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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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如何判定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的版權中的遇到的多個問題(方針問題)
user:Gluo88有在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提出版權問題, 轉貼如下:
獨立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但該外語內容也被他人翻譯後放到某中文網站, 使得本人作品被標識為侵權,應該如何處理?
討論的背景-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1]
其它人以後也可能遇到此情況,希望能在這裡解答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Wolfch (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04:25 (UTC)
- 如果是這樣,那不應被表示為侵權,我想維基百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Fire Ice 2020年11月26日 (四) 05:02 (UTC)
- CC-BY-SA-3.0要求署名,在存在明顯相同表述且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本身即違反CC-BY-SA。-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05:34 (UTC)
- 回復: 查了CC-BY-SA-3.0「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CC_BY-SA_3.0协议文本”,
- 1. 我的用戶名是和我的上傳版本相連的,可看做署名。沒有署名, 按照該協議並不不構成侵權. 如能證明是我上傳版本,只需要另外在討論頁補充署名。
- 2. 在CC_BY-SA_3.0協議文本並沒有看到「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是侵權, 按該協議沒有排除: 如原來不清楚聲明的要求, 得知後可以補重聲明。以此控侵權是稻草人論證。
- "CC-BY-SA-3.0要求署名,在存在明顯相同表述且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本身即違反CC-BY-SA。"是錯誤得斷言。CC-BY-SA-3.0只是要求對自已翻譯署名,沒有說忘記署名或不知道需要署名時,不能補充來源和署名。CC-BY-SA-3.0也沒有規定署名方式,並沒有說新編輯上傳到維基所關聯的用戶名不能看做署名, 儘管維基建議在討論頁補充來源和署名(但討論頁補充來源和署名即可)。
- 3. 「根據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協議,「相同方式共享」指你翻譯後出來的作品,都仍然是依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發布,「著作權所有」實際是無效的著作權聲明」 據此, 所提到的那篇文章和我類似的段落也沒有版權啊。以隱含該網站有版權來提控侵權是稻草人論證。 請回復。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13 (UTC)
- User:Gluo88所作翻譯發表時間晚於所標註來源,卻存在完全相同的表達方式,是為抄襲。此時User:Gluo88聲稱其作品為原創直接違反了CC-BY-SA署名要求。無效的版權所有聲明顯然不是沒有版權。-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8:43 (UTC)
- 回復: 關於柯里悖論 討論: 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11月19日
- -Mys_721tx
- 1. 在討論頁中解釋這是我的翻譯時我用「中文原創」來指明是這我的獨立翻譯, 你提「原創」的方式有誤導性的解讀和斷章取義之嫌疑 (當時你不但沒有回應 我提到的這是我的翻譯, 還用了「無稽之談」這樣的過激語言。 還是其它管理員看了兩篇文章,認為可能沒有侵權。 另有管理員回應了翻譯WIKI同樣的英文是可以的, 提供鏈接,並可查到: 「只要在標明翻譯者及原文來源(包括在討論頁標示),且能證明原本是來自維基百科,」, 我目前已經滿足這個要求。 )。當時我討論頁的第一句是「本人是參照wiki英文版curry's paradox 和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curry-paradox/, 用google translate 和手工修改」,之前「沒有看到你提的文章」,然後用「中文原創」來解釋這是我的獨立翻譯? 你沒有針對性回應。
- 2. 我已解釋為什麼是我的用戶名署名,(我的用戶名是和我的上傳版本相連的),並且按其它維基人提供信息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 已在討論頁署名。以此控侵權是稻草人論證,但你沒有針對性回應。
- 3. 翻譯WIKI同樣的英文表達方式是相近,但不是"存在完全相同的表達方式" ,不是複製,可請其它管理員來判斷? (註:後面其它維基人鑑別,認為兩篇文章不同。 )但你沒有針對性回應。
- 4. 你仍沒有正面回應: 我在CC_BY-SA_3.0協議文本並沒有看到不允許「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 以此控侵權是稻草人論證。
- 5. 無效的版權所有聲明顯然是沒有版權,所以你提到的那篇文章,沒有版權. 據此我的條目沒有侵權。 但你(Mys 721tx)仍沒有正面回應關鍵:你提到的那篇文章是否有自己的版權? 以此控侵權是稻草人論證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21日 (四) 23:31 (UTC)
- 6. 用戶花時間義務做貢獻,新手不熟,管理員應該有幫助心態,如(1)不該用過激語言(如:「無稽之談」),(2)也參考其它多位管理員的看法, (3)認真正面回應核心問題(是否侵權)(4) 你可看看近來它用戶在你的討論頁的留言。 討論用不應曲解,過分主觀不尊重其他管理員意見,用不禮貌語言,避開關鍵問題,繞者談,不正面回答,只為了爭個輸贏的方式, 花費許多人不必要的時間, 包括多名管理員的時間。 --Gluo88(留言) 2020年12月10日 (四) 03:54 (UTC)
- 7. 見詳細比較-Talk:柯里悖論#本條目是否侵權的版本比較: 比較 1:第三網站-被報侵權版本 , 比較2: 維基英文的google tranlator翻譯-被報侵權版本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8:00 (UTC)
- User:Gluo88所作翻譯發表時間晚於所標註來源,卻存在完全相同的表達方式,是為抄襲。此時User:Gluo88聲稱其作品為原創直接違反了CC-BY-SA署名要求。無效的版權所有聲明顯然不是沒有版權。-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8:43 (UTC)
- CC-BY-SA-3.0要求署名,在存在明顯相同表述且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本身即違反CC-BY-SA。-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05:34 (UTC)
- 補充說明一下, Gluo88提出的問題可能是和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疑似侵權#11月19日中, 提報「柯里悖論」侵權一事有關。--Wolfch (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06:00 (UTC)
- 謝謝幫助補充說明, 我是新手, 不清楚如何「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的注意事項, 正在學習。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17 (UTC)
- 才注意是您幫助我把問題轉到此處,使得能繼續討論。 多謝您了user:Wolfch。當時我沒有注意到應該在此頁討論,抱歉讓您多花時間。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22:47 (UTC)
- 感覺目前和User:Mys 721tx難已溝通,從侵權討論頁和我上面問題和他得答覆可能看出來, 希望這個條目的審查由其它 管理員來判斷。
從上面回復看出: 獨立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 應該如何做才能使得本人作品免於被誤報標識為侵權
討論的背景-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2]
其它人以後也可能遇到此情況,希望能在這裡總結解答如何處理這種情況, 然後轉到「維基百科:著作權常見問題解答」
- 根據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協議,「相同方式共享」指你翻譯後出來的作品,「著作權所有」實際是無效的著作權聲明 。 這類作品應該沒有自己的版權, 獨立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 沒有侵權問題。 下面只是為了免得誤報?
