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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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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Huang Kuo-chang
 中華民國第9屆立法委員
任期
2016年2月1日—2020年1月31日
选区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
金山區萬里區汐止區
平溪區瑞芳區雙溪區貢寮區
 時代力量第2任黨主席
任期
2015年7月2日—2019年3月1日
秘书长陳惠敏
前任林昶佐
继任邱顯智
 時代力量第2任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任期
2019年9月10日—2020年2月1日
前任徐永明
继任邱顯智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73-08-19) 1973年8月19日51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縣汐止鎮(今新北市汐止區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 時代力量(2015年5月3日-)
配偶未公開
儿女3
学历
经历
著作

黃國昌(1973年8月19日)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新北市汐止人,曾任律師中央研究院研究員法學教授等職[2]。前時代力量黨主席[3]時代力量黨籍第九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十二選區),在立法院被分至財政委員會。長期關心並參與學運社運,長期投身司法改革。曾任澄社社長(2010-2012年)[4]公民組合發起人之一,佔領國會事件後,發起新組織島國前進

2016年1月16日,黃國昌當選第九屆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汐止北海岸東北角汐止金山萬里瑞芳平溪雙溪貢寮)立法委員。[5]

2016年3月15日,黃國昌續任時代力量黨主席。[6][7]2019年1月21日,黃國昌在臉書上宣布辭去黨主席[8]

2019年8月20日,宣布不競選連任,將交棒給其國會辦公室主任賴嘉倫[9][10][11][12][13]

早期生活

家庭背景

黃國昌的家庭世代都在汐止務農維生,祖父跟曾祖父都是農民;父親本來是農民,後來轉作礦工,又改行為染布工人。因為替老闆擔保卻遭到惡意倒帳,因此黃國昌年少時期就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黃國昌與母親時常到行天宮擺攤,販賣線香蠟燭,還擔任過家教老師[14][15][16]

就學經歷

黃國昌自及人中學初中部畢業後,進入建國中學,他在一年級時參加學校的辯論賽,因題目「我國國會是否應全面改選」,開始接觸黨外雜誌,接觸了「萬年國會議題」。考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後,黃國昌加入「大學新聞社」,跟著學長認識社會運動,並且將校園外被主流媒體封殺的運動訊息,透過大學新聞報帶進校園。大二時黃國昌當選臺大學生會會長,開始進行校園改革運動,曾到教育部前丟雞蛋,抗議教育部將手伸入校園[17]

台大法律系畢業後,黃國昌在1995年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法制人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執行律師業務兩年後,決定赴國外留學。

黃國昌在自己的直播節目中坦言,自己在大學畢業後決定自費出國,他白天在銀行做出納的工作,但並沒有向同仁提起自己通過了司法官考試和律師考試,晚上和週末則去向將要參加司法官考試和律師考試的學生提供培訓,這兩份工作給他帶來了不菲的收入,月入台幣可達三十萬元。

黃國昌在美國求學時,生活條件十分艱苦,而學習則非常認真,因此得名「圖書館管理員」,原因是其同學每天早上來圖書館時都會看到黃國昌,每晚回家時則看到黃國昌還在學習,他白天通常不會待在宿舍,宿舍只是他洗澡跟睡覺的地方,他也同時透露自己在這一段學習生活中增胖了很多. 黃國昌還坦言自己唯一的娛樂活動就是到圖書館樓上的多媒體室看電影,稱其最喜歡看的電影是教父,回台之後還一直在看,同時也有看紙牌屋等美劇。

由於黃家境一般,所以他在讀碩士班時非常刻苦,目的是為了拿到博士全額補助,他還曾坦言,校方當時為了照顧留學生,會在考試時多留給留學生二十分鐘時間,但其出於公平競爭原則,拒絕了校方的善意. 他也坦言在美求學的過程中,心中也時常感到苦悶,因此有了抽菸的習慣,同時在他拿到碩士班成績第一名及博士補助後,同學對其態度由冷漠轉到熱情,也讓其感受到美國社會的現實。

此外,黃在碩士班讀書時,其導師曾對其的提問態度十分冷淡,也讓當時的他非常受打擊,當天課後,他就跑到圖書館一邊看書一邊掉眼淚,多年之後,談及此事,他的導師坦言自己之所以這樣做的原因是想看看黃國昌能不能經受住考驗,這也讓當時的黃差點忍不住哭出來。

