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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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过去在美国曾极具争议,仅在为数不多的判例中暧昧的未加以否定,最高法院在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的判决,各州亦须给予承认,并且不得拒绝发放结婚证书给予同性伴侣。最高法院判决,对同性配偶拒绝发放结婚证书,违反美国宪法正当法律程序和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1]
争取同性结婚权利及同性伴侣权益的运动始于1970年代[2],在1993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在贝尔诉米克案中判决该州同性婚姻禁令违宪后迅速成为美国政治重要议题。[3]进入21世纪,公众支持同性婚姻的呼声明显增高[4][5],自2011年以来的全国民调均显示多数美国人支持同性婚姻。2004年5月17日,马塞诸塞州州最高法院判令后成为首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6]
2012年5月9日,巴拉克·奥巴马成为首位公开支持同性婚姻的在任美国总统。[7]2012年11月6日,缅因州、马里兰州和华盛顿州率先通过公投决定同性婚姻合法。
2013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诉温莎案中推翻了禁止在联邦层面承认同性婚姻的法案。在此之后,27个州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6个州的州法院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另有一州法院判决仅针对承认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内进行的同性婚姻合法性。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层面,第四、七、九、十巡回上诉法院认定同性婚姻禁令违宪,而第六巡回上诉法院则持相反观点。在2014年10月6日美国最高法院拒绝受理来自印地安那州、俄克拉何马州、犹他州、弗吉尼亚州和威斯康星州的上诉案后,上述5个州内同性婚姻合法化,这一决定还迅速推动了其他数个州的同性婚姻合法化进程[8][9]。由于上诉法院判决分歧,2015年1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受理来自第六巡回区的4起上诉案件。
2015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中判决同性婚姻的权利受到宪法保障,全国各州不得立法禁止同性婚姻,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10][11]美国成为第五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美洲国家,同时也是继加拿大后第二个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北美洲国家。
民意
自从1996年捍卫婚姻法案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并生效后,同性婚姻这个社会议题逐渐受到关注。近年来,美国主流民意已由倾向于反对同性婚姻合法化逐步转变为倾向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支持同性婚姻的人通常认为,法定的婚姻及其权利不应该对同性伴侣关闭,这种拒绝同性婚姻的做法损害了其作为美国公民的平等权利,并认为婚姻平等有助巩固家庭。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则反对这个观点。他们通常认为法定的婚姻应该只定义成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结合,也就是所谓的“传统婚姻”。而且不应该强迫一个州承认不是这种形式的婚姻。同性婚姻将会摧毁美国的家庭核心价值。
反对同性婚姻的人通常是保守派、经常参加宗教仪式、年长人士、共和党保守派支持者、与宗教组织有联系或住在郊区、圣经地带和美国南部。
支持同性婚姻的人则集中在年轻人、甚少或不参加宗教仪式的人、民主党自由派支持者、以及居住在太平洋海岸都会区,美国东北部都会区以及新英格兰的美国人。
一些州,特别是新英格兰以及美国西部太平洋海岸都会区,大部分人都支持同性婚姻。根据一份于2003年10月进行的来自马萨诸塞州的民意调查,大约有59%的注册选民认为同志伴侣应该有权利进行世俗婚礼。[12]。而之前在夏威夷、加利福尼亚和新泽西州的调查则显示大部分人支持同性婚姻。
