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方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Former User aDB0haVymg留言 | 贡献2019年11月4日 (一) 06:47 續上...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此頁面探討维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請注重礼仪、遵守方針與指引,一般問題請至互助客棧其他區知识问答提出,留言后请务必签名(点击 )。


發表前請先搜索存档,參考舊討論中的内容可節省您的時間。
公告欄
#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71 12 A2569875 2025-01-07 19:31
2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63 10 Sanmosa 2025-01-07 07:57
3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197 13 Hotaru Natsumi 2025-01-03 14:18
4 電子遊戲與日本動漫條目命名的標點符號使用規定 9 2 Sanmosa 2025-01-07 10:31
5 WP:SW 11 8 屠麟傲血 2025-01-02 19:03
6 重提為可供查證方針與可靠來源指引調整有關用戶生成內容的規定 49 10 Sanmosa 2025-01-07 09:31
7 可否在標題置入繁體地區詞的簡體字/簡體地區詞的繁體字? 47 6 神秘悟饭 2025-01-10 13:13
8 現行用戶頁指引條文規定的定義問題 19 3 Sanmosa 2025-01-07 08:50
9 關於請辭問題 5 3 Ericliu1912 2024-12-31 18:06
10 緊急修正快速刪除O1款 9 3 自由雨日 2025-01-04 17:25
11 WP:RELIST 30 13 Hotaru Natsumi 2025-01-10 01:42
12 提議將WP:關注度改名 229 58 Gaolezhe 2025-01-07 19:03
13 移动时不留重定向、大面积红链与批量清理链入 9 5 Hotaru Natsumi 2025-01-03 16:33
14 “无有效合理固定收录标准”是不是删除导航模板的充分理由? 1 1 Sanmosa 2025-01-03 19:47
15 提議廢除{{深夜動畫}}模板 12 6 Cwek 2025-01-09 11:26
16 关于条目命名常规中纳入中立性的考虑 16 7 Cwek 2025-01-09 11:18
17 将MOS:AWW成为中文维基百科的正式指引 11 7 Ericliu1912 2025-01-09 16:20
18 源代码中空格的规范以及相关编辑行为的定性 10 7 Kcx36 2025-01-09 21:05
19 提议增设过滤器编辑者权限 24 10 Hycaefsiam 2025-01-10 18:29
20 关于WP:文明 14 4 DaqibaoQi 2025-01-07 14:31
21 关于纯破坏提报应当如何处理 17 5 魔琴 2025-01-08 22:18
發言更新圖例
  • 最近一小時內
  • 最近一日內
  • 一週內
  • 一個月內
  • 逾一個月
特殊狀態
已移動至其他頁面
或完成討論之議題
手動設定
當列表出現異常時,
請先檢查設定是否有誤

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議題清單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有關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問題

現時,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命名格式一般為“第X某某某內閣”,如第二次蘇貞昌內閣(臺灣)、第二次約翰遜內閣(英國)、第四次默克爾內閣(德國)等,由此可見“第X某某某內閣”是各國家/地區(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內閣條目的通用命名格式,而且也符合中文的使用慣例。然而,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在2022年10月6日被TKsdik8900由“第X某某某內閣”批量移動至“第X某某某內閣”,我認為這種表達方式不合中文的使用慣例(尤其是他把“第X改組”也改成“第X改組”的舉動完全有悖於中文文法),而且在內閣條目的命名一般通用“第X某某某內閣”的格式的情況下,此舉也有悖於條目命名一致性的要求。因此,我認為中文維基百科現有的日本內閣條目的命名應該批量移回或移至“第X某某某內閣”格式的名稱,此外條目名稱帶“第X改組”字樣者亦應改回“第X改組”。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2月4日 (三) 14:09 (UTC)

Talk:天安门广场 § “位置与面积”章节显示大片空白

--Tjw123hh留言) 2025年1月6日 (一) 16:57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栈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著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保護方針 § 對於全保護的一些建議

對《破·地獄》現在的全保護有感,覺得需對管理員提出一點意見。我對全保護的觀感,始於2023年3月《中年好聲音》,在播映期間因部分延伸確認用戶發生編輯戰而全保護3個月之久,過長的全保護漠視了其他沒有參與編輯戰用戶的權利,且當時交戰雙方在對方的個人討論頁進行指責,卻沒有人試圖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連事後其他人追溯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都有困難。這次破·地獄全保護的時長合理,但一般人根本難以注意有討論存在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電影條目過度收錄問題,希望管理員也能多做一點促進討論。就此,我建議如下:

  1. 全保護後如未有人發起討論,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發起,通知有關用戶。
  2. 如管理員得知已有人發起相關討論,但並非在條目討論頁,管理員可在條目討論頁留下連結。
  3. 保護模板可否進化一下,能加入相關討論連結?--Factrecordor留言) 2024年11月24日 (日) 12:33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应根据WP:用戶頁对WP:用戶框进行修订

从范围上来看,用户框是用户页的子集。用户框的内容也应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这一点是因为近日又有新用户(Carl66066)连续建立多个在我看来并不合适的用户框。以该用户此前的用户页为例:

  • 视觉效果十分糟糕:颜色搭配不当,背景颜色和文字颜色接近,文本框宽度参差不一;
  • 反复宣告自己的观点:使用大量文本详细描述自己的观点,而这些观点基本上与维基媒体运动及社群协作毫无关联;
  • 名称不明确:模板名称与文本内容不相符,或存在歧义。

由于类似的编辑者以往也存在,我认为有必要按照WP:UP修订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对目前的用户框进行整理,将文本内容过于注重表达个人意见的改为中性的陈述或简单的宣告,无可救药的模板批量送存废。——暁月凛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据中维的《WP:用户页》修订之外,也可以根据目前英维的en:WP:Userboxes修订?因为似乎中维的版本有些落后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讨论NT:MUSIC

各位编辑,在下长期以来在浏览编辑维基百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大量的近似爱好者内容,这些作品大多以单曲、演唱会和部分音乐综艺节目为主,通常无法证明其关注度,内文更是不重要的内容堆砌。但是,这些条目又往往能绕过当前NT:MUSIC的相关论述,使编者很难在存废问题或其他条目编辑问题上达成共识。依在下所见,当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 在关于来源的问题上,现今条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据中国大陆当前现状,由于充斥大量的内容农场和宣传内容,使许多看似可靠来源实则存在潜在的不中立现象,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的中国网来源(《歌手·当打之年》今晚终极奇袭 周深首秀未发布新曲)之类,在下看不到任何属于可靠来源的证据。
  • 在关于音乐作品的内容中,维基百科:商业排行与认证是部分维基编者编辑部分单曲条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国大陆的音乐榜单要么是平台的自嗨、要么是粉丝的刷榜,毫无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编辑推崇的腾讯音乐由你榜,就曾被举报过开通年会员可大大提高用户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载、分析、点赞歌曲等)权重1),并且该榜单仅限腾讯拥有版权的音乐,此类排行榜获得什么周榜月榜第几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论,其他类似网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鸡榜单更是不用再浪费时间。
  • 另外,在相当多内容的条目中存在大量毫无意义的内容,几乎要把维基百科变成Fandom。如“天外来物”世界巡回演唱会中什么“衢州新闻媒体中心在抖音官方账号上发布了视频,表达了对薛之谦的感谢”、自己按门铃自己听中类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条目内的必要。
  • 现存的NT:MUSIC中没有关于演唱会关注度的表述。

综上所述,现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关页面均为论述或指引,并且部分表述相当模糊,大量的条目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因此在下建议社群对上述内容进行重新讨论并争取达成共识并升格为方针。由于刚刚提起讨论,在下暂不提出新的方案内容,待社群讨论后再进行总结。--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义 § 没有目标条目的独立消歧义页

参见Wikipedia:消歧义,一般独立消歧义页,应该列出存在和消歧义名相同的目标项目的链接,例如“XXX”为名,则存在“XXX (AAA)”、“XXX (BBB)”的列项和目标链接,但@Sdf创建了若干不属于这种情况的独立消歧义页,主要是虚构作品内姓名相同的角色名(秋山美月三千院帝),这些角色至少暂时不太可能创建符合关注度的独立条目,是否视为类似全红链的独立消歧义页不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28 (UTC)

反对删除,参见w:MOS:DABMENTION。英文版有类似的:w:Maggie Anderson (disambiguation)--GZWDer留言) 2024年12月12日 (四) 12:49 (UTC)
Wikipedia talk:申请解除权限 § 被不限期封禁用户不应默认复审移除IP封禁豁免权限

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在议的多项提议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户经由“已封禁或除权用户复审”快速剥夺IPBE权限。然,本站用户对IPBE权限的使用多是因为GFW封锁下被迫使用代理编辑,为正常编辑所必须之权限,在用户尚未被移除编辑其讨论页权限前移除其IPBE权限在实践上剥夺了被封禁用户编辑其讨论页进行初步申诉的能力,显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据Wikipedia:IP封禁豁免#移除權限一节,被封禁用户虽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滥用其权限(IPBE),被完全封禁的用户的权限也会因为不活动而自动移除,并无主动快速移除其IPBE权限的必要性。综上所述,提议: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于保留受GFW影响的用户在被封禁后使用其讨论页进行申诉的能力,对于拥有IPBE权限的无限期封禁用户,在无证据证明该用户可能滥用其IPBE权限的情况下,不应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编辑其讨论页前主动移除其IPBE权限。

此提议需要熟悉反破坏工作(如傀儡调查)的社群成员讨论,另ping之前在布告板参与讨论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惧……(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员布告板/其他不当行为 § 控制複雜ANM案例

提議對WP:ANM過長的案例進行分子頁討論,現在部分案件是長的,目的是WP:ANM作爲目錄,有連接到每一個子頁面,這樣頁面分離會好一些。 -Lemonaka 2024年12月20日 (五) 00:46 (UTC)

Wikipedia talk:维基百科不是什么 § 修改WP:SOAP

所謂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應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假使今天一個帳號到處投放支持蔡英文,反對國民黨之類的話語,投樣100個帳號,有52個支持,那今天就合理的在52個使用者討論頁上宣傳,因此建議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使用者名稱、條目、分類、檔案、討論頁、模板及使用者頁面。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拒絕宣傳。維基百科不是演講台、論壇、宣傳工具、廣告場所或者展覽平台。此項適用於所有命名空間。因此,請勿於維基百科:

這樣可以有效避免宣傳,惟其需待社群討論,祝編安。-- A0(討論·簽名) 2024年12月22日 (日) 01:48 (UTC)

Wikipedia talk:過濾器助理 § 赋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滥用过滤器权限

注意到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防滥用过滤器请求积压,管理员及行政员负担较重,导致部分请求无法及时处理,这降低了过滤器阻止破坏的能力,亦增加了社群维护其的难度。因此,谨提议授予过滤器助理修改权限,协助管理滥用过滤器,尚祈社群商议为荷。Iming 彼女の愛は、甘くて痛い。 2024年12月28日 (六) 03:12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权限

原标题: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语写作。请随意翻译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重启Automoderator部署讨论

十余月前,该讨论向社群引介了自动化反破坏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热度不足而无疾而终。因此,我谨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员工具(Moderator Tools)团队的产品经理。我们正在开发一个名为Automoderator的项目,该项目让社群能够根据社群自定义的规则自动回退破坏性编辑。我们正在寻求对我们项目的意见,并有一些问题需要巡查员和管理员的参与,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除了项目主页面上的概述和问题之外,我们还有两个子页面提供更具体的资讯: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准确率,并查看它在不同编辑上的表现,我们设置了一个测试流程。您可以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模式,并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译注:例如怎样改善误判问题、使用什么程度的准确率(cution levels)比较好)。 评估计划是用来确定Automoderator是否实现目标且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计划初稿。如果您对我们收集的数据或制定的指标有任何想法,那么您可以在这里分享!

如果您对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问,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这个工具,请告诉我!
— User:Samwalton9_(WMF)

还请社群评估该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价值为荷。——敬颂冬绥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 提议将每日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提示”版块展示

经过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时间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内容已经建设完成(终于完成了一个天坑orz)。有鉴于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维护小组#任务所述,现提议将“提示”内容同步到首页“每日提示”版块更新,特此征求社群意见。--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收集社群對关注度流程的意見

点击这里返回原讨论


基于原关注度流程开展,可参考前述讨论。议题和提案区请不要冗长讨论,尽量以一次纯文字的发言说明自己的逻辑,不要使用任何模板,列表,加大字体,多段落或者复制任何发言,可以对是否部分加粗。任何其他类型的回应请在讨论区进行。不符合规则可能被回退/移动。谢谢配合。下述为目前观察到的议点。~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6:56 (UTC)[回复]


1. 目前条目存废讨论中涉关注度条目是否有积压情况?
2. 关注度流程是否有改善空间
3. 挂关注度模板是否应当批量提报删除?
4. 新条目在提起讨论(AfD)前是否应当有改善保护期?该有多长?
5.除了新条目保护期外,关注度问题是否应当有额外提起讨论(AfD)避免期?
6. 条目讨论(AfD)的期限应当是多长?
7. 关注度是否应增加提删处理时间?

总结陈述

可以至多一次,一段话陈述自己现在的看法。

  • (我的想法還是一樣,而又沒有反駁,所以我複製一次我的論點)
(+)支持修改:沒有關注度的條目因難以確保準確性、中立性,會對維基百科造成危害,因此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刪除;
在設立關注度指引之初,加入30天的緩衝期的目的是希望能給予編者合適的時間察覺問題、尋找來源。(而且當初根本就沒有討論過多長是合適的,只是一開始有人提出30天然後各人附議)然而,根據實際情況,大部分的條目都不會用到14-30天這段時間來增補來源(也就是改善這條目),因此可見當初設立30天的目的明顯不能達到。
在其失去意義或者意義甚微的情況下,再加上上面提及沒有關注度的條目造成的危害,理應將先行的30天緩衝期修正至更符合現實絕大部分情況的14天,以達至更佳的平衡點,在確保編者和新手也有足夠合適的時間做出改善的情況下,減低對維基百科的危害。--【和平至上】💬📝 2019年7月16日 (二) 13:35 (UTC)[回复]
  • 我懒得长篇大论。简单。问题是关注度页面积压。以及没有任何人与主编好好沟通,通常挂了模版就跑。以及去有些原生广告会被延长寿命。(&)建議多与主编沟通,挂模版时候通知主编,14天有人去检查主编进度,如果主编没有信心可帮忙之就帮忙,不可帮忙之可以建议草稿化,或者也可以建议主编G10。请考虑新手不能被咬,挂模版,一个或者多个非常可怕,所以请考虑教育新手使用WP:创建条目专题。原生广告如果14天后没人理会,就是那些提删广告但被暂时保留的条目,去草稿,那儿noindex--Cohaf(talk) 2019年7月17日 (三) 12:57 (UTC)[回复]
  • 一、任何存废讨论积压本身並不是一個問題(包括但不限於關注度)。二、30日是浪費社群16日的時間和精力,14日才符合實況。 DC17加泰隆尼亞圖書館GAN 2019年7月25日 (四) 11:57 (UTC)[回复]

讨论区

收集意见就是这种形式。如果按照题中规则,且讨论区克制。显然不会7万字。~ viztor 2019年7月16日 (二) 07:24 (UTC)[回复]
@蟲蟲飛可以給與意見了嗎?好像今天您有空--Cohaf(talk) 2019年7月17日 (三) 13:02 (UTC)[回复]
@蟲蟲飛 评论可以移动到这里来吗,谢谢。~ viztor 2019年7月18日 (四) 07:50 (UTC)[回复]
完成—以上留言未簽名
(※)注意:從數據顯示有大量編輯仍在14後改善條目,匆匆刪去條目只會嚇怕新手,最終被批評為「未給予足夠時間改善就刪去條目」,這是屬於制度上的漏洞,也不符合程序公義。上面七萬字已經討論了14天和30天等不同日期的議題,J.Wong也建議縮短流程不能解決問題,建議探討其他的解決方案,否則只會令討論再僵持七萬字也沒有結果。--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18日 (四) 05:11 (UTC)[回复]
@和平至上之前太忙,現在才再在上面補充更多的意見。--蟲蟲飛♡♡→♡℃留言 2019年7月20日 (六) 04:18 (UTC)[回复]
  • 我觉得大题上以上诸位都是巡查员也都是在一线进行提删工作的,也因为关注度不足的问题条目我基本上与各位都有过合作或者交流。上述方法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减缓关注度不足条目问题,但目前积压核心问题其实通过缩短提删时间并不能解决,而是单纯有一些巡查员并不足够尽职导致的。我举两个现有关注度类型:
  1. 程序正义高如山。比如孫連勝,一个中华民国现役中将。条目2019年6月4日创建,之后的修改、KirkLU挂无来源模板都没问题。2019年6月13日,Ohtashinichiro挂关注度模板是第一个错误;6月27日原作者清空条目,同日SCP-2000以无故移除回退。这操作有争议(原作者有权速删自己条目)但尚且不构成违规。之后AegonINVICTUS、鴻昌出面修改,并解决了来源问题。但2019年7月13日,巡查员A1Cafel提删,这个是第二错误。7月18日,书生在存废区提出保留,至此40多天再无任何操作,成为一个积压问题。
  2. 上阵父子兵、提删两兄弟。比如龙川县第一中学,2005年10月9日,由资深主编长夜无风创建,后来10多年多人补充扩建。这个1913年创建的学校、条目有图有内容、第一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在2019年6月26日被百战天虫挂关注度(第一个错误);7月26日,被Dannylee0417(第二个错误)送到提删存废。当然可能会有人说,可能确实这个条目没有在30天内被发现。但另一所学校陸豐市龍山中學,在2019年6月26日被百战天虫挂关注度(第一个错误)后,尽管鄙人在7月19日出面补充了三个书籍来源,但7月26日,还是被Dannylee0417送到提删存废。同日(7月26日)、8月2日分别有三个编辑在存废区提出争议要求保留。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按照分类地提删条目,而不是对每一个条目内容进行分析。这些学校条目截止今天有30多天在存废挂着,成为一个积压问题。各位猜猜那天批量操作现在成为积压的有多少呢?29个条目。
以上。🌜山西特产批发零售™️🌽🌶️🍎🍠🐓🐐留言2019年8月29日 (四) 16:36 (UTC)[回复]
@Walter Grassroot因為當時孫連勝這條目除了原作者曾進行編輯外,還有一名ip君對該條目進行編輯,故不構成速删條件和本人對該清空条目之編輯進行回退。謝謝。--SCP-2000留言2019年9月14日 (六) 11:29 (UTC)[回复]
說明并总结一下:1.Dannylee0417 后来被查出来是傀儡。傀儡不傀儡不要紧,这人看到有挂过关注度模板就提删,根本不加以判断。在下认为 A1Cafel 君虽然尽职尽责很多,但是有时也有类似问题。Sanmosa 也要注意一下。2.胡乱挂版比胡乱提删更严重,WG 上述第一条已经点过名了,在此不重复。如果不清楚关注度概念,就别挂关注度模板,留给别人确认。—Rowingbohe 台州专题 / 编辑调查 2019年9月16日 (一) 14:14 (UTC)[回复]

針對列表的收錄準則

由於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將Wikipedia:關注度 (虛構事物)立為指引的討論時間跨度已經跨到第七個月份 (2~8月),時長也將近半年了,因此認為有共識的部分可以先結案,當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這將會是下一個階段要展開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1:58 (UTC)[回复]
@viztorA2569875独立列表需要另外花费时间来处理,既然这里产生了特例的话,可以优先这里处理。Wikipedia:格式手冊/列表WP:资料页都有确立指引的。——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8月2日 (五) 03:40 (UTC)[回复]
近期會開始籌備獨立列表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02:36 (UTC)[回复]
没看到特殊性。~ viz 2019年8月2日 (五) 10:47 (UTC)[回复]
主題==角色子集合﹑虛構事物集合等集合的關注度。--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0 (UTC)[回复]
當然WP:独立列表也很重要,這將會是下一個階段要展開的討論。--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1:03 (UTC)[回复]

關於列表的收錄準則,各位有甚麼看法,借用en:Wikipedia:Notability#Stand-alone_lists是否可行?(此為英文維基中《獨立列表的關注度》)-- 娜娜奇🐰鮮果茶☎️·☘️2019年8月2日 (五) 12:23 (UTC)[回复]

@A2569875這裏我建議獨立出來討論。Sanmosa DC17 GAN FLN 2019年8月27日 (二) 03:58 (UTC)[回复]
此案可以先關閉,並另開新案討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3 (UTC)[回复]
倾向case by case。--Cohaf(talk) 2019年8月27日 (二) 06:06 (UTC)[回复]
剛分開了。Sanmosa DC17 GAN1 GAN2 2019年8月28日 (三) 10:17 (UTC)[回复]

WP:BIAS部分條款修正的議案

依照中文維基的實際狀況等,對WP:BIAS提出修正,提案如下:

現行條文

(首段)...請您在進行編輯時盡量避免以上情況,並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提議條文

(首段)...請您在進行編輯時盡量避免以上情況,並鼓勵積極引用本方針的條文細節,以更好踐行本方針整體精神,達成全球觀中的適當表述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这里是「中文」维基百科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是一個國際共同作業計劃,因此我們有各個語言的維基百科全書,要留意它們是按語言而不是按國家或地域來區分的,所以中文維基百科服務的是所有中文用戶,而非僅服務於來自中國大陸臺灣的中文用戶,亦非僅服務於華人。換言之,其他中文用戶不一定與條目編輯者來自同一地域,如果我們的文字帶有地域中心,那麼來自其他地域的編輯者和讀者遇到這些文字時,便可能會覺得迷惑或困擾。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是一個國際共同作業計劃,因此我們有各個語言的維基百科全書,要留意它們是按語言而不是按國家或地域來區分的,所以中文維基百科主要服務的是所有熟悉中文用戶,而非僅服務於來自中國大陸臺灣或其他特定地域的用戶,亦非僅服務於華人。換言之,訪問中文維基百科的用戶不一定與條目編輯者來自同一地域,如果我們的文字帶有地域中心,那麼來自其他地域的編輯者和讀者遇到這些文字時,便可能會覺得迷惑或困擾。

現行條文

來自各地域的編輯者不應認為維基百科地域的百科全書,特別是在編輯涉及各地域近代史和人文方面的條目內容時尤其要注意。一些編輯者認為理所當然的概念及觀點,有可能會使來自其他地域的編輯者和讀者感到難以接受,在這種情況下,編輯者應該註明此種觀點來自哪些地域,而其他地域的觀點可能會有所相異。

提議條文

來自各地域的編輯者不應認為維基百科是僅服務於個別地域的百科全書,特別是在編輯涉及各地域近代史、人文方面和跨地域性的條目內容時尤其要注意。一些編輯者認為理所當然的概念及觀點,有可能會使來自其他地域的編輯者和讀者感到迷惑、困擾或難以接受,在這種情況下,編輯者應該註明此種觀點來自哪些地域,而其他地域的觀點可能會有所相異。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民族主義中心

現行條文

應當避免有以中華民族華人漢人為中心的立場,例如:...

提議條文

應當避免包括有以中華民族華人漢人為中心的立場,和避免基於前述立場,而對其他不同社會群體身份認同的觀點或立場,做出極度贬低、否定排斥,例如:...

