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滅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6年12月24日) |
《IUCN 紅色名錄》物種瀕危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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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絕 |
受威脅 |
低危(LR) |
其他 |
2.3版名錄(啟用於1994年)中的等級 3.1版名錄(啟用於2001年)中的等級,「依賴保育」及其父類別「低危」被取消 |
滅絕是指一個物種完全消失的自然過程。
物種滅絕在早期並不是一個被普遍接受的概念,因這一概念很易與「其所有後代都死亡」混淆。在地質時代,滅絕是司空見慣的事件,那麼除了最原始的生物外,所有前現代的生物死絕,就不可能進化成現代的生物。現在「滅絕」的意思是指名和原始的外觀相似,可被識別為同一物種的後代死絕,而存活的後代是透過物種的形成的方式成爲與祖先不同的物種在現代生存。
目前,許多環境組織和政府擔心由人類的干涉導致的物種的滅絕。但是另一方面,人類的生育率不斷下降,不久可能會出現全球人口減少的情況,人口若長期減少(不少已開發國家已是如此),人類自身也有滅絕的可能。[來源請求]
滅絕的威脅
儘管一個物種完全消失才叫「滅絕」,但當一個物種的個體少於30隻時,這個物種的滅絕幾乎已經是無可避免了。
又或者,當一個有性繁殖的物種只有一種性別的個體存活,這個物種的滅絕幾乎是不可避免的。
可能的滅絕的原因包括污染、棲息地的破壞、新的捕食者的引入、生育控制所導致的生育率下降等等。
瀕危物種是指存在滅絕危險的物種。野外滅絕是用於描述已經沒有野生狀態的個體,只有人類圈養個體的物種的術語。
生物大滅絕
生物在地球上有周期性的大滅絕,在大滅絕中,很多物種在地質時代的相對短的時間裡滅絕。最近的一次大滅絕是在白堊紀末期的白堊紀-第三紀大滅絕事件,以恐龍的消失而為人所眾知。
某些人認為,我們現在正處於一次大滅絕時期,並稱其為全新世滅絕事件[1]。實際上,雖然某些人類活動確實造成了一些生物的滅絕,但是比起地球歷史上動輒90%以上的集群滅絕事件,人類活動所導致的滅絕數量遠遠沒有達到地球歷史上的集群滅絕的程度。而且另一方面,通過人類的努力,也拯救了不少快要滅絕的生物,將來可能可以通過基因技術復活已經滅絕的生物。
大滅絕是史蒂芬·傑·古爾德和奈爾斯埃·爾德里奇提出的躍變平衡假說的關鍵部分。[2]
滅絕是否可逆
直到最近,一種動物的滅絕還被認為是意味著它的時代在地球上的結束,可是,有人提出一種假定,通過基因複製過程,滅絕的物種可能「去滅絕」(de-extinct)。初期進行複製研究的的物種包括旅鴿、猛獁和袋狼,但是目前還沒有一種滅絕的物種被複製成功。另外,複製已滅絕物種跟重新引進區域滅絕的物種一樣,其做法本身就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議題。
絕滅的可能原因
參見
參考資料
- ^ Richard Leakey. 第六次滅絕 : Patterns of Life and the Future of Humankind. ISBN 0385468091
- ^ 參見: Time Frames: The Evolution of Punctuated Equilibria ( ISBN 0691024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