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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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Hong Ko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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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1941年 1945年-1997年 | |||||||||||||||
格言:Dieu et mon droit(法文) “我权天授” | |||||||||||||||
国歌:《天佑吾王/天佑女王》 | |||||||||||||||
地位 | 直辖殖民地(1841年-1941年、1945年-1981年) 英国属地(1981年-1997年) | ||||||||||||||
首都 暨最大城市 | 赤柱[1](1841年) 维多利亚市(1841年-1941年、1945年-1997年) | ||||||||||||||
常用语言 | 英语(官方)、粤语 | ||||||||||||||
主权国家 | 英国 | ||||||||||||||
英国君主 | |||||||||||||||
• 1841年-1901年 | 维多利亚(首) | ||||||||||||||
• 1952年-1997年 | 伊丽莎白二世(末) | ||||||||||||||
香港总督 | |||||||||||||||
• 1843年-1844年 | 砵甸乍(首) | ||||||||||||||
• 1992年-1997年 | 彭定康(末) | ||||||||||||||
香港辅政司/布政司 | |||||||||||||||
• 1843年-1844年 | 麻恭(首) | ||||||||||||||
• 1993年-1997年 | 陈方安生(末) | ||||||||||||||
立法机构 | 立法局 | ||||||||||||||
历史 | |||||||||||||||
• 英军占领香港岛 | 1841年1月26日 | ||||||||||||||
1842年8月29日 | |||||||||||||||
1860年10月24日 | |||||||||||||||
• 租借新界 | 1898年7月1日 | ||||||||||||||
• 日占时期 | 1941年12月25日-1945年8月15日 | ||||||||||||||
• 香港主权移交 | 1997年7月1日 | ||||||||||||||
面积 | |||||||||||||||
1848年 | 80.4平方公里 | ||||||||||||||
1901年 | 1,042平方公里 | ||||||||||||||
1931年 | 1,013平方公里 | ||||||||||||||
1945年 | 1,013平方公里 | ||||||||||||||
1971年 | 1,034平方公里 | ||||||||||||||
人口 | |||||||||||||||
• 1848年 | 24,000 | ||||||||||||||
• 1901年 | 283,978 | ||||||||||||||
• 1931年 | 840,473 | ||||||||||||||
• 1945年 | 750,000 | ||||||||||||||
• 1971年 | 3,948,179 | ||||||||||||||
货币 | 港圆(HKD)(1862年起) | ||||||||||||||
ISO 3166码 | H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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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广东省深圳市(部分边界海域) |
英属香港(英语:British Hong Kong)是1841年1月26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英国统治下的香港。统治时期称为英治时期、英治香港或者港英时代(British administration)。政府简称为香港政府,但因为与香港主权移交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简称一样,香港传媒将英国统治时期的政府称为殖民地政府(Colonial government)或港英政府等。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再由英国统治,香港特别行政区取而代之。
