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起因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起因曾於2019年9月23日通過新條目推薦投票,登上維基百科首頁的「你知道嗎?」欄位。 |
香港專題 | (獲評丙級、高重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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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en:Causes of the 2019 Hong Kong protests」(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新條目推薦討論
- 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是香港自2019年3月31日開始的哪個社會運動發起的背後最主要原因?
-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起因條目由Sanmosa(討論 | 貢獻)提名,其作者為Rowe Wilson Frederisk Holme(討論 | 貢獻),屬於「protest」類型,提名於2019年9月17日 10:36 (UTC)。
- 說明:感謝Rowe Wilson Frederisk Holme翻譯擴充。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0:36 (UTC)
- (+)支持:提名人票。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0:36 (UTC)
- 起因為什麼要單拎出來一個條目?我覺得可以(±)合併入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 Hazii·一打 ·有生之年看到羅小黑戰記電影上映了·留言 2019年9月17日 (二) 10:48 (UTC)
- 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3:29 (UTC) 這條目已經有一個GA那麽長了,主條目再合併就會過長,之前才解決好過長問題,現在又要打回原形?而且這條目的內容素質並沒有明顯問題,我看不到有任何理由需要進行合併。
(!)意見:條目名稱或是開頭介紹句應該點出時間和地點(2019年香港)。(+)支持--Yel D'ohan(留言) 2019年9月17日 (二) 12:51 (UTC)- 完成。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9月17日 (二) 13:29 (UTC)
- (+)支持︰寫得不錯--PYatTP 2019年9月18日 (三) 08:46 (UTC)
- (+)支持。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18日 (三) 01:04 (UTC)
- (+)支持:符合標準,感謝貢獻反送中條目。-- KMB☆ATENU139 中秋節快樂 2019年9月19日 (四) 11:53 (UTC)
請說一下這到底犯什麼錯誤?
所以像是這種把其他語言翻一點過來又犯了什麼錯誤了? 如為事實性修訂,可否直接寫入,那又要怎麼寫,看這頁面從來也沒寫說「翻譯其他語言或者從其他語言寫來的內容是常見錯誤」阿。不得不說,這種情況要遇到的機率很低,多半都是原創研究或者侵權機率較高。另外,不反對刪除,因為還有一種可能是維基百科本身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8日 (日) 14:40 (UTC)
- 1.缺乏關鍵性內容,即起因到底是什麼;2.原來內容很多,你翻譯來就剩一段了;3.請直接移步 AFD 繼續討論;4.恕在下愚昧不知道閣下在這裡想表達什麼意思。—Rowingbohe♬ 哀悼王尼瑪(2013年3月29日-2019年9月6日) 2019年9月8日 (日) 15:51 (UTC)
- 所以小作品到底哪裡有錯? 維基百科的共識問題已經不想說了。另外,能夠證明多少條目都是翻成小作品的嗎? 還有一個(!)意見,翻譯說明也沒有強調一定得翻譯「整篇內容」,這再次打臉了共識明顯有問題,跟評選的bug差不多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8日 (日) 16:10 (UTC)
- 現在存廢討論中大家主張刪除也並非因為「小作品」這個理由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9日 (一) 06:48 (UTC)
