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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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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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1941年 1945年-1997年 | |||||||||||||||
格言:Dieu et mon droit(法文) 「我權天授」 | |||||||||||||||
国歌:《天佑吾皇/天佑女皇》 | |||||||||||||||
地位 | 直轄殖民地(1841年-1941年、1945年-1981年) 英國屬地(1981年-1997年) | ||||||||||||||
首都 暨最大城市 | 赤柱[1](1841年) 維多利亞市(1841年-1941年、1945年-1997年) | ||||||||||||||
常用语言 | 英語(官方)、粵語 | ||||||||||||||
主權國家 | 英国 | ||||||||||||||
英國君主 | |||||||||||||||
• 1841年-1901年 | 維多利亞(首) | ||||||||||||||
• 1952年-1997年 | 伊莉莎白二世(末) | ||||||||||||||
香港總督 | |||||||||||||||
• 1843年-1844年 | 砵甸乍(首) | ||||||||||||||
• 1992年-1997年 | 彭定康(末) | ||||||||||||||
香港輔政司/布政司 | |||||||||||||||
• 1843年-1844年 | 麻恭(首) | ||||||||||||||
• 1993年-1997年 | 陳方安生(末) | ||||||||||||||
立法机构 | 立法局 | ||||||||||||||
历史 | |||||||||||||||
• 英軍佔領香港島 | 1841年1月26日 | ||||||||||||||
1842年8月29日 | |||||||||||||||
1860年10月24日 | |||||||||||||||
• 租借新界 | 1898年7月1日 | ||||||||||||||
• 日佔時期 | 1941年12月25日-1945年8月15日 | ||||||||||||||
• 香港主權移交 | 1997年7月1日 | ||||||||||||||
面积 | |||||||||||||||
1848年 | 80.4平方公里 | ||||||||||||||
1901年 | 1,042平方公里 | ||||||||||||||
1931年 | 1,013平方公里 | ||||||||||||||
1945年 | 1,013平方公里 | ||||||||||||||
1971年 | 1,034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848年 | 24,000 | ||||||||||||||
• 1901年 | 283,978 | ||||||||||||||
• 1931年 | 840,473 | ||||||||||||||
• 1945年 | 750,000 | ||||||||||||||
• 1971年 | 3,948,179 | ||||||||||||||
货币 | 港圓(HKD)(1862年起) | ||||||||||||||
ISO 3166码 | 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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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香港特別行政區 ∟ 廣東省深圳市(部分邊界海域) |
英屬香港(英語:British Hong Kong)是1841年1月26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間英國統治下的香港。統治時期稱為英治時期、英治香港或者港英時代(British administration)。政府簡稱為香港政府,但因為與香港主權移交後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簡稱一樣,香港傳媒將英國統治時期的政府稱為殖民地政府(Colonial government)或港英政府等。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再由英國統治,香港特別行政區取而代之。