他在讀博士班的時候其老師也對其非常照顧,拿他當自己的親兒子一樣對待,給了他很多實習機會,黃坦言這些經歷對自己之後的人生有非常大的影響,回台之後還會跟他的老師有聯繫。黃之後在日本留學期間也十分刻苦,他在東京的住所距離學校非常遠,通常要步行半個多小時才能從家走到車站,搭乘中央線再從東京大學附近下車,走路去學校,通勤時間就要一個多小時,他說自己當時唯一的樂趣就是一邊吃高麗菜炒肉配米飯一邊看相撲比賽,在外面吃飯則會選擇松屋,而且只會選擇既省時又省錢的牛丼飯和烏冬面,他在日時因為留一頭長髮還被同學笑稱為「木村拓哉」另外,當年他在美國求學時認識的日本朋友也會偷偷的幫助他,每次都會以召開同學會的理由請他吃飯,還對他說在日本學生是不能請客的,所以每次都替黃買單。

黃回台以後在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工作,在空閒時間喜歡約教練去附近的網球場打網球,他一般一天只吃兩餐-早餐和晚餐,但半夜會吃宵夜,不過自從民國108年3月以後就改掉了吃宵夜的習慣,黃國昌在自己的小兒子出生以後曾嘗試戒菸,但最後失敗,因為在反中時運動中壓力過大,所以再次吸菸,還被記者拍到其亂丟煙蒂,中時則對此大書特書,黃到現在還自嘲自己被開了全國最貴的罰單。有趣的是,當時同他一起談話的美國友人因為不懂中文,再看到媒體播報有關黃亂丟煙蒂的新聞後,還很興奮的認為自己和黃的談話受到了媒體的大量報導,結果最後發現是自己鬧了烏龍。

  1.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長
  2. 助研究員(2006-2010)
  3. 副研究員(2010-2014)
  4. 研究員[18](2014-2015),為終身職,因參選立委,辭去該職務。

社會生涯

反媒體壟斷運動

拒絕中時運動

2012年1月,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蔡衍明對《華盛頓郵報》宣稱關於「六四天安門事件屠殺的報導不是真的,不可能真的死那麼多人」、「中國在許多地方是很民主的」、承認因政治理由開除《中時》編輯等連三中集團媒體不敢報導的言論,黃國昌與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因而在《蘋果日報》發表「向淪為極權化妝師的蔡大亨說不」,抨擊顛倒黑白的蔡淪為中共傳聲筒。[19]

黃國昌認為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放任中天的談話性節目大肆抨擊連署學者,是在公審連署學者。[20]他和臺大新聞所張錦華、臺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與林惠玲等再於《蘋果日報》聯名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旺旺中時集團旗下頻道舉辦公聽會並嚴格審查其內部新聞自主機制問題。[21]

5月2日,黃國昌致函中央研究院院士余英時,報告相關事件,希望余英時表達意見。5月4日,余英時以公開信,對蔡衍明的六四言論表示不滿,加入拒絕中時運動[22][23]

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

5月,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蔡正元立法院對呼籲拒絕媒體怪獸大規模併購傳媒之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的黃國昌提出批評。蔡正元先是質疑法律研究所「這個單位有需要嗎?」接著質疑黃國昌認為蔡衍明無媒體適格性之發言,蔡威脅道:「黃國昌若繼續這樣,明年中研院法律所預算砍一半。」黃國昌回應說,立委在國會殿堂利用審預算要脅研究人員,打擊言論自由,「利用言論免責權赤裸裸的逼知識份子閉嘴」,令人感到可悲。[24][25]蔡正元的發言也引來臺灣學術界連署向馬英九陳冲抗議政治力企圖打壓公共言論空間,要求政府宣示反對財團透過政治手段和司法濫權侵害學術自由[26][27]

7月,黃國昌、鄭秀玲、張錦華、林惠玲、劉靜怡、管中祥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林佳和、中研院法律所邱文聰、臺大物理系楊信男、臺大電機系林宗男、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會長陳曉宜等學者與媒體代表共同發表「請以台灣為念 捍衛民主價值 守護新聞自由 -- 反對媒體巨獸 NCC行動聲明」,並前往NCC提交要求駁回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之請願書。[28][29]