- 換言之其他條目都只翻一點過來都沒問題囉? 明顯再次打臉了「共識」之說。如果真要這麼說的話,那豈不是不寫條目只光顧都還「來的好」? 另外,會不會連帶欺壓有心的新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9日 (一) 07:36 (UTC)
- 現在存廢討論中大家主張刪除也並非因為「小作品」這個理由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9日 (一) 06:48 (UTC)
- 所以小作品到底哪裡有錯? 維基百科的共識問題已經不想說了。另外,能夠證明多少條目都是翻成小作品的嗎? 還有一個(!)意見,翻譯說明也沒有強調一定得翻譯「整篇內容」,這再次打臉了共識明顯有問題,跟評選的bug差不多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8日 (日) 16:10 (UTC)
我認為不是因為新建條目是翻譯過來,也不是因為新建條目是小作品。而是當新建條目是已存在條目的局部內容時,這新條目的內容必須足夠的豐富。而且這個「豐富」是和它的主條目相對的。如果主條目的內容越多,對分割出來的條目的要求也會相應地提高。閣下可以這樣理解,當已有條目裡面已說明「起因」相關內容時,只有當將要加入的內容會導致在這個條目裡的「起因」部份變得太長,才會有「讓我們把起因分割為獨立條目」的需要。你必須注意當前的情況是「已有條目裡面已經有起因的內容」這個條件出現了。所以你不能只執著於「我看到英語維基有條目,讓我先翻譯一段出來吧」是一個建立小作品條目的理由。--愚蠢的人類
- 那是否也能說翻譯指引從來也沒有因為主條目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關係所以這種類似「副條目」就都不能寫? 真要這樣,那麼Main模板可以刪除不要再出現在維基百科啦,難道不是維基百科自己的問題,不是共識的問題? 可笑--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9日 (一) 07:39 (UTC)
我認為我的回答已經足夠清楚,你的遇到的情況和「新條目是翻譯」無關。我看見你說「共識問題已經不想說了」,所以才以幫助閣下的心情回應閣下。我沒能理解到閣下那句是反話,也對閣下到現在仍然執著於無助解決問題的部份感到遺撼。——愚蠢的人類 2019年9月9日 (一) 11:45 (UTC)
- 歸根結底是寫作水平有待提高,不要怪罪什麼管理員、什麼共識。等了一天都沒見到有更新改善,明明上面幾位都已經說明了改善意見了。--JuneAugust(留言) 2019年9月9日 (一) 13:17 (UTC)
- 怎麼,當坑讓人填又有錯了? 請注意:所謂寫作水平有待提高並不表示「有錯」,常見錯誤和翻譯指引也從來沒說。以下則是其他觀點:
- 有人則是社群說關注度問題,直接問一句,請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哪裡沒關注度了?
- 第二,自願放棄參選DYK的資格又哪裡有錯? 從來也沒說用戶不能自願放棄資格的吧?
- 所以丟去存廢討論中,到底要移動至草稿頁面還是刪除的共識維基百科中明顯不存在吧?
- 如果是照用戶UjuiUjuMandan所說,那在所說的「至少應有丙級條目編輯能力」之前選上的管理員都不用承認要有「編輯條目」的能力囉,是不是這樣,然後就怪人說「有錯」?
- 那所有沒有來源或者沒有關注度的條目是否該比照辦理刪除,如果真是這樣,那麼不只上面提到的Main模板問題,連同Unreferenced模板問題也可以考慮不要出現在維基百科了阿。
還是那一句,真要這樣講那豈不是不要來編輯維基百科就好了,根本就是欺壓之後的新手嘛。請不要明明沒錯硬是說有錯,就這樣。這不是維基百科自己「標準不一」的問題嗎? 字不放大恐怕都當沒這件事啦,真的很可笑,明顯沒有錯的事情請不要硬是說有錯。要這麼說的話,那麼以後都不用編輯,直接不光顧維基百科或者隱退就好了啊。況且呢,也有在討論頁掛上了Translated page模板,那是不是也可以說,其他這樣沒有翻譯完整的頁面都該比照辦理刪除,說阿,真是可笑。不是維基百科「沒有明確共識」的問題? 不是管理員擺爛不理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0日 (二) 02:07 (UTC)
- (*)提醒:為什麼不花一些時間在擴充條目上?--Kolyma(留言) 2019年9月10日 (二) 12:09 (UTC)
- 再說一次:所以小作品到底哪裡有錯?--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0日 (二) 14:51 (UTC)
