

西班牙

空白選票

西班牙的投票規定,空白選票被認為是“以上都不是”(voto en blanco),但很少有機會影響選舉中的席位分配。它主要被視為候選人不贊成的統計指標。空白選票只會增加「有效選票」的數量,提高每個政黨選舉門檻(3%和5%,具體取決於選舉型態)。超過門檻的政黨根據頓特法取得席位。[1]

空出席位

自1999年以來,出現了幾個政黨,以便在議會中看到“以上皆非”選項並且會出現空缺席位。[2][3][4][5][6]這些黨派參加了2011年西班牙大選

就地方層級。如2011年地方選舉,在包括巴塞隆納在內的不同城市的空白席位,獲得15,582張選票(平均有效選票的1.71%)。

美國

美國內華達州在1976年採用“ 沒有這些候選人 ”作為投票選項時,可以追溯美國投票選項之中“以上皆非”的起源。[7]

加拿大

加拿大的選舉之中並沒有正式列出“以上皆非”選票。然而,在一些省級選舉中,通過參加投票站並正式“拒絕投票”,在實際上視為“以上皆非”。[8]

在安大略省,安大略省以上黨派皆非是一個經過註冊的政黨,儘管其規定的任務是讓其候選人在立法機關中擔任無黨籍的代表,反映其選民的觀點和利益,而不僅僅是「不接受所有候選人」而已。

功能類似“以上皆非”的程序

  • 日本無支持政黨,若選民寫了「無支持」,通常本意是不支持任何候選者,但在政黨票中卻會被視為支持「無支持政黨」

重新提名(RON)

另見

參考資料

  1. ^ http://www.readyfortomorrow.com/el-sistema-electoral-en-espana-y-la-exclusion-de-las-minorias/ Reflexión sobre el sistema Electoral español
  2. ^ [1] [失效連結]
  3. ^ [2] [失效連結]
  4.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18 December 2012). 
  5. ^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MIR.es. 18 December 2012 [28 May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18 December 2012). 
  6. ^ Interior, Ministerio del. Registro de Partidos Políticos. webarchive.loc.gov.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10-19). 
  7. ^ 'None Of The Above' Ballot Option In Nevada Upheld By Federal Appeals Court. 2015-11-25 [2016-08-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5 November 2015). 
  8. ^ Voting for none of the above. Arpacanada.ca. 2007-11-08 [2016-05-0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