旺中案走路工事件

8月26日,發生旺中集團所屬《時報周刊》副總編輯林朝鑫等惡意抹黑黃國昌、要求他對莫須有罪名做交代的旺中案走路工事件。該集團直至8月29日才在《中國時報》A2版刊載聲明指稱經深入追蹤調查後,證實該事件與黃國昌無關。身處美國的黃國昌表示無法感受旺中集團有絲毫道歉之意,充其量是企圖為急速流失的社會公信力止血,並試圖消解9月1日反媒體壟斷大遊行的動能。他提問:有什麼證據可「影射」、「指控」他與走路工有關?該集團之「新聞專業倫理」的標準是否為「只要不是自編自導走路工」就好?曾在其自家電視台對他惡意評論的多名旺中集團高階經理人是否認錯負責?[30][31]

11月,黃國昌撰文表示,三中傳媒被蔡衍明併購後的表現,已非常具體地印證一個不適格的媒體老闆,可以如何迅速地驅使媒體集團向下沉淪,並進而嚴重威脅臺灣的民主自由發展與人權保障。臺灣的公民社會也清楚而明白地對旺旺中時的報格淪喪及政府行政與立法機關消極縱容表示強烈不滿。[32]

余英時再將親筆信函〈覆黃國昌先生函〉傳真給黃國昌,公開支持臺灣青年學生「拒黑手,反壟斷,要新聞自由」的反旺中運動,批評中共透過蔡衍明收購臺灣媒體控制台灣輿論,呼籲台灣民眾以香港為鑑,要盡一切力量維護中華民國的獨立主權和民主自由。[33]

反媒體壟斷法修法爭議

2013年7月反媒體壟斷法修法爭議,黃國昌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瞿海源、臺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與中央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中心施俊吉等呼籲立法院各黨團信守承諾在當月臨時會完成《媒體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之立法,為健全台灣媒體產業發展與民主多元合理秩序訂下一部關鍵性法案。[34]

參與「罷免吳育昇」連署活動

2013年8月,由馮光遠所發起的憲法133實踐聯盟(後改組為憲政公民團),為實踐《中華民國憲法》第133條所明訂的「罷免權」,以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作為首要目標。黃國昌雖非發起人,但以「頭號志工」的名義多次於活動中發表談話。2014年2月活動因未達連署門檻(仍差1686份連署)而宣告失敗,[35]但黃國昌認為,短短30天的法定連署,已有超出預期的成果,「試問,如果第二階段的連署期間不是三十天,而是四十天、甚至五十天,有任何具備基本智識的人,敢說罷免吳育昇的提案不會成功嗎?」[36]然而活動仍有餘波:中選會事後發函至新北市選舉委員會,要求查明憲法133實踐聯盟是否有「宣傳罷免之實」,若屬實將處予10萬到100萬罰鍰。此舉引起黃國昌的不滿,質疑中選會是秋後算帳。[37]

參與公民護憲

2013年10月,參與公民1985行動聯盟所號召的「天下為『公』,公民覺醒、護憲行動」,為全民上憲法與司法教育課程。他表示,所有人都是「專業公民」,走上街頭是要幫博愛特區裡的政客上課,讓他們學會如何對公民謙卑。他強調,當代議民主制無法反映民意時,憲法公民投票罷免機制應該要能發揮作用。他指出,現行《公民投票法》規定公投案至少要有超過總投票權人1/2參與投票才能成立,這麼高的門檻根本是「鳥籠公投」。他也說世界上沒有任何國家要求罷免案需在30天內完成選區內13%連署,宣傳罷免案甚至要被罰款百萬。因而有迫切需要修改這些法律。[38][39][40][41][42]

「公民組合」成立

2014年,黃國昌與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林義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密集討論籌組政團「公民組合」,有成為台灣第三政黨的企圖心。[43]之後的公民組合被外界視為是籌組政團的第一步,黃國昌與平路林世煜林峯正范雲楊宗澧蔡培慧等人在3月3日在公民組合的臉書(facebook)正式發佈〈快樂參政〉宣言,提出三大目標:第一、創造一套有效的問責機制,包括運用網路及相關科技,降低參與門檻,使得公民能有效監督政治部門。第二、建立平台、形成論述,結合公民共同審議公共政策,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第三、號召公民支持優秀的候選人,參與2016年國會選舉,打破目前的政治壟斷。[44]