此外,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同性恋者不能结婚使得他们不能享受超过1,049项权利和权益以及大量的各州法律和私有权益(例如家庭成员关系,折扣等等)。他们说,一个从法律上否定为公民提供联邦权利或权益的行为直接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相违背,这个修正案规定为公民提供平等的保护和大量的法定程序。这就意味着为一个群体提供的权利不能否认另一个团体享用。
在2003年最高法院命名的案件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案件中,法院认为自愿的亲密性关系是个人自由的一部分,并由宪法第14修正案作保护,这才正式使同性恋在美国非刑事化。很多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认为这个判决为以后废除各州中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铺平了道路。同时在宪法第14修正案的基础上为婚姻保护法案提出了质疑的可能。
在2003年,一女同性恋喜剧演员Rosie O'Donnell的案件也引起了另一个话题。O'Donnell的终身伴侣Kelli被迫在法庭上作出不利于O'Donnell的作证。在美国法律制度中,不能强迫伴侣在法院中做出不利于另一方的证词;但是因为同性伴侣不能结婚,他们的这项权利被否决。她们是在2004年2月26日在旧金山结婚的。
对同性结合在州议会的立法投票
此条目需要更新。 (2015年11月28日) |
美国各州议会对任何形式的同性结合的立法投票,按照日期排列:
州 | 日期 | 同性结合形式 | 参议院 | 众议院 | 最终结果 | ||
---|---|---|---|---|---|---|---|
(+)赞成 | (-)反对 | (+)赞成 | (-)反对 | ||||
夏威夷 | 1996年 | 国内伴侣关系 | 通过 | 未通过 | (-)反对 | ||
夏威夷 | 1997年 | 互惠关系 | 通过 | 通过 | (+)赞成 | ||
加利福尼亚 | 1999年 | 国内伴侣关系 | 通过 | 通过 | (+)赞成 1 | ||
哥伦比亚特区 | 2000年 | 国内伴侣关系 | 通过 | 通过 | (+)赞成 | ||
佛蒙特州 | 2000年 | 同性婚姻 | 未通过 | 未通过 | (-)反对 | ||
佛蒙特州 | 2000年4月 | 公民结合 | 19 | 11 | 79 | 68 | (+)赞成 |
加利福尼亚 | 2001年 | 国内伴侣关系 | 通过 | 通过 | (+)赞成 2 | ||
加利福尼亚 | 2003年 | 国内伴侣关系 | 通过 | 通过 | (+)赞成 3 | ||
新泽西州 | 2004年1月 | 国内伴侣关系 | 23 | 9 | 41 | 28 | (+)赞成 |
缅因州 | 2004年4月 | 国内伴侣关系 | 18 | 14 | 84 | 58 | (+)赞成 |
犹他州 | 2005年2月 | 互惠关系 | 10 | 18 | - | - | (-)反对 |
新墨西哥州 | 2005年3月 | 公民结合 | - | - | - | - | (-)反对 4 |
亚利桑那州 | 2005年4月 | 国内伴侣关系 | - | - | - | - | (-)反对 4 |
蒙大纳州 | 2005年4月 | 公民结合 | - | - | - | - | (-)反对 4 |
康涅狄格州 | 2005年4月 | 公民结合 | 27 | 9 | 85 | 63 | (+)赞成 |
马里兰州 | 2005年5月 | 国内伴侣关系 | 31 | 16 | 83 | 50 | (-)反对 5 |
加利福尼亚 | 2005年6月 | 同性婚姻 | - | - | 37 | 35 | 6 |
俄勒冈州 | 2005年7月 | 公民结合 | 19 | 10 | - | - | 7 |
^ 注解1:给以有限的权利
^ 注解2:包括更多的权利
^ 注解3:给结婚的夫妇合法的国内伴侣关系权利
^ 注解4:并没有进行up and down floor vote.
^ 注解5:由于马里兰州州长行使了否决权,投票通过必须要三分之二以上的选票支持
^ 注解6:Forty votes were needed to amend marriage law in the Assembly. Using a procedural move the bill is to be returned for a new vote in the Senate during August, which according to the Associated Press contains much more support than the lower house. A majority vote in the Senate would nullify the Assembly's vote and gain the bill passage. It is unclear whether the Governor of California might veto the measure. [6]
^ 注解7:Legislation still awaiting lower house vote, may have a hard time getting a floor vote as the House Majority leader, a Republican, is refusing to bring the measure up.
