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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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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是指通常同期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兩者合稱時的簡稱,以及同行政區劃同級且基本同期召開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各級委員會會議兩者合稱時的簡稱。這一名詞不是正式用語,僅是一種出於方便目的的俗稱,以方便新聞媒體報道,以及為「兩會」提供共同的新聞及服務接待時方便使用。自1988年開始,每年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都會舉行國務院總理記者會,邀請海內外新聞媒體參與,由國務院總理親自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用法

「兩會」必須用於同行政區劃同級且基本同期召開的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不屬同一行政區劃、不屬於同一級別或不是基本同期召開的會議不稱「兩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會議通常在每年3月初基本同期召開,故兩者常合稱並簡稱為「全國兩會」。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會議通常在每年年初基本同期召開,故兩者常合稱並簡稱為「地方兩會」。「地方兩會」是對所有地方「兩會」的總稱,不是專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分為:

(1)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代表大會;
(2)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1]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分為:

(1)省、自治區、直轄市委員會;
(2)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委員會[2]

可見「地方兩會」只可能在如下行政區劃存在:

(1)省、自治區、直轄市;
(2)自治州、設區的市;
(3)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在鄉、民族鄉、鎮僅存在人民代表大會而沒有設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鄉、民族鄉、鎮委員會,所以不存在鄉、民族鄉、鎮的「兩會」。

對於「地方兩會」而言,「兩會」一詞也必須用於同行政區劃同級且基本同期召開的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例如某行政區劃同級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會議合稱「某地兩會」。如「上海市兩會」是指基本同期召開的「第某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第某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第某屆委員會第某次會議」。「陝西省兩會」是指基本同期召開的「第某屆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第某次會議」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委員會第某次會議」。

有時候媒體還會使用「兩會代表、委員」之類的簡略說法,其中「代表」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或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人大代表」。其中,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全國人大代表」;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依各地方而稱「某地方人大代表」,例如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陝西省人大代表」,昆明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簡稱「昆明市人大代表」)、「委員」是指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或地方委員會委員(簡稱「政協委員」。其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簡稱「全國政協委員」或「政協全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委員依各地方而稱「某地方政協委員」或「政協某地方委員會委員」,例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陝西省委員會委員簡稱「陝西省政協委員」或「政協陝西省委員會委員」。)

背景

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北平開幕,會議選舉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委員。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召開。1954年12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5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與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同步召開,這是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首次同步召開。1964年也是如此。文化大革命期間,不再同步召開。1978年,五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同步召開,從而使得全國人大與全國政協的屆數歸於一致[3]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與同一行政區劃同級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地方委員會會議的舉行時間也經歷過調整,各地情況不一。而且由於各地方政協是在1949年至1950年代初期分別成立並開始舉行會議,而各地方人大都是在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頒布實施之後才開始陸續成立並舉行會議,再加上文革期間各地人大、政協換屆的情況不一,所以各地方人大、政協的屆數並不一定一致。而且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只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設委員會;而在各個自治州、設區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僅規定可以設委員會,前提是「凡有條件的地方」,所以這些行政區劃也可以不設政協[2]。這些行政區劃里有些是很晚才開始設政協,所以其屆數更不可能與同級人大相同。

現在各地方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的召開時間大多是在每年年初,但仍有不在年初召開的情況。應當注意的是,有的地方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仍不是同期召開,這就不能稱為「兩會」。

「兩會」與一般在秋季舉行的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一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的重點,為新聞媒體關注和報道。

「兩會」是自1990年代才開始逐漸出現的名詞[4]。起初主要用於新聞媒體報道中,後來才逐漸為人們熟悉。

共同服務

由於「兩會」基本同期舉行,所以常常享有共同的服務。

新聞服務

每年全國「兩會」的新聞準備工作往往很早便開始。全國「兩會」新聞報道組同時負責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會議的新聞報道工作。它與大會的總務組都是最早開始大會籌備工作的組織[5]

全國「兩會」新聞報道組組長由擬議中的全國人大會議新聞發言人擔任,其他負責人通常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全國政協常委會各一位副秘書長、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全國政協辦公廳新聞局局長,以及中宣部國新辦廣電總局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單位的負責人。將新聞單位負責人納入新聞報道組,可以大致了解新聞單位關心的問題,所以「突然冒出來的問題基本沒有」[5]

全國「兩會」新聞報道組下設內地記者組、港台記者組、外國記者組、記者招待會組4個小組和1個辦公室。其中,記者招待會組主要負責總理記者招待會的準備,其成員來自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外交部新聞司等部門。記者招待會小組一般由新聞報道組組長親自領導[5]

全國「兩會」新聞報道組一般自12月底或1月初開始運作,首先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同時,記者招待會小組開始準備有關材料。新聞報道組準備工作的第一步是邀請國務院有關部委負責人召開座談會,請他們就各自工作領域中面臨的、國內外媒體關注的問題介紹情況。這類座談會一般要開七八次,涉及領域包括政治、經濟、財政、政法、港台、外事、人大、社會工作等各方面。在此基礎上,有關部門提出相關的問題單子,以及對回答口徑的建議。隨後,新聞群組根據這些材料和座談情況,匯總形成「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及答問口徑參考稿[5]

總理記者招待會前,新聞報道組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負責人一般會在國務院總理主持下,開一個小型座談會,最後檢查各方面準備情況[5]

「兩會」經常設立一個共同的「兩會新聞中心」,同時負責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的新聞服務。全國兩會自20世紀末便已開始設兩會新聞中心[6]。地方兩會設立新聞中心的情況不一,有的地方尚沒有設立兩會新聞中心的習慣[7]

服務接待

由於「兩會」期間會有大批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集中開會,所以對他們的服務接待工作就成為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重點。服務接待工作包括住宿、餐飲、交通、安全保衛等工作。其中全國兩會的服務接待工作最為繁重,由中央及北京市有關部門共同負責[8]

「兩會」期間一般是中央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安全保衛工作的關鍵時期。以全國兩會為例,2009年全國兩會在北京召開前夕,北京市公安局表示,由社區巡防隊員、保安員等組成的全國兩會協警安保人員,已達60萬人[9]。2010年全國兩會在北京召開前夕,北京市公安局稱,北京有70萬社區群眾參與全國兩會的安保工作[10]

參考文獻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