太陽花學運

抗獨史陣線指控案

2014年5月29日,由於黃國昌參與太陽花學運抗獨史陣線成員林明正王炳忠侯漢廷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要求中央研究院公布黃國昌的出席、請假紀錄,並希望立法委員依法進行監督。[45]立法委員呂學樟也表示如果中央研究院表現不好,會考慮刪減預算[46];對此中央研究會發表聲明澄清黃國昌有請假,而且也非行政職務,沒有違法。[47]

就馬王政爭提出意見

馬王政爭中,總統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指示該黨考紀會對立法院長王金平破門之際,黃國昌表示:臺灣尚無完善的政黨法,目前是依《人民團體法》做為政黨規範的基準。若國民黨開除或撤銷王金平之黨籍,王金平一方面得依《民事訴訟法》第538條規定向民事管轄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另一方面則以「撤銷黨籍處分之決議違反國民黨章程應屬無效」為由,提起「確認黨籍存在」的民事訴訟,以維持該「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效力。[48]

黃國昌指出,這類民事訴訟的特性是,在判決王金平敗訴之前,只要沒有得撤銷該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事由,王仍保有不分區立委資格和立法院長身分。如果官司打得夠久,不要說將開議的下會期,連緊接著的下下會期,或許也可以看到王續任立法院院長。最後王金平真的透過訴訟保有了院長的寶座。[48]

串聯割闌尾

島國前進成員黃國昌、林飛帆,串聯割闌尾等公民團體,於2014年7月13日下午前往淡水鬧區掃街,募集連署,訴求補正公投法,以及連署罷免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島國前進林飛帆:「暑假兩個月的時間,我們有充足的時間,大家一起來努力,把淡水『闌尾』吳育昇,把他割掉好不好?上次沒割成功,這次要割成功。」憲法133聯盟|憲法133實踐聯盟馮光遠,去年也曾發動罷免吳育昇,最後關頭連署書少了一千份,罷免失敗,不過現在更多公民團體加入,馮光遠有信心,可以罷免成功。憲法133實踐聯盟馮光遠:「有了上次的經驗,那些站出來的人,他們還會站出來,那些不曾經站出來的人,因為318的經驗,他們終於知道要站出來。」島國前進黃國昌:「我們目前最重要的工作一步一腳印,走遍每一個鄉里,走進每一個社區,宣揚我們對於台灣民主深化必須要進行工作的努力,也希望能夠喚醒更多台灣人民勇敢的站出來。」補正公投法與割闌尾連署,雙管齊下,延續318公民力量,走遍北中南開講,呼籲人民站出來,行使屬於人民的權利。[49]

婚姻平權

時代力量在2016年10月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為了支持婚姻平權,除了提出相關的法律修正案外,時代力量也針對10月26日即將舉行的臺灣同志遊行發出動員令,將以具體行動表達支持。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他們已在黨團大樓外掛上布條,表明時代力量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黨團也將提出《民法》及《家事事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修正部分遍及婚姻、繼承跟財產,希望在這個會期就能順利推動婚姻平權。[50]

黃國昌因其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受到保守派宗教團體及所屬選區部分選民的批評,因而被「安定力量」發動罷免案,但有關罷免投票不獲通過。

2018年10月普悠瑪事件

2018年10月21日16時50分在台鐵宜蘭線新馬車站附近發生的普悠瑪號脫軌(普悠瑪自強號),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133人未受傷, 立法委員黃國昌24日於立法院指出,雖然日前台鐵局長鹿潔身聲稱有按照上述要求維修檢查,但是實際上當時只是進行了3級保養,而4級保養需用到的主風泵測試機台在事發後才開始採購。

2018年12月蘋果西打事件

大西洋飲料蘋果西打2018年爆出消費者飲用後腹瀉情況,大西洋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孫幼英和飲料工廠黃姓廠長遭起訴,立委黃國昌2019年8月4日早上在臉書發文質疑,新北市府輕罰且包庇。對此,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澄清,2018年第一時間接獲檢舉,隨即至市面上抽驗與案內同批號產品,且裁罰都是按照相關法令去罰,並無輕罰等狀況[51]

發動反紅色媒體遊行與反對香港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2019年6月23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在臉書公佈取得凱達格蘭大道的路權並正式宣佈「拒絕紅色媒體、守護台灣民主」活動權及紅色媒體滾出台灣遊行確定在6月23日下午舉行[52],遊行目的旨在驅趕親中的紅色媒體及避免其對臺灣的影響、守護臺灣民主與自由,同場聲援香港人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53]中國時報》認為黃國昌是因為2020年立法委員選舉,為了延續政治生命發展才發起遊行行動[54],想增加他在時代力量黨内的聲勢[55][56]

