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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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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证(英语:circumstantial evidence[1][2]或英语:collateral evidence[3][4]):间接证据;除了正式证据之外,还可供做参考的证据。[5]

文学

广泛考证

从侧面证明

  • ·梁章钜论语旁证》[12][13]
  • ·沈涛《交翠轩笔记》卷一:“ 元时犹多诸王之称,亦可旁证。” [4][14]
  • 杨沫青春之歌》第2部第28章:“关于戴愉的叛党问题的解决,是复杂而曲折的[15]。由于江华的检举及其他同志的旁证,北平市委和河北省委做了周密的调查对证,最后才被证实了。”[4]

主要证据以外的证据

法律

在涉及契约遗嘱,或其他书面时,旁证是指从其他来源取得的证据,而非由这些文件本身作为证据。[20]

法务认定

洪肇君在《旺报》一篇评论〈旺报观点〉提到:“《刑事诉讼法》讲求严格的证据主义,首先是取证要合乎程序正义,再者,不能只依被告笔录甚至录音带定罪,必须要旁证[21]、物证……等愈齐全愈好。薄熙来所涉受贿贪污案,在台湾即是触犯《贪污治罪条例》,但受贿、贪污都要有明显的对价关系,意即薄熙来要明确的拿,并在特定事务上替人办事,像林益世录音,拿钱乔中钢的炉渣事宜。依薄在法庭上的陈述看来,有拿钱但没有明确对价关系。”[22]

苏建和等三人于1995年2月4日死刑定谳[23],由于该案之审理判决,无论在采证、事实认定或用法方面都出现严重瑕疵,使得当时检察总长陈涵前后共提起三次非常上诉[24]