公民结合
佛蒙特州是美国唯一一个向同性伴侣在州法的水平上提供与异性伴侣相同权利和权益的州。佛蒙特州不使用“婚姻”一词,而把这种结合称为“公民结合”。但是公民结合不提供联邦水平的权利和权益以及与世俗婚姻证明相同的保护。关于佛蒙特州公民结合的历史,请参看世俗婚姻一文。
加利福尼亚州的国内伴侣关系法提供了类似的权益,但是仍然不是完全的同性婚姻。
纽约立法议会中有一份议案希望把婚姻权利广大到同性伴侣中。这份议案在2003年早期引入,但是被纽约州参议院否决。
联邦法律
1996年,联邦的婚姻保护法案获得通过。这个法案的第三章把婚姻定义成为“一男一女间的公民结合”,反对联邦认可同性婚姻,同时也允许美国各州份可以不承认在其他州份或国家进行的同性婚姻(虽然当时没有一个美国州份提供同性婚姻)。接着,很多州份都通过立法或修改宪法来确定它们不认可同性结合,也不会从法律上认可在其他州的同性结合。这些法律后来被称为“小婚姻保护法”。但是后来,这些法律在大部分州都被一一废除,或是被判违宪而需要整改,或是进入联邦法院申诉或复议阶段。截至2013年,只有在少数州,禁止同性婚姻的法律依然有效。直到2013年,美国最高法院依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以5:4的比率裁定婚姻保护法案第三章违宪。
国家间的讨论
2005年加拿大同性婚姻全面合法化。由于加拿大与美国的紧密联系,这一举动使得美国国内对其法律的质疑开始升温。因为加拿大的婚姻证书并不要求公民身份或居民身份(不像荷兰或比利时)。加拿大和美国历史上相互承认在加、美任一国内的婚姻。
因此一批美国伴侣立即前往或计划前往安大略省结婚。美国同性恋组织联盟表示希望前往加拿大结婚的伴侣在登记前与他们接触,以便他们可以把与美国的同性婚姻运动相互配合。
时间表
1975年
1975年,科罗拉多州Boulder County郡的法官秘书Clela Rorex允许六对同性伴侣结婚。只是经过检察官的顾问意见后做出的决定,检察官认为,州法律没有明令禁止同性婚姻。[7]
2003年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司法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案件中以4:3的票数裁决州宪法中的关于禁止同性婚姻的行为是违宪的,并给以立法机关180天的时间更改法律。由民主党控制的州议会两院通过法案,但被共和党州长米特·罗姆尼否决。上诉法院认为马萨诸塞州不可以“否认给以两个希望结婚的同性间以世俗婚姻相同的保护、权益和义务”因为州宪法规定禁止“形成二等公民”。2004年2月4日,法院重申两种婚姻间的平等地位和表达是必须的,这就意味着或者允许同性婚姻(而不是公民结合)以符合宪法,或所有的伴侣必须进行公民结合,而不认同任何的婚姻形式。这个判决将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离判决后6个月。一个试图推翻最高法院判决的宪法修正案则至少需要经过立法机关和公投后才可能通过,即使通过了,也必须要等到2006年才可以执行。
2004年2月12日到3月11日,民主党的旧金山市长加文·纽森和其他官员开始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发布婚姻证书。女同性恋活跃分子Phyllis Lyon和Del Martin是第一个结婚的同性伴侣。这个事件是有意削弱来自一个保守派团体加州婚姻战役组织(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法律挑战。在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表示暂停派发证件前,共有4,161对同性伴侣领取了结婚证件。
虽然市政府的行为违反了第22号法案,市政官员表示这个婚姻是合法的。这个加州法案表示“只有一男一女间的婚姻才是合法的,并被加州承认”。市长表示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相信该法例违反了宪法中提供平等庇护的条款。反对同性婚姻的组织快速做出反应,上诉到法院要求停止市政府的这个行为。关于婚姻的法律正确性也将在法庭上受到检验。[13][14]
此外,加州的婚姻登记机构表示,其他任何的婚姻形式,包括任何颁发给同性伴侣的婚姻证件,都不会被注册。[8]而与此同时,创立第22条的参议员的儿子David J. Knight则与跟他相处了10年的伴侣Joseph J. Lazzaro于3月9日结婚。[15]