立委問政及主張

參加立法委員選舉

掃街拜票

一開始,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立委排名名單開放給全國公民自己透過網路一人一票選出,而不是此黨的黨主席或中央常務委員會(中常委)決定,黃國昌暫時排名為時代力量全國不分區立委排名第一名 [57]
民國104年(2015年)7月26日,時代力量發出採訪通知,宣布黃國昌將參選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區域立法委員,挑戰已連任七屆的資深立委李慶華,雙方陷入激戰。[58]

民國104年12月底,週刊王爆料黃國昌任高雄大學教職時,婚前曾與多名女學生交往,黃國昌承認,是學生畢業後才開始交往,黃國昌的妻子也知情。[59][60]

民國105年(2016年)1月,黃國昌獲得藝人陳宣裕藝名NONO)支持,NONO卻遭到藝人黃安舉報為台獨分子,導致NONO多項在中國大陸的演出遭到取消,黃安說「黃國昌支持台獨,支持黃國昌就是支持台獨」,要求NONO表態反台獨,NONO謙稱自己身為藝人,不懂政治,支持黃國昌是因為「希望故鄉瑞芳更好」[61]

2016年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立法委員選舉結果[62]
號次 候選人 政黨 得票數 得票率 當選標記
1 鐘國誌 和平鴿聯盟黨 2,548 1.63%
2 李慶華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68,318 43.72%
3 黃國昌  時代力量 80,508 51.52%
4 陳永順 FH 信心希望聯盟 4,892 3.13%
選舉人數  251,191
投票數  160,121
有效票  156,266
無效票  3,855
投票率  63.74%

廢死爭議

2010年5月21日,時任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員的黃國昌,參與發表要求法務部暫停執行死刑的公開信,因而在2015年選舉期間遭前立委李慶華陣營抨擊是支持廢死,黃國昌憤而提告製作文宣的丁姓助理,指控他違反選罷法,散播謠言不實;2016年4月23日,地檢署偵查結果為不起訴處分;處分書指出,黃國昌在2010年曾在台灣廢死聯盟發表一封公開信,文中確實對我國死刑制度表示不認同,所以李慶華助理懸掛標語「支持黃國昌就是支持廢死」屬於「合理評論範圍」。[63][64]

2016年3月29日,台北內湖女童案再度讓廢死議題受到關注,提倡廢死的立委也成為箭靶,時代力量黨團召開記者會,黨主席黃國昌強調,時代力量從來沒有主張要推動廢死(但亦無表示支持維持死刑),並表示,時代力量在去年國會選舉以前,針對14個重要政策議題提出政見,裡面並沒有包括「推動廢死」,因為廢死是個非常嚴肅的議題,需要社會各界更廣泛的討論跟共識、凝聚,強調時代力量不會在社會還沒有共識、相關法案配套還未完成前,就貿然推動廢死這項政策。[65]

批評軍公教年終慰問金

2016年9月26日,民進黨政府確定續發軍公教年終慰問金,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於立法院質詢時批評,與中低收入戶相關的預算比去年少了5%,年終慰問金居然還繼續發,「分配正義在哪裡?」[66]

一例一休爭議

2016年10月5日,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再次審查「一例一休」和「特休假」的《勞動基準法》修法,時代力量五名立法委員坐在台下,黃國昌表示:「沒有上台表示抗議,是因為不希望外界看到他們採取跟中國國民黨相同的手段,因此準備了非常多資料,包括臨時提案和程序提案。因為社會對於這個法案有許多不同的聲音,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審議必須要收集必須要收集更多的意見和評估。」;開會僅16分鐘,擔任召集委員陳瑩便用1分鐘時間直接宣布全案審查完畢。對此,黃國昌表示:「任何會議的召開,特別是立法院委員會都必須要有實質的內容,只唸完自己想要的東西根本不成會,會議是沒有效用的,議事錄無法確認。」[67]
2016年10月27日,立法院再次因為「一例一休」爆發衝突,民主進步黨在混亂中完成議事錄確認,黃國昌表示:「民主進步黨之前強行通過「一例一休」已經讓新國會蒙羞,時代力量的立場是希望能在會議中,針對當時的會議有沒有審慎溝通,但今天早上的提案卻被主席宣布不處理,讓他完全沒辦法接受。2016年的選舉結果,就是因為人民厭惡中國國民黨使用暴力,不顧程序正義的民意展現,如今民主進步黨拿到權力,竟然在國會重新上演相同的戲碼。我們不是不願意抗爭,而是希望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訴求,結果卻遭到如此對待,真的要把立法院變成殺戮戰場嗎?」[68]

