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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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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園中國大陸旅遊環境保護自然資源相關的用語,最初源自境外的「國家公園」(National Park)。森林公園為大陸保護區和旅遊景點,依靠森林的自然景觀、兼融部分人文景觀,為提供旅遊服務的特定生態區域,以保護和持續利用森林自然景觀為前提。最早建立的自然保護區——1956年建立的廣東鼎湖山自然保護區;最早的森林公園——1982年建立的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

森林公園主體上未納入自然保護區,行政管理機構為國家林業局(前身林業部)。環境保護部每年公布的《國家環境狀況公報》未發布森林公園的數據。1994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和1993年發布的國家標準《自然保護區類型與級別劃分原則》,條款內容都未涉及森林公園。

迄今為止,中國大陸全境共建國家森林公園627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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