而在舉例細節有下:

現行條文

正確的說法是

提議條文

恰當的說法是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系统性偏见

現行條文

由於系統性偏見的存在,中文維基百科一般條目內容中,往往會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們可以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這並不意味着系統偏好合乎中立觀點方針:我們更歡迎補充其他地域的內容來平衡系統偏好。

提議條文

由於系統性偏見的存在,中文維基百科一般條目內容中,尤其是牽涉中文圈地理、歷史、人文等的條目和主題,往往會長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我們可以容忍系統偏好的存在,但這並不意味着系統偏好合乎中立觀點方針:我們更歡迎補充不同地域的內容來平衡系統偏好,以更好地拓展中文維基百科的知識廣度與深度。

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如何避免地域中心

現行條文

正所謂旁觀者清,試着把自己的身份抽離,把一切「常識」拋開,並想像自己對該題目一竅不通,而從多重角度以批判的眼光去閱讀文字。這也許不容易做到,所以您可以在文章的對話頁留言,讓別人去替您檢查文章是否有不合適之處,特別可以請求條目內容所涉及之國家或地區的維基人對該文章的觀點進行補充,以保證在文章中各個觀點得到充分、正確和正面地表達。

提議條文

正所謂旁觀者清,試着把自己的身份標籤抽離,把一切基於某一特定的社會群體身份的「常識」拋開,並想像自己對該題目一竅不通,而從多重角度以批判的眼光去閱讀文字。這也許不容易做到,所以您可以在文章的對話頁留言,讓別人去替您檢查文章是否有不合適之處,特別可以請求條目內容所涉及之單一或多個國家或地區的維基人對該文章的觀點進行補充,以保證在文章中來自不同地域的觀點的內容得到充分、全面、恰當與多樣化表達。

以上修訂,旨在對維基項目國際化與知識視野之可持續等做出必要的支撐,促進中文維基的開放多元,期望社群良好討論和給予有益觀點,推動中文維基繼續在國際中邁進。——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7日 (一) 14:09 (UTC)[回复]

現將諮詢後修訂版本公示7天,若無合理異議即通過。——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4日 (一) 11:56 (UTC)[回复]
據公示期討論更新修訂版本,順延公示7天,若無合理異議即通過。——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20日 (日) 12:01 (UTC)[回复]
尚未完全處理反對意見,公示失效-- Sunny00217 2019年11月2日 (六) 05:06 (UTC)[回复]

@Sunny00217(※)注意有關的表示為(=)中立,其一直提出皆宣示為疑問而非明確表態。該最後修訂版本也已對應之答复處理。——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2日 (六) 07:52 (UTC)[回复]

據確認意見處理確實完畢,因應流程需要再順延公示7天,以合乎規程必要。——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3日 (日) 04:50 (UTC)[回复]

初步意見區

提議版本有少量語病,我微調了一下。提案的本心是好的,但實質作用似乎不太大。但我不反對(快速)通過。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7日 (一) 22:44 (UTC)[回复]
(:)回應此次修訂是基於維基社群整體的狀況,還視乎牽涉兩岸多地域等的多個議題的實際體會,預期透過修訂案,也是以中文維基整體未來的效益而開展本案。不同地方的具體個案,預期都有其不同的影響,相信有賴參與的各方朋友全面良好的深耕細作,後續這些是裨益更多的。——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9日 (三) 09:12 (UTC)[回复]
補充一點:此修訂基本上就是在形容詞上下功夫,所以我認為修訂前後的功力完全沒分別。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9日 (三) 14:53 (UTC)[回复]
就徵集到的意見多認為前後基本區別不大,Ericliu兄的顧慮應該是沒有的。——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3:03 (UTC)[回复]
前後基本區別不大,那為什麼要修訂?以肉眼來看長度明顯是加長了,如果條文的核心內容(意涵)沒有多大變化的話,那麼此一修訂只會使條文的閱讀時間加長而已。(註:我個人既不支持,也不反對修訂,單純提出疑問)—— エリック リュウ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11日 (五) 15:04 (UTC)[回复]
我想Longway22解釋一下這次修訂除了在文句修飾上下功夫外,對社群整體有何實際效益(閣下一開頭所謂的“旨在對維基項目國際化與知識視野之可持續等做出必要的支撐,促進中文維基的開放多元,期望社群良好討論和給予有益觀點,推動中文維基繼續在國際中邁進”其實就是訂立WP:BIAS的本意,那這次修訂就和沒有實際效益沒大分別,因為即使不修訂,這些實際效益還是因WP:BIAS而存在的);另外也請回應一下樓上Ericliu1912的意見。Sanmosa 54歲少女 2019年10月10日 (四) 15:38 (UTC)[回复]
S兄可以在不超出WP:DIS等的範圍內,闡明具體意圖。——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1日 (五) 03:03 (UTC)[回复]
我不明白Longway22這句話何解(是指我有違WP:DIS?沒這回事吧,這裏我除了事實陳述,甚麼也沒有做)。不過我發現Ericliu1912和我的關注點一樣,Longway22專注回答Ericliu1912的問題就好,費心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1:59 (UTC)[回复]

@Sunny00217答复後續見其他討論區中討論,因應之的修訂版本依該區討論而做。也歡迎更多分別良好交流。——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2日 (六) 07:53 (UTC)[回复]

修訂意見

微调了一下“而非僅服務於來自中國大陸或臺灣的中文用戶”--苞米()💴 2019年10月12日 (六) 03:33 (UTC)[回复]
經意見啟發,改為「訪問」,還請審閱。——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13:25 (UTC)[回复]
姑且给出不成熟的意见,建议修改“民族主义中心”一条为:
  • 應當避免含有以包括中華民族華人漢人在内的特定民族为中心的立场,尤其避免基于某一民族主义立场否定、贬低、攻击持不同民族认同或持不同观念的编者及其观点,例如……

修改理由如下:

  1. 中文维基百科内的民族主义倾向远不止于中国民族主义或者大汉族主义
  2. “過度排斥”中什么是“过度”,什么是“排斥”?这些词汇在各个人心中界定不同,故应当确定其内涵。
  3. “否定、贬低(不平衡观点)、攻击“是个人所体会的主要非善意行为,暂时还想不到其它行为。
  • 另外我看到新增内容中“國族、民族或地方主義”感觉很有趣,这一句是在表达Nationalism/Ethnic nationalism/Localism,还是在表达Nation/Ethnos/Localism呢?日语维基将“民族主义”对于英语的“ethnic nationalism”,而中文的民族在英语WP对应风马牛不相及的“ethnographic group”,國族、民族、乃至族群在汉语中其实定义非常混乱,如果从定义上看汉语的民族虽然是歧义,但也包括了“國族、民族、族群”的内涵,例如在马来西亚华人条目中华人的定义是民族,个人觉得改成“民族或地域”差不多可以说明了。

Allô&Ouais2019年10月12日 (六) 09:52 (UTC)[回复]

  • 謝謝提出有關的意見,很有參考價值。經閣下提點,為進一步避免歧義,相信可以選用「身份認同」,本編也相應修訂了,還請審閱。而加註後續的意見就看來的話,大概也有涉及到WP:NPA的範疇,有關應該可以另展開。見下區。——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13:20 (UTC)[回复]
歡迎提供具體的修訂意見。——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14:48 (UTC)[回复]
  • 希望Longway22能回應下方列出的問題
  1. 為何將「正確的說法」改成「恰當的說法」?
  2. 有沒有甚麼證據能證明「尤其是牽涉中文圈地理、歷史、人文等的條目和主題」往往會長期存在一定的中文圈中心?
  3. 「以更好地拓展中文維基百科的知識廣度與深度」這句對表達方針內容有何用處?

謝謝。--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14:29 (UTC)[回复]

(:)回應1,考慮是以預留編輯一定程度的判定空間;2,有關可以查閱客棧所保存的議題記錄,不勝枚舉,自然留言時分未歸檔的部分也可參閱;3,預想是可令閱者明晰到本方針可所促進的理念,覺得列明一個方向可裨益維基參與的氛圍。——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3日 (日) 14:47 (UTC)[回复]

其他討論

若有由該案延伸其他方面的獨特見解,可先在此醞釀與展開。歡迎有更多思想火花。——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02:59 (UTC)[回复]

  • 經意見的啟發,相信有涉及到WP:NPA的範疇,可以聯同閱察,原意見基于某一民族主义立场否定、贬低、攻击持不同民族认同或持不同观念的编者及其观点,,參照之,有否補訂空間。——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13:23 (UTC)[回复]
整件事開始有些變化了,有些新的實質內容加了進去。不過現在而言,我仍然(+)支持新提案。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16:39 (UTC)[回复]
@Ericliu1912不知閣下疑問實際是否為重述修訂的理由,認為修訂案需要一個閣下更能理解的理據有機會開啟擴展本案以外的討論的話,姑且容許本編在此區段略微闡明:首先「差別不大」,是基於包括閣下在內初段部分提供的見解。至於說到閣下對本編提出的修訂理由,是理解模糊的話,本編可以在此再說明:如上所述,修訂條文考慮,是基於當下有顯放縱極為地域中心化的維基編輯氛圍,雖然本方針已經涵蓋到許多方面,鑑於理解於現中文維基,原方針是仍缺乏些更細緻的指向,缺乏些具裨益與激勵維基人貢獻的語句,認為修訂如上是補足有關的缺乏,可以明晰一些建設性的編輯指向,另外幾點已經是上面已經說明的了。而如原方針所闡明的相類似,基於認為訪問維基的用戶具有多樣身份,也存有在編輯、閱讀、互動等方面有不同經驗的用戶的可能,需要更好考量到不同的訪問用戶,未必在中文維基有同等程度的積累掌握,修訂理解是也能一定惠及這些方面需要。希望閣下理解。不知是否有其他看法分享。——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8日 (五) 14:36 (UTC)[回复]
就以上,想問一下提案人:中維本地究竟有哪些方針指引是有「具裨益與激勵維基人貢獻的語句」存在的?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8日 (五) 14:40 (UTC)[回复]
不知閣下的見解是怎樣,至少看來有關的一些相對有細緻化處理的條文,是不屬於標準型的級別;部分相對具級別的,就粗略看來,也未必契合在本地的不同經驗背景的用戶的實際互動需要。相對其他相顯空乏的條款而言,本方針是比較有針對的潛在實效的。中文圈的地緣複雜根本性在目前而言,並非其他的條款建構的要點,即使有所涉及,單純現狀說已是遠遠不足。本地實踐看比較恰當的方向,需要在非常有針對的位置擺明存在,方有更具其本身價值的助力。——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2:31 (UTC)[回复]
個人有以下意見:(一)避免地域中心這種偏向「概念性」而不是「實用性(Ex:快速刪除方針)」的方針,條文應當保持原則性,不宜添加過度細緻的規範,一方面加深解讀所需時間跟難度,一方面若還可能製造原本概念性原則下沒有的條文漏洞。個人以為,本方針目前的內容已能表達「何為地域中心」、「如何避免地域中心」等其應表達的概念,無必要在形容詞上做太多的修飾著墨,加入各種(對部分編者來說艱澀的)專有名詞,拉長沒有必要拉長的語句。(二)再者,基本上大部分編者在討論時往往會直接引用「WP:BIAS」這一字詞(Ex:「請注意不要違反WP:BIAS」、「依據WP:BIAS,此處用語不合適」),而非具體條文(當然也有可能只是懶得引用具體條文啦⋯⋯),再再顯示了多數編者在引用本方針時希望向對方傳達的是本方針期望表達的整體精神「避免地域中心」,而不是那些修飾與否的個別條文。即使本提案通過了,又如何在實務上「具裨益」、「激勵維基人貢獻」呢?原先引用「WP:BIAS」的那些人仍然只會繼續引用他們的「WP:BIAS」而已。(三)其實如果您這次的提案理由是「調整用詞」、「讓條文語句更加順暢」這類比較實際的理由的話我會支持修訂,但是顯然此修訂本身在目前社群的情況下,仍難以達到所謂「持續支撐維基項目國際化與知識視野」、「推動中文維基繼續在國際中邁進」這麼弘大的目標。——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18日 (五) 16:00 (UTC)[回复]
參見上對s的回覆部分。——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2:33 (UTC)[回复]
您似仍未對我的第二點疑問作出答覆。——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19日 (六) 04:56 (UTC)[回复]
感覺閣下可能意見是,更確切地列明,鼓勵閱者努力不要偷懶引用具體條文這樣?覺得可以得話,大概就在就滾動追加修訂如「鼓勵引用條文細節,以更好踐行本方針整體精神」。——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8:53 (UTC)[回复]
@Ericliu1912閣下認可最後修訂已答覆疑問否。——約克客留言2019年11月2日 (六) 07:53 (UTC)[回复]
可。——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1月2日 (六) 11:31 (UTC)[回复]

公示期疑問

我想問這個條文是什麼時候開始公示的?而且上面還看到有反對意見,我認為應該暫停公示,並另外定出新的公示期。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7日 (四) 10:20 (UTC)[回复]

  • @Sanmosa公示的發言在上面,條文下方。然而提案人不僅仍沒有回答我的疑問,且本提案對中文維基百科而言甚為重大(號稱可「促進中文維基的開放多元」、「推動中文維基繼續在國際中邁進」),應予以充分的討論以達成社群共識,故在有反對意見和改善意見不斷提出的情況下僅僅一週便直接拍板提交公示實屬不宜,我強烈譴責這種強渡關山的行為。——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18日 (五) 00:05 (UTC)[回复]
    • (:)回應有新的可追加的修訂意見,自不然會滾動延長公示,這些都是會遵循的。任何明確的針對修訂條文的意見都可以繼續提出,若希望開啟不同的論述擴展思路,建議先在其他討論區發表。至於唯一有明確的反對標識的留言,考慮到其編輯資格與經歷等明確參考相關記錄若與之互動,僅有可能引發更大矛盾,就也不納入「合理異議」。目前處理如此。——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8日 (五) 04:57 (UTC)[回复]
  • 據公示期上區討論,略進一步修訂,順延公示。——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20日 (日) 12:03 (UTC)[回复]

公示順延過後

有關「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

此討論承接有關港澳條目命名的討論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14 (UTC)[回复]

上次原本是有關港澳條目命名的討論,沒想到竟然離題討論了另一個值得討論的項目:Wikipedia:命名常規#地名。為免該討論失焦,以及為提供聚焦討論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的地方,我開了一個新的討論串。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14 (UTC)[回复]

我想大家在這裏提出自己對於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的見解,可以和現行方針和技術問題脱離。我也會把一些其他人先前提出過的方案列舉於此。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17 (UTC)[回复]

@行到水穷处WolfchAINHNjzjzSunny00217 @MewaquaBaomiYFdyh000KezpeRowingbohe@Longway22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30 (UTC)[回复]

方案區

  • IP 146.96.147.137的方案:

引述於此。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20 (UTC)[回复]

引述於此。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25 (UTC)[回复]

引述於此。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32 (UTC)[回复]

讨论區

  • 暂时无其他意见,仍倾向原本“城市无歧义可不加,其他均加”(“城市”针对汉字文化圈,其他地区应可放宽至市镇)的意见--苞米()💴 2019年10月12日 (六) 02:41 (UTC)[回复]
  • 暂无意见,倾向曾晉哲的方案,即无强制性、优先性,在没有广泛共识前,分案讨论。IP用户的方案一、二,理解起来有点复杂。在没有广泛理解与共识前提下,立为方针/指引,虽能规范统一,但不太令人信服。“苞米”的方案,“城市”定义含糊。--YFdyh000留言2019年10月12日 (六) 02:49 (UTC)[回复]
  • (+)支持现行中国大陆行政区命名方针,即维持Wikipedia:投票/中国大陆行政区条目名称投票结果。具体理由如下:
  • 没坏别修,现行方案没有出现重大问题,前人也依此方案做了大量的编辑工作,省、地、县、乡四级行政区名称现状基本都符合此标准,知名地名也都有重定向或消歧义覆盖;反之推翻现方案,可能会徒增工作量,也会造成潜在的编辑争议,但我看不出对条目质量有明显提升或其他帮助。
  • IP方案一,省略省、市、镇,而保留其他政区。IP用户似乎对中国大陆的行政区划特点不太了解。首先,大陆的市分为地级市县级市,前者是广域市,后者是狭域市,两类市无论从级别、沿革还是辖区范围都有很大差异;然后,大陆同级别的行政区之间的差异多是经济发展程度、城镇人口比例等因素,如县级市就是符合标准的县改置,县改市后辖区往往不会改变,参考撤县设市的报道撤县设市旧标准(新标准未公布)。同理还有同级的和镇,乡满足条件改为镇很常见,近些年大陆多省都进行过乡镇合并调整,如目前正在进行中的四川省乡镇合并[1][2]。实际上,乡镇这个级别的地名已经很容易重名了,经常要加(XX省)之类的后缀,省略通名会造成更多的条目重名。因此,此方案将有本质差异的地级市和县级市采用相同准则,而共性更大的县级市和县、乡和镇却一个省略通名,一个不省,我觉得完全不合理。方案二,是方案一的强化版,反对理由同前。
  • 曾晉哲的方案,取消特殊规定,遵循WP: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我认为,现行方案与WP: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并无本质矛盾。如“北京”确实是最常用的名称,但“北京市”这个名称也很常用,政府公文、新闻报道甚至日常口语都很常见。而且,相对于“北京”,“北京市”的定义更为明确,且同时符合“使用全称”、“名从主人”。同时,重定向可以很方便的解决使用“北京”进行检索的问题。
  • 苞米的方案,“城市无歧义可不加,其他均加”。“城市”的定义问题,如果区划名带“市”都算“城市”,无歧义不加,那其实是IP方案一的弱化版,我会用前述相同的理由反对,即反对“将有本质差异的地级市和县级市采用相同准则,而共性更大的县级市和县采用不同准则”。
  • 以上--Kezpe留言 2019年10月12日 (六) 06:25 (UTC)[回复]
  • (+)支持现行中国大陆行政区命名方针吧,没坏别修蛮有道理的--苞米()💴 2019年10月12日 (六) 08:23 (UTC)[回复]
  • “「上海」和「上海市」沒有區別,有區別的是「上海城區」和「上海市轄域」的區別”实际上是有问题的说法:第一,上海目前全部都是区而没有县,法律意义上「上海城區」=「上海市轄域」;第二,「上海」和「上海市」是有区别的,这一区别有类似于都会区和市中心的区别,上海郊区人到市区可能会说“去上海”。而对于县级取消“县”我也有不同想法,且不说原附郭县往往与府同名的问题,实际上县也不一定是一座城市而真的是一个行政区划,譬如一般说“去南浔”说的是南浔镇而不是南浔区,而南浔区虽然作为县一级实际上并没有形成什么中心或向心力。~Allô&Ouais2019年10月14日 (一) 08:50 (UTC)[回复]
  • (!)意見綜合看,第一(146.96.147.137的)意見與第二(曾晉哲的)意見可以合併起來,簡化為以WP:COMMONNAME處理有關地名,不需加註建置;而在個案區別方面,可單獨擬定具體名單(可能有點工夫)個別處理,畢竟需要考慮本身中維編輯實際,需要一定寬免彈性。有一個漸進式過渡,會是比較好的改善方法。——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8日 (五) 14:55 (UTC)[回复]
    @Longway22具體來說,閣下認為應該有多長的過渡期?因為除了閣下提及的彈性問題外,PRC admin的技術問題也是大問題,如果真的要進行移動,可以合理預期需要大量時間處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8日 (五) 15:56 (UTC)[回复]
    預期姑且個人認為,需要的時間大概可以先定個兩年,當然也要預留相應檢討指引,就主要有一個可契合可編輯實際的框架。彈性上的一個指標,就以對照技術等配置可應付的能力作基準吧。——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02:04 (UTC)[回复]
    有时间整理名单,不如花时间提升行政区条目质量。另外,两年的过渡期,不具备可操作性,因为谁都不能保证这么长的时间里,内(社区的意见)外(大陆区划情况)因素会不会变化。--Kezpe留言 2019年10月19日 (六) 06:01 (UTC)[回复]
    @SanmosaPRC admin不是问题吧,现在所有模板都基于Wikidata维护了,PRC admin已属冗余。--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44 (UTC)[回复]
    地名消歧義頁和較低級行政區條目內仍有PRC admin的使用,這些都能Wikidata處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9日 (六) 12:13 (UTC)[回复]
    乡级模板和消歧义页用的是Wikidata;村级既没模板又没条目。至于PRC admin,只是在没有Wikidata的时候创建条目,历史使命已经完结了,而且也不用改动,里面的链接链入重定向页就可以。--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4:05 (UTC)[回复]
    明白您意思了,一些列表用的是PRC admin。我觉得也没问题啊,列表本身就是用全称,和我的方案也不矛盾啊。--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4:09 (UTC)[回复]
  • (!)意見
    1. @KezpeOuiOK对聚落的理解欠妥:地级市不一定比县级市大,中国现行行政区划中也没有所谓“广域市”的概念。就地级市而言,区是属于市的,“下辖”的县级市(如定州)是由地级市代管的(不过各地对代管的程度存在灵活性差异),县介于二者之间。是否省略与行政级别无关,而是纯粹考虑该行政区划是是聚落型区划还是辖域为主的区划,下面详述。--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03 (UTC)[回复]
      • 至於@Sanmosa所引用的我的觀點,我在上次討論中給出過詳述:
        你可能对中国大陆的行政架构不了解。市、镇都是以聚落为主的条目;省、地区、州、县、区则是以区划为主的条目,所以才会有“省会”、“自治区首府”、“自治州首府”、“县城”的说法来表示相应的聚落。市则没有“市城”或“市首府”一说,只能说“市政府驻地”以及“市区”,前者是一个点,后者是一个区域,都不是聚落,市本身就是带有一定辖区(毗邻区)的聚落。虽然地区、县级区也会说“行政公署驻地”及“区政府驻地”(没有“首府”),但前者是因为并非正式行政区从而没有首府,后者是因为其是聚落的子集从而不能有作为聚落的首府,只有“市”是因为本身是聚落才不能说“市首府”。--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40 (UTC)[回复]
      • 對此Sanmosa回應如下:“多數市轄區並不一定真的是中國大陸城市的(副)中心。上海市下轄16個市轄區,但只有黃浦、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才是傳統的中心城區範圍,那些金山、青浦、奉賢,以至崇明(島),雖然也是上海市的市轄區,但它們並不見得是上海市的(副)中心……中國大陸的市轄區的原意已經喪失了”
      • Sanmosa以及OuiOK回應的上海例子具有如下問題并未考慮:市轄區的原意的“喪失”源於中國大陸行政區劃的前瞻性設定,即未来即将并入聚落的县区会提前一两年设区,以便发展。但真正与城市聚落连成一片则需要一些时间。比如通县、大兴县、顺义县、怀柔县都是设区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才与市中心连成一片。至于上海那几个,也是时间问题,维基百科没必要精细到为了这细微的时间差而追求细节上的精确。
        至于崇明的未来,类似Staten Island。Staten Island也没有和曼哈顿紧密相连,但却和其它几个区一样被认为是New York的一部分。而这里的“New York”除了写地址时指州、县(此时就连曼哈顿的Marble Hill都不能写New York, NY),其余时候都是指the City of New York。所以交通便利的情况下,去崇明说去上海一点问题也没有,就像去Staten岛说去New York没有问题一样,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大聚落的一部分。--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40 (UTC)[回复]
      • @Sanmosa另外麻煩新開討論時留個消息。上次看到你的留言本是要回复的,結果看到你把讨论关了我以为不讨论了。--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40 (UTC)[回复]
        • Firstly,我對於IP對崇明的估計持高度懷疑。雖說通州(通县)在第二次设区之后过了一段时间是与北京市中心连成一片(还成了副都心),但不是所有的區都像通州一樣幸運。比如金山區 (上海市),都設了區二十多年了,也不見得它与市中心怎樣连成一片,那“一段时间”应该很長,这样类比的话,崇明与市中心连成一片恐怕還須二百年,莫謂成為東方的Staten Island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9日 (六) 12:13 (UTC)[回复]
          从地图上看,金山和金山园区、亭林镇三者之间的农田很快就会被吞没,而亭林与奉贤之间的农田不久后也会沦陷,所以金山进入上海市区用不了多久。宝山区已经延拓到罗泾港区了,与崇明连起来只差一个桥。崇明未来会怎么发展我不了解,没准(容我胡侃)堡镇将来成为崇明的中心呢?至于“东方Staten”,Staten岛大面积地区也是大农村,“东方”一词确实有问题。明显纽约更东。--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2:41 (UTC)[回复]
          OK,我承認金山應該很快就成氣候,但金山与市中心连成一片還是沒IP想得那麽快。金山直至現在還沒有建地鐵的構想(崇明反而有),這麽一條金山鐵路是市郊區域鐵路,就看得出金山与市中心的區別還是很大。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6日 (六) 10:07 (UTC)[回复]
        • Secondly,关於市則沒有「市城」或「市首府」一說,我承認中國(以至中華文化圈內)確實如此,但「市首府」在世界上並非怪胎(例如實際上的馬德里都會圈——馬德里自治區就可以算是有「市首府」)。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0日 (日) 00:28 (UTC)[回复]
          没明白,馬德里自治區下辖179个市呢,期中哪个市有首府?--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2:41 (UTC)[回复]
          我嚴重懷疑IP是不是特意看不懂我的話:我的話是馬德里都會圈(馬德里自治區)算是有「市首府」,意思就是把都會圈整體視為一個城市(這也是廣義的馬德里的範圍)。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6日 (六) 10:07 (UTC)[回复]
          @Sanmosa请注意“都会圈”从来不是行政区划。先得是行政区划才有可能提得上首府。--146.96.32.138留言2019年10月30日 (三) 02:18 (UTC)[回复]
    2. @Longway22我的意见和曾晉哲的不可合并:曾晉哲支持的是常用名稱原則,而我的是依照官方規範簡稱原則。我所省略的字眼,都是在政府官方使用中通常省略的字眼,而不是民間媒體省略的字眼,是符合名從主人的。--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09 (UTC)[回复]
    • IP用户关于聚落的理解很奇怪。。。按其解释,82,300平方公里的重庆市是一个“带有一定辖区(毗邻区)的聚落”,而1,500平方公里的垫江县不是,因为前者叫“市”,后者叫“县”?然后只要这个县改区了,就自动“即将并入”这个大的聚落了,可这时“真正与城市聚落连成一片则需要一些时间”?另外,官方規範簡稱原則[來源請求]。--Kezpe留言 2019年10月19日 (六) 17:04 (UTC)[回复]
      • @Kezpe正如前述,重庆情况确实比较特殊:由于省级直辖市不能代管(代谁管?)县级市,只能下辖。而下辖一个地级或县级市等于明面上承认重庆具有辐射不到的地区(这意味这那些地区应被剔除出直辖市,像北三县一样管理,但那样的话这些市的命运就完了),政府不能自己打脸,只能硬着头皮把该设成市的都设成区,造成重庆具有至少三个核心,可全中国只有重庆和新北这样了,新北又不属于大陆,所以重庆基本是孤例。至于官方規範簡稱原則,指的是官方媒体(新华社)和中国政府常用该简称,如[3][4][5]。当然是有来源的。--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2:54 (UTC)[回复]
        • 如果说重庆是特例的话,那呼伦贝尔市那曲市哈密市这类如何契合阁下的“聚落”理论呢?阁下既然用了“官方规范简称原则”这种字眼,本以为是有某种法律法规支撑。但阁下所举使用简称的例子,实际上与“民间媒体省略的字眼”并没有不同,即与“常用名称原则”并没有不同,因而阁下反驳曾晉哲方案的论据是不成立的。进一步的,阁下所举例子之一的新华网重庆频道,网页顶部罗列了重庆所辖各区县的网站链接,除单字县(忠县)和功能区(两江新区、经开区)外,各区县均省略了行政区通名,并不支持阁下方案中的“保留市、省略县”“省略市、保留县”。简而言之,无论官方还是民间,行政区简称,除可能会导致歧义的场合外,通常都是保留专名而省略通名。IP方案“省略一切省级行政区、市(芒市等单字市除外)、镇的后缀,保留地区、州、盟、县、乡等其他类型行政区的后缀”,因行政区类别的不同进行省略与否的判定,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也不符合实际应用的情况,完全是自我原创的标准
        • 另外,我也翻查了中国官方的地名管理条例(1986)及其正在征求意见的修订草案(2019),其中并没有地名如何简称的官方规定,相反,修订草案第十二条(一)规定“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专名反映地理实体的专有属性,通名反映地理实体的类别属性,专名和通名应当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因此,维基条目的命名保留行政区的全称,也可以更好的反应地名的全貌。--Kezpe留言 2019年10月22日 (二) 07:59 (UTC)[回复]
          • 呼伦贝尔市、那曲市、哈密市当然是聚落。这里每个市的市辖区、县、代管县级市都没有被滥用(请注意扎赉诺尔是满洲里的区,不是呼伦贝尔的;加格达奇区不存在,他是鄂伦春旗的一部分)。重庆至少有四个区本应是代管的县级市,却受制于直辖市的体制不得以以区的形式存在,这才是特例。如果说还有什么特例,那鄂温克族自治旗、曾经的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独立之前)和正定县可以勉强算三个特例,因为三者都可以看作市辖区计入市区,前两者因为民族区域自治而未作调换,后者是钦定的。目前可这样看:正定镇不属于石家庄市区,正定的两个街道办事处属于石家庄市区,所以县城还是石家庄聚落的辐射范围内的独立聚落,而正定新区是石家庄聚落的一部分;至于鄂温克族自治旗,两个聚落目前还没连上,可看作独立聚落。--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23:20 (UTC)[回复]
          • 我从未说“保留市、省略县”,相反我方案一里面说的是“保留县、省略市”,这是基于英文维基百科的折衷方案。同时我提出了次要标准,即市县均省略(同名县市的县除外),相信您也读过了,是基于官方通用简称的。官方通用简称并非说官方有一套标准,而是官媒、政府用语中的常用名称,事实上与我提的方案二基本吻合。另请注意WP:OR说的是内容,不适用命名规则。本身“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这两个概念的细节都是维基百科的原创研究。--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23:20 (UTC)[回复]
          • 至于区,一般与相应的市合并为一个词的时候常常省略通名,比如“北京东城”、“上海普陀”,一些尚未完全并入聚落的区(比如延庆)也常单独简称。但是维基百科不可能一刀切统统省略,也不可能指定过于繁复的规则,只得稳妥起见完全保留通名。--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3日 (三) 01:18 (UTC)[回复]
            • “保留市、省略县”是我笔误,抱歉。阁下既然已经承认所谓“官方规范简称原则”并非“官方有一套标准”,而在我看来“官方常用名称”与“民间常用名称”没有区别,就是在不引发歧义的情况下,省略政区通名。因此我仍然认为阁下的“省略省市镇,保留(或有条件的省略)县,保留其他政区后缀”是阁下的原创标准。“常用名称”和“名从主人”是维基达成共识的命名规则,而阁下的方案并非是达成共识的命名规则,因此在没有给出更可靠依据的情况下,我只能认为阁下的方案是原创研究,没有说服力,也没法理解这样做能有什么提升帮助,操作起来更是一个“过于繁复的规则”。关于聚落问题,我们双方已经是鸡同鸭讲了,本主题也无须就聚落的定义达成一致,我暂时不会就聚落相关跟阁下继续争辩了。--Kezpe留言 2019年10月23日 (三) 04:40 (UTC)[回复]
              • 您這帽子扣得可以,英文維基使用這套方案N多年了,照你這麼說都是原創研究了?--160.39.224.155留言2019年10月25日 (五) 22:46 (UTC)[回复]
                • 先不提WP:ENWPSAID英文維基使用這套方案N多年了[來源請求]依据是什么?我指的是那种成文的指引、共识、规则之类的。有的话,可以进一步讨论;没有的话,我只能认为阁下仍然拿不出根据来证伪阁下方案是原创研究。--Kezpe留言 2019年10月26日 (六) 08:08 (UTC)[回复]
                  • @Kezpe你怎么总是要曲解我的话呢?我提英文维基百科所说的是这个方案具有可行性且不是个人所创(即英文维基是“该方案并非如你做说的‘我个人所创’”及“该方案并非如你做说的‘过度复杂无可行性’”的理由),从来没拿英文维基作为“应当使用这个方案”的理由。你提WP:ENWPSAID干什么?“不提”“不提”最后还是提了,说的好像我就是那个意思似的😓😓😓--146.96.32.138留言2019年10月30日 (三) 02:16 (UTC)[回复]
                  • 至于“英文維基使用這套方案N多年了”,你自己去看看,有没有一个省、市或镇带Province/City/Town字样的,有没有一个县、区或州不带County/District/Prefecture的,不要睁着眼睛说瞎话。--146.96.32.138留言2019年10月30日 (三) 02:16 (UTC)[回复]
                    • 我说“不提WP:ENWPSAID”意思是,如果英维确实有相关规则共识,中维未尝不可拿来参考,而不必纠结于WP:ENWPSAID。但如果没有成文的规则共识,那么“有没有一个省、市或镇带Province/City/Town字样的,有没有一个县、区或州不带County/District/Prefecture的”,只是阁下的个人总结(如果阁下比较忌讳原创研究这个字眼的话),因为我不可能真的去英维把中国行政区条目全都检查一遍,这并不代表我在“说瞎话”。而且,缺乏成文的规则共识,也没法保证英维相关条目一定会按照统一的“这套方案”执行。换个角度说,我并非再跟你探讨或者质疑英维是怎样做的(现状),我期望你能给到的信息是英维为什么这样做(原因)。--Kezpe留言 2019年10月30日 (三) 03:33 (UTC)[回复]

