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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优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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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优势制(英语:dominant-party systemone-party dominant system)是形容一个国家由某政党透过民主选举制度下,长期胜出而得以达到稳固执政之政局情境。通常发生在共和制的发展中国家。此种政党通常在立法机关国会)中连续数次取得大多数议席,又或赢得总统选举。虽然一党独大(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与一党专政在形式上有某些类似特征,但绝不应被混淆,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属于一党专政。一般而言,一党独大制较有竞争,因为在关乎政权的中央选举中会有数个政党角逐权力及议席,但选举结果却是由一个大政党长期垄断执政权。此外,一党多元制英语one-party pluralistic system也被视为一党优势制的变体。

特征及利弊

在一党独大的情况下,国内的政治局势相当稳定,而政策的落实亦较长久,因为国家政策不受政党轮替而经常改变。亦由于政党在国会中取得多数议席,政府提出的法案较易得到立法机关通过,行政效率较高。其次,执政党推出的政策会相对温和,这是因为执政党需要向中间派靠拢,以图在选举赢取多数议席。相反在野党为了区别与现时执政党的不同,可能会提出一些较激进的主张,以争取公众注意。

随著一党独大长期于国家体制运作,会较容易导致党国体制的出现。除此之外,由于执政党长期把持权力,会造成自满、自大甚至贪腐的现象。再者,此制是以弱小而无作为的在野党为特征。如果执政党不再视反对党为有实力的权力竞争对手时,则对反对党不再重视,导致腐化。最后,由于某政党长期掌握执政地位,将侵蚀民主精神,因为选民会变得害怕改变,而支持理所当然的执政党,最后导致各党之间缺乏竞争,加深执政党的腐化和自满的问题。

例子

亚洲

欧洲

非洲

美洲

大洋洲

  •  萨摩亚人权保护党从1982年开始,除了1986年至1987年短暂失去政权之外,其馀时间均为萨摩亚的执政党。

参见

注释

  1. ^ 两者容许双重提名设定,即候选人同时参选单一选区及名列政党比例代表名单,一旦在单一选区获胜,就从名单中剔除、顺位递补;若落选可依政党得票分配席次“败部复活”。其公式以该单一选区落选者得票数除以该单一选区当选者得票数。政党可将不同单一选区候选人在名单中排同一优先顺位,以单一选区落选但惜败率高者取得席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