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岛事件
拉美岛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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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战方 | |||||||
荷兰东印度公司 | 小琉球社 | ||||||
兵力 | |||||||
100名荷军 至少70名本岛原住民 | 不明 | ||||||
伤亡与损失 | |||||||
少有伤亡 确切人数不明 |
约300人死亡 323人遭掳 | ||||||
拉美岛事件,或称拉美岛大屠杀,是1636年台湾外海拉美岛(或称金狮子岛,即今小琉球)岛上的小琉球社遭荷兰东印度公司屠杀、为奴、灭绝的事件。
事发原因
1622年10月,荷兰东印度公司在鹿特丹所属的大帆船金狮子号因遇逆风尚未能出帆,寄碇于小琉球,并派船员登陆小琉球取水,结果一去不返。金狮子号又遇到狂风,无法搜查救援遂开离,嗣后才获知这些登陆的船员全部遇害。因之荷人命名小琉球为“金狮子岛”。[1]
第一次出征
1633年8月,与郑芝龙订立贸易协定后的汉斯·普特曼斯想惩罚麻豆社和小琉球。同年11月4日,热兰遮城荷兰人决议率军讨伐小琉球,带领300名荷兰兵士和水手,配合新港社和萧垄社人出征此岛。1633年11月12日早上,Claes Bruyn带维灵根号和贝弗韦克号这两艘快船、四艘戎克船出征。小琉球的一座村落房舍全部被烧掉,养猪也被杀死,小琉球社人则逃窜到洞窟。同月19日中午,Claes Bruyn带维灵根号号和其余戎克船自金狮子岛回来热兰遮城,贝弗韦克号则遇风在小琉球失事。由于对小琉球情况不熟,此次远征失败。[1]
第二次出征
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亨德里克·布劳沃再三命令要镇压金狮子岛。1635年11月讨伐麻豆社后,惩罚小琉球之举变为更迫切的问题。1636年4月5日,汉斯·普特曼斯和台湾评议会决议,由牧师尤罗伯(Robertus Junius)和中尉带同十五、六名兵士,应放索社及南方各社的邀请,结成友好关系,同时也要寻求放索社人是否能对付小琉球社。4月11日傍晚,尤罗伯回来热兰遮城报告。得知放索社及小琉球社保持友好关系,语言也通,但放索社对该岛的洞窟及人口等情况却不知。[1]
同月19日 以Johan Jurriaensz. van Linga为指挥,率一百名兵士和水手,并带同约七、八十名的邻近村落,分搭三艘戎克船及若干杉板船出征。同月21日,全军到达金狮子岛,发炮击退,杀死三名,俘虏二十名。因金狮子岛缺水又下雨遇强风,荷兰船队转泊于下淡水。 26日,借由放索社人和新港社人援助,再驶往金狮子岛。其间新港社人和放索社人去搜索而找到小琉球社人所躲避的大洞窟,即今日乌鬼洞,荷军于是用四十名兵士看管,夺取粮食、水,塞住所有洞口,以烟熏逼出。三天以后,最先的四十二名出洞来,八名为男性,以外全是妇女孩童。[1]
自5月1日以来,陆续俘获。5月4日,此洞窟已再无传出声音,遂进入洞内查看,发现约二、三百具尸体。被捕输送到大员有323名,当中53名为男性,125名女性,其余小孩145名。荷兰人又再距该洞一鸟枪的距离的山洞发现躲藏的小琉球社人,但嗣后对驻军仍有零星偷袭。[1]
第三次出征
同年6月30日,中士Van Daellen 、和一名下士、一名海军见习官在金狮子岛被杀。7月2日,荷兰人动员新港社、萧垄社、麻豆社、目加溜湾社以及放索社、Tackerejan社、Delatocq社等七社及三十名兵,中尉指挥再去讨伐,于7月5日出征。用饥饿及放火的方法从山洞等处迫出小琉球社人,杀死三百人以上,捕获男女及小孩共五百四十四人。[1]
小琉球社消失
小琉球社男性被抓到大员强迫劳役,妇女和小孩即配置于新港社。当时驻在新港社的尤罗伯颇为同情,向汉斯·普特曼斯建议,遣返小琉球社人回乡,甚至表示愿意到小琉球一同与他们居住。但被汉斯·普特曼斯和评议员否决,屡次派船去金狮子岛搜捕小琉球人到大员。9月15日决议,将这些小琉球社人输送去巴达维亚。到了1644年,小琉球尚留有十五名居民,荷兰人即责成包租该岛屿的汉人Sams-jack去捕捉。1645年1月,Sams-jack 即将其中的十三名捕获运至大员,获100西班牙里尔的奖金,一个月后剩下二名也被捉。至是小琉球社从历史消失。[1]
尤罗伯于1647年连袂向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控诉对小琉球过当的复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