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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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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签署及批准情况
  签署并批准
  仅签署未批准
  未签署

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英語:African Nuclear-Weapon-Free Zone Treaty),又被称为《佩林达巴条约》(英語:Treaty of Pelindaba),是1996年4月11日开放签署,2009年7月15日正式生效,目的是在非洲设立一个無核武地帶的国际条约。

主要内容

条约由序言、22个条款、4个附件和3个附加议定书组成。[1]

  • “非洲无核武器区”指非洲大陆、非统组织岛屿成员国和非洲统一组织各项决议认为属于非洲的所有岛屿。
  • 各缔约国承诺:放弃、防止部署、禁止试验核爆炸装置;拆除和销毁之前制造的核爆炸装置;禁止倾弃辐射性废物;建立非洲核能委员会对条约实施进行监督。
  • 议定书一和二要求美国法国英国俄罗斯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诺:不对非洲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爆炸装置;不在非洲无核武器区试验或协助或鼓励试验任何核爆炸装置。
  • 议定书三要求该区域内有附属领土的国家(法国西班牙)在该区域内遵守条约义务。

历史

  • 1961年11月24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1652号决议,“以非洲为无核区”,要求各会员国停止在非洲进行核试验及运送核武器[2]
  • 1964年7月21日,首届非统组织首脑会议发表了“非洲非核化宣言”,以此为契机,联合国大会通过第2033号决议,重申了要求以非洲为无核区的1652号决议[3]
  • 1974年12月9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3261E号决议,决定在下届联合国大会起,将“非洲非核化宣言的执行情况”列入大会议程[4]
  • 1991年和1992年,非统组织部长理事会通过两项决议,认为国际形势趋于缓和,有利于执行非洲非核化宣言,决定开始进行条约的起草工作。1995年起草工作结束。
  • 1996年4月11日,在埃及开罗举行了签署大会,有45个国家签署了条约。
  • 2009年7月15日,随着第28个国家布隆迪交存批准书,条约正式生效。

现状

条约已于2009年生效。截至2021年底,共有51个国家签署了条约,41个国家交存了批准书。[5]

参考

外部链接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