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民窟
外观
贫民窟又称为贫民区(slum),一般指穷人居住之所,联合国人居署将其定义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之高密度人口聚居区”。
这一词语传统上指曾一度有名望,但随着原住民搬迁到城市中更新更好地区而衰落的屋区;现在此词也包括发展中地区城市中有大量临时居所的部分[1]。
贫民窟效应为同群效应(peer effect)的一种社会现象表达,也是复杂系统幂次法则(Power Law)的一种,一般发生在老旧或相对邻近低价社区,由住民因经济力自然搬迁交互作用的结果,由于经济力强者持续迁出、经济弱势持续迁入,并依各自经济能力塑造居住品质,导致演替加剧。
贫民窟可以说是都市化中之一普遍现象,无论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面临这种困扰,于发展中国家则特别严重。贫民窟常有犯罪、毒品、违章建筑、垃圾、饮水等问题。
近年贫民窟数目因第三世界市区人口膨胀而大幅增加,根据一份联合国人居署于2006年发表的报告,共和联邦国家的贫民窟住有3.27亿人,即当地接近六分之一人口。在四分之一共和联邦国家之中(11个非洲国家、2个亚洲国家、1个太平洋国家),超过三分之二的市区人口居住在贫民窟,当中很多国家仍在急速地城市化。
据《BBC》报导,联合国数据统计全球约有10亿人居住在贫民窟,这就占了全世界人口的八分之一,而全球5大贫民窟包括:巴基斯坦卡拉奇的沃兰奇镇(Orangi Town, Karachi, Pakistan)、墨西哥城内萨瓦尔科约特尔城、印度孟买达拉维、肯尼亚内罗毕基贝拉贫民窟,以及南非开普敦的卡耶利特沙 (Khayelitsha, Cape Town, South Africa);预计至2030年全球将约有20亿人口沦于贫民窟。
参考文献
- ^ UN-HABITAT 2007 Press Release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1-02-06. on its report, "The Challenge of Slums: Global Report on Human Settlements 2003".(美式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