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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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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本頁的一個歷史版本,由Blck1639980287對話 | 貢獻2020年5月11日 (一) 11:13 我认为参考WHO的命名标准来命名是较为科学合理的編輯。這可能和目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異。

此頁面探討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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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話題 💬 👥 🙋 最新發言 🕒 (UTC+8)
1 關於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地理,建議增加關於「來」字的論述 40 12 Sanmosa 2024-12-19 18:46
2 修訂WP:外文重新導向方針與首句MOS:外語名稱格式指引,並將他們對應 87 8 自由雨日 2024-12-20 08:58
3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1 1 Sanmosa 2024-12-20 08:58
4 應根據WP:用戶頁對WP:用戶框進行修訂 1 1 Sanmosa 2024-12-20 09:17
5 賦予過濾器助理修改濫用過濾器權限 45 10 Sanmosa 2024-12-17 16:56
6 提議維基百科:抄襲併入維基百科: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57 8 沈澄心 2024-12-20 18:03
7 請求社群關注仲裁委員會在管理員的離任討論中相關的權限問題 48 9 0xDeadbeef 2024-12-20 13:23
8 重新討論NT:MUSIC 1 1 Sanmosa 2024-12-17 16:42
9 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人名)中的例子姜太公已經移動 3 3 魔琴 2024-12-13 05:23
10 建議Wikipedia:愛好者內容擴增「交通迷內容」方針之請求與討論 20 4 Sanmosa 2024-12-19 19:06
11 被不限期封鎖用戶不應預設覆審移除IP封鎖豁免權限 1 1 Sanmosa 2024-12-18 07:27
12 歡迎就Wikipedia:格式手冊/無障礙/2025草稿提供意見 3 2 ItMarki 2024-12-16 12:58
13 提議DYK/GA/FA引入cooldown time(或譯冷靜時間) 60 11 Sanmosa 2024-12-20 15:38
14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1 1 Sanmosa 2024-12-20 08:48
15 控制複雜ANM案例 11 7 August0422 2024-12-20 18:04
16 建議明確簽名的「255位元組」是以何種編碼計算 3 2 內存溢出的貓 2024-12-20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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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廣泛徵求意見的議題

以下討論需要社群廣泛關注:重新整理

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

Talk:加油!中村同學!! § 建議更名:「加油!中村同學!!」→「加油!中村同學!!」

加油!中村同學!!」 → 「加油!中村同學!!」:! or !--HeihaHeihaHa-麻瓜了……(留言) 2024年11月21日 (四) 06:30 (UTC)

Talk:南華大學 (湖南) § 建議更名:「南华大学 (湖南省)」→「南华大学 (湖南)」

南华大学 (湖南省)」 → 「南华大学 (湖南)」:原本的條目名是「南華大學 (湖南)」,不知道為什麼要被移動到「南華大學 (湖南省)」。「湖南」已足夠消歧義,且更符合習慣,類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這裏的括號不是維基百科的消歧義,但能體現常用的命名習慣)。--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23日 (六) 22:00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建立,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建立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Talk:協調世界時 § 建議刪除"現在時間"框

該框內顯示的時間並不是當前的協調世界時,而只是上次按"刷新"獲得的時間.該時間並沒有實際意義.增加一個連結到顯示當前協調世界時的網站即可.--Uwuw留言) 2024年12月5日 (四) 18:55 (UTC)

Wikipedia talk:條目命名一致性決議 § 提議:規範部分鐵路條目站名的譯法

現狀

自2012年起,中維有關JR貨物各貨物大站條目「○○貨物ターミナル駅」出現了「某某貨物總站」的譯法。諸如2012年出現的條目札幌貨物總站。此後接連出現了東京貨物總站大阪貨物總站等車站條目皆從其譯法。

問題

一個大問題:貨物Terminal駅」翻譯成「貨物總站」的根據在哪?

查Google發現,在2012年前,網絡來源中十分缺少有關車站譯為貨物總站的說法,反倒是2012年札幌貨物總站等條目出現之後,類似的翻譯多了起來。甚至在2019年,中國鐵科院有關人士發表論文時,也引用了「總站」的說法(doi:10.16669/j.cnki.issn.1004-2024.2019.12.12)。因此我懷疑最初維基「貨物總站」譯法可能為原創研究,並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長達十餘年的文獻循環論證

查證

查鐵道科學名詞審定委員會《鐵道科技名詞——漢英法德俄日六種語言》(簡體中文)時,所謂「ターミナル駅」翻譯為「區段站」。但是欠缺「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的翻譯。

鐵道綜合技術研究所《鐵道技術用語辭典》(日語)時,ターミナル駅,翻譯為「樞紐站」,而「貨物ターミナル駅」翻譯為「貨運樞紐站」。

以上兩例或可證明至少在中國大陸的鐵路術語中,所謂「總站」的翻譯是非常有問題的。

提議

因為不知道非中國大陸的地區術語是否也有對應翻譯,需要請教社群中其他地區的有識者(如@鐵路1@雪雨73),並早日確定翻譯方案以匡正對應諸多條目的名稱。-- 西行寺海苔子 ハナノモトニテ 2024年12月15日 (日) 12:08 (UTC)

維基百科方針與指引

Wikipedia talk:互助客棧 § 有關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壓力問題

此前,互助客棧方針版的長度一度逾60萬位元組,在我搬運了若干已結束或stale了的討論後才降到40多萬,然而這個長度還是比起其他互助客棧的版塊來得長(互助客棧其他版的長度現在是20多萬位元組,條目探討版是10多萬,消息、技術與求助版不超過10萬),而且在頁面載入與編輯上也產生了一些問題(我在電腦嘗試載入或編輯頁面的話,頁面完全載入所需的時間顯着地延長了)。有鑒於此前曾有討論提議以WP:徵求意見機制取代互助客棧方針版的機能,我認為現在是合適的時機來提出這件事情。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3日 (三) 00:30 (UTC)

Wikipedia talk:可靠來源 § (碩士論文)怎樣的影響可以算作「顯著學術影響」

  • 碩士學位論文通常未經類似評估,因此不如博士學位論文可靠,除非其具有顯著學術影響」是否需要用資訊頁說明「顯著學術影響」?
  • 對於一般的(無「顯著學術影響」)碩士論文而言,相關行文似乎也有模糊之處,只點出碩士論文「不如博士論文可靠」,而未明言其「不是可靠來源」。是否需要點出「除非具有顯著學術影響,否則碩士論文不是可靠來源」(英維是明確點出的:「Masters dissertations and theses are considered reliable only if they can be shown to have had significant scholarly influence.」)?--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3日 (三) 16:21 (UTC)

Wikipedia talk:消歧義 § 2020年10月修訂案與格式討論

修訂案主要涉及#章節安排問題(最簡單的做法只需將一個三級標題改為二級標題),以及#修訂WP:消歧義命名的問題。格式討論涉及主從消歧義頁面編寫方式(若有必要則亦應修改指引)。——自由雨日🌧️留言貢獻 2024年10月25日 (五) 04:39 (UTC)

Wikipedia talk:管理員的離任 § 仲裁委員會成立後的管理人員解任機制(續)

經共識訂立的仲裁機制及其他過往討論中均就仲裁委員會在處理管理人員解任案獲得社群廣泛同意,在維基百科討論:仲裁委員會#管理人員解任中就達成了「仲裁委員會有權調查管理人員行為是否失當後交社群再行決議」,但就仲裁委員會如何行使有關職權仍有待商榷。我想將這個議題分拆成多個部分去探討,期望獲得最大程度的共識。本討論分為以下部分:(※)注意此四機制並非僅能採納其中一個,這四個機制的設計是完全可以共容的。

--西 2024年10月27日 (日) 16:39 (UTC)

Wikipedia talk:封鎖方針 § 完善WP:封鎖「不限期不是永久」總方針

所謂「不限期」不應理解為「永久」,但WP:封鎖並沒有指引給管理員對解封的指引,以確保符合這個目的。對此,建議修改WP:封鎖方針,引入擔保制及對巡查員或回退員進行擴權,以進行有條件解封。

想法:

  • 管理員需就不限期封鎖用戶的封鎖理由寫上解封條件。
  • 不限期封鎖用戶可在完成解封條件後找廷伸確認用戶請求擔保
  • 由廷伸確認用戶向管理員確定不限期封鎖用戶已完成解封條件,並聲明會負責監督該名用戶的編輯。
  • 廷伸確認用戶監管不力的話,會被剝奪擔保資格。
  • 巡查員或回退員對該名用戶的編輯進行二次確認。
  • 直至管理員認為那名編輯者真誠悔改,然後解除監管。
  • 只要擔保者決定不對該名用戶進行擔保或 巡查員或回退員 認為編輯有問題,隨即啟動即時封鎖程序,解封條件會較上一次更嚴格。

好處:減低管理員的工作壓力,從而達到不限期不是永久的目的。--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9日 (六) 04:02 (UTC)

Wikipedia talk:非原創研究 § 關於非原創研究問題

1.假設美國某媒體報導:「2024年2月30日,川普發表了一場講話,關於他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美國將會在川普上任後會徵收關稅?

2.假設英國某媒體中文版報導:「2025年2月31日,白悟空將2026年2月31日於Google Play上架」

那麼,我可不可以基於上述資料,斷定白悟空不能在中國下載?

相關討論: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電視#對於剛訂立的格式手冊/電視,細節上的疑問--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11:21 (UTC)

Wikipedia talk:格式手冊/兩岸四地用語 § 提議容許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

中華民國(中華臺北)體育代表隊使用「中華隊」簡稱,乃其來有自。又無論「中華民國(代表)隊」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均可簡稱為「中華隊」,行文實較簡易,且得維持一致格式。故比照港澳代表隊之例,建議放寬格式手冊規定,容許首次提及中華民國或中華臺北代表隊完整名稱後,於條目正文(不包含表格及模板等)使用「中華隊」簡稱;與此同時,仍繼續禁止使用「中華」稱呼,避免過度歧義。望社群斟酌。若有其他方案,亦可一併提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1月26日 (二) 18:32 (UTC)

Talk:亨利·比索 § 有關為非漢字文化圈人事物擬定香港譯名的問題

該條目的中文部份由本人建立,一直利用香港音譯將Bishop寫成「比索」,早陣才留意到原來兩年前由淺藍雪將我的標題改為「亨利·畢曉普」,本人今天打算重新增幅,亦因為見已有Note TA而將標題改回為本人最初的用語時,卻被一名稱為向史公哲曰的騷擾,他以廣東話叫法為「原創研究」不斷回退我的修改,甚至不容許我用任何方式將「畢曉普」轉換為「比索」,甚至強行將我一直撰寫開的「比索」換為「畢曉普」,意圖不容許我日後再進行增減時再使用「比索」一詞。並且將香港慣常處理英文讀音的方法定義為「原創研究」和「無心中生有」。現在更剛在本人的討論頁上留下所謂「嚴重警告」的恐嚇。

從Google中我同意「畢曉普」、「畢夏普」的使用可能比「比索」為多,但向史公哲曰執着中文維基內只有使用「畢曉普」、「畢夏普」所以不可以有「比索」的寫法再硬塞以「原創研究」來打壓,完全是架空中文維基的包容性和容許多樣化,對此我需要提出社群的建議。

或是當我被向史公哲曰的橫蠻干預而無法再為條目貢獻時,我寧可以建立者的身份申請廢掉條目。--Foamposite留言) 2024年12月1日 (日) 08:27 (UTC)

Wikipedia talk: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 出版書籍、雜誌是否為WP:NOT

如題所述,請教以下情況甚麼時候屬WP:NOT及判定依據?

  • A)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一手來源、但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B)條目收錄自行出版之書籍或論文(有二手、三手來源);
  • C)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D)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
  • E)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一手來源、沒有二手、三手來源);
  • F)條目收錄非自行出版之雜誌,雜誌內容包括照片,但沒有採訪(有二手、三手來源);--Abcet10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4:31 (UTC)

Wikipedia talk:用戶框 § 應根據WP:用戶頁對WP:用戶框進行修訂

從範圍上來看,用戶框是用戶頁的子集。用戶框的內容也應受到WP:UPNOT的限制。想起這一點是因為近日又有新用戶(Carl66066)連續建立多個在我看來並不合適的用戶框。以該用戶此前的用戶頁為例:

  • 視覺效果十分糟糕:顏色搭配不當,背景顏色和文字顏色接近,文本框寬度參差不一;
  • 反覆宣告自己的觀點:使用大量文本詳細描述自己的觀點,而這些觀點基本上與維基媒體運動及社群協作毫無關聯;
  • 名稱不明確:模板名稱與文本內容不相符,或存在歧義。

由於類似的編輯者以往也存在,我認為有必要按照WP:UP修訂WP:UBX,把Template:Subcat guideline-enWP:UBX移掉,對目前的用戶框進行整理,將文本內容過於注重表達個人意見的改為中性的陳述或簡單的宣告,無可救藥的模板批量送存廢。——暁月凜奈 (留言) 2024年12月4日 (三) 15:19 (UTC)

(+)支持。另外除了根據中維的《WP:用戶頁》修訂之外,也可以根據目前英維的en:WP:Userboxes修訂?因為似乎中維的版本有些落後了…… ——自由雨日🌧️❄️ 2024年12月4日 (三) 15:27 (UTC)

Wikipedia talk:命名空間 § 將WP:格式手冊所有方針與論述移動到MOS命名空間,並將MOS命名空間更名為「格式手冊」

因為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不放在技術區,放在方針區
前言

前次討論,已有初步共識,不過當時有意見認為需近一步討論,也因 此案涉及到方針指引的移動故需要在方針區確認共識或進一步討論。

方針/指引的部分即:

技術細節:

  • 將MOS更名為「格式手冊」,即:
  • 編輯以下頁面:
中填入格式手册格式手冊
正文

前次討論,因為MOS語言維基百科的創立,因此本站設立的MOS捷徑得以因此技術原因phab:T363538,被升格為命名空間。當時的討論主流共識認為,既然都有命名空間了,不如把對應頁面都(►)移動進去。

我現在的想法是,既然基金會都升格MOS為正式命名空間了,我們不使用實在浪費。且屆時上述更名技術操作全部完成後,移動到下面的頁面如維基百科: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將會直接顯示為「格式手冊:避免自我提及」同當時「維基百科:XX專題」變為「專題:XX」的好處。

提及上次「關於本命名空間」之討論參與者@S8321414SunAfterRain魔琴歡迎再次發表意見。

  • (~)補充 現行「指引上」MOS的地位現在是偽命名空間,然而目前基金會已經將之升格為「真」命名空間,因此「技術上」MOS的地位現在是「真」命名空間。這次希望的修訂就是能充分利用這個「真」命名空間,同時修訂相關方針指引以滿足phab:T363538的現況。--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12月5日 (四) 04:06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音樂) § 重新討論NT:MUSIC

各位編輯,在下長期以來在瀏覽編輯維基百科的過程中,發現存在大量的近似愛好者內容,這些作品大多以單曲、演唱會和部分音樂綜藝節目為主,通常無法證明其關注度,內文更是不重要的內容堆砌。但是,這些條目又往往能繞過當前NT:MUSIC的相關論述,使編者很難在存廢問題或其他條目編輯問題上達成共識。依在下所見,當前的NT:MUSIC至少存在以下問題:

  • 在關於來源的問題上,現今條文是他們曾經被多份獨立於該音樂家或團體以外的已出版可靠來源所提及,但是根據中國大陸當前現狀,由於充斥大量的內容農場和宣傳內容,使許多看似可靠來源實則存在潛在的不中立現象,如自己按門鈴自己聽中的中國網來源(《歌手·當打之年》今晚終極奇襲 周深首秀未釋出新曲)之類,在下看不到任何屬於可靠來源的證據。
  • 在關於音樂作品的內容中,維基百科:商業排行與認證是部分維基編者編輯部分單曲條目的重要依靠,但是中國大陸的音樂榜單要麼是平台的自嗨、要麼是粉絲的刷榜,毫無公信力可言。如被部分編輯推崇的騰訊音樂由你榜,就曾被檢舉過開通年會員可大大提高用戶打榜(主要包括播放、收藏、下載、分析、點讚歌曲等)權重1),並且該榜單僅限騰訊擁有著作權的音樂,此類排行榜獲得什麼周榜月榜第幾名、有多少可信度自有公論,其他類似網易、酷狗等等推出的野雞榜單更是不用再浪費時間。
  • 另外,在相當多內容的條目中存在大量毫無意義的內容,幾乎要把維基百科變成Fandom。如「天外來物」世界巡迴演唱會中什麼「衢州新聞媒體中心在抖音官方帳號上釋出了視頻,表達了對薛之謙的感謝」、自己按門鈴自己聽中類似「周深在演唱的時候,身穿一件珍珠裝飾的牛仔夾克,搭配黑色T恤和牛仔褲亮相」的表述,在下看不出放在條目內的必要。
  • 現存的NT:MUSIC中沒有關於演唱會關注度的表述。

綜上所述,現存的NT:MUSIC及其他相關頁面均為論述或指引,並且部分表述相當模糊,大量的條目遊走在關注度的邊緣,因此在下建議社群對上述內容進行重新討論並爭取達成共識並升格為方針。由於剛剛提起討論,在下暫不提出新的方案內容,待社群討論後再進行總結。--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4年12月11日 (三) 01:22 (UTC)

Wikipedia talk:申請解除權限 § 被不限期封鎖用戶不應預設覆審移除IP封鎖豁免權限

Wikipedia:申請解除權限在議的多項提議和既往「判例」表明,永封用戶經由「已封鎖或除權用戶覆審」快速剝奪IPBE權限。然,本站用戶對IPBE權限的使用多是因為GFW封鎖下被迫使用代理編輯,為正常編輯所必須之權限,在用戶尚未被移除編輯其討論頁權限前移除其IPBE權限在實踐上剝奪了被封鎖用戶編輯其討論頁進行初步申訴的能力,顯然是越俎代庖。此外,依據Wikipedia:IP封鎖豁免#移除權限一節,被封鎖用戶雖可能已不被社群信任,但亦不太可能濫用其權限(IPBE),被完全封鎖的用戶的權限也會因為不活動而自動移除,並無主動快速移除其IPBE權限的必要性。綜上所述,提議: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出於保留受GFW影響的用戶在被封鎖後使用其討論頁進行申訴的能力,對於擁有IPBE權限的無限期封鎖用戶,在無證據證明該用戶可能濫用其IPBE權限的情況下,不應在其被不限期禁止編輯其討論頁前主動移除其IPBE權限。

此提議需要熟悉反破壞工作(如傀儡調查)的社群成員討論,另ping之前在佈告板參與討論的@自由雨日Ericliu1912AllervousManchiu阿南之人。--HeihaHeihaHa-戒慎恐懼……(留言) 2024年12月13日 (五) 13:40 (UTC)

Wikipedia talk:關注度 (人物) § 修訂政治人物關注度指引

此討論正在公示7天,直至2024年12月27日 (五) 02:11 (UTC)結束;如有意見請儘快提出。

現擬修訂WP:關注度 (人物)如下:

現行條文

政治實體及一級行政區的領導階層(例如總統、總理和首相等等)、法律上事實上最上級及一級行政區行政機構的成員(例如,內閣成員、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立法機關的議長、議員或代表。

提議條文

現任、曾任及/或候任國際級、國家/地區[1]級及/或(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2]的)一級行政區級權力機關的重要實權公職及/或立法機關成員[3]

參考資料

  1. ^ 「地區」指非國家之獨立或高度自治政治實體。
  2. ^ 雖然俄羅斯在其憲法上為聯邦制國家,然而由於其國體高度中央集權,本條文在處理上不將俄羅斯視為採用聯邦制或類似政治體制的國家。
  3. ^ 共產主義國家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而言,僅限其常設機關的成員適用,如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為其常務委員會

Sanmosa Samāʾun la-ʿamruka ʾaw ka-s-samā 2024年12月13日 (五) 15:59 (UTC)

Wikipedia talk:不要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 提議WP:POINT引入反對言論規範。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但是您發現自己並沒有時間持續關注該討論內容。

理當不要發言,以免您因為對提案不理不睬的態度而妨礙其他人形成共識。

而不要只撇下反對意見卻沒有跟進其他編輯者就着您的反對意見進行深入討論。

現行條文
提議條文

如果你在一場討論中欲發表反對言論。

理當在討論階段表達反對意見。

而不要在公示/投票結束當天提出反對意見。

--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12月18日 (三) 14:53 (UTC)

維基百科提議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在本地啟用安全投票及electionadmin權限

原標題:SecurePoll elections with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我很抱歉用英語寫作。請隨意翻譯此消息。)

Hello! My name is Joe Sutherland and I'm on the Trust and Safety team at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 In the past, your community has shown interest in holding elections with SecurePoll — perhaps you already have through votewiki. We are now looking into making this available to local communities to run elections themselves. This will require the "electionadmin" right to be enabled on your project, which is a right that allows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s such, it is likely that you will need to run a Request for Comment (or similar process) to ascertain consensu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is feature. To help guide such a discussion, we've put together a Meta-Wiki page with more information about what enabling the right will mean for your community.

If your community does discuss and decides to move forward with this, T&S would like to support you — please let us know via email ( ca@wikimedia.org ) if and when consensus is reached. Thank you!--JSutherland (WMF)留言) 2024年10月17日 (四) 20:07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WMF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本站是否應該關站抗議

原標題為:WMF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英維正在討論關站抗議

2024年11月14日17:29 (UTC),也就是幾個小時以前,英文維基百科用戶發起民意調查,討論是否就基金會考慮向印度法院披露編輯身份資訊而閉站抗議。如果英維閉站抗議,本站是否跟隨? ——魔琴身份聲明 留言 貢獻 新手2023 2024年11月14日 (四) 20:09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重啟Automoderator部署討論

十餘月前,該討論向社群引介了自動化反破壞Automoderator工具,然其因熱度不足而無疾而終。因此,我謹引用原留言: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Sam Walton,是管理員工具(Moderator Tools)團隊的產品經理。我們正在開發一個名為Automoderator的專案,該專案讓社群能夠根據社群自訂的規則自動回退破壞性編輯。我們正在尋求對我們專案的意見,並有一些問題需要巡查員和管理員的參與,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除了專案主頁面上的概述和問題之外,我們還有兩個子頁面提供更具體的資訊:

如果您想研究Automoderator的準確率,並檢視它在不同編輯上的表現,我們設定了一個測試流程。您可以幫助我們找到新的模式,並在Automoderator部署之前將其納入考慮範圍(譯註:例如怎樣改善誤判問題、使用什麼程度的準確率(cution levels)比較好)。 評估計劃是用來確定Automoderator是否實現目標且不會產生負面影響的計劃初稿。如果您對我們收集的數據或制定的指標有任何想法,那麼您可以在這裏分享!

如果您對Automoderator有任何疑問,或者您的社群是否想要使用這個工具,請告訴我!
— User:Samwalton9_(WMF)

還請社群評估該工具部署之可能性及價值為荷。——敬頌冬綏 ZhaoFJx() 2024年12月18日 (三) 19:4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 編輯提示已建設完畢,現提議將內容同步到首頁「每日提示」版塊展示

經過Tisscherry君最近一段時間的不懈努力,Wikipedia:提示的所有每日提示內容已經建設完成(終於完成了一個天坑orz)。有鑑於此,如Wikipedia:每日提示維護小組#任務所述,現提議將「提示」內容同步到首頁「每日提示」版塊更新,特此徵求社群意見。--Jeffchu2014留言) 2024年12月19日 (四) 10:43 (UTC)

有關COVID-19相關條目的討論

和上面離題,但是與大討論串不離題的討論

  • (!)意見: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的別稱應當遵循命名常規之「使用常用名稱」,「武漢肺炎」這個名稱在中國大陸已經徹底棄用,簡體版本按道理是不能使用「武漢肺炎」,而應使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非要用「武漢肺炎」的話,只能在繁體版本出現。據我所知,台灣是真正地把「武漢肺炎」當作別稱,但也有不少台灣媒體是使用「新冠肺炎」(eg.中國時報、聯合報、ETtoday);香港、澳門那邊,基本改用「新冠肺炎」(eg.香港01、東方日報)或「新型肺炎」(eg.香港電台),部分黃媒(eg.蘋果日報、立場新聞)仍有使用「武漢肺炎」,但偶爾也會使用「新冠肺炎」。所以說,港台繁體方面,使用「新冠肺炎」、「武漢肺炎」都可以。綜上,這一規定必須允許對內文進行字詞轉換。--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8日 (五) 14:41 (UTC)[回覆]
    • @DavidHuai1999(!)意見:東南亞地區(例如馬來西亞、新加坡)的中文媒體也需要考慮一下。--忒有錢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58 (UTC)[回覆]
    • 以上提議已經砥觸規定不轉換、不替換的基調,由於可以預期接納此提議將會導致社群重新進入統一字詞的爭議,讓制定規則的目的蕩然無存,並違反WP:5P4,故不接納。「2019冠狀病毒病」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此二名詞間的字詞轉換的原因是官方正式用名區別,因此在制定條文時給予特別例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41 (UTC)[回覆]
      補充説明:風雲北洋的提案與下方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請求禁止使用中立性可能存在爭議的稱呼「武漢肺炎」的提案本質上相同,都是意圖刻意迴避「武漢肺炎」一詞(雖然程度上不同)及推翻不久前達成的社群共識,因此比照處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47 (UTC)[回覆]
      補充説明2:由於風雲北洋的提案與送交公示的增修部分毫無關聯,因此並不影響上方重組提案的公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1:53 (UTC)[回覆]
      • 此討論基本上都被Sanmosa主導,我不希望這一規則成為打壓不同地區用戶的工具。直接禁止轉換的做法本身就不符合WP:BIASWP:NPOVWP:NAME,該修改的地方就是要修改。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只有一部分地區的人在使用,需要尊重各地的中文用戶。--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7:13 (UTC)[回覆]
        • 首先,請你引用方針的時候先看清楚方針的適用範圍,WP:NAME並不限制條目內文用字(其實條目標題用字的共識之前已經另行達成了)。其次,見我在WP:VPD的説明,WP:CONCOVID-19禁止無共識之字詞轉換或手動替換的原因是字詞轉換或手動替換並不單單是地區用詞差異轉換的問題,而已經是在用詞本身、字詞轉換和手動替換都有極大爭議的情況下(先前的討論究竟有多激烈,大家也知道)刻意使某一種特定用詞消失的情況,回退實際上並不違反WP:BIASWP:NPOV(「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POV」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而加入相關字詞轉換的動作則違反了WP:5P2WP:5P4,並實際上某程度上形同WP:GAME。香港和台灣的用戶還是用戶,他們既然已經在以前對你的觀點多次表達了強烈的反對聲音,再加上我在這裏提到的那些,請你停止搬出「各地的中文用戶」的名義強行代表他們和凌駕他們的真實意見的行徑(他們對於用詞的真實意見實際上是分歧的,而不是像你説的那麽一致),勿謂言之不預也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05 (UTC)[回覆]
  • (&)建議:我們不妨參考一下外語維基百科(譬如,英語維基百科、日語維基百科)是怎麼做的。這個疫情/疾病/病毒的外語名稱肯定也有變更過。--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8:03 (UTC)[回覆]
    WP:ENWPSAID。不要以為你做這些就能夠輕易地破壞社群得來不易的共識。大家都知道,共識更迭不可過於頻密,否則會令共識被動搖,這樣定這個規則的意義也就沒了,因為又回到了原來的那個激烈的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05 (UTC)[回覆]
    激烈的一直沒有停過,也不要找各種理由來惡意推定、打壓異己,否則我將會質疑閣下制定此規則的目的。另外,外語維基百科有些好的做法也是值得中文維基百科借鑑。--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8:37 (UTC)[回覆]
    請你不要憑空想像我「假定惡意」和「打壓異己」,我一向辦事都有規則和事實的依據。至於我説WP:ENWPSAID的原因是外語維基百科的辦法雖然或許好,但是可能水土不服。另外,我留意到你現在的行為和WP: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中「傾向性的編輯」一段的描述相符(因此現在你所聲稱的「激烈的(討論)」其實就是你自己發起的),我請你立刻停止,這樣對你自己也不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50 (UTC)[回覆]
    「傾向性編輯」、固執己見的應該是閣下吧。 囧rz……反正我已經做到了最大的妥協、盡到最大的善意提出合理意見或建議,目的正是為了維基百科好。上面也有其他用戶發表跟我類似的看法,卻被你批判一番。。。不多說,你已經給我留下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印象。我暫時不會浪費時間繼續跟你耗,同時我也歡迎更多人提出好的意見或建議。--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9:12 (UTC)[回覆]
    「傾向性的編輯」的前提是進行相關編輯者沒有共識的支持,誰是真正進行「傾向性的編輯」的那位,我相信大家心裏有數。我已經用了最大的善意來回應你的提議和向你提議,但你就來說我「假定惡意」和「打壓異己」,我也很無奈。你終於知道我們剛才在互相浪費時間跟對方耗了,我很感恩,因為這一切終於結束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9:19 (UTC)[回覆]
    @Sanmosa那麽頻繁的定義是多久?還有想問內文的規定在哪裏?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9日 (六) 12:06 (UTC)[回覆]
    @pigppp原本內文用字完全沒有規定(除了那些很基本的),因此這裏就立了專門為COVID-19相關條目而設的內文用字規定。「頻繁」沒有被明文定義過,但是依據觀察,三個月內就叫「頻繁」。這次風雲北洋的例子很明顯是「頻繁」,因為你可以重新看一次討論串:他由不轉換、不替換的規定通過之後開始就已經來了,這樣短的時間肯定是「頻繁」。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2:14 (UTC)[回覆]
    醬子的話,我建議以後修改方針規定內文用字,以及三個月可以放進編輯裏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9日 (六) 12:37 (UTC)[回覆]
    有時候又未必能這樣硬性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3:44 (UTC)[回覆]
  • 總之DavidHuai1999及忒有錢閣下不尊重共識,廢話小說。--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9日 (六) 09:16 (UTC)[回覆]
    (:)回應:請閣下發言時注意您的語氣以及用詞,祝編安。--忒有錢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5:21 (UTC)[回覆]
    @Shizhao沒辦法了,只能找一名德高望重的老維基人來了。--忒有錢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2:59 (UTC)[回覆]
    説明:我其實沒太留意忒有錢。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3:44 (UTC)[回覆]
    • (!)意見,本人尚且認為,還是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為好,畢竟現在倡導病毒不分種族。正如百度搜尋「武漢肺炎」時稱:

如上。如現在部分條目已是「新冠肺炎」,本人希望不要再改成「武漢肺炎」,正如WP:BIASWP:NPOV。-- () 2020年5月9日 (六) 11:30 (UTC)[回覆]

我和你們的觀點都不太相同,我估計你們也不太會支持我的觀點,所以我只在這裏提一嘴

我的觀點是採用何種稱呼取決於這個稱呼所在的這一句話在描述什麼樣的場合。例如,在描述中國大陸的事件,且該事件發生在中國大陸將COVID-19正式稱為「新冠肺炎」這一時間點之前時,稱「武漢肺炎」,而在這一時間點之後的,稱「新冠肺炎」;在描述日本的事件時,稱「新型冠狀肺炎」,etc。Itcfangye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31 (UTC)[回覆]

(+)支持 在正式的命名出來之前的名稱可以保留,正式的名稱出來之後還是希望能夠儘可能使用正式名稱來表示該病毒。但是關於分地域這個事情,私以為有可能會造成混亂,可以再考慮考慮。『大切な人と、いつかまた巡り會えますように。』祝你有一天能和你重要的人重逢。 2020年5月11日 (一) 01:26 (UTC)

(-)反對我覺得命名事實如果沒有規矩可尋的話各地根據自己的習慣來命名無可厚非,當時叫做新冠肺炎或者「武漢肺炎」還是新型冠狀病毒都是根據各自的方便或者需求來定,但是已經有國際可信並且有權威的官方命名以後根據官方明明來解釋更加具有權威性。所以不應該根據所謂的有哪家媒體說過或者什麼地區習慣什麼來影響到wiki的命名規則。--維基百科,人多力量大!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1:52 (UTC)[回覆]

(-)反對,武漢肺炎可以視作武漢不明肺炎疫情的縮略語,這個我也經常這麼說。但是作為一個術語的話,武漢肺炎並不是指病毒或肺炎本身。美國的武漢肺炎 或者 武漢的美國肺炎,這種陳述不奇怪嗎?在武漢就是武漢肺炎,在紐約自然就是紐約肺炎。新冠這種稱呼就和非典一樣,前陣子還有新聞說 埃爾頓約翰感染非典。——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覆]

説一下:我不覺得Hikaruangeel提及的那種陳述奇怪。我舉例子好了:香港的日本腦炎、美國的德國麻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2 (UTC)[回覆]

我認為參考WHO的命名標準來命名是較為科學合理的

世界衛生組織作為世界最大的政府間公共衛生組織,聯合國專門機構之一,其命名處理一般來說都是較為客觀中立的,而且需要重申的是,不應將病毒命名地域化。SSR-Wizard留言) 2020年5月11日 (日)10:02(UTC+8) 參考:https://www.who.int/zh/emergencies/diseases/novel-coronavirus-2019

(+)支持 目前WHO組織已經正式給造成這次疫情的病毒命名,該病毒名稱不包含歧視地域,不包含歧視人群種族。我認為COVID-19也不能被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原因是避免以後再次出現新的冠狀病毒後,容易造成誤解(比方說李文亮醫生最開始將COVID-19病毒叫做非典型肺炎的時候會被誤認為是2003年流行的SARS病毒)。Blck1639980287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1:13 (UTC)[回覆]

(+)支持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不能以地域命名,這樣除了產生歧視以外沒有任何作用,就像SARS就算講中文也只會說沙士或者非典,並不會叫做「香港肺炎」一樣。 --維基百科,人多力量大!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2:40 (UTC)[回覆]

(+)支持 漢語是WHO的官方語文之一,2019冠狀病毒病是其官方漢語名。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1日 (一) 04:01 (UTC)[回覆]

(+)支持 (▲)同上--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17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移動語句至下方,已由痛心疾首(留言)於2020年5月11日 (一) 06:54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中立 部分地方的官方用名並沒有和WHO保持一致(例如中國大陸至今稱「新冠肺炎」),建議疫情結束後再統一。--忒有錢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47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User:Streetdeck宣稱該討論串涉嫌疑WP:MEAT,違反WP:AGF,已由痛心疾首(留言)於2020年5月11日 (一) 06:47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支持,連這個討論主題都是 "COVID-19條目共識" 。——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09 (UTC)[回覆]


建議移步「應允許將COVID-19相關名詞統一至國際通用命名」章節繼續討論。--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54 (UTC)[回覆]

提名COVID-19

(!)意見,小標題和回復太多,搞得和寫作文似的,影響閱讀。建議小標題改為幾個主流名字,然後在段落標題下陳述己見。 新冠肺炎是中國大陸官方名,搞得和新白娘子傳奇,新新白娘子傳奇似的武漢肺炎是武漢的肺炎,現在已經全球大流行,是全世界大家的肺炎,而且毒株有歐洲、中國、美國等差異,傳染性不同。武漢肺炎不能代表全球肺炎種類,就像豬流感不能代表全球廣大的豬一樣。 至於中X肺炎的支持者,建議直接封號,明顯的破壞群體。 COVID-19,具有簡潔淳樸之美,就和NBA一樣。——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3:12 (UTC)[回覆]

(+)支持,COVID-19。——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3:12 (UTC)[回覆]
(-)反對:別鬧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5:15 (UTC)[回覆]
這是什麼反對理據?--S.Wang XI 2020年5月11日 (一) 08:47 (UTC)[回覆]
(-)反對:誰規定提及NBA時只能使用「NBA」。--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05:46 (UTC)[回覆]
本討論主題就叫做"COVID-19條目共識",想聊香港肺炎疫情的,自己建一個吧?——Hikaruangeel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11 (UTC)[回覆]

應允許將COVID-19相關名詞統一至國際通用命名

備註:此處討論接續的是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我認為參考WHO的命名標準來命名是較為科學合理的

現行條文

WP:CONCOVID-19

除非社群就條目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達成共識,否則任何對條目內文中每個個別的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的實則性變更(如包括但不限於「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2019年冠狀病毒病」、「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對COVID-19之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及字詞轉換,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漢病毒」、「新冠病毒」、「中國病毒」等對SARS-CoV-2之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及字詞轉換),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個別的稱呼恢復至最初加入該個別稱呼之版本。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以及「2019冠狀病毒病」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此二名詞間的字詞轉換例外。在條目內文新增內容時在新增內容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的使用不受此條限制。

提議條文

WP:CONCOVID-19

除非社群就條目內文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達成共識,否則任何對條目內文中每個個別的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的實則性變更(如包括但不限於「2019冠狀病毒病」、「2019冠狀病毒疾病」、「2019年冠狀病毒病」、「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對COVID-19之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及字詞轉換,以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2019-nCoV」、「武漢病毒」、「新冠病毒」、「中國病毒」等對SARS-CoV-2之稱呼彼此間的手動替換及字詞轉換),如未有共識支持,視同破壞,並應將個別的稱呼恢復至最初加入該個別稱呼之版本。

  • 因技術原因、修正筆誤、回退破壞等維護性編輯,以及「2019冠狀病毒病」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此二名詞間的字詞轉換例外。在條目內文新增內容時在新增內容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的使用不受此條限制。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新型肺炎」、「新冠肺炎」等對疾病的地方性、非直譯自國際通用詞彙的稱呼,替換為「2019冠狀病毒病」或「COVID-19」等國際通用的稱呼或其直譯時,不受此條限制;將「武漢病毒」、「新冠病毒」、「中國病毒」等對病毒的地方性、非直譯自國際通用詞彙的稱呼,替換為「SARS-CoV-2」等國際通用的稱呼不受此條限制。

在下理解相關內容是為了避免COVID-19及SARS-CoV-2等中文命名的爭議,但將「新冠肺炎」「武肺」等地方性詞語,轉換為COVID-19(含正式翻譯「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及將「新冠病毒」「武漢病毒」等轉換為SARS-CoV-2等國際通用的、較為中立、非地域中心的名稱,不應受到同樣的限制。--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26 (UTC)[回覆]

補充:將「轉換」從新增條文裏刪掉了。--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覆]
(-)反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強改為2019冠狀病毒病,當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是啥了?別忘了「2019冠狀病毒疾病」僅限於新加坡,也算是地方用詞,你還是沒能理解共識,不應該單單鄙視台灣用詞。-- Matt Zhuang哪一個國家拒絕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而且沒有替代簽證可以申請,形同禁止中華民國公民入境或轉境該國? (按「此」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4:47 (UTC)[回覆]
編輯衝突感謝指出「2019冠狀病毒疾病」是新加坡詞語,但2019冠狀病毒疾病依然是COVID-19的直譯。對於閣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強改為2019冠狀病毒病當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是啥了」這個理論——我不僅無視了台當局衛生福利部門,還無視了陸當局衛生健康部門。我就是想徵求社群共識,即是否允許將帶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名稱,轉換或替換為中立的國際通用名稱:COVID-19(或其中文直接翻譯)及SARS-CoV-2,避免這種維護維基百科中立性的行為遭到不合理的阻止。--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4:53 (UTC)[回覆]
(+)支持國際通用命名是最中立的。--忒有錢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5:12 (UTC)[回覆]
(+)支持避免地域中心。-- 行到水窮處 💬 2020年5月11日 (一) 05:15 (UTC)[回覆]
(+)支持: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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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 (一) 05:30 (UTC)
(-)反對:又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5:31 (UTC)[回覆]
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覆]
不要跟着北京當局一同洗白「武漢肺炎」。--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20 (UTC)[回覆]
(-)反對:北京當局當初使用「武漢肺炎」一詞用的很爽,結果現在自己不使用,就怪外界在搞歧視,連樓主還稱這些用詞是「帶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名稱」,「政治性色彩」?邏輯在哪?--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05:36 (UTC)[回覆]
「武漢肺炎」早已是COVID-19歷史的一部分,而維基百科是用來紀載歷史,不是來洗白、重寫歷史的地方,我在下方也提及,『你的提案就形同封殺「武漢肺炎」一詞的使用』,我身為台灣人,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武漢肺炎」並沒帶有任何政治性色彩,否則北京當局當初使用「武漢肺炎」是在叛國、反共嗎?反倒是你自行附上的來源,好好閱讀「台灣官方說法」段落。--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30 (UTC)[回覆]
官媒已經竄改過往自己發放的新聞 - 《武漢肺炎一詞被消失 中國官媒竄改過往新聞報導》。--Uranus1781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7:24 (UTC)[回覆]
(-)反對:與 Kevin Smith Chen 持同。堅持先到原則。--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5:58 (UTC)[回覆]
(:)回應:無論武肺還是新型冠狀病毒,這兩個詞的政治性色彩已經不言而喻:不管前者從何而來(實際上曾是「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的縮寫),這個詞已經演變為台當局、美當局及部分民粹人士煽動對中國大陸歧視及污名化的專用詞語,具有濃厚的政治攻擊色彩[1];後者則本身並沒有明確指向性,任何新的冠狀病毒都可被叫做新冠,這個詞實際上已經成為了陸當局政治宣傳策略的一部分。總而言之,此類帶有政治性色彩的地方性詞彙,修改為國際通用命名的行為,是應該得到允許而不是一刀切禁止的。---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覆]
(:)回應:條目採取「先到先得」原則進行編輯,並未出現您指出的「一刀切」問題;使用名詞「武漢肺炎」不等同於歧視/政治宣傳,且仍有部分地區/國家保留此種說法。--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7:41 (UTC)[回覆]
一刀切問題出自WP:CONCOVID-19。你所說的部分地區/國家就是台澎金馬和香港嘛,這個用語的問題就是歧視/政治宣傳,原因請看上面的來源。--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覆]
(:)回應:請閣下仔細閱讀共識。共識指出「在條目新增內容時在新增內容中對COVID-19及其致病病毒SARS-CoV-2之稱呼的使用不受此條限制」;使用該說法的地區/國家並不等同於歧視和政治宣傳;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閣下這一做法無意與達成共識,而將進一步撕裂社群。--KLONOA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9 (UTC)[回覆]
(-)反對:可能應該在Wikipedia:字詞轉換提報。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1日 (一) 06:33 (UTC)[回覆]
你所謂的「字詞轉換」並不能用在這裏,這不是簡繁轉換問題。--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6:42 (UTC)[回覆]
(-)反對:我就直接說吧,不能接受為政治正確而提出的政治操作。--CRHK128 團結抗疫,英美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7:57 (UTC)[回覆]
這並不是一個政治正確問題,這是一個可能影響基石的問題。--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2 (UTC)[回覆]
不見得維持原狀(「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等稱呼並存)會影響到基石。--CRHK128 團結抗疫,英美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8:09 (UTC)[回覆]
同上,見下解釋。痛心疾首的提案恐怕才是真正影響到基石的那個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2 (UTC)[回覆]
請參考我在上面和WP:VPD的説明,不過我也再在這整理一次:WP:CONCOVID-19禁止無共識之字詞轉換或手動替換的原因是字詞轉換或手動替換已經是在用詞本身、字詞轉換和手動替換都有極大爭議的情況下(先前的討論究竟有多激烈,大家也知道)刻意使某一種特定用詞消失的情況,回退實際上並不違反WP:BIASWP:NPOV(「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POV」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而加入相關字詞轉換的動作則違反了WP:5P2WP:5P4,並實際上某程度上形同WP:GAME。如果現在如此修訂的話,那樣訂立規則的目的(暫時性遏止用詞爭議)就不能達到,而且也帶來令共識更迭過於頻密的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06 (UTC)[回覆]
另外,我再copy一次給大家看:原本就已經寫「新冠肺炎」的例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4 (UTC)[回覆]
編輯衝突 (:)回應:就在下的觀察來看,目前這些條目用語糾紛無非在於到底應該是武漢肺炎/病毒還是新冠肺炎/病毒的爭議。暫時性遏止用詞爭議並不能解決問題,甚至只會加劇撕裂。既然已經暫時遏制,就應該立刻提出具體出路,而不是放任這兩個不中立、地域中心、政治性濃厚的名字長期存在。在這種問題上只禁止、不給出路,並不是建設性,反而可能在無意中演變成毀壞性。--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20 (UTC)[回覆]
首先,即使是你主張為「中立」的那個名詞,也有為數不少的用戶認為並不「中立」,所以現在是連「中立」的判定標準為何也有爭議,你這樣的舉動最終還是回到了你所説的那個「撕裂」的問題,因為(除了現行辦法以外)任何一個方案都會對各方用詞構成不尊重。那樣我倒不如找一個比較河水不犯井水(尊重各方用詞)的方案(也就是現行辦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7 (UTC)[回覆]
另外,你説的這句「在這種問題上只禁止、不給出路,並不是建設性,反而可能在無意中演變成毀壞性」我覺得比較適合拿來形容你的方案,你現在其實也是在禁止「武漢肺炎」及「新冠肺炎」這兩個詞語,甚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這樣的一個官方用詞。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3 (UTC)[回覆]
編輯衝突請不要曲解本人言論,曲解他人言論具有毀壞性。本人只是反對將「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甚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轉換為COVID-19或類似的行為一律禁止。編輯衝突本人從未說過「禁止「武漢肺炎」及「新冠肺炎」」這種話。--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36 (UTC)[回覆]
我先當成是你無心,然而你的提議規定卻實際上達到了如此的效果,因為一定有人會雀躍於替換字詞。在你的提議下,基本上「武漢肺炎」及「新冠肺炎」(還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一加入就立即被替換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9 (UTC)[回覆]
同上,你的提案就形同封殺「武漢肺炎」一詞的使用。--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10:18 (UTC)[回覆]
另外,我也不認同「既然已經暫時遏制,就應該立刻提出具體出路」這句話,這是操之過急的表現。規則才剛實行不久,是否收效還未完全知道(要完全知道是否收效,要實行一段長時間才能觀察得到),就這樣頻密更迭規則,將會使社群無所適從,並繼而削弱規則的認受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9 (UTC)[回覆]
(+)支持:別的我也不知道,不過真的有地方拿中國病毒當常用詞?我很好奇最近這次修改真的有經過討論嗎?--SEX! 2020年5月11日 (一) 08:18 (UTC)[回覆]
你可以自己翻查過往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7 (UTC)[回覆]
翻了,只看到有人提出修改方案,沒看到討論。。。(第一次煮不知道流程,話說是一個提議放幾天沒人管就算是達成共識了嗎)--SEX! 2020年5月11日 (一) 08:35 (UTC)[回覆]
那麻煩你再翻一次,你一定是忽略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42 (UTC)[回覆]
(-)反對:允許替換等於架空「武肺」和「新冠」等用法,有僭建共識之嫌。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10:37 (UTC)[回覆]
在下莽撞的做出了公示的決定。經思考後決定暫時撤回。如果需要討論請在上面繼續。--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2 (UTC)[回覆]

鑑於之前的討論中,已經有多人支持使用世衛組織所使用的國際通用命名,上面沒有給出有效的反對意見(且已經加以駁斥或者解釋),現公示七日,無異議即通過。--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7:26 (UTC)[回覆]

@Matt_ZhuangStreetdeckKlonoa1997Kevin Smith ChenKitabc12345再次提案者宣稱已經駁斥,雖然仍沒有共識,但仍予以通知。--Uranus1781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7:33 (UTC)[回覆]
現停止公示。--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7:41 (UTC)[回覆]
同上,停止公示,你並沒有有效駁斥或解釋,醒醒吧,「武漢肺炎」才沒帶有政治性色彩。--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5月11日 (一) 07:50 (UTC)[回覆]
你宣稱沒有,不代表就沒有。--痛心疾首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00 (UTC)[回覆]

簡化條目建立頁上方的編輯提示

建立條目時,編輯框上方有很多的編輯提示,但是仍然有很多質量不達標或者侵權的條目。我思考後得出結論,認為這個提示里字太多,導致很多人不願意看。現徵求意見,大家看看要不要簡化,去除不必要的部分。—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9日 (四) 10:00 (UTC)[回覆]

  • 拋磚引玉一下:「請先查找是否具有相應的簡體/繁體版本,相同內容的條目可能已經存在相應的簡體/繁體版本,此時您可以使用重新導向來連接兩個版本。」可以刪掉。「請不要添加宣傳您自己、或您的公司及朋友的頁面(請參看Wikipedia:方針與指引)。」可以刪掉(下方有類似文字)。—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9日 (四) 10:00 (UTC)[回覆]
全文如下:

以上。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9日 (四) 14:06 (UTC)[回覆]

  • 提議進一步精簡,並且自動根據命名空間進行判斷:下面是條目的提示資訊。用戶頁、模板、分類、討論頁等請到User:高文海/Newarticletext檢視。
維基百科目前尚未收錄「頁面名稱」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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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熟悉編輯操作,請閱讀操作手冊,或者進入建立條目嚮導,在有經驗的編者的指導下完成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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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體解釋:
  • 此文字是給新手看的,一個要強調常見錯誤,並使用樣式進一步突出重點,另一個要模糊維基百科專用術語。
  • 使用適合新手閱讀的論述(具體用哪些論述可以再討論),避免使用規範但難懂的方針指引,有助於新手快速了解規則。
  • 不用在這個地方跟老手解釋規則(老手甚至會用小工具把這類資訊屏蔽掉)。另外還有一類人,只管魯莽操作,什麼警告、提示都不看,只有刪除和封鎖能攔住他們,不用在這類人身上花心思。
  • 加幾個常用資料按鈕,方便新手參考。
  • 加一行提示,方便老手把資訊屏蔽掉。
  • 備註:
  • 連結內容和按鈕內容待完善,先看一下思路如何。
  • 移動端不展示按鈕和最後一句有關小工具的提示。
  • 每句話後面可以用小字給出規範的方針指引的連結。
--高文海留言2020年4月9日 (四) 15:20 (UTC)[回覆]
(+)支持這個,挺不錯的。—Rowingbohe♬ 討論·簽名·台州專題 2020年4月10日 (五) 02:04 (UTC)[回覆]
(+)支持--Temp3600留言2020年4月11日 (六) 03:58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參考一下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建立條目專題所吸引的對象的意見。--【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1日 (六) 06:44 (UTC)[回覆]
@和平至上如果AfC機制激活,相關計劃頁面內容完善,也可以將AfC加到提示資訊中。目前需要麻煩提供一個便於新手學習操作的連結,讓展示效果類似於「如果您想練習新條目的寫法,並在正式釋出之前讓有經驗的編者幫助檢查和完善,請點擊此處進入建立條目嚮導」。--高文海留言2020年4月11日 (六) 15:00 (UTC)[回覆]
Wikipedia:建立條目--Sun00217SPA for Sunny002172020年4月13日 (一) 11:55 (UTC)[回覆]
@和平至上Sun00217已補充。--高文海留言2020年4月13日 (一) 12:15 (UTC)[回覆]
(+)支持與其說是提示更像是警告,「嚴禁」改為「請不要」是否更加溫和?紅字部分只加粗或採用其他顏色是否更好?這樣寫確實能減少糾錯的工作量,通過將新人嚇出維基百科。 - 行走的地瓜干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06:22 (UTC)[回覆]
(+)支持:很簡潔。 DMSO is 2020年4月23日 (四) 08:15 (UTC)[回覆]
(&)建議避免使用點擊此處這種語法,點擊此處這個詞沒有實際意義,與其寫點擊此處不如直接把目標寫出來,為此,我將會對這個提示做一些修改。--Btooombtooom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8:28 (UTC)[回覆]
@高文海打算公示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28日 (二) 03:51 (UTC)[回覆]
(+)支持- 「太長不看」雖然經常作為調侃用語,但的確是事實,認同Rowingbohe那一句「思考後得出結論,認為這個提示里字太多,導致很多人不願意看」。這個提議真的很好。高文海寫出來的範例也很理想。不得不提一點是,事實上這個討論串最應該參與的是新手們,目前為止都是一些老人在講,不知道投票出來的民意會不會有點失真哈。Lovewhatyoudo 高郵加油 2020年5月8日 (五) 01:09 (UTC)[回覆]
找了幾個可能對新手有幫助的重要頁面:Wikipedia:您的第一篇條目Wikipedia:參與貢獻/撰寫Wikipedia:新手入門/方針指引Wikipedia:條目嚮導Help:建立新條目Wikipedia:新用戶着陸頁,這幾個好像還沒有放到提示或嚮導裏面,看有沒有辦法放到提示或嚮導裏面,雖然內容大同小異,不過內容和重點不一,且排版和長短也可能影響閱讀意願,希望盡可能把可行的選項留給編者。如果之後有時間會翻譯Draft:MediaWiki:Newarticletext/zh-tw的。--Btooombtooom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10:07 (UTC)[回覆]

關於學校的方針

目前維基百科對於學校的收錄,編寫並沒有一個標準 為學校宣傳,為學校條目內容起爭議常常見到 現提議提出一個方針,涵蓋學校收錄的準則(關注度,重要性),還有編寫的準則(是否收錄設施,社團(日本:部,香港:學會),學生會,獎項等等)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4日 (二) 07:39 (UTC)[回覆]

(!)意見:一般學校都有關注度,但線上來源經過一段時間,來源都會消失於google搜尋結果,因此制訂一個收錄指引是有必要的,英文維基類似的不同收錄標準多得多。建議先草擬一個方針草稿。--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4日 (二) 07:55 (UTC)[回覆]
建立一個專門用於學校的關注度準則是很好的。就如上面蟲蟲飛所說的,似乎只要是個學校就有被收錄的價值。所以起草這個關注度準則的第一個問題應該是,怎樣的「學校」沒有必要收入維基百科?我初步能想到的一個答案是,因未受當地教育部門認可而無法提供{{Education_stages}}模板中所列教育階段的學校,若又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準則,則不收錄。僅僅是個初步的設想,拋磚引玉,希望能對討論有所幫助。--Tiger留言2020年4月14日 (二) 15:49 (UTC)[回覆]
有關學校關注度,我覺得幼稚園(幼兒園)雖在{{Education_stages}}內,但應該不太需要收錄在維基百科內。--Wolfch (留言) 2020年4月14日 (二) 15:53 (UTC)[回覆]
提示:WP:關注度 (組織與公司)有現行中文維基百科對高等教育機構的收錄規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15日 (三) 00:04 (UTC)[回覆]
但現狀是誤讀GNG,誤讀GNG的結果是使得其他關注度指引都事實上無效化了(反正只要有可靠來源介紹,什麼都能往維基百科裏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4月15日 (三) 05:51 (UTC)[回覆]

沙盒在這裏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7日 (五) 06:22 (UTC) 謝謝大家的提議,那麽下面就分項討論吧[回覆]

學校的關注度守則

我認爲每間學校都是平等的 因此每間受當地教育機構承認的學校都應該收錄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5日 (三) 07:31 (UTC)[回覆]