英治香港时期曾在1941年12月25日至1945年8月15日间中断,香港当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被大日本帝国占领,进入香港日占时期,总计英国统治香港55,804天(约152年9个半月)[注 1]。
历史
割让香港岛
1839年,清朝和大英帝国之间的贸易摩擦终导致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爆发。1841年,清廷被英国(汉诺威王朝)打败,英国皇家海军、驻华商务总监查理·义律与清廷大臣琦善谈判后签订《穿鼻草约》,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1841年1月26日海军军官砵甸乍乘HMS硫磺号登陆今上环水坑口街一带,并占领香港岛,义律出任香港的行政官。一般认为,香港自这天起成为英国属土[2]。翌日,英军在岛上升起英国国旗。
清廷认为琦善无权割地而不承认穿鼻草约,并将琦善革职。而当英国政府收到《穿鼻草约》的消息后,亦对条约中无提及开放通商而大为不满,于是改派砵甸乍(清廷译作璞鼎查)为全权代表到清廷。
其后第一次鸦片战争战事扩大,英军先后攻占厦门、宁波、上海、镇江,抵达南京下关。清廷被迫命耆英于1842年8月29日签订《南京条约》,正式将香港岛割让予英国。自此香港正式成为英国殖民地。
割让九龙半岛
1856至1858年,清廷再在第二次鸦片战争败于英国及法国联军,逼使清廷在1860年签下《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即界限街以南土地割让予英国(不包括九龙寨城)。九龙半岛的割让,有助英国保障维多利亚港的安全。而当时九龙半岛与新界的边界(即现今的界限街)只用铁丝网区隔。值得留意的是,九龙寨城管治权并没有交给英国。
租借新界
1897年清朝山东发生德国传教士被杀事件,德国为保护侨民进驻山东的青岛,俄国亦进驻旅顺和大连。英国则占领山东的威海以平衡列强势力。同时法国亦借机进驻广东的广州湾(今湛江)。为了平衡法国在南中国的势力,英国政府以香港的防卫需要加强为由,再主动与清朝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从1898年7月1日起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方及附近200多个离岛,为期99年,直至1997年6月30日为止。
日占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在1938年登陆广东,并迅速占领与香港为邻的广州及附近地区,并派间谍潜入香港调查英军的布防位置。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袭珍珠港数小时后,日本发动南方作战计划,日军同时进攻菲律宾、印尼、英属马来亚及香港。日军自深圳河入侵香港,香港保卫战开始,其间日本和加拿大及英印军发生多场激烈战事。12月25日,驻港英军奋力战至弹尽粮绝,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宣布向日本投降,香港人称这天为“黑色圣诞节”,并开始了香港三年零八个月的日占时期。在台湾,解严前一般使用“日据”,解严后改为日治。中国大陆称“日据”、“日占”或“香港沦陷”。
香港重光以后,英国国旗再次在香港总督府内升起。当时因国共内战再次展开,中华民国政府无力处理香港问题。抗战胜利后,英国重新统治香港。
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政权后,中英双方就香港问题达成协议:中方无意接收香港主权,也不干预中华民国政府军民在香港的活动,用以换取英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3]。 [4]
战后发展
1950年代,由于中国因韩战与西方世界交恶,被西方国家禁运,中港贸易被禁、香港转口贸易受到管制。香港亦从转口港转为发展工业,经济得以迅速发展。
骚动年代
1956年10月10日,徙置事务处人员在10月10日(即中华民国国庆)移除悬挂在李郑屋徙置区之中华民国国旗及大型“双十”徽牌而引起。右派工会及三合会主要参与了暴动,连日捣乱300多家左派报馆、学校、工厂、商店、工会,并放火焚烧商店、推翻汽车封锁道路导致交通瘫痪,暴徒四处抢掠导致300人死伤,称“双十暴动”,港督葛量洪派遣军警搜捕暴徒才告平息。因被怀疑为中华民国政府的情报人员对此事件有推动唆使,故从此被禁止进入香港。
香港在1960年代的局势相当不稳定。虽然中国国民党在香港的影响力较1950年代为少,但由于中国大陆爆发了文化大革命,使香港变得动荡不安。1966年,香港爆发了“六六暴动”,源自天星小轮加价事件。请愿信收集了超过2万个签名,抗议香港多个交通工具的加价。市民继而上街抗议加价,引起九龙连续2个晚上出现骚乱,结果导致1,800人被捕。
六七暴动
1967年另一场更大型的“左派”暴动“六七暴动”,因亲中共人士响应中国共产党发动文化大革命和受到澳门亲共人士在1966年发动一二·三事件的鼓舞,意图挑战英国统治和港督府。
