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伐利亞州徽
巴伐利亞州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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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 | |
巴伐利亞小州徽 | |
細節 | |
使用者 | 巴伐利亞自由州 |
啟用 | 1950年6月5日 |
盾 | 四等分:(1)黑底、躍立的金獅,其爪子和舌頭為紅色;(2)上下對開的紅、白鋸齒;(3) 銀白底、躍立的藍豹,其爪子為金色;(4)金底、正臉側身、舉足前行和彼此相疊的三獅。中心盾整體為藍、白相間的斜長菱形。 |
扶盾 | 兩隻躍立的金獅,其爪子和舌頭為紅色 |
巴伐利亞州徽(德語:Bayerisches Staatswappen)是巴伐利亞作為德國聯邦州所使用的徽記,它分為大、小兩種紋章版本,於1950年6月5日根據《巴伐利亞自由州紋章法》所設立:
第一條 (2) 聯邦州的顏色為白色及藍色。
紋章含義
當代使用的州徽是由平面設計師愛德華多·伊格根據紋章的傳統在1946年設計,「它由一個四等份的盾徽和一個中心盾組成。第一部分展示的是一個黑色背景、躍立的金獅,其爪子和舌頭為紅色;第二部分是由三個向上隆起的鋸齒色塊所隔開的紅、銀白背景;第三部分展示的是銀白色背景下的一隻金爪藍豹;第四部分是在金色背景下,疊加的三隻正臉側身的紅爪黑獅,呈舉足前行狀;中心盾為藍白斜長菱形格子。扶盾由兩隻紅爪金獅組成。盾頂加冕有人民之冠,它由一個裝飾有寶石的金箍輔以五瓣觀賞葉片所組成」[3]。若沒有描繪獅子作為扶盾的大州徽是錯誤的,然而它卻曾經出現在1992年發行的德國郵票上。
巴伐利亞大州徽的各紋章組成元素均有其歷史含義:
金獅
黑色背景的金獅最初是普法爾茨伯爵的象徵。在巴伐利亞公爵路易於1214年被授予王權伯爵後,它成為了維特爾斯巴赫家族數百年來在古巴伐利亞和普法爾茨的共同標誌。自1923年起,位於盾紋的左上部,呈躍立姿態、金身和紅爪的普法爾茨獅子開始代表上普法爾茨行政區,它在1945年以前也代表萊茵普法爾茨。自1950年起,它轉而位於盾紋的右上部。[4]
弗蘭肯之耙
弗蘭肯之耙作為第二部分展現在盾紋的左上部,是中線為紅色及銀白色的鋸齒狀波峰。這種圖案作為紋章是在1350年左右,出現於維爾茨堡主教區的部分地方,並自1410年起也用作采邑主教的印章。如今,弗蘭肯之耙代表了弗蘭肯的三個行政區,即上弗蘭肯、中弗蘭肯和下弗蘭肯。[5]
藍豹
位於盾紋右下部的第三部分展示的是一個銀白色背景、躍立姿態的金爪藍豹。它最初被應用於定居在下巴伐利亞的王權伯爵——奧爾滕堡的家徽。其後,當地被維特爾斯巴赫家族接管。如今,藍豹代表的是古巴伐利亞所在的兩個行政區,即上巴伐利亞和下巴伐利亞。[2]
黑色三獅
展示在左下部的第四部分為金色背景,正臉側身、舉足前行和彼此相疊的三隻獅子(實際為豹子)。這是斯陶芬王朝,即從前的施瓦本公爵所採用的老紋章。在州徽上,三獅代表的是施瓦本行政區。[2]
藍白中心盾
藍白中心盾為藍、白兩色相間的斜長菱形紋。菱形的順序是根據「紋章描述」,以盾紋最上角為白色菱形進行排列。此前它是博根伯爵的紋章,並由維特爾斯巴赫家族在1242年繼承。博根伯爵在800多年以前曾是巴伐利亞一個顯赫的貴族,它們自12世紀中葉起開始將紋章用在盾紋上,以區分比武和戰鬥用途。據推測菱形圖案的選擇是在相關的盾紋中得到加強。由於鐵柵欄的加強使用,它可能是隨着時間的變化而演變成著名的菱形圖案。
現存最古老的印記來自於1247年的路德維希二世公爵之戳。此後,維特爾斯巴赫家族都將它用作自身的家徽。居於盾紋的核心、即所謂的中心盾是自1835年(在路德維希一世國王治下)起採納,自那時以來,它成為了整個巴伐利亞的象徵。至於菱形藍白配色的起源,如今已不可考。其最初的配色為藍、銀色,但由於銀色與白色在紋章學中沒有任何顯著的變化區別,民間便把藍白配色設為了巴伐利亞的主色調。
白色和藍色的菱形如今已成為巴伐利亞無可爭議的象徵,並被正式用作小州徽。[2]
人民之冠
人民之冠是由一個裝飾有寶石的金箍和伴以五瓣觀賞葉片所組成,它位於帶有中心盾的四等分盾徽頂部。該頂冠首次於1923年出現在紋章上,象徵着王權之冠退位後的人民主權。[2]
歷史
巴伐利亞曾是東法蘭克王國和神聖羅馬帝國轄下的獨立公國之一。維特爾斯巴赫家族作為巴伐利亞近800年的統治階層,自1242年便開始使用菱形格子盾徽,其後又隨着普法爾茨獅子的加入而作四等分。
巴伐利亞於1806年成為王國,並在1835年創建了新的紋章,它與如今的州徽類似,但一些地區仍使用不同的紋章表示。已知的第一款維特爾斯巴赫家徽是天藍色,中線為金色的鋸齒形。當路德維希一世公爵與博根伯爵阿達貝特五世的遺孀——柳德米拉結婚後,他又接納了博根伯爵的紋章及土地。菱形格子的數量則是多變的,它在15世紀時為21格,至1806年當巴伐利亞升格為王國後又增加為42格。[7]
巴伐利亞選侯國 (普法爾茨選侯國)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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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期 | 1623–1807 | |
描述 | 用於這一時期的旗幟上[8],它由巴伐利亞公國和普法爾茨選侯國(常稱作巴伐利亞選侯國,因這一頭銜的密切聯繫)所共用,展現了巴伐利亞及其普法爾茨領地的歷史徽記。中心盾為紅色背景下的一個金色球體,代表它們在神聖羅馬帝國中的執事權地位。 |
巴伐利亞王國 (1807–35)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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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期 | 1807–35 | |
描述 | 帳幔及王族王冠展現了巴伐利亞的地位已提升至王國。中心盾代表統治家族的君權。 |
巴伐利亞王國 (1835–1918)紋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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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時期 | 1835–1918 | |