英治香港時期曾在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8月15日間中斷,香港當時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被大日本帝國佔領,進入香港日佔時期,總計英國統治香港55,804天(约152年9個半月)[註 1]。
歷史
割讓香港島
1839年,清朝和大英帝國之間的貿易摩擦終導致第一次鴉片戰爭的爆發。1841年,清廷被英國(漢諾威王朝)打敗,英國皇家海軍、駐華商務總監查理·義律與清廷大臣琦善談判後簽訂《穿鼻草約》,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1841年1月26日海軍軍官砵甸乍乘HMS硫磺號登陸今上環水坑口街一帶,並佔領香港島,義律出任香港的行政官。一般認為,香港自這天起成為英國屬土[2]。翌日,英軍在島上升起英國國旗。
清廷認為琦善無權割地而不承認穿鼻草約,並將琦善革職。而當英國政府收到《穿鼻草約》的消息後,亦對條約中無提及開放通商而大為不滿,於是改派砵甸乍(清廷譯作璞鼎查)為全權代表到清廷。
其後第一次鴉片戰爭戰事擴大,英軍先後攻佔廈門、寧波、上海、鎮江,抵達南京下關。清廷被迫命耆英於1842年8月29日簽訂《南京條約》,正式將香港島割讓予英國。自此香港正式成為英國殖民地。
割讓九龍半島
1856至1858年,清廷再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敗於英國及法國聯軍,逼使清廷在1860年簽下《北京條約》,把九龍半島,即界限街以南土地割讓予英國(不包括九龍寨城)。九龍半島的割讓,有助英國保障維多利亞港的安全。而當時九龍半島與新界的邊界(即現今的界限街)只用鐵絲網區隔。值得留意的是,九龍寨城管治權並沒有交給英國。
租借新界
1897年清朝山東發生德國傳教士被殺事件,德國為保護僑民進駐山東的青島,俄國亦進駐旅順和大連。英國則佔領山東的威海以平衡列強勢力。同時法國亦借機進駐廣東的廣州灣(今湛江)。為了平衡法國在南中國的勢力,英國政府以香港的防衛需要加強為由,再主動與清朝政府簽訂《展拓香港界址專條》,從1898年7月1日起租借九龍半島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200多個離島,為期99年,直至1997年6月30日為止。
日佔時期
抗日戰爭爆發後,日軍在1938年登陸廣東,並迅速佔領與香港為鄰的廣州及附近地區,並派間諜潛入香港調查英軍的佈防位置。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珍珠港數小時後,日本發動南方作戰計劃,日軍同時進攻菲律賓、印尼、英屬馬來亞及香港。日軍自深圳河入侵香港,香港保衛戰開始,其間日本和加拿大及英印軍發生多場激烈戰事。12月25日,駐港英軍奮力戰至彈盡糧絕,當時的香港總督楊慕琦宣佈向日本投降,香港人稱這天為「黑色聖誕節」,並開始了香港三年零八個月的日佔時期。在台灣,解嚴前一般使用「日據」,解嚴後改為日治。中國大陸稱「日據」、「日占」或“香港沦陷”。
香港重光以後,英國國旗再次在香港總督府內升起。當時因國共內戰再次展開,中華民國政府無力處理香港問題。抗戰勝利後,英國重新統治香港。
中國共產黨在1949年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政權後,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達成協議:中方無意接收香港主權,也不干預中華民國政府軍民在香港的活動,用以換取英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承認[3]。 [4]
戰後發展
1950年代,由於中國因朝鲜战争與西方世界交惡,被西方國家禁運,中港貿易被禁、香港轉口貿易受到管制。香港亦從轉口港轉為發展工業,經濟得以迅速發展。
騷動年代
1956年10月10日,徙置事務處人員在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移除悬挂在李郑屋徙置区之中华民国国旗及大型“双十”徽牌而引起。右派工会及三合会主要参与了暴动,連日搗亂300多家左派報館、學校、工廠、商店、工會,並放火焚燒商店、推翻汽車封鎖道路導致交通癱瘓,暴徒四处搶掠導致300人死傷,稱「雙十暴動」,港督葛量洪派遣軍警搜捕暴徒才告平息。因被怀疑为中華民國政府的情報人員对此事件有推动唆使,故從此被禁止進入香港。
香港在1960年代的局勢相當不穩定。雖然中國國民黨在香港的影響力較1950年代為少,但由於中國大陸爆發了文化大革命,使香港變得動盪不安。1966年,香港爆發了「六六暴動」,源自天星小輪加價事件。請願信收集了超過2萬個簽名,抗議香港多個交通工具的加價。市民繼而上街抗議加價,引起九龍連續2個晚上出現騷亂,結果導致1,800人被捕。
六七暴動
1967年另一場更大型的「左派」暴動「六七暴動」,因親中共人士響應中國共產黨發動文化大革命和受到澳門親共人士在1966年發動一二·三事件的鼓舞,意圖挑戰英國統治和港督府。