- 獨立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 要求署名。 問題: 用戶名是和上傳版本相連的,如果要進一步署名, 應該在那裡, 能給出例子嗎? 回答: 可以在編輯摘要裏寫明翻譯自某個外語維基百科,並附上URL,又或者在討論頁加上{{translated page}}。
- 如果要「聲稱獨立翻譯」, 應該在那裡, 能給出例子嗎? 回答: 可以在編輯摘要裏寫明,或在討論頁寫明。
- 用谷歌翻譯自某個外語維基產生的文本並不是谷歌的版權, 可以用在Wiki 見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Wikilegal/Copyright_for_Google_Translations。
- 如果發表後才知道要「聲稱獨立翻譯」, 這時「聲稱獨立翻譯」是否還有效? 按CC-BY-SA,沒有說是無效。 所以應該是有效。
- 可以在編輯摘要裏寫明翻譯自某個外語維基百科,並附上URL,又或者在討論頁加上{{translated page}}。--【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11月26日 (四) 17:58 (UTC)
- 謝謝 U:和平至上, 以後再新寫時我就知道了, 這個信息對其它新手也會有用的。--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01:57 (UTC)
- 相關FAQ只適用於根據維基百科翻譯後發布於站外的卻沒有適當標示來源的內容。不適用於User:Gluo88在抄襲這些內容後宣稱作品為獨立翻譯的問題。-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6日 (四) 18:43 (UTC)
- 1. 請Mys_721tx 文明用詞,「抄襲」是貶義,對應中性詞是「複製」, 而且只是你一人的主觀看法,沒有得到其它看過兩篇文章的管理員的支持。更重要是,按版權說明和其它Wiki的說明(見Poem 管理員:給出的 Wikipedia:著作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著作權問題。), 那個段落版權是wiki, 甚至「複製」wiki版權段落是可以的, 只是討論頁中說明即可, 你一直不回應「只是討論頁中說明即可」這個看來可行的方式。
- 2. 如Mys_721tx有不同意見, 需要給出你的可信依據,如:版權說明等文獻的鏈接和段落等等。不能靠你的主觀斷言。
- 感覺目前很難和你User:Mys 721tx溝通, 更希望聽其它管理員的看法。
-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01:30 (UTC)
- 我看了一下柯里悖論標識的侵權來源。該來源本身即是對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的翻譯。我不知道這種情況下,是否應當首先判定該來源是對英文維基百科的侵權。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0:54 (UTC)
- 此外,我將原英文條目丟進谷歌翻譯(記為A),並與前述來源(B)、Gluo88的翻譯(C)進行對比。所有B和C完全相同的地方,均與A亦完全相同。B和C不相同的地方,亦是B和A不相同的地方。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1:02 (UTC)
- 該來源是否侵權與User:Gluo88是否侵權相互獨立。該來源適用於FAQ中的無效版權所有聲明的描述,因此仍然是以CC-BY-SA許可證發布的,因此可以在註明譯者時加入維基百科。作為翻譯者,CC-BY-SA要求對該來源譯者署名。只要User:Gluo88堅稱其翻譯為原創,即違反了CC-BY-SA。-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9:03 (UTC)
- 回覆:Mys_721tx **:: 1 上面管理員 Itcfangye 只是說兩個來源都是Wiki英文,都沒有新的版權也沒有都侵權。看不出你提的「該來源是否侵權...相互獨立」和我的版本侵權否有關。
- 2 我沒有「堅稱其翻譯為原創」,當時只是想說我的英文翻譯是獨立翻譯。 而且在你提到不能說成「原創」, 我就把最初那句話改成獨立翻譯了, 而且多次解釋。
- 3 關於 "只要....稱其翻譯為原創,即違反了...". 上面已經多次解釋。 我沒有「堅稱其翻譯為原創」, 也沒有侵權。
-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23:21 (UTC)
- 該來源是否侵權與User:Gluo88是否侵權相互獨立。該來源適用於FAQ中的無效版權所有聲明的描述,因此仍然是以CC-BY-SA許可證發布的,因此可以在註明譯者時加入維基百科。作為翻譯者,CC-BY-SA要求對該來源譯者署名。只要User:Gluo88堅稱其翻譯為原創,即違反了CC-BY-SA。-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9:03 (UTC)
- @Gluo88:我不是管理員。我只是說你侵權了谷歌翻譯,請重寫。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0:45 (UTC)
- Itcfangye 謝謝指出。 我一開始就提到我用谷歌翻譯加手工,沒有其它人指出是侵了谷歌翻譯的版權。而且, 我不清楚用谷歌翻譯是產生的文本是谷歌的版權,剛在網山查了一下,也沒有看到這點。 你能否提供網上根據來源來幫助我確信這點? 多謝。 如果不能用谷歌翻譯加手工, 我放棄這段落, 不想花太多時間。
-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2:15 (UTC)
- Itcfangye 我查到有關信息,放在這裡幫助大家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谷歌翻譯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是可以複製回來,用在維基中文 - 沒有版權問題 (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該網站是沒有版權的) 按此信息,用谷歌翻譯產生的文本好像沒有侵權問題。 我也不用放棄谷歌翻譯的段落。--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07 (UTC)
- Draft:柯里悖論首段仍為抄襲內容。-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1:33 (UTC)
- Mys_721tx '「抄襲內容」用詞太武斷。' 請解釋你的說法合理性。是從那裡那段抄襲的。 多個其它人認為的是翻譯的或谷歌翻譯的,和我說的一樣。 請解釋你的說法合理性,你多次重複的排除「我一開始就提到的我用谷歌翻譯加手工」理由是什麼? (兩者都用谷歌翻譯,兩段當然非常接近,無法否認「都用谷歌翻譯」)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2:26 (UTC)
- Mys_721tx 我已經查到谷歌翻譯是產生的文本是可以用在維基-沒有版權問題。 所以我的全部版本好像都沒有侵權問題。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11 (UTC)
- Mys_721tx君: 多數人都認為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時,根本不應該反覆糾纏是否「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 這種情況下「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都不侵權。--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20:20 (UTC)
- 此外,我將原英文條目丟進谷歌翻譯(記為A),並與前述來源(B)、Gluo88的翻譯(C)進行對比。所有B和C完全相同的地方,均與A亦完全相同。B和C不相同的地方,亦是B和A不相同的地方。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7日 (五) 11:02 (UTC)
- @Mys 721tx:Draft:柯里悖論的首段與谷歌翻譯結果完全一致。我查閱了谷歌翻譯的版權聲明,谷歌翻譯是自由版權內容。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19 (UTC)
- @Gluo88:但是我認為這段谷歌翻譯的質量較差,建議用自己的語言重新組織語句。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24 (UTC)
- "it follows that person who initiated the translation would be the author." 所標註來源在2020年3月即已完成此動作,因此擁有譯文版權。是否擁有譯文版權和譯文是否以CC-BY-SA許可證授權相互獨立。-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28 (UTC)
- Mys_721tx 提到的"it follows that person who initiated the translation would be the author."是略去了文中前提:Assuming that such a mechanical translation is a protected derivative work (假設該網站翻譯維基英文的文章擁有版權)見:「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Wikilegal/Copyright_for_Google_Translations "It is highly unlikely that Google gains copyright ownership when a person uses their software to make a derivative translation」--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3:40 (UTC)
- Mys_721tx Itcfangye 看來版權問題解決了,沒有侵權,多謝兩位。 希望先回復全版,來大家一起修改, 已經看到有人幫忙了。--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43 (UTC)
- "it follows that person who initiated the translation would be the author." 所標註來源在2020年3月即已完成此動作,因此擁有譯文版權。是否擁有譯文版權和譯文是否以CC-BY-SA許可證授權相互獨立。-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28 (UTC)
- @Mys 721tx:您給出的meta的這句話有個前提,就是「Assuming that such a mechanical translation is a protected derivative work」(假設機器翻譯的文章擁有版權),但該文章同時也說這個前提「may be unwarranted」(可能沒有根據)。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4:00 (UTC)
- 該段是在論述Google Translate軟件本身是否擁有譯文版權。討論頁中的例子是猴子自拍;因為動物非版權法主體,因此無法擁有版權。程序是否擁有版權無法律測試。按照謹慎原則應從嚴判斷。-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8:10 (UTC)
- Mys_721tx解釋猴子自拍和此情況不對應。 Mys 721tx 提到"it follows that person who initiated the translation would be the author." 見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Wikilegal/Copyright_for_Google_Translations。 但Itcfangye上面已經提到,那是有前提的「Assuming that such a mechanical translation is a protected derivative work」。這裡機器翻譯的來源是維基英文,翻譯出的文章版權屬於維基。請其它維基人幫助讀一下該文。 發表觀點, 多謝。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6日 (六) 04:05 (UTC)
- 在此事件中,「按照謹慎原則應從嚴判斷」還是按維基「假定善意」原則?多名維基人看法已經否定[[User:Mys 721tx|Mys_721tx]斷言。退一步說, 如果真存疑時,也應該按「假定善意」原則,如果被能認為並不是一望而知, 疑點利益應歸於被指控者。如果管理員堅持錯誤觀點, 用該錯誤觀點今後繼續誤判, 會給維基帶來更大的傷害。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12日 (五) 16:24 (UTC)
- 該段是在論述Google Translate軟件本身是否擁有譯文版權。討論頁中的例子是猴子自拍;因為動物非版權法主體,因此無法擁有版權。程序是否擁有版權無法律測試。按照謹慎原則應從嚴判斷。-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8:10 (UTC)
- 如果從其他維基百科項目翻譯條目到第三方網站,再轉回這裡的話,可以參考Talk:西方Project的處理,不過需要確定其翻譯的內容原文應該和維基項目的原文高度相似,並補充說明。——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1月30日 (一) 01:19 (UTC)
- 本案不是簡單地轉回第三方網站。鑑於我在上文中已多次解釋,不在此贅述。-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30日 (一) 06:11 (UTC)
- 上文中Mys_721tx的解釋被反駁後,並沒有回應反駁。從上面解釋被反駁可以看出Mys_721tx是誤判。--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2:41 (UTC)
- 複述User:Ohtashinichiro之留言:"在你找到[3]的內容編輯者並證明他不是如你一樣號稱的獨立翻譯之前,你的理據毫無看點。"自娛自樂請便。-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2:48 (UTC)
- 回復Mys_721tx如下:
- 1. 關於:"在你找到內容編輯者並證明他...", 可能找不出在維基案例中找出用此方法的先例,可行性極低。 你是管理員, 你也覺得這是合理的判斷該網站是否侵權的方法嗎? 也請大家回答。是否需開「互助客棧/方針」專題討論?
