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国 (1946年)
李建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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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 |
任期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200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7日 | |
委员长 | 吴邦国 → 张德江 |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 |
任期 2013年3月1日—2018年3月22日 | |
副主席 | 李玉赋 |
前任 | 王兆国 |
继任 | 王东明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 |
任期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任期 2008年3月15日—2013年3月14日 | |
委员长 | 吴邦国 |
前任 | 盛华仁 |
继任 | 王晨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2007年3月25日—2008年4月1日 | |
总书记 | 胡锦涛 |
省长 | 韩寓群(2007-2008) 姜大明(2008) |
前任 | 张高丽 |
继任 | 姜异康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书记 | |
任期 1997年8月26日—2007年3月25日 | |
总书记 | 江泽民 胡锦涛 |
省长 | 程安东(1997-2002) 贾治邦(2002-2004) 陈德铭(2004-2006) 袁纯清(2006-2007) |
前任 | 安启元 |
继任 | 赵乐际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华民国山东省鄄城 | 1946年4月18日
籍贯 | 中国山东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配偶 | 郑秀桂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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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
李建国(1946年4月18日—),山东省菏泽市鄄城人,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46年4月生于山东菏泽鄄城,毕业于山东省鄄城一中及山东大学中文系。197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中共第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五至十八届中央委员,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曾先后担任中共陕西、山东两省的省委书记,以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排名第一)兼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仕途经历
大学毕业后,李建国一直在天津市的党政部门工作;先后在宁河县文教局、中共宁河县委宣传部、天津市农委宣传处、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任职;曾是前中共天津市委书记李瑞环的政治秘书、兼“大管家”。在李瑞环主政天津的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李建国在官场上不断得到提升;历任市委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市委常委、兼市委秘书长;后又出任中共天津市和平区委书记;1992年,晋升为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
1997年8月,时年51岁的李建国调升中共陕西省委书记;1998年1月,又当选为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7年3月,中共中央宣布,将已年逾花甲的李建国调回家乡山东,接任中共山东省委书记;一年后,又兼任起第十一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至2009年2月)。
国家领导人
在2008年3月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建国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从而晋升为国家级副职国家领导人。
2012年11月15日,在中共十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2013年3月,先后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2]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接替了王兆国全国总工会主席和排名第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职务。[3]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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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兆国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副委员长 第十二届 2013年3月-2018年3月 |
继任: 王晨 |
前任: 盛华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 第十一届 2008年3月-2013年3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
前任: 张高丽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2008年1月-2009年2月 |
继任: 姜异康 |
前任: 张勃兴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1998年1月-2007年7月 |
继任: 赵乐际 |
民事职务 | ||
前任: 王兆国 |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 2013年3月-2018年3月 |
继任: 王东明 |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前任: 张高丽 |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书记 2007年3月-2008年3月 |
继任: 姜异康 |
前任: 安启元 |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委员会书记 1997年8月-2007年3月 |
继任: 赵乐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