(&)建議:同意AT的意見,此外可考慮1.學校有多位著名校友。2.學校建立五十年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6日 (四) 04:49 (UTC)[回覆]
(:)回應:可以改為「具關注度的校友」。因為很多時一些著名藝人或者名人的訪問,都會被問及在哪所學校畢業,學校也因為名人而受到關注,因此一所學校歷史攸久,又出現多位名人校友,此校不會沒有關注度的。--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7日 (五) 02:42 (UTC)[回覆]
(:)回應:具關注度是指在維基有收錄還是符合維基的收錄條件?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7日 (五) 05:56 (UTC)[回覆]
如果怕有爭議,您可以特別註明「符合維基的收錄條件」。--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7日 (五) 10:45 (UTC)[回覆]
中學在臺灣又分高中職和國中,建議國中以下就用通用關注度處理。Poem留言2020年4月18日 (六) 14:51 (UTC)[回覆]
不行,香港來說大部分中學都是完全中學,這樣情況很尷尬,除非說設有高中課程的完全中學都當成高中處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19日 (日) 00:35 (UTC)[回覆]
以臺灣而言完全中學就比照高級中學,有國中部和高中部,總不能只收高中部不收國中部。但若學校只是單純國中,因為國中以學區制為主,關注度情況和國小差不多。關注度分界還是要依各地情況調整。Poem留言2020年4月19日 (日) 03:20 (UTC)[回覆]
(&)建議:可以用註釋的形式去說明台灣和香港不同情況的處理方法。--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03:36 (UTC)[回覆]
User:Poem,User:蟲蟲飛U:Sanmosa,User:AT,U:Streetdeck,User:Temp3600那就「含有高中或以上課程的學校必定收錄,其餘按(通用標準度?)處理?」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0日 (一) 10:10 (UTC)[回覆]
希望小學以上就能夠符合關注度,其實最需要特別容許關注度的反而是小學,大學以上基本上都很容易符合通用關注度。將大學特別給予關注度,中小學卻要使用通用關注度基本上幫助不大。因為小學的新聞大多都是一些花邊新聞,有些小學明明有完整的校史紀錄,卻常常為了符合通用關注度不得不加入一些沒意義的新聞。---Koala0090留言2020年4月20日 (一) 14:42 (UTC)[回覆]
User:Koala0090我也認同,小學校明明對社區很重要,卻很難找資料 但必定收錄小學要看其他人反不反對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1日 (二) 15:51 (UTC)[回覆]
小學有許多不能滿足現行通用關注度者,但至少各地的公立小學都有一定收錄價值,希望讓各地小學(至少公立小學)與中學都符合關注度。--Wikimycota~🍄 2020年4月23日 (四) 17:44 (UTC)[回覆]
認為收錄專上院校以外教育設施,分公或私立而定關注度,並不恰當。需知現更有「公辦民營」等難以界定的事物,由單一性質而立標準是無法適應當前實際的。
而不論港台,即使中國大陸內不同地區也有一定差異:例如部分高發展區域,是有面向非本地務工群體後代(類似外勞、移工)的(私立)教育設施,這個相信是於中國大陸其他區域而言,未有存在也不具相應「關注度」的。
而在陸港臺間,公立、公辦、民營、私立等實質上其實也各有區別,認為如果僅憑目前單一視角劃分,仍會有所變數,必須繼續研判。
但願盡量避免制訂文本,會造成階層化、系統性偏好等衍生狀況,目前意見如是。——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6日 (日) 03:42 (UTC)[回覆]
(+)支持。如果內容不符合標準,按照規定提刪即可,不應該在建立條目之前就通過各種條條框框給限制住。就我個人所知,編輯者所在城市和曾就讀過的學校往往都能夠成為吸引其進入維基百科的契機與動力,利大於弊。--SheltonMartin留言|簽名 2020年4月25日 (六) 00:27 (UTC)[回覆]
放7天,如果沒有人反對的話那麽標準爲小學或以上必然收錄,幼稚園或以下使用通用關注度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7日 (一) 05:27 (UTC)[回覆]
看不出上方討論串已達成共識,標準為小學或以上?--Kevin Smith Chen🍠Is Wiki a joke to you? 2020年4月27日 (一) 14:45 (UTC)[回覆]
pigppp君的總結,認為是相對先保證不會以部分地區偏好,而造成可能篩選情況。對於不同個案,應該可以以衡常流程單獨討論吧。
下面分拆章節的設計,相對可能更影響總體成效,因為不同的擬定條件都會制約專案的內容質量。
以此而言,這個位置應該可以保持寬免。pigppp君的總結,認為足夠綜合了這裏的討論意見。——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2:58 (UTC)[回覆]
紐約客君,那麽是說其實學校不應該有指引,只要在組織關注度裏放寬對學校的指引就可以了嗎?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8日 (二) 15:02 (UTC)[回覆]
@pigppp就現在討論好的點子,放進WP:NCORP框架裏面,適當再銜接的話,覺得應該也可以的。——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08:31 (UTC)[回覆]
在銜接是指?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9日 (三) 12:24 (UTC)[回覆]
看下這裏,大概這樣在WP:NCORP章節的後面加上。——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15:00 (UTC)[回覆]
User:Longway22能否幫忙先弄一個有關學校的關注度指引草稿?--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7日 (四) 00:42 (UTC)[回覆]
請閱草稿。——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01:41 (UTC)[回覆]
(來晚了平常不看客棧)只說個人觀點,由於是強迫症患者,我編寫雲南專題的時候,一個縣的條目提交典範前我會把屬於這個縣範疇內的紅色連結消了。我對學校的觀點是公立高中和所有教育部門在冊的高等院校(包括大專,無論公立私立)在有一條第三方來源的情況下應予以收錄。私立高中、初中、小學不應收錄,除非在一省範疇內享有極高知名度(例如北京實驗二小)。原則上我還是支持學校應符合通用關注度準則。--| 2020年5月11日 (一) 01:30 (UTC)[回覆]
@Pigppp虫虫飞大致看了下上面的討論,沒有涉及到專業性質的學校,比如殘障學校、進修學校等。大陸有很多譬如教師進修學校,行政管理學校這類供已就業單位職工再學習的公立政策性培訓學校,我認為進修學校只可以收錄省級黨校及以上,殘障學校應視辦學規模而定,目前暫時沒有想法。另外還有很多特殊的教育機構比如書院,這個我不清楚屬不屬於中小學類的教育機構,似乎也很不統一。--| 2020年5月11日 (一) 01:41 (UTC)[回覆]
@瑞丽江的河水「在有一條第三方來源的情況下應予以收錄」其實都是離不開通用關注度的概念,而且有些管理員也會理解為GNG的標準,中文維基現在還太依賴GNG,而很多報章媒體也因為政治等因素令GNG的標準變得越來越具爭議性。殘障學校、進修學校等可訂立收錄標準,您有建議嗎?我建議就是公立的中小學,或者運作資金來自政府的中小學都可以收錄,因為這些學校都是正規學校,怎麼也有一定的關注度。至於大學或大專等高校,已有相關的關注度指引,就是有「學士學位以上的」就可以收錄,見WP:NSCHOOL。--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2:22 (UTC)[回覆]
如果是為了消紅色連結這個前提似乎有點薄弱,看不出放寬關注度有什麼實際的負面影響----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1:57 (UTC)[回覆]
我的想法是收緊關注度,消紅色連結只是我個人的一個態度,關注度越寬鬆,編寫之路越漫長。以前的編寫經驗是一個縣搭配一所公立高中,小學初中和私立高中不寫條目。公立小學均可收錄我是不敢認同的,以芒市為例,公立小學有近百所,累死我也寫不完,並且也很難找到資料。個人覺得現行的通用關注度指引應用在學校上挺好的。--| 2020年5月11日 (一) 02:27 (UTC)[回覆]
這樣就是為了FL收緊關注度吧。如果要這樣說的話,醫學條目也寫不完,有些疾病大多數人這輩子完全不會注意到,我們也來限制盛行率大於0.1%以上的疾病才有關注度如何?---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5:35 (UTC)[回覆]

是否收錄設施

可以簡述每間學校的佔地面積,大小 設施的話一般的(當地普遍)不收錄,特別的才收錄(以香港來説,不多學校有泳池)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5日 (三) 07:31 (UTC)[回覆]

(:)回應:那可靠來源是指?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7日 (五) 05:57 (UTC)[回覆]
@pigpppWP:可靠來源--Koala0090留言2020年4月17日 (五) 12:49 (UTC)[回覆]
設施可以收納,只要不要打廣告或者沒來源,一手來源應該可以接受。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17日 (五) 12:52 (UTC)[回覆]
  • 比如某校在某年購置了一台天文望遠鏡,使得此後該校天文人才輩出,許多天文界知名人士皆來自該校。那麼這台望遠鏡的對該校就有重大影響,我覺得這就值得介紹一下。--Tiger留言2020年4月22日 (三) 13:09 (UTC)[回覆]
  • 那會不會因爲不夠具體而發生爭議?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4日 (五) 16:05 (UTC)[回覆]
  • 我的想法是,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那麼這台望遠鏡相關的事情本身就會有相當多的報道,故而值得一寫,不需要為了列舉設施而列舉設施,應該不會被本章節的討論限制。同時,我也不希望本章節的討論到日後被解讀為,但凡是學校設施即不准寫,這是不合理的。是否會產生爭議這方面,確實需要考慮。不過我舉出這個例子的想法是避免變成只要是涉及設施即一概不寫。可以從這個角度想想怎樣寫入方針條文較好。--Tiger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15:16 (UTC)[回覆]

是否收錄學會

僅僅提到每個學會即可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5日 (三) 07:31 (UTC)[回覆]

交通方式

雖然日文維基裏經常會收錄,可中文維基裏不應該吧?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18日 (六) 04:17 (UTC)[回覆]

學校拆遷

是否收錄拆遷前後的校舍(+臨時校舍)?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1日 (二) 16:00 (UTC)[回覆]

寫入學校歷史即可。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21日 (二) 16:04 (UTC)[回覆]
應寫入,除非已用作其他用途且已有條目介紹(例如A學校的舊校舍現在是B學校使用,那樣就只在B學校條目介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25日 (六) 01:34 (UTC)[回覆]

獎項

是否收錄以學校名義頒發的獎項/該校學生取得的獎項?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1日 (二) 16:00 (UTC)[回覆]

NOTINFO了啦。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21日 (二) 16:03 (UTC)[回覆]
User:Camouflaged Mirage在中文維基裏找不到Wp:NOTINFO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2日 (三) 06:06 (UTC)[回覆]
WP:NOT#INFO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22日 (三) 13:10 (UTC)[回覆]
前者不收錄。後者(該校學生取得的獎項)來說,我覺得可能需要另外獨立個別討論,例如全球比賽的獎項或許有部分是可以寫入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25日 (六) 01:32 (UTC)[回覆]
諸如IChO這類比賽應該可以收錄。--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4月25日 (六) 09:11 (UTC)[回覆]
國際比賽收錄之外,還有沒有值得收錄的比賽?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7日 (一) 05:29 (UTC)[回覆]

提議將維基百科:過度分類定為指引

前次對此頁面的討論不深入,故重提。若只反對特定段落,請分別提出。--【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19日 (日) 07:54 (UTC)[回覆]

我加入了一些中文的例子,其實英文例子也只是幫助理解。--【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5日 (六) 13:49 (UTC)[回覆]
(+)支持:建議可以簡化指引,太複雜不好用。--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19日 (日) 14:45 (UTC)[回覆]
(+)支持:感覺有點不通順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4月20日 (一) 10:18 (UTC)[回覆]
(+)支持:同上,化簡為妙--👻Cryberghost 2020年4月24日 (五) 00:09 (UTC)[回覆]
(+)支持:分類複雜反而違背分類為簡化搜尋過程譯縮短搜尋時間的初衷。化簡為妙Feynman02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03:56 (UTC)[回覆]
暫時(-)反對例子不應用英文,建議找中文版的例子。另外我覺得即使通過了也有些用戶不會買帳,例如參見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8/07/27#Category: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封鎖的網站的討論。--GZWDer留言2020年4月25日 (六) 14:43 (UTC)[回覆]
(!)意見本指引若要坐正位置,必須列明在面對不同個案時,可以具體討論個案分類的必要性,避免對編輯等產生嚴重限制。如果沒有對本指引有更好的制約,考慮到後續個別解讀影響到包括本地體系、編輯環境等而言,會堅持(-)反對本指引的效力。——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6日 (日) 03:23 (UTC)[回覆]

既然如此,那我建議先將WP:NON-DEFINING一段列為指引,例子是中文版的,也有「在有爭議的情況下,對分類的討論過程可用於確定某種特徵是否是定義性的」的制約,@GZWDerLongway22如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6日 (日) 04:34 (UTC)[回覆]

WP:NARROWCATWP:ARBITRARYCAT亦有中維共識支持。--【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6日 (日) 04:46 (UTC)[回覆]

@GZWDerLongway22如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9日 (三) 11:40 (UTC)[回覆]
@Longway22完成,請檢查。--【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9日 (三) 12:11 (UTC)[回覆]
再調整了一下,應該相對完善了。社群可參詳一下。——約克客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15:18 (UTC)[回覆]
@Longway22你是否仍然反對?另外,@GZWDer你認為最新方案如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5月2日 (六) 10:21 (UTC)[回覆]
已修訂的三個章節可付諸公示。——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01:27 (UTC)[回覆]

WP:NON-DEFININGWP:NARROWCATWP:ARBITRARYCAT訂為指引,公示七天。--【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5月4日 (一) 07:20 (UTC)[回覆]

指引已經明說是以存廢討論為準,個別用戶過份熱衷與指引無關。--【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5月4日 (一) 12:27 (UTC)[回覆]

請問是指引內「匯入其他計劃存廢討論有共識移動至中文維基的頁面時候必須確保這些頁面符合中文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方針內容指引關注度指引,應該盡速改善被匯入的頁面使其符合維基百科格式以及儘可能做一些維護處理,否則應選擇「匯入至命名空間:」為草稿命名空間以待改善。」一句所表達的意思究竟為何?

還是

另外請問:

  1. 「在明知頁面會被刪除的情況下不應匯入。」所指的「明知」如何判斷,是符合速刪標準嗎?
  2. 為何章節標題所載頁面被確立成指引而非其他權限的控制條文所被賦予的方針?

以上。ping原提案人及對相關頁面章節有實質性修訂的@Camouflaged MirageRowingboheXiplus。--Hamish 2020年4月29日 (三) 20:43 (UTC)[回覆]

@Hamish您提出的這兩個條文有什麼差別嗎? 1. 速刪、及可預見會經存廢討論刪除的內容,例如侵權、非百科內容(使用常識,若匯入到草稿可適當放寬)。 2. 提案人就定為指引,並非所有權限相關規則都是方針。--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5:31 (UTC)[回覆]
@Xiplus 好吧後面補的第二個問題是我傻了。我提出的兩個條文,一個是指可以在不符合那些方針指引的情況下匯入至草稿空間,匯入以後也可以晾在那不去改善,而一個是指必須符合那些方針指引才能匯入,匯入者如果可以做到改善的話,就匯入主空間,不能就匯入草稿空間。最近越來越不會說話了。。--Hamish 2020年4月30日 (四) 06:10 (UTC)[回覆]
@Hamish您後者的「改善」是指什麼?--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6:19 (UTC)[回覆]
@Xiplus改善被匯入的頁面使其符合維基百科格式以及儘可能做一些維護處理。--Hamish 2020年4月30日 (四) 06:27 (UTC)[回覆]
@Hamish我的答案是前者,其實前面應該還要納入編輯指引跟格式指引。--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6:34 (UTC)[回覆]
@Xiplus可以煩請您複述一遍嗎?謝謝--Hamish 2020年4月30日 (四) 06:40 (UTC)[回覆]
現行條文

匯入其他計劃存廢討論有共識移動至中文維基百科的頁面時候必須確保這些頁面符合中文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方針內容指引關注度指引,應該盡速改善被匯入的頁面使其符合維基百科格式以及儘可能做一些維護處理,否則應選擇「匯入至命名空間:」為草稿命名空間以待改善,在明知頁面會被刪除的情況下不應匯入。

提議條文

匯入其他計劃存廢討論有共識移動至中文維基百科的頁面時候必須確保這些頁面符合中文維基百科所有相關的方針指引(包括但不限於內容方針內容指引關注度指引格式指引),若沒有符合則應該在匯入後盡速改善及做一些維護處理,若無法及時改善則應選擇「匯入至命名空間:」為草稿命名空間以待改善。在明知頁面會被刪除的情況下不應匯入。

@Hamish以上。若認為確實需要修改條文再來討論提議條文,否則請各位忽略。--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7:36 (UTC)[回覆]
感謝。--Hamish 2020年4月30日 (四) 08:09 (UTC)[回覆]
支持。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08:35 (UTC)[回覆]
  • (*)提醒其實作為改善的原本意識類似其他維基的Transwiki空間,我避免過多複雜問題而不提交P站建立這個空間。有些維基需要把全部條目匯入這個空間過後,然後修改內容至符合格式手冊等維基要求才可移動至主空間。這裏我們略,直接使用草稿。至於明顯符合快速刪除的頁面匯入的話,是不可能的。這個權限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獲得的,請管理員謹慎給與,資深用戶匯入這類內容,基本REVOKE封都可以,其他計劃管理員這樣匯入我們能提醒,後不果就移除權限。希望這能說明@Hamish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08:35 (UTC)[回覆]

似乎還應該考慮到匯入時本地已有頁面的時候如何處理?否則可能匯入的版本覆蓋掉本地的版本--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5月6日 (三) 03:52 (UTC)[回覆]

好像可以合併歷史版本?--Hamish 2020年5月9日 (六) 05:27 (UTC)[回覆]

原標題為:各條目均不應默認「中國」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應使用「中國大陸/台灣」描述雙方

標題這兩句話沒有任何新意,幾乎就是擷取自WP:PB的原文:

  1. 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
  2. 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
  3. 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六四事件中多次出現「戈爾巴喬夫訪問中國」、「由中國高校學生在北京市天安門廣場發起」、「六四事件的經濟影響也直接導致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改革開放的放緩甚至停滯」等等,這些就是不恰當的描述。戈爾巴喬夫訪問的是鄧小平和趙紫陽、台灣的學生根本沒有去天安門,台灣也沒有改革開放,所以怎麼能這樣說呢?

使用「中國大陸/台灣」描述雙方是精確的
  1. 「新加坡總理李光耀訪問中國」這句話的意思,到底是李光耀去了北京,還是去了台北?都有可能,因為他都去過,且不限於這兩個城市;
  2. 「中國與美國建交」這句話的意思,到底是1913年建交,還是1979年建交?
  3. 「中國與梵蒂岡就主教任命達成協議」這句話正確嗎?梵蒂岡認為中國是中華民國;
  4. 各類表格,比如新冠肺炎染疫人數,已經在這樣使用了。
使用「中國大陸/台灣」沒有矮化任何一方
  1. 「鄧小平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導人」→「鄧小平是中國領導人」,不是很明確地違反WP:PB的沈默立場嗎?不就變作「中國領導人與中國領導人」或者「中國領導人與台灣領導人」嗎?改為「鄧小平是中國大陸領導人」,才是中立的態度。這樣說,沒有否認他是中國領導人。
  2. 使用「中國大陸/台灣」是在共產黨、民進黨和國民黨政治立場下的最中立表述。
  3. WP:PB有一句話: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這我也讚同,客觀上從任何一個角度講也沒有「大陸政府」,但根本沒有體現出「要求避免使用中國大陸、台灣」。「大陸」這個政治實體和「大陸」領導人是存在的,「訪問中國大陸」與「訪問大陸政府」,根本意義不同好不好?「大陸領導人」、「台灣領導人」就像「大陸方面」、「台灣方面」一樣常用,而且馬習會就是這樣講的,這是中立表述,不是矮化表述;如果這樣都是矮化表述,那大陸認為的中立表述,肯定是對台灣的矮化表述。
六四有涉及中華民國

Techyan說不涉及台灣時,就不能說大陸,要說中國。但是六四事件明明就是涉及中華民國,西方制裁的也就是共產黨政府,而不是國民黨政府,所以Techyan的理由怎麼能成立呢?

改進各條目用到的稱呼

  1. 「『中美關係』不是『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應該改為「『中美關係』可以指『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以此類推。
  2. 「『親中』是『親中華人民共和國』」不中立,同「親中媒體」、「中生」、「中配」。
  3. 「中美貿易戰」可以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的貿易戰」,可以不改。

有關「中港矛盾」、「中港台」

Sanmosa說,維基百科不必處處維護中立。你不維護中立,我也可以不維護中立,結果除了編輯戰,還會有什麼呢?以何種理由來判斷誰寫得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港不應單獨提出來與「中」相對。AT說,他認為的「中」指的就是中國大陸,我說這就是違反中立、原創的觀點。

  1. 有哪本辭書支持這種觀點?
  2. 港人常說「香港不是中國」,有何理據證明「中」不是指「中國」?
  3. 為什麼中國大陸官方與媒體從不使用「中港矛盾」?
  4. Google搜尋結果因人因地而異,為何以香港結果為準?
  5. 為何遷就香港600萬人的常用語,而不遷就大陸140000萬人的常用語?
  6. 為什麼台灣不能稱作「中」,而要稱作「台」?

--Natureindex留言) 2020年4月30日 (四) 01:18 (UTC)(「natureindex」 變更為「芄蘭」已獲通過,原名似違反要求)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58 (UTC)[回覆]

@Techyan@Camouflaged Mirage@Ljk041123@Chinuan12623@Bluedeck@UjuiUjuMandan@AT@Sanmosa@Baomi@Ericliu1912邀請大家討論。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02:02 (UTC)[回覆]
我未看過有能夠如此胡亂幫他人憑空創造主張的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30日 (四) 02:05 (UTC)[回覆]
那煩請閣下解釋,閣下所說的「將常用置於中立之前」、「我的搜尋結果不足為憑」應該怎樣理解?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5:49 (UTC)[回覆]
我的想法很簡單:一切內容規則都不可抵觸非原創研究方針,因為百科全書不可進行原創研究,進行原創研究的「百科全書」並非真正的百科全書。「將常用置於中立之前」係基於你所提議使用的「中立」名稱係維基百科用戶所自行創造的緣故。你的「搜尋結果不足為憑」與此事無關,純粹係因為你搜尋的方式有誤而已,此點當時早已有其他人指出。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2:04 (UTC)[回覆]
我同意你前面的話,但是我後來(第二次)就是按照你的方法搜尋的,在各地搜到的結果就是不同的。Natureindex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2:21 (UTC)[回覆]
要排除維基百科用戶所自行創造新詞語以後的結果的影響。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6:04 (UTC)[回覆]
...那你的搜尋結果也應該排除維基百科影響,並且之前討論已經說過:對比百度和谷歌的搜尋結果,前者有許多符合要求的結果未被後者收錄。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56 (UTC)[回覆]
另外,此討論似係若干事項都放在一起的討論,似乎不利後續討論,且易生混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4月30日 (四) 06:02 (UTC)[回覆]
可加小標題分開討論。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5:49 (UTC)[回覆]
  • 涉及中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條目可以在條目開頭增加模板{{此条目里中国默认指中华人民共和国}}。--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07:52 (UTC)[回覆]
    • 我有個提議,最近PB造成的爭論太多了,我想也許是條文實務上應用給了太大的爭論空間。我在觀察英文維基在描述其他主權有爭議的地方時,會傾向優先採取事實主權,「法理主權」的依據僅是依賴各個政權的主權聲索,由於不需要實際的領土控制,造成認定上不惟一的問題,形成很多睜眼說瞎話的情節。且如果採用法理主權進行描述,勢必會牽涉中立性的問題。因此我認為在描述國籍、領土控制權、事件,以及成員資格時,應該以事實主權作為描述的主體。此外,對於有爭議的政治地理學名詞,可以考慮優先使用政權名,例如以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取代1949年之後「中國」的用法。我想如果維基一律使用事實主權去區分,灰色空間會小很多,也會避免許多中立性的爭議。---Koala0090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0:55 (UTC)[回覆]
      • 在條目裏首先使用全稱是共識,這裏說的是像六四事件一樣,有幾十處「中國政府」、「訪問中國」,應該如何使用簡稱的問題。「中國大陸/台灣」能夠在三方政治立場中取得絕佳的中立表述,目前Techyan與Bluedeck認為採用「中國大陸」是貶低中華人民共和國,我想解釋這並沒有貶低,避免使用「大陸政府」而不是避免使用「中國大陸」。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5:49 (UTC)[回覆]
    • 暫且將模板改造成了{{China means}}。 KONNO Yumeto 肺炎退散 2020年5月1日 (五) 07:33 (UTC)[回覆]
  • 對此提案在下我沒任何興趣,饒恕無法討論。Camouflaged Mirage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2:54 (UTC)[回覆]
    • 我不覺得大陸是貶義的,但是我還是覺得應該稱「中國政府」,然後在必要的地方可以註明一次「中國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其原因單純是這樣比較符合語言習慣,且不會造成誤解。如果讀者之中除了我之外大家都認為六四條目中的中國究竟是PRC還是ROC傻傻搞不清楚,那我理應轉而同意你,然而目前的狀況似乎是只有你一人覺得有混淆的可能,是這樣嗎。Bluedeck 2020年5月1日 (五) 01:15 (UTC)[回覆]
      • 諾是這樣,那應該要規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何時才能簡稱為中國吧?(現在就是這樣?),但這樣還是(好像)很容在編輯時又有又變成(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中華民國=臺灣的狀況!!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1:42 (UTC)[回覆]
      • @Bluedeck台灣一千萬藍營支持者只能讀到「中國政府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維基百科嗎?這不中立。六四事件頻繁出現「中國領導人趙紫陽」、「制裁中國政府」,不同意這種描述,中(華民)國的領導人是蔣經國和李登輝。Natureindex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2:15 (UTC)[回覆]
  • (!)意見本案如需持續,結合U:Koala0090君的意見,認為應當明確本案討論到的相關表述,無論是法理主權或事實主權等的表達,放回在條目內容中提及時,均必須得到WP:CCPOL的有效覆蓋。這些編輯內容,在中立性等有持續的爭議時,認為還有必要先向爭議涉及各編輯強調,維基服務協議中所訂明的司法條款。知悉本地空間所處的司法管轄區位置,相信有助社群更好避免混淆一些法理和事實的界限。——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2:28 (UTC)[回覆]
    •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報具備效力嗎,因為美國與中共建交的時候acknowledge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份,Shanghai Communiqué (1972) The US side declared: The United States acknowledges that all Chinese on either side of the Taiwan Strait maintain there is but one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art of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does not challenge that position. It reaffirms its interest in a peaceful settlement of the Taiwan question by the Chinese themselves. 並且現在將香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49 (UTC)[回覆]

舊提案

現行條文

避免中國大陸中心,例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過可以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提議條文

避免台灣、香港獨立論中心,例如:「台灣(或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過可以寫成:「民主進步黨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使用簡稱

  1. 描述中國大陸與台灣這兩個政治實體時,首先採用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當不得不使用簡稱時,運用(中國)大陸、台灣,避免使用中國,但引用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成文內容除外;對於中國紅十字會等具有「代表中國」意味的機構,可以簡稱為大陸紅會、台灣紅會。
  2. 「親中」、「親中媒體」、「中資」、「中美關係」、「中日關係」等應設為消歧義頁,避免使用「中配」、「中生」,以此類推。因為「中」在中文裏習慣作為「中國」理解,不應以「中」唯一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3. 同上一理由,正如中港台寫作兩岸三地一樣,「中港矛盾」更適宜被命名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以此類推。

Natureindex留言2020年4月30日 (四) 16:21 (UTC)[回覆]

你有通知我嗎?我怎沒收到?來探討中共主張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你在這裏台灣是指台灣島?還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民主進步黨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又是指什麼,是地區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中國可沒有明確邊界,唐朝是不是中國?漢朝是不是中國?蒙古是不是中國一部分?西藏是自古就是中國一部分嗎?中國現在國際上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難不成Natureindex主張兩個中國,還是想順着中共來否定中華民國存在?別忘了國際多數是以台灣來稱呼中華民國,不管是不是以Taiwan或Taiwan(China)來表示,二戰時台灣是中國一部分嗎?——Jaovei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8:36 (UTC)[回覆]
  • 我昨天有事沒在線,抱歉。1.中共的台灣問題指的是其未統治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2.中國指的是作為中國的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3.唐是中國,西藏不是自古以來是中國一部份,在孫中山以「中華民族」作為中國的國族界定之前,中國是儒家文化觀下,西周到清這些政權/國家的自稱;4.一個中國或是兩個中國,以及「如果政權上是兩個中國,國家認同上是否為一個中國」,維基百科應當保持沈默;5.二戰時台灣不是中國一部份,但二戰後台灣參加了中國的制憲國民大會,因此二戰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6.國際上多數是將台灣理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省,難道你要這樣寫嗎?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26 (UTC)[回覆]
(~)補充:其實個人覺得應該捨棄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Taiwan (China),改用內地、大陸、香港、澳門、台灣、臺灣(除了一定要使用中國字眼的相關題目,例如歷史條目、引用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成文內容等等除外)。見到提案有寫這個,我就覺得其實這個是一個不錯的提議。大多數傳媒機構都有這些做法的。我個人就覺得說不應該使用「中國內地」的字眼應該使用直接使用「內地」,而「內地」應該是有頁面連結至相關條目的,避免新用戶曲解。--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日 (五) 08:44 (UTC)[回覆]
用內地一詞有地域中心的問題。---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21 (UTC)[回覆]
「使用簡稱」的部分條文或有構成原創研究之嫌,牴觸WP:5P1。另外,部分擬增列條文與現行條文局部性語意重複。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1:56 (UTC)[回覆]
「『中』在中文裏習慣作為『中國』理解」,你是說這句嗎?重複的問題是指避免獨立論中心嗎?因為現行條文解釋得很多,用戶未必能理解,經常看到把中國大陸表述成中國,所以認為有單獨列出的必要。Natureindex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2:08 (UTC)[回覆]
我說的係「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可能有局部性語意重複。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2:12 (UTC)[回覆]
同意,這句話可不寫,僅保留「避免台灣、香港獨立論中心」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1:15 (UTC)[回覆]
特區護照的國籍是CHINESE。--【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5月2日 (六) 10:26 (UTC)[回覆]