- 2. 關於你說和你引用認同的: 「自娛自樂請便, 你的理據毫無看點」, 我只能說, 敬請您參見Wikipedia:文明,敬請您文明禮貌用語!
- 3. Itcfangye 的發言也已經鑑定我的文本是英文條目翻譯得來的, 摘錄如下:(1) "此外,我將原英文條目丟進谷歌翻譯(記為A),並與前述來源(B)、Gluo88的翻譯(C)進行對比。所有B和C完全相同的地方,均與A亦完全相同。B和C不相同的地方,亦是B和A不相同的地方。Itcfangye"; (2) 「Mys 721tx:Draft:柯里悖論的首段與谷歌翻譯結果完全一致。我查閱了谷歌翻譯的版權聲明,谷歌翻譯是自由版權內容。Itcfangye(留言)」。 敬請其它維基人判斷是否同意Itcfangye這一發言? 是否應該按維基「假定善意」原則,認同翻譯的聲明,不應該惡意推定為抄襲?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3:51 (UTC)
- 複述User:Ohtashinichiro之留言:"在你找到[3]的內容編輯者並證明他不是如你一樣號稱的獨立翻譯之前,你的理據毫無看點。"自娛自樂請便。-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2:48 (UTC)
- 上文中Mys_721tx的解釋被反駁後,並沒有回應反駁。從上面解釋被反駁可以看出Mys_721tx是誤判。--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02:41 (UTC)
- 本案不是簡單地轉回第三方網站。鑑於我在上文中已多次解釋,不在此贅述。-Mys_721tx(留言) 2020年11月30日 (一) 06:11 (UTC)
- 在你找到[4]的內容編輯者並證明他不是如你一樣號稱的獨立翻譯之前,你的理據毫無看點。->>Vocal&Guitar->>留言 2020年12月2日 (三) 01:55 (UTC)
- 回復 Vocal&Guitar:關於你提到的方法,"在你找到內容編輯者並證明他..." :可能找不出在維基案例中找出用此方法的先例,可行性極低,不是維基的方針。--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7日 (日) 13:40 (UTC)
- 從討論中體會到,現行鑑別方法可採用機器翻譯後比較,聽取討論中多數人的意見。 如果對「是否足夠相似」還有爭議,可以將「兩版本的比較」放在互助客棧/條目中討論,可讓大家直觀地鑑定,聽取多數人的意見。--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20:09 (UTC)
- 沒看懂@Mys_721tx在糾結什麼,用詞也顯得過激。如果只是某些字句而非全文照搬其他譯文,我不認為需要惡意推定侵占一個維基百科條目站外譯本的版權。關於條目譯本的版權仍依照CC BY-SA,下一節已經提到了。機器翻譯的版權話題太大,不宜摻入討論和嚴格假定,特殊:內容翻譯也已接納。如果是兩個譯本確有相似之處或參考,我想Gluo88不介意以編輯摘要等形式「共同署名」他及站外譯者。--YFdyh000(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5:21 (UTC)
- 是全文照搬。下文情況與User:Gluo88抄襲內容無關係。-Mys_721tx(留言) 2021年1月15日 (五) 17:37 (UTC)
- Mys_721tx,討論中多數人都認為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時,你根本不應該反覆糾纏是否「全文照搬」或「獨立翻譯」, 這種情況下「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都不侵權。 (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某網站上,註明版權所有,你們為何仍轉載我的作品到中文維基百科?)--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9:43 (UTC)
- Mys_721tx, 你的「全文照搬」指控也不成立,下面的第2.1是其它維基人鑑定描述,指出兩篇文章有不同處,根本不可能是全文照搬。再有,很早就有維基人在疑似侵權討論種指出, 這種情況,但即使是 "全文照搬" 也不侵權: 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某網站上,註明版權所有,你們為何仍轉載我的作品到中文維基百科? 「實際上,...,(你)「著作權所有」實際是無效的著作權聲明,.. 我們再將這些你的作品轉載到維基百科,只要在標明翻譯者及原文來源(包括在討論頁標示).., 我們可以隨意且直接把你的翻譯作品轉載至維基百科上,而且無需得到你的同意(及無需知會你)」。但你不回應, 也不回應後來的多追問。只是不斷重複「全文照搬」, 這可能導致你後來被其它維基人疑似「惡意推定」。 請回復是否同意?--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23:25 (UTC)
谷歌翻譯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是可以複製回來,用在維基中文 - 沒有版權問題 (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該網站是沒有版權的)
討論的背景-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5]
希望新頁面巡查員和管理員(Mys_721tx),努力熟悉一下下面提供的版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避免以後再誤判。從下面參考資料 1) 和 2)中可以看出:
1. 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該網站是沒有版權的, 新翻譯維基百科外文產生文本是不侵權的。
2。即使,以後有其它人真正「是全文照搬"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放到維基百科中文,也不侵權。
出了誤判不要緊,不懂也不要緊, 但要耐心仔細看看別人提供的如何判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WIKI信息, 虛心聽取他人意見, 回答要有理有據, 給出看法的來源根據何鏈接, 不能只是主觀武斷下結論。 見:Wikipedia:新頁面巡查#禮貌待人:"在整個新頁面巡查的過程中,請牢記住這一點:不要傷害新手。", "做到假定善意同樣也是十分重要的", 如: 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和這裡的新文本類似,就不理會作者獨立翻譯的聲明,主觀的重複地假定新文本是抄襲, 違反了「做到假定善意」這一原則,是不對的。 見: Wikipedia:文明 "不文明行為包括: 輕率魯莽地指控他人行為不當,說謊"。), 特別不要用如斷章取義(忽視是翻譯的聲明),稻草人論證(1.假定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有版權, 2. 假定抄襲),歪曲事實(斷言新文本是抄襲)和不回應主要問題等(邏輯謬誤)方法來討論。 用詞也應該文明禮貌, 錯了也應該回應承認 。 --Gluo88(留言) 2021年1月11日 (一) 18:45 (UTC)
見下面參考資料:
1). 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 「只要在標明翻譯者及原文來源(包括在討論頁標示),且能證明原本是來自維基百科(或其他使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的網站)的話,我們可以隨意且直接把你的翻譯作品轉載至維基百科上」 --Gluo88(留言) 2020年12月26日 (六) 15:39 (UTC)
2). Wikilegal/Copyright for Google Translations
請大家幫助確認。謝謝。
https://meta.wikimedia.org/wiki/Wikilegal/Copyright_for_Google_Translations
"It is highly unlikely that Google gains copyright ownership when a person uses their software to make a derivative translation. I am unable to find any court rulings that would support that outcome."