@Kezpe至於爲何那樣做,是印歐語骨子裡對大型政區/國家和聚落是不加通名的。注意:不是省略通名,而是沒有通名。紐約市的全稱是紐約,沒有市,俗稱紐約市;紐約州的全稱是紐約,沒有州,俗稱紐約州。當然,你不相信聚落那一套,我也沒有辦法。--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2:15 (UTC)[回复]

確認共識

如果三日後也沒有其他新的意見的話,我就會視為社群共識認可維持「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7日 (四) 10:07 (UTC)[回复]
由於最新討論的發展有些特別,所以我就先做一個中期報告:討論現時的大風向就是傾向維持「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或采用曾晉哲方案。IP方案只有提案人自己主張,苞米方案則已由提案人自己撤回。現在YFdyh000和Longway22主張采用曾晉哲方案,Kezpe和苞米主張維持「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IP主張自己的方案,我和OuiOK則沒明確表態支持哪一個。我現階段會建議集中討論采用曾晉哲方案和維持「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何者較好。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6日 (六) 09:59 (UTC)[回复]
你的说法有很大歧义:如果是“使用官方媒体(新华社)和中国政府常用的名称”,我支持;如果是“使用媒体媒体(新华社)常用的名称”,我坚决反对。在比较常用度的时候,最好在Google搜索里加入“site:gov.cn”限定词。总之,使用常用名称也要尊重名从主人。--146.96.32.138留言2019年10月30日 (三) 03:00 (UTC)[回复]
我相信IP沒有留意命名常規已不再把常用名稱和名從主人放在同一層階了,常用名稱現在是層階上優先於名從主人,我命名條目時是可以理所當然地無視名從主人的。另外,IP應該看看自己是否有筆誤,我看不懂IP的「媒體媒體」。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8:46 (UTC)[回复]

省略一级行政区方案

由于

  1. 加格达奇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曾经的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独立之前)和正定县实际为聚落的一部分;
  2. 重庆市多个本应设市的县由于直辖市建制所限设成了市辖区;
  3. Sanmosa认为新设的区“与市中心连成一片還是沒IP想得那麽快”、“中國大陸的市並不一定等於聚落”、“中國大陸的市轄區的原意已經喪失了”,很多用户表达了同样观点;
  4. 如使用方案一、二估计必须作类似“对于当代(1949年之后)新建立的市、或当代新改名的市、或名称存在极大内部争议(如黄山市)或外部争议(如原马其顿共和国)的地方,可做例外使用全称”的修订。

尽管在认为这些数量不多的例外不足以构成障碍(可行性参见各个版本的西文维基百科),可以提出折衷方案: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等幅员辽阔、地域文化多样的国家,作如下处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省、自治区省略通名,黑龙江省改名黑龙江与黑龙江 (河流)做消歧义处理;
    2. 印度的国家首都、州(名称中带有प्रदेश的三个邦除外)、联邦属地标题中省略通名;
    3. 俄罗斯的共和国省略通名(阿尔泰共和国待议)。
  • 对于上述省略通名的行政区划,在首段中可直接写:“锡金邦是……”。
  • 黑龙江省在与黑龙江 (河流)做消歧义处理时,可考虑将主条目定为省而非河流。

以上。--146.96.32.138留言2019年10月30日 (三) 02:48 (UTC)[回复]

  • 方案大意是一級行政區名後綴在去除後無歧義或為歧義中最主要定義者則去除,其他保留?原則上可行,但我有以下問題:
    1. 美國是否「幅員遼闊、地域文化多樣的國家」?
    2. 美國州份的常用名稱通常如何?(例如:是「新澤西州」還是「新澤西」?是「阿拉斯加州」還是「阿拉斯加」?夏威夷比較特別,就不計算進去了)
  • 我想提案人思考一下這個提案是否真的能夠適用於大部分國家。如果說是只適用於中國的話,我沒意見,但是把「幅員遼闊、地域文化多樣的國家」設定為適用範圍的話,我真的很擔憂。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8:59 (UTC)[回复]
    • 補充:一般而言,本站的外國地方條目通常採取市以上(不含)級別行政區有後綴而市以下(含)級別沒有的處理方法(因為以這種方式得出的命名很意外地也是相關行政區通常的常用名稱)。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9:06 (UTC)[回复]
  1. 首先,美國沒有地域文化。或者說,如果美國有地域文化,那全世界都有地域文化了。如果非要加個例外的話,夏威夷、紐約市和波多黎各可能是例外,前者已經且正在快速被美洲大陸同化,後兩者壓根不是州。這並非我隨意杜撰,你找去過美國多個州份的歐盟人也是一樣看法,次文化豐富多樣不代表地域文化豐富多樣。
  2. 眞正同時地域遼闊且地域文化多樣的國家其實是很少的,印尼地域文化豐富,每個島的語言都不一樣,但幅員只能勉強算遼闊;加拿大幅員遼闊,但地域文化豐富只體現在個別省上,如魁北克、努纳武特,撑死了再勉强把BC算上。目前看来,可达此标准的其它候选只有巴西,但华人社区对巴西了解相对有限,我也不太敢去评估巴西的地域文化是否丰富,所以目前而言,把应用范围限制在印度、中国以及俄罗斯的(自治)共和国部分是比较安全妥当的。
  3. 即便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其一级行政区是否代表了多样的地域文化还是个问题:印度建国后按照语言民族重新划邦,所以没什么问题;中国除了南北直隶的河北省、安徽省及江苏省外,其余省级行政区都有各自的排他性地域文化,而南北直隶三省除江苏外也都在形成省籍文化,所以问题也不大;俄罗斯只应用于共和国,不应用于州,是肯定没有问题的。巴西不了解,暂时不动。--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2:42 (UTC)[回复]
吉林是最不会出问题的。按照原来的obsolete方案是分别命名成吉林吉林 (市),按照新的方案就是吉林吉林市。无论采取哪种方案,吉林和黑龙江的PRIMARYTOPIC都是省(清初好像不是这样但三百年了汉语早就发展了不能强套三百年前的WP:PRIMARYTOPIC——上古时期浙江的PRIMARYTOPIC还是钱塘江呢!)。--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2:48 (UTC)[回复]
至于清代省份,介绍的是历史(地域史)而非地域,当然要保留建制名。再说了,范围也不同对吧(大清吉林省哈尔滨)。但是今天吉林省的范围自新石器时代至清代的历史可更名为吉林历史。--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2:58 (UTC)[回复]
  • 真正让在下担心的是布里亚特和阿尔泰。个人的建议是可以简化:
    1. 中国和蒙古的布里亚特人都是从贝加尔海迁来的少量移民,而贝加尔湖的布里亚特人今以主要分布在布里亚特共和国,留在外贝加尔和伊尔库斯克的已是少数群体,参照烏茲別克阿富汗的命名方式,將布里亞特共和國簡稱布里亞特是合理的。
    2. 阿爾泰共和國南部就是原阿爾泰烏梁海北部,北部是原阿勒坦淖尔乌梁海(也作阿爾泰淖爾烏梁海);阿爾泰邊疆區是西伯利亞的大平原,其實並不在阿爾泰山區裡,華人對前者要比對後者更熟;阿爾泰共和國處在阿爾泰山腹地,同時中國境內的阿爾泰山區今已譯作阿勒泰,蒙古國也沒有名為阿爾泰的省級行政區,所以將阿爾泰共和國簡稱爲阿爾泰也問題不大。--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3:16 (UTC)[回复]

修訂新聞動態候選規則

原討論標題:「是什么规则使得史明2019年中華民國外交危機得以在ITN中置顶?」(2019年10月18日 (五) 02:45 (UTC) 更改標題)
先前討論

廣大興28號事件通过后被插入到ITN的第四位,而后2019年9月以色列議會選舉被插入到ITN的第三位。使得史明2019年中華民國外交危機得以在ITN中置顶,这也太台湾主体意识中心主义了吧?我承认史明逝世值得纪念一下(尽管相应条目候选在讨论区仍有争议),但把一位为自己的梦想不惜通过恐怖袭击手段完成的荆轲式老先生一直吊在顶上也不太好吧?另外新的ITN直接插入到第3、4位会使很多常上维基的读者直接将其略过,相当于没进ITN。--146.96.147.137留言2019年9月23日 (一) 01:18 (UTC)[回复]

@KOKUYO,ITN的更新是不是有些可遵循的规则?——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9月23日 (一) 06:50 (UTC)[回复]
我的理解是按时间排序,如果有比这两条更新的会插在最上面。—Rowingbohe 参与调查 / 台州专题 2019年9月23日 (一) 14:57 (UTC)[回复]
@Rowingbohe不會,之前不少條項修復個筆誤就重新置頂了。另外要是管理員拖延到在ITN中出現五條更新的動態后再通過候選動態怎麽辦?--146.96.147.137留言2019年9月23日 (一) 15:13 (UTC)[回复]
(!)意見:目前ITN流程显然缺乏规范性,提名区一堆积压提名少有理睬,提名、获选及置顶规则等仅凭相关管理员自行决策,难免出现争议。个人认为,社群应当对ITN的获选标准及位置等作出进一步规定,且ITN应当尽量采用提名区提名的新闻,减少管理员自行从其他语言维基百科摘译的新闻。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9月25日 (三) 05:42 (UTC)[回复]
意見(▲)同上。—— エリック リュウ 歡慶雙十中國國慶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9月25日 (三) 07:54 (UTC)[回复]

@Ericliu1912为避免该议题再次石沉大海,综合上述讨论,个人建议对ITN规则作出如下调整:

“获选标准”一节重新修订。拟增加24小时初步征求意见期,若无异议则自动获选,以保证时效性。而有反对意见的则继续按原有规则,讨论5天获取共识后交管理员判断。

現行條文
  • 新闻动态中的支持与反对意见主要是用于表达想法以获取共识来让管理员判断,而并非是作为投票使用。
  • 如果新闻更新速度较慢的话,每则新闻应最多5天讨论时间,因为拖得过久新闻会变得过时。
提議條文
  • 符合基本候选资格的新闻动态提案,应提交新闻动态候选建议区征求意见,初步征求意见期为24小时。初步征求意见期内无反对意见的,列入预备获选名单。
  • 列入预备获选名单的提案,如管理员认为不符合新闻动态候选标准的,由管理员陈述理由后退回重审;如符合要求的,即视为通过。
  • 在征求意见期内有反对意见的提案,以及列入预备获选名单后被管理员退回重审的提案,应当延长征求意见期限4日,以获取共识。延长征求意见期结束后,管理员应当结合讨论共识,宣布通过或否决该提案。

“新闻发表”一节增加一条,要求所有获选ITN的条目均必须在候选区征求意见,减少管理员自行从其他语言维基百科摘译的新闻。

現行條文
  • 行文应该要言简意赅,每条新闻不宜超过两行。

……

提議條文
  • 所有待发表的新闻动态内容均应当在新闻动态候选区征求意见。
  • 行文应该要言简意赅,每条新闻不宜超过两行。

……

“新闻存档与更新”一节增加一条,要求新获选新闻放在最上端,以避免“新的ITN直接插入到第3、4位会使很多常上维基的读者直接将其略过,相当于没进ITN。”的问题重演。

現行條文
  • 新闻动态候选的提案,将存档至Wikipedia:新闻动态候选/存档。

……

提議條文

……

以上提议,请诸位考虑。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3日 (日) 15:17 (UTC)[回复]

無論是這個話題最初藏有多少抹黑,以及這個修改意見多少是在忽視現實情況提出的,都令人感到無奈:

  1. 24小時過後就自動入選:現實狀況就是,評選可能24小時都沒有人注意,自然就沒有反對票,到時候就可以見到一堆其他語言根本不可能放上的新聞出現;而如果24小時內有人關注,並且願意投下支持票,那麼照既有流程本來就會很快處理。
  2. 所有新聞都必須經過候選區:原本候選區考量到現實上不一定熱絡,當初制定便只是提供非管理員者也能參與的管道;結果今天反而無視此現實情況,將該頁面作為限制條件。
  3. 欄目中一次顯示5條新聞:這也是無視在現實世界中,存在著可能同時出現大量新聞的情況。實際上,之前亦有討論說可以增加至6條至7條。
  4. 最新獲選的新聞放在最上面:照這個規則,假設原來在10月14日發生的新聞是首條新聞,結果有個10月9日發生的新聞通過評選,就得要塞在首條新聞。實際上,這個建議完全無視在提名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

實際上,既有的規則只要大家積極參與、討論、投下支持反對票,根本就沒有必要修改規則。結果反而要繞遠路,弄一些忽視現實情境的東西。--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4日 (一) 02:43 (UTC)[回复]

  • ITN提名最终未上首页的大部分原因都是过期,少部分是根本没有建立相关背景条目。
  • 24小时初步征求意见期,我也认为没有必要。现在的流程能够保证。(我更新的话,是按照8小时更新一条新闻来做的)。
  • 目前ITN的排列顺序是按照新闻发生时间排序,而不是按照提名时间或其他奇怪的时间排序
  • 我倾向支持所有新闻先走一遍提名区。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能减少一些争议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14日 (一) 03:44 (UTC)[回复]

