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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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草行動(馬來語:Operasi Lalang)是馬來西亞政府援引1960年馬來西亞內安法令的大規模逮捕行動,於1987年10月27日展開。馬來西亞警方在當時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搜捕扣押107名朝野政黨領袖、華教人士、環保分子、社運分子、宗教人士等,國家局勢緊張;同時,三家報章媒體包括英文報《星報》、中文報《星洲日報》及馬來文報《祖國日報》(Watan) 也被勒令關閉。該行動事發後堪稱馬來西亞歷史上最黑暗的時期之一,常與1969年發生的五一三事件相提並論[1]。
事發
1987年間,華人社會為反對教育部長安華·依布拉欣派遣不諳華文的教師擔任華小行政四個高職的不合理措施,10月11日,由馬來西亞華人公會(馬華)、民政黨、民主行動黨和民間團體聯辦的抗議大會在吉隆坡樂聖嶺天后宮舉行,因當局不予理會,抗議大會成立的行動委員會號召從10月15日起,一連3天,有關的華小舉行罷課抗議。過後當局於14日同意進行協商,所以罷課抗議行動最後取消。
罷課抗議行動取消後,馬來人表達強烈反彈。時任巫統青年團(巫青團)代團長的納吉·阿都拉薩在吉隆坡甘榜巴魯的TPCA體育館召開了一場擁護政府的萬人大集會,現場出現許多具有「排華意識」的橫幅,包括「那些反對馬來統治者的人將被撤銷公民身份」、「5月13日已開始」(指五一三事件)、「讓它(馬來短劍)浸泡在在華人的血泊中」和「以華人的鮮血洗馬來人短劍」等標語,納吉也在集會上手持馬來短劍並說到「我不會收回這把馬來短劍,除非它嘗到華人的血」的言論[2]。與此同時,在吉隆坡秋傑地區(Chow Kit),有個馬來士兵亂槍射斃一名馬來人和兩名華人,這起事件引起兩族之間騷動[1]。
1987年10月27日開始,馬哈迪政府以種族關係緊張為理由,展開大逮捕和查封報章的「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
被逮捕人士
到11月14日為止,在「茅草行動」中共有106人遭逮捕,華文報《星洲日報》、英文報《星報》(The Star)、馬來文報《祖國報》(Watan)共3份報章被令停刊。先後被逮捕者包括各階層人士、各組織代表,他們來自執政黨的巫統A隊和B隊,民政黨和馬華公會;反對黨的民主行動黨、回教黨、人民黨;民間團體有職工會、消費人協會、環境保護、婦女、宗教、教育、人權組織以及華社領導人。
被逮捕人士中較著名的政治人物包括當時的行動黨秘書林吉祥及其子林冠英、副主席卡巴星、回教黨青年團長哈林阿斯哈、巫統巴錫馬區議員依布拉欣阿里、巫統青年團教育主任莫哈默化米依布拉欣,馬華副會長兼霹靂州主席陳杰志。共有4位華教人士遭逮捕,他們是已故董總主席林晃升、教總主席沈慕羽、教總副主席莊迪君博士,以及當時身為華社研究中心主任的柯嘉遜,以及大馬婦女權益維護協會的會員艾琳·薩維爾。另外,還有一名被逮捕人士是一名信奉基督教的馬來婦女,希爾米諾,被逮捕的原因是,身為馬來人卻信奉基督教,在大馬聯邦法令條文中指出,馬來人應信奉回教,說馬來文及學習馬來文化(參看:馬來西亞馬來人)。
因故
官方解說
政府在1988年發表的茅草行動白皮書《朝向維持國民團結》中,辯稱這次的逮捕是必要的。根據官方說法,1987年華小高職事件最終演變成為華巫兩族之間的矛盾,華人和馬來人陸續發起大遊行。當時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行政人員擔任華小高職,引發華教人士擔心此舉會使華小變質[1]。