Conclusion
Given the situation of a Wikipedian using Google to translate compatibly licensed content, it is very unlikely that the use of that content on Wikipedia violates any Google copyrights. Assuming that any derivative copyright attaches, it is most probable that the Wikipedian would own it. Since the source material is presumably available by CC-BY-SA 3.0 or a similar license, the translated work would be safe for use on Wikipedia as long as its source is properly attributed.
--Gluo88(留言) 2020年11月28日 (六) 03:00 (UTC)
總結討論結果 - 如何認定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而沒有版權? 如何認定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的聲明有效?
- 從下面可以總結, Mys_721tx的判為侵權的結論,被所有其它也做了比較和鑑定的維基人的否定:
- 1.Mys_721tx 主觀判斷為"是全文照搬",也被其它也做了比較和鑑定的維基人的否定。
- 1.1 下面的第2.1是其它維基人鑑定描述,指出兩篇文章有不同處,根本不可能是全文照搬.
- 1.2 Mys_721tx,並且不回應上面詳細的反駁,仍然多次只是重複"是全文照搬"的主觀判斷,不是Wikipedia:新頁面巡查#禮貌待人要求的「假定善意」, 而涉嫌為:惡意推定。(見:Wikipedia:新頁面巡查#禮貌待人:"在整個新頁面巡查的過程中,請您牢記住這一點:不要傷害新手。", "做到假定善意同樣也是十分重要的", 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和這裡的新文本類似,就不理會作者獨立翻譯的聲明,主觀的重複地假定新文本是抄襲, 違反了「做到假定善意」這一原則, 這是不對的)。 下文情況正是直接針對我們現在面臨的情況 - 見: 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谷歌翻譯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是可以複製回來,用在維基中文_-_沒有版權問題_(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該網站是沒有版權的)。
- 2 . 多名維基人認定我的文本是英文條目翻譯得來的。 摘錄如下:
- 2.1 上面Itcfangye 的發言也已經鑑定我的文本是英文條目翻譯得來的, 摘錄如下:(1) "此外,我將原英文條目丟進谷歌翻譯(記為A),並與前述來源(B)、Gluo88的翻譯(C)進行對比。所有B和C完全相同的地方,均與A亦完全相同。B和C不相同的地方,亦是B和A不相同的地方。Itcfangye"; (2) 「Mys 721tx:Draft:柯里悖論的首段與谷歌翻譯結果完全一致。我查閱了谷歌翻譯的版權聲明,谷歌翻譯是自由版權內容。Itcfangye(留言)」。 請您明確回復是否同意Itcfangye這一發言?
- 2.2 Googol19980904說:「可能未侵權,那篇博客或許也是從英文維基翻譯的。三篇文章都有些類似。--Googol19980904(留言) 2020年11月19日 (四) 03:36 (UTC)」 見: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7]
- 3 . 多名維基人認定我的文本沒有侵權。 摘錄如下:
- 3.1 YFdyh000 在上面指出:「我不認為需要惡意推定侵占一個維基百科條目站外譯本的版權。關於條目譯本的版權仍依照CC BY-SA,下一節已經提到了。」
- 3.2 Itcfangye 在你的留言頁明確指出: 「在這個案子中,原文版權所有者是英文維基百科,而urhur這個網站翻譯了英文維基百科的作品但並未得到英文維基百科的許可(在這裡,這一許可應當認為是以BY-CC-SA 3.0協議釋出並標註翻譯自英文維基百科,然而該網站兩者都沒有),因此我認為這個網站本身即已侵權英文維基百科,故不應享受版權保護。祝安。Itcfangye(留言) 2020年11月29日 (日) 14:21 (UTC)」。 請您明確回復是否同意Itcfangye這一發言?
- 3.3 Itcfangye 和 SCP-2000 都認為沒有侵權。 「我(Itcfangye)與User:SCP-2000交流了一下,認為Mys 721tx給出的來源是基於谷歌翻譯的派生作品,因此與谷歌翻譯一樣屬於自由著作權,故不存在侵權問題。」見: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8]
- 3.4 Poem認為: "不算(侵權),但要標明翻譯者及出處:Wikipedia:著作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著作權問題。Poem(留言)" 見:柯里悖論疑似侵權討論 - [9]
- 3.5 上面 cwek 認為 「如果從其他維基百科項目翻譯條目到第三方網站,再轉回這裡的話,可以參考Talk:西方Project的處理,不過需要確定其翻譯的內容原文應該和維基項目的原文高度相似,並補充說明。」
- 4. 一種全文照搬也不侵權的特例: 退一步說,即使以後有其它人真正「是全文照搬"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既,你的指控的情況), 下節中已經詳細解釋, 這個版權實際屬於"WIKI",也沒有侵權,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 非常明確地說明這一點。Mys_721tx這點非常重要,您對此點的理解有關以後你如何判斷類似情況是否侵權, 請您明確回復是否同意這一點?
- 4.1 上面Fire Ice 認為: "如果是這樣,那不應被表示為侵權,我想維基百科已經說的很明白了。Fire Ice 2020年11月26日 (四) 05:02 (UTC)"
- 4.2 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某網站上,註明版權所有,你們為何仍轉載我的作品到中文維基百科? 「實際上,...,(你)「著作權所有」實際是無效的著作權聲明,.. 我們再將這些你的作品轉載到維基百科,只要在標明翻譯者及原文來源(包括在討論頁標示).., 我們可以隨意且直接把你的翻譯作品轉載至維基百科上,而且無需得到你的同意(及無需知會你)」
- 5. 從在我和UserMys_721tx都參於了客棧的三個專題(方針,求助,其它)討論中,我觀察到:UserMys_721tx發現討論中對他反駁不合理的之處,一定會反駁(甚至在其宣布退出討論後)。 但是,UserMys_721tx發現討論中對他反駁看來邏輯上合理的之處, 他選則不回應。 所以, 可能這個較長的討論中, 他也可能已經認識到,他的「侵權」判斷也是「一己之見」否定大多數人的意見, 只是心理上不願意認錯。
- 6. @Mys 721tx:君: 你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Mys_721tx濫權,任意封禁用戶 提到 Wikipedia:忽略所有鬧劇 "多數陰謀論配不上反駁;幼稚的誣陷根本就不用辯護;...鬧劇製造者的常用手段就是不停重複自己的觀點、歪曲或迴避正面回應回復者的理據或將話題扯開。" 是否能請您讀一讀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翻譯作品的版權問題 ,我們可以把其中內容一句句的討論? 以免你不斷重複「是全文照搬」「抄襲」「侵權」,迴避正面回應「兩文有不同」「我的版本和由維基英文翻譯的相同」 「該網站無版權-版權屬於維基」?
