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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羅伯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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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羅伯茨
John Roberts
第17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现任
就任日期
2005年9月29日
提名喬治·沃克·布希
前任威廉·倫奎斯特
个人资料
出生John Glover Roberts Jr.
(1955-01-27) 1955年1月27日69歲)
 美国紐約州水牛城
配偶简-苏利云
母校哈佛大學法律博士
哈佛大學文學學士
宗教信仰羅馬天主教

小约翰·格洛弗·罗伯茨John Glover Roberts, Jr.,1955年1月27日)是美國律師法学家、及法官。他目前是第17任美国首席大法官[1]加入最高法院前,他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庭法官。罗伯茨曾在多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撰写多数意见,包括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诉塞贝利乌斯案、金诉伯维尔案和商务部诉纽约案。他被认为具有保守的司法理念,但表现出与最高法院自由派集团合作的意愿,自2018年安东尼·肯尼迪退休后,他被认为是法院的关键摇摆票。[2][3]

罗伯茨在印第安纳州西北部长大,在天主教学校接受教育。他在哈佛大学学习历史,然后进入哈佛法学院,担任《哈佛法律评论》的总编辑。在里根政府期间,他曾担任巡回法官亨利·弗利德和当时的协理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法律助理,之后在总检察长办公室任职。他随后在里根政府和乔治·H·W·布什政府的司法部和白宫法律顾问办公室任职,然后从事私人法律实践14年。在此期间,他为最高法院审理的39个案件进行了辩论。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合众国诉微软案一案中代表19个州。[4]

生平

罗伯茨出生于美国紐約州水牛城,在四年級時全家搬到印第安纳州的長灘,在该州生活至中学毕业。1976年罗伯茨于哈佛大学取得文学士后,继续在哈佛法学院就读,其间曾任哈佛法律评论的编辑。1979年罗伯茨取得法律博士学位。毕业后,罗伯茨作为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亨利·弗兰德里助理工作了一年。1980年至1981年他成为最高法院法官威廉·伦奎斯特的助理,之后又在共和党总统罗纳德·里根麾下的司法部任职,并成为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总统的白宫法律顾问。其后的14年间,罗伯茨成为私人执业律师,曾39次在美国最高法院上出庭辩论。[5]2005年7月19日美國總統布什提名他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替代即將辭職的温和保守派法官桑德拉·黛·奧康瑙。2005年9月5日,布什总统撤回了罗伯茨原来的提名,重提名罗伯茨为美国首席大法官,接替9月3日去世的威廉·伦奎斯特。他被认为秉持保守的司法理念,提倡司法最低限度主义英语Judicial minimalism

参考来源

  1. ^ Current Members. 美国最高法院官方网站. [2018-10-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22). 
  2. ^ Roeder, Oliver. John Roberts Has Cast A Pivotal Liberal Vote Only 5 Times. FiveThirtyEight. 2018-07-05 [2020-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6) (美国英语). 
  3. ^ Chief Justice Roberts leans to the left. The Economist. [2020-07-16]. ISSN 0013-06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27). 
  4. ^ B. S., Texas A&M University. Biography of John G. Roberts, Chief Justice of the U.S. Supreme Court. ThoughtCo. [2020-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4) (英语). 
  5. ^ Biographies of Current Justices of the Supreme Court. supremecourt.gov. [2017-01-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7-21). 

外部链接

Nomination and confirmation
司法职务
前任:
威廉·伦奎斯特
美国首席大法官
2005年至今
繼任:
现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