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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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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1/23当前版本,由Zestbot留言 | 贡献编辑于2020年8月6日 (四) 13:22 (簽名lint修正)。这个网址是本页该版本的固定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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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30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31 (UTC)[回复]

(○)保留理據:有學術價值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該條目清楚列出了分類及比對等資料,非純列表,請勿胡亂提出刪除列表。CVS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3:19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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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0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美觀.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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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2 (UTC)[回复]

(○)保留理據:有學術價值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1 (UTC)[回复]

(○)保留:保留紅鏈以方便條目建立。--Iokseng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21:08 (UTC)[回复]
(○)保留,理由同上。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2:11 (UTC)[回复]

____

刪除 已刪除。违反WP:列表之“列表不應該可簡單的由分類取代”。乌拉跨氪 2013年2月2日 (六) 07:3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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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8 (UTC)[回复]

(×)删除理據:不詳細.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2013年1月23日 (三) 01:13 (UTC)[回复]

(×)删除收錄定義不詳--張雨星(留言給我)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0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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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純列表,以分類代替。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0:49 (UTC)[回复]

(○)保留可用.鄧小平複制人黃魯宏(user:cn223)()

(○)暫時保留有改善空間的列表--張雨星(留言給我) 2013年1月26日 (六) 07:51 (UTC)[回复]
(○)保留:該條目清楚列出了分類及比對等資料,非純列表,請勿胡亂提出刪除列表。CVS留言2013年1月27日 (日) 13:19 (UTC)[回复]
(○)保留:不明所意的提刪。Stewart~惡龍 2013年1月28日 (一) 02:45 (UTC)[回复]
(○)保留,依地區分節,分類無法取代。Professorjohnas留言2013年1月28日 (一) 12:12 (UTC)[回复]

保留 已保留。--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54 (UTC)[回复]

30天仍掛上{{notability}}模板的條目

[编辑]

(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移動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天旭足球會。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天旭足球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併 合併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丙丁組球會的關注度之討論,併入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天旭足球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7:34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北區足球會。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来源搜索:"北區足球會"”——Google:网页新闻学术图书图片;百度:网页新闻学术图片知网工具书JSTOR维基百科图书馆Report


合併 合併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丙丁組球會的關注度之討論,併入香港丁組足球聯賽隊伍#北區足球會。--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14日 (四) 07:3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保留。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2:38 (UTC)[回复]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減壓襪。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MusicNEXT。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內容與MusicNEXT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3:15 (UTC)[回复]

(×)删除理據:內容重複 Cobras638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9:44 (UTC){{subst:merged||因[[MusicNext]之頁面建立時間較早,故將編輯歷史併入MusicNEXT}}--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重複提出,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3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18 (UTC)[回复]
(×)删除,无独立必要,要写就在MP3播放器写。-- 豆腐daveduv留言 2013年1月29日 (二) 13:41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22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過期小小作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4:2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重定向杂质半导体。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之前有人已经完成移动,参见“(移动日志)移动含杂质半导体页面至杂质半导体 (不需要“含”字,通常称为杂质半导体或外质半导体。; 03:21 . . DeBit(讨论|贡献)”,但是不知为何繁体标题的含雜質半導體还在这里。难不成当时那位朋友只是把用来重定向的简体页面移动了,然后通过复制粘贴把实际内容弄过去了?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lexHe34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04:43 (UTC)[回复]

--Moonian♨一盅兩件立即嘆貢獻 主要 全部 2013年1月23日 (三) 04:56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05:2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賣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7:44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為什麼是賣廣告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暫時保留,并改掛其他維護模板。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QE4 is coming to town~~ 2013年1月23日 (三) 07:46 (UTC)[回复]

(○)保留理據:目前全台僅剩四間代用國民中學,每間都是見證台灣教育史上的改革與演進,陳耀火在早期省教育廳初期,推動多項福利方案,是代用國民中學的先驅與拓荒者,因此陳耀火具有代用國民中學以及台灣教育歷史上的學術價值。Huang37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09:31 (UTC)Huang37[回复]

(○)保留理據:陳耀火在台灣屏東潮州鎮崁頂鄉新埤鄉東港鎮 (台灣)及其他鄰近鄉鎮頗具知名度,因他是一個台灣近代史的教育家,曾適日本豐國學園台灣同學會會長多任,促進台日教育交流外,也是第一個在國中教育引進日文與柔道課程的先驅,也犧牲自己與中央政府力爭代用國民中學各項政策,實當保留。Wcliu3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09:51 (UTC)Wcliu3[回复]
↑該用戶不符合資格,投票者必须在本討論發起時已为自動確認用戶(原作者或上傳者除外),所以投票無效,但意見仍可供參考。

(○) 暫時保留,循關注度程序處理。--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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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没有必要的消歧义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0:05 (UTC)[回复]
(►)移动:将罗山路站 (十一号线)移动至罗山路站,在顶部消歧义--Yangfl留言2013年1月24日 (四) 16:4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此請求無效。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譯名原創,且原名無標準中文譯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淺藍雪 2013年1月23日 (三) 11:38 (UTC)[回复]

為曾在條目頁面掛上{{afd}}模板,請求無效。--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錯誤的譯名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2:15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wiki。重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2:44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3日 (日) 08:51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合併巴勒斯坦国#外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合併巴勒斯坦国。内容短小、恰好巴勒斯坦国也没有相应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达师261442 2013年1月23日 (三) 14:16 (UTC)[回复]

合併 已併入巴勒斯坦国#外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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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实际内容已经是攻略(另见Wikipedia:电子游戏专题/编写指引),所有的英雄数据随着官方的改动而改动,并且能够很轻松地在各类网站上找到。这个提删的请求范围包括与之同类的所有内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Fantasticfears留言+ 2013年1月23日 (三) 15:28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2月5日 (二) 03:02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內容並非百科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祥龍留言2013年1月23日 (三) 15:37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
本討論已經结束,以上页面已快速刪除。请不要对这个存档做任何编辑。

(×)删除理據:疑似广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23日 (三) 21:28 (UTC)[回复]

快速刪除 已快速删除。—Altt311留言2013年1月25日 (五) 16:40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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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理據:只有列表,无正文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VC XC 2013年1月23日 (三) 22:13 (UTC)[回复]

刪除 已刪除。--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1月30日 (三) 00:2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