- "看你是誰,維基百科人人平等的,但是一些人比其他人更加平等。如果一個人犯了錯誤但是不被處理,甚至不可以被批評,那麼這個人就擁有不文明特權"
-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5日 (五) 18:56 (UTC)
聲稱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中文維基百科時,判定是否侵權中的遇到的多個問題和答案: (把已經討論了兩個多月試圖達成共識多個焦點問題明確列舉出來,理解有關以後如何判斷類似情況是否侵權, 以便以後移到客棧/方針的頁面討論修改, 按照Wikipedia:共識 討論修改,達成共識後移到有關方針的頁面中時,要點能清楚。)
- 如何認定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而沒有版權?
- 用翻譯軟件從對應維基英文條目產生的文本與第三方網站的內容足夠相似就可以認定, "相似性鑑別"可採用疑似侵權討論中多數人的意見。 如果對「是否足夠相似」還有爭議,可以將兩版本的比較放在互助客棧/條目中討論,聽取多數人的意見。 (比如下面的鑑定法否足以認定:將原維基英文條目丟進谷歌翻譯(記為A),並與前述第三方網站來源(B)、維基中文疑似侵權條目的翻譯(C)進行對比。所有B和C完全相同的地方,均與A亦完全相同。B和C不相同的地方,亦是B和A不相同的地方。)
- 認定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而沒有版權時, 是否需要"找到第三方網站的內容編輯者,並讓表明他翻譯外語維基百科" 來證明?
- 不需要,用翻譯軟件從對應維基英文條目產生的文本與第三方網站的內容足夠相似就可以認定。
- 如何認定聲稱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
- 用翻譯軟件從對應維基英文條目產生的文本與聲稱翻譯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足夠相似就可以認定,"相似性鑑別"可採用疑似侵權討論中多數人的意見。 如果對「是否足夠相似」還有爭議,可以將兩版本的比較放在互助客棧/條目中討論,聽取多數人的意見。
- 特別是討論中多數人都認為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時,根本不應該反覆糾纏是否「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 這種情況下「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都不侵權。 (見:Wikipedia:版權常見問題解答#我翻譯了外語維基百科的內容並放到某網站上,註明版權所有,你們為何仍轉載我的作品到中文維基百科?)
- 如果維基人忘記署名或不知道需要署名時,而沒有在討論頁標明來源和署名, 應該如何處理?
- 只需後來在討論頁補充來源和署名即可,而不是因侵權而需刪除的候選條目。"CC-BY-SA-3.0要求署名,在存在明顯相同表述且發表時間晚於該作品時聲稱獨立翻譯本身即違反CC-BY-SA。"是錯誤得斷言。CC-BY-SA-3.0只是要求對自已翻譯署名,沒有說忘記署名或不知道需要署名時,不能補充來源和署名。CC-BY-SA-3.0也沒有規定署名方式,並沒有說新編輯上傳到維基所關聯的用戶名不能看做署名, 儘管維基建議在討論頁補充來源和署名(但討論頁補充來源和署名即可)。
- 判定作者獨立翻譯的聲明時的主觀思路。Wikipedia:新頁面巡查#禮貌待人要求的「假定善意」, 見:Wikipedia:新頁面巡查#禮貌待人:"在整個新頁面巡查的過程中,請您牢記住這一點:不要傷害新手。", "做到假定善意同樣也是十分重要的"。別的網站用了維基百科外文產生的文本,和這裡的新文本類似,是否應該按「做到假定善意」這一原則認同作者獨立翻譯的聲明 ?
- 是應該按「做到假定善意」這一原則認同作者獨立翻譯的聲明(特別是討論中多數人都認為第三方網站的內容是從維基英文條目翻譯時,根本不應該反覆糾纏是否「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 這種情況下「獨立翻譯」或「全文照搬」都不侵權)。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9:58 (UTC)
我覺得,目前內容和維基百科:翻譯指引較不相關, 因此我先修改saveto模版, 不存檔到維基百科討論:翻譯指引,只存檔到維基百科討論:版權常見問題解答,若有問題,歡迎提出討論--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2:01 (UTC)- 我先將上述的修改恢復原狀, 再看大家的意見如何了, 謝謝--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5:35 (UTC)
- 謝謝。原有的存檔到維基百科討論:翻譯指引是其它維基人覺得有關而加入的,我只是認同, 也感覺上面的信息相關性於翻譯指引。 比如:上面 "如果維基人忘...錯誤敘述。" 和維基百科討論:翻譯指引的署名方面有爭議時的判斷有關。 --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7:19 (UTC)--Gluo88(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7:05 (UTC)
- 我先將上述的修改恢復原狀, 再看大家的意見如何了, 謝謝--Wolfch (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5:35 (UTC)
條目尋求評論+有小問題要請教
——George6VI(留言) 2021年2月8日 (一) 16:59 (UTC)
有辦法讓InternetArchiveBot停止運作嗎?
如題,用戶Cyberpower678所使用的機器人「InternetArchiveBot」,一直將條目活躍的外部連結改成已失效的備份連結(有些條目的外部連結近期還是新的)造成版面很亂,有辦法讓它停止運作嗎?--Naturenice(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15:23 (UTC)
- {{bots}} 。如果可能,聯繫操作者解決bug。--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15:58 (UTC)
- User:InternetArchiveBot#Configuring_the_bot,本地的管理員能改配置。我也認為很多行為太激進了,同時有誤判。@AnYiLin:有興趣看看嗎。--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日 (一) 16:36 (UTC)
- 我改不了,沒權限,sysop才行。--安憶Talk 2021年2月1日 (一) 16:47 (UTC)
- 確實是,不過InternetArchiveBot也有好的地方啦(比如存檔一些不知道什麼時候就刪掉的東西)--LightyearsTalk#歡迎加入智能手機專題 2021年2月2日 (二) 02:38 (UTC)
我改了幾個配置(有些配置沒弄明白是什麼意思,沒敢亂動),各位看看是否還需要改哪些?--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2日 (二) 03:01 (UTC)- 過了一會再進到配置頁面,大部分剛才修改的選項又變回去了。不知道是其他人修改了,還是bug?想設成英文界面,結果保存後又自動變回中文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2月2日 (二) 03:09 (UTC)
- 印象中不久之前才有討論,是因為部分編者把外部連結放在內文(而非參考資料、外部連結)以外的地方才會有這問題吧?--迴廊彼端(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3:35 (UTC)
- 我覺得IAB應該整個ban掉,有的來源明明是死鏈偏偏寫成沒死,有時改了還會被IAB回退。--45.64.242.117(留言) 2021年2月2日 (二) 03:44 (UTC)
- 如果只需要阻止IAB改動個別來源,可使用{{cbignore}},如果需要阻止IAB編輯整個條目,可使用{{bots}}。以上這些我也是今天翻到元維基InternetArchiveBot/FAQ這個頁面得知的。接下來 吐槽一句:樓上IP居然把我以前在技術區說過的話直接搬過來了……--🔨(留言) 2021年2月4日 (四) 07:06 (UTC)
認真要求寧縱莫濫,不在ref裏的拜託不要動到。每天都要回退這個垃圾破壞bot,很麻煩。-hiJK910 七一七二一 2021年2月6日 (六) 14:22 (UTC)
- 前幾天我刪了hololive production的幾個外部連結的存檔備份之後這機器人又給加回來了……Special:Diff/64152796。建議將此問題轉到VPD繼續討論。--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3:04 (UTC)
- 我建議在WP:VPT討論怎麼修改機器人的行為參數/聯繫操作員,不亂改ref外的就可以了。--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3:11 (UTC)
- 在這裡找管理員協助也是可以的,@xiplus。--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8:43 (UTC)
- 請直接找開發者。--Xiplus#Talk 2021年2月8日 (一) 01:07 (UTC)
- 在這裡找管理員協助也是可以的,@xiplus。--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8:43 (UTC)
- 我建議在WP:VPT討論怎麼修改機器人的行為參數/聯繫操作員,不亂改ref外的就可以了。--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3:11 (UTC)
請參考User talk:Cyberpower678上,機械人作者本人的解釋。翹仔 2021年2月8日 (一) 21:04 (UTC)
究竟管理員會不會處理這個問題啊?到了今天機械人還是不停地到處作出破壞,真的非常困擾,我主要是寫足球會的頁面的,機械人弄球員名單的部分,會令整個頁面都變得混亂,我總不能夠每天看著他今天搞那一個頁面,然後回退吧--Isaaclai1122(留言) 2021年2月18日 (四) 02:57 (UTC)