董教總當時強調,該課題並非種族課題,「我們準備接受任何種族的老師,只要他擁有合格的華文資格」。
不過,當時的教育部長安華堅持不妥協,導致華小高職事件越演越烈。董教總聯合馬華、民政黨、行動黨和其他華團在10月11日,於吉隆坡天后宮召開全國華團政黨抗議大會表達強烈反對,而3萬名華小學生也準備進行罷課[1]。
當時由納吉·阿都拉薩領導的巫青團在10月17日於拉惹慕達路體育館舉行一場萬人大集會,其中一個布條更展示「以華人的鮮血染紅馬來短劍」聳動字眼[1]。
政府展開茅草行動以控制因為敏感課題的炒作而煽起的種族緊張氣氛,逮捕了119人,其中包括反對黨領袖、公會領袖、社會活躍分子、原住民、園丘工人、基督教工作者、伊斯蘭教基本教義者,以及華教人士。
削弱馬來西亞的司法獨立
民間人士則指控,茅草行動是巫統當權派為了轉移1987年黨爭的視線,而刻意營造的白色恐怖[1],來削弱馬來西亞的司法獨立制度。
1987年巫統陷入黨爭,隨後更遭高等法院宣判為非法組織。當時的首相兼巫統黨主席馬哈迪所領導的A隊在4月的黨選中只以微差勝出,擊敗由前貿工部部長東姑拉沙里領導的B隊。
當時已退出政壇的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更對此發表過精闢的分析[1]:
「巫統正在面對分裂,馬哈迪在黨內的主導權面臨危機。12名巫統黨員於6月25日入稟法庭,要求宣判剛落幕的巫統大會與黨選為非法,巫統黨員的訴訟仍然在法庭進行。」
「如果法庭的判決對他不利,那麼馬哈迪就別無選擇,只能下台。他必須尋找出路脫離困境,因此製造了一個國家危機,重新團結巫統來對抗共同的敵人,而想像中的敵人就是華社。」[1]
與此同時,由於當時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行政人員擔任華小高職,董教總擔心此舉會使華小變質,因此大力反對。然而當時的教育部長安華堅持政府的政策,事件越演越烈,最後政府展開茅草行動,製造恐怖假象,來團結巫統以共同對抗華社。
後續
在經歷了一系列緊張之後,政府內閣作出讓步,同意調走華小不諳華語的高級行政職員。
在百多名被扣留者當中,馬華公會黨員等最早在數日後即被釋放,另外有49人,包括林晃升、沈慕羽、莊迪君、柯嘉遜等4名華文教育工作者,以及7名行動黨國會議員(林吉祥、卡巴星、陳勝堯、P巴都、V大衛及劉德琦)則被援引內安法令扣留,直到1988年6月才陸續獲釋,林吉祥是最後一名在1989年4月才獲釋的扣留者。
影響
茅草行動發生後,以馬哈迪·穆罕默德為首的馬來西亞政府實行威權統治,更加嚴厲管制所有的法令。在翌年更改印刷和出版法令,實施對印刷公司和出版商更嚴厲的管理,要求他們每年更新印刷執照。若印刷執照被吊銷,將不得以法律途徑上訴高庭。再者,若印刷公司或出版商,出版假新聞,將被監禁不超過三年。
在茅草行動進行時,馬來西亞境內銷售量最高的英文報章《星報》全面報道所有關於茅草行動的消息,而被政府勒令停辦。數月後,《星報》在巫統管理層監督下復辦,所有參與茅草行動的職員,被禁止發表相關言論,否則將遭遇牢獄或內安法令對待。不僅是《星報》,幾乎國內所有的報章都受到政府的控制,而不得再報道巫統政府舞弊和貪污的罪行。
在經濟上,茅草行動引發台灣商人的恐慌,由於擔心發生像印尼一樣的排華暴亂,台商在當時大量撤資,事後馬哈迪委託李金獅前往台灣安撫與招徠台商。
一群社會運動活躍分子、一些在茅草運動中被內安法令拘留的人士以及他們的支持者於1989年共同創立人權組織人民之聲。其首要任務是爭取廢除《馬來西亞內安法令》,另外,也參與其他各類型提倡人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