安定力量聯盟罷免案

安定力量發動黃國昌罷免案使用的貼紙

2016年12月24日,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汐止車站廣場連屬發動罷免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的行動,主席孫繼正表示:「黃國昌選前從未將同婚修法納入政見,現在卻要力推,很後悔全家人都投他;上月底到黃國昌服務處陳情,同行友人卻被肉搜、公佈個資,製造黑色恐怖,使人心生恐懼,這種製造社會對立,以達到謀取個人政治利益的立委,不能代表民意。」[69]
2016年12月25日,連屬人數超過3千3百人達到提案門檻,按照選罷法的規定在2017年2月1日,將提案連署書送到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審議。[70]對於遭到罷免,黃國昌在2017年3月11日參加廢核大遊行活動的時候表示:「在支持婚姻平權的人權議題上,他的立場始終一致,而在其他重要的政策議題上,無論是中央立法或地方發展,努力也未曾停止,過去兩個會期的工作,也已透過兩本「向人民報告」說明。他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利,在台灣社會這個民主自由社會,希望能用理性的態度面對、討論公共政策,共同打造一個友善健康的環境。」[71]
2017年5月19日,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將3千份連署書提交給中央選舉委員會,[72]並在隔日5月20日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於投票所附近設立攤位;北北基安定力量聯盟宣稱當天增加2350份連署書,[73]孫繼正表示:「為了防範黃國昌的支持者簽屬假連署書,第二階段連署書目標設定成3萬5千份。」[74]
2017年6月20日,中央選舉委員會進行委員會議,確認提議人數為2984人,符合規定的人數有2637人,已經達到法定提議人人數。[75]8月21日,安定力量聯盟主席孫繼正、秘書長游信義遞交三萬份連署書到新北市選舉委員會,總計有效份數29714份。對此,黃國昌表示:「尊重人民行使公民權力,支持婚姻平權的立場沒有改變。」。[76]
2017年12月6日,新北市選舉委員會在汐止舉辦臺灣第一場公辦說明會。[77]12月16日,黃國昌罷免案開始進行投票,到下午4點結束,晚上6點開票完成;總投票人數為7萬924人,同意票為4萬8693人,不同意票為2萬1748人,無效票為483人,投票率為27.75%。雖然同意票數大於不同意票數,因為未達到法定得票門檻,所以罷免失敗,黃國昌續任立法委員,且不可再於剩餘任期內被罷免。[78][79]

告發前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幫慶富喬錢涉犯圖利罪

2017年12月7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開記者會踢爆前金管會主委李瑞倉,在金管會主委任內期間幫慶富「喬」銀行團退回5.5億備償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罪嫌,並且向北檢告發。

對此李瑞倉提出當時公文指自己批示「由一銀和慶富協商,免再洽第一銀行」以此表示自己並未介入。黃國昌隨後於臉書發文表示 「李瑞倉簽名日期是0124(1月24日)但1月3日早就喬好了一銀,一銀常董會在1/13也已通過,1/24李瑞倉簽名時都搞定了,當然免再洽」[80][81][82]

揭發總統府侍衛室走私香菸案

2019年7月22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於召開「陪同出訪走私、國安局出來面對」記者會,指控國安局一名吳姓特勤人員涉嫌利用伴隨蔡英文總統出訪機會,透過華航高層預訂9,200條免稅菸品,金額高達645萬元,並試圖透過國賓特殊通關禮遇夾帶入境。[83]

召開「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

2019年9月4日,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夥同臺北市政府副秘書長李得全、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退休教授張金鶚、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執行長彭揚凱、金融揭弊者張晉源、時代力量智庫副執行長彭盛韶、內政部、財政部代表召開「邁向居住正義、台灣需要囤房稅」公聽會。