我剛剛停止了機械人的運作,看看開發者怎樣處理吧--Isaaclai1122(留言) 2021年2月18日 (四) 04:21 (UTC)
請問關注度法則中人物對藝人的要求中,專輯銷量>5000中,電子專輯算嗎
--沙盒夢想(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0:46 (UTC)
- 請問這個「電子專輯」是指串流還是下載?按照Wikipedia:關注度 (人物)的年代,這個「我個人」解讀為實體通路銷售5000張。但如果是從Wikipedia:關注度 (音樂)來看,是在至少獲得金唱片認證。--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1:24 (UTC)
- @沙盒梦想:其實也不用問是串流還是下載,因為上面寫到「作品集賣出不少於5000張」。那既然只是賣,只要有符合,那不管是實體還是下載都可以,當然最好是有經過認證的「賣」。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1:36 (UTC)
- [10]--沙盒夢想(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1:46 (UTC)
- 這當然沒有問題,但如果有唱片銷售認證會更好。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6日 (六) 14:35 (UTC)
指網易雲和qq音樂之類的音樂軟件上的出售的電子專輯,如 - 我認為至少應該獲得金唱片認證或者金唱片獎,不然《光點》這種光靠粉絲刷量實際上沒多少其他人購買的數字專輯算什麼?--14,5,2! 2021年2月7日 (日) 07:42 (UTC)
- 技術上來說,光點有獲得世界紀錄[11]。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7日 (日) 08:11 (UTC)
- [10]--沙盒夢想(留言) 2021年2月6日 (六) 11:46 (UTC)
- 有點離題,但在下想請教一下,「作品集賣出不少於5000張」是必要條件還是充分條件?-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1年2月7日 (日) 16:16 (UTC)
- WP:NBIO是WP:N的充分條件還是必要條件了(還請討論的時候ping一下我)--沙盒夢想(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8:29 (UTC)
- 游蛇脫殼/克勞棣 2021年2月8日 (一) 01:19 (UTC) 我個人認為就實務的操作而言,兩者都是(也就是充分必要條件),不然若指引表示「賣不到5000張肯定沒有關注度,但賣了5000張也未必有關注度」豈不是整人嗎?且維基人會無所依循。但另一方面,單就這一條而言,作為充分條件,門檻似乎有點低,我認為起碼要限制在一定的時間內達成,例如「作品集開賣一年內,賣出不少於5000張」,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意見。-
這個問題相當於問
- WP:NBIO是WP:N的充分條件還是必要條件了(還請討論的時候ping一下我)--沙盒夢想(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8:29 (UTC)
Youtuber的訂閱數能否作為其關注度的一個參考?
Youtuber的訂閱數能否作為一個其具有關注度的參考?根據現行方針,顯然是不行的。但是個人認為維基百科現在有收錄網絡人物的必要性。
--Tazkeung(CommentHERE) 2021年2月7日 (日) 07:46 (UTC)
- 那麼上千萬粉絲的快手號是否都有關注度,如果不是為什麼,YouTube的訂閱數更可靠?更受大眾關注?亦或者YouTube本身有獨特的重要性、權威性嗎。--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07:53 (UTC)
- @Yfdyh000: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看到了不少馬來西亞YouTuber的新條目,也許這個問題可以引申成:網絡紅人的關注數能否作為其關注度的一個參考,包括但不限於快手和YouTube。--Tazkeung(CommentHERE) 2021年2月7日 (日) 08:01 (UTC)
- 那麼底標是甚麼?十萬Youtuber可說是滿山買谷,而且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民情,台灣十萬叫大事但大陸叫小事,而訂閱數隻要開機器人就可洗,保值程度有待商榷。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7日 (日) 08:09 (UTC)
- 在台灣,通常10萬訂閱這數量級的Youtuber相關報導幾乎是零碎的,根本難以編寫出「有效介紹」的條目。我近期有印象的,譬如說「勾起你心中的惡」這條目就是,甚至是50萬級別,或者更頂端都不見得可以寫出「有效介紹」的條目。-AegonINVICTUS(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0:12 (UTC)
- 我們不能僅是因為這些「網路紅人」有多少訂閱建立條目,訂閱數只要你有帳號就可以按,而Google帳號那麼好創,門檻可以說是幾乎沒有。關於訂閱數多少才算標準,用隔壁音樂產業的唱片認證當參考,英國20萬只有銀,但法國半價就有金認證,更不用提比利時、波蘭1萬就有認證。除非你有一個「方案」可以很好的解決並定義不同國家甚至是不同軟體標準,不然我只能給予反對。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7日 (日) 12:23 (UTC)
- 在台灣,通常10萬訂閱這數量級的Youtuber相關報導幾乎是零碎的,根本難以編寫出「有效介紹」的條目。我近期有印象的,譬如說「勾起你心中的惡」這條目就是,甚至是50萬級別,或者更頂端都不見得可以寫出「有效介紹」的條目。-AegonINVICTUS(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0:12 (UTC)
- 那麼底標是甚麼?十萬Youtuber可說是滿山買谷,而且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民情,台灣十萬叫大事但大陸叫小事,而訂閱數隻要開機器人就可洗,保值程度有待商榷。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7日 (日) 08:09 (UTC)
- @Yfdyh000:之所以提出這個問題,是因為看到了不少馬來西亞YouTuber的新條目,也許這個問題可以引申成:網絡紅人的關注數能否作為其關注度的一個參考,包括但不限於快手和YouTube。--Tazkeung(CommentHERE) 2021年2月7日 (日) 08:01 (UTC)
- 這確實是個問題,巡查了很多類似條目和審閱了很多類似草稿之後我也認為此等「網絡名人」需要有一個關注度標準,包括Youtuber、UP主、短視頻運營主等。但我個人不太贊同利用訂閱數作關注度參考,就如Milkypine君所述,訂閱數是可以刷上來的。--LightyearsTalk·Sign#加入智能手機專題! 2021年2月7日 (日) 11:37 (UTC)
- YouTuber等如果有關注度就會有新聞/媒體報導/採訪吧 囧rz……--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06:05 (UTC)
請求警告用戶UjuiUjuMandan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Assifbus(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7:13 (UTC)
- 實際上?--Rowe Wilson Frederisk Holme(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7:20 (UTC)
- —Cheetahze(留言) 2021年2月7日 (日) 17:29 (UTC)
考慮到相關事項應該在站外群組討論,站內討論可能影響隱私,故關閉該討論。--痛心疾首 2021年2月9日 (二) 04:16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需要英文百科幫忙
各位維基百科人好,對不起我生育海外華僑所以不流利的中文。但是還覺得有一件事情需要跟中文維基百科請教。我們正在談分類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題目是分類:局香港江浙滬民.我覺得外國人對籍貫祖籍這幾件事情很無知,這導致他們想要刪除這件文章. 我列出幾十片文學家寫的書,展示目還應該被分類。謝謝您幫忙。--Prisencolin(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1:22 (UTC)
- 應該不是說無知是不了解,畢竟文化是有差異的。~~Sid~~ 2021年2月9日 (二) 01:30 (UTC)
- 不好意識用錯的單詞。還是老問題,怎麼跟他們解釋呢?--Prisencolin(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1:56 (UTC)
- 這我也不知道該怎辦。我是覺得還是入境隨俗畢竟那裡不是中文維基百科。~~Sid~~ 2021年2月9日 (二) 02:04 (UTC)
- 不好意識用錯的單詞。還是老問題,怎麼跟他們解釋呢?--Prisencolin(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1:56 (UTC)
- 應該不是說無知是不了解,畢竟文化是有差異的。~~Sid~~ 2021年2月9日 (二) 01:30 (UTC)
- @Prisencolin:如果這個概念有足夠的學術支持,請考慮建立為條目或人物列表,再考慮分類的必要性。因為多數人可能很難從分類名上看出這種分類的必要性和歸類條件(如為什麼叫"上海人"),在分類頁上闡述複雜的分類方式一般也不合適。--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2:44 (UTC)
- 那邊的刪除理由是G4(就是中維的G5)。Itcfangye(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5:22 (UTC)
能否讓一個典範條目在特定一天展示在首頁?