(:)回應
  • 把ITN候选区当成“只是提供非管理員者也能參與的管道”,只会导致ITN出现“双轨制”的不平衡现象。当前ITN的现状是:一方面,管理员可以直接添加(或从其他维基摘译)新闻并立即上首页;另一方面,其他维基人建议的新闻却要经过数日的提案公示才能上首页。
这也是关于ITN的矛盾及争议多次出现的重要原因。如果所有上首页的新闻都能让其他维基人在新闻登上首页前有提出意见的机会(哪怕时长只有24小时),相信相关争议能减少很多。根据既有的规则,管理员自行添加的新闻登上首页前,其他维基人没有任何“積極參與、討論、投下支持反對票”的机会。
  • 此提案已经考虑到ITN候选活跃度低的情况。如果阁下认为某项ITN提案是“其他語言根本不可能放上的新聞”,那么只需提出反对意见,即可进入4日的延长讨论期,以进一步讨论或否决。可达到在活跃度低的情况下阻挡不合格条目的目的。
  • “新闻存档与更新”部分,鉴于KOKUYO、时昭的意见及参考enwiki相关规范,该处改为:“栏目中最新发生的新闻放在最上面。”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5日 (二) 05:52 (UTC)[回复]
在這邊就能看到,明明原意就是互相幫忙的雙軌機制,卻被抹成是不平衡的機制(就跟前面IP用戶怎樣抹黑一樣)。所謂的爭議,明明就只是積極參與討論(甚至只要將候選頁面加入監視列表,出現更新再看即可),那些由一般編輯提出的候選就能處理,結果現在沒人參與討論,然後怪罪是管理員的責任。--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6日 (三) 02:01 (UTC)[回复]
(:)回應:请就事论事,本人在之前的发言中也并未说过“是管理員的責任”,只是认为现行规则有不完善之处。本人一直都在讨论现行ITN规则的问题,不知为何一再被您认为是对您个人的“抹黑”?请您不要扭曲我的发言。
本人之前已经论述过了,按现有规则,只有普通用户提交的ITN提案才有机会在候选区讨论。而管理员直接送上首页的ITN连事前讨论的机会都没有,只能事后在客栈发表意见。阁下一直在说“只是積極參與討論就能處理”,然而按既有规则,连事前预告都没有哪来的“積極參與討論”
实际上,只有将原由管理员直接提交的条目事先公示(哪怕只有24小时),才能使得其他维基人有机会“積極參與、討論、投下支持反對票”。这一调整或许对活跃于ITN的管理员来说麻烦了一点,但却能提高透明度、平息不少争议,不知阁下为何如此抵触?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6日 (三) 13:27 (UTC)[回复]
從頭到尾,你就是完全無視這個候選頁面,本來就是互相幫忙的雙軌機制,從來就沒有用這個頁面取代原先管理員自行更新的打算。而你是基於怎樣的契機開啟這個方針討論的,大家會看不出來嗎(還是你把IP用戶的抹黑全部視而不見)?至於前面的IP用戶怎樣抹黑的,稍微翻查一下不就知道了嗎?--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6日 (三) 16:30 (UTC)[回复]
(:)回應:本人再次要求阁下就事论事,本人不想把单纯的方针指引修改提案搞成人身攻击或客栈互煮,也请阁下不要进行恶意推定
请问您“這個候選頁面……從來就沒有用這個頁面取代原先管理員自行更新的打算”的说法语出何处?社群是什么是否达成的这一共识?客栈或讨论页相关讨论记录在何处?否则,这一理由显然不构成您阻止其他维基人提案修订ITN规则的理据。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7日 (四) 07:23 (UTC)[回复]
對於這個頁面是如何討論成立、以及是否把這個頁面定位成取代管理員自行更新的方式,翻找這些紀錄有這麼困難嗎?我還以為在開啟討論前,這是一項自己本該就做好的基本工作呢。另外,如果這個頁面成立就是為了替代管理員自行更新,難不成你是認為之後所有管理員都是濫權囉?--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7日 (四) 15:58 (UTC)[回复]
  • (:)回應:请阁下不要歪曲我的发言,我什么时候说过“難不成你是認為之後所有管理員都是濫權囉”?随意歪曲他人发言,然后对着并不存在的言论冷嘲热讽并不是讨论的良好态度。本人在本提案期间均只讨论规则修改本身,而从未指责过任何管理员滥权。请阁下就事论事,而不要试图把问题引导到人身之上,谢谢。
  • 本提案只是要求管理员更新前预先公示24小时,并征求社群意见。您一直呼吁“積極參與討論”、“積極參與、討論、投下支持反對票”,不知又为何如此抵触将管理员提案与普通用户提案一视同仁参加讨论的修改建议?本提案的目的就是促进讨论,给普通用户发表意见的机会。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7日 (四) 17:05 (UTC)[回复]
@KOKUYO 囧rz……老大,你不要人身攻击好不好,我什么时候抹黑你了?--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0:51 (UTC)[回复]
時昭明明就是指出「24小时初步征求意见期……沒有必要」,這點我也認同,結果你還是堅持己見。反正可以想見,如果每則新聞都要等24小時,又會有人在那邊說什麼中文維基百科無法及時更新、管理員官僚等等的攻擊。--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6日 (三) 16:32 (UTC)[回复]
(:)回應
  • 本提案动议之初就已经考虑到了时效性问题。新闻动态基本候选资格第一条就写明“新闻内容……是为了鼓励增订或更新相关的条目,而不是用作新闻报导。”,对于百科全书而言,24小时的缓冲时间已经很短。至于部分周期性事件的快速更新,个人认为,可参考道路特殊收錄限制列表制定例外列表进行相应快捷安排。
  • 您之前不断呼吁“積極參與討論”“積極參與、討論、投下支持反對票”,而此新闻发表规则修订提案让所有的新增ITN都有机会在候选区讨论,岂不美哉?请问为何阁下如此排斥将管理员提案与普通用户提案一视同仁参加讨论的修改建议?
  • 本次提案已根据各方建议多次修改,10月16日的最新版本已经考虑到时效性(初步征求期仅仅24小时)、条目把关(管理员审视预备获选名单)、规则衔接性(管理员提案如无反对可24小时快速通过,且管理员仍然拥有最终把关权)等诸多问题,您为何仍然指控我“結果你還是堅持己見”?本人深表遗憾。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7日 (四) 07:23 (UTC)[回复]
  • 不知道是我理解錯誤還是怎樣,原本時昭是指「24小时初步征求意见期……沒有必要」,結果你只是修改成「(需等)24小時快速通過」,這兩者有什麼差別嗎?還有,是你自己認為24小時緩衝時間很短的,難不成以前那些催促我要當日更新某特定新聞的人都是幻覺嗎?--KOKUYO留言2019年10月17日 (四) 15:58 (UTC)[回复]
  • (:)回應:请阁下不要断章取义。本提案根据您之前提出的“評選可能24小時都沒有人注意,自然就沒有反對票,到時候就可以見到一堆其他語言根本不可能放上的新聞出現”,因此提案增加“初步征求意见期内无反对意见的,列入预备获选名单”、“列入预备获选名单的提案,如管理员认为不符合新闻动态候选标准的,由管理员陈述理由后退回重审”条款,以保证过滤不合标准的提案。中间增加了一道审核环节,前后两个提案已有显著差别。原有的“24小时无异议直接通过”确有不妥之处,但不代表不能修改、完善提案后进一步讨论,增加一道审核程序后已能解决条目把关问题。
  • 同时,这里是维基百科,又不是维基新闻,不知您为何一定要追求24小时之内上首页?
  • 若您一定坚持要拿着时昭的发言当令箭,也请您不要选择性忽略时昭“我倾向支持所有新闻先走一遍提名区。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能减少一些争议”的见解。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17日 (四) 17:05 (UTC)[回复]
  • (:)回應:本人也认为此提案可以一试。但纵观之前对FLC、DYKC规则的修订,并未提出修订规则提案方需要“試試營運自己的FLC/DYKC”。若您对本提案规则上新的见解,欢迎您提出并探讨,以完善本提案。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24日 (四) 09:14 (UTC)[回复]
    • FLC、DYKC雖然少人理會,但都沒有ITN這個地步——ITN有很長一段日子是KKY一個人堅持下去的。他不在那段日子( 2018年5月),ITN三日無人更新在所多有,KKY現在是一日3更以上。要改動ITN的更新程序,應盡量考慮ITN這一特殊情況,避免帶來過多官僚程序。沒有人的監察系統是沒有作用的。--Temp3600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9:37 (UTC)[回复]
      • (:)回應:正因为考虑到原先ITN栏目的情况,故本次修订案已经给管理员更新开出了绿色通道——管理员提案如无反对只需事先公示24小时;管理员在初步、延长征求期对条目拥有两次一票否决权;以及即将配套提出的“重複發生的項目”例外列表。都给予了管理员极大的权限。
      • 同时,本提案也考虑到规则简易性及时效性。修订案所提出的规则较同样参与度低的FLC、FPC更简单,初步征求期也控制在24小时。
      • 我同意管理员在ITN上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将管理员提案进行适当事先公示、与普通用户提案一视同仁参加讨论对于减少争议、促进讨论也是很有必要的。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24日 (四) 16:32 (UTC)[回复]
我认为按照现有流程,根本不需要24小时的设置。现有候选流程是理论上8小时左右更新一次,用户提交新闻根据时间排列,对于没有异议的的候选,在下一次更新时就会更新提交时间最早(不超过5天或不早于ITN中时间最早的一篇新闻)的一篇候选。也就是说,一篇提交的候选,理论上大多时候最快8小时就能更新,最慢则需5天时间才更新(影响更新的时间主要受制于提交候选的数量和争议程度)。--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8日 (一) 02:21 (UTC)[回复]
(:)回應@Shizhao本次提案的核心内容是要求管理员自行更新的ITN应在候选区公示。24小时初步征求期是为了配合公示讨论,以及使管理员提案与普通用户提案平等进入候选区的考虑。但我认为候选区最低讨论时长需要明确的时间限定,“理论上大多时候最快8小时”比较模糊。
如阁下有解决候选区最低讨论时长问题的更好方案,也欢迎提出。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28日 (一) 05:19 (UTC)[回复]
我压根就认为不需要有最低讨论时长这种东西,按照现有流程根本就没有这个需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9日 (二) 03:59 (UTC)[回复]
(:)回應@Shizhao当前ITN流程的现状是:一方面,管理员可以直接添加(或从其他维基摘译)新闻并立即上首页;另一方面,其他维基人建议的新闻却要经过数小时乃至数日的提案公示才能上首页。而本提案所要解决的是IP用户以及过往几次客栈关于ITN的讨论所提出的管理员直接添加条目无事先征求意见的问题,取代原有的“双轨制”流程,使得管理员提案与普通用户提案都平等地需要事先进行讨论。因此,为使得所有提案都至少能进行一定时间的讨论,本提案需要设置一个最低讨论时长。
如果“所有新闻都需要走一遍候选区”,然而又“不需要有最低讨论时长这种东西”。那么,按照您的意见,管理员把自己的提案放在候选区后,应该如何处理?是立即上首页还是管理员自行决定讨论时间即可?Jyxyl9批判一番 2019年10月29日 (二) 06:23 (UTC)[回复]
按照现有流程的话,管理员把自己的提案放在候选区后,和其他用户的提名同样处理就可以了啊。也就是最快大约8小时,最慢5天--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9日 (二) 06:40 (UTC)[回复]
@Shizhao如果采取“同样处理”方式,那么管理员A提名的条目,是应由管理员A还是管理员B结案呢?Jyxyl9批判一番
我觉得目前的状况,没必要强求A提名,B结案吧。毕竟也就只有一两个管理员主要在更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1月4日 (一) 02:05 (UTC)[回复]

法国地名翻译若干问题

本人主要编辑法国地理类条目,由于该类型活跃中的编者较少,因此早期包括条目名称更正在内的绝大部分编辑都由本人独自完成。自2019年初,Bigbullfrog1996亦开始参与这一项目,在与其合作编辑过程及线下讨论中,本人的一些法语误译已得到纠正,但仍有部分内容未能完全达成共识,主要如下:

 法國地名翻译争议
类型 法语原名/形式
法语原名案例
AirScott观点 Bigbullfrog1996观点
译法/使用方式
翻译结果
理由 译法/使用方式
翻译结果
理由
区划 单音节地名后
Coings
不加/仅作消歧义处理
宽 (安德尔省)
约讷河桥
  • 法国所有城市均为“市镇”,而不存在“城”、“村”、“镇”等行政单位,故不应无中生有。
“X城”、“X村”、“X镇”
宽村
约讷河桥镇
  • 《世界地名大辞典》
意译地名后
Pont-sur-Yonne
词缀 -des-
-dès-
Saint-Pierre-des-Corps
-代-
圣皮埃尔代科尔
-德-
圣皮埃尔德科尔
  • 《世界地名大辞典》
-sheim
Bischoffsheim
-塞姆
比绍夫塞姆
  • WP:COMMONNAME:该类型地名中,莫尔是影响力最广的市镇(布加迪的发源地,在中文网站搜索“Molsheim”均得到该名称),而“sheim”翻译为“赛姆”不存在常用名称实例。《世界地名大辞典》中也未在法国出现任何“XX赛姆”
  • 按照《法汉译音表》,s+ei对应“塞”(h不发音)
-赛姆
比绍夫赛姆
  • 词源为阿尔萨斯语
-ve
-ves
Aubrives
-夫
欧布里夫
  • WP:COMMONNAME:以“-ve”和“-ves”结尾的地名中,BriveVoves存在常用名称,翻译为中文时均以“夫”结尾。除此之外,“-ve”和“-ves”翻译为“XX沃”不存在常见名称实例。
-沃
欧布里沃
  • 按照《法汉译音表》,ve和ves对应“沃”
  • 《世界地名大辞典》
通词 Fontaine
Fontaine-lès-Dijon
枫丹
枫丹莱第戎
  • WP:COMMONNAME枫丹白露在华人中存在广泛认可度;Clairfontaine在中国驻法大使馆中亦被翻译作为“克莱枫丹”。而“Fontaine”翻译为“方丹”则不存在常用名称实例。
  • 在中文网站搜索“方丹”仅能得到人名。但Fontaine在法语中为具体的地理事物,故其地名不应由人名衍生。
方丹
方丹莱第戎
  • 《世界地名大辞典》
Martin
Saint-Martin-la-Sauveté
马丁
圣马丁拉索沃泰
马丹
圣马丹拉索沃泰
  • 《世界地名大辞典》
Saint-Julien
Saint-Julien-sur-Sarthe
圣朱利安
萨尔特河畔圣朱利安
圣于连
萨尔特河畔圣于连
  • 《世界地名大辞典》
音/意译 Île
L'Île-Rousse
Val
Val-Couesnon
-谷
鲁斯岛
库埃农谷
  • 汉字译写导则-法语》4.1.1:“具有新城、堡、新堡、港等含义的专名化通名,与专名分写时意译”/4.1.9:“明显反映地理实体特征的专名,一般意译”
  • WP:COMMONNAME:在省一级的命名中,此类专名化通名均为意译,如多姆山省马恩河谷省等等;在非行政区划中,“Val d'Europe”的官方名称亦为“欧洲谷”,尽管此处并非真正的“山谷”。
  • 该类专名大多数本身就是为了通过其地理特征而进行区分,如“Rochefort”,罗什福尔昂泰尔当中的en-Terre就是为了区分罗什福尔 (滨海夏朗德省),故后者也通称“Rochefort-sur-Mer”
  • 同样是专名化通名,“港”、“滨海”等普遍没有争议。
瓦勒
利勒鲁斯
瓦勒库埃农
  • 《世界地名大辞典》
en-Montagne
Vitry-en-Montagne
en-Terre
Rochefort-en-Terre
en-Val
Saint-Cyr-en-Val
山地-
山地维特里
陆地-
陆地罗什福尔
谷地-
谷地圣西
-昂蒙塔涅
维特里昂蒙塔涅
-昂泰尔
罗什福尔昂泰尔
-昂瓦勒
圣西昂瓦勒
格式 AA-en-BB
Le Puy-en-Velay
BB地区AA
沃莱地区勒皮
AA昂BB
勒皮昂沃莱
  • 《世界地名大辞典》(部分案例)
(连字号“-”的使用)
Vitry-le-François
仅多个地名之间
维特里勒弗朗索瓦
  • WP:COMMONNAME:连字号“-”在法国地名翻译中并不常见,仅在“沙勒维尔-梅济耶尔”中有此使用,而该市为典型的两地合并而来的城市。
  • 连字号的本质为区分两个同类型的名称,单以“地名过长”为由而在整体地名中加入连字号易引发歧义。
地名超过8字
维特里-勒弗朗索瓦

除此之外,对于词中出现的“r”,根据《法汉译音表》,r对应“尔”。但很多常用名则直接略去,如奥利机场。本人与Bigbullfrog1996对这两种用法均表示赞成,但在具体使用中缺乏统一标准,造成争议。

注:以上各类名称仅适用于大陆环境下的翻译,港澳台等译法暂不在讨论范围内,若存在用字差异则应使用NoteTA模板。

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命名争议的处理,在以上争议出现后,本人已暂停了所有条目重命名,但Bigbullfrog1996仍在进行相关编辑。由于本人计划近期编辑更多的法国地理类条目,故希望在此对以上内容获得共识,以免在地名翻译上耗费过多的精力。此外,由于法国地名众多,以上内容可能并不完整,新的争议可能会在后期的编辑中出现,届时将补充讨论。

--Patriotard 2019年10月14日 (一) 15:25 (UTC)[回复]

(!)意見 個人認為非以法語為本族語的地區(例如阿爾薩斯、布列塔尼、法屬巴斯克法语Pays basque français、科西嘉島等地)的地名,如果沒有通行的法語譯名的話,應該按當地語言的名稱的發音進行翻譯。例如上文提到的「-(s)heim」明顯是德語地名後綴,法語使用者因為法語沒有/h/音而讀成/saim/。因此譯成「塞姆」應可無礙。不知閣下對此有何見解?
P.S. 至於港澳臺等地的譯名,有哪位懂法語的港澳臺用戶可以發表一下高見?【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0月14日 (一) 17:38 (UTC)[回复]
    • (:)回應 阿尔萨斯地区的-heim不属于传统法语,故宜采用当地语言,不过按照《法汉译音表》进行标准翻译,在读音相差不大的情况也无强制修改的必要。本人主要针对“塞姆”,因为莫尔塞姆是典型的常用名,而“赛姆”却没有任何流传度,在汉语环境下“塞”与“赛”互为同音字的情况下,选择符合法语地名翻译习惯的“塞姆”更为合理--Patriotard 2019年10月14日 (一) 18:38 (UTC)[回复]
  • 首先感谢两位在法语翻译方面的贡献。值得讨论的内容较多,本人也不是这方面专家,提供一些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 翻译原则上:
      1. WP:COMMONNAME优先级最高,但不应扩大常用名称的判定。某地名存在常用中文名称的判定必须完全基于该地名本身;通词或词缀相同的其他地名有常用中文名称的,不应自然的延申到有该通词或词缀的所有地名都必须使用相同翻译。如虽然有纽约,但带New的地名不都是翻译成纽XX,新XX可能更常见。
      2. 在前一条基础上,地名没有可查的常用中文名称的,应当参考权威机构(如新华社)和专业辞典的翻译。
      3. 专业辞典的选择上,《世界地名译名词典》比《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出版时间更新,收录量更大,有民政部背书,《法汉译音表》也有提及。但可能是出版年限较近(17年出版)的原因,知网工具书里暂时没有收录,不知有没有途径获取,以作为权威参考。
  • 具体争议案例中:
      1. 区划名称容易造成歧义的,可以考虑加入区划通名做为名称的一部分,如“约讷河桥市镇”,或作为消歧义后缀,如“约讷河桥(法国市镇)”;但不建议自创“村”、“镇”、“城”等通名。
      2. 词缀问题,按前述原则第一点,虽有同类型知名地名,但仍应参考权威机构或专业辞典,不应盲目遵循先例。
      3. 通词问题,同上一点。特别注意Clairfontaine是有翻译成“克莱方丹”的,见新华社的报道中国足协的报道
      4. "Île-/Val-"音/意译问题,国标4.1.1“具有新城、堡、新堡、港等含义的专名化通名,与专名分写时意译”,似乎主要针对的是人造物的专名化通名,而不涉及到如河谷、山地这种自然地貌专名化。国标4.1.1前半部分例子中,就将"rivière-/mont-"翻译成了“里维耶尔-/蒙-”。我的理解是如做“鲁斯岛”/“库埃农谷”这类翻译,可能会有自然地理实体同名,所以这一类我倾向完全音译。
      5. "-en-Montagne"等与"AA-en-BB",我觉得是同一类型的,对应国标4.1.10“专名中的介词短语用于说明该地名的地理位置时,意译”。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中,我没有查到这几个例子的直接翻译,同类型的也是按照国标4.1.10这种意译的。
      6. 连字号问题暂时没想法。
  • 以上--Kezpe留言 2019年10月15日 (二) 06:41 (UTC)[回复]
    • (:)回應@Kezpe:感谢阁下回复,在此也对一些个人观点进行说明:
      1. 首先,本人主张在可能的前提下,意译优于音译:因为法语地名存在冠词不规则使用、缩进、连颂(如Les Aubrais会念成“莱索布赖”)等问题,采用音译可能造成原本不同的地名间出现相同的译法,引发不必要的消歧义;而原本相同的词根也有可能因添加缩进冠词而相去甚远(Hérault与L'Hérault),增加读者判断原名的难度;此外,意译名称往往短于音译,如“Rilly-la-Montagne”,“里伊山”相比一字一顿的“里伊拉蒙塔涅”,明显前者更易于理解和推广。
      2. 其次,关于各类参考资料(大辞典、词典、导则及译音表),在维基条件下仅应做参考而非绝对标准。所谓的“辞典/词典”并未完整收录所有地名,如在2017年出版的大辞典中,已成立超过20年的省会城市“Châlons-en-Champagne”仍没有被收录;而已收录的部分也出现了较多的误译,甚至举的例子都是错的,如导则4.3.1.1.1 中所提到的“Gers”实际常用发音应为[ ʒɛʁs];此外,不同的参考资料对相同的地名在没有误译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不同的翻译结果,如“Loir-et-Cher”,大辞典新华社和《导则》上分别翻译成了"卢瓦和谢尔省"、"卢瓦尔—谢尔省"和"卢瓦-谢尔省"。以上相关内容,本人和Bigbullfrog1996在早前已有较多的讨论
      3. 本人并没有盲目延伸现有翻译,比如因为Paris翻译成“巴黎”而将所有的“Pa”都翻译成“巴”、“ris”翻译成“黎”;与之无关的“Villeparisis”也不会翻译成“维勒巴黎西”;一些容易引发歧义的常用名也不主张推广,如“Belleville”在华人中通用“美丽城”,但不会就此将所有的XXville都翻译为“XX城”。但是“Fontaine”作为一个具体的事物,在具有常用名不会引发歧义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并进行统一;且“方丹”作为非译音表翻译,在中文引擎中仅能得到人名结果,而人名与地名在没有直接联系的情况下不应混用。
      4. 关于音译与意义的取舍,本人的观点是,由自然事物延伸而来的地名理应遵循其原有名称,若产生歧义则进行消歧义即可,传统翻译中也遵循了这一观点,如多姆山省、蓝色海岸大区等;到了市镇一级,如“鲁斯岛”,若存在同名自然地理事物则可使用“鲁斯岛 (市镇)”这种方式进行区分。不过,事实上完全由自然事物衍生的地名往往使用频率高于其本身,这一点即使在汉语环境下也是如此:如“黑龙江”,当某人讲述“我去黑龙江旅游”时,默认情况下是去了“黑龙江省”而不是“黑龙江的江边”。在同为中文维基百科的前提下,相关法语翻译问题可以与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有關「中國大陸的行政區條目的命名以全稱來命名」的規定进行综合探讨

以上 --Patriotard 2019年10月15日 (二) 10:50 (UTC)[回复]


在此先感谢AirScott长久以来对法国地理类条目所做出的贡献,作为有分歧意见者,下面我对上述内容作答:


1.区划

先说单音节地名后的情况,《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法语》4.1.12规定“由单音节构成的专名,增加相应的地名通名译写或用两个汉字对译。如 Pau译‘波城’,Caen译‘卡昂’ ”,除此之外还有Sceaux译作“索镇”[1]、Nant译作“楠村”等案例[2],“村”、“镇”、“城”等通名并非我的自创 User:Kezpe。不过,现实翻译案例中也存在单字不加地名通名的,如Meaux莫[3]。再说意译地名后的情况,Pont在法语中意为“桥”,在地名中通常音译作“蓬”,但如果跟的是sur加河名则会意译,但由于地名只是地名,它并不是一座桥,且法语及其他任何西欧语言都没有把桥意译(不包括表示大小新旧方位的成分,意译的只有堡、城、港),故后面会再加个通名,如Pont-sur-Seine译作“塞纳河桥村”、Pont-sur-Yonne译作“约讷河桥村”、Pont-sur-Sambre译作“桑布尔河桥村”。[4]

2.词缀

-des-的发音为/dɛ/,确实是对应译音表的“代”,但是就实际应用情况来看,从《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中型本)》、《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到《世界地名译名词典》,-des-的翻译一直都是“德”,故其应为约定俗成的译法。至于Saint-Maur-des-Fossés的“圣莫代福塞”,其或为因该地临近巴黎,很早便有知名度和影响力而获得的传统译名。此外,用一个“圣莫代福塞”就把除此之外的数十个清一色的“德”给推翻了,属实说不过去。[5]至于-dès-,恕我当前还没找到案例,若有则肯定是个案,翻译成“代”无疑。

再说-heim系列,由于该地名源于德语,所以发音特殊。在德语源法语地名中,-heim的发音都是[-aim](或作[-ajm],/j/作为半元音跟/i/也差不多,这些市镇的法语wiki页面上都是标的/j/,我都按/i/标了),音节[ai]/[aj]在法语译音表中唯有“艾”行能与之对应。而且,法国的上下莱茵及摩泽尔省的德语源地名一直都存在海量误译,如发音为[fegəʁsaim]的Fegersheim被误译作“弗热塞姆”,发音为[dʁyliŋgən]的Drulingen被误译作“德吕兰让”,这就是纯抠译音表译出来的恶果。更可笑的是,Bantzenheim竟然还纯按德语给译成了“班岑海姆”。[6]

至于-ve和-ves,首先是如阁下所言,《译音表》和《导则》中规定ve和ves对应“沃”,其次,布里夫拉盖亚尔德是传统译名,因为Gaillarde拿到现代译肯定是“拉亚尔德”。至于说Voves存在常用名称,不知阁下何出此言,因为该地并非什么知名大城市,且《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和《世界地名译名词典》也并没有收录该地,但Voves真要译的话也确实会译成“沃夫”,不是因为-ves在后面,而是因为避免“沃沃”的情况,同理还有Solre-le-Chtâeau译作“索勒尔堡”,就是避免“尔尔”的情况。另外,我不得不再补充说明一下,您知道译作“沃”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吗?正是因为法语词末尾部分辅音后面有类似/ə/的效果,也就是-ve和-ves约等于/və/,同理,-ne和-nes结尾也译作“讷”而不是“恩”,-ille和-illes译作“耶”而不是“伊”(-ville等除外)。所以,末尾的l也就因此译作“勒”,除此之外的原因后辅音前的l译作“尔”(PS:同样根英语比,德语、西班牙语和意大利语的l已经够“勒”了吧,放在词尾照样译作“尔”,就是因为没有法语那样末尾类似/ə/的效果加成。另外,也不是所有词末尾部分辅音后面有类似/ə/的效果,-sse和-euil等就没有)。

3.通词

因为Fontainebleau有译名“枫丹白露”,就去把所有的Fontaine译作“枫丹”,这不又成了拿个例一推多的情况?从《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中型本)》、《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到最新的《世界地名译名词典》,都是一脉相承的“方丹”,而且“方丹”还是跨语种的,连南非荷兰语的Fontein(拼写稍有变化)也是“方丹”。说传统,“方丹”也是传统译名,因为要是现代译名的话它就是“丰坦”或“丰泰讷”了(按译音表)。再者,Fontainebleau是连着的,它还不是Fontaine-bleau,那就更没理由拆了。我看您讲上面讲“本人并没有盲目延伸现有翻译,比如因为Paris翻译成“巴黎”而将所有的“Pa”都翻译成“巴”、“ris”翻译成“黎”;与之无关的“Villeparisis”也不会翻译成“维勒巴黎西” ”,但我们年初进行讨论的时候您可不是这样讲的吧,而是一味坚持“维勒巴黎西”。所以,您现在力推“枫丹”又跟“维勒巴黎西”有什么区别?逆过程罢了。此外,大使馆又不是翻译机构,不可能去钻研地名译名,翻译书上查不到的他就只能自己去造了,您看看这篇里有多少地名是乱七八糟的自拟的?[7]而且这大使馆还是“法国驻华”而不是“中国驻法”,是不是还可以美其名曰“名随主人”?所以大使馆网站这玩意,看一看就得了,不要看到上面一个孤例就如获至宝。别忘了,大使馆还用过“夏斗湖”呢[8]。阁下说“在中文网站搜索“方丹”仅能得到人名”,你要只搜“方丹”你当然只能搜出人名,你有没有搜过完整的地名?反过来,除了“枫丹白露”和那个大使馆自译的“克莱枫丹”,您还见过哪个带Fontain的地名是译作“枫丹”的(而且按您的话,它甚至还得是“常用名称实例”)?反倒是方丹有海量实例,且收录在从《外国地名译名手册(中型本)》、《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到《世界地名译名词典》这横跨了40年的翻译工具书系列里,您倒是一句“我觉得”、“我认为”就把它们全枪毙了,把“枫丹白露”这个独苗苗加上大使馆网站给捧起来了。

再说Martin马丹(阁下认为是“马丁”)。首先阁下说“Martin源于法国本土人名。根据Wikipedia:译名规范#地名:“以人名命名的地名按照人名译法翻译” ”,而根据《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Martin的译名是“马丹”,其次从那横跨了40年的翻译工具书系列里它们也都是“马丹”。而阁下又举了“圣马丁岛”的例子,这个我曾经私下跟阁下说过,该岛是分属荷法两国的,在荷兰该岛叫Sint Maarten,而荷兰语Maarten译作“马尔滕”,所以该岛的译名就折中采用了他俩词源Mārtīnus的各种变体中最通用的“马丁”,你不能因为该岛译作“圣马丁岛”就把荷兰语地名的Maarten给译作“马丁”吧。

最后再说Saint-Julien,首先,你搜Saint-Julien它出来的“圣朱利安”是多,但它有多少是讲红酒,有多少是讲市镇的?其次,“圣于连”它同样是横跨了40年的翻译工具书系列的译名。

先讲这么多,之后再补充--Bigbullfrog1996留言2019年10月16日 (三) 01:28 (UTC)[回复]

  1.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5]. 
  2.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5]. 
  3.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6]. ,所以对此可以另加讨论。
  4.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5]. 
  5.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5]. 
  6. ^ 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 mall.cnki.net. [2019-10-16]. 
  7. ^ 法国的核能. 法国在您身边. [2019-10-16] (中文). 
  8. ^ 驻法国大使翟隽赴夏斗湖与中国留学生共度新春佳节. www.amb-chine.fr. [2019-10-16]. 

