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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Mirror.of.Twilight/羅馬皇帝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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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古斯都,第一位羅馬皇帝

羅馬皇帝羅馬帝國的統治者,其歷史可追溯至公元前27年羅馬元老院奥古斯都頭銜授予屋大維——在著名的將領及獨裁者凱撒之後掌握大權之人。奧古斯都保留了共和制的外衣,拒絕君主頭銜而自稱為princeps senatus英語princeps senatus首席元老[1]princeps civitatis(元首)。奧古斯都的頭銜被傳遞給繼承他地位的人。由奧古斯都所創立的政府模式被稱為元首制並一直延續直至戴克里先的改革。現代的emperor(皇帝)一詞來自頭銜imperator(譯為英白拉多或凱旋將軍),這是由軍隊授予成功將領的稱號。在帝國初期,這一頭銜經常被princeps英語princeps第一公民)使用。例如,奧古斯都的正式名稱是Imperator Caesar Divi Filius Augustus

羅馬共和國時期,皇帝控制的領土不斷擴大,當時已經入侵並占領了歐洲大部分地區以及北非和西亞的部分地區。共和國治下,帝國的各地區由對元老院與羅馬人民負責並由之授權的總督統治。共和國時期,羅馬的首席行政官員是每年選出的兩名執政官;帝國時期執政官選舉仍在進行,但執政官權力來自於皇帝,其選舉被皇帝控制。

經歷三世紀危機之後,戴克里先皇帝於三世紀末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建立了羅馬帝國的多米那特製。其特點是皇帝本人的權威顯着增加,並開始使用"dominus noster"(我們的主人)的稱號。這一時期,強大的蠻族部落開始在帝國邊界崛起,蠻族對羅馬邊境防衛的挑戰和不穩定的帝國繼承迫使戴克里先在286年任命共治奧古斯都依據地理分割了帝國的行政體系。

公元313年,第一位基督徒皇帝君士坦丁大帝李錫尼一起頒布了米蘭敕令,授予基督教信仰自由。330年,他在拜占庭建立了第二首都,並將該城更名為君士坦丁堡。在286年至480年的大部分時間裡,通常同時有多位正皇帝受到承認,帝國的分治通常以地理劃分。這種分治在狄奧多西一世於395年去世後一直延續,歷史學家稱其為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之間的分裂。[2]然而在形式上,羅馬帝國仍然是統一的國家,只是在不同的宮廷中有多位共治的皇帝。通常所稱的羅馬帝國的滅亡以及下面單獨列出的皇帝名單的結束日期,要麼是476年羅慕路斯·奧古斯都被日耳曼赫魯利人的首領奧多亞塞廢黜,或者是公元480年尤利烏斯·尼波斯去世後東部皇帝芝諾不再承認西部的宮廷。在這之後仍然延續的羅馬帝國通常被歷史學家稱為由拜占庭皇帝統治的拜占庭帝國,儘管這種說法並未普遍使用且至今仍是學界爭論的焦點。[3]

在7世紀的希拉克略統治時期,拜占庭 - 薩珊戰爭(602年-628年)時羅馬東部的大部分領土先被薩珊帝國奪回,後被希拉克略收復,最終在伊斯蘭教的興起和穆罕默德逝世後的穆斯林大征服中永遠喪失。而薩珊帝國則被正統哈里發王朝征服,為拜占庭-薩珊戰爭劃上句號。

皇帝的傳承一直持續到1453年君士坦丁堡陷落君士坦丁十一世·帕列奧列格戰死,這時羅馬帝國僅存的領土被穆罕默德二世統治下的奧斯曼帝國征服。[4]奧斯曼王朝則繼續使用羅馬凱撒的稱號。

計算所有擁有完整皇帝頭銜者,包括那些事實上未曾真正統治過的人(如共治皇帝或攝政期間的未成年皇帝),這份名單包含194位皇帝和3位實權女皇,共197位君主。

合法性

本文中列出的皇帝是那些普遍認為是「合法」並出現在已公布的皇帝名單中的皇帝。[5] [6] [7]大多數作者都使用「合法」這個詞,但通常沒有明確的定義,也許這並不奇怪,因為皇帝本身在法律上的定義相當模糊。在奧古斯都最初的表述中,元首是由元老院或羅馬「人民」選出的,但很快軍團就成了公認的「人民」的替身。一個人可以被他們的軍隊或街頭的「暴徒」宣布為皇帝,但理論上需要得到元老院的承認——事實上通常是元老院被強制要求承認。此外,現任皇帝有權提名繼任者並讓他在政府中歷練。在這種情況下,元老院沒有任何作用,除非有時繼承人缺乏阻止其他皇位競爭者參與皇位爭奪的力量。到了中世紀(或拜占庭)時期,元老院的定義也變得模糊,使問題更為複雜。[8]

因此,合法皇帝的名單部分受到編纂者主觀觀點的影響,部分受到歷史慣例的影響。此處列出的許多「合法」皇帝是通過篡位而登基,許多「非法」的爭位者對皇位擁有合法宣稱。也就是說,此列表使用以下標準:

  • 任何無可爭議地統治整個帝國的個人,在某些時候,是「合法的皇帝「(1)。
  • 任何被合法皇帝(1)提名為繼承人或共治皇帝,並以自己的權利成功統治的人,都是合法皇帝(2)。
  • 當有多個宣稱者,且其中沒有一個是合法的繼承人時,被羅馬元老院承認的人是合法的皇帝(3),至少在元首制時期時如此。

據此舉例,奧勒良雖然通過篡位登基,但在270至275年間是唯一且無爭議的君主,因此是合法的皇帝。加里恩努斯雖然沒有控制整個帝國,並且受到其他宣稱者的困擾,但他是(合法皇帝)瓦勒良的合法繼承人。克勞狄二世雖然是非法登基,且無法控制整個帝國,但卻是元老院接受的唯一宣稱者,因此在他統治時期,他是合法的皇帝。同樣,在四帝之年時,所有宣稱者都有爭議,但在某些時候被元老院接受,因之被包括在內;相反,在五帝之年,不論佩斯切尼烏斯·奈哲爾克洛狄烏斯·阿爾比努斯都沒有被元老院接受,因此不包括在內。還有幾個例子是個人被任命為共治皇帝,但從未以自己的權利行使權力(他們通常是皇帝的孩子);這些皇帝都是合法的,但不包括在皇位名單中,在本文中與正皇帝一起列出。 [[Category:君主列表]] [[Category:罗马帝国政府]] [[Category:羅馬皇帝]] [[Category:含有哈佛参考文献格式系列模板链接指向错误的页面]]

  1. ^ Rubicon. Holland, T. Abacus, 978-0349115634
  2. ^ Chester G. Starr, A History of the Ancient World, Second Ed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4. pp. 670–678.
  3. ^ Herrin, Judith. The Glories of Byzantium. Wall Street Journal. 2011-03-12 [2017-12-10]. ISSN 0099-9660 (美國英語). 
  4. ^ Asimov, [title?], p. 198.
  5. ^ Lee, pp. 163–164.
  6. ^ Goldsworthy, pp. 425–440
  7. ^ Breeze & Dobson, pp. 251–255
  8. ^ Moss, Henry, The Birth of the Middle Ages Clarendon Press (London) 1935; Folio Society reprint (London) 1998; pp. 24-28, 281-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