看了Wikipedia:典範條目/存檔之後,看起來,原則上每天出現在首頁的典範條目或者特色列表是機器人選出來的。探險活寶的評選在一天內就要結束了,不知道它什麼時候會上去;雖然說應該就是這個月會排進列出的順序裡,但是我想這能不能讓它在今年4月5日上首頁?去年英文維基在探險活寶十周年的時候就接受這樣的提名(2020年4月5日存檔),那裡是開放每日展出條目自行提名的(Wikipedia:Today's featured article/requests)。——George6VI(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4:42 (UTC)
- @George6VI:請不要這麼做,會引起無謂的爭執,之前在方針板就吵過相關問題,一時之間找不到連結-- Sunny00217 2021年2月9日 (二) 15:17 (UTC)
- 好吧,只是問問而已。不過說英語版的那個似乎也是未必請求就有,也要經過共識才能決定。看來中文這裡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George6VI(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15:19 (UTC)
- 上次的結果就是無結論,不了了之。--【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1年2月17日 (三) 18:38 (UTC)
- 好吧,只是問問而已。不過說英語版的那個似乎也是未必請求就有,也要經過共識才能決定。看來中文這裡的還有很長的路要走——George6VI(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15:19 (UTC)
- 算準天數提名或許是個更好的方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18日 (四) 07:12 (UTC)
請協助建立標題
請協助建立標題「中華民國中古車出口建設研究協會」,感激!
——UcGsBt(留言)2021年2月9日 (二) 15:29 (UTC)
- 完成:請於Draft:中華民國中古車出口建設研究協會進行編輯。--東風(留言) 2021年2月9日 (二) 07:30 (UTC)
已編輯完成了,請協助更新,謝謝!——UcGsBt(留言)2021年2月9日 (二) 15:42 (UTC)
關於應用WP:NFCC的問題
我有一些關於WP:NFCC的問題,希望能夠詢問:
- 對於虛擬人物有關的條目,足夠忠實的角色扮演照片能否取代合理使用圖片(如條目博麗靈夢中,c:File:Cosplayer of Reimu Hakurei, Touhou Project at CWT41 20151212.jpg能否取代File:人妖名鑒博麗靈夢.jpg)?根據WP:NFCC#1,有關指引表示
在可能的情況下,非自由內容應被轉化為自由材料,而不應使用合理使用為之辯護;或被更自由的替代作品加以取代,倘若存在質量尚可接受的自由作品。「質量尚可接受」意味着作品的質量應足以達成百科全書目的。
,而同時共享的有關政策又認為「一般來說,我們接受純粹展示角色扮演者的圖片」。請問足夠忠實的角色扮演照片是否「質量尚可接受」的媒體檔案? - 對於有關團體和組織的條目,請問如果能夠獲取合理使用有關組織的現行標誌,是不是代表不能使用組織的舊標誌?(如條目入境事務處中不應使用原人民入境事務處的旗幟和徽章?或中央通訊社條目中不應該使用中央通訊社#歷代社徽中所列出的舊標誌?)根據WP:NFCI第2點,這類的檔案應用於「用於辨識該團體或商戶」。既然有現行標誌用作標識,舊有的標誌是不是多餘,並應該按照WP:NFCC#3a及/或WP:NFCC#8刪除?
求權威解釋,謝謝!--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03:08 (UTC)
- 個人反對收緊相關要求,首先cosplay並非完全100%真實反映角色,而且C區相關的圖片也有可能被刪除的風險,替代作品不能取代原作品。另外,個人認為舊有的標誌也有「用於辨識該團體或商戶」的作用和功能,可以讓讀者了解相關的歷史,而這點是文字無法做到的。本人絕不認同是多餘。--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03:23 (UTC)
- (?)疑問如果說香港政府部門的英治時代標誌尚且還可以讓讀者知道「這部門在港英時期就已經存在」的話,那麼以中央社的條目為例,請問有關條目所列舉的三代至五代標誌有何歷史價值?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05:59 (UTC)
- 有關條目可以讓讀者知道,原來該公司在短時間內曾經更換多個標誌。如果圖像刪去了,只靠文字難以讓人了解,變相將知識封閉。--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06:10 (UTC)
- 我認為不能。始終COSPLAY的質素良莠不齊,而且也可能有版權問題。
- 不一定。舊標誌如果有相應的介紹,例如製作過程和設計之類的話,可以看情況來處理,單純羅列的話就通常不可。
- 無論如何適度使用{{External media}}可以有效避免爭議,同時達至最接近於直接放圖在條目裡的效果。--AT 2021年2月10日 (三) 09:42 (UTC)
- 你認為會有人會有空架設另一個網頁是介紹社徽嗎?這樣變相降低條目可讀性。--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1日 (四) 02:00 (UTC)
- @Wpcpey:{{External media}}又不是只有網站可以使用,你只要有連結你就可以放。WP:NFCC只是給予大家方便放圖片,但不等於你圖片可以想放就放,況且整個條目被塞一堆圖片到底哪裡有可讀性?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11日 (四) 02:17 (UTC)
- 不少公司條目都存在展示舊標誌的章節,並擺放在維基百科10多年,如果這樣規範都不容許,變相有大量條目的標誌都要刪除(特別是香港的條目),令維基百科的收錄空間進一步收窄,受害的是廣泛的讀者。--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1日 (四) 09:16 (UTC)
- 擺放在維基百科10多年不等於不能刪除,再說你自己編輯能力差到不能沒有圖片跟我扯受害的是廣泛讀者,上次港鐵強制塞自殺新聞和公司職員的事情怎麼不見你關心我們這些讀者。WP:NFCC只是給你方便不等於你可以隨便,而圖片只是輔助,你字都不寫甚至是不會寫就不要牽拖我們太嚴厲。也不要每次遇到問題就站在道德制高點,難道被人檢舉侵權是你樂見的事情?有本事就去問這些公司是否願意開放商標,或是增加使用的契機(例如整個章節都在講解logo)。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11日 (四) 09:38 (UTC)
- 不少公司條目都存在展示舊標誌的章節,並擺放在維基百科10多年,如果這樣規範都不容許,變相有大量條目的標誌都要刪除(特別是香港的條目),令維基百科的收錄空間進一步收窄,受害的是廣泛的讀者。--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1日 (四) 09:16 (UTC)
- @Wpcpey:{{External media}}又不是只有網站可以使用,你只要有連結你就可以放。WP:NFCC只是給予大家方便放圖片,但不等於你圖片可以想放就放,況且整個條目被塞一堆圖片到底哪裡有可讀性?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11日 (四) 02:17 (UTC)
- 個人反對收緊相關要求,首先cosplay並非完全100%真實反映角色,而且C區相關的圖片也有可能被刪除的風險,替代作品不能取代原作品。另外,個人認為舊有的標誌也有「用於辨識該團體或商戶」的作用和功能,可以讓讀者了解相關的歷史,而這點是文字無法做到的。本人絕不認同是多餘。--Wpcpey(留言) 2021年2月10日 (三) 03:23 (UTC)