1960年代,當時香港親北京的「左派」以「港英」稱呼當時的香港政府(與「港共、土共」相對)。六七暴動時「左派」的部份口號即為「我們必勝!港英必敗!」[註 2]「港英不低頭,就要走頭!」(「走頭」為粵語「逃跑」之意)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後,部分香港傳媒除將殖民地時期(1841年1月26日—1997年6月30日)的政府稱為「殖民地政府」外,亦逐漸開始使用「港英政府」這個名詞,以區別簡稱同樣為「香港政府」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港英一詞亦可用來形容一切和英屬香港時期有關的事物,整個英屬香港時期可稱為港英時期;「港英餘孽」貶義地形容為香港殖民地政府工作的政治人物,現時亦指一群情感上認同英殖時期而反對中國的人。
經濟起飛和主權移交
經歷過1960年代的暴動,香港政府於1970年代初調整了政策方針,逐步吸納華人進入決策機制,以增強英國對香港的管治。1973年由於受石油危機的影響,香港經歷了一次經濟大衰退,但自1974年開始了長達20多年的高速增長。1970年代中,在港督麥理浩爵士的推動下,地下鐵路開始建造,廉政公署成立,開始實施九年免費強迫教育,並進一步擴展公共房屋計劃,如十年建屋計劃及居者有其屋計劃,皆為香港未來的經濟奇蹟奠定基礎。
1970年代初期,由於新界土地契約的問題,使英國政府不得不考慮香港前途問題。英國政府曾經多次要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延續新界的租約,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拒絕。 中華人民共和國前總理周恩來反對「讓香港成為一個像新加坡一樣自治的地區」威脅英國——「中共將視任何(讓香港)走向自治地位的行動為『非常不友好』的行動。中共希望香港現有的殖民地位繼續,不發生任何變化。」,「如果英國允許香港自治,中共將不會猶豫『入侵』香港、九龍和新界。」。在1980年代初,英國曾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權」及「治權」,主權歸中華人民共和國,英國仍保留治權。1982年9月22日,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到北京提出這個方針,打算延續對香港的管治,惟時任中国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拒絕讓步,但表示可以讓香港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因中國對接收香港立場強硬,期間香港的樓價、股票及港元匯價持續急挫,更於1983年9月出現港元危機,港元兌美元由1982年約6港元跌至9.6港元兌1美元的歷史低點。為挽救香港金融體系,香港政府於1983年10月15日公佈聯繫匯率制度[註 3],匯率固定為7.8港元兌1美元。此後聯繫匯率制度一直實行至今。
1984年12月19日,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與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分別代表中英雙方簽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根據這份聲明,英國將在1997年7月1日將香港的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香港即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在上述協定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會依照鄧小平所提出的「一國兩制」政策,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制度50年內不會在香港實行,並保證香港除外交及國防外,各方面都享有「高度自治」。1985年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成立并于1988年进驻香港,开始准备交接事宜,该小组于香港回归后的2000年解散。1989年受到六四事件影響,不少香港人人心惶惶,使香港的資產價格下跌,移民潮再次出現。同年香港政府推出「香港機場核心計劃」以穩定民心。香港交接仪式于1997年6月30日举行,仪式结束后威尔士亲王查尔斯和港督彭定康乘坐不列颠尼亚号皇家游轮返回英国,驻港英军亦撤离香港,港英政府亦随着英军撤离而解散,香港由新成立的香港特区政府接管,防务由驻港解放军负责。
政治
英國君主是香港的最高統治者,總督則是英國君主的全權代表。初期主要官員全由英國人所擔任,但後逐漸接納華人進入政府部門,如陳方安生、曾蔭權都是英治時期的官員,並直接過渡至特區時期。