参考资料

  1. ^ 間接證據. 国家教育研究院. [2019-10-07] (中文(台湾)). 间接证据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2. ^ 旁ㄆㄤˊ證ㄓㄥˋ páng zhèng. 萌典. [2019-10-06] (中文). “提供旁证”、“这件案子缺乏直接证据,仅能凭靠旁证结案”。 
  3. ^ Collateral Evidence Law and Legal Definition. U.S. LEGAL. [2019-10-07] (英语). A collateral matter is evidence solely affecting the credibility of a witness. While questioned about a collateral matter, the party cross examining the witness is bound by the witness's answer to matters solely affecting credibility. It precludes the cross examiner from calling other witnesses or producing documentary evidence to contradict the witness. 
  4. ^ 4.0 4.1 4.2 4.3 4.4 4.5 旁證的意思. 字典网. [2019-10-06] (中文(台湾)). [circumstantial evidence;collateral evidence] 主要证据以外的证据;广泛考证;多方论证 
  5. ^ 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 詞條名稱:旁證 ㄆㄤˊ ㄓㄥˋ páng zhèng. 中华民国教育部. [2019-10-06] (中文(台湾)). 正式证据以外可供参考的证据。 
  6. ^ (元)陆友仁. 研北杂志-(丛书)四库全书. 《钦定四库全书》. [2019-10-06] (中文(中国大陆)). 钦定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研北杂志卷上卷下 
  7. ^ 陆友仁. 研北雜志. 《钦定四库全书》 子部十. [2019-10-07] (中文(繁体)). 姜尧章作绛帖评旁证曲引有功于今古缺亦疑之赵子固谓姜书精妙过于黄米 
  8. ^ 李东阳. 懐麓堂集巻六十四. 《钦定四库全书》. [2019-10-07] (中文(繁体)). 湖广布政司叅议吴君懋贞以其父封给事中正夫君所修族谱来请曰吾吴氏之谱逸久矣吾祖若清府君暨若渊若浩二叔祖有遗志焉若渊之没吾父检其故箧则见其所自修者而未尝出示盖愼之也吾父乃仿康斋先生所为谱质诸欧阳氏之法博采旁证以足其所未备又冠以宗图附以世德仕宦墓田家范及团拜合祭诸仪八年而后成郷之为谱者莫加焉盖吾族始浚仪唐大史兢八世而为宣公者居于蜀子孙散处于抚旴赣邵之间金谿抚地也又五世而为四四者宋开禧时始徙竹谿为今族凡九世而至世忠以年计者三百矣而吾谱始成请序所以作之意夫姓之分而为氏其类甚繁惟国世最大且著而其后亦或忽其所出吴之于鲁去黄帝未久也而昏礼已失况其他乎后世以氏为姓若简矣然大而望于郡小而望于郷者亦不能皆明其所由分虽大且著如国氏者徒袭其空名而已幸而知其所自出而不知其所由分其与无所出者等也谱之作其容以已乎哉天下之吴皆出于泰伯今居竹谿之郷者再分于金谿一分于抚而与旴赣及邵皆分于浚仪其前所由分者莫得而知也由是观之虽散在天下者皆然…… 
  9. ^ 陈鹤撰;陈克家补. 《明紀》. 台湾: 世界出版社. [2019-10-07]. ISBN 9786660605519 (中文(台湾)). 《明纪》为参酌《明史》、《明史稿》,以及诸家所载有明一代史事,采编年体叙事,起自元至正十一年乱事起,至明崇祯十七年清兵入关,共有太祖6卷、惠帝1卷、成祖3卷、仁宗1卷、宣宗1卷、英宗2卷、景帝2卷、英宗后纪1卷、宪宗3卷、孝宗3卷、武宗4卷、世宗9卷、穆宗2卷、神宗10卷、光宗1卷、熹宗2卷、庄烈帝(思宗)6卷,另最后3卷论及南明福王、唐王、桂王之始末,凡60卷,可谓有明一代史事之汇编。 
  10. ^ 冯桂芬. 《顯志堂稿》.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2019-10-07] (中文(繁体)). 为得体匹艮是其谓古来纪标编年书只有本人自序而所援止马班沈李纪传之仇偏两不果乡具虎近计也画纪踵创自荀氏亦受诏为之袁氏以下有年纪大纪大办纪小纪之类多私家著述非适鉴之比矣元和陈工部稍辜先生学宗宋儒以躬行宝践为归贫而乐适官曹剖不受印结费伺时顾南雅通政亦以理学名尝以禅语题其斋先生曰有意为之耶阻宪为之耶迺政盐然立撒之署枉门初续槁六牒台凤发潜关幽之作桂芬见辑郡志其蓄必能傅信拂录颇多而先生星精力所注则庄明纪八书原本正史湎参以王氏称此外说部野史间有采揽必旁证藏实而后著之凡新异诡诞之说置不录…… 
  11. ^ 廖平. 今古學考·卷下(二). 《今古学考》. 1852-1932年 [2019-10-06] (中文(繁体)). 然此别其异同,试以“会同”明其意旨。《论语》有会同,是当时本有会同,故公西举之,此《论语》据古学之证也。《周礼》有会同,合于《论语》,是《周礼》用旧仪典册之证也。《春秋》无同,是孔子不守《周礼》,自立新制之证也。《左传》无同,是《左传》缘经立说,经所无者,不能有之证也。《书·禹》、《诗·车攻》有会同,此夏、周有会同之旁证也。《国语》、《孝经》无会同,此别派异于《周礼》之证也。即此一事考之,前后沿革,本原派别,皆可由之而悟。语简事繁,学者当举一反三也。 
  12. ^ 梁章钜. 《論語旁證》. 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 1886年 [2019-10-06] (中文(繁体)). 
  13. ^ 梁章钜. 《論語旁證》. 台湾: 广文书局. 1978年 [2019-10-07] (中文(台湾)). 型 号: KW-0855 
  14. ^ 沈涛. 《交翠軒筆記》. 《光绪聚学轩丛书》. [2019-10-07] (中文(繁体)). ……蒙古族姓嗣复得特字之义犹言众也如左氏所称诸姬诸任之类元时犹多诸王之称亦可旁证近复有谓博尔济吉特与博尔济锦有别者盖未知乎此也洗岫佩座主穆鹤筋相国师之外祖殁后马子相国尝刊其遗槁自为骈体文序之中…… 