- 一大堆人只是在濫用NFCC#8,條目主題是中央通訊社不是中央通訊社社徽,過往的logo有無對條目主題不構成任何影響。->>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2月11日 (四) 01:27 (UTC)
- @Wcam:也希望Wcam能夠在此略抒己見,畢竟也是長期處理合理使用檔案管理的老手。廣九直通車(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03:51 (UTC)
- 不給實例只按條文的話,1我認為應當,有足夠品質且能體現特質的自由圖片時,不應繼續「合理使用」有版權、有商業價值的非自由圖片。頂多是派生圖片不適合放在正式的信息框主圖位置。2我認為,如果沒有介紹沿革的章節和足夠必要性(比如顯著差異或爭議事物),不應當繼續展示舊標識,尤其不應該將「合理使用」圖片用作畫廊章節或側邊點綴目的。--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04:11 (UTC)
- @Wpcpey:「100%真實反映」是永遠做不到的,那我說圖片不能完整反映所以我放動圖、視頻或遊戲本體可以嗎。請解釋C區圖片的刪除風險。更多信息自然有更多信息量,但那畢竟是版權作品,為了完整、全面展現我放全文可以嗎,這不是合理使用的理由。--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04:11 (UTC)
- 我認為cosplay不是原作,若使用cosplay照片作為首要視覺辨識要素會誤導讀者,因此cosplay照片無法替代原作圖片達到相同百科全書目的。
- 只有當歷史標誌圖片本身是條目評論的主題(即必須有專門的針對性的評述,且相關評述有可靠來源支撐並符合其他內容方針規定例如WP:UNDUE、WP:BALANCE等),相應的非自由歷史標誌圖片方可使用。這裡同意YFdyh000非自由圖片以gallery形式展示通常是不應該的。--Wcam(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13:15 (UTC)
天津市海河醫院小地圖位置顯示錯誤
如題,明明在津南區,可是地圖定位卻跑到了大概五大道那邊。coord並沒有錯誤。--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05:31 (UTC)
- bing地圖上能搜到三個同名地點,和平區(五大道附近)有一個。--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05:45 (UTC)
- coord是津南區的,已檢查過。--忒有錢🌊塩水あります🐳(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10:58 (UTC)
- 完成,本地coord與維基數據coord不同。->>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2月16日 (二) 00:40 (UTC)
是否引入「進階確認使用者」?
目前有相當一部分的外文維基百科引入了進階確認用戶,但我們目前尚無這個等級。如引入,則可以遏制極少數自動確認用戶或北京當局派出的網絡評論員或民間的小粉紅篡改如六四事件,中華民國等爭議條目,更能保護維基的安全。 同時保護方針亦會增加進階保護這一等級。
備註:上圖為擴展保護的圖標。 --凋零鐵道運輸總署 2021年2月15日 (一) 10:28 (UTC)
- 提案理據是不是有點問題 囧rz…… WP:條目所有權--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10:35 (UTC)
- 請提案者先閱讀Wikipedia:常年提案#擴展確認用戶並回應列出的未通過原因。--Xiplus#Talk 2021年2月15日 (一) 10:39 (UTC)
- 先不論常年提案的問題,實際上在爭議條目打編輯戰最兇的人通常都是有經驗的編者,引進這個制度應該對這類人不會有什麼影響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2月18日 (四) 07:10 (UTC)
如何將Facebook貼文備份,以保留作為參考來源?
最近我聽到有風聲說有個Facebook粉絲專頁可能會不見,然後我編輯過的條目有使用它好幾個貼文。為了防止貼文消失可能帶來的影響,我試著用網路時光機備份,可是每次都鬼打牆,出現http302通知然後被備份的是臉書的登入畫面,「你必須登入以繼續」,完全沒用。我該怎麼辦,有沒有辦法留下我現在可見的這些貼文?它們差不多是唯一相關敘述可用來源,他們不見真的就麻煩大了——George6VI(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17:47 (UTC)
- 歡迎使用Wayback Machine和Webpage archive。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1年2月15日 (一) 17:54 (UTC)
- 如果相關網頁是登入後可見,可能很麻煩,archive.is也不行。不了解將相關頁面截圖和作為條目內容的版權等方針如何,對小範圍的評論截圖(並上傳維基)和引述或為一個方案,可能因必要性而合理使用。--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5日 (一) 18:06 (UTC)
這個版已經使用很久了 最近出現這個狀況 該如何解決
此條目可能不符合成為維基百科傳記的標準。 (2021年1月29日) 請協助補充關於主題的第二手可靠來源以確立條目的關注度。如果關注度無法被證實,條目可能會被合併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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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否則,請將本條目報告到此處。
若於2021年2月28日(本模板放置30天)後仍未有改善,可提報存廢討論,以取得共識決定是否保留。
--David123988(留言) 2021年2月17日 (三) 06:31 (UTC)
- 不就是{{Notability}}?——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2月17日 (三) 07:25 (UTC)
- 什麼意思 如果我已經更新一些參考資料上去了 還要回報維基 還是他自動會消失--David123988(留言) 2021年2月18日 (四) 07:53 (UTC)
- 不就是{{Notability}}?——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2月17日 (三) 07:25 (UTC)
2021年2月18日Oldwang327的草稿
User:Oldwang327/金不厭詐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您好,審核一直說劇情大綱觸犯版權,可是我這邊是電影公司,所以yahoo電影劇情大綱的版本是我們提供給他使用的。 電影大綱有一套公版,所以沒辦法用自己的話重改一遍。 想請問這應該要處理。--Oldwang327(留言) 2021年2月18日 (四) 03:49 (UTC)
- WP:DCM,請確認您擁有版權且願意將內容以相應協議向公眾發布。或者就是重新概述和編撰一版,看上去不長,應該不難。--YFdyh000(留言) 2021年2月18日 (四) 04:30 (UTC)
2021年2月18日{{subst:許展瑞}}的草稿
User:林振皓/許展瑞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請問已經更改過維基內容,卻遲遲沒有更新的回覆,會是什麼問題呢?--林振皓
請問要如何能進入編輯
您好, 我是中國庶民黨黨工吳先生, 內政部政黨資訊網頁上有中國庶民黨地址電話可供查證身份: https://party.moi.gov.tw/politics/party!detail.action?id=ff8080816f79b50201700a59b8c101cd
請問要如何能進入編輯「中國庶民黨」之內容?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