1842年,隨著清廷割讓香港島予英國,香港遂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當時仍為英國全權代表的砵甸乍於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發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稅之埠,準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其後維多利亞女王在1843年4月5日頒發《英皇制誥》,《制誥》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與砵甸乍於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遂依據《制誥》,正式成為香港首任總督。
砵甸乍上任總督後,隨即依據《英皇制誥》成立香港政府(英語:Hong Kong Government),設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當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佈委任三名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該三名官守議員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連總督在內,只有四名成員。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並在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
歷來的香港總督皆由英國任命,並由英國議會監察,而行政局及定例局(其後稱為立法局)議員由政府委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1850年,立法局首度引入非官守議員,至1880年委任首名華人議員伍廷芳。而行政局則要到1896年才開始有非官守議員。
開埠初期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曾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允,稱香港華人佔多數,不會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其後,一個類似市議會的機構潔淨局(市政局前身)於1883年成立,並於1887年起引入由選舉產生的成員。衞生局其後於1936年改組為市政局。初期香港殖民地政府有意從英國借調官員管理華人,但這種並行的政制,從未認真施行,其後因罪案日多,終於在1865年廢除這個制度,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取代。是年英廷大幅修訂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任何法例若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總督均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把香港當作開放的營商貿易之地,採取“放任政策”,一切秉公辦理[5]。
經濟
自從香港於1842年成為自由港後,香港便成為區內一個重要的轉口港。多間英國洋行在香港設立,也吸引不少華人從事與貿易相關的業務,如搬運及運輸等。部份華商也來港設立南北行經商。工業方面,早年香港主要依賴造船業,在紅磡及香港仔等地均設有船塢。香港開埠初期政府不收取任何稅款,只依賴賣地及牌照等收入。雖然自1850年代起雖然收取小量稅項,但由於一直不抽關稅,故對香港經濟發展影響甚微。
20世紀初,香港除了秉承以往的轉口貿易外,香港工業也開始有所發展。第一次世界大戰後歐洲工業生產受到影響,使香港多了不少工廠,以九龍一帶為多。1930年代,當時全球經濟大蕭條及銀本位貨幣制度受到衝擊,都對香港經濟構成一定影響。1937年,港元正式成為香港法定貨幣。同年抗日戰爭爆發,使香港成為中國大陸的一個重要對外的窗口,大量物資經香港進入中國。
1980年代,香港市民的經濟漸漸改善。在1988年,香港人均GDP超過10,000美元,香港自此晉身發達地區行列。而隨著香港製造業的式微,因素甚多。在1970年代後期,香港的土地價格開始上漲,房屋、地產成為了新興的商業活動。原本預留作興建工廠的土地都被改為興建住屋及大型商場之用。此外,隨著中國在1978年實行經濟改革並開放對全球的貿易,在香港的工廠亦因為大陸更低廉的工資而逐漸北移。
與此同時,新加坡、南韓及台灣亦經歷了與香港相類似的發展。它們生產了和香港相似的貨品,並實行保護主義以保障本地區的公司。因此,外地對香港的商品需求便減少了。
社會
教育方面,香港政府於1847年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並於1873年將教會學校也納入在內。而首間官立學校中央書院(今皇仁書院)於1862年開辦。1887年,香港西醫書院成立。1971年,政府推出六年免費強制小學教育,並於1978年推廣至中三程度。在這之前,香港的小學畢業生都要參加小學會考,以取得學歷的確認,以便投身社會工作。自從六年強制小學教育推行後,小學會考被升中試取代,作為升讀中學的競爭準則。到「九年免費教育」推行後,升中試為學能測驗所取代,並於中三設立「中三淘汰試」,以篩選適合升讀高中教育的學生。
