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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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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待志》,是明朝末年冯梦龙担任福建寿宁县知县四年时所私编著的地方志,除记载寿宁县史地政经、风土人文外,还有作者宦游福建的施政活动与政治思想,是别开一格的地方志书,也是藉志立传的自传笔记。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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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代体方志一般以“续志”为名,所叙述的时间始于旧志断修之后,止于续修时的地方情况。而冯梦龙修志以“待志”为名而不言“续志”,自言为“吾以待其人”[1]

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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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待志》的叙述整体上横排门类,纵贯时间,遵循依类系事,事以类聚的原则。结构大体由“小引”、“正文”、“附旧志考误”三部分构成。小引即该志序言,冯梦龙在小引中除了对取名“待志”做解释外,并阐发自己的方志学见解[2]

在志目结构考察,《待志》为平目体方志。早在晋朝常璩的《华阳国志》即为平目体,因结构简洁清晰,适合用于撰写内容和字数都较少的志书。该体式宋元以前应用较为普遍,清中叶以后逐渐减少[2]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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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分上下两卷,字数在五万左右。上卷包括〈疆域〉、〈城隘〉、〈县治〉、〈学宫〉、〈香火〉、〈土田〉、〈户口〉、〈升科〉、〈赋税〉、〈恩典〉、〈积贮〉、〈兵壮〉、〈铺递〉、〈狱讼〉、〈盐法〉、〈物产〉、〈风俗〉、〈岁时〉等十八目,下卷包括〈里役〉、〈都图〉、〈官司〉、〈贡举〉、〈坊表〉、〈劝诫〉、〈佛宇〉、〈祥瑞〉、〈灾异〉、〈虎暴〉等十目[2]。书中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

地方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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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免去地方志称功颂德的长篇序言,只以一小引阐明宗旨,并核实旧志,订正前志的若干错误,也据事直书,反映认真的史学观点和时事求是。也不同一般官书的方志,《寿宁待志》对当地风土民情、异事逸闻等涉笔记之,地方色彩浓厚、趣味性强烈[1]

自身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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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冯梦龙编纂三言时,就透过一些人物形象以寄托他的政治理想。在他当任知县时,就成为施政的出发点。他根据寿宁岭峻溪深,民贫俗俭的特点,提出主张“险其走集,可使无寇;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省其谳牍,可使无讼”,采取简政轻赋与民休息的治理手段,如〈条呈〉为提出减轻民众每十年造黄册的负担[1]

书中还收录冯梦龙的〈禁溺女告示〉文告,以白话文书写,无文牍味,内容为冯梦龙下令严禁寿宁素有溺女陋俗,并捐俸奖赏收养弃婴之家,使此风稍息[1]

此书还记载两件冯梦龙的办案。其一为微服查访查清诬告之案;另一为智擒当地恶霸[1]

自身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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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收有冯梦龙八首未见过的抒怀诗作。有反映其极奋发想的心情,如〈纪云〉;有流露出感肘掣于地方,幅窘于资格的痛苦,如〈石门隘〉;有披露晚明朝廷横征暴敛,如〈竹米诗〉两首、〈瑞禾〉两首[1]

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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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刊本在中国失传许久,幸日本尚有传本[1]。之后,1983年,陈煜奎据微缩胶卷校正,给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寿宁待志》排印本[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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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李英、陈煜奎:〈冯梦龙四年知县生活实录─《寿宁待志》评介〉《中华文史论丛》1983年第1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2. ^ 2.0 2.1 2.2 2.3 夏春锦:〈冯梦龙《寿宁待志》新探〉. [2012-12-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