回复

@Bigbullfrog1996

感谢阁下的意见,咱们一条一条来梳理:

区划问题

恩,是有这句话,然而请注意“相应的地名通名译写”,法国行政区划当中没有“城”、“村”、“镇”一级,也就不存在相应的地名通名,所以硬要按照这个标准,那应该是“波市镇”或者“冈市镇”。另外,大陆环境下法国单音节城市中存在常用名的仅有“波城”和“莫城”,而莫城(Meaux)照样被阁下推崇的《大辞典》给翻译成了单字的“莫”。

关于意译地名后加区划,“地名只是地名”,所以“桥”就是“桥”,而“堡”、“港”就不能是真正的“堡”和“港”了吗?

这个我想了一下,硬要用“沃”那就用“沃”吧。

枫丹

虽然“枫丹”仅出自于“Fontainebleau”这一个地方,但这两个字在华人当中有着相当的流传度,并延伸出了大批事物(中国大陆的各种楼盘、餐厅及公司名称等等[6]),故符合常用名标准,况且徐志摩可没有写过“克莱枫丹”;况且即使徐志摩没有写过那首诗,那么Fontaine也应该纯音译为“丰泰讷”,照样轮不到“方丹”头上。阁下能在辞典以外找到拿“方丹”命名的法语常用名吗?

那为什么我不去推广“白露”呢?因为此处的“枫丹”正好对应了一个汉语环境下不存在的法国地理常见事物,就像“穆兰”、“博卡日”一样,符合《导则》里提到的“专名化通名”,而白露则不是。

相同的情况还有“香榭丽舍”(Champs-Elysées),如果有地名出现了“Elysées”,那么也应推广使用“爱丽舍”,只是目前尚未遇到而已(经查,法国没有带“Elysée”一名的市镇)。对于“香”,尽管其也是地理事物,但由于其单字出现时容易引发望文生义的情况,因此我不主张推广,而是使用音译“尚”。

代/塞姆

关于“代”,我觉得可以和“赛姆”一并着说。

阁下之前非常推崇各类词典/辞典,然而在此处所有词典/辞典都没有给出法国地名“赛姆”译法,在这情况下阁下仍然花大力将所有的塞姆改成了“赛姆”,理由是其读音不符合正字法,大辞典是误译,需要改正。OK,那么到了“代”身上,des翻译成“德”本身同样不符合正字法,怎么阁下就默认了“约定俗成的译法”呢?况且论约定俗成,除了“圣莫代福塞”和“莫尔塞姆”,还有别的例子吗?

马丁/圣朱利安

“马丁”是法国历史宗教人物,起源于法国本土而非圣马丁岛,所以阁下所述“该岛(圣马丁)的译名就折中采用了他俩(荷、法)词源Mārtīnus的各种变体中最通用的“马丁””有待考证。另外Martin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有不同的翻译,而法语环境下对应的正好是“马丁”,并且“圣马丁”在法国以外的一些地方也有广泛使用。

确实用中文网页搜索“圣朱利安”出来的大多数结果和红酒有关,那是因为其影响力比较大,就像去中文网页搜索“甘冈”和“欧塞尔”,基本上只会出来足球俱乐部的结果而不是其城市本身。另外,红酒属于典型的地理产品,红酒的命名大多数就来源于其原产地,“圣朱利安红酒产自于圣于连”这种表述不符合逻辑。

最后,法国没有任何以“马丹/圣马丹”和“圣于连”形式出现的常用地名。

标准名与常用名

首先,感谢阁下长期以来效忠于各类词典/辞典的权威,不过,按照维基百科:命名常规,所有条目都应该使用常用名,而不是单纯的“标准名称”,成为某些辞典的电子版,故在存在常用名的情况下需要优先使用(如“美丽城”>“贝勒维尔”、“犹太城”>“维勒瑞夫”)。就算是绝对正式的场合,阁下也应该不会说“我想喝一氧化二氢”吧[開玩笑的]。我不否认辞典的权威,但是那永远只是参考资料,况且辞典/词典只是把一堆法语名字用中文又写了一遍,既没写全也没有解释,与其叫《大辞典》还不如叫《大列表》好。也别说什么词典有40年历史了,再过40年也还是那样,一帮人在那里闭门造车自娱自乐,最后弄得来北二外和大使馆直接推翻来了个“夏斗湖”,这种机构难道会不知道“沙托鲁”吗?

关于沙托鲁,由于其同名足球俱乐部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曾有过较为不错的成绩,在国内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先到先得(时间优先),“沙托鲁”不应移动。但如果哪天沙托鲁足球俱乐部也更名为“夏斗湖”,那么可以届时提出来讨论。

最后,关于汉法地名翻译,首先请考虑常用名,哪怕常用名是误译的(类似“印第安人”“阿拉伯数字”)。放着常用名不用而去另外创造一堆令读者感到陌生的“标准翻译”明显有违初衷。在此基础上:

  • 若要音译,那就尽量接近原名发音
  • 若要意译,那就尽量接近原名含义

--Patriotard 2019年10月16日 (三) 13:26 (UTC)[回复]

共识

鉴于当事人Bigbullfrog1996已超过5天无回应并默认继续大量编辑,同时也没有新的编者提出异议,可认为以上讨论已暂时达成共识。在此便做一个小结。若有新的提案欢迎补充:

概述

法国本土市镇名称在翻译为大陆简体时原则上可参考《世界地名翻译大辞典》及《汉字译写导则-法语》进行翻译,但出现以下情况则特殊考虑:

使用常用名

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使用常用名称,法国地名均优先使用常用名,包括常用专名和常用通名。

1.1 常用通名

常用通名则包括地理事物、建筑物及以人名衍生的地名。根据前文共识,Fontaine按照“枫丹”翻译;Saint-Julien和Saint-Martin分别按照“圣朱利安”和“圣马丁”翻译。

1.1.1 地理事物/建筑物

根据《汉字译写导则-法语》4.1.1和4.1.9,涉及地理事物/建筑物的地名均按照意译翻译,具体翻译可参考《导则》后面的附录A。非法语词根的地理名称在满足条件时同样适用,如“Castelnau”等。

但若原名中的通名出现变体时则不适用,如“Ville”单独出现时翻译为“城”,而其变体“Villier”则应翻译为“维利耶”;“Montagne”为“山”,而其缩写“Mont”则直译为“蒙”。

另外,如果一个地名包含另外某个常用地名时,原则上也可以使用,如“Toulon-sur-Allier”可翻译为“阿列河畔土伦”,即使此地与真正的“土伦”并没有直接联系。

1.1.2 由人名衍生的地名

人名翻译可参考具体翻译可参考《汉字译写导则-法语》后面的附录B以及《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等资料,并同样应优先使用常用名,若存在相关共识则应遵循。当人名与地名完全相同时则需进行消歧义处理,如笛卡尔 (安德尔-卢瓦尔省)

但若是由地名衍生出来的人名,在倒译回地名时则不适用,如前文共识中提到的“Fontaine”,“方丹”可做人名使用,但不应使用于地名上;同时,若地名并非来源于人名,仅为相同拼写时,则同样不适用,如“Roche-la-Molière”与法国作家莫里哀并无联系。

1.2 常用专名
1.2.1 常用专名列表
 法國地名专名常用名称列表

说明:
本表列举具有中文常用名且不同于其标准翻译名称的法国本土市镇,但不包括以下情况:

  • 仅带有常见意译或通名的名称,如Port-de-Pile(皮勒港)、Saint-Georges-sur-Arnon(阿尔农河畔圣乔治)
  • 由其它级别行政单位或地理事物引申而来的地名,如Cosne-d'Allier(阿列省科讷)、Pontoise(蓬图瓦兹)
  • 因“r”发音与否而造成的常用名差异,如Arcachon(阿卡雄/阿尔卡雄)
  • 因方言发音造成的差异,如Agen(阿让)(普遍被读成“阿然”)
  • 非法语词根的常用名,如Molsheim(莫尔塞姆)
  • 近期更名的市镇,如Saint-Ouen(圣旺)(2018年11月更名为Saint-Ouen-sur-Seine)

出现多个常用名时,根据Wikipedia:命名常规#先到先得(时间优先)使用首个出现的名称,如“沙托鲁”优于“夏斗湖”;“埃维昂”优于“依云”
本表可能有遗漏,欢迎补充
本表仅在中国大陆环境下适用

所在省份 城市原名 常用名称 按照法语标准翻译名称
01 安省 Bourg-en-Bresse 布雷斯地区布尔格 布雷斯堡
02 埃纳省 Laon 拉昂 拉翁
06 滨海阿尔卑斯省 Cannes 戛纳 加讷
07 阿尔代什省 Aubenas 欧布纳 欧伯纳
08 阿登省 Sedan 色当 瑟当
11 奥德省 Carcassonne 卡尔卡松 卡尔卡索讷
13 罗讷河口省 Marseille 马赛 马尔塞耶
14 卡尔瓦多斯省 Caen 卡昂
16 夏朗德省 Cognac 干邑 科尼亚克
17 滨海夏朗德省 La Rochelle 拉罗谢尔 拉罗谢勒
19 科雷兹省 Brive-la-Gaillarde 布里夫拉盖亚尔德 布里沃拉加亚尔德
21 科多尔省 Dijon 第戎 迪容
Nuit-Saint-George 夜圣乔治 尼伊-圣乔治
25 杜省 Besançon 贝桑松 伯桑松
Sochaux 索肖 索绍
26 德龙省 Montélimar 蒙特利马/蒙特利马尔 蒙泰利马/蒙泰利马尔
Saint-Paul-Trois-Châteaux 圣保罗三城堡 圣保罗三堡
27 厄尔省 Giverny 吉维尼 日韦尔尼
31 上加龙省 Toulouse 图卢兹 图卢斯
34 埃罗省 Montpelliers 蒙彼利埃 蒙珀利耶
35 伊勒-维莱讷省 Rennes 雷恩 勒讷
37 安德尔-卢瓦尔省 Langeais 朗热 朗日艾
38 伊泽尔省 Grenoble 格勒诺布尔 格勒诺布勒
Vienne 维埃纳 维安讷
39 汝拉省 Lons-le-Saunier 隆勒索涅 隆斯勒索涅
41 卢瓦-谢尔尔省 Chambord 香波 尚博尔
43 上卢瓦尔省 Le Puy-en-Velay 勒皮 沃莱地区勒皮
44 大西洋卢瓦尔省 Nantes 南特 楠特
45 卢瓦雷省 Montargis 蒙塔尔纪 蒙塔日
Orléans 奥尔良 奥尔莱昂
50 芒什省 Cherbourg 瑟堡 谢尔堡
51 马恩省 Châlons-en-Champagne 香槟沙隆 尚帕涅地区沙隆
Valmy 瓦尔密 瓦尔米
52 上马恩省 Chaumont 肖蒙 绍蒙
Colombey-les-Deux-Églises 科隆贝双教堂 科隆贝莱德塞格利斯
Langres 朗格勒 朗格尔
54 默尔特-摩泽尔省 Nancy 南锡 楠西
55 默兹省 Verdun 凡尔登 韦尔丹
59 诺尔省 Cambrai 康布雷 康布赖
Douai 杜埃 杜艾
Dunkerque 敦刻尔克 丹凯尔克
Lille 里尔 利勒
60 瓦兹省 Compiègne 贡比涅 孔皮耶涅
62 加来海峡省 Bruyère-la-Buissière 布律埃拉比西埃 布吕耶尔拉比西耶尔
Calais 加来 加莱
63 多姆山省 Clermont-Ferrand 克莱蒙费朗 克莱尔蒙-费朗
64 大西洋比利牛斯省 Pau 波城
65 上比利牛斯省 Tarbes 塔布 塔尔伯
66 东比利牛斯省 Banyuls-sur-Mer 滨海巴纽尔斯 滨海巴尼于勒斯
68 上莱茵省 Metzeral 梅泽拉尔 梅茨拉勒
69 罗讷省 Lyon 里昂 利永
Villeurbanne 维勒班 维勒尔巴讷
70 上索恩省 Gray 格雷 格赖
71 索恩-卢瓦尔省 Le Creusot 勒克勒佐 勒克勒索
74 上萨瓦省 Chamonix-Mont-Blanc 霞慕尼-勃朗峰 沙莫尼-蒙布朗
75 巴黎 Paris 巴黎 帕里
76 滨海塞纳省 Le Havre 勒阿弗尔 勒阿夫尔
77 塞纳-马恩省 Fontainebleau 枫丹白露 丰泰讷布洛
Meaux 莫城
Melun 默伦 默朗
Nemours 内穆尔 讷穆尔
78 伊夫林省 Rambouillet 朗布依埃 朗布耶
Versailles 凡尔赛 韦尔赛耶
80 索姆省 Abbeville 阿布维尔 阿伯维尔
Amiens 亚眠 阿米扬
81 塔恩省 Gaillac 盖亚克 加亚克
83 瓦尔省 Toulon 土伦 图隆
84 沃克吕兹省 Châteauneuf-du-Pape 教皇新堡 帕普新堡
87 上维埃纳省 Limoges 利摩日 利莫日
88 孚日省 Neufchâteau 讷沙托 讷弗沙托
Saint-Dié-des-Vosges 孚日圣迪耶 圣迪耶代孚日/孚日省圣迪耶
91 埃松省 Corbeil-Essonnes 科尔贝埃松 科尔贝伊-埃索讷
Morangis 莫朗吉斯 莫朗日斯
Ris-Orangis 里斯-奥朗吉斯 里斯-奥朗日斯
92 上塞纳省 Anthony 安东尼 昂托尼
Boulogne-Billancourt 布洛涅-比扬古 布洛涅-比扬库尔
Sceaux 索镇/国玺
93 塞纳-圣但尼省 Le Bourget 勒布尔歇 勒布尔热
Les Lilas 丁香镇 莱利拉
94 马恩河谷省 Joinville-le-Pont 桥连城 茹安维尔勒蓬
Rungis 汉吉斯 兰日斯
Villejuif 犹太城 维勒瑞夫
95 瓦兹河谷省 Cergy 塞尔吉 塞日/塞尔日

地理位置连词意译

根据《汉字译写导则-法语》4.1.10,表示地理方位的连词采用意译。

2.1 AA+连词+BB

注:此处的连词可以是de、de l'、de la、des、du或en

若BB为具体区域名称,则均按照“BB地区AA”翻译。若BB为地理事物,则:

  • AA+连词+Bois/Forêt(s):林地AA
  • AA+连词+Eau(x):湿地AA
  • AA+连词+Étang/Lac:滨湖AA(此处连词包括“sur”)
  • AA+连词+Lande(s):荒地AA
  • AA+连词+Mer:滨海AA(此处连词包括“sur”)
  • AA+连词+Montagne:山地AA
  • AA+连词+Terre:陆地AA(满足此条件的仅有Rochefort-en-Terre)
  • AA+连词+Val:谷地AA
2.2 AA+près+BB

译为“BB附近AA”

2.3 其它方位连词

由于目前尚无相关共识,故:

  • 新建条目:暂时使用音译
  • 既有条目:不做任何改动

用字差异

根据以上共识,“-des-”、“-sheim”和“-ves”分别按照“-代-”、“-赛姆”和“-沃”进行翻译。

非法语词根的地名应采用对应语言的翻译标准。

行政区划名称

除前文的常用专名列表中出现的名称外,法国市镇一级的地名后一律不添加行政单位,包括单音节地名(“莫城”和“波城”除外)和由多个通名意译而来的地名(如“圣母荒地”),若产生歧义则消歧义处理。

连字号的使用

连字号“-”仅在连接两个专名间(如“沙勒维尔-梅济耶尔”)或后缀补充部分前(如“蒙特里沙尔-谢尔河谷”)使用。

其它

关于“r”是否翻译的问题,根据Wikipedia:沒壞就不要修,在其名称没有与上述情况相悖的情况下,建议不再改动。

其它特殊情况需要命名或更名时可单独提出讨论。

以上翻译仅限中国大陆。若有不妥欢迎提出,未尽事项可随时补充。

--Patriotard 2019年10月21日 (一) 20:48 (UTC)[回复]

  • (!)意見
  1. 中文连字号应采用全角:“-”;
  2. 建议保留单音节地名后的增加相应的地名通名译写或用两个汉字对译,这是汉语历代发展而来的语言习惯,也是指导规范中的。--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03:05 (UTC)[回复]
  • (:)回應
  1. 根据Wikipedia:格式手册/标点符号#连接号,短横线连字号“-”适用于复合名词中,包括地名;全角连字号“-”则适用于连接两地之间的事物,如巴黎-勒阿弗尔铁路
  2. 法国单音节地名中,“波城”和“莫城”属于常用地名,而《导则》中提到的“卡昂”则属于少有的可以对译的情况,除此之外大多数单音节市镇人口普遍较少,甚至只有几十人,使用“X城”不符合语境;使用“镇”、“村”等单位则不符合实际行政区划,同时可能与“-la-Campagne”或“-la-Village”等地理通名混淆。“汉语历代发展而来的语言习惯”不一定适用于所有地区,如在中国地图出版社的某区域法国地图中,“Bû”和“Bais”分别翻译为“比”和“拜”,均未出现地名通名译写。--Patriotard 2019年10月22日 (二) 09:11 (UTC)[回复]
谢谢!commune为什么不能翻译成镇?--146.96.147.137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22:23 (UTC)[回复]
(:)回應:Commune对应的中文为“市镇”,为统一的行政级别,与地方大小和人口无关,从几百万人的巴黎到只有1个人的罗什富尔沙都可以是“Commune”。而中文环境下的“镇”则为行政单位名称,其本质为乡级行政区的一种,与其平级的还有“乡”、“自治乡”、“街道”等,故中国的“镇”和法国的“Commune”不完全等同。另外“镇”属于较为典型的汉族传统行政单位名称,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区划中都极少使用。--Patriotard 2019年10月22日 (二) 22:49 (UTC)[回复]
暈,巴黎竟然是第五級(底層)行政區劃。不過依然可以將設arrondissement的commune稱市,不設arrondissement的稱鎮吧?(當然,波城莫城等已有常用名的例外)。--160.39.224.155留言2019年10月25日 (五) 22:42 (UTC)[回复]
(:)回應:现在的巴黎是“巴黎省”(75)和“巴黎市镇”的合称,其中巴黎省的前身是塞纳省,巴黎在1968年以前仅作为该省的省会,而其作为市镇行政单位则从法国大革命一直保持至今。“Arrondissement”在法国行政中有两层含义,一是省级辖区,法国共有342个;二是“市镇级辖区法语Arrondissement municipal (France)”,仅巴黎、里昂和马赛存在。事实上,“市镇”本身的称谓不受有没有市镇级辖区的影响,故將設arrondissement的commune稱市,不設arrondissement的稱鎮的做法欠妥。--Patriotard 2019年10月26日 (六) 13:30 (UTC)[回复]

还攒着没有写完,先占个空,晚上再更--Bigbullfrog1996留言2019年10月22日 (二) 13:36 (UTC)[回复]

新建條目的r問題还是处理一下吧?--160.39.224.164留言2019年11月1日 (五) 23:37 (UTC)[回复]
(&)建議:在不存在常用名且没有误译(如r在词末中出现时仅部分情况下发音)或歧义(如Maur/Maure,尽管发音相同)的前提下:既有条目暂时不做任何改动;新建条目当中的r则一律翻译。--Patriotard 2019年11月2日 (六) 16:28 (UTC)[回复]

將《對人身傷害威脅的處理》列為態度指引

鑑於最近的一些爭議,在下更新和重新翻譯了這篇英維的指引,一方面作為應急方案(我希望永遠都不要使用),另一方面給中維的不文明行為定下底線:不可威脅暴力,否則後果嚴重。望社群支持。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14日 (一) 22:57 (UTC)[回复]

(+)支持有關提議。另:指引中第一章二款,鑑於實際未必在部分地區具完備救濟效用,建議(!)意見是,可修訂為「聯絡可及時提供當地支援的人士和組織」。——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5日 (二) 02:22 (UTC)[回复]
謝謝。——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16日 (三) 02:51 (UTC)[回复]
(+)支持,能令社群處理人身傷害威脅時有指引可依,而非單憑經驗判斷及處理。--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15日 (二) 10:46 (UTC)[回复]
(!)意見:为何要“考虑封禁威胁进行自杀/自残者”?·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支持。有需要的話,我認為可以考慮盡早進行公示。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7日 (四) 10:16 (UTC)[回复]
暴力当然不可以。--18zhanshagouzhi留言2019年10月18日 (五) 11:40 (UTC)[回复]
(+)支持。——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18日 (五) 14:17 (UTC)[回复]

即日起公示七日。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18日 (五) 15:59 (UTC)[回复]
建議通過後改名為《自殺防治及威脅傷人處理指引》,會更為通暢及直白。--J.Wong 2019年10月19日 (六) 12:03 (UTC)[回复]
(-)傾向反對:這指引除了涉及自殺及威脅傷人外,亦涉及自殘行為等人身傷害威脅。--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19日 (六) 12:16 (UTC)[回复]
「自殘」內文提及即可;自殺方為「關鍵字」,更有利搜尋,也才是「緊急狀況」,爭分奪秒。不然就改為《防止自殺或自殘及威脅傷人應對指引》,但感覺有點冗長。
另,按英文版,修順語句;而「require discretion」是要求管理員三思而後行,而沒有指定是否刪除或封禁。社群可以繼續上列討論。不過,個人覺得留予管理員斟酌即可。--J.Wong 2019年10月19日 (六) 13:05 (UTC)[回复]
  • @Wong128hk感謝修順語句。但是,「discretion」一詞既可解釋為「自由裁量權」,即允許或鼓勵管理員做某事,也可解釋為「謹慎」,即您的理解[1]。根據下文context,我認為應理解為前者,即有一定「建議運用自由裁量權進行刪除或封鎖」的鼓勵意味。另外,根據常識,考慮刪除此等內容或封鎖擾亂者也屬正常。所以,在下不認同您對「require discretion」的解讀。請社群討論。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19日 (六) 21:42 (UTC)[回复]
    「discretion」解釋為「自由裁量權」或「謹慎」都沒太大分別吧。英文版用字為「謹慎」,而沒有指定管理員應否執行刪除或封禁,那就是英文版沒有禁止管理員執行刪除或封禁,那管理員的「自由裁量權」仍然存在(但鼓勵意味當然就沒了幾分)。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0日 (日) 00:40 (UTC)[回复]
    其實兩個意思並無矛盾,加起來就是叫管理員「三思而後行」,即是要管理員思慮周詳後自由裁量。既為「酌情處理」,為什麼又會是「建議運用自由裁量權進行刪除或封鎖」?這樣一建議,又何來酌情處理。這裡用「三思而後行」是要加強「謹慎處理」之意思。--J.Wong 2019年10月20日 (日) 01:24 (UTC)[回复]
  • 我覺得英文原文意思是應該考慮行使自由裁量權,是積極地鼓勵管理員進行刪除或封鎖(當然,不強制,也不推翻其他方針);若翻譯為「三思而後行」,就變成消極地不鼓勵了,扭曲了原文的用意。當然,我的理解未必正確,中維方針也不一定要忠於原文。所以,暫時採(=)中立態度。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0日 (日) 01:24 (UTC)[回复]
  • 而且為什麼威脅自殺或自殘者就一定是擾亂者?現在都市生活中,情緒不穩者比比皆是,如此掛勾,然後「根據常識,考慮刪除此等內容或封鎖擾亂者也屬正常」,誠未為妥也。有機會令情況急劇惡化。還是沒明白「要求管理員謹慎地酌情處理」為什麼會變成「積極地鼓勵管理員進行刪除或封鎖」。有沒有其他來源、例句支持?--J.Wong 2019年10月20日 (日) 01:30 (UTC)[回复]
    • @Wong128hk:您說得有道理,但我或其他用戶從未說過「威脅自殺或自殘者就一定是擾亂者」。至於您說的「有機會令情況急遽惡化」, 英文版稍有討論過:英維原先版本是要求封鎖威脅自殺用戶,但後來改成了現狀,還是理解為「中立」比較好吧(即「管理員你應該考慮刪除或封鎖這幾個選項,不要想都不想」)。我認為我們不應該使用「三思而後行」這樣明顯反對刪除或封鎖的語句,應該改回「應考慮」或「應謹慎考慮」之類較為中立的語句。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0日 (日) 02:48 (UTC)[回复]
    • 抱歉,有所誤會。社群未有將自殺或自殘是用來擾亂過於放大就好了。認同此「酌情權」是中立;然而,個人並不同意用「三思而後行」就是消極地不鼓勵。「三思而後行」只在指出管理員應該思慮周詳以後才行動,免得加劇情況。另外,英文原句亦沒有「管理員你應該考慮刪除或封鎖這幾個選項,不要想都不想」之意思。個人覺得若非志在擾亂,要去到威脅自殺或自殘,情況已經非常複雜及惡劣,爭議亦可能已經白熱,處理者應該保持絕對謹慎,步步為營。個人不認為會有管理員忘記有封禁或者刪除選項,更遑論「想都不想」,反而有機會會輕視此等管理措施所可能引起之後果。所以要一再強調謹慎、謹慎、謹慎。--J.Wong 2019年10月20日 (日) 03:24 (UTC)[回复]
  • 在管理员指引这一章节,我调整了第一条和第二条的顺序,并加入整个事件如果有管理员参与,该管理员必须回避。同时加入管理员处理后必须知会基金会的条文。有管理员权限的维基人也是用户,方针缺少对管理员的限制和制衡,必须警惕此方针成为一些管理员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User:游魂对我的这次编辑做出了撤销,并在我的讨论页上进行了非友善的通知,我对其操作进行了回退。但这不代表我加入的内容符合社群的需求,对于我加入的内容,请社群进行讨论。——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0月21日 (一) 03:59 (UTC)[回复]
    • “非友善”[來源請求]。既然您这么说了,请您示范如何警告一名未经社群讨论,擅自向正在公示即将升格为指引的页面,加入纯个人观点,并且在警告之后仍然继续加入的用户。您值得一次封禁。·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1日 (一) 04:19 (UTC)
  • Daniel J Zhao增加的內容如下(diff):
    1. 「相关事件如有涉及管理员,则涉及到的管理员都必须回避执行封禁。」
    2. 「管理员处理完后,须将事件以电邮方式详细知会基金会。」
  • 請大家討論。我個人(-)傾向反對,因為沒有必要。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1日 (一) 08:21 (UTC)[回复]
    • (-)反对:其一,管理員方針已規範此類行為,無必要重複列出。其二,參考英維指引,未見有此類規範,私認為沒有必要,且封禁為社群自治的範圍,基金會不應干涉社群自治,管理員亦不應要求基金會干涉社群自治。--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21日 (一) 08:37 (UTC)[回复]
    • (-)傾向反對:基本同SCP-2000君的意见。(~)補充@Daniel J Zhao退一万步讲,就算您说这玩意真的就列入进去了,我推测您的意思,是让基金会对本地社群已经实行的操作进行一次复审。那么问题来了,您真的知道,或者真的查过这种记录要通过什么方式提交给基金会哪个部门,才不会被直接扔掉?难不成您本来是想把记录直接扔进emergency@wikimedia.org·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1日 (一) 09:47 (UTC)
    • (-)傾向反對:同SCP-2000君。--悔晚齋臆語2019年10月23日 (三) 09:30 (UTC)[回复]