醫療方面,最早建立的華人醫院為1872年創立的東華醫院,為上環華人居住區的市民提供免費醫療服務至今。1874年,西營盤醫院(政府公立醫院)成立,為是香港第一所非軍用的政府醫院。當時的主要醫院還包括那打素醫院及雅麗氏紀念醫院(兩者今合併為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等。1960年代,行政局嘗試改善醫療系統以提供價錢低廉的健康服務給香港市民,於是醫療部門擬出一份預測未來15年市民對醫療服務的建議書。香港流感是一種最初1968年在香港爆發的流行性感冒,該病隨後在同年傳到美國。該疫症一直持續到1969年。
治安方面,香港殖民地警隊於1844年5月1日正式成立。警隊早期的工作範圍非常廣泛,除負責治安外,還負責消防、人口登記、出入境、簽發車牌狗牌、交通以及郵政。在1967年,警隊更因在處理六七暴動有功,獲英女皇授予警隊「皇家香港警察」稱號。而輔警則獲封皇家香港輔助警察,並由雅麗珊郡主擔任榮譽總監,以增加他們的廉潔精神和歸屬感。然而,雖然在香港的發展中警隊對維持安全及穩定有其貢獻,但其貪污的習氣亦一直存在,對市民的生活乃至有效的施政都有不良的影響。直至1960年代暴動,港督麥理浩爵士瞭解到貪污問題嚴重,於1974年成立了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廉政公署的努力及時扭轉了警隊乃至整個社會的習慣,也令香港成為世界上最廉潔的城市之一。
語言及文字
從港英政府成立開始,英語一直是唯一法定語言,無論是政府文件、司法或立法等行政文件一律只用英文。而民間則使用中文。及後香港政府發布通告時也會顯示中文在旁邊。1970年代香港開始出現中文運動,這是香港學界為爭取中文能享有官方語言地位的社會運動,1974年,政府立法通過繁體中文與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其後,官方及法律文件等仍用英文做單一版本,部分會有中文譯本,但一定會註明一切以英文版本為準,表示在官方機構及法律體系内,中文只作“僅供公眾參考”之用。
民間語言方面,在殖民地初期,香港原居民主要以围头话、客家话溝通,隨後香港經歷多次難民入港和普及教育,粵語成為香港最多人使用的語言,电台及电视台都以粤语作中文广播。
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的簡體中文並沒有影響香港。雖然民間有可能為求方便與快捷而使用簡筆字,但文件來往、街邊招牌、電視台、學校教學等等皆使用傳承字,正、俗體並存,直到1997年特區成立後,基於一國兩制原則,香港繼續使用繁體中文作為官方語文,但在特區政府官方網頁增加簡體中文的選項。1997年後學校開始會教授普通話。
體育
受英國文化影響,足球和賽馬是香港最受大眾歡迎的體育運動,其中足球代表隊於1920年代開始直到1960年代後期是亞洲中具實力的足球隊,在1930年代代表中華民國出賽奧運會。
香港賽馬是大中華地區中獨具特色的一個英國傳統體育項目,英皇御准香港賽馬會是全球具有影響力的賽馬會之一,每年繳付大量博彩稅予香港政府。
單車、網球、壁球、羽毛球等運動項目亦由英國人在早期帶入到香港,成為大中華地區最早接受這些運動的地區,但基於香港政府的體育政策,香港體育在殖民地時期發展緩慢。然而香港最後以英國屬土身份參與的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中,香港代表隊的李麗珊奪得滑浪風帆項目的金牌,這是香港歷史上第一面。在領獎時,現場奏起英國國歌和升起香港旗,得獎者李麗珊和不少收看直播的港人都為這面奧運金牌感動落淚。
節日
早在香港開埠初期的1875年,香港政府已訂立《公眾假期條例》(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訂明哪些日子是公眾假期和銀行假期,所以公眾假期也俗稱「銀行假期」。其後條例經多次修訂,英文名稱亦改為General Holidays Ordinance。該條例指明政府部門在假期當日暫停辦公,亦規定銀行在假期當日無須辦理與可轉讓票據有關的付款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只是方便政府和商業運作,並無規定僱主必須讓僱員於公眾假期當天放假,部份僱員可在公眾假期放假,純粹是僱主給予的額外福利。
當時洋人一般跟隨英國的習慣慶祝節日,而華人則會慶祝中國傳統節日。當時洋人的假日包括公曆新年、復活節、英皇壽辰及聖誕節;而華人的假日則主要為農曆新年及冬節,而在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及重陽節等傳統節日及節氣,也會進行一些應節的活動,但是不會放假。