在Alameda County附近的伯克里和奥克兰的官员都表示有兴趣加入到旧金山的行列中,但是由于它们的婚姻许可是由郡来颁发的,而不是城市,所以它们现在不能执行这个权力。旧金山可以发布自己的婚姻证书是因为它同时是郡也是市。它是加州唯一一个这样的城市。
2004年3月9日,San Jose市议会以8:1的票数通过了一项决议,同意认同在其他地方为当地雇员进行的同性婚姻。
2004年3月11日,加州最高法院要求旧金山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以作进一步决定。市长纽森表示同意遵守这个命令。法院希望在5月或6月举行关于婚姻立法的听证会,这个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的决议至少会执行到那时。旧金山市希望在见陪审团之前,它们的案件先在低一级的法院举行听证会,而不是直接到州最高法院。但是,法院建议旧金山政府可以向该州提出诉讼,而是政府则于当天下午提出了这样的一个诉讼。
2004年3月8日,新泽西州Asbury Park市的副市长与一位由镇官员颁发的婚姻许可的同性伴侣结婚。新泽西州的婚姻登记需要72小时。第一张同性婚姻许可在3月5日颁发。当镇办公室于3月9日开门办公室,有大批的同性伴侣前来领取婚姻许可,他们希望可以在当地的州里首席检察官Peter C. Harvey终止这个行为之前拿到婚姻许可[16]。但是直到当天下午,仍没有收到停止签发同性婚姻许可的禁令,虽然首席检察官向当地办公室发了一封警告信,表示如果市办公室继续签发许可,将会面临起诉。作为回应,3月10日,市议会当天一致通过冻结所有新签发的16张许可。
2004年2月20日,新墨西哥州Sandoval郡官员Victoria Dunlap表示她将开始签发同性婚姻许可,因为新墨西哥州的婚姻法中没有提及性别问题[17]。第一对同性伴侣在当天迟一点的时候申请了许可。但是当前晚上,墨西哥州首席检察官Patricia Madrid表示签发的证件“在该州的法律下是无效的”,而郡官员办公室则停止了签发许可。在此之间,共发布了26个许可。
纽约州承认民事结合。2011年6月24日,同性婚姻法案在州参议院以33对29票获得通过,并在2011年7月24日开始生效。
俄勒冈州承认民事结合。
2004年3月8日,西雅图市长Greg Nickels签署了一份行政令认同在其他地区为当地职员签发的同性婚姻,他同时向市议会提出了建议,要求所有城市的市长都应该为他们的雇员这样做。同一天,六对同性伴侣起诉King County以获得婚姻许可。华盛顿州给以该州各郡权利自主决定签发许可,但是仍然严格定义婚姻为“一男一女之间的公民契约”。[18]
几天后的3月11日,美国家庭联合会(American Family Association)在King County高级法院提出起诉,要求停止市长Nickels颁布的行政命令。
2009年
2005年,美国知名的同性维权组织Lambda Legal代表6对艾奥瓦州波尔克县的同性伴侣向艾州法庭提起诉讼,认为艾州拒绝准许同性婚姻的行为违反了艾州宪法中的平等保护条款。波尔克县地方法院于2007年判定艾州作法违宪,而该案随后被上诉到艾奥瓦州最高法院。
2009年4月3日,艾奥瓦州最高法院7名法官一致判定艾奥瓦州政府在同性婚姻问题上并没有重大利益牵涉在其中,因此州政府拒绝准许同性伴侣合法婚姻的作法违反了艾奥瓦州宪法。艾奥瓦州政府于该月27日正式向同性伴侣发出结婚证书。
美国佛蒙特州内的同性婚姻于2009年9月1日被正式合法化。
2000年7月,佛蒙特成为了美国第一个给予同性伴侣民事结合身份的州份,同时佛州也是美国第一个以立法方式准许同性婚姻的州份。
禁令
在几个州的政客已经开始提出新的禁令以反对同性婚姻。一些州已经把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虽然他们仍在琢磨向州宪法加入新的修正案以阻止这个法律被判为是违宪的。很多州的宪法修订案要求进行全州的公民投票,这味着在这个建议生效前有可能会拖延几个月或一年或更长的时间。
2004年3月5日,威斯康星州议会批准了州宪法修正案(68:27)禁止同性婚姻或公民结合,反对其他地方对伴侣关系的合法化。这个议案仍需要经过参议院和公民投票通过。同一天,堪萨斯州议院以88:36通过了一个修正案。[9] [10]
合法化
2010年12月,美国同性恋及人权组织正式提出重新要求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并在12月18日发起游行,争取他们应有的人权及自由,认为同性伴侣也能结合,组织家庭。他们认为美国政府歧视他们的性取向,向平等机会委员会投诉,但没有清楚的被告人而不了了之。
2011年
