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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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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区(日语:特別区とくべつく tokubetsu ku */?)是日本行政区划之一,置于都道府县之下,与市町村同为第三级行政区划,但属于特别地方公共团体日语特別地方公共団体自治权限较市町村为高、低于政令指定都市。目前该建制专指东京都区部

该建制依1947年施行的《地方自治法》成立以来,原仅允许设置,因此只有东京都设置特别区,即东京都区部(东京23区),由原东京市拆分而来。自2012年起,特别区设置的适用范围扩大,道府县可依照专法日语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在人口达200万的大都市区域设置特别区,但目前未有成功设置之案例。

概说

目前日本以“”为名的行政区划,包括了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区”、以及东京都属下的特别区。特别区虽然以“区”为名,其实拥有类似其他国家自治市等级的行政地位,与都政府之间并不是完全的上下从属关系,而是拥有非常高度的自治权,因应这定位,为了解决都与区之间纵向、或各特别区之间横向的联络与协调问题,还设置有都区协议会日语都区協議会这类的机关处理相关事务。

特别区与政令指定都市的行政权限类似,唯为确保大都市的行政一体性,如下水道警察消防等事务,仍由都政府负责。特别区的行政首长为区长,民意机关为区议会,区长与区议会议员都是由该区居民直选产生。但其他国家或地区而言,“区”的高级官员未必都是可以直选。

关于道府县设置特别区

在2012年以前,根据《地方自治法》,特别区是针对“都”此类行政区设置的行政区划,并不是特别为东京而设的,但由于只有东京一个“都”,因此也只有东京有特别区存在。大阪市曾在2010年开始讨论与比邻的堺市一起拆为特别区并让上级区划大阪府改制为“都”,即大阪都构想。大阪都构想虽未成功实现,但促使日本国会于2012年通过《大都市地域设置特别区相关法律日语大都市地域における特別区の設置に関する法律》,规定人口多于200万人口的大都市区域,只要经当地民众公投同意,亦可撤除原有的市町村、设立由道府县直辖的特别区,使特别区不再限制于都。

上述专法通过后,大阪市于2015年在大阪府及堺市无意改制下,单独举办了特别区设置公投,计划将大阪市拆分为数个特别区,但最后以些微差距否决。

根据上述专法,目前可以建立特别区的都道府县如下。但除了曾提出改制公投的大阪市之外,这些地方自治体尚无设置特别区的构想。

外语译名

特别区的正式英语译称为“Ward”(建制区英语Ward (electoral subdivision)),或者加上“特别”两字而成“Special Ward”;但为了符合其高度自治的行政地位,东京都自2007年起,将各特别区改译为“City”()。

参考资料

参见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