- 到底哪裡可以得到「小作品有錯」的結論,現在有個更完善的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甚至是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而現階段的確沒有需求需要一個內容比主條目少的條目,對比「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策略和方法」、「香港各界對於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反應」以及「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的國際反應」,會有這麼多要求翻譯完善甚至是到時重建不正是「經過比對得到的結果」,還是你覺得大家都吃錯藥所以會針對你?小作品沒有不好,但當你主條目有了小作品的內容,這個小作品到底(現在)有甚麼理由存在?想點進來的無非就是想看更多的資訊,結果點進來卻是主條目看過的內容,是我心情一定很淦。 --I know that's plastic love 2019年9月10日 (二) 16:26 (UTC)
- 沒有人說小作品有錯,沒有人說部分翻譯條目有錯。請不要再自己立假靶子自己打了。--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0日 (二) 23:29 (UTC)
- 那很好,請社群發揮共識在「翻譯指引」、「避免常見錯誤」這種指引裡面寫出一個附註條文什麼的,不然仍然堅持沒錯。心情好不好不是讀者的問題? 自己都知道編輯需要時間性的考量,難道在這的編者都不知道? 自己內文從來沒有寫到的事情,請問哪一位用戶遇到同樣的情況會說有錯並自己承認錯誤? 上面已經提過,相關模板都有寫在上面。請問這樣不是再次再次的打臉維基百科就是一個沒有共識、永遠存在無法解決的bug,然後連掛上相關模板都不行,最後只好選擇不光顧或隱退嗎? 這樣不是欺壓未來的新手嗎? 如果這樣編輯,那麼Main模板、Translated page模板或者Unreferenced模板是不是可以不要再存在維基百科了? 反正上面的人講不出哪裡有錯,也說小作品沒有錯的話,那麼就是代表維基百科無共識,管理員也愛擺爛不理造成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03:53 (UTC)
- 我還是不知道你為什麼不滿。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11日 (三) 04:18 (UTC)
- 同不知道。Z7504的發言總是讓我讀得暈頭轉向。-- 👨🎤 Jim | Talk | 2019年9月11日 (三) 04:32 (UTC)
- 由我來翻譯一下吧。Z7504閣下不滿的是沒有人能回應「維基總是欺負新手」、「維基人的說法搖擺不定,令人無所適從」、「在用戶權益受到損害時,維基管理員沒有維護正義」等等不滿的訴求。他認為這一場討論的人也在迴避重要的問題,只著眼於小問題(例如要求他改善條目、指出他的條目和「運動」主條目有關聯)是錯誤的,是混淆視聽,所以不加以理會。他認為別人在「不提及維基百科的大問題下,卻指出他是有錯」是無法接受的事情。由始到終,他的發問並非「條目探討」,而是「我有什麼錯探討」又或者直白一點來說是「維基大錯特錯探討」。——愚蠢的人類 2019年9月11日 (三) 08:40 (UTC)
- 他相信著翻譯指引賦予他編寫翻譯條目的自由,而這次存廢討論是一次對自由的打壓。隨著維基人在討論中無視他的訴求,並且多次指出他具有不足之處,Z7504閣下的怨氣續漸增強。由於他感到缺乏官方途徑去改變這個現狀,漸漸開始使用更加激進的手段(例如使用加大的字體、使用紅色的字體)去迫使維基人作出回應。目前事件仍然沒有解決的跡象。——愚蠢的人類 2019年9月11日 (三) 09:10 (UTC)
- 那很好,請社群發揮共識在「翻譯指引」、「避免常見錯誤」這種指引裡面寫出一個附註條文什麼的,不然仍然堅持沒錯。心情好不好不是讀者的問題? 自己都知道編輯需要時間性的考量,難道在這的編者都不知道? 自己內文從來沒有寫到的事情,請問哪一位用戶遇到同樣的情況會說有錯並自己承認錯誤? 上面已經提過,相關模板都有寫在上面。請問這樣不是再次再次的打臉維基百科就是一個沒有共識、永遠存在無法解決的bug,然後連掛上相關模板都不行,最後只好選擇不光顧或隱退嗎? 這樣不是欺壓未來的新手嗎? 如果這樣編輯,那麼Main模板、Translated page模板或者Unreferenced模板是不是可以不要再存在維基百科了? 反正上面的人講不出哪裡有錯,也說小作品沒有錯的話,那麼就是代表維基百科無共識,管理員也愛擺爛不理造成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03:53 (UTC)