  • @飞贼燕子悔晚斋Legolas1024難以理解擔憂基金會的各種觀點。Daniel J Zhao的修正案已經基本被否決,其他內容只是指引用戶遇緊急情況時尋求基金會協助(因為他們比其他人更適合,即使不在同一個國家、不熟悉中文社群,也有能幫忙的地方;理據上面已提到過),只是協助而已,根本就沒有到「最終解釋權」甚至「取代法律」、「現實管轄」、「造反」的地步。「嚇阻編輯」、「不正當封禁」一說則更是誇大其實:要觸發此條文,編輯首先得自己主動威脅暴力人身傷害,實屬相當罕見之情形;所以在絕大多數情形下,基金會根本不可能援用此指引封人(他們如果要封人,根本也不用出此下策......)。基金會絕非完美,我能理解部分編者對WMF的敵對態度,但仍然呼籲這些維基人保持理性、就事論事,明白此指引僅僅覆蓋極其罕見的緊急情況,對社群沒有那麼大的威脅。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3日 (三) 11:33 (UTC)[回复]
  • (+)支持支持Tigerzeng的意见。——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0月23日 (三) 13:57 (UTC)[回复]

参考資料

  1. ^ Definition of DISCRETION. www.merriam-webster.com. [2019-10-19] (英语). 
  2. ^ 事實上,WMF緊急情況處理小組的程序是諮詢過FBI設立的,所以他們會理解世界各地的執法機關的需求。那篇文章也有寫到小組與世界各地的執法機關聯絡的經歷,請各位參考。

分章節通過方案

还有一点我比较顾虑,就是在中国大陆,对于这种事情似乎还是比较敏感的,而且因为这件事处理要经过官方,效率不敢保证,我还有点害怕被官方请去喝茶(笑)。チルノ质询处·是非簿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02 (UTC)[回复]

在中文社区得有多不得人心,才需要到基金会用英语请求释法

如题。请求“党中央释法”的,和梁振英一模一样,得多不得人心。2409:8900:1240:8031:4141:5851:B180:44FB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0:14 (UTC)[回复]

噗!找BBC记者写造谣文章的,威胁“把你列入共犯送交基金会杀头”的,原来是同一伙人。台湾维基分会成员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背离了五大支柱。幸亏台湾是民主国家,菜政府不能代表整个台湾岛,台湾维分会也不代表台湾维基人。2409:8900:1240:8031:4141:5851:B180:44FB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2:09 (UTC)[回复]
  • 台湾当然是民主社会啊,但不意味着那些人造谣就不会付出代价。--🖊📕 · 反暴乱 今天, 02:43 am (UTC+0)
  • 编辑冲突 现在的情况是:用泄露聊天记录相威胁,不被禁止;伪造聊天记录造谣,也不被禁止;试图利用维基百科遭到审查的特殊性向公安部门举报,让中国大陆一些人吃赵弹,理论上也不被站内方针禁止(禁止诉诸法律威胁不是方针或指引)。说句实话,真要出了暴力,还是报警最快。--🖊📕 · 反暴乱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47 (UTC)[回复]
  • 基金会只能管网络虚拟账户操作规则,但他管不到现实中个人人身行动准则,我觉得哪位真要是被暴力了还是报警来的快,等基金会可能被暴力完十次八次了。--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8:40 (UTC)[回复]
  • 所以自殺個案呢?--J.Wong 2019年10月24日 (四) 10:30 (UTC)[回复]
  • 另外,此處明顯是在討論指引提案,請勿將大量無關事情滲入,特別是某些個人行為。--J.Wong 2019年10月24日 (四) 10:32 (UTC)[回复]
  • 还有自杀?您别闹了!骂人直接提报禁封好了。如果知道有人自杀应该应该第一时间通知警察!因为他们有救援需要的经过特殊训练的专业救援队伍和器材。--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11:08 (UTC)[回复]
    • @飞贼燕子 看來閣下有所不知,emergency那電郵地址是由WMF的危機管理小組負責,而該小組負責處理人身威脅及提報給當地執法機構處理。再者,他們有權取得用戶的ip地址和提供給執法機構,使他們能更有效率處理。--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11:18 (UTC)[回复]
  • 您别闹了,一些人打打键盘可能是他们的老本行,让他们协助其他国家执法机构去查水表根本无法操作,站内方针只能管站内他根本无法取代其他国家的法律,这么荒唐的事情不晓得有些人怎么想的。--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13:41 (UTC)[回复]
    • 「如果知道有人自杀应该应该第一时间通知警察」閣下要想想這個操作是否切實可行。當不知道疑自殺者身處何方,請問閣下要向哪處執法機關求助?又如果已經夜深,而閣下與疑自殺者非身處同一國度或地域,請問又要如何求助?還請閣下將切實可行而不經基金會之求助辦法列出,好等社群參考跟從。--J.Wong 2019年10月25日 (五) 02:36 (UTC)[回复]
    • 中文区现成的案例就是影舞者了吧?估计他看到居然有人帮他,会高兴死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5日 (五) 09:38 (UTC)[回复]
      • 一直抓影武者傀儡的L君都没说话,你啥时候抓几个影武者的傀儡再来。影武者破坏封禁就行了,再说了,时昭的破坏程度,比影武者也弱不到哪去。2409:8900:C10:3CA3:D0E0:B27F:C859:A95C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00:08 (UTC)[回复]
        • 你真的没听说过影武者当年的人身威胁吗?当时可都报警了,而且警察也进行了处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8日 (一) 02:26 (UTC)[回复]
          • 报警就报警好了,人身威胁本来就可以报警,也不是维基能管的着的。2409:8900:E40:4F8:6019:BE9D:D3B3:5D68留言2019年10月28日 (一) 02:34 (UTC)[回复]
          • @Shizhao威胁暴力当然可以报警。本来就可以报警。事实上也应该报警。把这事推给WMF和维基百科本来就显得很扯淡。但是目前的问题几乎不在于威胁暴力,是威胁自我伤害。你我都不在台湾,拿影武者说事没什么意义。我威胁自杀,WMF报警,警察得翻我贡献记录吧,往前一翻一大堆反送中,后果你承担吗?最现实的处理方法只能是把威胁暴力的封掉,威胁自杀的能劝劝,劝不了拉倒,维基百科不是急救中心。还是归结到原点,什么时候基金会推出了能用流利的中文和相关人士交流,能和本地执法机关友好往来不受一切政治因素影响,能够快速处理,处理之后不留任何副作用的相关机构,我举双手赞成这指引通过。·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04:18 (UTC)
          • 首先维基百科不是中国大陆的维基百科,如果有政治顾虑,完全可以在邮件中说明,但不能因此就不告诉其他地区维基人这条途径。其次,当涉及现实环境,网上的封禁并无什么作用。基金会也只是提供协助,而不是全权包办吧?另外,基金会有不止一位会说中文的人士--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8日 (一) 09:30 (UTC)[回复]
            • “不能因此就不告诉其他地区维基人这条途径”,把这个页面删掉和不使它成为指引完全两码事,偷换概念。“网上的封禁并无什么作用”,WMF和本地社群还真没有产生作用的法律义务,道德绑架。“基金会也只是提供协助,而不是全权包办吧?”未提供证据、论据和推理过程的质问,凭空臆想。“基金会有不止一位会说中文的人士”,不代表紧急事务处理团队有熟悉中文的人士,顾左右而言他。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9日 (二) 20:25 (UTC)
  • 中国地域复杂会中文和懂中文完全两码事。而且这条途径现实中根本操作不了,因为键盘侠在现实中永远比不了各种专业队伍,而且完全是草菅人命不用也没人会负责。而真实的目的是他觉得当网络管理不过瘾,建立网上政权当别人现实生活中皇帝。--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04:47 (UTC)[回复]

撤回聲明

大家對此提案的反應真的令我大跌眼鏡。在下提出此案,純粹是希望為社群帶來更多文明與和平,沒想到實際效果正好相反,還冒出來許多我想都沒想到的問題。所以,在下宣佈收回提案,短期內不再重新推出,讓大家冷靜一下。請其他支持者斟酌是否繼續公示。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18 (UTC)[回复]

从站点归属来看,本来就是属于基金会可以管理的范围,涉及法律相关的本来就应该找基金会协助。但是现在社群弥漫着一种“蜜汁崇拜”与反“权威”的气氛,再加上次次出问题都拉不上基金会站台,当然不满意啦,但是又离不开这个站点(别忘了,这站点本质上可以自己fork出去,不用听基金会的“邪恶”领导)。而且总是将管理员看得太重而不能理解管理员、行政员、基金会的不同层级作用。至于英文,一来这是共通的工作语言(能让人家接受汉语是共通的工作语言,那就是本事),二来英语好歹还是常规的外语学习语言吧,有这么差劲吗,还是连用机翻都这么懒。
不过嘛,还是那一句,“没坏别修”,都还没坏。——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44 (UTC)[回复]
个人倒是很感兴趣“蜜汁崇拜”是崇拜谁。离题地说一句,我崇拜吉米·威尔士,因为他可以给站内扔吉米弹,而不需要先通过基金会首肯。--🖊📕 · 反暴乱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0 (UTC)[回复]
这东西,各人自懂。不懂没关系,省事。——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8 (UTC)[回复]
個人實在無法理解上面諸個反對意見。為什麼諮詢基金會意見,就變了基金會有最後裁決權。這個在下上面問了,但沒有任何一名反對者有就此作出回應。既然是諮詢意見,那意見給了,決定權自然返到管理員身上。這又不是基金會行動。基金會真的要行動,通不通過這麼一條指引,他都可以照行動。簡單一點說,就是反對得未免有點莫名其妙。而且上面說了一堆,還是沒反駁為什麼基金會作為法人,為什麼不應該知悉在站內發生這種事。--J.Wong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48 (UTC)[回复]
借着基金会的鸡毛(非基金会行动)当令箭的人,你站还少么?--🖊📕 · 反暴乱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0 (UTC)[回复]
一个是报备,另一个理解为报批,这就是区别。——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9 (UTC)[回复]
一個是基金會行動,屬強制行為;一個是諮詢,沒有強制成份,這就是分別。--J.Wong 2019年10月24日 (四) 03:02 (UTC)[回复]
我指的是双方的理解。不过人身威胁这些问题要沦落到靠基金会的法务介入,还真折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4日 (四) 03:10 (UTC)[回复]
嗯,按囧王的说法:“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以中央的决定权是很重要的”,那HK人还反对吹水娥干嘛?2409:8900:1240:8031:4141:5851:B180:44FB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5 (UTC)[回复]

公示延續

  • (+)支持 繼續公示。——約克客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2 (UTC)[回复]
  • 因為有多名其他支持者,我無權自行終止公示。(=)中立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4日 (四) 06:07 (UTC)[回复]
  • (+)支持 繼續公示。——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6:53 (UTC)[回复]
  • (!)意見:繼續公示至七天公示期結束。--SCP-2000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8:51 (UTC)[回复]
  • (-)反对,请勿无视反对意见。—喜迎国八Rowingbohe 台州专题 2019年10月24日 (四) 14:16 (UTC)[回复]
  • (-)反对请勿无视反对意见。--悔晚齋臆語2019年10月25日 (五) 02:43 (UTC)[回复]
  • 所以上面一眾表態支持的用戶,閣下又視之為何?一幫人突然跳出來,理據似有還沒,然後就要大家都即刻完全停下來,反建議沒有,折衷沒有,這又是哪種尊重?--J.Wong 2019年10月25日 (五) 02:56 (UTC)[回复]
  • 另外,請問在下無視了哪個反對意見?--J.Wong 2019年10月25日 (五) 03:05 (UTC)[回复]
  • 公示必须有共识,现在共识是反对意见占多数,因此无法公示。2409:8900:C10:3CA3:D0E0:B27F:C859:A95C留言2019年10月25日 (五) 12:47 (UTC)[回复]
  • (+)支持继续公示直到共识形成。·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7日 (日) 20:34 (UTC)
  • (-)反对并强烈抗议J.Wong这种游戏规则方针!隔三差五灌水洗版枉图强行凌驾共识的行为!J.Wong过几天肯定又要开一段大肆洗版,然后来句没意见就通过了以此凌驾共识。现成案例在此建议趁此机会就这种行为立即新增一条方针,以永远杜绝J.wong这种的游戏规则行为。--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04:04 (UTC)[回复]
  • 悔晚齋君及飞贼燕子君,下面正在進行建設性討論,游魂君將反對者意見更理性及更有條理鋪陳,如此良性互動應該可以訂出雙方均可接受之指引。有請參與。在下面討論未有共識之前,公示不妨先停下來。在下或者過於急進,不過也請反對者一定要參與討論,而非反對完就完事。如果對方根本無法理解閣下論點,請進一步闡釋。切記此處是共識為本,而非投票為本,更不是比人數。--J.Wong 2019年10月29日 (二) 05:37 (UTC)[回复]
  • 你这么做别人也可以学你:“切记此处是共识为本而不是比谁官大,官再大无共识也不行。无明显共识且争议巨大,建议就此终止此议题。还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就是同意终止此议题!关闭讨论存档了”。--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08:06 (UTC)[回复]
  • 你这么做别人也可以学你:“还有没有意见?没有意见就是同意终止此议题!关闭讨论存档了”。--飞贼燕子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08:06 (UTC)[回复]
  • 首先下面仍在討論,沒見得閣下現在可以終止討論。
  • 其次,也請反對者思量一下,如何表達所思所慮,才能令人明白,最好不會是只給出結論。然後,整個討論就非得要立即停止一樣。
  • 終日說「學你」,那何時學一下如何鋪排及展釋論點論據?
  • 反正在下也說一句︰「其實在下也是學閣下,一句反對,所以你們都要終止話題。」如何?
  • 以上。--J.Wong 2019年10月29日 (二) 08:22 (UTC)[回复]
  • 囧王奥步大揭秘:如果你和他不继续理会他,他就说“既然不回应,视为你没有意见了”;如果你回应了,他就说“你的意见不具备建设性……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再不济就找人封禁或者干脆自己封禁……存废复核的时候,相信更多人领教过“囧王=基本法”的大绝招,哎哟妈呀……117.136.0.143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09:36 (UTC)[回复]
  • @飞贼燕子您还是等我们俩把话说完。囧王能够注意到我签名带的“有事请@我”,并且每次回应都这么做,甚至还回了邮件,这样我完全可以假定他是在善意地讨论试图得出共识。反之,上边有位管理员,不仅在看到签名这句话,甚至我明白告诉了他之后,仍然持续留言反对,但不通知我,还拿所谓“用不惯新功能”这种谔谔理由来搪塞(对,他也没有用talkback,这没法假定善意),高下立判。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9日 (二) 20:09 (UTC)
    • 我想你说的那个人是我。我的确不太习惯ping人,我觉得这没什么不正常吧。基本上我少数用ping的时候,都是非常急切的时候才会想到用,因为我觉得没事就ping人可能会不太礼貌,而且更重要的是一般想不起来有这个功能(只有在非常迫切需要让某些人回应的时候才会想到)。talkback我更是几乎一次都没用过。我不知道不用talkback怎么就变成了不善意了?没这些玩意之前那么多年,不也还是这么讨论的么?而且不ping人,也意味着无所谓非要谁看到,只要有人看到就可以了。简单说来,在我看来这就是个用户习惯问题而已,并无对错之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31日 (四) 02:13 (UTC)[回复]
      • @游魂刚才最终还是没想起来要ping你,实在抱歉--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31日 (四) 02:15 (UTC)[回复]
        • @Shizhao原因很简单,您不ping我我就看不到,我看不到就不会来回复您的评论,我不来回复您的评论在别人眼里看上去就有可能是我无话可说了,被驳倒了,或者不愿意回复您的评论,实际上并不是。您这种行为令我想起了很久之前(也可能现在还有)的一些扰乱,包括Daniel作出的某些操作,在没人的地方发几句话,没人理他就当共识通过了。您作为资深管理员,希望您尽量避免使他人形成这种误解。或者我可能需要每天浏览一遍您的编辑记录看回复,这个过程中就可能不仅限于回复评论了,而这显然更不礼貌。希望您再作出一次回复,教教我到底应该怎么做。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31日 (四) 02:46 (UTC)
            • 像互助客栈这类地方,我每次都是从上到下拉一遍快速浏览一下,看到感兴趣的议题就会仔细看看,所以有没有ping对我来说影响不大。而且即使漏看了,那就漏了呗,对我来说也没啥大不了,反正基本每天都会全页扫一遍,今天漏了,明天没准就看到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31日 (四) 03:28 (UTC)[回复]

无需公示

顯無繼續討論的必要。—— Eric Liu 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0月25日 (五) 00:12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因提案争议巨大,而且明显违反五大支柱,所以无需公示。2409:8900:1240:8031:4141:5851:B180:44FB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6 (UTC)[回复]

违反IAR吗?(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4日 (四) 02:59 (UTC)[回复]
没坏不修。他们这就是没事找事,当然司马昭之心……2409:8900:1240:8031:4141:5851:B180:44FB留言2019年10月24日 (四) 03:01 (UTC)[回复]
違反五大支柱[來源請求]司馬昭之心[來源請求]喔,閣下已經被封了,所以無法回答...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4日 (四) 05:52 (UTC)[回复]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有關聯絡基金會部分

我認為聯絡基金會部分加不加分別不大,社羣不會因為指引沒有聯絡基金會部分而不能聯絡基金會處理相關事宜(維基百科指引沒有使人獲得/喪失發送電郵的能力的神奇法力,對吧),聯絡基金會部分是事實性陳述。我正考慮作一個爭議性的決定,但也考慮到我想到上面那句話,作那個爭議性的決定的必要性似乎不大。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5日 (五) 02:24 (UTC)[回复]

@笔尖留痕チルノRowingbohe霧島聖悔晚斋飞贼燕子Legolas1024特此知會相關人士。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5日 (五) 02:29 (UTC)[回复]
所以閣下決定或者打算到底是什麼?--J.Wong 2019年10月25日 (五) 02:34 (UTC)[回复]
@Wong128hk先看看他們的反應才算吧,可能也沒有必要作這樣的行動呢。但作了這個決定必定會令部分的人不快。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5日 (五) 03:07 (UTC)[回复]
現在如此虛無,閣下是想大家作何回應?--J.Wong 2019年10月25日 (五) 03:30 (UTC)[回复]
其實我的說話的重點在聯絡基金會部分那部分,最後那句的重要性不大。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25日 (五) 03:59 (UTC)[回复]
我认为可以保留,但只作为最终措施。——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25日 (五) 05:56 (UTC)[回复]
目前版本指引的意思是把这个步骤作为必经步骤。对于大陆编辑而言,如果他的立场是积极支持中共的,那么假如基金会真的能够联系过来,他是有底气和官方澄清自己的立场的;但是对于其他立场的编辑而言,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事情,喝茶必不可免,结果就是被迫退出维基百科。但是事实上可能这个联系会因为大陆各种复杂的原因而被切断,这样子这一条可能无法起到解决问题的作用。所以如果这一条成为必要之步骤的话,有潜在之将大陆编辑意识形态逼向亲中共的顾虑。所以这样子社群自行处理,而将这条作为“最后选项”会更有用一些,虽然对其他地区的编辑不公平,不过在这里我还是要代表自己的利益,而且我们似乎不能在这里对不同地区的编辑区别对待。チルノ质询处·是非簿 2019年10月26日 (六) 05:50 (UTC)[回复]
说白了就是把“有利于可以找到基金会关系”合法化、简易化。把合作编辑百科全书的简单关系变成“攀关系”“比背景”的中国式人情世故。2409:8900:1140:5BFF:4563:814F:9E52:40F0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08:11 (UTC)[回复]
  • チルノ君,原來有此顧慮,感謝坦誠理性交待,亦理解所思所慮。不過話說回來,要動用此指引,個人相信情況已經相當緊急,可能已經是「各位維基人永別了」或者「再怎樣怎樣,就去你家怎樣怎樣」,個人在想到底有多少時間給我們將幾個程序分先後,又何時才應該祭出所謂「最後選項」?--J.Wong 2019年10月27日 (日) 10:06 (UTC)[回复]
    • @Wong128hk其实我有点好奇,之前站内对您说的这两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其结果又如何,有没有比较典型的例子可供参详。本来我支持这一指引尽快通过,但是看了这两天的讨论感觉还是有争议。因此在此询问,希望不吝赐教。·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7日 (日) 17:14 (UTC)

游魂君,幸而站內威脅傷人或宣稱自殺暫時未有遇見,反而在Telegram上遇到不少宣稱自殺個案。基本上,個人相信要去到威脅傷人或者宣稱自殺,氣氛已經相當惡劣。十之八九都有一些吵鬧或者刺激做為前奏。亦因如此,其實不可以假設每個管理員都可以輕易處理。事關人命,不是一個封禁就可以解決。更何況,還隔著電腦屏幕,資訊單向而片面,多數由當事者提供。上列反對者只是一直強調由管理員就可以輕易處理,甚至說到基金會只會給出封禁指令一般,其實是極度低估事態嚴重程度及處理之困難程度。本站並沒有為管理員提供任何相關訓練,憑什麼可以說一句,這種情況任何管理員都能夠處理、招架呢?一個錯誤決定,隨時就是人命一條,隨時就是悔恨終身,隨時就是受盡千夫所指,反對者有沒有想清?為什麼要未經訓練之管理員承擔如此巨責?為什麼如此事態嚴重都不交予專業人士處理?為什麼覺得基金會除了封禁指示就別無其他指引?如果去到威脅傷人,基本上都肯定已經觸犯了不知多少條方針指引,無需要基金會指引都已經可以封禁。自殺自殘,除非嚴重擾亂,否則個人相信基金會亦不會輕率建議封禁。更多時,應該是保持溝通而已。不到必要時,基金會根本不想插手。基金會要插手本站事務,有《基金會行動方針》,根本不需要等管理員詢問意見時才借管理員之手去插手本站。反正就是你不威脅傷人或宣稱自殺,這條指引有沒有叫人找基金會,請問與你何干?--J.Wong 2019年10月27日 (日) 18:44 (UTC)[回复]

