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话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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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门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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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语国家和地区 | 中华民国 |
区域 | 金门县 |
母语使用人数 | 57,000人 (2010年)[1] |
语系 | |
文字 | 台闽汉字 罗马字(白话字、台罗字等拼写系统) |
官方地位 | |
作为官方语言 | 中华民国金门县 |
承认少数语言 | 中华民国金门县法定辖内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之一[2] |
管理机构 | 中华民国文化部[3] 金门县教育处 |
语言代码 | |
ISO 639-3 | – |
金门话是通行于中华民国金门县的闽南语,为同安话次方言[4]。
词汇
金门话所使用的部分词汇与厦门话相同,而有别于台湾话,如台湾闽南语称摩托车为“ōtobai”(オートバイ)(Autobike)。而金门则照国语的字面发音,读作“mô͘-thok-chhia”。在使用量词中,金门话最特殊的是“一欉”,而不是一般闽南话的“枝”[5]。
参考文献
- ^ 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初步统计结果提要分析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民国89年(2000年)3月31日立法
- ^ 國家語言發展法 第二條.
- ^ 马重奇,林玉山主编. 海峡两岸语言及辞书研究. 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 2013.11: 268–269. ISBN 978-7-211-06820-3.
- ^ 甘于恩著. 南方语言学 2014. 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 2015.01: 86. ISBN 978-7-5668-1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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