20世紀初,香港社會新增了兩個紀念日,分別是1912年起華人的中華民國國慶日(10月10日)及1918年起洋人的和平紀念日(11月11日)。至二次大戰1941年日治時期前,華人與洋人的節假日通常各自為政,也沒有公眾假期的概念。
1945年8月30日英國恢復管治香港,節假日的習慣得以恢復。1947年1月10日,香港政府修訂《公眾假期條例》,新制訂的假期有香港重光紀念日。值得留意的是,當時10月10日的中華民國國慶日也是香港的公眾假期之一,至大約1950年代初期,才因為中國大陸政權交替、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而取消。這些公眾假期主要是政府、銀行業以及與銀行業關係較密切的行業(如貿易公司)所採納。
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間,香港已經有正式的公眾假期,但是當時香港經濟模式及就業市場的職位分佈,以製造業等藍領職業為主,基於前述的《公眾假期條例》適用範圍問題,大部份香港市民都不能夠享有公眾假期。1962年4月,香港政府因遵循國際勞工公約每年最少6天有薪假期的規定,實施《工業僱傭(有薪假期與疾病津貼)條例》(Industrial Employment(Holidays with Pay and Sickness Allowance) Ordinance),首次為法定假日立法,規定在工廠工作的勞動工人、或月薪700港元以下的非勞動工人,可享每年6天有薪假期,分別是農曆年初一、農曆除夕或年初二、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冬至或隨後的元旦(由僱主選擇其中1天)。這6天假期就是「法定假日」,因初期實施時的適用對象關係,所以也俗稱「勞工假期」、「工廠假期」等[6]。
該法例於1974年1月廢除,有關法定假日的條文則納入《僱傭條例》內,使《僱傭條例》涵蓋的所有僱員,不論是否受僱於工廠,一律享有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日數其後數度增加,1977年,新增元旦、農曆年初三、重陽節、1天浮動假期(由僱主選擇何時發放,下同),即增至10天;1983年,新增1天浮動假期,即增至11天;至特區時期的1997年,取消2天浮動假期,新增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國慶日;1999年,新增勞動節,即增至12天,一直至今。惟與每年17天的公眾假期相比,仍然少了5天。
至約1980年代至1997年6月30日英治時期結束期間,香港公眾假期如下:
名稱 | 公曆日期 | 農曆日期 | 簡介及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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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星期日 | 每個星期日 | 見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
1月份第一個週日 | 1月1日 | 見上文。 | |
農曆年初一 | 1月下旬 至 2月下旬 其中連續三天 |
正月初一 | 見上文。 |
農曆年初二 | 正月初二 | ||
農曆年初三 | 正月初三 | ||
清明節 | 4月4日 、 4月5日 其中一天 |
見上文。 | |
耶穌受難節 | 3月下旬 至 4月下旬 其中一個連續的 星期五、六、一 |
見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
耶穌受難節翌日 | |||
復活節星期一 | |||
端午節 | 5月下旬 至 6月下旬 其中一天 |
五月初五 | 見上文。 |
英女皇壽辰 | 6月第2或第3個星期六、
及緊接其後的星期一 |
慶祝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生日,但伊利沙伯二世真正的生日是4月21日。 1950至1980年代初,公眾假期定於4月21日,即伊利沙伯二世真正的生日。及後考慮到4月已有清明節及泛復活節假期,為免太多假期集中在4月,及英女皇官方壽辰為6月(因英國的天氣以6月較好)。故由1983年開始,公眾假期改為6月,通常為6月第2或第3個星期六,及緊接其後的星期一。而由1950至1980年代初,7月1日亦為公眾假期。 1997年6月,英治時期結束前夕,最後一次英女皇壽辰公眾假期,為配合7月1日及2日因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公眾假期,故特別把英女皇壽辰公眾假期定於6月第4個星期六及緊接其後的星期一,即6月28及30日,以連同6月29日星期日、7月1日及2日,串連成連續5天公眾假期。 | |
英女皇壽辰後第一個星期一 | |||
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 | 8月最後的星期一 之前一個星期六、 8月最後的星期一 |