  • @Wong128hk感谢您打了这么一大段话然后ping了我,我真是受宠若惊,虽然您几乎没有回答我的疑问。算了吧,我一会去问梅丽莎。那么现在我集中回复一下您的疑问(善意推定一下,不是质问。鉴于之前的一些情况,我感觉括号里的内容并不是没必要说)。
  • Q: “上列反對者只是一直強調由管理員就可以輕易處理,甚至說到基金會只會給出封禁指令一般,其實是極度低估事態嚴重程度及處理之困難程度。本站並沒有為管理員提供任何相關訓練,憑什麼可以說一句,這種情況任何管理員都能夠處理、招架呢?”
  • A: 上列反对者并不是都一直强调这种事情由管理员就可以轻易处理。事实上,涉及威胁自杀和威胁伤人的紧急状况,任何人都不可能轻易处理。不仅本地管理员,基金会的专业人士也不能轻易处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本地管理员处理之前知会基金会的举动,是会让事态好转,还是完完全全的浪费时间,甚至是让事态继续恶化,或者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留下了极其严重的副作用。

鉴于按您的说法,本地的威胁伤人或宣称自杀情况暂时还没有发生过(或者至少是您没有遇见过),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比方说我是一名懂英文但达不到en-4的大陆用户,假设某一天我在站内跟人争吵情绪激动宣称要自杀,本地管理员可以马上作出以下几种应对方法:第一,直接留言沟通。第二,在我讨论页留言进行沟通。第三,给我发电子邮件进行沟通。第四,在QQ、telegram等即时聊天群组里面找到我进行沟通。现在如果规定本地管理员处理必须知会基金会,那么会出现以下几种问题:第一,电子邮件或者给监管员的留言谁来写,谁有义务来写,谁会来写,细节到什么程度,写这东西要用多长时间。如您所见,“一個錯誤決定,隨時就是人命一條,隨時就是悔恨終身,隨時就是受盡千夫所指”。如果强制规定本地管理员处理之前还必须得知会基金会,可以想见这就是给管理员强行增添的工作负担,同时也是在浪费和当事人进行沟通和进行自杀干预的宝贵时间。简而言之,耽误事。第二,基金会能怎么做,会怎么做。如果当事人是我,基金会能够得知的关于我的信息也就是用于编辑的一大堆代理IP和一个绑定账户的谷歌邮箱。这些全都不是强制绑定真实信息,也就是说,基金会根本找不到我,他都找不到我他去哪里跟什么有关部门联系来救我?如果处理这事情的职员特别善良特别有责任感,他有可能会用英文或者用机翻过的中文进行以上本地管理员的可行处理方法。我都马上要自杀了,让我去翻译基金会员工用英文写过来的邮件?让我拿我蹩脚的英文去跟老外聊天?现实吗?第三,基金会怎么做过,结果如何,有没有解决问题,基金会有没有真正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也许是您误解的根源。不要高估基金会。在历来中文维百社群有直接基金会行动参与的事件中,基金会从来没有过用大家都能接受的手段,作出各方都心悦诚服的决定,还没有留下任何争议、社群分裂和隐患的历史。基金会根本不善于沟通,尤其是当语言不通的时候。自杀干预是一份需要大量语言沟通技巧和漫长时间的工作,以上反对意见的诸位很可能并不信任基金会职员在处理此类紧急情况上的能力。而不是说本地管理员就能轻易处理。主要还是看效率。第四,副作用。如上瑟诺所述,你得首先确定,在中国大陆,通过行政手段从维基百科账户定位个人真实身份的后果。瑟诺说的已经很明白了,在此不再赘述。

  • Q: “為什麼要未經訓練之管理員承擔如此巨責?為什麼如此事態嚴重都不交予專業人士處理?”
  • A: 维基百科是很重要的在线百科全书,它的管理员和行政员通常也未经专业训练。能干干,干不了滚。
  • Q: “為什麼覺得基金會除了封禁指示就別無其他指引?”
  • A: 因为到目前为止基金会干的最多的就是封禁、封禁、撤权、封禁。也许有其他指引,但首先您得找到,其次您得确定相关团队真的会那么干。
  • Q: “如果去到威脅傷人,基本上都肯定已經觸犯了不知多少條方針指引,無需要基金會指引都已經可以封禁。自殺自殘,除非嚴重擾亂,否則個人相信基金會亦不會輕率建議封禁。更多時,應該是保持溝通而已。不到必要時,基金會根本不想插手。基金會要插手本站事務,有《基金會行動方針》,根本不需要等管理員詢問意見時才借管理員之手去插手本站。反正就是你不威脅傷人或宣稱自殺,這條指引有沒有叫人找基金會,請問與你何干?”
  • A: 我看不懂您什么意思,按您的字面意思就是靠本地已有的方针指引和《基金会行动方针》就已经能解决相关问题了。您的意思是说,这条指引只是让人给基金会写信,别的什么都没规定。那还设立这条指引干嘛呢。包括本地管理员在内的每个人都有往emergency@wikimedia.org发邮件的权利,大不了被当Spam呗,人命关天也不差几个邮箱几个账号。合着您的意思就是这样?那您为什么还要楼上楼下的逮着反对者批判呢。

·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7日 (日) 21:54 (UTC)

  • Wong128hk,您指出的管理员的问题,正是我之前在指引公示期间加入对管理员的限制的条文的原因。如果用户是因为与管理员之间因为编辑矛盾而产生了威胁或自杀的行为,指引又授予了管理员可在此情况下 直接封禁用户的权力,那么理论上管理员就可以直接诱导或通过操作逼迫与其有矛盾的用户作出此种编辑而直接封禁这名用户。加入强制当事管理员回避和必须告知基金会的条文,是出于对可能出现的最坏情况的预先阻止。目前站内有非常多的管理员是有自觉回避的能力和素养的,但亦存在几个极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不回避直接作出封禁操作或事后报复的管理员。这种情况下,指引就不是在救人预防,而是在为这样的管理员准备武器弹药了。我完全相信完善指引的维基人和大多数为指引而牺牲自己的个人时间在这里讨论的维基人是出于善意对指引进行了改善,我也是如此。加入这些条款,正是因为这些情况过于严重,毕竟人命关天,必须保险再保险。——Daniel J Zhao留言2019年10月27日 (日) 21:11 (UTC)[回复]
  • (*)提醒:囧王说的是管理员可能缺乏处理的能力,Daniel说的是管理员可能通过处理这类事件来报私仇。虽然Daniel发言里有所谓“正是我之前在指引公示期间加入对管理员的限制的条文的原因”,但是大家一定要看明白,可不是一个原因哦。想要了解讨论内容的诸位,千万不要误解囧王所要表达的意思哦。另外,“完善指引的维基人……是出于善意对指引进行了改善,我也是如此”,这位名为Daniel用户所谓他自己的“善意”可是将别人参考了WP:DTR的留言移动到这个段落上面的意思哦。·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7日 (日) 22:19 (UTC)
  • 我不知道为何会有人理解为必须通知基金会?联系基金会只是解决此类事情的方式之一,而且一般也只是协助性质的。而且也不明白为何有人会把封禁用户与此事联系起来?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啊--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8日 (一) 02:33 (UTC)[回复]
    • @Shizhao“聯絡維基媒體基金會:立即發送電郵至emergency@wikimedia.org並描述相關狀況。”“发送电邮后,请私下通知管理员。”提及封禁用户是为了表达对基金会能力的怀疑。·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03:05 (UTC)
      • 我仍没有看出有“必须”之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0月28日 (一) 03:18 (UTC)[回复]
        • @Shizhao框里三个小标题,如果您理解为顺序执行,您就得先执行第二个,给基金会发邮件。如果您理解为并列执行,执行哪个都可以,那么执行第三个的时候需要等“发送邮件后”,还是得给基金会发邮件。这回可以理解么?·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04:01 (UTC)
        • 另外,我签名带了一堆字“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而您没有@我。善意推定一下,我认为您不是并不想得到我的回复从而解决疑惑。·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04:04 (UTC)
  • 游魂君︰在下也受寵若驚,獲得如此詳細回覆,理性地將反對者擔憂具體闡述,如此才可以繼續討論下去,或者將指引草案修改可以解決一些憂慮。但願閣下理解無誤,與反對者理解一致。抱歉,表達有些問題,引致誤會,上面那段不完全是回應閣下,寫著寫著變了抒發所想。
  • 首先,不要理有沒有用,個人理解此擔憂,但基金會作為法人,有此類事件發生於轄下站點,理應知悉事件及作出適當回應。不要將基金會排除出事件之外,令基金會毋須承擔應有責任。然後所有責任就落在本地管理員身上,而他們有機會沒有足夠資源及訊息去處理事件。如此,實為不公。切記,基金會是持份者,基金會要為此等事情負責,沒理由容許基金會置身事外。如果基金會處理不當,那就追究基金會,要求他們作出交代,交出改善方案。如此互動,才能令處理程序得到改善。而非想當然覺得基金會沒用,所以不用基金會負責,不用基金會改善。那問題就一直存在。
  • 其次,個人覺得就算用中文都不應該是問題,基金會應該要為此作準備。而不能在經營一個多語言網站,遇到緊急情況就說因為不懂那語言,所以處理不了。如此,可謂極之不負責任。但個人同樣不建議一直在這邊想當然是這樣,是那樣。既然都不了解就應該電郵去他們問清楚,至少解決一些基本問題,例如語言不通、基金會需要什麼資料、基金會收到通知後會如何處理、會否直接聯絡當事人、有沒有一些過往案例……等等等。換個角度,就算判刑之前,也應該聽聽對象有什麼回應,否則也是一種不負責任。
  • 另一點是,個人相信自殺或者傷人都需要組隊處理,可能會是管理員聯同一些資深用戶一起處理。所以這些工作或者可以分工一下。如果確實有疑慮,亦可以考慮將段與段之間那些先後次序字眼修改一下。
  • 關於大陸用戶,如果社群同意,或者可以另段再述。不過,飲茶與人命應該如何權衡呢?
  • 「能幹干,幹不了滾。」,這種態度極不可取。不然要多少人才夠用……沒人天生就懂得處理。而且說到底,管理員評選時也沒有相關評估呀。
  • 關於最後那個疑問,首先此指引不是只用來闡釋管理員應否封禁宣稱自殺者,所以不是過度側重於此。另外,亦不會是容許基金會無端破壞本站自治,而在指引社群如何處理此等事宜。於此大前提之下,細節可以再改。該段只是旨在指出有些問題或者憂慮不用過份放大。
  • Daniel君,個人相信,閣下與在下所指之問題並不一樣。正如游魂君所述,恕在下不贅。
  • 以上。--J.Wong 2019年10月28日 (一) 06:47 (UTC)[回复]
  • @Wong128hk集中回复一下您的观点。
  1. “首先,不要理有没有用。”我是真的不想口出粗鄙之语,但这句话就是完完全全的扯淡。太扯淡了。真抱歉。您也说了,紧急情况,人命关天,在这种情况下我想处理本地的威胁自杀事件,我需要花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先给基金会写封邮件?您到底是更在乎人命还是基金会的参与义务?这句话不是质问,我是真的很好奇,您更在意的到底是紧急情况是否成功处理,还是可能未能成功处理以后由谁来负责?我需要您的回答以使讨论继续进行,顺便请您不要回复“都重要”。另外,为了防止误会我得澄清一下,我没说过不让人给基金会发邮件,谁都完全可以往那个邮箱发邮件,我反对的是想处理这件事必须得先发封邮件,或者本地社群和管理员在事情尚未解决的处理流程中必须抽时间发这个邮件,而其原因如前述,耽误事。有多耽误事下面再说。我是不想想当然觉得基金会没用,但是从经验来看基金会就不是那么有用,基金会也没能成功提供过自己有用的证据。
  2. “电邮他们去问清楚”,太对了,我也想这么干,您问还是我问,还是找梅丽莎?如果您已经发过邮件了,那实在是很感谢,因为我英文并不是那么好。我今天下午(东八区)刚在梅丽莎讨论页问过她,答案是她也没见过本地社群相关成功或者没成功处理的案例,她是一时起意看到英文这个指引写得不错,所以想给它推广到中文。所以说到底从开始推这个指引,大家就都在空口白牙。这并不好。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想要发这个邮件,千万问一下基金会,如果用户身处中国大陆,紧急处理的具体流程是什么,什么样能处理什么样不能处理,有没有真实的例子,例子要表明维基百科在其中处于类似政治敏感处境的国家和地区都是怎么处理的(比如中国大陆、朝鲜、土耳其等)。您所谓“關於大陸用戶,如果社群同意,或者可以另段再述”,我觉得并不能另段再述,在这里根本没有任何割席的理由。同时,基金会要花多长时间回复也能侧面印证基金会的效率。
  3. “需要組隊處理”。按照经验来说,我们WMC的群组处理相关事件的时候,也都是谁行谁上,以我所见就没有过组队分工的先例。既然囧王“在Telegram上遇到不少宣稱自殺個案”,您作为众多telegram群的群管能不能分享一下telegram那一系列群都是怎么处理声称自杀的?今年四月份我们在WMC的群组里面处理过一起声称自杀的案例,详情我记不太清了,好像是瑟诺还是谁带着我们问了一大堆人,把当事人姓名、手机号和学校给问出来,半个小时之内打了二十多个报警电话(我报警的时候接线员这么说的,接线员还问我这么多人都怎么认识他的,是不是一起打游戏认识的,我说是)。不到一个小时警察就到了。如果基金会处理能比这快,比这有效,比这副作用更小,我当然欢迎基金会来处理。但是如果基金会所谓的处理方法就是告诉中国大陆警方,一个IP地址为x.x.x.x(大多数时候为代理IP),用xxx型号设备(这个倒是真的,但好像没什么用)的本站用户User:xxx声称要自杀,他的个人信息如其用户页所示(不保证真实),声称自杀的证据见其用户贡献(往下一翻一大堆反送中);我觉得还是算了。人命关天,喝不喝茶不重要,但是如果因基金会的行为而让用户必须选择都要或者都不要,这就很离谱。
  4. “此指引不是只用來闡釋管理員應否封禁宣稱自殺者”,您说的太对了,我太不想讨论这个问题了,我感觉Daniel描述那种所谓管理员滥权操作方法的留言充满了强烈的,对管理员的假定恶意。没有任何方针指引能经得住这种程度上的假定恶意,我都不知道他怎么想出那种操作的。类似的假定恶意不是不能做,比方说如果这个指引通过了,我就可以弄一个spam邮箱(就那种发邮件几乎总是会被归入垃圾邮件的邮箱),碰到一起宣称自杀就给基金会发一封邮件,再给您囧王私人邮箱发一封邮件,如果基金会处理好了功劳是基金会的,处理不好就是您囧王草菅人命。您能不能24小时盯着邮箱及时处理?那这锅您背不背?我只是举个例子。这个准指引就几乎没有真正处理的操作步骤,细节少到令人发指,碰到不对的人,就全都是给假定恶意和擦边球操作留的空间。我希望我们最终能参考基金会和诸本地社群的处理方法完善一下这个指引的详细步骤,要么就干脆砍掉再议好了。

以上。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15:54 (UTC)

    • (~)補充一些内容。其一,我没有更好的词可以替代“扯淡”,如有冒犯那真的对不起。其二,第一条的“下面再说”见第三条的例子。其三,如果需要我发邮件请ping我或留言或电子邮件。其四,关于第三条所述的当事人到底是谁,他还没回我消息没给我授权,暂时难以透露。如果他同意了,我会把他的用户名或telegram账号通过电子邮件发给您,您可以自己询问事件真实性;急的话可以问瑟诺。其五,如果您好奇我跟Daniel到底都有些什么恩怨,您可以等待我在客栈发议题;急的话可以给我发邮件。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8日 (一) 16:23 (UTC)
    • @游魂雖然我已經事實上退出此提案,但還是必須指出您是在把簡單問題複雜化。「花十几分钟或者几十分钟先给基金会写封邮件?」我看在這才是純屬扯淡;這種郵件一兩句話就能闡述完畢。例如,「Please see :w:zh:Special:diff/12345678」其實完全就可以了,不要擔心他們理解不了;找機翻或者會中文的人是他們的義務也是能力範圍。請參看以下法文和德文維基百科對此方針的處理:他們承認基金會只是輔助角色,但一樣要知會。花10秒寫這樣一個郵件(可以用Special:電郵聯繫/Emergency),然後去報警,礙事嗎?「如果用戶身處中國大陸」,其實基金會也無法確認此用戶的真實身份和位置。貢獻記錄本來就是公開的,郵箱也沒有實名制,而基金會也不會有真實IP,只有代理,所以就算提供給大陸公安,也不會怎麼樣。「我就可以弄一个spam邮箱(就那种发邮件几乎总是会被归入垃圾邮件的邮箱),碰到一起宣称自杀就给基金会发一封邮件...能不能24小时盯着邮箱及时处理?」基金會還真可以。如果他們判斷威脅是空談,那也不會佔用多少時間和精力。至於「空口白牙」這一指控,還請大家參考一下我在我的討論頁裡的回應。謝謝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8日 (一) 21:33 (UTC)[回复]
      • (~)補充:草案不是金科玉律。若您認為不夠明確、或者有其他問題,歡迎您提修正案,不要一棒子打死。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8日 (一) 22:26 (UTC)[回复]
        • @Classy_Melissa在本地处理流程中规定必须知会基金会才是简单问题复杂化。义务责任什么的我不管,但是基金会必须明示流程,如果能比本地做得好我就会支持,基金会不回或者只回一堆套话的话,我肯定要保持合理的怀疑。用户身处中国大陆那个您没看懂,稍晚给您发邮件并抄送囧王,这个讨论太长了,这个事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明白的。24小时盯着邮箱看那个您也没看懂,我意思是说如果那样事办成了就是基金会的功劳,失败了就推锅给囧王,说他没有进行或者几乎没有进行协助,总而言之就是按Daniel那种逻辑,先假定恶意,然后互相迫害。是这种东西让人没法提修正案,因为显而易见肯定会有人过来抬杠,而不是我的观点在阻碍草案通过,天可怜见我现在支持的是给基金会写信问流程,这怎么也不会怪到我身上吧?至于您在您讨论页的回应,您也没举出一个基金会能比本地社群更有效处理的真实例子,我也没能举出一个基金会能比本地社群更低效的例子,大家几乎都是在凭空想象,这不是罗生门是什么。为什么我认为基金会没有用,或者用基金会会产生严重的副作用,我会在邮件里详细阐述,然后在这提一两句。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9日 (二) 03:51 (UTC)
          • @游魂抱歉,有所誤解。我必須讚嘆您的那句「先假定惡意,然後互相迫害」簡直太傳神了,完美地描述了我所說的那個「毒氣」。離題了。感謝您提出給基金會寫信問流程;我不反對,但也不支持,因為我認為每一個傷人自殺威脅個案都是獨特的,並沒有什麼機械的「流程」可走。另外,論基金會是不是比本地社群更高效,我認為其實沒有必要討論(moot point),因為不管基金會是更高效還是更低效,效果總是高於0,所以社群遇到這種問題,何不舉手之勞通知一聲?用另外一種話說,((社群+基金會)的效率 - 通知所需的成本) >(社群)單獨的效率。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29日 (二) 04:17 (UTC)[回复]
  • @Classy_Melissa毒气不是目前能解决的,也不是推这个能解决的,先不提。基金会的问题有没有必要去讨论呢,当然有的,还是我那句话,本地处理之前知会基金会的举动,是会让事态好转,还是完完全全的浪费时间,甚至是让事态继续恶化,或者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但留下了极其严重的副作用。具体担忧什么呢,我举几个例子,比如基金会行动要多久到位而之前本地要不要先行处理,比如本地要与基金会独立处理还是与基金会协同处理,比如协作时以谁为主谁辅助处理,比如成功是谁的功劳失败是谁的锅,很多人眼里基金会就是神所以不可能背锅,那再比如本地管理员和社群会受到怎样的批判和指责,下次还有没有人愿意接这个活。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9日 (二) 04:31 (UTC)
  • 游魂君,個人覺得閣下似乎有所誤解,「基金會要為本站內所發生事情負責」此句閣下有沒有異議?在下之所以說「不理有沒有」,是因為閣下側重點在基金會回應未能起到任何作用,甚至會有負面影響。但,「基金會是否要負責」與「基金會回應是否有用」是兩個問題,兩者並無衝突,不互斥。即是「基金會要負責任,但回應沒用」及「基金會要負責任,而且回應有用」都是可以成立。這個責任不是在出事之後有人問責才存在,而是一直都存在。所以在下說要通知基金會,不要讓其置身事外,不單單是出事之後才成立,是一直都成立。只要基金會仍然是本站營運者,這個責任就一直都在。而因為其有這個責任,所以遇事就要向基金會作出通知。其回應是否有用,是後話,亦是另一個議題。亦因如此,在下上面就說,如有需要可以改動段與段之間之先後次序字辭。希望如此可以解決閣下一些疑慮。至於是否誤事,個人覺得可以在向基金會提問後才作這個判斷。
  • 電郵誰發都可以,稍後草擬一下。另外,希望Classy_Melissa君理解,的確有一些基本問題是需要基金會回應。得到回應後,方能使討論更為有效進行。
  • 「我覺得並不能另段再述,在這裏根本沒有任何割席的理由」這不是割蓆,而是因地制宜。明白到大陸地區的確是基金會未必如此熟習,法制上亦有分別,如此一來,另段再述又何妨。如此才能解決當中差異。
  • 當然也是誰行誰上,但是通常很快就會有數個至十數個人一起關心該事,然後就是一個團隊。有人繼續開導,有人開始尋找資料……如此團隊工作進度會比單人來得好。不過,個人在上面不是曾經問過燕子君一個問題,其實到現在都沒有答案。當然如果當事人與管理員都在同一地域,固然之報警會比較快。所以指引也提示遇有危緊情況,請先報警。但如果根本不在同一地域呢?這個情況,在Telegram也遇到過。如此情況,未知如果不經基金會,又應該如何解決?
  • 既然已經是惡意推定,就毋須再討論啦。討論下去亦無意義。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極之認同「((社群+基金會)的效率 - 通知所需的成本) >(社群)單獨的效率」。
  • 以上。--J.Wong 2019年10月29日 (二) 08:01 (UTC)[回复]
  • 也補充一句︰個人也覺得此指引可以多補充一點內容,不過要精簡,免得在緊急時,還要花費大量時間閱讀。--J.Wong 2019年10月29日 (二) 08:25 (UTC)[回复]

續上...