1960年代,当时香港亲北京的“左派”以“港英”称呼当时的香港政府(与“港共、土共”相对)。六七暴动时“左派”的部分口号即为“我们必胜!港英必败!”[注 2]“港英不低头,就要走头!”(“走头”为粤语“逃跑”之意)
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权移交后,部分香港传媒除将殖民地时期(1841年1月26日—1997年6月30日)的政府称为“殖民地政府”外,亦逐渐开始使用“港英政府”这个名词,以区别简称同样为“香港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港英一词亦可用来形容一切和英属香港时期有关的事物,整个英属香港时期可称为港英时期;“港英余孽”贬义地形容为香港殖民地政府工作的政治人物,现时亦指一群情感上认同英殖时期而反对中国的人。
经济起飞和主权移交
经历过1960年代的暴动,香港政府于1970年代初调整了政策方针,逐步吸纳华人进入决策机制,以增强英国对香港的管治。1973年由于受石油危机的影响,香港经历了一次经济大衰退,但自1974年开始了长达20多年的高速增长。1970年代中,在港督麦理浩爵士的推动下,地下铁路开始建造,廉政公署成立,开始实施九年免费强迫教育,并进一步扩展公共房屋计划,如十年建屋计划及居者有其屋计划,皆为香港未来的经济奇迹奠定基础。
1970年代初期,由于新界土地契约的问题,使英国政府不得不考虑香港前途问题。英国政府曾经多次要求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延续新界的租约,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总理周恩来反对“让香港成为一个像新加坡一样自治的地区”威胁英国——“中共将视任何(让香港)走向自治地位的行动为‘非常不友好’的行动。中共希望香港现有的殖民地位继续,不发生任何变化。”,“如果英国允许香港自治,中共将不会犹豫‘入侵’香港、九龙和新界。”。在1980年代初,英国曾提出分拆香港的“主权”及“治权”,主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英国仍保留治权。1982年9月22日,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到北京提出这个方针,打算延续对香港的管治,惟时任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拒绝让步,但表示可以让香港人可享有“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因中国对接收香港立场强硬,期间香港的楼价、股票及港元汇价持续急挫,更于1983年9月出现港元危机,港元兑美元由1982年约6港元跌至9.6港元兑1美元的历史低点。为挽救香港金融体系,香港政府于1983年10月15日公布联系汇率制度[注 3],汇率固定为7.8港元兑1美元。此后联系汇率制度一直实行至今。
1984年12月19日,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分别代表中英双方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简称《中英联合声明》。根据这份声明,英国将在1997年7月1日将香港的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香港即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在上述协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会依照邓小平所提出的“一国两制”政策,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制度50年内不会在香港实行,并保证香港除外交及国防外,各方面都享有“高度自治”。1985年中英联合联络小组成立并于1988年进驻香港,开始准备交接事宜,该小组于香港回归后的2000年解散。1989年受到六四事件影响,不少香港人人心惶惶,使香港的资产价格下跌,移民潮再次出现。同年香港政府推出“香港机场核心计划”以稳定民心。香港交接仪式于1997年6月30日举行,仪式结束后威尔士亲王查尔斯和港督彭定康乘坐不列颠尼亚号皇家游轮返回英国,驻港英军亦撤离香港,港英政府亦随着英军撤离而解散,香港由新成立的香港特区政府接管,防务由驻港解放军负责。
政治
英国君主是香港的最高统治者,总督则是英国君主的全权代表。初期主要官员全由英国人所担任,但后逐渐接纳华人进入政府部门,如陈方安生、曾荫权都是英治时期的官员,并直接过渡至特区时期。
