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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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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
母语国家和地区 中华民国
区域金门县
母语使用人数
57,000人 (2010年)[1]
语系
文字台闽汉字
罗马字白话字台罗字拼写系统
官方地位
作为官方语言 中华民国金门县
承认少数语言 中华民国金门县法定辖内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之一[2]
管理机构 中华民国文化部[3]
金门县县徽 金门县教育处
语言代码
ISO 639-3

金门话是通行于中华民国金门县闽南语,为同安话次方言[4]

词汇

金门话所使用的部分词汇与厦门话相同,而有别于台湾话,如台湾闽南语称摩托车为“ōtobai”(オートバイ)(Autobike)。而金门则照国语的字面发音,读作“mô͘-thok-chhia”。在使用量词中,金门话最特殊的是“一欉”,而不是一般闽南话的“枝”[5]

参考文献

  1. ^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统计结果提要分析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民国89年(2000年)3月31日立法
  3. ^ 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二條. 
  4. ^ 马重奇,林玉山主编. 海峡两岸语言及辞书研究.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3.11: 268–269. ISBN 978-7-211-06820-3. 
  5. ^ 甘于恩著. 南方语言学 2014.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1: 86. ISBN 978-7-5668-1313-8. 
  1. ^ 四川閩語(摘自《四川方言與巴蜀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