  15. ^ 杨沫. 第二十八章. 《青春之歌》. 1958年1月 [2019-10-07] (中文(繁体)). 关于戴愉的叛党问题的解决,是复杂而曲折的。由于江华的检举及其他同志的旁证,北平市委和河北省委做了周密的调查对证,最后才被证实了,这是一个重大问题,他不是一般的叛党,而是叛党后又再度混到党内来,作为奸细在党内做了许多破坏活动。他被敌人放出来后,本希望党留他在北平工作,以便窥探河北省委和北平市委这些高级党的负责人的行止,但是党没留他在北平,而调他去了保定。在这里他第一桩破坏工作没有成功,他刚想侦察保定特委负责人的地点,特委却又派他去了定县。在这里,戴愉得到了保卫团要哗变的消息,这回他可不敢再错过献功的机会了,为了一网打尽这些人,这才发生了李永光的牺牲和定县某些组织的遭受破坏。不过这个行动也暴露了他自己,引起了江华的怀疑。他及时向保定特委和北平市委反映了戴愉的这些情况,从此党就开始对他注意和审查。最后毕竟把这个叛徒的真正面目查出来了。 
  16. ^ 杨树达. 楊樹達論語疏證. 大陆: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3-03-01 [2019-10-07]. ISBN 9787206083297 (中文(中国大陆)). 旨在疏通孔子学说,首取《论语》本书之文前后互证,次取群经诸子及四史为证,无证者则缺之。疏通的次序,大抵训解字义、说明文句者居前,发明学说者次之,旁证之事例又次之,旁证推衍之文字复次之。总体上由浅入深,由近及远,以便读者参悟。陈寅恪序本书时,以为此法殆与宋贤治史之方法暗合,为治《论语》者从来之所未有,可为治经者辟一新途径。杨树达(1885—1956),字遇夫,号积徽,晚年更号耐林翁湖南省长沙人。 
  17. ^ 陈金木. 以史證經:楊樹達《論語疏證》析論) (PDF). 中国学术年刊. 2012年, (第34期): 113-132页. 
  18. ^ 孙楷第. 小說旁證. 中国大陆: 中华书局. 2018-10-01: 1-415页 [2019-10-06]. ISBN 9787101134414 (中文(中国大陆)). “孙先生有一部《小说旁证》,专证好些小说的故事的来源,应该为读者所见到。”这是1953年郑振铎先生对孙楷第先生所著此书的判语。全书分七卷,上起六朝,下逮清初,“凡所载事为通俗小说所本,或可以互证者,皆录之”;“征其故实,考其原委,以见文章变化斟酌损益之所在”(自序)。各卷依宋元“旧话本”、《古今小说》、《警世通言》、《醒世恒言》、《初刻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其它话本”(即产生于宋元以后、“三言二拍”之外的拟话本之作)之序,各收证本事条目总计达一百六十七则。阅此书,读者可知流传至今的古本“通俗小说”由肇始至成熟的历程,并对“触类旁通”之意,得一明证。 
  19. ^ 孙楷第. 孫楷第文集:小說旁證. 中国大陆: 中华书局. 2018-10-01 [2019-10-07]. ISBN 9787101134414 (中文(中国大陆)). 孙楷第(1898—1986),字子书,河北沧县人。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专家、戏曲理论家,我国现代小说戏曲研究的开创者和奠基人,被称为“通俗小说研究一代宗师”。所著《沧州集》、《沧州后集》、《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小说旁证》、《也是园古今杂剧考》等,对中国通俗小说的研究有着深远影响。孙先生师从杨树达、黄侃、黎锦熙等前辈学者,深受乾嘉学派影响,一生着力研究我国通俗小说及戏曲,著作等身,其深厚的朴学功力和开创性的学术成就,得到了学术界的公认与推崇。孙楷第先生曾任北平图书馆(今中国国家图书馆)编辑,并先后任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校讲师、教授,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20. ^ parol evidence rule. extrinsic evidence. 高点法律网. [2019-10-06] (中文(台湾)). 指并非包含于协议、契约等文件中的、而是从其他来源所得的证据,如当事人的陈述、订约时的情况等。旁证在一定情况下可被用来证明有关的书面文件。旁证也指未以合法方式在作出裁决的审判庭上提出的证据。 
  21. ^  . 旁證的英文. 海词词典(Dict.CN).   [2019-10-06] (中文(中国大陆)). 不能只靠旁证就判定一个人有罪。 You can't convict a man of a crime on circumstantial evidence alone. 
  22. ^ 洪肇君; 旺报. 旺報觀點-薄案在台灣 沒物證難下結論. 中时电子报. 2013-08-28:  ] [2019-10-06] (中文(台湾)). 
  23. ^ 蘇建和案之省思. 台湾人权促进会. 1996-06-24 [2019-10-06] (中文(台湾)). 同年八月十五日中午一时,警方在苏建和家中将他拘捕;同日晚上十时,警方在刘秉郎家中将他拘捕;同晚十一时,警方在庄林勋住家楼下将他拘捕:三人一去就未再回头。经过警方办案人员横加灌水、灌尿、灌辣椒水,电极下体、槌打胸部:火烤下巴、裸坐冰块的酷刑,以及隔离套招之后,各个被告有了犯罪的自白。检察官相信这些“假自白”,不作任何调查就草率起诉。案经三年四个月的审判,虽然调查所得的证据均证明被告是无辜的,但法官还是相信“假自白”,而认定被告共同‘强劫而强奸’及‘连续杀人’,判处六个死刑,于八十四年二月九日定献。王文孝及王文忠因具有军人身份,经军法审审判结果,王文孝依同罪也判处了死刑,于八十一年一月十一日执行枪决。 
  24. ^ 陈芳明/政大台湾文学研究所所长; 联合报. 蘇建和案的凌遲. 财团法人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 2010-10-28 [2019-10-06] (中文(台湾)). 

外部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