1842年,随着清廷割让香港岛予英国,香港遂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当时仍为英国全权代表的砵甸乍于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发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税之埠,准各国贸易,并尊重华人习惯”。其后维多利亚女王在1843年4月5日颁发《英王制诰》,《制诰》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与砵甸乍于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条约》换约,砵甸乍遂依据《制诰》,正式成为香港首任总督。
砵甸乍上任总督后,随即依据《英王制诰》成立香港政府(英语:Hong Kong Government),设立了行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当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三名官守议员加入定例局。该三名官守议员分别为庄士敦(前护理总督)、摩理臣(商务总监中文秘书兼传译员)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连总督在内,只有四名成员。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举行首次会议,并在1844年2月26日通过首条香港法例。
历来的香港总督皆由英国任命,并由英国议会监察,而行政局及定例局(其后称为立法局)议员由政府委任,大多数为官守议员。1850年,立法局首度引入非官守议员,至1880年委任首名华人议员伍廷芳。而行政局则要到1896年才开始有非官守议员。
开埠初期在港居留的英国人曾数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允,称香港华人占多数,不会由少数欧籍人士统治。其后,一个类似市议会的机构洁净局(市政局前身)于1883年成立,并于1887年起引入由选举产生的成员。卫生局其后于1936年改组为市政局。初期香港殖民地政府有意从英国借调官员管理华人,但这种并行的政制,从未认真施行,其后因罪案日多,终于在1865年废除这个制度,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取代。是年英廷大幅修订香港总督的训令,规定“任何法例若对亚、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欧籍人士则不受其限者”,总督均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把香港当作开放的营商贸易之地,采取“放任政策”,一切秉公办理[5]。
经济
自从香港于1842年成为自由港后,香港便成为区内一个重要的转口港。多间英国洋行在香港设立,也吸引不少华人从事与贸易相关的业务,如搬运及运输等。部分华商也来港设立南北行经商。工业方面,早年香港主要依赖造船业,在红磡及香港仔等地均设有船坞。香港开埠初期政府不收取任何税款,只依赖卖地及牌照等收入。虽然自1850年代起虽然收取小量税项,但由于一直不抽关税,故对香港经济发展影响甚微。
20世纪初,香港除了秉承以往的转口贸易外,香港工业也开始有所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工业生产受到影响,使香港多了不少工厂,以九龙一带为多。1930年代,当时全球经济大萧条及银本位货币制度受到冲击,都对香港经济构成一定影响。1937年,港元正式成为香港法定货币。同年抗日战争爆发,使香港成为中国大陆的一个重要对外的窗口,大量物资经香港进入中国。
1980年代,香港市民的经济渐渐改善。在1988年,香港人均GDP超过10,000美元,香港自此晋身发达地区行列。而随着香港制造业的式微,因素甚多。在1970年代后期,香港的土地价格开始上涨,房屋、地产成为了新兴的商业活动。原本预留作兴建工厂的土地都被改为兴建住屋及大型商场之用。此外,随着中国在1978年实行经济改革并开放对全球的贸易,在香港的工厂亦因为大陆更低廉的工资而逐渐北移。
与此同时,新加坡、韩国及台湾亦经历了与香港相类似的发展。它们生产了和香港相似的货品,并实行保护主义以保障本地区的公司。因此,外地对香港的商品需求便减少了。
社会
教育方面,香港政府于1847年推行公立学校教育制度,补助中文学校的经费,并于1873年将教会学校也纳入在内。而首间官立学校中央书院(今皇仁书院)于1862年开办。1887年,香港西医书院成立。1971年,政府推出六年免费强制小学教育,并于1978年推广至中三程度。在这之前,香港的小学毕业生都要参加小学会考,以取得学历的确认,以便投身社会工作。自从六年强制小学教育推行后,小学会考被升中试取代,作为升读中学的竞争准则。到“九年免费教育”推行后,升中试为学能测验所取代,并于中三设立“中三淘汰试”,以筛选适合升读高中教育的学生。