- 那個啥,只針對你的這句話評論一下:「在所說的「至少應有丙級條目編輯能力」之前選上的管理員都不用承認要有「編輯條目」的能力囉」。對,中文維基百科社群在選管理員的時候真的並不認為管理員需要會寫條目。然而社群又認為管理員應該熟知方針。這兩件事是矛盾的。一方面在選人的時候不在乎,一方面又毫無根據地覺得管理員就應該有相應能力。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11日 (三) 04:08 (UTC)
- 我是提刪者,請問我甚麼時候說過因為這是小作品所以才提刪的呢?建立主題的副頁面的最低條件是比主條目的相關內容多是常識吧?還是你覺得應該一段分一個條目才是合理呢?--【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1日 (三) 09:52 (UTC)
- 所以@Z7504:,繼續擴充條目否?還是說還不滿足於對自我想像的「小條目」等等事情的憤慨情緒得不到充分抒發?請在網絡上發表意見也適可而止一點,有目標有重點的進行溝通推進。您的目標到底是什麼,是為了擴充條目而尋求更好的優化意見,還是為了借題發揮想到哪裡就說到哪裡?如果沒有搞清楚目標,那麼閣下在網絡上、在現實生活中,都只能被旁人搖頭嘆氣。--JuneAugust(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09:59 (UTC)
- 如果真連編輯自由都沒有不是真的證明不要光顧不要編輯的好嗎,上面一票人是真看不懂? 另外再強調一次,請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哪裡沒「關注度」? 既然存廢要刪除那也是維基百科的「共識之一」,沒有意見,不過請注意那幾個頁面是根本沒提到的。這樣難道不是維基百科自己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10:04 (UTC)
- 那個啥。
- 首先不要對管理員期待太高。希望你認同一個基本事實:中文維基百科活躍管理員知道怎麼寫條目的不多,擅長好好說話的也不多。所以不要期望會有管理員站出來宣講正確的內容方針以及比內容方針更基本的常識。來跟我大聲喊出來:「(節刪)」
- 既然不要期待哲人王來治理中文維基百科,你就應該想辦法說明你的觀點,尋求共識。我知道這是不大令人開心的事,但中文維基百科社群真的只給你一塊石頭,你要自掏腰包做一鍋石頭湯。(真開心石頭湯條目也有了,講故事越來越方便了。)你想解決問題你就必須有一顆當爹當媽的心,而不是期待社群里有父兄一樣的人物出來幫你。不要緣木求魚,在中文維基百科根本不會有什麼自動跑過來的正義、共識或者解語花。
- 如果你能冷靜下來講問題,請你具體說問題。如果講小作品規則的話,小作品當然應當保留,但不必然。任何規則都有例外,唯須證明例外性。而那個小作品被看作「應當刪除的小作品」的例外性是經過論證的。你認同嗎?
- 然後請你注意,對「小作品應當保留」這個規則來說,那個被刪除的條目是一個特例,因此不會使得「小作品應當保留」這個規則被動搖。
- 你還有什麼concern?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19年9月11日 (三) 14:10 (UTC)
- 那個啥。
- 如果真連編輯自由都沒有不是真的證明不要光顧不要編輯的好嗎,上面一票人是真看不懂? 另外再強調一次,請問「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哪裡沒「關注度」? 既然存廢要刪除那也是維基百科的「共識之一」,沒有意見,不過請注意那幾個頁面是根本沒提到的。這樣難道不是維基百科自己的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10:04 (UTC)
- 甚麼時候有人說「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沒「關注度」?請停止稻草人論證。我提刪純粹是因為內容比主條目還少,不是因為這是翻譯的,也不是因為是小作品,而是因為在主條目已經包括所有這條目的內容。編輯自由不是你想怎麼編就怎麼編。--【和平至上】💬📝 2019年9月11日 (三) 14:38 (UTC)
諸位的發言纍計9785個字元,體積18607位元組,成功超越了小作品水平,轉換成條目內容想必十分有助益哦!加油!另外我G11一下,該主題討論涉及條目的翻譯現在火熱進行中!!!歡迎前往捧場!另外謝謝Ужуй ужу Мандан、Дазе等為我在諸位踴躍發言時所提到的石頭湯編寫提供幫助![開玩笑的]--Роу Уилсон Фредериск Холм Rowe Wilson Frederisk Holme(留言) 2019年9月11日 (三) 16:5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