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er:KirkLU/Library and Archives/Policy/PL401
外观
PL501-删除方针
修正案 | 修正后内容 |
现行版本 |
第一章 总则
- 第1条 定义
- 删除是维基百科的一项日常操作,指的是对页面的删除。与清空页面不同,当页面被删除时,页面的当前版本和以前所有的版本都无法被公开地查阅。
- 第2条 规制范围
- 本方针仅规制第1条中所定义的操作,对页面历史中部分内容的删除由修订版本删除方针(PL604)规制。
- 第3条 删除及其相关权限的行使
- 与删除有关的权限包含删除页面、查阅和还原被删除的页面;
- 根据管理员方针(PL6XX)拥有管理员权限的用户是本条第1款所述权限的拥有者和有权行使者;
- 管理员应依照本方针执行删除和还原操作;
- 应尽量保留所有并未被维基百科不是什么之方针(PL2XX)所排除而合乎百科全书目标的页面,删除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 页面提交删除流程之前,应优先考虑其他非删除的手段以改善页面;
- 删除决定不应轻易地做出,如果社群对一个页面是否应当删除存在争议,则该页面通常不应删除;
第二章 删除理由及其适用
- 第4条 删除理由
- 一个页面通常出于下列原因而需要被删除:
- 符合快速删除方针(PL603)任一标准的內容;
- 符合著作权方针(PL2XX)对侵犯著作权的定义或存在其他违反非自由内容使用准则(PL7XX)的材料
- 符合破坏方针(PL4XX)对破坏定义的编辑;
- 沒有相关內容或百科性介绍的宣传和垃圾内容,但广告相关主题的条目不在此类;
- 第5条 适用的排除性条件
- 页面仅因部分内容符合第4条而违规,必须优先考虑采取下述第6条至第10条措施,而使页面仍有保留价值。
第三章 删除之外的其他选择
- 第6条
- 第7条
- 第8条
- 第9条
- 第1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