医疗方面,最早建立的华人医院为1872年创立的东华医院,为上环华人居住区的市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至今。1874年,西营盘医院(政府公立医院)成立,为是香港第一所非军用的政府医院。当时的主要医院还包括那打素医院及雅丽氏纪念医院(两者今合并为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医院)等。1960年代,行政局尝试改善医疗系统以提供价钱低廉的健康服务给香港市民,于是医疗部门拟出一份预测未来15年市民对医疗服务的建议书。香港流感是一种最初1968年在香港爆发的流行性感冒,该病随后在同年传到美国。该疫症一直持续到1969年。
治安方面,香港殖民地警队于1844年5月1日正式成立。警队早期的工作范围非常广泛,除负责治安外,还负责消防、人口登记、出入境、签发车牌狗牌、交通以及邮政。在1967年,警队更因在处理六七暴动有功,获英女王授予警队“皇家香港警察”称号。而辅警则获封皇家香港辅助警察,并由雅丽珊郡主担任荣誉总监,以增加他们的廉洁精神和归属感。然而,虽然在香港的发展中警队对维持安全及稳定有其贡献,但其贪污的习气亦一直存在,对市民的生活乃至有效的施政都有不良的影响。直至1960年代暴动,港督麦理浩爵士了解到贪污问题严重,于1974年成立了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廉政公署的努力及时扭转了警队乃至整个社会的习惯,也令香港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城市之一。
语言及文字
从港英政府成立开始,英语一直是唯一法定语言,无论是政府文件、司法或立法等行政文件一律只用英文。而民间则使用中文。及后香港政府发布通告时也会显示中文在旁边。1970年代香港开始出现中文运动,这是香港学界为争取中文能享有官方语言地位的社会运动,1974年,政府立法通过繁体中文与英文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其后,官方及法律文件等仍用英文做单一版本,部分会有中文译本,但一定会注明一切以英文版本为准,表示在官方机构及法律体系内,中文只作“仅供公众参考”之用。
民间语言方面,在殖民地初期,香港原居民主要以围头话、客家话沟通,随后香港经历多次难民入港和普及教育,粤语成为香港最多人使用的语言,电台及电视台都以粤语作中文广播。
195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行的简体中文并没有影响香港。虽然民间有可能为求方便与快捷而使用简笔字,但文件来往、街边招牌、电视台、学校教学等等皆使用传承字,正、俗体并存,直到1997年特区成立后,基于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继续使用繁体中文作为官方语文,但在特区政府官方网页增加简体中文的选项。1997年后学校开始会教授普通话。
体育
受英国文化影响,足球和赛马是香港最受大众欢迎的体育运动,其中足球代表队于1920年代开始直到1960年代后期是亚洲中具实力的足球队,在1930年代代表中华民国出赛奥运会。
香港赛马是大中华地区中独具特色的一个英国传统体育项目,英王御准香港赛马会是全球具有影响力的赛马会之一,每年缴付大量博彩税予香港政府。
单车、网球、壁球、羽毛球等运动项目亦由英国人在早期带入到香港,成为大中华地区最早接受这些运动的地区,但基于香港政府的体育政策,香港体育在殖民地时期发展缓慢。然而香港最后以英国属土身份参与的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中,香港代表队的李丽珊夺得滑浪风帆项目的金牌,这是香港历史上第一面。在领奖时,现场奏起英国国歌和升起香港旗,得奖者李丽珊和不少收看直播的港人都为这面奥运金牌感动落泪。
节日
早在香港开埠初期的1875年,香港政府已订立《公众假期条例》(Public Holidays Ordinance),订明哪些日子是公众假期和银行假期,所以公众假期也俗称“银行假期”。其后条例经多次修订,英文名称亦改为General Holidays Ordinance。该条例指明政府部门在假期当日暂停办公,亦规定银行在假期当日无须办理与可转让票据有关的付款等事宜。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只是方便政府和商业运作,并无规定雇主必须让雇员于公众假期当天放假,部分雇员可在公众假期放假,纯粹是雇主给予的额外福利。
当时洋人一般跟随英国的习惯庆祝节日,而华人则会庆祝中国传统节日。当时洋人的假日包括公历新年、复活节、英王寿辰及圣诞节;而华人的假日则主要为农历新年及冬节,而在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及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及节气,也会进行一些应节的活动,但是不会放假。
