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 (香港)
外觀
環境保護署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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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署長(署理) | 馮浩然 |
副署長 | 徐浩光 胡偉文 馮浩然 陸嘉健 |
部門資訊 | |
成立日期 | 英屬香港1986年 |
所屬部門 | 環境局 |
口號 | 為自己和下一代締造一個健康怡人的環境 |
總部 | 香港金鐘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5及16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http://www.epd.gov.hk |
環境保護署(簡稱環保署;英文: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縮寫:EPD)是香港環境局轄下的部門,專責主管環境保護政策。現任署理署長為兼任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的馮浩然。
歷史
1977年,港英政府設立環境保護組,1981年改組為環境保護處,1986年成立環境保護署,成為專責處理污染問題的政府部門,負責統籌及推行預防和管制污染的工作。2005年4月1日完成重組,與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的環境科合併[1]。
隸屬
- 1986年-1989年:布政司署衛生福利科
- 1989年-1997年6月30日:布政司署規劃環境地政科
- 1997年7月1日-2000年12月31日:規劃環境地政局
- 2000年1月1日-2002年6月30日:環境食物局
- 2002年7月1日-2007年7月1日:環境運輸及工務局
- 2007年7月1日-:環境局
工作
環境保護署的職責包括構思環境保護、自然保育等政策,執行香港各環保法例,環保署亦負責監察環境質素,為家居、工業等各種廢物提供收集、轉運、處理和處置設施,就城市規劃及新政策對環境的影響提供意見。環保署又負責處理市民對各類污染的投訴,及透過宣傳提高市民的環保意識,和鼓勵市民支持環境保護工作,環境保護署的工作包括6個類別:空氣、噪音、廢物、水質、環境保育和環境評估及計劃。
歷任首長
- 聶德(1986年4月1日-1996年3月31日)
- 羅樂秉(1996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
- 郭家強(2005年4月1日-2006年9月,是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兼任)
- 王倩儀(2006年9月-2016年9月)(是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環境)兼任,2007年7月1日起改稱環境局常任秘書長)
- 唐智強(2016年9月19日-2019年3月26日)
- 鄭美施(2019年5月2日-現時)(是由環境局常任秘書長兼任環境保護署長)
相關
註釋
- ^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環境科與環保署合併. www.info.gov.hk 政府新聞公報. 2004-09-23.
外部連結
新頭銜 |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組 | 繼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
前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組 |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 繼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署 |
前任: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處 |
英屬香港環境保護署 1986年 - 2005年 |
重組 |
前任: |
香港環境保護署 2005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