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頫
外观
曹頫(1706年6月8日—1774年2月17日[來源請求]),字昂友,號竹居。清康熙、雍正年间官员。有說為《紅樓夢》賈寶玉原型人物。
生平
曹荃第四子,“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1],由伯父曹寅撫養。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正月,曹寅独子曹顒病故,康熙帝特命曹頫過繼給曹寅並繼任江宁织造之職。雍正二年五月初六,曹頫奏江南蝗災和米價折,八月初八日,上折祝贺大将军年羹尧凯旋。
雍正五年正月(1727年2月8日)噶尔泰奏报:“曹頫年少无才”[2]。雍正五年(1727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因虧空“上用、官用緞紗併戶部緞匹等項銀三萬一千餘兩(內開曹頫收過銀三百六十七兩二錢,德文收過銀五百十八兩三錢二分,麻色收過銀五百零四兩二錢)”[3],被抄家,曹頫入獄[4]。曹頫被抄家時,据《永宪录续编》记载:“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乾隆元年(1736年)曹頫出狱。
有說為曹頫即是脂砚斋,對比曹頫年少任江寧織造時所向康熙,雍正的親筆奏折和脂硯齋抄本,批語字體,便知二者定為同一人所書。[6][7][8][9]
家世
注釋
- ^ 康熙六十年(1721年)刊《上元县志·曹玺传》
- ^ 《两淮盐政噶尔泰为访得扬州知府吕大云及曹頫等人居官情形事奏折》
- ^ 《故宮周刊》第八十四期,轉自《紅樓夢研究集刊》第十輯,第317頁
- ^ 内务府十二月二十四日内务府上传档案(十四号)云:“奉旨: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尚感激朕成全之恩,理应尽心效力,但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务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恩,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人等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着固封看守,候新任织造官员绥赫德到彼之后办理。”
- ^ 陳林:《破譯紅樓時間之謎》
- ^ http://www.ourjg.com/bbs/read.php?tid=8135. 缺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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