20世纪初,香港社会新增了两个纪念日,分别是1912年起华人的中华民国国庆日(10月10日)及1918年起洋人的和平纪念日(11月11日)。至二次大战1941年日治时期前,华人与洋人的节假日通常各自为政,也没有公众假期的概念。
1945年8月30日英国恢复管治香港,节假日的习惯得以恢复。1947年1月10日,香港政府修订《公众假期条例》,新制订的假期有香港重光纪念日。值得留意的是,当时10月10日的中华民国国庆日也是香港的公众假期之一,至大约1950年代初期,才因为中国大陆政权交替、中华民国政府迁台而取消。这些公众假期主要是政府、银行业以及与银行业关系较密切的行业(如贸易公司)所采纳。
1950年代至1960年代期间,香港已经有正式的公众假期,但是当时香港经济模式及就业市场的职位分布,以制造业等蓝领职业为主,基于前述的《公众假期条例》适用范围问题,大部分香港市民都不能够享有公众假期。1962年4月,香港政府因遵循国际劳工公约每年最少6天有薪假期的规定,实施《工业雇佣(有薪假期与疾病津贴)条例》(Industrial Employment(Holidays with Pay and Sickness Allowance) Ordinance),首次为法定假日立法,规定在工厂工作的劳动工人、或月薪700港元以下的非劳动工人,可享每年6天有薪假期,分别是农历年初一、农历除夕或年初二、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冬至或随后的元旦(由雇主选择其中1天)。这6天假期就是“法定假日”,因初期实施时的适用对象关系,所以也俗称“劳工假期”、“工厂假期”等[6]。
该法例于1974年1月废除,有关法定假日的条文则纳入《雇佣条例》内,使《雇佣条例》涵盖的所有雇员,不论是否受雇于工厂,一律享有法定假日。法定假日的日数其后数度增加,1977年,新增元旦、农历年初三、重阳节、1天浮动假期(由雇主选择何时发放,下同),即增至10天;1983年,新增1天浮动假期,即增至11天;至特区时期的1997年,取消2天浮动假期,新增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纪念日、国庆日;1999年,新增劳动节,即增至12天,一直至今。惟与每年17天的公众假期相比,仍然少了5天。
至约1980年代至1997年6月30日英治时期结束期间,香港公众假期如下:
名称 | 公历日期 | 农历日期 | 简介及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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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星期日 | 每个星期日 | 见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
1月份第一个周日 | 1月1日 | 见上文。 | |
农历年初一 | 1月下旬 至 2月下旬 其中连续三天 |
正月初一 | 见上文。 |
农历年初二 | 正月初二 | ||
农历年初三 | 正月初三 | ||
清明节 | 4月4日 、 4月5日 其中一天 |
见上文。 | |
耶稣受难节 | 3月下旬 至 4月下旬 其中一个连续的 星期五、六、一 |
见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
耶稣受难节翌日 | |||
复活节星期一 | |||
端午节 | 5月下旬 至 6月下旬 其中一天 |
五月初五 | 见上文。 |
英女王寿辰 | 6月第2或第3个星期六、
及紧接其后的星期一 |
庆祝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生日,但伊丽莎白二世真正的生日是4月21日。 1950至1980年代初,公众假期定于4月21日,即伊丽莎白二世真正的生日。及后考虑到4月已有清明节及泛复活节假期,为免太多假期集中在4月,及英女王官方寿辰为6月(因英国的天气以6月较好)。故由1983年开始,公众假期改为6月,通常为6月第2或第3个星期六,及紧接其后的星期一。而由1950至1980年代初,7月1日亦为公众假期。 1997年6月,英治时期结束前夕,最后一次英女王寿辰公众假期,为配合7月1日及2日因主权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设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日公众假期,故特别把英女王寿辰公众假期定于6月第4个星期六及紧接其后的星期一,即6月28及30日,以连同6月29日星期日、7月1日及2日,串连成连续5天公众假期。 | |
英女王寿辰后第一个星期一 | |||
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之前一个星期六 | 8月最后的星期一 之前一个星期六、 8月最后的星期一 |