香港重光紀念日。紀念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盟軍勝利 ,香港結束3年零8個月日治時期,英國於同年8月下旬恢復管治香港的日子,中環皇后像廣場的和平紀念碑有官方紀念儀式。
1946年起,定於8月30日。1968年起,改定於8月第一個星期一及8月最後的星期一。1983年起,改定於8月最後的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及8月最後的星期一。 英治時期結束後取消,曾新增性質類似的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公眾假期(8月第3個星期一)(不是法定假日),雖然同為紀念二戰時對日戰爭勝利,但非紀念英國恢復管治香港,而是紀念1945年8月中旬日本無條件投降,中國抗日戰爭勝利,故日期定於8月中旬的第3個星期一。僅實行了兩年(次),即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1999年起,新增勞動節及佛誕為公眾假期,由於政府堅拒增加每年公眾假期天數,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不再是公眾假期,名義上與重陽節「合併」[7],實為取消,官方紀念儀式改為重陽節在香港大會堂紀念花園舉行。 | |
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香港重光紀念日) | |||
中秋節翌日 | 9月上旬 至 10月上旬 其中一天 |
八月十六 | 見上文。 |
重陽節 | 10月上旬 至 11月上旬 其中一天 |
九月初九 | 見上文。 |
聖誕節 | 12月25日 | 見上文。 | |
聖誕節後第一個週日 | 12月26日 | 見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公眾假期17天,法定假日11天,法定假日為其中9天公眾假期,另加2天由僱主選擇何時發放的浮動假期,如僱主無明文指定,則通常於英女王壽辰後第一個星期一及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發放。
此外,1983年,政府更改了農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節翌日的補假方式。之前這些假日如適逢星期日,會於該天後,即農曆年初四或八月十七補假;由1983年起,更改為該天前,即農曆除夕(農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和中秋節(農曆八月十五)補假,如前述,這種補假方式,可能造成假期損失,且一直維持了30年,至2013年才再有更改。
當時適逢星期六的公眾假期(或其補假日),每年最多可達6天,最少也有3天,因耶穌受難節翌日、英女皇壽辰、8月份最後一個星期一之前一個星期六,是一定適逢星期六。以1992年及1993年為例,該兩年適逢星期六的公眾假期,除上述3天外,1992年尚有清明節、中秋節翌日、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1993年則有農曆年初一、重陽節、聖誕節。即連續兩年,適逢星期六的公眾假期均為達上限的6天,還有1993年因農曆年初二適逢星期日,而以農曆除夕作補假。故此造成不少假期損失。
對日校中小學學生而言,泛英女皇壽辰和泛香港重光紀念日這4天公眾假期中,其中3天是一定適逢星期六及/或暑假中,也是假期損失(雖然屬泛復活節的耶穌受難節翌日也一定適逢星期六,但日校中小學學生已因復活節而獲復活節長假期,故此不論)。
另外,1981年7月29日英國皇儲查理斯王子與戴安娜婚禮當天,以及1986年10月21日英女皇伊利沙伯二世訪港當天,當時香港政府亦跟隨英國政府,將當天定為額外的公眾假期。
註釋
参考文献
- ^ 《中國叢報》香港島人口統計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機關的歷史. [2016-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1).
- ^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12/27/PL1812270005.htm
- ^ https://mmis.hkpl.gov.hk///c/portal/cover?c=QF757YsWv58JCjtBMMIqojk%2F3ka6mBt1
- ^ 香港年報
- ^ 同是打工仔 點解勞工假、銀行假相差5日?原來有段故 「1950年代始訂勞工假」. hk01.com. [2016-12-26].
- ^ [1](《1998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紀要) 199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