6月24日,纽约州参议院以33票赞成、29票反对,通过同性婚姻法案。[19]4名共和党的州参议员对此议案投下赞成票。纽约州长安德鲁·库默(Andrew Cuomo)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签署为法律,30日后生效。[20]7月24日正式合法化。
此前纽约州曾多次表决同性婚姻合法化,但在共和党控制的参议院遭到驳回。
2013年
随着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判《捍卫婚姻法案》违宪后,为各州通过合法化扫除障碍。
在夏威夷州,由民主党控制的州议会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
12月19日,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通过同性婚姻合法化,多达31页的判决书指出,民事婚姻应是两人自愿结合,平等应用在同性及异性伴侣身上。[21]
2014年
2013年12月20日,美国犹他州联邦地区法院推翻该州的同性婚姻禁令,裁定该禁令违反宪法第14修正案,并表示“毫无根据的恐惧与臆测不足以成为法律依据”。[22]
2014年共和党籍犹他州州长赫伯特(Gary Herbert)1月8日宣布,根据联邦最高法院6日的裁决,犹他州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使去年12月20日起因联邦地方法官一项裁决而取得结婚证书的约1400对男女同性恋伴侣,立即陷入困境,因婚姻状态未定,可能无法共同申报所得税,无法加入同性配偶的医保计划。[23]
2014年5月9日,一位阿肯色州法官以违宪为由推翻了该州的同性婚姻禁令。阿肯色州政府在当日开始对同性伴侣发放婚姻证明。[24]
2014年5月16日,阿肯色州政府暂停了对同性伴侣发放婚姻证明。[25]
2014年5月13日,一位爱达荷州法官判决该州对于同性婚姻的禁令违反了美国宪法,推翻了该州的同性婚姻禁令。爱达荷州将于2014年5月16日起对同性伴侣发放婚姻证书。[26]
2015年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6月26日以五票赞成、四票反对,最终通过裁决,裁定同性伴侣有权在全美同性婚姻合法化,意味禁止同性婚姻的14个州要终止针对同性婚姻的禁令。赞成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在判词中指,“同性恋者希望结婚,不应被判以孤独生活,不应被排除于其中一条文明世界中最古老的制度。他们要求在法律中获得同等尊严。因此,宪法赋予他们(同性婚姻)权利”。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亦在Twitter发推文,“今日是迈向平等的一大步,男、女同性恋者现在有如其他人一样拥有结婚的权利。#真爱胜利 #LoveWins”[27]。
正争取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希拉里·克林顿在Twitter推文,指“很荣幸庆祝婚姻平权的历史性胜利”。她又上载了一个彩虹色的英文字“HISTORY”(历史)。争取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杰布·布希就发表声明,指他虽然相信传统婚姻,“但亦相信我们应该爱近人和尊重别人,包括那些作出终身承诺的人”。[28]
白宫亦带头,将其Facebook专页的图示改成彩虹旗模样,标志同性婚姻的胜利。[29]
社交网站Facebook推出工具让用户自行能一键为大头贴加上彩虹旗,一起庆祝[30][31]。另外Google亦在用户搜寻“Gay”、“Lesbian”、“LGBT”等字时,就会在搜寻结果左边显示一个彩虹色的爱心,右边出现一串色彩缤纷的手牵手的人形图案。[32]
参见
- 婚姻保护法案(Defense of Marriage Act)
- 联邦婚姻修正案(Federal Marriage Amendment)
- 同性恋权利时间表(Gay rights timeline)
- 2004年同性恋权利(2004 in gay rights)
- 美国婚姻权益列表(List of benefits of marriage in the United States )
资讯
- Burge, Kathleen, "Supreme Judicial Court : Gay marriage legal in Massachusetts". Boston Globe.