Koala0090提案

現行條文

避免中國大陸中心,例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過可以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提議條文

一、避免中國大陸中心,例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過可以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二、避免台灣、香港獨立論中心,例如:「台灣(或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不過可以寫成:「民主進步黨主張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使用簡稱 一、描述中國大陸與台灣這兩個政治實體時,首先採用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當不得不使用簡稱時,運用(中國)大陸、台灣,避免使用中國,但引用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成文內容除外;對於中國紅十字會等具有「代表中國」意味的機構,可以簡稱為大陸紅會、台灣紅會。
二、「親中」、「親中媒體」、「中資」、「中美關係」、「中日關係」等應設為消歧義頁,避免使用「中配」、「中生」,以此類推。因為「中」在中文裏習慣作為「中國」理解,不應以「中」唯一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
三、同上一理由,正如中港台寫作兩岸三地一樣,「中港矛盾」更適宜被命名為「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以此類推。

  • 另外我想要提議新增一段「中國一詞的用法」,將該詞的應用寫得更明確一些:
  1. 描述政權時,儘量以確切政權名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誤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等等。
  2. 若單一條目內所敘述的「中國」指涉的對象不同時涉及「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時,為求行文簡潔而希望採用「中國」一詞替代某一政權,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
  3. 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主權(de facto)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均應視為獨立政權描述,和國際承認與否無關。法理主權(de jure)若與事實主權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主權,可以內文或註腳描述衝突情境。

---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8:03 (UTC)[回覆]

支持新增「中國一詞的用法」,目的是希望讓類似六四事件條目,獲得使用中國簡稱的彈性;其餘部份則感覺WP:BIAS全篇已經表達的很清楚,加或不加似乎差別不大。--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1:45 (UTC)[回覆]
(+)支持,補充關於第二點的(!)意見:強調「中國」是用於全國政權、政府有關的情形,比如戈爾巴喬夫訪問中國;與之無關時,應根據事實表述,比如:「六四事件」內,「中國」學生工人如何如何、「中國」境內媒體如何如何、「中國」改革開放如何如何,仍應改為「中國大陸」。我認為閣下的提議與我的「直接表述為中國大陸/台灣」均是好的表述。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2:43 (UTC)[回覆]
@芄蘭這部分User:Natureindex提案中「使用簡稱」的第二點就有指出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16 (UTC)[回覆]
我就是natureindex,之前有人說名稱不符要求,因此申請更名...我們的提議可進行整合,並結合現行條文調整敘述,畢竟現行條文已經很長。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30 (UTC)[回覆]
抱歉沒注意到哈哈,其實上面的幾點論述大多數BIAS都有寫了,不過因為原文是敘述性的論述,我並不反對寫成條文式的摘要,比較簡明。如果要併合的話我覺得使用簡稱的用法可以與我的提議併合成一段,另也可考慮加上「關於台灣的用法」一段---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5:39 (UTC)[回覆]
@Twarrior其實第三點BIAS並沒有說的那麼清楚,大部分僅是表達維基百科並不支持任何觀點,但事實上造成維基出現了大量灰色地帶。過去幾年其實一直都是依賴編者的分寸自己拿捏,但最近面對幾個觀點比較強烈的編者就出問題了。這些年來,我一直在抓中文維基跟英文維基用戶面對爭議地區的態度和分寸,發現維基百科在面對諸如阿布哈茲北塞浦路斯,以及戰爭時出現的各種政治實體時,有「宣示說」的傾向,描述政權時,以參採事實主權為主。而我也認為這種選擇比起採用法理主權的構成說更能避免面對選邊站的問題,符合維基中立的精神,我想這個東西寫出來能改善很多灰色地帶的問題。如果覺得不適合寫在PB,我們可以寫到WP:NPOV中---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11 (UTC)[回覆]
第三點與反送「中」有關嗎?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45 (UTC)[回覆]
反送中可以說是專有名詞了,這倒可能是個問題,可能也需要一下制定一下專有名詞的規則---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5:39 (UTC)[回覆]
(:)回應Koala0090君:我指的其他部份並非你草擬的「中國一詞的用法」3點全文,事實上我很欣賞將事實主權想法草擬出方針,這有助於解決許多爭議;並且這也是過去方針未曾提及過、值得經由社群深入討論的,我個人支持你草擬的這3點看法。--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54 (UTC)[回覆]
  • (+)支持這個方案可以避免大陸五毛/小粉紅進行編輯戰。--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5月4日 (一) 09:36 (UTC)[回覆]
    • 也不是這樣,最近社群實在花太多心力在處理這個問題了,不如就把大家過去的慣例和感覺明確用文字寫清楚---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0:39 (UTC)[回覆]
      (:)回應這是好事啊,編輯條目時我一般都會使用爭議較小的名稱,可能在互助客棧討論的時候會使用簡稱(例如中國大陸我會簡稱大陸)。--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5月4日 (一) 11:54 (UTC)[回覆]

提問

其實我正好想借着這個地方問一下居住在香港,台灣和馬來西亞的中文用戶,如果你們日常生活中,包括電視新聞及youtube頻道,說到中國的話,那麼它指的是PRC還是有的時候也包括ROC呢?如果你們要和我輕鬆聊天,然後跟我說一些PRC發生的事情,你會習慣說中國還是用其他的詞(比如大陸,內地之類)來表示呢?我覺得這個問題如果有人回答,對我的幫助會很大。Bluedeck 2020年5月1日 (五) 01:39 (UTC)[回覆]

個人而言:生活上「中國」指PRC,指ROC的話限於1912年至1949年;口頭上多以「大陸」、「中國」稱呼之(混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1:52 (UTC)[回覆]
聲明:我不反對應用現行方針,也不反對應用英文維基百科的事實主權辦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日 (五) 02:10 (UTC)[回覆]
基礎上現實上確實中國基本上都是在講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配陸配道都是有人講,中華民國本身好少聽到,出非扯到政治,基本上可以說臺灣大多時候代稱中華民國,中國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基本上台灣不是中國的也是這樣!!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現實上幾乎把中國代表拿去,所以在自身中華民國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在不能代表中國的情況下自然的就是會讓自身跟中國做切割~可以說台獨的(出現/崛起)我認為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拿走全部的中國代表是是有直接關聯的[!用比較消極比較白話的來說就是中國代表我們搶不過你們,那我們就不搶了讓給你們,我不要了~的態度吧!!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2:31 (UTC)[回覆]
我不是要把中國的稱呼「拿走」,我只是希望搞清楚兩岸對於這詞語的目前使用狀況。剛剛的時間裏我在TG也問了好幾名台灣居住的人的觀點,共識是如果他們聽到說「在中國發生了一起OO事件」,那麼他們認為這一定是在說PRC,而不是ROC。根據這一點我覺得應該繼續使用中國一詞。維基百科使用現代漢語寫就,理應反應目前人們用語的現狀。目前PB反對中國用語,我只能得出結論就是PB是過時的需要更新。Bluedeck 2020年5月1日 (五) 03:05 (UTC)[回覆]
我也不是說你們不能「拿走」,我也不是很在意,會在意的大概只剩生深藍吧?淺藍的都不一定在意了~ 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3:47 (UTC)[回覆]
綠營相對於中國大陸,也算極少數,既然綠營的主張得到尊重,國民黨的主張為什麼不能尊重?我們的憲法還沒有改,我們說中華民國就是中國,左岸在我們理解就是叛亂團體,就只有中共和綠營(多數人)的理解是現狀?拜託這又不是原創觀點。重要的是:中國大陸是通用和中立的啊,不然為什麼「疫情感染人數是寫中國大陸,不是寫中國」?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35 (UTC)[回覆]
真要說民進黨政府或偏向綠營的(不會講/在推)中國大陸大陸,陸配,(會/在推)講中國(或他們中國...)中配 個人臂滿發生爭持的方式是遇到綠就跟着講綠,遇藍就講藍,不過維基上個人認為依憲法比較好比要穩定 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1:32 (UTC)[回覆]
至少蔡英文和三立也說「中國大陸」,「中國大陸」沒有默認「台灣也是中國」的意涵,更多是地理詞彙。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2:26 (UTC)[回覆]
現行兩岸PB是在00年代初確立的,確實和現狀有所不同。--Googol19980904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6:31 (UTC)[回覆]
(:)回應:居住在台灣的情形:日常生活、電視新聞及youtube頻道,說到中國是指PRC;與人輕鬆聊天提及PRC時,多以中國或大陸稱呼,少數藝人或曾於PRC工作者,則會以內地稱呼;2015至2018年的民進黨為兼顧多方感受,會刻意於公開場合以中國大陸稱呼。現行維基百科方針香港的部份因為不熟悉,所以尊重香港維基人的討論;台灣的部份我覺得沒問題,就用國名全稱或以中國大陸及台灣做為簡稱;中配、陸配儘量少用,可以使用中國大陸配偶較好;其餘細節在台灣方面,也都覺得照現行方針即可。至於在不涉及台灣時的PRC簡稱,如果中國大陸維基人有其他想法,我也尊重。--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1日 (五) 03:13 (UTC)[回覆]
反對讓左岸獨佔「中國」,而且事實上左岸也沒有控制「中國」。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0:41 (UTC)[回覆]
我覺得沒差反正 中國{ {CHN} }早就被他們拿走了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1:44 (UTC)[回覆]
(:)回應芄蘭君:現行WP:BIAS方針我覺得對台灣是友善的,也考慮到台灣內部藍綠各方支持者的感受;同理,我也能理解中國大陸維基人的想法,尊重在不涉及台灣時的PRC簡稱中國;理解香港維基人的想法,尊重使用中港XX等簡稱。或許在這裏從國際法、事實主權辦法、日常生活習慣等角度切入過於嚴肅,對於不涉及台灣時的PRC簡稱中國部份,可以考慮將它理解為「九二共識,一中各表」,讓中國大陸維基人保留一點彈性;這樣的簡稱不是為了宣揚某些理念,單純就是一種習慣,如果在某些條目硬改成中國大陸,反而有種說不上的奇怪感覺。另一個角度也可以當做WP:IAR,彼此各退一步,經討論後看看能否達成共識。--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03:19 (UTC)[回覆]
(:)回應@TwarriorKoala0090的提議更易接受,我不再要求一定「直接簡稱為中國大陸/台灣」,不過表述為「中國大陸/台灣」領導人也無錯吧。此外回應閣下上文意見,我也認為現行條文已經講明一些內容,但「親中」、「親中媒體」、「中資」、「中美關係」、「中日關係」還是大行其道,經常改為消歧義頁又被改回,最討厭「『親中』不是『親中華民國』」。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2:56 (UTC)[回覆]
很佩服芄蘭君的氣度,在遇到較強烈質疑用詞時,能保持平和的態度持續討論。我覺得將「中美關係」、「中日關係」設為消歧義頁是有道理的,原因在於特殊的歷史背景;但「親中」、「親中媒體」、「中資」依常識來判斷應該不會有歧義,但這部份都可以和其它人繼續交留,如公示的話我不會專程出來反對。關於你在Koala0090君提議提到的第二點想法,我是覺得既然能接受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方式,給與條目內容使用中國簡稱的彈性,或許可以考慮就不要再另設限制了;但這部份我不會強迫你改變想法,畢竟能從絕不能用,到有條件妥協,已經是氣度非凡了。--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54 (UTC)[回覆]
補充回覆:表述為「中國大陸/台灣」領導人我是贊同的,只要在涉及中國大陸與台灣並列的情況,這樣的表述方式也是我的習慣。--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4:00 (UTC)[回覆]
中港XX上次討論的人不多,這回希望大家再討論一下,很多維基人討厭這個名稱。芄蘭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21 (UTC)[回覆]
哪來的「很多」,你的曼德拉效應也太誇張了吧,兩三個個別的人而已。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3日 (日) 04:08 (UTC)[回覆]

「中港矛盾」等專有名詞之問題不應魚目混珠放在方針討論。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5:42 (UTC)[回覆]

請問我這問題最好在互助客棧地哪個細項開話題?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6:25 (UTC)[回覆]
條目探討。不過我建議你看一下關於先前這個的討論[1],你的理據和他的差不多。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23:03 (UTC)[回覆]

謝謝各位的回答,那麼也就是說,使用簡體和繁體的用戶在閱讀條目的時候碰到「中國」的說法,看來都是理解成為PRC。由此我認為當描述PRC的時候,用「中國」還是用「大陸」都不會造成誤解。Bluedeck 2020年5月2日 (六) 20:15 (UTC)[回覆]

  • @Bluedeck 其實我自己覺得身邊的台灣人都不太在意,反而是之前接待中國朋友的時候有幾次被要求說要叫他們大陸,不能叫他們中國,當然我沒理他就是了,所以我覺得這點反而可能是中國用戶會在意一些。我是認為只要在條目頂部有進行宣告,表示自己描述的「台灣」和「中國」分別是哪一個政權就好了。不過可能要規範一下這兩個詞的用法,避免說在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還置頂宣告自己是中國。---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02:12 (UTC)[回覆]
如果要更動方針的話,主要會考慮到是否產生某些問題(條目內爭議),並且想要有效獲得解決。目前WP:BIAS在台灣部份感覺相當具有彈性,除政府、法律、政治(例如: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總統大選)三方面用詞,其餘接受以台灣代指遷台後的中華民國;同時又不過問ROC與PRC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中國代表權究竟誰屬等問題,對台灣內部藍綠的支持者應該都是能接受的;因此,為避免節外生枝,是否要再增加台灣部份的方針更動,我個人覺得應該要慎重考量。目前新增的「中國一詞的用法」3條全文我完全支持,其餘部份感覺不用加入;如果要加入,為尊重香港維基人的想法,除「使用簡稱」第三條(涉及到中港XX命名)外,其餘我不會專程出來反對。--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03:47 (UTC)[回覆]
@Twarrior恩,所以我沒有急着提出臺灣一辭的用法規範,因為「臺灣」一辭相對「中國」一辭來說比較沒有誤意性,因為在台灣的政權更迭皆為單一政權,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並沒有宣稱自己為「台灣政權」;相對來說,中國一辭的誤意性源自於兩政權皆曾宣稱自己為「中國政權」,且兩政權皆曾發表不符事實主權的法理論述,因此產生高度歧義性。關於中華民國總統、憲法的用法,現行的BIAS有提到如果用「中華民國」比起「台灣」更能明確描述內文語境時,那就建議使用中華民國,所以這部分目前我不急着做出修訂,如果有人有提出不錯的法案我也可能支持。不過既然我們要允許「中國」一辭的用法,可能還是要明示1949年後中華民國不建議直接使用「中國」直接作為代稱,畢竟這種主張的還是大有人在。---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04:38 (UTC)[回覆]
同意你的解說,但也提出一些比較細緻的心理觀察一起討論。很明顯條文確實存在將ROC宣示為中國,以及「台灣(或香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等語句的問題;當下我感覺到不明示1949年後中華民國不宜簡稱中國,是因為它擁有一中各表的意涵,而這可能是芄蘭君可以接受的主因;實際上依常識判斷應該不會有維基人將條目裏的ROC宣告為中國,算是為了照顧此討論串主要反對者芄蘭君的感受。另一方面,為了避免節外生枝,要把握時機互相確認有共識的部份,先將條文基本架構通過,日後都還能持續修改。為了尊重香港維基人的感受,除了中港XX名稱部份外,其餘你與芄蘭君確認好後,我都不會反對;確認完畢後再於下方正式進行公示,讓討論進度能夠繼續推進。--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05:59 (UTC)[回覆]
真的要修訂的話,我個人不建議定1949年為分界,畢竟實際上中華民國在1971年前,在國際上仍然普遍被視為中國的代表政權才對(連中華民國條目都是這麼寫的),要定也應該定在1971年。——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0年5月3日 (日) 11:04 (UTC)[回覆]
1949年為分界主要是基於事實主權宣示說的想法,這時的PRC已經實際控制中國大陸,這邊我是比較傾向於以1949年為分界,如果用法理主權構成說恐怕跟之前的情況一樣了。--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1:19 (UTC)[回覆]
@Ericliu1912這邊說的是1949年以後不適合在條目頂部宣告「若無特別說明,本條目的中國指的是中華民國政府」,直接以中國一詞替代中華民國,避免讀者會混淆。按照BIAS的方針,可以直接寫更清楚的「中華民國」。---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1:32 (UTC)[回覆]
事實上對「中國」的態度直到2000年陳水扁上任,才突然轉折。芄蘭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8:35 (UTC)[回覆]

芄蘭新提案

現行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不過可以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未與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建立外交關係(如不丹),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即「中國內地」)同義。可使用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北京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連結。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對於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使用「台北政府」或「台北」作為簡稱,也比「台灣政府」、「台灣當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連結。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編輯者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的專案頁面時,應使用官方國家全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例如,「習近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比「習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解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臺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臺灣省」於部分角度及運用上非常容易引發爭議,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臺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遷台後的中華民國的簡稱

按慣例,維基百科不會贊成或反對以下兩個議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2. 中華民國憲法》宣稱固有疆域包括中國大陸。

如前所述,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事項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方面條目,尤其是當中華民國政府主權尚未包含台灣之前的歷史部分。

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 提及有所隸屬的現代下級行政區劃時,通常並不需要特意強調其所屬行政中央,包括省、特別行政區或自治區、直轄市等不同行政建制,均可參照「使用常用名稱」原則稱呼,如「上海」、「香港」、「台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中華民國台北」)等,以免過分及不必要地強調中央級稱謂。另外在使用較完整的行政區稱謂,如「上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臺北市」等稱呼時,可視乎行文具體,決定是否有必要前置其中央行政稱謂。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上,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應該稱呼中華民國自1981年3月23日起派出的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台灣(隊)」、「中華(隊)」、「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6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代表團用「台灣」、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用「中華民國」。
  • 應該稱呼香港及澳門於其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派出的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代表團用「香港」。

其他情況下,

  •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表述「台灣」不屬於「中國」),也不要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表述「台灣」屬於「中國」)
  • 當需要用以和港澳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而並不牽涉台灣時,應使用「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稱呼之。
提議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有鑒於:

編者應以事實主權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涉及的複雜情況。為免陷入爭議,行文應注意以下事項:
(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除外) 使用「中國」一詞 1949年之前,「大清」、「中華民國」均可以使用「中國」表述。
1949年之後,為免歧義,表述「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優先使用全稱。
為行文簡潔而採用簡稱時:

  • 如使用「中國」,應加註「(以下『中國』指『……』)」等語句,或使用置頂模板註釋所指;
  • 或採用「中國大陸」、「台灣」,規避「中國」一詞;
  • 也可以採用「北京(政府)」、「台北(政府)」,規避「中國政府」一詞,但須避免歧義。
  • 同一列表或同級標題,全稱不應與簡稱並列,「中國」不應與其他簡稱並列。

使用「中」字 習慣上,中文表述國別時,「中」是「中國」的略稱,為避免將「香港」、「台灣」表述為與「中國」地位等同的政治實體,不宜採取「反送中運動」、「中港台」、「中港矛盾」等為條目命名,除非該事物缺乏中立名稱。(本段擱置)
避免「中美關係」默認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關係」,此原則同樣適用於「中資」、「親中」、「傾中」、「中生」、「中配」等詞彙。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管轄區域」。
現時,如無歧義,「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中國大陸教育部」不構成歧義)。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國內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使用「中國內地」一詞  「中國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避免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

使用「中國香港」一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惟用於有彰顯主權必要之場合。「中國(香港)」在區別一般中國國籍時使用。本則亦適用於澳門。

使用「大陸」一詞  因為「大陸」亦可作為「歐洲大陸」、「美洲大陸」的簡稱,基於對台灣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除非行文已明示「中國大陸」,否則,避免將「中國大陸」逕作「大陸」。

使用「內地」一詞  除非行文已多次提及「中國內地」,否則,避免將「中國內地」逕作「內地」。

使用「台灣」一詞 現時,如無歧義,「台灣」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台灣教育部」不構成歧義)。

一般地區名稱 參照「使用常用名稱」。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優先使用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避免使用 基於對台澎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和中立的原則,避免將「中華民國」稱作「台灣當局」、「中國台灣」、「中國台北」、「中國台灣省」,避免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作「北京當局」、「中共政府」、「中國北京」、「大陸淪陷區」。

芄蘭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0:31 (UTC)[回覆]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使用「中國內地」一詞使用「中國香港」一詞,三個章節希望能徵求中國大陸及香港維基人的意見;使用「中」字章節則不建議列入,其餘部份全數支持。謝謝芄蘭君花費大量心血整理。--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1:14 (UTC)[回覆]
「中國香港」只應運用在以其名的國際組織、團體等,即俗稱的「政治條目」使用「中」字章節同樣持不建議列入的意見,其餘基本上沒有太多大問題。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1:24 (UTC)[回覆]

K君新的改動有幾點恕難接受:

  1. K君將事實主權列為政治用語的基礎原則,而我意僅限定於兩岸問題。約克客上文曾說道:本方針應當符合維基服務協議中所訂明的司法條款,接受加州及美國法律的管轄,K君提議是否契合美國法律要求,尚未可知;
  2. K君提議明、清、北洋、國民政府皆不用「中國」,而我意不對1949年前之表述進行約束,因我提案要義是「對兩個『中國』孰是『中國』保持沈默」;
  3. 因上一原因,我更無法同意「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台灣,依事實主權精神,不建議使用『中國』代指『中華民國』一詞」。原因是:如何判斷「中國」的事實主權及於「兩岸」,還是僅及於「左岸」?
  4. 「中美關係」一文,必然有簡稱之必要,而出現眾多「中方」、「美方」等名稱,故要求「儘量以政權全稱為主」實強人所難,我意僅是「說明條目中的『中』,以維護中立」;
  5. 「1949年之前的事件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無添加之必要,因1949年後亦可作為地理名詞;
  6. 台灣作為中華民國之代稱,無必要添加置頂模板,如:「周杰倫是台灣歌手」,與「周杰倫是中華民國歌手」實際含義相同,採取「台灣」還是「中華民國」,視乎編者之需要;而「中國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代稱」,則有必要!
  7. 「使用『中』字」一節是提出本案的初衷,如港人無法接受該節第一段,可暫擱置;但第二段「應當允許……」,必須保留。

芄蘭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7:39 (UTC)[回覆]

你的意見我個人覺得可以接受,整理如下:
  1. 使用「中國」一詞章節照你的版本,再加入若「中國」一詞位於專有名詞內,則維持原專有名詞。如: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中國廣播公司、中國石油等。
  2. 使用「台灣」一詞章節照你的版本。
  3. 使用「中」字章節保留應當允許「中美關係」理解為「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的簡稱,此原則同樣適用於「中資」、「親中」、「傾中」、「中生」、「中配」等詞彙。
  4. 至於第1點提到的問題,感覺Koala0090君的版本似乎寫得更完整,應該也不至於違反美國法律的要求,這部分再確認一下。謝謝您做出的巨大妥協。--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8:13 (UTC)[回覆]
感謝芄蘭君的意見,在此回覆如下:
  1. 第一點,美國並無對於言論立場進行言論控制,這部分應無違法之虞。我個人比較傾向建立一個通用性的規則,避免因為隨區域認定不一而遭到質疑,由於這個情形同樣發生於阿布哈茲索馬里蘭,我想也許應該趁這個機會一起解決。如果覺得太過積極,那麼可以在下方討論。
  2. 我沒有說完全不可以用「中國」兩字,僅表示希望能以正式的政權名為優先。由於中國一辭也常使用於1949年之前,因此進行規範我認為也是有其必要性。
  3. 採用事實主權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解決第三個問題,因為兩個政權皆自稱中國,且皆有法理支持。為了避免誤意及中立性問題,才對「中國」的用法進行限制。另外,事實主權僅判斷一個政權事實上是否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中國」一辭並非事實主權合理的政治地理學單位,不能因為兩方皆宣稱自己是「中國」而合併計算,認定兩岸在事實主權皆屬於中國。因此不存在此一問題。
  4. 儘量使用全稱並非「必須使用全稱」。後文也說,若需使用,必須加註指稱對象,這一條其實是具有彈性的,僅是在彈性之餘給與使用規範。
  5. 1949年後,中國大陸的用法出現了複雜性和政治意義,對台灣來說可能並非問題,但對港澳來說就是問題了。中國大陸一辭有時指包含港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時又表示不包含港澳的地理名詞。我想狀況不能同等視之。
  6. 台灣一辭是否需加註置頂模板我覺得無妨,但別忘了中華民國政府確實實際統轄金馬等島嶼,舉個例子,金門的政治人物是否能稱為「台灣政治人物」呢,我認為在置頂宣告後就可以這麼說。台灣是作為地理名詞還是政權名,我是認為不加無妨,加了更好
  7. 最後一個問題我們還是給香港人回答好了

---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9:39 (UTC)[回覆]

整理一下可能有共識的部份:
  1. 保留使用「中」字章節內文中的應當允許「中美關係」理解為「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的簡稱,此原則同樣適用於「中資」、「親中」、「傾中」、「中生」、「中配」等詞彙,而涉及反送中或中港XX部份則不列入(此節既是芄蘭君提出本案的初衷,連這都否決,等同芄蘭君全面後退,直接將他碾壓過去了)。
  2. 使用「台灣」一詞章節採用1949年後,「台灣」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這個版本(既然覺得無妨,採用此版本反而更方便)。
  3. 如上述2點確實形成共識,可解決芄蘭君4至7點的意見,剩下1至3點二位再繼續協調;另外,如果協調沒有結論,不知二位能否接受使用「中國」一詞章節照芄蘭君的版本,再加入若「中國」一詞位於專有名詞內,則維持原專有名詞。如:中國共產黨、中國國民黨、中國廣播公司、中國石油等。;政治用語的基礎原則則照Koala0090君的版本?--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1:07 (UTC)[回覆]
@Twarrior當時會拿掉這段是覺得有點多餘,因為維基從來不應該去「允不允許」任何立場,只能就編輯面進行建議和規範,儘量在中立的狀態下讓讀者能夠一眼看出陳述的對象,至於編者和讀者在心中要如何解讀我們完全不應該去規範,至於例子是因為覺得舉太多了所以拿掉。我其實可以理解芄蘭君的立場,只要能夠維持行文的中立性和明確性,我並沒有堅持一定要用什麼寫法。但在「中」、「中國」等語詞具有歧義的狀況下,我是建議使用指引上還是寫得謹慎一些,如果今天沒有寫清楚,如果有用戶堅持將「中華民國和美國關係急速升溫」,改成「中美關係急遽升溫」,原提案能阻止這種狀況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2:13 (UTC)[回覆]
瞭解。這樣的話,二位目前唯一可能達成的共識只有採用1949年後,「台灣」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此條規則。我明白你希望在制定規則時,能一步到達最理想的狀態;但現實中常常是必須互相妥協的,尤其是有關政治方面的規則制定。我想,或許是需要再多一點時間沉澱、持續協調吧。--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3:02 (UTC)[回覆]
在討論階段,我還是會歡迎大家將心中的concern說清楚。畢竟每個每個人的思考必定會有盲點,有很多問題其實未必是無法改變的政治立場的問題,而是自己沒有想到而已。討論完之後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再進入到協商和妥協這一步,這樣才能對於妥協的地方做出修正和補強。在這個階段,我希望大家儘量預設各種情境,讓我們思考一下新的規則是否能適用於各種不同的考驗。---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4:19 (UTC)[回覆]
好的。不過芄蘭君這應該是「一中各表」的政治立場問題,不太會是所謂的盲點。換個角度想:假如只有二位參與討論此專案頁面,而你又並非完全無法保留,何妨就先不反對;如果保留真的會造成極大的問題,理論上在討論至公示完成期間,應該會得到社群極大的反彈回饋。這邊我十分同意你各抒己見的做法,就依你的步驟完整的走完程序吧。--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6:30 (UTC)[回覆]
在同一套系統內「一中各表」顯然不太實際,同時也違反中立方針。我其實目前也沒有反對真的反對任何意見,但我會列舉可能遇到的情境。如果無法解決,可能就要考慮如何修正。我在上面的回文當中有列舉出了兩個這個版本可能遭遇的問題情境,也許芄蘭君可以參考一下。---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7:05 (UTC)[回覆]
應該說無條件保留那段文字是違反新提議方針的事實主權精神,而且芄蘭君提出的第3點意見似乎是對事實主權有些理解錯誤。總之,二位再耐心的討論交流吧,我先暫時不要介入這7點意見的討論。--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7:20 (UTC)[回覆]