香港重光纪念日。纪念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盟军胜利 ,香港结束3年零8个月日治时期,英国于同年8月下旬恢复管治香港的日子,中环皇后像广场的和平纪念碑有官方纪念仪式。
1946年起,定于8月30日。1968年起,改定于8月第一个星期一及8月最后的星期一。1983年起,改定于8月最后的星期一之前一个星期六、及8月最后的星期一。 英治时期结束后取消,曾新增性质类似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公众假期(8月第3个星期一)(不是法定假日),虽然同为纪念二战时对日战争胜利,但非纪念英国恢复管治香港,而是纪念1945年8月中旬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抗日战争胜利,故日期定于8月中旬的第3个星期一。仅实行了两年(次),即1997年8月18日及1998年8月17日,1999年起,新增劳动节及佛诞为公众假期,由于政府坚拒增加每年公众假期天数,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不再是公众假期,名义上与重阳节“合并”[7],实为取消,官方纪念仪式改为重阳节在香港大会堂纪念花园举行。 | |
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香港重光纪念日) | |||
中秋节翌日 | 9月上旬 至 10月上旬 其中一天 |
八月十六 | 见上文。 |
重阳节 | 10月上旬 至 11月上旬 其中一天 |
九月初九 | 见上文。 |
圣诞节 | 12月25日 | 见上文。 | |
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 | 12月26日 | 见上文。不是法定假日。 |
公众假期17天,法定假日11天,法定假日为其中9天公众假期,另加2天由雇主选择何时发放的浮动假期,如雇主无明文指定,则通常于英女王寿辰后第一个星期一及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发放。
此外,1983年,政府更改了农历年初一二三和中秋节翌日的补假方式。之前这些假日如适逢星期日,会于该天后,即农历年初四或八月十七补假;由1983年起,更改为该天前,即农历除夕(农历十二月廿九或三十)和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补假,如前述,这种补假方式,可能造成假期损失,且一直维持了30年,至2013年才再有更改。
当时适逢星期六的公众假期(或其补假日),每年最多可达6天,最少也有3天,因耶稣受难节翌日、英女王寿辰、8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之前一个星期六,是一定适逢星期六。以1992年及1993年为例,该两年适逢星期六的公众假期,除上述3天外,1992年尚有清明节、中秋节翌日、圣诞节后第一个周日;1993年则有农历年初一、重阳节、圣诞节。即连续两年,适逢星期六的公众假期均为达上限的6天,还有1993年因农历年初二适逢星期日,而以农历除夕作补假。故此造成不少假期损失。
对日校中小学学生而言,泛英女王寿辰和泛香港重光纪念日这4天公众假期中,其中3天是一定适逢星期六及/或暑假中,也是假期损失(虽然属泛复活节的耶稣受难节翌日也一定适逢星期六,但日校中小学学生已因复活节而获复活节长假期,故此不论)。
另外,1981年7月29日英国皇储查理斯王子与戴安娜婚礼当天,以及1986年10月21日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访港当天,当时香港政府亦跟随英国政府,将当天定为额外的公众假期。
注释
参考文献
- ^ 《中国丛报》香港岛人口统计
-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機關的歷史. [2016-0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6-21).
- ^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12/27/PL1812270005.htm
- ^ https://mmis.hkpl.gov.hk///c/portal/cover?c=QF757YsWv58JCjtBMMIqojk%2F3ka6mBt1
- ^ 香港年报
- ^ 同是打工仔 點解勞工假、銀行假相差5日?原來有段故 「1950年代始訂勞工假」. hk01.com. [2016-12-26].
- ^ [1](《1998年假期(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会议纪要) 199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