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员
生员,俗称秀才,雅称弟子员。是中国、朝鲜、越南的科举中经过院试,得到入学资格的士人,也是士大夫的最基层。对太学的监生称太学生、弟子员;府、州、县学生员也称庠生,[1]又有贡生、监生等名目,统称诸生。明代采文武合一教育,从明初起学生员都必须学习弓射,为古射礼之延续[来源请求]。
简介
明、清时俗称秀才,又称相公。得到秀才资格,是进入士大夫阶层的最低门槛。成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种特权,例如免除徭役、见知县时不用下跪、知县不可随意对其用刑、遇公事可禀见知县等等。十六世纪初,全国生员总数有三万五六千名[2]。但生员必须不断参加考试,如岁考,两年举办一次,成绩分六等;一、二等赏为“科举生员”,可参加“科考”,科考一、二等可取得乡试的资格;岁考三等无升降,岁考第六等则黜革。
生员中,有部分人是贫穷家庭出身,但是得到生员功名不一定可以带来财富。除了如廪生有少数津贴之外,生员并没有俸禄,若果未能通过之后的乡试中考取举人,亦不足以为官。很多生员在功名上未能更进一步,只能回乡以教书等方法为生。这些在经济上并不富裕,但在社会上地位稍高于平民的读书人被称为“穷秀才”。王实甫的《西厢记》第一本第二折:“奈路途奔驰,无以相馈,量着穷秀才人情只是纸半张。”《儒林外史》第十四回:“我还有个主意,又合着古语说:‘秀才人情纸半张。’”亦省作“ 秀才人情 ”,指穷秀才人情往来,只写信而无礼物。朱之瑜的《答奥村庸礼书》之十二:“外具湖笔、斗方贰种,真乃秀才人情而已。”
在明清时的中国,生员是地方士绅阶层的支柱之一。在地方农村中,农民多半是文盲,秀才则代表了“知书识礼”的读书人。因为他们在地方官吏前所有的特权,故此经常会作为乡民与公家之间沟通的渠道。遇上地方上的争执甚至械斗,或者平民要与官衙陈情、投诉、打交道,经常都要经过生员出面。而一般平民家中遇有婚礼、丧事,或过年过节,亦有请村中秀才帮忙写对联、写祭文等习惯。
明清时商人多重视教育,其子弟以“童生”考入府、州、县“廪膳”、“增广”、“附学”等“生员”不在少数,清代沈垚称:“非父兄先营事业于前,子弟即无由读书以致身通显。”政府还会为其保障“乡试”的资格,即称之商籍。
诸生
诸生,是古代中国士人的一种称呼,本出《管子·君臣上》:“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最早是指有学问之士人,后引申为众弟子。明清两朝是指经考试录取而进入府、州、县各级学校学习的生员(俗曰秀才),这些生员又有贡生、监生、增生、附生、廪生、例生、庠生之别,统称诸生。
增生
明初,生员名额有定数,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每人月给米六斗为廪食。后增加人数,不领月米,廪者遂称廪膳生员,增广者称增广生员,简称增生。
附生
增生外再增名额,为诸生之末,故称附学生。
廪生
廪生又称廪膳生,可自公家领取廪米津贴,谓之廪保,其定额甚严,每年都要考列三等,通过考试才能保有食廪资格,故为诸生之首,在地方上有一定的地位,童子应试,必须由该县的廪生保送,乃得入场。文徵明说:“有食廪三十年不得升贡者。”韩邦奇说:“岁贡虽二十补廪,五十方得贡出,六十以上方得选官,前程能有几何?”故经乡试、会试、殿试方为正途。
饷生
清代捐纳贡监,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十一:“康熙十七年,以四方多事,令童生每名纳银四两,得入院试;秀才每名纳银一百二十两,名曰饷生……饷生二字颇新。 ”
其它
明代中叶以后又有纳马纳粟捐银而出现的辽生、赞生之类[来源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