回覆K君意見如下:

  1. 「伊斯蘭國」被美國認定為「恐怖組織」,倘若有用戶依此條,編輯其為「國家」,或將導致某些團體的合法利益受損,從而提起訴訟;故事實主權原則應符合法律要求,阿布哈茲索馬里蘭之情形在下知之不深,不敢妄言,不過確應考察相關法案的規定;
  2. 在下尚未見到1949年之前使用「中國」,觸發中立性爭議,或引發歧義的爭端,故建議日後確有此問題再議;
  3. 我認為在「事實主權優先」這一議題上大家無分歧,但只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中國大陸」的事實主權,而不能說中華民國不擁有「中國局部地區」的事實主權,倘若界定「中國指哪裏」,就違背了對台澎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
  4. 在下之意,在條目「已經註明『中方』指何方、「中國」指何國」這一前提下,就不需要再對編者的使用作出限制;
  5. 「中國大陸」嚴格定義是指「中國內地」與「港澳」,習慣上有時也可單指「中國內地」,但仍不解與「作為地理名詞的用途」有何衝突,「中國大陸」作為地理名詞的用法,似應類比於「非洲大陸」予以專業上的界定,不須考慮「港澳」影響;
  6. 金門縣有陳立委玉珍女士,「陳玉珍是台灣政治人物」,如K君所言確有歧義,故加入限定語;在這一限定下,「台灣教育部」、「大陸人大委員」仍可以採用;
  7. 若有用戶在「中美關係 (消歧義)」-「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內,已經標明「本文出現的『中國』指中華民國」。那麼,將「中華民國和美國關係急速升溫」,寫作「中美關係急遽升溫」,何嘗不可?也即「台/華/中美關係」均可指「中華民國和美國關係」
  8. 關於專有名詞,已有「引錄機構標準名稱除外」。惟「反送中運動」、「中港矛盾」這類名詞,如非曲解「中」之含義,則必違反中立,故另闢一節討論。

芄蘭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8:17 (UTC)[回覆]

  1. 第一點,事實主權並無認可該法人是否為「國家」,僅認定其為「政權」,我在我的版本有在首段特別說明維基百科不會支持或反對任何主張或宣稱。另外我並無發現任何美國的法律規範有規範此點,如果有法律相關疑慮,歡迎閣下找給我。
  2. 第二點,並非中立性爭議,而是鼓勵大家直接指出是哪一個政權,增加明確性,算是一個消歧義條款。新加坡或馬來西亞讀者未必像我們能一目了然該時代背景指的是哪一個政權。
  3. 第三點有點誤會了,我並沒有「中華民國不擁有『中國局部地區』的事實主權」的意思,僅是因為口語和方便性問題。因為這個詞語在不同語境下指代的對象和地理概念不同,如果真的要兼顧兩方對於中國的主張,同時又想維持文章的明確性,最激烈的方式就是禁止任何一方使用「中國」,但事實上如果這樣限制確實有些麻煩,因此允許在有宣告及沒有同時涉及雙方的狀況下使用。而1949年後的中華民國因為在國際文獻及口語上鮮少直接以中國代稱,因此我認為不適合直接使用中國代稱,這並不代表維基認定「中華民國不是中國」,也沒有「中華民國不擁有『中國局部地區』的事實主權」的意思,只是代表1949年後的「中國」一詞在實際情形下鮮少代表中華民國,要用戶在編輯時說清楚而已。
  4. 第四點我覺得我們意思其實差不多,只是我文字寫得更保守一些而已,我想閣下也許可以找一篇條目出來指出這樣寫可能出現的問題,我比較好理解閣下的問題點?
  5. 第六點我就真的覺得不行了,也許事實上「『台/華/中美關係』均可指『中華民國和美國關係』」,但事實上「中美關係」就是有兩種意思,全世界大概真的只有台灣少部分人會這樣使用,即使註明了還是相當複雜。如果非兩國的中文用戶,真的會導致讀者在閱讀時相當困擾。就像葡萄牙在拿破崙戰爭時本土被攻陷,政府及皇室遷移到巴西,成立葡萄牙-巴西-阿爾加維聯合王國,那所以我們把這時候發生在巴西的事件和對外關係直接以葡萄牙代稱,是否會讓不懂這段歷史的人有點摸不着頭腦呢?
  6. 我覺得這個倒是閣下太過專一認定「中」的涵義了,且認定其他檔案對於該字的解讀絕對錯誤,才會導致這個問題。事實上中這個字的用法確實有多重含意,我在下方的提案中已經說明了。
----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11:30 (UTC)[回覆]
覆K君:
  1. 首先回覆K君版本下方的問題,不知何人在原句添加了金門、馬祖,從而出現「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附屬島嶼在法理上不屬於中國」,金馬的主權從無爭議,這樣寫當屬於「原創觀點」。因此爭議在於「台灣主權是否為未定」(台灣是否有獨立的法理),即使未定,台灣亦應屬於託管性質,而非一個獨立的國家;若以台灣代指中華民國,則這句話本身相當有歧義,應寫作「中華民國(台灣)是否是一個獨立的國家」。
  2. 其次回到這段討論。「維基百科不會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結論),我仍然基於同一法律風險反對,以「伊斯蘭國」為例,該政權依據教義,聲索自西班牙至新疆的領土,然而維基受「國際法」與「美國國內法」的制約,不會在西班牙與伊斯蘭國的主權爭議中保持中立;並且該結論事實上並不完全符合WP:NPOV,原因是若一個政權極小(如僅據有一村莊,而仍主張全國主權),根據WP:NPOV,這時與其相反的資訊就成為「柏拉圖是哲學家」一樣的「事實」。而何等程度可致如此判斷,應對每一事物綜合考量。
  3. 關於第3點與第6點,需要糾正閣下的歷史認知,「1949年後的『中國』一詞在實際情形下鮮少代表中華民國」,這句話是錯的,事實是「2000年後『中國』一詞較少代表中華民國」或「1979年後『China』一詞較少代表中華民國」。這句話可以寫入指引,正如「『中國香港』很少使用」,但不能因此「不建議」使用「中國」代表「中華民國」,因為編者已經用置頂模板標明,如有仍不理解的星馬人士,自會有編輯者添加「(台灣)」。總之,符合維基三大方針的編輯應當是自由的,不應再行限制。相信若新指引通過,今後使用「中國」代指「中華民國」的編輯仍是少數。
  4. 增加「同一列表、段落,或同級標題,全稱不應與簡稱並列,中國不應與其他簡稱並列。」防止出現「====中國政府反應====、====台灣政府反應====」
  5. 移除「『中國香港』很少使用」。
  6. 最後談「中」的問題。英語習慣說「China-HK-TW」、「Anti Extradition To China」,然而將「中國大陸」稱為「China」,根本是不嚴謹的表述。在生活語境裏「中」指的也是「中國」,「中港台」命名無非是將「中國」縮減為「中國大陸」,有將港台地位提高的企圖心在裏面,否則就不會把「中國大陸生」改成「中國學生」。「中」是極其常用的字,但沒有單指「中國大陸」的意涵,陸港台的辭書均沒有這種解釋。
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3:47 (UTC)[回覆]
@芄蘭(:)回應芄蘭君:
  1.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想把這些主張拿掉,維基百科其實不應該主張任何政治理念,這個段落有點多餘。
  2. 我幾乎可以肯定地說,沒有這個問題。如果閣下覺得有法律風險,就把法律拿出來我們討論,不然一切會流於空談。另外閣下似乎還是沒有弄清楚「法理主權」和「事實主權」的差別。中華民國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擁有全秋海棠的法理主權,但其事實主權就僅限於台澎金馬。伊斯蘭國「依據教義,聲索自西班牙至新疆的領土」,這是根據其國內法的「法理主張」,但用事實主權就只討論他的實際控制區。正是因為法理主張會有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情節,所以我提議改以事實主權為主。也許閣下可以先去參考一下相關的文獻。
  3. 我知道閣下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了,對我來說如果一個字有歧義,我就會建議選擇更清楚的字詞;但閣下的考量跟我相反,只要一個字有人這麼用,就應當要允許這麼用。如果閣下今天經營的是某個文化圈的部落格,要像眼球中央電視台那樣講話都沒問題,但今天我們的編者和讀者來自於全世界的中文用戶,我還是建議使用最清楚的詞彙。
  4. 這樣寫好像也還好,我提出的版本已經規定如果使用簡稱要先宣告了
  5. 香港相關段落不是我寫的,這個我不插手。
  6. 不知道為什麼,感覺我們的世界和接收資訊不太一樣,我無法回答不存在我世界的觀點,不然這部分就交給其他用戶作裁斷好了。如果大家覺得閣下所指的用法比較常見,覺得這樣寫比較妥當,那麼自然會支持閣下的提案。---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7:02 (UTC)[回覆]
  1. 這個「不預設立場」是WP:NPOV在海峽兩岸政治的表現,單獨列出有助於減少大量中文維基的編輯戰。
  2. 若對「伊斯蘭國主張擁有西班牙的法理主權」沈默,則意味着中文維基將接受「西班牙是爭議領土」,即使這並不違背美國法律,也不是一個像「柏拉圖是哲學家」一樣的「事實」,所以我認為這類主張並未達到WP:NPOV的標準。
  3. 我的意思是,既然用戶已經使用某種途徑使理解無歧義,採用何種方式是維基用戶的自由。全世界的中文用戶大部分是亞洲和北美華人,表述1949年之後的「中國」,偏向中共的人會認為是包括台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偏向當前民進黨的會認為是只有中國大陸,偏向港獨的會認為不包含港澳,偏向國民黨的仍然會認為指中華民國,這些理解本就相互矛盾,最廣泛的理解恐怕是中共那種。閣下「認為『中華民國寫台灣、中華人民共和國寫中國』最清楚」,事實上是「台港地域中心」或「綠營觀點先入為主」。 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8:07 (UTC)[回覆]
  1. 你會感覺伊斯蘭國不應該宣稱「西班牙是爭議領土」是合理的,因為依據的是國際法上國家繼承的概念,伊斯蘭國這樣的主張完全沒有國際法上法源依據,而法理主權的最重要依據就是國際法。但不管你要以國際法中心和伊斯蘭國中心,都不會改變伊斯蘭國在某段時間擁有哪些區域的事實主權,也不會改變他根本沒有佔領西班牙的事實。就是因為事實主權沒有這種隨便講話隨便改變的穩定性和客觀性,我才會建議以事實主權進行描述。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你會覺得用事實主權會造成你說的那些問題。如果你不能理解的話,現在伊斯蘭國這篇條目的第一段其實寫的就可以。針對事實方面,他既不否認他身為一個政治實體的事實,寫出他實際控制的領土。對於宣稱方面,客觀描述他的領土宣稱,既沒有同意他的領土宣稱,也沒有否定他的領土宣稱,完全沒有不客觀的問題,我其實不知道你的擔憂是什麼,也許你直接寫出一段可能會造成這個問題,且新版本沒辦法約束的文字,我們再繼續討論下去,不然我覺得我們一直繞圈子。---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3:14 (UTC)[回覆]

不宜採取「反送中運動」、「中港台」、「中港矛盾」等命名

AT說「中」是指「中國大陸」,我認為這種理解是一種「原創觀點」。各種辭書均會註釋「中」是「中國」的簡稱,從未見「僅是『中國大陸』的簡稱」。實際上這種命名是將「中國大陸」稱作「中國」,因此違背中立,應該規避此類詞彙,採取中立名稱。請各抒己見。芄蘭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8:17 (UTC)[回覆]

我是說可以按情況指代PRC或中國大陸,而不是只能指中國大陸。而且,我已經多次強調命名問題上中立與否並不重要,重要是在於是否常用。—AT 2020年5月6日 (三) 14:02 (UTC)[回覆]
共匪」比「對中國共產黨的貶稱」更常用,然而不可用「共匪」命名。我認為「中港矛盾裏『中』的字義就是『中國大陸』」是一種原創觀點,除非有研究證實。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4:08 (UTC)[回覆]
兩者不同。對中共的貶稱有很多,改成後者可以一併描述更多同類的稱呼。況且還有黑鬼高麗棒子蘿蔔頭等等,沒有什麼不可的。我倒是認為您說的中只能代表中國是一種原創觀點呢,反正無論如何以不中立為由試圖去改變常用名稱是不可行的。—AT 2020年5月6日 (三) 14:18 (UTC)[回覆]
好吧,我接受「可以使用貶稱命名」,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條目會註明「這些名稱是蔑稱」,也就是說:這個名稱不中立。其次,中只能代表「中國」,而不能代表「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大陸」,閣下可以查閱國語辭典:中或者維基詞典:中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4:37 (UTC)[回覆]
Sanmosa並未證明「中港矛盾」比「中國大陸與/和香港的矛盾」更常用,如果是在常用上差異不大的詞彙,應該採用中立的命名,因為這樣更有利於編者闡述事物。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4:41 (UTC)[回覆]
我們以前就討論過這個「問題」,既然根本觀點不同,我亦不願多花唇舌。無論如何(-)反對將親中等改成什麼親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送中改成反送「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等完全無視常用要求的名稱。也請您停止無休止地持續發起這些已經取得共識(或無法取得共識)的討論。—AT 2020年5月6日 (三) 14:54 (UTC)[回覆]

@AT現在我重新反對「可以使用貶稱命名」、「必須使用『最』常用名稱」,原因是: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詞典 (「條目開首的確應該有完備定義或形容,但是除了定義之外,亦都應該有其他百科內容。如果無法擴充,只有定義,則不應收錄。當然,有時字詞的定義可能值得收錄。維基百科有姊妹計劃維基詞典專門收錄詞條。字典式定義應該匯出至該站。」)實際指代相同事物的條目應當整合為一,黑鬼高麗棒子應當被併入「尼格羅人種」、「韓民族」。本人認同「親中」可以指「親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親中」也可以有其他理解,即「親中華民國」;其次,將如果閣下認為「親中華人民共和國」很不常用,可改為「親中 (親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如流沙河 (大渡河)流沙河 (拉薩河流)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6:12 (UTC)[回覆]

您真幽默。—AT 2020年5月6日 (三) 16:15 (UTC)[回覆]
請遵循Wikipedia:文明,依理論述。WP:命名常規是說要符合多個原則,而不是只有「最常用名稱」,並且還要「使用全稱」。有關「親中」,請你參見「親中」還是「親美」?:「但是讓這些深藍群眾,甚至於許多想給國民黨貼上「親中」標籤的綠營人士失望的地方,是在於中國國民黨還真的沒有辦法成為「親中」政黨。為什麼國民黨為什麼無法變成「親中」政黨?因為黨名中國國民黨的國民黨認為自己就是「中國」的代表,試問一個自認自己是「中國法統之所在」的政黨,要怎麼樣去「親中」?是要親自己嗎?」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6:20 (UTC)[回覆]
芄蘭君的意思是只採用事實主權,不應採用簡稱?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7日 (四) 05:48 (UTC)[回覆]
可以啊。我和K都認為可以使用簡稱,但要有所約束,不能在一個表格內同時出現「中華民國……,中國……」、「中國……,台灣……」等情形。此外「中國不應默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須註釋『本文中國指哪個中國』」。我和AT是辯論「反送中運動」是否是一個合適的命名。芄蘭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2:00 (UTC)[回覆]
總結我和K君的分歧:
  1. K不反對一切政治實體的主權聲索,而我認為這將使本無疑慮的「資訊」(事實),如:「西班牙」不是「西班牙王國」與「伊斯蘭國」的爭議領土,變為爭議資訊(觀點),從而不符WP:NPOV的基礎;若能夠限定「只有公認的『爭議領土』,才能被視為『爭議領土』(何為『公認』,亦應參考WP:NPOV的論述)」,我才支持這一原則推及全球政治;
  2. K寫入「『建議』1949之後少用『中國』指代『中華民國』」,而我認為這本身已違反WP:NPOV,不應干涉符合維基方針的編輯行為,本次修訂PB,是為將冗餘且不全面的說明,作精簡易懂之改進;
  3. 此外還有是否規定「1949年前『中國』須指明」、「中國大陸作為地理名詞」用法等小的分歧。芄蘭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2:00 (UTC)[回覆]
我贊成中國大陸作為地理名詞,因為我希望中國大陸能像臺灣放上存在主權爭議的島嶼的類是板模,或有無存在主權爭議的領土的板模?
關於芄蘭君說的第一點我澄清一下,關於伊斯蘭國的問題,不管採用法理主權還是事實主權,兩個方案都會是爭議領土,只是國際承認的程度而已。認定任何一方的法理聲張都會有NPOV的問題,只有依照個政權的事實主權客觀描述才能避免違反NPOV的情形。---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9:11 (UTC)[回覆]
「西班牙是西班牙王國與伊斯蘭國的爭議領土」這個還是無法讚成,看其他人認為這是「事實」,還是「觀點」。而「建議不用『中國』指『中華民國』」,閣下之意即是「中華民國不擁有中國的事實主權」,這顯然是錯誤的:閣下已經預設排斥「中國事實主權為兩岸」的立場,換言之,閣下實際界定了「中華民國不是中國」。因此在下持最強烈之反對立場。「中華民國是否為『中國』」,與「台澎主權是否屬於『中國』」,是完全不同的問題。「中國身份問題」乃是基於憲法「固有疆域」及「國家統一前」判斷,「台澎金馬、東沙群島、太平島及相關海域事實主權屬於中國」並無疑慮。或許,閣下會說「中華民國的身份是台灣,而不是中國」,則此時如何界定「台灣」?必然要追溯至1945年,台灣被中華民國設為一省,試問以中華民國之一省,如何否定中華民國的國格?正如福建金門縣被定義台灣金門縣一樣,雖然現在可這樣「代稱」,但金門「實際並不隸屬於」台灣島或台灣省。因此,台灣現時是中華民國的「代稱」,而不等同於中華民國本身。中華民國的「名稱」,來源於現實,也來源於法理和歷史。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2:44 (UTC)[回覆]
你完全誤解了,看上面---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3:14 (UTC)[回覆]

Koala0090新提案

現行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不過可以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張台灣為其一部分。」

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甚或未與兩者之中的任何一個建立外交關係(如不丹),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意即代表中國的政府不應該單指北京政府或台北政府其中任一方,故此「中國」一詞不應該與任何單一獨立政治實體或政府相當,尤其不應被用作表述現時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管治下的地區,或與未包含香港澳門的「中國大陸」(即「中國內地」)同義。可使用較中性的「北京政府」或「北京」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避免使用通常帶貶義的「中共政府」、「中共當局」、「大陸政府」、「大陸當局」,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北京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連結。

同樣地,如果用「中華民國」一詞來描述欲撰寫的內容,較為準確的話,「台灣」一詞也不應使用,特別是在命名與中華民國政府、法律或政治有關的條目時。為了維護維基百科的中立性,對於現存於台灣的統獨之爭,我們僅以現實上存在的政府名稱來稱呼現實統治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的政府。對於遷往台灣至今的「中華民國政府」,可使用「台北政府」或「台北」作為簡稱,也比「台灣政府」、「台灣當局」較中性,但用中性簡稱時請考慮用台北政府的格式進行內部連結。

另一個較為敏感的重點:維基百科把中華民國視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位相同,意即雙方是對等而不互相隸屬的政治實體;但為保持中立,對於此二者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這一點也請各位編輯者在撰寫條目時能稍加留意。

當要敍述政府,或與國家有關的專案頁面時,應使用官方國家全名,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等。例如,「習近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比「習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

台灣不應被敍述為一個獨立國家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而較適合被視為中華民國的一部份。當需要提及台灣政治實況時,理應加上註釋,解釋有關台灣的複雜情況。所以,「台灣」一詞較只用作提及本島或中華民國臺灣省。進一步來說,由於「臺灣省」於部分角度及運用上非常容易引發爭議,所以應該只在特別地提及省份本身時才被使用,例如「宋楚瑜是唯一民選的臺灣省長」,但是我們可以在與政府、法律、政治等無關的條目內容中,以台灣作為遷台後的中華民國的簡稱

按慣例,維基百科不會贊成或反對以下兩個議題: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宣稱台灣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
  2. 中華民國憲法》宣稱固有疆域包括中國大陸。

如前所述,維基百科對於「海峽兩岸究竟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北京政府和台北政府何者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中國之國號全稱是中華民國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所選擇的立場是保持沉默。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事項並不完全適用於歷史方面條目,尤其是當中華民國政府主權尚未包含台灣之前的歷史部分。

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 提及有所隸屬的現代下級行政區劃時,通常並不需要特意強調其所屬行政中央,包括省、特別行政區或自治區、直轄市等不同行政建制,均可參照「使用常用名稱」原則稱呼,如「上海」、「香港」、「台北」(而非「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中華民國台北」)等,以免過分及不必要地強調中央級稱謂。另外在使用較完整的行政區稱謂,如「上海市」、「香港特別行政區」、「臺北市」等稱呼時,可視乎行文具體,決定是否有必要前置其中央行政稱謂。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對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如奧林匹克運動會應該使用其大會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應該稱呼中華民國自1981年3月23日起派出的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台灣(隊)」、「中華(隊)」、「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64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代表團用「台灣」、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用「中華民國」。
  • 應該稱呼香港及澳門於其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派出的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派出的代表隊則仍應依當年使用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代表團用「香港」。

其他情況下,

  • 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表述「台灣」不屬於「中國」),也不要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表述「台灣」屬於「中國」)
  • 當需要用以和港澳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而並不牽涉台灣時,應使用「中國大陸」或「中國內地」稱呼之。
提議條文

用語方面 政治 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主權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維基百科為保持中立觀點,在描述事件、地理特徵、建築物、政治體制、法人、成員資格,及某地的法律規範時,儘量以事實主權(de facto)為主,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均應視為獨立政權描述。法理主權(de jure)若與事實主權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主權,並可以內文或註腳詳細描述衝突情境。

請注意,採用事實主權並不代表維基百科支持或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僅為客觀呈現政權對於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

臺灣海峽兩岸政治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除了專有名詞、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之外,為避免使用法理主權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主權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

使用「中國」一詞 描述政權時,儘量以確切的國家或政權名取代「中國」一詞,以避免誤義。如:「大清/清朝」、「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等。

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若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當選擇較無歧義的名詞描述該政權,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描述北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時,不應直接以中國政府代稱,應直接以「北洋政府」或「廣州國民政府」稱呼。

在1949年之後的相關條目中,應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等全稱。若單一條目內的「中國」一詞指涉對象不同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臺灣,依事實主權精神,不建議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此外:

使用「中國大陸」一詞 「中國大陸」可以代指1949年之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管轄區域。現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稱。

當允許模糊表述時,「中國大陸」可以作為「中國內地」的同義詞,與「香港」、「澳門」並列。

在1949年之前,「中國大陸」一詞則可以做為地理學名詞描述。

使用「中」、「華」等簡稱 由於「中」、「華」在文書及口語上皆可代表「中國」、「中國大陸」、「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華人」,為避免歧義,原則上在1949年之後的敘述性內容儘量避免直接使用這兩個字直接代稱,儘量明確指出描述對象或其全稱。若為了文章簡潔而需使用「中」、「華」兩字代稱上述詞彙,必須在使用前提及代稱對象。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稱中方)。

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如「反送中運動」等。

使用「中國內地」一詞 「中國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不應將「臺灣」與「中國內地」並列。

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兩詞 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而「中國澳門」則是澳門的同義詞,惟多數用於彰顯主權之場合,很少使用。「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在區別一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使用。

使用「大陸」一詞 因為「大陸」亦可作為「歐洲大陸」、「美洲大陸」的簡稱,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除非行文已明示「中國大陸」,否則,不應將「中國大陸」逕作「大陸」。

使用「內地」一詞 除非行文已多次提及「中國內地」,否則,不應將「中國內地」逕作「內地」。

使用「台灣」一詞 1949年之後,在有置頂模板的宣告下,「臺灣」一詞可以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

下級行政區劃 參照「使用常用名稱」,若非描述法理狀況,在描述兩岸政權下級行政區劃的國家時,應參採事實主權為主。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 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應該使用正式名稱。例如在奧林匹克運動會相關條目中:

  • 1981年3月23日起,應該稱中華民國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華臺北(隊)」,而非「臺灣(隊)」、「中華(隊)」、「中國台北(隊)」或「中華民國(隊)」。1981年3月23日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7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華民國代表團中使用「中華民國」等。
  • 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應該稱港、澳派出之體育代表隊為「中國香港(隊)」及「中國澳門(隊)」,惟在條目正文中(不含列表部分)首次提及後可簡稱為「(香)港隊」及「澳(門)隊」。主權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仍應依當年之稱呼,如199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香港代表團中使用「香港」。
  • 由於「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詞語具有高度政治性及爭議性,若遇中華民國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之會籍登記為此類詞語者,敘述仍應以「臺灣」、「中華民國」等詞語為優先,並在旁加註。若一定要使用該等詞彙,則必須於置頂模板或備註欄宣告其指稱對象,且須確保為最低限度的使用。

避免使用之詞彙 基於對臺澎金馬主權歸屬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詞語代稱中華民國;基於中立原則,不應使用「中共當局」等字眼代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外,對於特定政權或族群的污名用語也不應用於敘述性內文,如「共匪」、「蔣匪」,或「支那」等等。專有名詞或語錄除外,如「南支那方面軍」。

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 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當中,限採用事實主權;法理主權請着墨於內文。

感謝User:芄蘭的整理,我在比較之後進行了一些微調和補充,也請@Twarrior@Jasonloi1997看看兩份之間有沒有什麼可以截長補短的地方。---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4:42 (UTC)[回覆]