- Foust, Michael, "Same-sex 'marriage' issue percolates in 4 state courts, 1 federal court". Baptist Press News. August 29, 2003.
- Sullum, Jacob, "文字游戏——如何保护婚姻的贞洁"。2004年2月13日
- Mullane, J. D., "Backlash coming for gay marriage[永久失效链接]". Bucks County Courier Times. February 19, 2004.
- "布什支持从宪法上禁止同性婚姻". USAToday。2004年2月24日
- "布什支持反对同性婚姻的修正案"。 NPR。
- "同性恋婚姻"。 Online News Hour,PBS。2004年2月24日
- Bruce, Tammy, "关于婚姻和平等权[永久失效链接]"。 FrontPageMagazine.com,2004年2月25日
- Bonopartis, Nik, "Analogy to civil rights fight is offensive to some blacks". Poughkeepsie Journal,2004年3月5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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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AX, JEFFREY R. Gay Rights in the States: Public Opinion and Policy Responsiveness (PDF).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August 2009, 103 (3): 67–86 [December 20, 2011]. doi:10.1017/S0003055409990050.
- ^ Silver, Nate. Support for Gay Marriage Outweighs Opposition in Polls. New York Times. May 9, 2012 [October 2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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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总统奥巴马公开支持同性婚姻 获众明星赞扬. 雅虎娱乐. 2012年5月10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年5月13日) (中文(中国大陆)).
- ^ 彩虹旗所向披靡 美國同性婚姻運動連戰連勝. 风传媒. 201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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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upreme Court rules states must allow same-sex marriage. CNN. 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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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0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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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美国纽约州:参议院最后通过法案,同性婚姻将合法. 《爱白网》. 2011 [2011-06-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8-08) (中文(繁体)).
- ^ New York Allows Same-Sex Marriage, Becoming Largest State to Pass Law. 《纽约时报》. 2011 [2011-06-24] (中文(繁体)).
- ^ 全美第17州 新墨西哥州立法通過同性婚姻. 自由电子报. 2013-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1) (中文(台湾)).
- ^ 推翻禁令 美猶他州同性婚合法. 中国时报. 2013-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4) (中文(台湾)).
- ^ 美犹他州先承认同性婚姻后翻悔 1400对新人傻眼 中新网
- ^ Arkansas ban on same-sex marriage struck down by state judge. CNN. 2014-05-09 (美国英语).
- ^ Arkansas Supreme Court puts a halt on same-sex marriages. LATimes (美国英语).
- ^ Judge strikes down Idaho's same-sex marriage ban. SeattlePi. 2014-05-13 (美国英语).
- ^ 联邦最高法院历史性裁定美全国同性婚姻合法化 苹果日报 (香港)
- ^ 上载彩虹“HISTORY”希拉里支持同志 杰布布殊表示尊重 2015年06月27日
- ^ 白宫Faceook专页
- ^ Let's Celebrate Pride-Faceook. 2015年6月27日.
- ^ 白宫发起!脸书大头贴一键变成彩虹旗 自由时报
- ^ 脸书、Google藏彩虹玄机 庆祝全美同性婚姻合法
外部链接
- Equal Marriage: Freedom to Marry Coalition of Massachusetts. (Education, advocacy, and lobbying group)
- Marriage Law Project, Defense of Marriage Acts (DOMAs), "State Overviews". (A state-by-state guide to marriage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