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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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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英語:Court Clerk;中國大陸稱「書記員」,香港稱「司法書記」)是法庭人員的一種,主要的工作包括法庭紀錄、訴訟文書的審核、事務處理等等,一般屬於公務員。在有陪審團制度的國家或地區,還會負責陪審員的宣誓事宜。書記官在法庭中的位置一般是位於法官之下、兩造的前方。

以色列最高法院法庭書記官的位置。上方三個座位是法官的位置,下方兩個座位則為書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