  1. “基金会要为本站内发生事情负责”,我有异议。根据维基媒体基金会网站的使用条款,Please be aware that you are legally responsible for all of your contributions, edits, and re-use of Wikimedia content under the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other applicable laws (which may include the laws where you live or where you view or edit content). 发布人身伤害威胁者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在自我伤害合法的国家和地区,个人有自我伤害(包括自杀和自残)的自由权利,基金会无权干涉。作为整体的维基媒体基金会,抑或基金会的员工个人,不会对在维基媒体网站上发生的人身威胁和声称自我伤害行为负道德责任。因此,基金会无需为本站内发生的此类事情负责。
  2. 给基金会发邮件询问的事,梅丽莎看来是不太想管,我工作日又比较忙,这样好了。如果您周五晚上之前还没发出邮件,我会发,并将邮件内容和回复邮件内容一并贴在站内。当然也希望您这么做。
  3. 包括像什么因地制宜、像为什么怀疑基金会处理会降低效率、再比如像燕子到底是在担心些什么东西的事情呢,这里面涉及到一些虽然不违法,但是发到站内这种公开场合会引起CSI效应的东西,所以请您还是等邮件,也就是我答应今晚上给梅丽莎发然后抄送给您的邮件。经过Daniel的例子之后,我是真的不敢把这种东西往站内挂了。我真的不太敢假定看到这段的所有人都是善意或者会假定善意的。邮件没写完,咕了,八成还得咕到周五晚上,不过看来这个草案的讨论不像是差这两天的样子,咱们可以继续讨论别的话题。其他想听的用户可以用任意方式通知我,没绑邮箱的话提供一下联系方式。Daniel也可以。
  4. 以及最后那句总结,我没看懂您用效率减成本能算出什么东西,又为什么跟另一个效率比较。还请您明示一下。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29日 (二) 19:35 (UTC)

  • 我嘗試回應一下游魂
    1. 我不清楚美國聯邦法律或佛羅里達州法律有沒有規定在當地營運的組織有沒有通報相關事件的責任,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單純以維基媒體基金會使用條款推斷美國聯邦法律或佛羅里達州法律的條文是一種武斷的表現。
    2. (我很支持發電郵向基金會查詢及鼓勵作出這個動作的舉動。)
    3. (我個人沒有什麼特別的見解,但本站的CSI效應好像一早已經被弄出來了。)
    4. (我估計Wong128hk是在比較效益吧,但這裏我認同游魂,Wong128hk最好真的明示一下為好。)
  • 以上。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9:24 (UTC)[回复]
    • @Sanmosa感谢回应。第一条,囧王跟我争议的是“基金会会不会对本站发生的威胁伤人或者威胁自我伤害事件负责任”,您的意思应该是“美國聯邦法律或佛羅里達州法律有沒有規定基金会(向执法机构)通報相關事件的责任”。您要是非要问呢,建议您去研究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同时我也研究一下,或者给基金会发邮件的时候提一句。但是无论如何,根据美国联邦法律或佛罗里达州法律,普通编者和本地社群/管理员肯定是没有知会基金会的义务。第三条,对,这玩意早就有,所以要尽可能减小影响呗。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30日 (三) 10:42 (UTC)
  • @游魂現在我不知道您說的是什麼,所以難以回應。還是等您的郵件吧;這事情不差幾天,您不用著急。在下現在已經撤回提案,不再推動將其設立為具強制力的指引(但是也不反對),所以雖然會繼續作建設性討論,卻不會十分積極地參與其他工作(比如發郵件、代表社群與基金會溝通、或者和樓上那些人互煮),還望見諒。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0月30日 (三) 10:30 (UTC)[回复]
    • @Classy_Melissa感谢您的持续关注。另外这几天我看了一下元维基,如果想达成您原本推这个成为指引想要达成的目的,建议您可以考虑一些包括友好空间方针(friendly space policy)、安全空间政策(safe space policy)之类的东西。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0月30日 (三) 10:42 (UTC)
  • 游魂的郵件收到了,已詳細閱讀。他的郵件洋洋灑灑三千多字,闡述了這些觀點:
  1. 基金會和本地社群對威脅暴力事件不負有任何法律責任
  2. 基金會掌握的大陸編者的個人資料基本上是虛假的,沒有什麼用
  3. 本地社群已經有很多方法處理暴力威脅事件(所以用不著基金會)
    • 基金會可能會將個人資料提供給執法部門,導致被舉報者受到迫害
    • 中國、香港的編輯更加不信任執法部門
  4. 這一套流程很可能被濫用成借法律手段打壓異己的手段
  5. 自殺案例社群可能沒有權利干涉,因為人人有自殺權;基金會更不應干涉,因為有語言和文化差異
  6. 基金會有語言、文化隔閡,可能會把玩笑類的威脅當真
  7. 基金會的效率、可靠性、安全性、動機、職員個人的可靠性、和動機[sic]都十分可疑
  8. 基金會的處理方式只會增加社群矛盾,或者掩蓋問題
  9. 即使暴力威脅合法,本地社群也能很好地處置此類情況,所以能不送基金會就不要送,否則削弱社群自治、引起社群反感
  10. 本地社群對基金會不信任;此提案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有相似之處;若通過,可能導致社群矛盾進一步惡化
  • 在下認為,這些觀點或多或少在上面的討論都已經回應過了,所以我不再重複。此郵件也沒有多少私人信息,在下看不到需要保密的理由(除了篇幅冗長這是真的),所以呼籲遊魂君授權將其公開(我會找個適合的方式公開,不會全篇貼在這裡),讓社群檢視,以利達成共識。 優雅的梅麗莎 Classy Melissa (歡迎留言) 2019年11月2日 (六) 08:16 (UTC)[回复]
    • @Classy_Melissa授权。发邮件的主要理由是不想在公开场合详细地描述,都可以怎样通过通知基金会来绕过本地方针指引和社群处理方法。
      {#(set-global-staff-size 12)  a' b' b' a' a' g' g' d' g' a'2 r4 \bar "|."}
      (有事请@我,否则看不到) 2019年11月2日 (六) 08:20 (UTC)
对基金会不信任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不知道为何就能代表整个社群?另外,其实我一直认为这个页面作为信息页就可以了,作为指引没有太大必要--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11月4日 (一) 02:11 (UTC)[回复]

6. Threats. Our WMF staff manual (entitled On-Wiki Threat Protocol) should govern our actions vis-a-vis threats, such as suicide threats and threats of violence (e.g., bomb threats and threats of harm to third parties). This manual applies to both U.S. and international threats. Under our privacy policy, Legal and Community Advocacy may release information to law enforcement "[w]here it is reasonably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rights, property or safety of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ts users or the public." Legal and Community Advocacy should notify the General Counsel of any such disclosure.

We will access, use, preserve, and/or disclose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if we reasonably believe it necessary to satisfy a valid and legally enforceable warrant, subpoena, court order, law or regulation, or other judicial or administrative order. However, if we believe that a particular request for disclosure of a user's information is legally invalid or an abuse of the legal system and the affected user does not intend to oppose the disclosure themselves, we will try our best to fight it. We are committed to notifying you via email at least ten (10) calendar days, when possible, before we disclose your Personal Information in response to a legal demand. However, we may only provide notice if we are not legally restrained from contacting you, there is no credible threat to life or limb that is created or increased by disclosing the request, and you have provided us with an email address. Nothing in this Privacy Policy is intended to limit any legal objections or defenses you may have to a third party's request (whether it be civil, criminal, or governmental) to disclose your information. We recommend seeking the advice of legal counsel immediately if such a request is made involving you.

    • 综上,对于人身伤害事件,基金会有权介入并有义务承担责任,而如果基金会认为当地执法不合理也会对当事人予以保护,条款如此所以没有必要反对它的介入,我们更无法阻止它的介入。而基金会的人有一本叫做《on-wiki threat protocol》的小本本来处理这种事情,不过我没有查到小本本内容是什么,是不是地区分会会有还是只有基金会会有?

Allô&Ouais2019年11月4日 (一) 06:08 (UTC)[回复]

足球員的關注度指引

現時WP:BIO對運動員的收錄準則為「廣為人知、獲得廣泛高度讚譽、具有特別出色表現的運動員。」本人認為這項準則過於簡單,而且依賴編者的主觀判斷。「廣為人知、獲得廣泛高度讚譽」也沒有說明是指世界層面、國家層面還是城市層面。目前中文維基百科足球員的條目數量極多,顯然有大量球員未符合以上收錄標準。我提議為足球員訂立更客觀的標準,例如:

  1. 是否曾入選國家隊?(是否包括U16/17/18/19/20/21?)
  2. 對不同地區的處理是否一視同仁?(例如每位巴西國家足球隊的球員都有一定的關注度,但老撾國家足球隊則不一定。)
  3. 是否曾參與頂級/二級/三級聯賽?
  4. 對不同地區的聯賽的處理是否一視同仁?(例如英格蘭足球冠軍聯賽香港甲組聯賽同為第二級別聯賽,但前者的重要性明顯較高。)
  5. 是否曾獲得重要的個人獎項?

另外亦可參見英維: Wikipedia:Notability_(sports)#Association_football英语Wikipedia:Notability_(sports)#Association_football

我認為同一套準則不能適用於所有運動,因此先以足球員來開始討論。日後再討論其他運動。 --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0月15日 (二) 10:10 (UTC)[回复]

@英秀一心Itcfangye法維的對應規則《fr:Wikipédia:Notoriété_dans_le_football》比英維更詳細,也更面面俱到,從球會到國家隊、從球員到教練幾乎無不涉及。如果要參考的話,我會強烈建議參考法維的規則。
以下是法維《WP:足球知名度指引》對閣下以上問題的回答:
  1. 大國家隊上過陣的球員可以收錄,僅僅為國青隊上過陣的球員則必須為第一/二/三類國家球員。
  2. 並非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國家/地區分為四類,想要更改某個國家的分類,就必須到足球工作組的咖啡廳發起討論。
  3. 國家/地區分類不同,所屬聯賽旗下球員/俱樂部的准入標準也不同。例如:
  • 第一類國家/地區:在這些國家的任何甲級聯賽出戰最少十場比賽,或在這些國家的任何乙級聯賽出戰最少30場比賽的球員,都可以收錄。累計三個賽季參加這些國家的丙/丁級聯賽而未能升級的球會,或者累計五個賽季參加第五/第六級聯賽而未能升級的球會,都可以收錄。第六級聯賽以下的球會不能收錄。
  • 第四類國家/地區:必須為這些國家的任意一支大國家隊上過陣(包括國際友誼賽)的球員才能收錄,僅僅為國青隊上過陣的球員不能收錄。球會必須參加這些國家的甲級聯賽最少一個賽季之後才能收錄,乙級和以下級別聯賽的球會不能收錄。
  1. 同理,並不對所有國家/地區的聯賽一視同仁,一切按照國家分類決定。
  2. 除第一類國家/地區的甲/乙級聯賽的賽季神射手以外,其他個人獎項不納入考慮。
若有其他疑問,我會盡力回答。【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0月16日 (三) 04:14 (UTC)[回复]
請留意bio是WP:N的下級標準。也就是說,就算不符合bio規定,只要符合通用關注度的話,就可以收錄。因此,如果要修訂bio的話,應該將重點放於收錄哪一些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但是屬於有需要的內容。換個角度來說,通過修訂反過來意圖刪除符合通用關注度,但是不符合bio的條目是不可能的,這一點要先說明清楚。—AT 2019年10月16日 (三) 17:36 (UTC)[回复]

提議一些臨時規則

有兩位用戶都認為「為大國家隊上陣最少一場比賽」依然太寬鬆。因此本人準備了以下臨時規則,供各位討論。

以下規則基於法維對應規則起草,並且吸收了樓上用戶的意見。

國家分類

暫時援引法維對應規則的國家分類(嚴格來說是足協分類)。

分類 國家/地區
第一類 歐洲:德國、英格蘭、西班牙、法國、意大利

南美 :巴西

第二類 非洲:南非、阿爾及利亞、喀麥隆、科特迪瓦、埃及、摩洛哥、尼日利亞、塞內加爾、突尼斯。

北美:美國、墨西哥。

南美:阿根廷、智利、哥倫比亞、烏拉圭。

亞洲: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亞、南韓、日本。

歐洲: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丹麥、蘇格蘭、希臘、匈牙利、以色列、挪威、尼德蘭、波蘭、俄羅斯、塞爾維亞、瑞典、瑞士、土耳其、烏克蘭。

第三類 非洲:安哥拉、貝寧、博茨瓦納、布基納法索、布隆迪、佛得角、中非、剛果(布)、剛果(金)、厄立特里亞、埃塞俄比亞、加蓬、甘比亞、幾內亞比紹、赤道幾內亞、肯尼亞、利比里亞、利比亞、馬達加斯加、馬拉維、馬里、毛里塔尼亞、莫桑比克、納米比亞、尼日爾、烏干達、盧旺達、塞拉利昂、索馬里、蘇丹、坦桑尼亞、乍得、多哥、贊比亞、津巴布韋。

北美:加拿大、哥斯大黎加、古巴、危地馬拉、海地、洪都拉斯、牙買加、尼加拉瓜、巴拿馬、薩爾瓦多、特立尼達和多巴哥。

南美:玻利維亞、厄瓜多爾、巴拉圭、秘魯、委內瑞拉。

亞洲:阿富汗、巴林、孟加拉國、柬埔寨、中國大陸、北朝鮮、阿聯酋、香港、印度、印度尼西亞、伊拉克、伊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馬來西亞、阿曼、烏茲別克斯坦、巴基斯坦、菲律賓、卡塔爾、新加坡、敘利亞、中華臺北、塔吉克斯坦、泰國、土庫曼斯坦、越南、也門。

歐洲:阿爾巴尼亞、亞美尼亞、阿塞拜疆、白俄羅斯、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納、塞浦路斯、愛沙尼亞、芬蘭、格魯吉亞、愛爾蘭、北愛爾蘭、冰島、哈薩克斯坦、立陶宛、盧森堡、北馬其頓、摩爾多瓦、黑山、威爾士、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

大洋洲:新西蘭。

第四類 非洲:科摩羅、吉布提、留尼旺、萊索托、毛里求斯、聖多美和普林西比、塞舌爾、斯瓦士蘭、桑給巴爾、南蘇丹

北美: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達、庫拉索(原荷屬安的列斯)、阿魯巴、巴哈馬、巴巴多斯、伯利茲、百慕大、多米尼克、格林納達、瓜德羅普、圭亞那、法屬圭亞那、開曼群島、特克斯與凱科斯群島、美屬維爾京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馬提尼克、蒙特塞拉特、波多黎各、多明尼加、聖基茨和尼維斯、法屬聖馬丁、聖盧西亞、聖文森特和格林納丁斯、荷屬聖馬丁、蘇里南、博奈爾

歐洲:安道爾、法羅群島、直布羅陀、科索沃、列支敦士登、馬爾他、聖馬力諾。

亞洲:不丹、緬甸、汶萊、關島、吉爾吉斯斯坦、老撾、澳門、馬爾代夫、蒙古、尼泊爾、巴勒斯坦、斯里蘭卡、東帝汶、北馬里亞納群島

大洋洲:斐濟、庫克群島、所羅門群島、新喀里多尼亞、巴布亞新幾內亞、薩摩亞、美屬薩摩亞、塔希提、湯加、瓦努阿圖、基里巴斯、紐埃、圖瓦盧

  • 有些足協既不是國際足聯成員、也不是任何大洲足聯的成員(如摩納哥)。這些狀況另行商議。

球員

球員准入規則如下表: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大國家隊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包括首發和替補),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國家預備隊/青年隊(U17及以上) 必須符合WP:BIO,否則不能收錄
甲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稱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甲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甲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出賽1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乙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或兩次稱為賽季最佳射手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乙級職業聯賽已出賽20場或以上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曾參加大洲足聯冠軍聯賽(例如歐冠亞冠
(入選大名單但未上陣者不算)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 法維對應規則對男女球員的規則有所不同。此處不分男女球員,一視同仁。如有異議可另行討論。
  • 以上「職業聯賽」及「國內盃賽」以管轄聯賽/盃賽的足協所屬的分類為準,而非以球員國籍所屬的分類為準。
  • 不能收錄(獨立成文)的球員可以加入《曾入選某國家隊/地區代表隊的球員列表》

足球變體(如室內足球、沙灘足球等)運動員的准入規則如下表:

變體 准入規則
沙灘足球 為大國家隊出賽最少10場。
室內足球
電動輪椅足球 限世界冠軍(包括世錦賽法语FIPFA冠軍和殘奧冠軍)。

不符合以上條件,但符合WP:BIO者,另議。

俱樂部

俱樂部准入規則如下表: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第一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六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第四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五級/第六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二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低級別(第四級或以上)聯賽冠軍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三級聯賽存在四個賽季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四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三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或者
累計奪得最少兩次第二級聯賽冠軍,但因故無法升級
或者
累計最少在第二級聯賽存在六個賽季
第四類 累計最少在第一/第二級聯賽存在兩個賽季
  • 若甲國足協俱樂部參加乙國足協管轄的聯賽,則以乙國所屬分類為準,而不以甲國所屬分類為準。例如:假設未來再有加拿大球隊參加美國USL冠軍聯賽,則以美國足協所屬的第二類作為基準,而不以加拿大足協所屬的第三類作為基準。因此這支新球隊只需要在USL冠軍聯賽累計存在兩個賽季即可收錄,而不需要等到累計兩次奪得USL冠軍聯賽冠軍。(不過老實說,自從去年渥太華暴怒差點喪失參賽資格之後,估計可預計的將來都不會再有加拿大球隊申請加入USL冠軍聯賽了。)
  • 不符合以上條件,但符合《維基百科: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者,另議。

聯賽賽季

國家/地區所屬分類 准入規則
所有分類 只收錄已經累計存在超過兩個賽季的甲級聯賽的賽季

主教練

暫時只收錄主教練,不收錄從來沒當過主教練的助理教練,除非符合其他知名度規則。

主教練准入規則如下:

準則 國家/地區分類
第一類 第二類 第三類 第四類
國家隊 執教大國家隊最少10場比賽
其中最少5場必須為非友誼賽
可以收錄
執教國家預備隊/青年隊
(U17及以上)最少30場比賽
可以收錄
甲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甲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甲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一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乙級職業聯賽 累計奪得兩次冠軍
(常規賽冠軍或季後賽冠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在乙級職業聯賽已累計執教兩個賽季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國內盃賽 曾奪得最少兩次冠軍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曾奪得最少兩次亞軍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國際賽事 執教期間球隊曾入圍大洲足聯冠軍聯賽
(例如歐冠亞冠)累計最少兩次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可以收錄 必須符合
WP:BIO
否則
不能收錄

裁判員

以上。【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0月30日 (三) 08:06 (UTC)[回复]

討論區






  • 甲/乙/丙/丁级联赛应写作第一/二/三/四级联赛,以避免跟英超/英甲、中超/中甲这种名称混淆。另外,中文地区都属于第三、第四类,按此标准可能很多既有条目都不够格了,一律用“符合通用关注度”来判断是否收录,还是干脆中文地区单拎出来搞个分类?(此处没有要助长系统性偏见的意思)--Kezpe留言 2019年10月31日 (四) 07:21 (UTC)[回复]
  • 這個我也很為難,但目前最好的做法似乎就是通用關注度來判斷是否收錄了。那些已經有相當歷史的球隊,怎麼也不會缺可靠的二手來源吧?
    另一種做法是專門為中國大陸制定一個「第2.5類」,收錄累計最少在中甲聯賽存在四個賽季或者累計最少在中乙聯賽存在六個賽季的球隊,但不收錄任何從來沒進入過中超、中甲和中乙的業餘球隊。不過這樣港澳臺的用戶可能會不滿。【粵語文學大使殘陽孤侠#不考慮原文發音的還能叫譯名嗎?# 2019年11月2日 (六) 22:54 (UTC)[回复]
  • 不贊成針對中文地區另搞分類。過去的存廢討論好像在中文地區的足球員上好像也沒甚麼爭議,通用關注度已經足夠判斷是否收錄。--英秀一心留言2019年11月4日 (一) 04:39 (UTC)[回复]

  • 我覺得所謂「不能收錄」在字義上有問題。在足球員規定下,那些主題可能的確是「不能收錄」,但是如果滿足其他條件,例如符合通用關注度,那就沒有所謂「不能收錄」的情況出現。下級關注度主要是用於收錄一些通用關注度難以涵蓋但是在該主題內具備重要性的條目,而不是用來篩選出一些不應收錄的條目,甚至借此反過來作出提刪。—AT 2019年10月31日 (四) 08:06 (UTC)[回复]

事实性修改Wikipedia:骚扰

细化有关用户讨论页编辑的两条规定

诸位好。当前维基百科对用户编辑自身的用户讨论页管理非常宽松,任何人自由删除、存档自己用户讨论页里的内容。尽管实施起来时,还不能与其他方针冲突,如只可以删除、存档,但不能修改留言。但最近遇到的几例封禁申诉案让我想要细化这一方针。具体而言,是增加如下的新规定:

当用户遭到封禁,并提起封禁申诉时,该用户不能继续移除其用户讨论页上其他用户有关这次封禁的通知、讨论。

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当某用户被封禁时,管理员通常会通过封禁通知里(或在该用户提出封禁申诉后)阐明自己封禁该用户的具体原因和考虑,而其他用户有时也会就封禁案进行讨论;管理员还会在决定是否解封之前,向用户提出质询,要求用户作出承诺。最近的一些经历证明,的确会有一些不理性的用户在被封禁、提出申诉后,移除他人留言的情况。如果此时其他人(包括复查管理员在内)没有及时看到其他用户和实施封禁的管理员本人作出的留言,容易误操作;同时,一般来讲对某一用户的封禁案讨论都是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进行的,若该用户持续通过移除他人留言来阻挠讨论,将不利于社群判定。

另外,我还希望明确规定:

当用户被不限期封禁后,应该在该用户的用户讨论页上标记Category:不接受消息发送

所谓“消息发送”功能即WP:MMS,是《求闻》和其他一些站务通知使用的大量信息发送方式。凡用户讨论页有这一分类的,都会被大量信息发送机器人跳过。此举可以防止被不限期封禁的用户长年累月,用户页被各类消息通知堆满的情况出现。

请各位发表意见。

--Techyan留言2019年10月26日 (六) 17:11 (UTC)[回复]

「當用戶遭到封禁,並提起封禁申訴時,該用戶『不能』繼續移除其用戶討論頁上其他用戶有關這次封禁的通知、討論」不妥,一來普通用戶對於判定一個用戶是否應該獲得解除封禁並沒有任何責任,二來這樣其實和直接禁止編輯用戶討論頁分別不大。我反建議應該提醒管理員要查看用戶討論頁歷史。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0月30日 (三) 09:31 (UTC)[回复]

使用和已故知名人物同名的用户名是否符合方针?

看到了一个用户User:陳寅恪,且该用户有编辑过陈寅恪条目。--GZWDer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20:39 (UTC)[回复]

看起來很奇怪。User:陳寅恪編輯了陳寅恪。假如名字是很普通很容易重複的,比如「陳嘉欣」,我覺得可以。但現實中不會再有第二個陳寅恪吧。--港九自由嘻嘻嘻留言2019年10月29日 (二) 22:13 (UTC)[回复]
不会有人和陈老有利益冲突吧 囧rz……和该用户打过交道的我就当成是该用户崇拜陈老。-超级王🇨🇳(你怎么会姓!你那里配姓😭☭ 2019年10月30日 (三) 10:45 (UTC)[回复]

Wikipedia:PB 兩岸用語方針說明之補述提案

我對Wikipedia:PB現行方針沒有意見,只是覺得文句說明有不夠清楚、流暢的地方,可能令讀者困惑(法理上)。故補充說明句話,將意思表述得更完整些。新添加的四個句子都沒有改變原文的主旨,論述前提、結論皆不變,社群共識仍不變。以下為我想增添的內容: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臺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縱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從而應認為“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臺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縱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亦有少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中國」的代表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任一方,從而應認為「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

現行條文

就如同前面我們所說,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提議條文

就如同前面我們所說,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希望諸位先進支持,謝謝。--傅玉松 🎬 2019年10月31日 (四) 01:02 (UTC)[回复]

建議使用{{比較條文}}模板,方便他人看清楚修改的差異。--Matt Smith留言2019年10月31日 (四) 02:22 (UTC)[回复]
好像还有极少的是双方没建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31日 (四) 08:20 (UTC)[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列表#从未建交的国家或主权实体 就不丹是沒跟兩岸任何一國建交的聯合國會員國,然後再加馬爾他騎士團這個特殊主權實體,所以多寫幾句使規則更清楚很好。-- Matt Zhuang寫條目時,請尊重各地的中文使用者。 (按「此」留言) 2019年10月31日 (四) 08:56 (UTC)[回复]
@Super_Wang很多台灣人不知道「有少數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件事,他們甚至不認為中華民國也是中國,誤以為中華民國等於台灣。這類的新進維基人對於現行版本的Wikipedia:PB可說是有看沒懂。--傅玉松 🎬 2019年10月31日 (四) 10:14 (UTC)[回复]
先請各位釐清方針裡面的這句話:「維基百科對於...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到底是什麼意思?「保持沉默」的定義是什麼?「保持沉默」應該要怎麼做?不要存有模糊空間讓別人去咬文嚼字猜測意思。--Barter84留言2019年10月31日 (四) 10:33 (UTC)[回复]
@Barter84Wikipedia:PB的內文對「保持沈默」已有清楚定義:「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編輯者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傅玉松 🎬 2019年10月31日 (四) 11:03 (UTC)[回复]
維基百科方針需要的是要有約束力,既然維基百科對這些立場「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意即對任何一方說法不承認也不否認,請問有人硬要來置入宣傳影響讀者,那麼這種方針應該要怎麼處理?--Barter84留言2019年10月31日 (四) 11:08 (UTC)[回复]
@Barter84面對不中立的論述,當然是修正為符合方針的內容。保持沈默的定義跟我的提案無關,這部分我沒打算更動,我的提案僅是補充說明清楚哪些內容應保持沈默。--傅玉松 🎬 2019年10月31日 (四) 11:18 (UTC)[回复]
閣下表示「當然是修正為符合方針的內容」,但問題是所謂「符合方針的內容」本身就令人不知如何處理,而且還與閣下的提議內容直接相關,至少請有看到這裡討論的各位維基人,能解釋所謂「保持沉默」的意思究竟應該要怎麼做?--Barter84留言2019年10月31日 (四) 11:33 (UTC)[回复]
应该说编者避免使内容产生对上文中任一方的意见的认同倾向?——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19年10月31日 (四) 12:02 (UTC)[回复]
@Barter84閣下提出的問題,您可另外開一個版面討論,希望本篇討論的重點聚焦在我新添加的四句補充說明的句子能否列入方針中。--傅玉松 🎬 2019年11月3日 (日) 02:06 (UTC)[回复]
保持沉默在我看来就是不支持也不反对,如果有人硬要加入不符合方针的内容就回退封禁忽略呗。拖布战法,谁与争锋[開玩笑的]--S.Wang🙏クンパユン、首里城!(受签名长度所限未展示全部效果,请至User:Super Wang/Sign观看) 2019年11月1日 (五) 00:49 (UTC)[回复]
我建議第一部分這樣改: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臺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都已經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從而應認為“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

提議條文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臺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未與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建立外交關係,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臺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中国内地」),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同義。

以上。第二部分不反對。Sanmosa 災難固首發於荃灣 2019年11月1日 (五) 09:5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