使用「中」、「華」等簡稱章節,提及允許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我是比較支持此版本說法的。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使用「中國香港」一詞,以及使用「中國內地」一詞內文的「中國內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領域的概念一句,三個章節仍然希望徵求中國大陸及香港維基人做最終確認;目前已有Jasonloi1997君對中國香港一詞做出看法,這方面我傾向參照他們的意見;其餘部份全數支持,謝謝Koala0090君與芄蘭君兩位花費大量心血整理方針,尤其是芄蘭君所做的妥協實在是太多了,謝謝二位。--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6:39 (UTC)[回覆]
不過我其實這句沒看很懂,所以先暫時沿用「基於「政府」一詞總與「政權」聯用,不應使用「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只能使用「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7:55 (UTC)[回覆]
或者改為:基於對台澎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國台灣」;基於避免使用通常帶有貶義詞彙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共政府」、「某某當局」;基於「政府」一詞總與「政權」緊密相聯,為確保其嚴整性,不應使用「大陸政府」、「台灣政府」,只能使用「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9:55 (UTC)[回覆]
使用「中國」一詞:「可採用「北京(政府)」、「台北(政府)」,規避「中國政府」一詞,但須避免歧義。」和 禁止使用:「只能使用「中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兩段關於中國政府的使用是否有衝突?另外,「「習近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比「習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較為合適。同樣地,「只有中華民國國民方可參與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比「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較為合適。」私認為這段可保留,屬於蠻常被誤觸的案例。--人人🎗平等向廣志聲優致敬🕯 2020年5月4日 (一) 01:00 (UTC)[回覆]
@人人生來平等條文有明示在條目頂部置有模板宣示的情況下,「中國」可以指某特定政權,故無衝突。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1:17 (UTC)[回覆]
(:)回應人人生來平等君:「習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只有台灣國民方可參與台灣總統選舉」;這兩個情形如Sanmosa君所言,是因為新方案改採事實主權認定精神,可宣告中國為某特定政權。而關於可採用「北京(政府)」、「台北(政府)」,規避「中國政府」一詞,以及只能使用「中國政府」兩段衝突,或許將只能改為應該即可改善語句衝突情形。另外,前面允許以置頂模板宣告方式,以「台灣」一詞作為「中華民國」的代稱,後面卻不允許使用「台灣政府」;這裏如果找不到合適理由,也可以當成一種社群共識形成的特例,不必硬要填上理由。--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2:09 (UTC)[回覆]
@Sanmosa所以目前的共識是在頂部表明才可單獨使用「中國」,未表明則需寫出政權全名,應該可以這樣理解?--人人生來平等 歡慶C區年度圖片出爐📸 2020年5月4日 (一) 01:54 (UTC)[回覆]
那個不是目前的共識,只是Koala0090的最新提議而已。你可以支持,可以反對,也可以不表態。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2:03 (UTC)[回覆]
@人人生來平等還是乾脆恢復這句的彈性?「基於對台澎主權保持沈默的立場,不應使用『中國台灣』;基於中立原則,不應使用『中共』、『當局』等字眼。」我其實覺得除了這幾句話,其他規定有點疊床架屋---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7:09 (UTC)[回覆]
也可,不過建議加一句「惟在國際組織條目中的會籍名稱如出現相關稱呼則例外,但須以註釋說明」。--人人生來平等 歡慶C區年度圖片出爐📸 2020年5月4日 (一) 08:06 (UTC)[回覆]
我有一點建議:需要指明如果「中國」這個詞彙在專有名詞中出現,不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2:09 (UTC)[回覆]
支持此建議。另外,「台灣」一詞在無關政治、法律、政府時不動或許也可加入,因為我不確定會否影響到一些歷史地理條目。--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2:27 (UTC)[回覆]
支持,已修正---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7:09 (UTC)[回覆]
使用「中國」一詞章節我想稍作如下修改:1949年之後,儘量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全稱。若單一條目內所敘述的「中國」指涉對象不同時涉及「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時,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的「中國」指涉政權為何;但由於中華民國政府已撤退至台灣,依事實主權精神,不建議使用「中國」代指「中華民國」一詞。--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3:17 (UTC)[回覆]
可以,已修改--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7:09 (UTC)[回覆]
謝謝Koala0090君的修改。前面Jasonloi1997君提及的意見,似乎是想改為以下內容:現時,「中國香港」是「香港」的同義詞,只應運用在以其名的國際組織、團體等,即俗稱的「政治條目」中。「中國(香港)」則在區別一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時使用。不知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有誤?以及與Koala0090君版本相比,香港維基人較贊同哪個版本?或者仍有其他更適合的版本?--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7:38 (UTC)[回覆]
我在「中國香港」部分直接補充了「中國澳門」相關的資訊,規則一樣。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8:07 (UTC)[回覆]
瞭解,加入澳門相關資訊後更完整了。只是上面Jasonloi1997君提及的意見,不知有無其他人發表看法?--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08:21 (UTC)[回覆]
「彰顯主權」可以定義一下會更好,如果不是以「中國香港」為名的機構,在遇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描述時,以什麼方式描述「香港」?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3:05 (UTC)[回覆]
為了避免社群遺漏掉你的重要意見,或許你可以將想法擬出完整的文字來討論;我對香港政治不熟悉,你的意見我只能高度的尊重,主要還是由香港維基人來進行討論。--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4日 (一) 13:21 (UTC)[回覆]
@Jasonloi1997香港一節歡迎由香港用戶提案或撰寫,這邊我就便不代勞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1:57 (UTC)[回覆]
如果台灣和中國大陸是簡稱的話,那麽香港和澳門同樣可以作爲簡稱,在政府機構名稱/特區題目外不建議使用全稱 另 中國大陸對於中國大陸這詞的歧義4的解決辦法是標注含港澳或不含港澳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5日 (二) 06:35 (UTC)[回覆]

金門、馬祖也不屬於中國???「台灣獨立論」是指台、澎主權不確定,而非「台灣是否是獨立的國家」,當前「台灣」是中華民國的代稱,是中華民國的一部分,是台灣要從中華民國獨立,金馬和東沙群島為何主權不確定???討論的焦點是「事實主權」,而無論是法理主權還是事實主權,都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爭端,台灣是作為中華民國控制的領土和代稱而捲入其中。芄蘭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9:29 (UTC)[回覆]

@芄蘭想請問哪一段文字讓你有這種理解呢?---Koala0090留言
  • (+)贊成,非常感謝諸位在推動方針改革的努力,向您們致以敬意。不過也請考慮是否要多保留一些原方針內容,畢竟原方針也有許多可取之處。也請注意,維基百科在兩岸議題上保持中立與沉默,有些內容是否有些寬泛呢?

另外這一段若為求行文簡潔,在1949年以前的相關條目中,可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若條目涉及該國內的不同政權,則應確切描述該政權名,避免單純使用「中國」一詞指代任何政權。如:北洋政府國民政府等。有些條目會同時提到多個政權,這樣該如何設定模板呢?? Ljk041123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5:04 (UTC)[回覆]

@Ljk041123先回答後一個問題好了,我的原義是希望如果描述北洋政府、國民政府,那就直接說北洋政府、國民政府,不要用「中國」這個字代替這些政權以避免混淆,所以沒有模板的問題。不過既然閣下讀起來會覺得有問題,也許可以討論一下如何修改比較恰當。關於保留原方針內容,也許可以跟我說一下哪邊是新提案缺乏而原版本擁有的優勢,我很歡迎整合的---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6:33 (UTC)[回覆]

(+)支持Koala0090的提案,尤其是應使用置頂模板宣告條目內「中國」一詞主要指涉之具體國家或政權為何。 --DRIZZLE (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3:57 (UTC)[回覆]

維持原案

(-)反對上述所有提案,維持原案,以上提案刪掉內容包括:

  • 「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改成大段羅列的「該用xx」,「不該用xx」,對所有涉「中」字眼做出定義,我不知道你們保持的是個什麼沉默。
  • 原文開頭「避免中國大陸中心,例如...」這一句話就已經把中立政策講得很清楚了,現在改成大段的對「事實主權」、「法理主權」的論述,以應和下面的大量詞彙定義。
簡單來說,原文「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一句已是精髓,每年揪着政治條目命名持續爭吵的,都是站在自己的政治立場上試圖得到自己想要的「公正」。反覆改名稱的封鎖就是,沒什麼好改方針、討論的。我還真沒看見幾個正常貢獻的編輯揪着問這個題滔滔不絕。說句不客氣的,保持沉默本來就是要編輯擱置這些問題,閉上嘴寫條目。現在整這一大堆「xx不等於xx」、「xx等於xx」,寫法律還是寫字典呢?兩三個人寫出來,是要這維基的幾千編輯逐條投票?來個新手寫條目,是不是還得搜一搜什麼哪個詞什麼時候能用不能用?是不是得搜搜「中」、「華」、「內地」、「中國內地」、「大陸」、「中國大陸」等等等這麼些詞在維基百科什麼定義?用錯的話是不是要管理員按哪款哪條宣判?將來又有人不滿意,是不是還要逐條細化?真把維基當法庭啊?保持沉默,擱置爭議才是上策。揪着這個討論只不過是把維基變成政治討論會而已。這個方針細化還不如不細化。---淺藍雪 2020年5月5日 (二) 19:39 (UTC)[回覆]

以下是上述條文開頭:

現行條文

..維基百科的每一個記錄都應該盡量避免於有關台灣的現狀上有所偏向。雖然聯合國及世界上大部份獨立國家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但由於有少部分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

提議條文

...由於世界上存在許多爭議中的政權及領土,若參採法理主權必然會傾向某一方的主權聲張,而牽涉中立性問題...任何政權若事實上存在具備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均應視為獨立政權描述,和國際承認與否無關。法理主權(de jure)若與事實主權相衝突時,需優先採用事實主權...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有鑒於:

  •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別具備臺澎金馬和中國大陸之事實主權,且雙方憲法所規定的法理主權高度重疊;
  • 「臺灣是否為獨立國家」與「兩岸是否同屬一個中國」等問題存在廣泛和難解的爭議,

維基百科不應預設持以下立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 「中華民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附屬島嶼在法理上屬於中國。」
  • 「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其附屬島嶼在法理上不屬於中國。」
(~)補充光一句「和國際承認與否無關」我就想不出來將來有多少人要吵了,點列的各種立場本來也都是一直爭吵不休的話題,非要專門列出來?中台問題爭議遠不止這些,將來是不是一一補充?拿方針當什麼了?「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不夠清楚是麼?嫌將來編輯找不到吵的點是不是?非得把這些維基百科最容易招致非議的東西專門放在方針裏面聲明一下?要是光討論哪個詞怎麼用,我才不「跳出來」管這些事,開頭這麼一大段羅列出來的政治問題,只會導致更多的爭議。--淺藍雪 2020年5月6日 (三) 17:54 (UTC)[回覆]
  • 人說清議誤國就是這樣的,事實上就是你只要在互助客棧搜尋WP:PB就是一天到晚有人在抓着模糊地帶吵架。說真的我蠻不欣賞這種想法的,在這麼多場爭議當中,從來沒有看到閣下跳出來喊說要「保持沉默,擱置這些問題,閉上嘴寫條目」,出來調停。等到真的有人想要解決問題時,就跳出來清高一番,宣稱自己與世無爭。這個討論就是為了「不要讓維基繼續變成政治討論會」,現實中一堆人一天到晚吵架,有人願意協助解決爭議,還跑去怪願意解決爭議的人。搞不清楚閣下的邏輯,根本本末倒置。---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01:02 (UTC)[回覆]
我說的是條目內的反覆修改名稱問題,你說的是互助客棧的吵架問題,你搞清楚我在說什麼了麼?你改了方針就能阻止人吵架?我跳出來說一聲保持沉默就能阻止人吵架?只不過是換個別的方向接着吵而已,阻止吵架跟修改方針根本就沒有半毛錢的關係,到時候還是不滿意新方針的人出來接着吵。--淺藍雪 2020年5月6日 (三) 17:54 (UTC)[回覆]
(:)回應淺藍雪君,向淺藍雪君說明一下產生此討論串的原始脈絡:「維基百科的立場是保持沉默」,其實是指對PRC與ROC是一個國家或是兩個國家、何方為代表中國之唯一合法政府,以及中國是指PRC或ROC三件事保持沉默;因此,芄蘭君原本堅持即使是在六四事件條目中,也不允許以「中國」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必須全部改為「中國大陸」;然而,在討論過程中經社群成員彼此互相確認,現時對於中國代指PRC、台灣代指ROC已大多無歧異。我個人覺得原版方針對台灣是友善的,不反對繼續使用原版方針;而對於PRC部分則較缺乏彈性,看看能否以事實主權精神,讓1949年後的PRC,能以置頂模版宣告方式,彈性、通融的讓PRC簡稱為中國。--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03:24 (UTC)[回覆]
(:)回應淺藍雪君,那不改方針的話還是一堆人在爭議,長痛不如短痛,不如現在就動手指定詳細的方針解決爭議吧 至於新手的問題,在編輯器上加上注意事項就可以了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6日 (三) 04:37 (UTC)[回覆]
統一回覆:如果光是字詞定義也就罷了,為什麼要借着字詞定義,在方針里反覆聲明各種不同的政治立場和政治問題?看似中立,我只疑心它會招致社群間更大的裂痕。淺藍雪 2020年5月6日 (三) 18:28 (UTC)[回覆]
現版本是「沈默」,簡直「沈默」到沒有執行,經常出現「中國…而台灣…」,「中國政府…而中華民國政府…」,「中美關係不是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這樣的指引毫無作用。「在方針里反覆聲明各種不同的政治立場和政治問題」我是把左邊的大段文字精簡而已。中華人民共和國稱作中國時,中華民國卻稱台灣,這明顯是違反沈默啊,我只是把原文就有的寫的更規整、清晰。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8:39 (UTC)[回覆]
(-)反對淺藍雪之反對,因這些細則是WP:NPOV在政治用語方面的細化,有利於中文維基之完善,符合三大方針。現行版本字數很多,實際無法執行。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3:54 (UTC)[回覆]
哪個字數多?淺藍雪 2020年5月6日 (三) 18:28 (UTC)[回覆]
我的最少。另外新手如違反並發生編輯戰,三次以內,管理員視情形免於處罰。芄蘭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8:31 (UTC)[回覆]

(-)反對,新提案內容詳細,完善許多空白,可避免許多爭議。Ljk041123留言2020年5月6日 (三) 14:45 (UTC)[回覆]

(&)建議淺藍雪君:你的意見簡明易懂,我順着你的意見擬出一些具體建議給目前的二位提案人參考,如果我理解的不對,再請你自行擬出具體建議;假如二位提案人完全漠視你的具體建議,你可以選擇維持原案,二者皆不支持。
  1. 現時的習慣用詞或與20年前略有不同,即便欲與時俱進修改方針,引言部分亦只須稍微說明方針將以事實主義精神,為某些用詞作出規範,並表達維基百科並不因此支持任何政治立場即可。
  2. 儘量將方針內容簡潔化,不必預設各種過於鑽牛角尖的立場,這些情形回到互助客棧,社群會以現實常識做出判斷。基於此條意見,建議簡化為「中國」、「中國大陸」(內含大陸用法同原版方針)、「中國內地」(內含內地用法同原版方針)、「中國香港及中國澳門」(由港澳維基人討論)、「台灣」等五個章節,刪除「中、華」及「中」等字定義章節。
  3. 完整保留原版方針「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章節,不另外增減此二章節的內容;新增的「禁止使用」章節則亦可保留。

--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03:47 (UTC)[回覆]

在方針具體案例上的「不沈默」,才有助於維基人編輯時的「沈默」。
  1.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反映現實」,即是「維基百科並不因此支持任何政治立場」之體現,此外我在上文已經述及「尊重一切政治實體之主權聲張」並不完全符合WP:NPOV;
  2. 我的表述是非常簡潔的,是依爭議之多寡排列,這種編排雖然標題多,但較一目了然;我的「中字」其實是有WP:命名常規的依據,我已經多次說明為何「中港矛盾」、「反送中」的命名體現出違背中立的立場(見上文專節與WP:PB討論頁),並且維基百科:命名常規要求盡量使用全稱,反對者應當依據維基方針和其他合理理據提出反駁。AT和Sanmosa「原創名稱」的理由並不成立,「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並非原創名稱,「對中國共產黨的稱謂」、「2019冠狀病毒病全球各地疫情」等proper noun也被收錄,維基百科是事物的百科全書,而非辭典;
  3. 不必完整保留,原文語句冗贅,修改後更通順,並無實質意義的變動。芄蘭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2:25 (UTC)[回覆]
感謝芄蘭君的正面回覆,我不確定以上3點具體建議,是否是在替淺藍雪君創造主張;這部份你先不必急着表態,等到確定了再思考如何動作。謝謝您。--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3:52 (UTC)[回覆]

(-)反對:原版本是應檢修,符合時宜。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0:16 (UTC)[回覆]

續論各方修正提案

第二點基本差不多,其他方面我再解釋一下:

  1. 目前各位支持字詞釋義,那麼我不會說對於新增的各個詞彙的解釋直接刪除,然而我希望到時候有專門針對各個用詞釋義的大規模社群投票。由於政治類提議很容易互煮,很大部分編輯根本就不願意參與討論這種提議,這些新定義在沒有大規模用戶參加的情況下,不可能直接表達社群共識。差不多討論完成,然後社群逐條投票。
  2. 然而,開頭預設各種立場、對維基立場的詳細解讀完全不能接受,簡而言之,直接認定「國際承認與否無關」、引入新概念「法理主權」、「事實主權」來闡釋維基的中立原則在我看來完全是個人對中立方針的解讀。首先「國際承認與否無關」一句話對很多大陸維基用戶來說就已經相當冒犯了,當然有人會說「光看這一句當然會有爭議了,所以才要引入法理主權、事實主權這些概念」,然而這很可能會誤導讀者認為維基在某種程度上傾向否認「國際承認」,就算不會,為什麼代表用戶共識的方針要出現這麼有刺激性的話?一開始就沒這句話不就好了?包括其他各種領土、主權爭議在內,這些容易引起高度爭議內容根本就沒有必要放在方針裏面解釋,它們本來就完全不可能通過任何維基上的手段來達成和解,任何試圖用方針來達成和解的手段只能造成更大的社群分裂,只有儘量保持沉默才有助於不同社群的融合。用「法理主權」、「事實主權」或其他別的方法詳細解讀中立原則根本就沒有必要,開頭大致沿用舊版,稍作修改加入「保持沉默」這一點,比如直接從「海峽兩岸政治」那段開頭,到「維基百科應該反映中立的現實」之後加上一句「維基百科應該保持沉默,不對任何一方表示支持或反對。因此為避免引起爭議,應注意以下事項:(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除外)」下面就可以直接接字詞定義了。
  3. 此外,原版措辭上最聰明的一點在於它會使用「避免。。不過可以寫成。。。」這樣的修辭,而非命令式的「應該。。。」、「必須。。。」或「不應。。。」,二者本質效力是一樣的,然而前者明顯溫和得多,而且後者讓人產生是「維基認為應該如何如何」(而非迫於爭議,所以如何如何)的感覺。因此修辭上的考量也是相當重要的。淺藍雪 2020年5月7日 (四) 15:39 (UTC)[回覆]
謝謝您的理解,你一向無意參與政治爭議,這次不好意思讓你折騰了一回。把你的建議移動到最下面方便提案人參考,如有不妥,再煩請移回原位。謝謝您。--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6:30 (UTC)[回覆]
如果有人在意「與國際承認與否無關」就拿掉吧,這句話是我完全節錄論文內容的,有沒有這句話其實意思一樣,我原先只是希望讀者能看懂而已。---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8:22 (UTC)[回覆]
  1. 另外,對我來說原版本的規範其實有很多才是反直覺的,在實際執行層面也因此根本沒有人遵照上面條文寫的去做,例如原先的「下級行政區劃的稱謂」竟然不需要寫出國家名稱,連「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都不讓寫,要大家直接寫「上海市」,這似乎又太地域中心了,假定全世界都知道這個地方在哪個地方。說真的,如果有人資訊框模板和首段把上海市改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我根本不會認定這是破壞,我也沒有看過任何巡查或管理員回退這種操作。新版本直接把這個多餘的規定拿掉,按照政權對領土的實際控制情形去寫。
  2. 在者,「當需要用以和台灣作非政治性用途對比時,應使用『中國大陸』一詞,不要將『台灣』與『中國』並列(表述『台灣』不屬於『中國』),也不要將『台灣』與『中國內地』並列(表述『台灣』屬於『中國』)」這句,我實在不太清楚這句規定哪裏比新提案不「沉默」跟不強硬,在我的版本當中只是強調要用之前說清楚,說清楚就可以用了。
  3. 比起「大規模社群投票」,我其實比較建議在現階段大家參與「大規模社群討論」,歡迎大家加入討論。
原提案用了長篇幅的論述性文字去講了不少內容,我先承認我第一次讀這段文字後,還是完全沒有辦法拿捏用語的尺度。我是不確定其他讀者是否真的能夠理解。新版本很大部分只是把舊版本的應用建議說清楚,有歧義的就消歧義這樣,有兩三個意思的就叫他們用只有一個意思的字詞。另外這種長篇論述性文字很大程度限制了修訂的空間,新版本將他條列化,後續的人如果實際執行面有困難隨時都可以逐條修改。---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8:50 (UTC)[回覆]
淺藍雪君第二點,以「各國政府的觀點」作為判斷的依據,並不比以「事實主權」為依據,更加中立地反映現實,這就是我支持K君引入「事實主權」的原因。其他意見接受。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2:15 (UTC)[回覆]
  • 全球使用中文者眾,但中文維基質量卻遠不如英文維基,政治因素恐有高度相關。訂定方針的目的之一,是避免社群內耗。我們還有很多更重要的條目需要費力擴充,而不是在政治條目上打轉,改來改去就是幾個字詞,簡直無間道。期待(新)方針「盡可能」降低編者手癢引編輯戰的概率。竊以為:「沉默」非常重要,應保留相關文字於方針中(末段亦可),引導編者避免爭議與內耗,而改採「沉默」。另想請問方針如何實際運用,若通過新方針(如Koala0090君版本),用於本案時,將會是什麼結果?--Hjh474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3:05 (UTC)[回覆]
如果按照「Koala0090新提案」的話,「台灣」連結旁邊要附上一個「註」字,讓讀者有意識看下面的註釋,而下面的註釋應該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臺灣地區為其領土,惟未實際統治,實際統治臺灣地區者為中華民國。參見臺灣問題臺海現狀。」這就是「事實主權」方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8日 (五) 04:13 (UTC)[回覆]
不過我又考慮到另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設定的「台灣省」機構其實非常少,而且也不可能寫成條目,因此移除「台灣」連結並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臺灣地區為其領土,惟未實際統治,實際統治臺灣地區者為中華民國。參見臺灣問題臺海現狀。」這個我上面提議的註釋其實會更好。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8日 (五) 04:23 (UTC)[回覆]
@Hjh474這部分我有想過,現行的條文確實沒有辦法詳細規範,我覺得也許可以加一條,「在模板、地圖、圖例當中,應以事實主權為區分。若因政策因素須列入非實際控制的領土,可用顏色、字體,或註解加以區分」。---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6:48 (UTC)[回覆]
@Koala0090不懂「政策因素」這句的意思,可以不要嗎,感覺這句下去,前句就毀了。。。--Hjh474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8:00 (UTC)[回覆]
要不要改成~「在模板、地圖、圖例當中,應以事實主權區分為主,若須列入非實際控制的聲索領土,可用顏色、字體,或註解加以區分」。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8:19 (UTC)[回覆]
@Hjh474Heartingvia好啊,這樣寫你們看一下可不可以---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8:47 (UTC)[回覆]
@Koala0090十分感謝。請問是否已有預想到「特殊因素」的例子?若無,可否只留「在模板、地圖、圖例等敘述性內文以外之附加材料中,應以事實主權區分。」一句,後句刪除,以免人人對「最低限度」見解不同,使該條文如同虛設(或因爭議而必須再上VPP)。--Hjh474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3:13 (UTC)[回覆]
@Hjh474我覺得你說的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級行政區就符合這個狀況,不過我不知道如何陳述這樣的情形。---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3:46 (UTC)[回覆]
@Koala0090那不就真的如同虛設了 囧rz……。。。請求刪除後句。。。--Hjh474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4:27 (UTC)[回覆]

我認為像是太平島釣魚臺Infobox disputed islands有爭議的島嶼板模或我找不到或希望建立來對應的有爭議的領土板模,或者說或圖片本身就是在介紹爭議領土的如海峽兩岸關係#名稱中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紫色)和 中華民國(橙色)實際管轄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統治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中華民國統治臺灣地區。島嶼標記為易於識別並非實際大小。

至於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省級行政區我不認為一定要放,除非是要講該政府與鄰境政府存在主權爭議的板模,例如把所有省分也標上中華民國有對其主權聲索的話那我認為就沒問題Heartingvia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5:38 (UTC)[回覆]

我先表明:我支持的是「Koala0090新提案」。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8日 (五) 04:13 (UTC)[回覆]

意向確認投票區

意向確認投票區之說明

意向確認投票區旨在針對爭議事項,迅速的表明不同維基人的立場,以此作為擬訂方針參考之用。任何人可隨時添加與本討論相關之爭議事項,投票資格限定為自動確認用戶,投票截止日期不限定;每項問題皆可投一次票,可投(+)支持(-)反對(=)中立(!)意見4種選項;投票結果不具強制性,只為顯示大多數人支持意向,幫助社群儘快達成共識。--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4:39 (UTC)[回覆]

是說我們討論可以不要這麼發散嗎...芄蘭君現在改成這樣我真的不知道從哪裏回應起,而且不斷回覆一些莫須有的主張真的很累。而且其中還有一些是行文問題,根本不需要投票吧。---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18 (UTC)[回覆]
意向確認投票區不做討論用途,旨在迅速表明不同維基人的立場,以此為基礎作為擬訂方針參考之用。如何善用工具除仰賴維基人自制力外,沒興趣表態的題目可以不必參與。--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1:39 (UTC)[回覆]
由於另有「芄蘭新提案」章節,故請@Koala0090君直接回退有違本意之條文編輯,並請@芄蘭君修改自己的提案條文(而非他人的提案條文)。謝謝您。--Hjh474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3:25 (UTC)[回覆]
感謝Hjh474君的建議,或許考慮先將它移回「芄蘭新提案」章節,直接使用回退功能怕會更激化衝突。--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3:44 (UTC)[回覆]
這裏面確實行文問題探討挺多的,我本來的意思是行文問題先基本達成一致然後再投字詞定義,因為混在一起很多人可能還是看着亂,而且行文什麼的很簡單地難用支持、反對來評價,未免導致討論太長,或者下面要不想個辦法分開字詞定義和行文問題。--淺藍雪 2020年5月9日 (六) 06:56 (UTC)[回覆]
原本是考慮到有些人不喜歡新版的變化太大,但基於政治立場不是講道理就能說服的,且又礙於本身不願捲入政治爭議,或認為說了也沒人會理會;因而設立一個意向確認投票區,讓更多人能迅速表達意向而不必參與討論。現在其實分不分開恐怕已經意義不大了 囧rz……,不如順其自然的發展吧。--Twarrior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8:56 (UTC)[回覆]

1949年之後,中華民國是否能直接以「中國」代稱

我在新版本提出「在1949年後,不建議直接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民國」。」的提案,原先是為了避免誤意,但看起來有一些用戶對於這句話不太滿意。我想聽一下各位的意見,看看是否要將這句話拿掉---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3:27 (UTC)[回覆]

1949年之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能直接以「中國」代稱

同理,在新版本提出「在1949年後,不建議直接使用「中國」一詞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Chinuan12623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05:08 (UTC)[回覆]

是否可用加註括號的方式,對「中國」等註釋

我的方案:如使用「中國」,應加註「(以下『中國』指『……』)」等語句,或使用置頂模板註釋所指。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44 (UTC)[回覆]

「Koala0090新提案」的提議條文已經説明需要置頂模板宣告,因此我只支持以置頂模板宣告,不過這樣本來就和芄蘭方案2一致。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32 (UTC)[回覆]

是否寫入「維基百科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

在下認為:
「西班牙是西班牙王國與伊斯蘭國的爭議領土」不是一個「事實」,故不應對伊斯蘭國的主權聲張保持中立。

  1. 如認為這是一個事實,則在下認為K君的提議符合WP:NPOV,可說「維基百科不支持、不反對任何政權的主權聲張」;
  2. 如認為這是一個觀點,則在下認為K君的提議不符WP:NPOV,需要提高「爭議領土」的認定標準。

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18 (UTC)[回覆]