描述 | 首個四分之一盾為普法爾茨金獅。第二部分為弗蘭肯之耙。第三部分展現了紅白條紋背景和中置豎條,這是來自布爾高邊疆總督的紋章,代表施瓦本。第四部分展現了白色背景和頭戴金冠的藍獅(費爾登茨之獅), 代表維特爾斯巴赫家族的權利分支。中心盾代表巴伐利亞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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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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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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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1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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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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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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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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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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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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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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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0
民用紋章
由於州徽僅可供官方機構所使用,參議院便受委託開發出了一款民用紋章,也稱「地方象徵」(Landessymbol):其中一個是帶有菱形圖案和金色邊框的盾徽;另一個用於弗蘭肯的則是在金色邊框內的弗蘭肯之耙圖案。這些紋章可以被自由使用,除非觸及主權字眼。因此,它也不可含有任何扶盾或頂冠。[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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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亞自由州民用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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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亞自由州民用紋章之弗蘭肯
參見
參考資料
- ^ Schmöger (translator), Marcus. Constitution of Bavaria 1946. 2001-01-28 [2007-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10-01).
- ^ 2.0 2.1 2.2 2.3 2.4 Scheufele, Karl Michael. Coat of Arms and Flags. Bavarian State Chancery. [2009-04-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10-20).
- ^ Bayerisches Staatsministerium des Innern: Staatswappen[永久失效連結]
- ^ Beschreibung des Landeswappens von Rheinland-Pfalz (PDF; 562 kB)
- ^ Schiering, Timo; Christian Kübrich. Die Wappen der Deutschen Bundesländer. Otto-Friedrich-Universität Bamberg; Fakultät GGeo; Lehrstuhl für Historische Hilfswissenschaften. 2005 [2016-02-09].
- ^ Siebmacher, Johann. Erneuertes und vermehrtes Wappenbuch.... Nürnberg: Adolph Johann Helmers. 1703: Part II Table 4.
- ^ Biebel, Christoph. Das Wappen der Wittelsbacher (PDF). 2006 [2007-10-11].[永久失效連結]
- ^ 世界旗幟網(FOTW)的Electorate of Bavaria (1688); accessed 2009-05-21
- ^ Bayerisches Staatsministerium des Innern: Landessymbol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 文獻
- Wilhelm VolkertHubert Glaser, ., Die Bilder in den Wappen der Wittelsbacher, Die Zeit der frühen Herzöge. Von Otto I. zu Ludwig dem Bayern. Beiträge zur Bayerischen Geschichte und Kunst 1180-1350 (Wittelsbach und Bayern I/1). Köln. 1980: pp. 13–28 (德文)
外部連結
- Wilhelm Volkert: Bayerisches Wappen. In: Historisches Lexikon Bayer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