黃國昌認為,炒房更衍生出年輕人成家困難、生活水準降低、實體投資困難(工業區閒置、農地違章工廠)、公共設施成本飆高(區段徵收、與民爭地)等眾多社會問題,公聽會邀請學者專家及公部門代表出席,目的就是要求中央立法(囤房稅、累進稅率)。張金鶚表示,台灣的房屋市場產權結構中,有20%的人是無殼蝸牛、60%的人單屋自住;有2房以上的人占20%,而其中有3屋以上占10%、4戶以上僅占2%。他指出台灣房市有3高,高房價、高空屋率、高自有率,但高空屋率表示供過於求,那價格應該下降才對,反而卻持續上升;高房價同時有高自有率也是不可思議,需求應該下降,完全違反經濟學法則。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執行長彭揚凱指出,課稅不是為了懲罰囤房者,而是為了有效釋出空屋,落實居住正義。[84]

黃國昌提出四點重點建議,包括:[85]

一、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者稅率調降至1%

二、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的標準及戶數

三、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提高法定稅率下限並明定多戶者差別稅率

四、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適用較低稅率,未出租者依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

財政部做出四點回應如下:[86]

一、 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者,稅率調降至1%:目前臺北市及臺南市全國單一自住實質稅率為1%,倘法律明定單一自住定義及稅率,表示尊重。

二、 房屋稅條例明定自住房屋之標準及戶數:現行自住標準係授權財政部訂定,倘於法律明定,亦表尊重。

三、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提高法定稅率下限,並明定多戶者之差別稅率:民眾於行政院近期召開之開放政府第51次協作會議曾建議中央明定差別稅率戶數及稅率級距,該部刻洽彙各地方政府意見,作為後續評估參據。

四、 非自住住家用房屋出租者適用較低稅率,未出租者依持有戶數適用差別稅率:房屋稅為底冊稅,於每年5月開徵,租賃資料涉及稅籍底冊正確性,恐需透過納稅義務人申報,始能據以正確核課,稽徵技術有待進一步評估。

財政部並進一步表示會徵詢地方政府意見,作為未來稅制修正之參考。

個人著作

學術論文

專書

  • 黃國昌,2012,《民事程序法學的理論與實踐》,共443頁,臺北市:元照出版公司。[87]
  • 黃國昌,2012,《程序法學的實證研究》,共453頁,臺北市:元照出版公司。[88]
  • 黃國昌,2010,《民事訴訟法教室Ⅰ (二版)》,共421頁,臺北市:元照出版公司。
  • 黃國昌,2009,《國際民事管轄權之理論與實務》,共292頁,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89]
  • 黃國昌,2009,《民事訴訟法教室Ⅰ》,共364頁,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90]
  • 黃國昌,2008,《民事訴訟理論之新開展》,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91]此书的简介、目录及内容,皆明确定义台湾为“台湾地区”,简介标明该书为“台湾地区”近年来的研究总论,在目录及内容,提及台湾皆以“台湾地区”称之。[92]
  • 黃國昌,2007,《勞資爭議處理法下調解及仲裁機制之檢討》,共110頁,台北市:行政院勞委會。[93]
  • 黃國昌,Richard Lawton Thurston, 2006, Taiwan Code of Civil Procedure, 238 pages, Taipei: Judicial Yuan Republic of China.[94]
  • 黃國昌,2005,《民事訴訟理論之新開展》,共526頁,台北市:元照出版。[95]
  • Huang, Kuo-Chang, 2003, Introducing Discovery into Civil Law, 406 pages, North Carolina: Carolina Academic Press.[96]

榮譽

  • 2006年1月,國立高雄大學法學院教學優良教師[97]
  • 2007年8月,國科會吳大猷先生紀念獎[98]
  • 2011年9月,中研院法學期刊論文獎[99]
  • 2012年,及人中學校友會第三屆傑出校友[100]
  • 2012-2013年,傅爾布萊特 (Fulbright) 獎學金[101]
  • 2013年5月,中央研究院年輕學者研究著作獎[102]
  • 2014年,中央研究院前瞻計畫研究獎助[103]
  • 2015年8月,第一屆NATPA 廖述宗教授紀念獎[104]
  • 2017年3月,公督盟評鑑為立法院第九屆第二會期財政委員會優秀立委[105]
  • 2017年9月,公督盟評鑑為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財政委員會優秀立委[106]
  • 2018年4月,公督盟評鑑為立法院第九屆第四會期財政委員會 - 優秀立委[107]
  • 2018年10月,公督盟評鑑為立法院第九屆第五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 優秀立委[108]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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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

政党职务
 時代力量
前任:
林昶佐
時代力量黨主席
第二任
2015年7月2日-2019年3月1日
繼任:
邱顯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