我無法理解討論這一點的意義何在。ISIS徹頭徹尾就是恐怖組織,不屬於「政權」的範疇。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34 (UTC)[回覆]
@SanmosaISIS在有統轄領土的時候算政權,它算Proto-state。---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5:45 (UTC)[回覆]
但它本質上就沒有「政權」應有的樣子,你提及的那個情況只是「權充」它是政權。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5:54 (UTC)[回覆]
(?)疑問所以閣下覺得應該要符合什麼條件才能稱為政權,不論有無國際承認,在當時伊斯蘭國確實擁有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等條件,照事實主權的觀點,它已經可以說是一個政權。英文維基也用了政治實體一詞,也是以獨立政權描述。也許你的想像是政權應該要符合高度組織化的特性,但組織化與否其實是「現代國家」和「雛型國家」的差別。如果閣下不認為這是一個政權,那麼閣下應該用什麼語詞描述伊斯蘭國呢?「恐怖組織」肯定不足以描述,因為恐怖組織不需要統轄領土和籌組政府也能夠是一個恐怖組織。---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07:20 (UTC)[回覆]
曾經有過一定的勢力範圍,與政權具有一定類似性的恐怖組織或極端組織。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8:21 (UTC)[回覆]
我認為伊斯蘭國擁有事實主權,一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在這一點上我與K君一致。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54 (UTC)[回覆]

「中國大陸是否為獨立國家」是否「存在廣泛和難解的爭議」

我認為中國大陸亦適用此條,故建議改為「臺灣/中國大陸是否為獨立國家」,以免厚此薄彼,引地域中心之嫌。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24 (UTC)[回覆]

我認為「中國大陸是否為獨立國家」這個意思在相關條文已經同時被顯現,無須通過修改條文達致。「Koala0090新提案」的條文是『「臺灣是否為獨立國家」與「兩岸是否同屬一個中國」等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4 (UTC)[回覆]
不然這邊改成這樣就好了
「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對於台灣海峽兩岸複雜的政治關係及爭議,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為避免使用法理主權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編者應以事實主權為基礎,表述兩岸四地所涉及的複雜情況。行文須注意以下事項,以免造成爭議:
(引錄人物原話、檔案原文、機構標準名稱等既有內容除外)」---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3:20 (UTC)[回覆]
此點是我認為「臺灣/中國大陸是否為獨立國家」覆蓋了「兩岸是否同屬一個中國」這一議題,故可刪其一,這些論述可舉可不舉,僅是建議。因我行文特別注意精簡字句。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59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應預設任何政治立場,為避免使用法理主權所形成的中立性問題」是否與前文重複

與「事實主權」一節,以及「維基百科應該中立地表述現實」,語義重複。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52 (UTC)[回覆]

應該是重複的,但我不認為重複一下重要條文有任何壞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4 (UTC)[回覆]

是否寫入「同一列表或同級標題,『中國』不與『台灣』並列」

我的方案:同一列表或同級標題,全稱不應與簡稱並列,「中國」不應與其他簡稱並列。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44 (UTC)[回覆]

請説一下「同一列表或同級標題,『中國』與『台灣』並列」的例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6 (UTC)[回覆]
2019冠狀病毒病全球各地疫情。此表的編輯是合理的,『中國大陸』與『台灣』並列。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00 (UTC)[回覆]
我要的是真實存在「同一列表或同級標題,『中國』與『台灣』並列」的例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0 (UTC)[回覆]

「維持專有名詞不變」是否與 「引錄機構標準名稱除外」重複

應該是重複的,但我不認為重複一下重要條文有任何壞處。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36 (UTC)[回覆]
繁瑣。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08 (UTC)[回覆]

1949年前使用「中國」,是否需要「盡量使用全稱」

1949年前「中國」的法統通常沒有太大的爭議(除了北伐時期),再古代一點的話那時候都不會用「中國」這個字詞指代相關政權,因此這樣的需要不大。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1 (UTC)[回覆]

「中美(華美)關係」是否可理解為「中華民國與美國關係」

1949年或以前的話可以,這很久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1 (UTC)[回覆]
中華民國1979年才與美國斷交,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 此外請見新共和通訊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50 (UTC)[回覆]
1949年到1979年是有爭議的,因為有國統之爭;1949年前沒有。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9:19 (UTC)[回覆]

金馬主權屬於中國(無論指何)是否有爭議

1949年或以前指代ROC的話沒有爭議,否則一定有爭議。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1 (UTC)[回覆]
由於一直有人鑽牛角尖在行文上面,我直接把這句話拿掉了---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3:33 (UTC)[回覆]

1949年後「中國大陸」能否作為「地理名詞」

「中國大陸」在任何時候都是「地理名詞」。一個詞語本來就可以同時是「地理名詞」和「政治名詞」,一般國家的名字,例如「伊朗」、「伊拉克」這些都是同時是「地理名詞」和「政治名詞」的例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51 (UTC)[回覆]

1949年後以「台灣」代稱「中華民國」,是否需要註釋

個人認為是否註釋沒所謂。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中」、「華」是否可代指「台灣(台澎金馬)」

要避免,否則行文上易生誤解。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同Sanmosa,「中」、「華」不應單指「中國」的某一塊區域,只能作為「中國」的略稱,見新共和通訊。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27 (UTC)[回覆]

K君版本「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第三點是否構成「地域中心」

K君版本:「中國台灣」、「中國台北」等詞語具有高度政治性及爭議性,若遇中華民國於非官方機構及國際活動之會籍登記為此類詞語者,敘述仍應以「臺灣」、「中華民國」等詞語為優先。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44 (UTC)[回覆]

我覺得「Koala0090新提案」的道理大概像現行條文中對香港和澳門的代表隊的規定,我覺得這樣做本身沒有任何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 如果僅僅是介紹會籍/名義或代表團名稱,就用「中國台灣/中國台北」。如果要將「中國台灣」用於地名,目前來說是可以用在1945年台灣光復、回歸中(華民)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間的台灣。等兩岸統一之後,維基百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中國台灣」之類的詞彙。--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9日 (六) 08:19 (UTC)[回覆]
K君「優先」一語,實無必要,因這是講述歷史事實,「中國台灣『隊』」構成一專有之名稱,而當編者於該條目內,指代「中華民國」時,自不會使用「中國台灣」。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41 (UTC)[回覆]

是否可說「大陸政府」、「台灣政府」

我認為在置頂模板宣告的情況下可以這樣做,但我個人傾向置頂模板宣告簡稱是「中國大陸政府」多於「大陸政府」。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現行PB版本是基於貶義/POV而反對;若無貶義之問題,又無歧義之問題,僅僅是使用全稱之後的一種簡便用法,何須再加置頂模板。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15 (UTC)[回覆]
「大陸」嚴格來説是有歧義的。「中國大陸政府」和「大陸政府」同時在置頂模板宣告的話我也不反對。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3 (UTC)[回覆]
我說的「大陸政府」,是前文多次說明中國大陸的情況,實際和你意見一致。芄蘭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51 (UTC)[回覆]

「中」、「港」指代政區時,是否「不應在一個詞語內並列」

用詞需要建基於非原創研究內容。如果「中」、「港」並列的用詞本身有可靠來源支持,就不應該刻意迴避使用該詞語。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3:02 (UTC)[回覆]
爭論之核心不在於「中」最終指中國大陸,而在於「中」是否將「中國大陸」稱作「中國」,因此,否定(認為可並列)者須論證這類詞彙裏的「中」字,字義即是「中國大陸」,或者「中國的一部分」。這正是我們使用「中國共產黨」而非「共匪」命名的原因。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34 (UTC)[回覆]
並非。用詞內的「中」最終指甚麽其實完全不重要,重要的是用詞本身有沒有可靠來源支持。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22 (UTC)[回覆]
「共匪」也有可靠來源,但是使用「中國共產黨」明顯更中立,所以爭論的關鍵仍應當是:「中」的字義是「中國大陸」還是「中國」,以判斷該詞是否中立。若你們執著於「專有名詞」,用陸港矛盾亦可啊。芄蘭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8:55 (UTC)[回覆]
並非。刻意迴避使用特定詞語實際上就是「消除觀點」(WP:NPOV:『中立的觀點既不同情也不反對其主題:它既不贊同也不反對觀點。顧名思義,中立的觀點是一種觀點,而不是缺乏觀點或消除觀點。因此,以條目內容「POV」不中立為由消除條目內容並不合理。』)既然是內文用詞,而不是標題,那樣在用「共匪」更切合語境的時候,就應該用「共匪」(不過一般來説,非直接引用的文字中出現用「共匪」更切合語境的句子時,那些句子通常都能改寫成用「中國共產黨」更切合語境的句子)。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9:01 (UTC)[回覆]

「中港矛盾」與「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
如「中港矛盾」、「中港台」,以及含此意的「反送中」。我認為「中港矛盾」不如「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中立;常用程度上,香港本地多用前者,中國大陸則不用前者;此外,後者是全稱[來源請求]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7:58 (UTC)[回覆]

這𥚃不是條目探討,在方針上討論毫無建設性可言。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12 (UTC)[回覆]

其他以此類推。舉例討論而已。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18 (UTC)[回覆]
所以我的版本不是說儘量用全稱不要用簡稱的嗎。---Koala0090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27 (UTC)[回覆]
在這點上我讚同你的版本,但是Jason不讚同。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41 (UTC)[回覆]
他的版本已經把專有名詞括免:「專有名詞則例外視之,如「反送中運動」等。」,上面的討論我同樣已經表達支持他的修改版本。你支持他的版本就可以把討論串紿關閉了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9:47 (UTC)[回覆]
這裏我是說讚同「使用全稱」,而非有關「專有名詞」,比如:「共匪」亦是專有名詞,為何要用「中國共產黨」而非「共匪」?須知「共匪」是全稱,而非簡稱。芄蘭留言2020年5月11日 (一) 09:00 (UTC)[回覆]
「中港矛盾」就是「中港矛盾」,這些名詞與「中立」亳無關係,難道中國化就要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化」?中英聯合聲明就要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大英帝國聯合聲明」?香港就應該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國香港是不是又要寫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在方計上討論個案根本亳無建設性,要改名就針對各個條目提出意見,不是以個案類推,一概而論。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32 (UTC)[回覆]
中國化香港等雖然不是全稱,但無中立的問題。「中港矛盾」的「中」,是指「中國」[1][2][3][4][5][6],而「中國與香港的矛盾」有「香港不屬中國」之意,因此不中立。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41 (UTC)[回覆]
「中國化」是哪個中國?元?清?還是中華民國?香港是日佔香港?還是英屬香港?哪來中立?誰定義「中港矛盾」的「中」,是指「中國」?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45 (UTC)[回覆]
是指這個中國。文化議題。正如「送中條例」一樣,這些使用「中」字眼的報道,很多來自台灣,而近年台灣政治話語權幾乎為綠營把控。而綠營的「中」,即是指「中國」。綠營媒體從不用「陸港矛盾」,反而一些香港媒體在用[7][8]。「中」這個字,沒有代表「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大陸」的用法,閣下可以查閱國語辭典:中或者維基詞典:中,或請舉可靠來源,證明「中港矛盾」的「中」字,字義不是「中國」(China),而是「中國大陸」(China Mainland)。芄蘭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9:10 (UTC)[回覆]
很可惜,現存條目上的「中國化」非指「地理中國」,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條目本身已經解釋得非常清楚,「中國」的指向;同樣地,「中港矛盾」條目內已經有非常仔細地解釋「中」是什麼,其他名稱如你提供的「陸港矛盾」也被詳細錄取。可你如之前在條目探討內的說法一樣,依舊沒有來源證明「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非原創研究,甚至來源甚少佐證它的廣泛性。不同資料[2][3]中的內文𥚃「中」均被寫作「中國大陸」或「內地」,非「中國」,這與條目內容一致。不過,請你就此問題再次前往條目探討上發起討論,而非在方針上討論個案,以避免造成我支持你在方針𥚃魚目混珠討論個別條目的錯覺。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9:38 (UTC)[回覆]
我之前認為閣下是問條目中國化,主要指文化上區別於西方化、伊斯蘭化的中國化。若閣下是問「中港矛盾」的「中國化」,經查,該文並未在正文中提及此詞,僅在來源中提及,我認為是指「香港特區在各類體制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即使條目內已經寫明是指「香港與中國大陸的矛盾」,但這亦不能說明「中港矛盾」不會出現「香港與中國的矛盾」的歧義,或者被理解為「香港與中國的矛盾」的存在。資料2中1處是「中國大陸」,6處是「中國」,且明確寫道「回看今天,恐共疑共的情緒混雜了香港主體意識,強調守住香港的政治態度,以及把中國——無論是官方和民眾——當成他者,以凸顯香港的主體性。」;資料3亦更寫道「今日香港+現代中國」。當前爭論之核心不在於「中」最終指中國大陸,而在於「中」是否將「中國大陸」稱作「中國」,因此我再次請您舉可靠來源,直接論證「中港矛盾」、抑或其他詞彙裏的「中」字,字義即是「中國大陸」,或者「中國的一部分」。這正是我們使用「中國共產黨」而非「共匪」作為標題的原因。而「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若使用谷歌或百度搜尋,可得數十百萬之結果(即使百度之結果確有不準之處),閣下也許說無可靠二手來源證明這是一個「專有名詞」,但正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國際郵輪疫情」、「對中國共產黨的蔑稱」一樣,使用符合中文規範、被社會/媒體常用(而非原創的觀點)、經由我們歸結的名詞,是不可避免的,這並不違反「命名常規」。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31 (UTC)[回覆]

請你不要隨便變更討論的題目。Jasonloi1997留言2020年5月8日 (五) 18:49 (UTC)[回覆]

芄蘭開的這個討論是偽命題。我給的説明在下方,不重複。另同Jasonloi1997,請芄蘭停止掛羊頭賣狗肉的行徑。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3:04 (UTC)[回覆]
「中港台」、「反送中」等亦有此問題。以下小節可終止討論,僅把此討論串作為「中」用法的案例。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4:31 (UTC)[回覆]

「中港矛盾」是否比「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中立

這是偽命題。中立性仍然需要建基於非原創研究內容,以確保維基百科的百科性。由於「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是部分維基百科用戶創造的名詞,「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的中立性自然無從談起。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中港矛盾」是否比「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符合「命名常規:使用全稱」

「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本來就不是「全稱」,而是部分維基百科用戶創造的名詞,因此這是偽命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中港矛盾」是否比「中國大陸與香港的矛盾」符合「命名常規:使用常用名稱」

我以前已經給了不知道多少次搜尋數據,「中港矛盾」毋庸置疑一定符合「使用常用名稱」。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45 (UTC)[回覆]

參考資料

  1. ^ 馮文傑. 從「港中大戰」看香港人的身份認同. 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 
  2. ^ 港人「討厭認同感被中國貶低」 蘋果日報 (台灣) 2012年6月30日
  3. ^ 陳智傑. 中港矛盾政治紅利 泛民可享多久?. 經濟日報. 2015-11-30 (中文). 
  4. ^ 香港年終回顧: 中港矛盾激化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美國之音, 2013年02月10日
  5. ^ 張陽. 郑海麟:香港与内地矛盾是殖民化和中国化价值观冲突. 環球網. [2020-03-02]. 
  6. ^ 【428上街】民陣明遊行抗「送中」 陳日君:中國可假證據逼港交人. 蘋果新聞網. 
  7. ^ 給《致香港人》一個「讚」引發的陸港矛盾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輔仁媒體. 白恩樑. 2012年10月31日.
  8. ^ 下半旗掩不住陸港矛盾 蘋果日報 奉己. 2012年10月8日

管理員是否應無條件接受根據RD5-CSD O1的修訂版本刪除請求

目前的問題:可能不合理的RD5-CSD O1的修訂版本刪除請求,且已發生多次。

問題背景:根據RD5可以按照刪除方針刪除修訂版本,這就包含了快速刪除方針,又根據CSD O1管理員應無條件接受用戶請求刪除自己的用戶頁,那麼問題是管理員是否應無條件接受以O1請求刪除自己用戶頁的任何修訂版本,就算是用戶想要掩蓋曾做出愚蠢或是失誤的編輯,也應該接受嗎?

觀點:

反對刪除:根據Wikipedia:修訂版本刪除#版本刪除準則:「在請求刪除前,請考慮回退或直接忽略是否可行」;又WP:RD2也指出一般性的破壞不會刪除,當然也不會按照RD5-CSD G3刪除;都顯示出修訂版本刪除有較高的標準。
支持刪除:用戶還是可以依照CSD O1全頁刪除後再請求恢復特定版本,限制沒有意義。

解決方案:若認為不應無條件刪除,建議比照G10,提出RD5-CSD O1應提出合理理由。--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7:22 (UTC)[回覆]


(!)意見:rd5:「刪除本人用戶頁的某些特定版本、刪除合理使用檔案的舊版本等。」我的理解是限於用戶頁及合理使用戶檔案的舊版本,前者是由於用戶頁,用戶有權請求刪去用戶的不同版本;後者是指合理使用的條件是「最低使用量」,因此舊版本也應刪去。因此,如果是指用戶頁,即使不容許刪去某個特定版本,用戶也可以o1刪去全部,然後再重建用戶頁。--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30日 (四) 07:37 (UTC)[回覆]
RD5:「例如用戶申請...」顯然是包括但不限於的意思,您的理解錯誤,而且不是本案重點,我想知道是「是否應無條件接受」無合理理由的請求。--Xiplus#Talk 2020年4月30日 (四) 07:44 (UTC)[回覆]
(~)補充:我其實沒所謂,如果要管,也有好處,就是從用戶頁瞭解一個用戶的過去,從而瞭解一個用戶是否可信,在如巡查員、管理員等的申請可以作為一個參考。--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30日 (四) 08:03 (UTC)[回覆]
看了你的分析,我感覺到支持反對與否,最終結果沒有差別。那麼不如直接預設完全不接受這種刪除,除非管理員看到明顯合理合適的請求才刪除。如果用戶真的想刪除,就讓他去O1再恢復也行(假設這種需求不多)。這樣RRD的處理流程還輕鬆簡單。Bluedeck 2020年5月1日 (五) 04:29 (UTC)[回覆]
@Bluedeck您說「直接預設完全不接受這種刪除」是表示反對用修訂版本刪除嗎?其實操作起來應該是RD比刪除還原來得方便。--Xiplus#Talk 2020年5月3日 (日) 12:08 (UTC)[回覆]
我覺得不用RRD的話,RRD規則更短一些。僅此而已。如果RRD更方便,那就用RRD,怎樣都可以。Bluedeck 2020年5月4日 (一) 01:35 (UTC)[回覆]
提議:用戶允許只刪除用戶頁特定版本,但是應使用刪除後部分恢復完成,不應使用修訂版本刪除。--GZWDer留言2020年5月2日 (六) 13:14 (UTC)[回覆]
@GZWDer為什麼應該使用刪除還原呢?--Xiplus#Talk 2020年5月3日 (日) 12:09 (UTC)[回覆]
不與「依照CSD O1全頁刪除後再請求恢復特定版本」矛盾,且繞開了RRD的問題。--GZWDer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4:54 (UTC)[回覆]
@GZWDer「依照CSD O1全頁刪除後再請求恢復特定版本」、「刪除後部分恢復完成」兩個的意思應該是相同的。我的問題點在於這樣的請求是否合理,無關於如何執行的技術手段,如果用戶將不合理的請求全數交到DRV程序,仍是個問題。--Xiplus#Talk 2020年5月5日 (二) 00:50 (UTC)[回覆]

我的觀點
  1. 覺得只有英文網站不好
  2. 跟隨了適合的wiki去改寫
  3. 看到這個大富翁Deal玩法與凹嗚狼人殺相關的統計與整理
現行條文

這條例適合於電子遊戲遊戲王甚至是電視節目的遊戲,因為維基百科不是要教導觀看者要如何把遊戲破關,使用什麼套牌是最強的或是在遊戲內如何勝出。一來遊戲裏沒有一個必勝的方式,二來維基的讀者不是對遊戲有所興趣,他們要的是基本資料和遊戲的發展。不過如果提供一些基本的遊戲流程規則、遊戲的特別系統,說明哪一個遊戲人物是隱藏,遊戲裏的風俗對遊戲發展有一定影響,則不在此限。不過遊戲的系統資料和操作,移到Strategywiki(英文)等其他的Wiki網站會比較好。

提議條文

這條例適合於電子遊戲遊戲王甚至是電視節目的遊戲,因為維基百科不是要教導觀看者要如何把遊戲破關,使用什麼套牌是最強的或是在遊戲內如何勝出。一來遊戲裏沒有一個必勝的方式,二來維基的讀者不是對遊戲有所興趣,他們要的是基本資料和遊戲的發展。不過如果提供一些基本的遊戲流程規則、遊戲的特別系統,說明哪一個遊戲人物是隱藏,遊戲裏的風俗對遊戲發展有一定影響,則不在此限。不過遊戲的系統資料、操作及相關研究,移到Strategywiki(英文)維基學院等其他的Wiki網站會比較好。

--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日 (五) 01:32 (UTC)[回覆]

我是覺得主要問題是,「遊戲的系統資料和操作」這樣寫很沒存在感。WP:NOTGUIDE有點到應該清理「資料庫」,但卻常被狹義理解為「只限制攻略」。其實除了攻略,點數列表、道具列表、車輛列表、關卡列表、敵人列表、出招表等資料表也不適合維基百科收錄。現在新條目很少寫攻略了,但各種列表依然常見。我建議在WP:GAMEGUIDE裏具體寫明,「條目不應具體羅列分值、道具、武器、必殺技、關卡、敵人等資料」。
「相關研究」有業內研究玩家研究兩種,前者是重要的現實世界內容,後者是所有條目都不歡迎的內容,要想好用詞表述。至於內容轉移網站,Strategywiki換成有中文的Wikia或者「遊戲專題Wiki」吧。而關於姊妹計劃,記得以前哪裏寫過,遊戲攻略可以轉移到維基教科書,但實際那邊也不收。還有個Wikigames提案也被拒了。許多遊戲資料表比說明書強不到哪去,某些內容雖然在維基學院投票保留了,但那邊是明確歡迎這類內容嗎?--洛普利寧 2020年5月1日 (五) 16:42 (UTC)[回覆]
如果這樣的話看來只有wikigame才能解決現在的問題了--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5日 (二) 09:02 (UTC)[回覆]
我也覺得加入Wikia較好,他們內容更為詳盡。至於strategywiki真的沒聽過(而且英維的WP:NOT也沒找到strategywiki這單詞)。--S.Wang XI 2020年5月8日 (五) 00:47 (UTC)[回覆]

WP:NOTJOURNAL, WP:NOTMANUAL

個人覺得加入了此字眼(及相關研究),可能被以為與教科書和註解文章科學雜誌和研究論文重覆,所以就在這裏發表意見。--Kitabc12345 討論 海南 打卡 2020年5月1日 (五) 09:10 (UTC)[回覆]

數位用戶車輪式回退本人的合理提案及評核等級

事緣如此:

早前我提出重新審視《港人講地》的可靠性,討論中多位用戶提出不同理據,我以另一媒體、半可靠的《蘋果日報》為例,說明這些問題未必令《港人講地》變成不可靠,但眾人不信納,並指《蘋果日報》的問題應該另外討論,並指出「不應跟着闖紅燈」。
由於陷入爭論,在先前的議題結案一周後,我仔細考慮及考慮各位的意見之後,發現以《蘋》來論證《港》的可靠性確有不當,因為《蘋》有很多問題,本來的評級就有問題。故我在今天詳細列舉《蘋》有的問題,在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發起討論,卻遭到三人(Cmsth11126a02 1次、Streetdeck 2次、AINH 1次)指我是為闡釋觀點而擾亂維基百科。
整體時間綫如下:
  1. 我在提案的時候便申明我提案的理由(「近日在討論另一媒體(港人講地)的可靠性的時候,更加了解了社群對可靠性的要求,在仔細想過之後認為有理,我決定尊重社群的對可靠來源看法;再仔細考慮及考慮各位的意見之後,發現以《蘋》來論證《港》的可靠性確有不當,因為《蘋》有很多問題,本來的評級就有問題。由於來源是否可靠應該一視同仁,並且有人建議應該另外討論,故發起討論。」)
  2. 遭到Cmsth11126a02回退
  3. 我在Cmsth11126a02的用戶討論頁指出我不是POINT
  4. Streetdeck以「同Cmsth11126a02」為由回退
  5. 我回退Streetdeck的編輯,並在編輯摘要表示「請你先看留言(在他的用戶頁上)。」
  6. 我在Streetdeck的用戶討論頁指出我不是POINT
  7. Streetdeck再度回退,無解釋
  8. 我回退Streetdeck的編輯。
  9. AINH回退我的編輯,理由僅有「POINT」
  10. 我在AINH的用戶討論頁指出我不是POINT
  11. Cmsth11126a02將我提報到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指我違反3RR,然而實際上並沒有,我指明若再次回退,我將會將事件轉往互助客棧處理,避免3RR。
  12. 我質疑Streetdeck的回退,Streetdeck竟然說「不要問我,問Cmsth11126a02」。顯示他推卸回退編輯的責任,屬於車輪式回退,甚至有真人傀儡的嫌疑

以上。這三人限制我提出合理的提案的權利,其中Streetdeck大搬龍門,先前叫我「請重新開段,勿WP:POINT」,現在開新討論又說我POINT,以及其兩次回退卻拒絕回應並將責任推至其他用戶。(他在我和Cmsth11126a02討論時回退了兩次然後說不要問他?)

