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九届全国人大期间)
江泽民-朱镕基体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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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与人物 | |
国家元首 | 江泽民(中共中央总书记) |
政府首脑 | 朱镕基(中央政治局常委) |
历史 | |
议会任期 | 1998年—200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在1998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开始至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期间,领导的中央人民政府,包括第九届国务院,其国务院组成人员被称为朱镕基政府或朱镕基内阁。
1998年3月17日举行的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朱镕基被任命接替任期届满的李鹏出任国务院总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首脑[1]。其后,朱镕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及各组成部门负责人等其他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人选,获全国人大批准后正式组成其内阁。[2]
组成
- 国务院常务会议组成人员
- 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人
1. 外交部部长 唐家璇 |
16.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张左己 |
参考文献
- ^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况. 中国人大网. 2001-09-04 (中文).
- ^ 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朱镕基任国务院总理. 新华网. 2004-10-20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