POINT的前提是擾亂,但卻我的請求是合理的,也已經列出理據,並不是「拙劣模仿或者破壞實驗」,更不是擾亂。我重開討論純粹是因為在討論中令我對社群的標準有了更深的認識,使我發現蘋果日報原來可能符合不可靠來源的定義。--【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7日 (一) 12:47 (UTC)[回覆]

另外我要補充一點,Cmsth11126a02已經多次(印象中超過3次)就小事對本人就無理舉報。--【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7日 (一) 13:04 (UTC)[回覆]
發言沒有蘋果價值,被刪正常。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4月27日 (一) 12:58 (UTC)[回覆]
  • 可以說說生果為何符合不可靠來源?難道是黎智英跟大紀元一樣經常罵中共嗎?--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7日 (一) 13:13 (UTC)[回覆]
非也。我提出的時候已經附上詳盡理由。--【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0 (UTC)[回覆]
  • 閣下提供的這些報道大部分是事實啊,怎麼樣也好過中共歪曲「反送中」吧?打壓港台、打壓立法會這些都是「有眼睇」,另外香港不是大陸,資訊是流通的,是不是「fake news」很容易識別出來。--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8日 (二) 12:48 (UTC)[回覆]
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13:09 (UTC)[回覆]
「人家早説明了嘛,沒必要説癈話。」然我當時正與那人談論中(我有表明),你卻參一手,然後指「人家早説明了嘛,沒必要説癈話」?--【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2 (UTC)[回覆]

解決WP:RSN一直沒有公示及沒有評核標準等問題

(&)建議維基百科:可靠來源/佈告板當時就沒有公示,就匆匆地運行了,現在已經淪為不同政見角力的平台,已失去了當初成立的原意。現在更出現對提案與否的「編輯戰」,因此有必要制訂一些方針指引令這個平台能有效發揮他的作用。由於來源的可靠性其實是相對而言,有高低之分,WP:評估可靠性:「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我建議以刪去「禁去」這個等級訂立一個客觀的評級指引,這樣用戶才能撇除「政見」,理性地就來源可靠性進行討論,否則很容易因「政見不同」,而令討論的本質及方向也走歪了,而且太多報紙因政見因素而被禁用,最終對用戶寫條目也是一個很大的限制。--蟲蟲飛♡♡→♡℃留言 2020年4月28日 (二) 02:36 (UTC)[回覆]
@蟲蟲飛問題是我根本就沒有將「政見」視為不可靠的理由。--【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0 (UTC)[回覆]
@蟲蟲飛在數位用戶車輪式回退本人的合理提案下,連討論的機會都沒有;平台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制止他人合理提案的人。--【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7 (UTC)[回覆]
舉報我的人已經第N次舉報我了。題外話,其實我也不完全算藍絲,我認為警察的一些行為也是有問題的,政府的政策我也會反對,但覺得現時示威者的問題更大罷了,算是「(暫時)中間偏藍」?不過呢,凡事都以政見行先的人我定會反對到底。--【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58 (UTC)[回覆]
第一次看到@和平至上閣下承認警察存在暴力行為,但是閣下究竟知不知道為何「和理非」為何會變勇武派?還有假如有一日,大陸也掀起了反共示威浪潮,跟茂名人一樣用暴力去對抗中共,閣下還會堅持己見罵大陸示威者是「暴徒」?--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8日 (二) 12:52 (UTC)[回覆]
我不想再和你討論政治問題了,與本議題無關,謝謝。--【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13:09 (UTC)[回覆]
既然不想討論,點解你自己點解還要討論政治?--D7689強烈譴責只會侮辱勇武派、抹黑醫護正當訴求,卻對中共暴政、大陸人不文明行為視若無睹💬 2020年4月28日 (二) 13:17 (UTC)[回覆]
「舉報我的人已經第N次舉報我了」、「凡事都以政見行先的人我定會反對到底。」WP:SHOT--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4月28日 (二) 07:34 (UTC)[回覆]
Well,我修正一下「舉報我的人已經第N次無理舉報我了」。我亦不會在討論中帶入政治立場作為論據(「凡事都以政見行先的人我定會反對到底。」並不是指你,不要對號入座。)--【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8:57 (UTC)[回覆]
「不要對號入座」WP:SHOT--Cmsth11126a02留言2020年4月29日 (三) 05:23 (UTC)[回覆]
「看到你又來了,便回退囉」即是對人不對事囉?--【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0 (UTC)[回覆]
先前你叫我「請重新開段,勿WP:POINT」,現在開新討論又說我POINT,能否請你解釋一下?--【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48 (UTC)[回覆]
其實,我也沒有要「禁用」,只是列為通常不可靠,可惜「討論才能趨於理性」中的「討論」也被某些人制止。--【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51 (UTC)[回覆]
用數字也很可能有問題,因為始終需要對各層級給予定義。--【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6:59 (UTC)[回覆]
所以就說我沒說要完全「禁用」……不過內容農場等確有完全「禁用」的必要。--【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4月28日 (二) 09:01 (UTC)[回覆]
@和平至上Cmsth11126a02Milkypine我草擬了一個有關RSN的討論規則,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2日 (六) 06:51 (UTC)[回覆]
@蟲蟲飛就目前而言,我覺得這個指引在一些方面過於空泛。而且,第二級的「請仔細檢視表格的「摘要」列的說明,以便了解來源的狀況以及可能需要考慮的問題」亦允許幾乎「禁用」來源。另外,我覺得提案放在方針區會比較好,能讓更多人看到。--【和平至上】避免不必要外出·同心抗疫!💬 2020年5月2日 (六) 09:41 (UTC)[回覆]

預見將分為可信/不可信/討論三級。芄蘭留言2020年5月3日 (日) 10:59 (UTC)[回覆]

三級太少,分四級較好,因為還有一級是「無共識」。--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3日 (日) 11:07 (UTC)[回覆]
不同意廢止「禁用」級。上面的提案連治標也治不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2:23 (UTC)[回覆]
(:)回應:第一級不就是等於「禁用」嗎?或者您可以提出您的建議?--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2:26 (UTC)[回覆]
@Sanmosa現在那個討論就缺乏一個客觀的標準,或者很多討論的走歪了,與既定的維基方針不相符。您有其他建議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2:31 (UTC)[回覆]
你這樣做只會令問題更嚴重。現在恐怕已經是最好的狀態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2:34 (UTC)[回覆]
@Sanmosa我不太明白您說的是甚麼問題,您能否說明一下?現在RSN就已經出現了很多問題。RSN當時就沒有經過公示,然後匆匆運行,現在已經淪為政治角力的平台。您看上面不是已經有用戶互相回退提案的問題嗎?而且討論的存檔時間等等問題都一直沒解決。如果您沒其他具體建議,就暫定這個標準,或者您有其他想法,可以說說。--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2:40 (UTC)[回覆]
你現在開這個討論其實也等同於牽涉你所謂的「政治角力」,而你的提案更有機會令「不可靠」來源都變相等同「禁用」,你所謂的「政治角力」會更嚴重。本來我想説你的提案治標不治本的,但考慮到這點,你的提案應該是連治標也治不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2:52 (UTC)[回覆]
@Sanmosa不明白為甚麼訂立一個客觀的標準會令「政治角力」更嚴重?請說明﹗如果認為某個標準訂得不好,您可以提出更好的建議。大家根據一個客觀的標準去討論,然後討論就不會走歪。您反對訂立標準,然後RSN當時又沒經過公示,即使用戶以某些藉口打壓了自己不喜歡的媒體,到最後由於整個平台的合法性都未經公示,共識合法性也會受到質疑,因此就當把RSN以正式提案及公示的方式令它合法化也是有必要的。--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3:03 (UTC)[回覆]
@Sanmosa我原先是不希望大家在因為不想看到「禁用」兩字而反應太大,令討論情緒化;考慮到您的意見,我剛剛在第一級加了一個「應停用」,因此如果討論共識認定不可靠,就可以直接用那個「評級」,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3:50 (UTC)[回覆]
關於「沒經過公示」這點,請大家參見Wikipedia talk:可靠來源/佈告板#善後討論的説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6:18 (UTC)[回覆]
剛看了,確實是沒有「公示」,而且現在RSN出現了很多問題,評估標準也由始至今一直欠缺,問題多多;現在就當重新通過訂立方針及重新「公示」,令平台更合法化。--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6:51 (UTC)[回覆]
我的意思是,你看看Cohaf的話。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19 (UTC)[回覆]
我看到ip對這RSN提出質疑,但他仍然沒有接受建議,拒絕公示;維基所有重大的決定都應該公示,那個時候沒公示,也沒有評核標準,不等於現在仍然不要補回公示及評核標準。--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7:22 (UTC)[回覆]
我認為Cohaf他當時給出的理由非常合理,這根本就不是你所謂的「重大決定」。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25 (UTC)[回覆]
@Sanmosa請問還有甚麼疑慮?--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7:10 (UTC)[回覆]
我對提案本身仍然有疑慮,而且我認為你所謂的「問題」只是在誇大其詞。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24 (UTC)[回覆]
您一直沒說甚麼疑慮,沒標準就訂個標準,有甚麼問題?而且cohaf當時的解釋是「且討論頁非常活躍,也沒有約束力。」所以沒必要公示,是否意味RSN因為根本就沒甚麼「約束力」,所以不用作正式公示,也沒必要訂立方針指引?--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7:28 (UTC)[回覆]
我想問:你的中文理解是不是有問題?「完全忽略了中文維基百科既有的標準」,你知不知道你這樣亂回應,讓我心很累。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49 (UTC)[回覆]
@Sanmosa請問還有甚麼疑慮?--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7:37 (UTC)[回覆]
可靠來源中區分「非常可靠」與「可靠」是不合理的,把所有不可靠來源定性為「應停用」也是不合理的,討論時間和討論存檔時間也不應該做出特殊限定。總而言之,整個提案本身就是一場災難。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52 (UTC)[回覆]
一併回應上文,請說明您建議可靠性怎樣分級?而且上面已經提到有用戶因為提案和討論時間問題而出現「編輯戰」,我也曾請求機械人幫忙存檔RSN的存檔問題,但回應是RSN甚麼規則都沒有又未曾公示,不知如何安排存檔,請問您認為如何解決這個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8:09 (UTC)[回覆]
Wikipedia:可靠來源/常見有爭議來源列表#圖例一早有了。上面的情況屬於個別事件。我重新啓用了RSN的Easy Archive,現在不需要bot幫忙存檔,另外RSN的討論串數量也未至於需要bot幫忙存檔。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8:22 (UTC)[回覆]
討論日數和存檔不是問題,大家可以商量。您提到的圖例有些合用,有些不合用,因為和現行方針不相符,而且未經公示,不能用;我的就是根據那個,再配合方針修訂而成。您還沒回應我其他問題,請回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8:32 (UTC)[回覆]
@Sanmosa請回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08:52 (UTC)[回覆]
請説明「和現行方針不相符」的地方。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9:54 (UTC)[回覆]
@Sanmosa我的草稿是根據WP:評估可靠性:「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因此來源的可靠性不能簡單地二元化分為「可靠」和「不可靠」,而應有分級。此外,我也根據WP:評估可靠性:「 「所以當你在評估一個來源的可靠性時,請只對其作者及驗證方法來提出懷疑。」因此具體評核描述也根據這個標準去描述。而您提到的圖例,過度把來源的可靠性二元化,不符合WP:評估可靠性:「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此外,我上面的問題,您還未沒回應,請說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10:18 (UTC)v[回覆]
已回應及處理所有意見,現就提案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00:13 (UTC)[回覆]
提案人對方針指引理解有誤。「有不同程度的分別」不代表不可「二元化」,而「停用」級和「無共識」級其實也已經使「二元化」不可能。因此,我正式(-)反對這個為改而改的不必要提案,並即時撤下公示(原因是看到明顯的反對聲音,如有異議請找行政員)。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7日 (四) 09:56 (UTC)[回覆]
  • (:)回應:留言請按時間先後次序,不要隔了多天後才在留言中插出,然後又擅自宣告撤銷公示中的公告。來源的可靠性是相對而言,有不同的程度之分,是根據WP:評估可靠性,而您所提到「「停用」級和「無共識」級其實也已經使「二元化」不可能」,不就是已經承認了來源的可靠性是有不同的程度嗎?這個不是「為改而改」,因為現在RSN根本沒有任何評級指引,也從未公示過,如果您有任何建議說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0日 (日) 02:50 (UTC)[回覆]
  • (-)反對來源評級,但不反對討論時間及討論的存檔。目前有關不同政見來源之討論大多是討論是否可靠,而非是否禁用來源。再者目前的問題是雙方的政見或價值觀不同,致討論白熱化。然而現時這提案不但無法緩和氣氛及違免白熱化,只是將討論重點由是否禁用轉為是否可靠,無助解決問題,且令一些需禁用的來源(如內容農場)不能被禁用。個人建議管理員或資深編者可在討論白熱化之際介入討論,雖然不能解決深層次問題(政見或價值觀不同),但有助緩和氣氛。--SCP-2000 2020年5月5日 (二) 00:43 (UTC)[回覆]
@SCP-2000您可能誤解了提案,提案不是為了解決政治爭議,請重看提案標題「解決WP:RSN一直沒有公示及沒有評核標準等問題」。內容農場等在RSN成立前就早已經被過濾器禁止,指引禁不禁,也改變不了維基禁用「內容農場」的事實,既然您有此要求,我依閣下意見修改了草稿,請審閱﹗此外,評級指引中的「第一級」就是禁用來源,基本上被定性為「不可靠」的來源,維基都是禁用的,請問還有其他建議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02:22 (UTC)[回覆]
那樣你的提案就是離題討論。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7日 (四) 10:00 (UTC)[回覆]
  • (:)回應:客棧是可以承接着原提案的問題,再延伸另一提案去解決一些普遍存在的問題,例如欠缺客觀的評估指引或者平台本身未曾公示,中間未經社羣審視而出現一些問題,這都可以提案去解決。而且這個提案是原提案人建議由「其他版」搬過來方針區繼續討論的。(下次如果隔了多天才中間插入留言,請ping一下。)--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0日 (日) 02:57 (UTC)[回覆]
謝謝您意見﹗已經根據您的意見修改了草稿,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03:09 (UTC)[回覆]
@SCP-2000請問還有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03:13 (UTC)[回覆]
@蟲蟲飛還有見到本地有個機關報不知可否整合到,以便評定審視?認為加上Category:機關報Category:政治宣傳等可在本案中追加一個常見章節,方便比對不同資訊體系中具特定影響力的來源。——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03:29 (UTC)[回覆]
根據Cmsth11126a02、SCP等人的意見,修改了草稿。--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5日 (二) 03:37 (UTC)[回覆]
  • (+)支持比較現版本與最新版本,至少蟲蟲飛版本更清晰明了。有關「政治角力」的問題,可預見將集中於第四及第三級,然而就當前維基之活躍程度而言,恐怕無論新舊標準均無法得到充分討論;而就某個具體來源仍將照常討論。既然沒有甚麼損失,為何不換用一個令用戶更清晰明了的說明?芄蘭留言2020年5月5日 (二) 10:43 (UTC)[回覆]
  • (!)意見可靠性評估不適用於非獨立來源,無論這個來源的評審過程如何,或者這個來源在此處被評為第五級或第一級。也就是說,非獨立來源都不可靠。因為此類非獨立來源和被描述對象有不同程度的利益關聯。一份有同行審查、被多個數據庫收錄的「可靠」的學術期刊也可能刊登與該期刊的評審專家有利益相關的廣告性文章,參見RFA上關於學術期刊的可靠性討論腹針的存廢討論—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Jingkaimori對話貢獻)於2020年5月5日 (二) 17:29加入。
  • 謝謝您意見!我找不到其他更好圖標,您有建議嗎?「非常可靠」可以改其他形容詞,您有建議嗎?「可靠」不能改為「半可靠」,因為「半可靠」意味主流報紙都不符合GNG要求,也不符合可供查證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6日 (三) 16:06 (UTC)[回覆]
「可靠」與「相信可靠」怎麼樣。——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01:51 (UTC)[回覆]
  • 「相信」的「可靠」即不完全的可靠,也不符合GNG要求,「第四級」與「第五級」的最主要差異在於來源有沒有同行評審,即學術期術的論文送審,這是來源最可靠的標準;其他的報紙媒體都不會有類似論文送審的要求,因此評為第四級「可靠」是較為適當。如果把這一級改為「半可靠」,那麼就要一併把GNG及可供查證等方針都同時修改,否則報紙這些如果被評為「半可靠」,是不完全符合GNG及可供查證等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7日 (四) 02:24 (UTC)[回覆]
@AT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7日 (四) 10:04 (UTC)[回覆]
@pigpppLongway22還有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7日 (四) 23:44 (UTC)[回覆]
@Cmsth11126a02SanmosaSCP-2000芄蘭PigpppLongway22 討論多天,我已根據大家意見改了草稿,請大家再看看有甚麼地方要改,如果沒問題就重新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05:09 (UTC)[回覆]
提案仍然非常粗疏,而且本質上就是為改而改,完全不必要,維持(-)反對。我究竟説了多少次了:可靠來源中區分「非常可靠」與「可靠」是不合理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6:04 (UTC)[回覆]
@Sanmosa哪裏粗疏?等級少?描述不精簡?圖示不精準?有更好的煩請提出來pigppp\\まふ最高!// 2020年5月9日 (六) 11:55 (UTC)[回覆]
@pigppp「評為第一級的來源,社羣經討論後,認為來源存在某些問題,應小心選用」,都列入黑名單了,還怎麽「選用」?圖標確實也是問題:「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的圖標竟然是具有禁止含義的,「可靠」的圖標竟然是具有警示含義的,這樣我能相信提案不粗疏嗎?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2:08 (UTC)[回覆]
@Sanmosa您的意見很好,已根據您的意見修正了草稿。至於圖標,我找不到其他的,也不會製作,如果您能幫忙造一個,歡迎您提供﹗如果沒有,就暫時用這個吧,稍後再補上更好的,始終文字表述才是指引最重要的部分,圖示是沒有約束力的。如果您找到其他的,我可以馬上更換。--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4:45 (UTC)[回覆]
製作了圖例。芄蘭留言2020年5月10日 (日) 06:22 (UTC)[回覆]
(:)回應:1.RSN根本就從未公示過,也至今未有任何評級的方針指引,何來「為改而改」?提案就是令RSN正式合法化。可靠來源中區分「非常可靠」與「可靠」是根據WP:評估可靠性:「可靠性猶如光譜有不同程度的分別,必要按照個別情況考慮。通常同行評審的出版物被認為是最可靠的,其次就是已確立的專業出版物。」何來不合理?如果您認為有更好的分類法,請提出﹗--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06:31 (UTC)[回覆]
@Sanmosa還有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06:34 (UTC)[回覆]
我不認為相關條文能證明區分為「非常可靠」與「可靠」的合理性,「同行評審的出版物」和「已確立的專業出版物」在實際上可靠性差異很小,無法區分。另外,不可靠來源直接分為「應停用」和「列入黑名單」也不恰當。還有,我仍然維持Cohaf當時的主張。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2:08 (UTC)[回覆]
(:)回應:我不肯定您讀過大學沒有,因為讀過大學的都瞭解,同行評審是指嚴謹的學術期刊會安排把投稿到期刊的論文,送到專家去評審,通過後才能刊登,因此屬於最嚴謹的來源,可評為第五級;第四級是適用於一般報章媒體,這些來源都不會進行同行評審,但維基是接受的,因此可以評為第四級。請您說明「不可靠來源直接分為「應停用」和「列入黑名單」也不恰當」的理據,因為前者主要是指一些自媒體等通過討論達成共識認為不可靠,評為「應停用」,但又不用過濾器去阻隔;「列入黑名單」是指「內容農場」等來源早RSN成立前已被過濾器阻隔。如果您認為有些條件應加進某些評級,請說明﹗至於c君當時堅持成立RSN不用公示的理據,我在上面已經回應,暫時沒有補充。--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2:57 (UTC)[回覆]
問題在於一般用戶根本沒能力作出如此區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5 (UTC)[回覆]
(:)回應:討論了三個星期,沒有用戶說不懂區分,好像只有您不懂。上面已經說過很多次了,這個是根據方針WP:評估可靠性去修訂的,您如果看不懂現行的方針可以請教其他其他用戶。--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9:29 (UTC)[回覆]
@Sanmosa還有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3:00 (UTC)[回覆]
「不可靠來源直接分為「應停用」和「列入黑名單」也不恰當」的原因是不可能只有「應停用」和「列入黑名單」這兩個類別。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14:17 (UTC)[回覆]
現在是兩個級別表示「可靠」,兩個級別表示「不可靠」,中間一個是「無共識」,您嫌「不可靠」只兩個級別太少,那您想加一個甚麼級別,評標標準又是怎樣?或者您想到的標準是否可以加進第二級中呢?因為級別太多,太複雜也不好用。請說說您的看法﹗--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4:23 (UTC)[回覆]
有一種情況是「不可靠」但不至於「應停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5 (UTC)[回覆]
@Sanmosa請回應﹗--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4:23 (UTC)[回覆]
已經根據sanmosa上面的意見修改了草稿,請大家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14:48 (UTC)[回覆]
已根據Sanmosa意見修改了草稿,感謝芄蘭及TimWu007幫忙修正圖標,現就修訂草稿公示七天,如無合理異議,則視為通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0:03 (UTC)[回覆]
持續吸收不同意見下的現階段草案,相信綜合到討論中各方的建議,本編無異議。而於實際是否還有不足與疏漏等,還待後續具現而視。——約克客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3:39 (UTC)[回覆]
@Streetdeck草稿已經根據Sanmosa等人意見修改了後,及芄蘭及TimWu007幫忙修正圖標,放了多天沒意見才公示,沒有強行公示。您有修改建議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5:29 (UTC)[回覆]
改了。--Wright Streetdeck . HKers 加油 2020年5月11日 (一) 05:37 (UTC)[回覆]
感謝完善草稿,現就Streetdeck修訂建議繼續公示。--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5:42 (UTC)[回覆]
能不能先撤下公示?我還有其他意見,而且我好像收不到ping。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8:55 (UTC)[回覆]
@Sanmosa我就是怕您說看不到ping,所以上面幾乎每次給您回應都ping了一下,最少ping了您六次。這個提案已經討論了三個星期,已經集結了多人的意見,共識已經很明顯了,沒必要撤下公示。公示期有七天,這段時間您還可以回應和建議,每次有新的修訂,都會把公示期順延七天。您現在有修改建議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9:10 (UTC)[回覆]
我上面寫了。如果我收不到ping的話,其實你ping多少次也沒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9:16 (UTC)[回覆]
@Sanmosa如果您關了自己的ping通知,自己就有責任留意公告和客棧的討論,而且您在客棧每天都很活躍。這個提案快一個月了,您有修改建議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9:21 (UTC)[回覆]
我應該沒關。提議我上面寫了,我已經第二次重複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11日 (一) 09:24 (UTC)[回覆]
@Sanmosa草稿已經根據您上面的意見修改了,還有其他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09:32 (UTC)[回覆]
你看來沒有看到我的最新意見。我重複一次好了:有一種情況是來源「不可靠」但不至於「應停用」。ꓢꓯꓠꓟꓳꓢꓮ いろはにほへとちりぬるを 2020年5月11日 (一) 10:13 (UTC)[回覆]
@Sanmosa請看看這三大方針之一維基百科:可供查證:「編輯者應為條目中的內容及其引用提供可靠來源,否則,這些內容可能被移除。」方針已經寫得很清楚,「不可靠的來源及內容」會被移除;因此沒有您所提到的情況。有其他意見嗎?--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0:43 (UTC)[回覆]
@Sanmosa還是您想把第二級的描述由「應停用」改為「不可靠」?--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0:52 (UTC)[回覆]
@Sanmosa已根據您的意見,把「應停用」改為「不可靠」,請審閱﹗--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11日 (一) 10:57 (UTC)[回覆]

請回歸正題

整件事已經被帶偏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7:59 (UTC)[回覆]

我重申:整件事已經被帶偏了,我希望各位回正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4日 (一) 09:55 (UTC)[回覆]
(?)疑問:我不知您所提到的「正題」是否與本提案有關,如果無關,請另外再提案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4日 (一) 10:20 (UTC)[回覆]
@蟲蟲飛「正題」就是你提案之前的那部分討論,討論是你帶偏的。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7日 (四) 09:59 (UTC)[回覆]
牽涉的用戶不止他們兩位,因此即使他們兩位之間「和解」了,那件事還不算真正地「和解」(上面戰火還是在延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8日 (五) 03:58 (UTC)[回覆]
我重申:牽涉的用戶不止他們兩位,因此即使他們兩位之間「和解」了,那件事還不算真正地「和解」。我一早看過那邊的討論了。我想重新問一次:你的中文理解是不是有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2:22 (UTC)[回覆]
討論時請針對提案,請勿訴諸人身。如果他們自己已聲明和解,如果您還想關注他們的糾紛,請移玉步到他們用戶討論頁和他們交流。--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03:42 (UTC)[回覆]
如果我確信你的中文理解能力不足會影響我們兩位之間的討論的話,我理當指出你的中文理解有問題,而這並非訴諸人身,而是使討論變得有效的方法。另外,我重申:牽涉的用戶不止他們兩位,因此即使他們兩位之間「和解」了,由於並非所有牽涉的用戶都選擇「和解」,因此那件事還不算真正地「和解」。你在那個問題還沒真正地處理好的情況下輕率地(容許)結束那邊的討論本來就已經有問題,而且更節外生枝,引起更大的爭議。我完全不認為你能妥善解決或舒緩這次這個問題,你反而更像是製造新的問題。ꓢꓯꓠꓟꓳꓢꓮ 漆黑漫長夜 2020年5月9日 (六) 06:10 (UTC)[回覆]
有關他們的糾紛,如果您希望關心他們的情況,也請閣下主動去聯絡他們。--蟲蟲飛♡♡→♡℃留言 2020年5月9日 (六) 06:38 (UTC)[回覆]

Wikipedia:命名常規#特殊符號

Wikipedia:命名常規#特殊符號指出,對於名稱含有特殊符合(如#)的條目,換用全形符號命名,並使用-{T|正确的标题}-把標題換回來。Wikipedia:命名常規 (技術限制)也是類似的做法,條目用全形C♯命名,但標題用{{DISPLAYTITLE}}換回半角「C#」顯示。

Wikipedia:命名常規開頭指出,「……儘量確保其他人可以簡單且符合常識地連結到這些條目」。一個符合常識連結到條目的方法是複製條目標題,特別是3-[(4-硝基苯基)氨甲酰氨基]丙酸這種標題複雜的條目。但此處直接複製粘貼標題,卻生成的是「[[3-[(4-硝基苯基)氨甲酰氨基]丙酸]]」。C#條目也是類似的情況,複製貼上標題卻能連結到字母C。複製粘貼條目標題,都居然都連結不到條目,似乎又是違反常識的。

怎麼看待這兩個不一致的理念,哪一個需要改?--洛普利寧 2020年5月7日 (四) 07:02 (UTC)[回覆]

Wikipedia:命名常規的技術限制為準。連結的話可能需要workaround方法,例如連接到重新導向:C♯C#(這個「#」是全形的)、C#,等。——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5月7日 (四) 07:30 (UTC)[回覆]
另外你舉的例子,實際是「3-[(4-硝基苯基)氨甲酰氨基]丙酸」(也是全形的)。——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5月7日 (四) 07:31 (UTC)[回覆]
如果要考究字眼的話,後者需要附加一些說明,例如這個技術說明。當然我覺得只有老學究才會遇到這種跨不過的問題。——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5月7日 (四) 07:38 (UTC)[回覆]

關於台灣日治時期和台灣詞條中涉及日治內容有「殖民」為用詞不當

--45.135.186.104留言2020年5月7日 (四) 17:17 (UTC) 根據馬關條約生效之後,日治時期台灣屬於日本主權領土的一部分,不是殖民地直到三藩市和約生效之後。台灣當地人國籍為日本,「殖民」用詞不符合當時實際狀況,應斟酌使用其他更加理性客觀符合當時實際狀況的用語來替代如:治理,管理,管轄,經營[回覆]

可是日本國會圖書館裏面有收藏一本《日本植民地要覧》的書(1912年出版),該書將「朝鮮、臺灣、滿洲、樺太」列為日本的殖民地。可見當時確實是有日本人將臺灣認定是日本的殖民地的。--2001:B011:E000:62FE:D037:1E47:DB0A:6679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1:31 (UTC)[回覆]

另外持地六三郎(曾擔任臺南縣書記官、臺灣總督府參事官、臺灣總督府通信局長)的《日本植民地経済論》(1926年出版)書中列出的日本殖民地為「朝鮮、臺灣、滿洲、樺太、委任統治南洋諸島」。淺見登郎的《日本植民地統治論》(1928年出版)書中列出的日本殖民地為「朝鮮、臺灣、樺太、關東州、南洋群島」。可見在所謂的(臺灣)日治時期(1895-1945),日本也有人將臺灣視為殖民地才是當時的實際情況。--2001:B011:E000:62FE:D037:1E47:DB0A:6679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1:45 (UTC)[回覆]
經查持地六三郎這位臺灣總督府官員,早在1912年便出版《台灣殖民政策》一書。由此可見「殖民」一詞並非「不符合當時實際狀況」,反而是日治時期所使用的詞彙。--2001:B011:E000:62FE:D037:1E47:DB0A:6679留言2020年5月9日 (六) 11:56 (UTC)[回覆]

鑒於其用戶名在粵維引起了不少的討論,且在下認為其用戶名並非顯然而見的宣傳性用戶名。是故,在下希望社群能討論此用戶名是否違規用戶名方針,並研究會否就宣傳政見的用戶名作出規範。謝謝。--SCP-2000 2020年5月9日 (六) 10:19 (UTC)[回覆]

@ManchiuATTigerzengHamish cc曾處理其封鎖的管理員。--SCP-2000 2020年5月9日 (六) 10:21 (UTC)[回覆]
我的見解是就算沒有違反用戶名方針,屢次繞過封鎖的行為已經足以維持封鎖,用戶本人也曾經表示願意改名,但是礙於繞過封鎖的問題而最終作罷。我自己個人比較主張這屬於「侮辱性用戶名令協調編輯變得困難,甚至無可能。」顯然地以此為用戶名,會引起軒然大波,對部分維基人構成嚴重的傷害,無助展開討論或編輯,純粹加深社群分裂。—AT 2020年5月9日 (六) 10:40 (UTC)[回覆]
在下拙見是維持「宣傳性用戶名」判斷,就像U:法輪大法好一樣,如果是敝人來處理,我也會選擇以宣傳性用戶名為理由而不是誤導。當然,如社群判定非宣傳性用戶名,任一管理員請依共識解除本地封鎖,如需要,解除本地封鎖後,敝人可提供解除是賬戶全域鎖定的必要協助。--Hamish 2020年5月9日 (六) 11:31 (UTC)[回覆]
@DavidHuai1999Itcfangye 第一次封鎖時是以用戶名不當之理由封鎖。--SCP-2000 2020年5月10日 (日) 01:12 (UTC)[回覆]
管理員可以調整封鎖理由的話就調整,順便在用戶頁加上{{spp}}。--風雲北洋Talk 2020年5月10日 (日) 02:3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