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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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魯迅小說集《吶喊》中的一篇小說,也是該篇小說的主人公。這篇小說是魯迅在五四運動前繼《狂人日記》之後寫的第二篇白話小說。這篇小說描寫孔乙己作為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缺乏實際技能,只會諸如「『茴』下面的『回』字有幾種寫法」這樣的迂腐「知識」。他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館裡人們嘲笑的對象,後來因為偷書而被打斷了腿。根據小說的內容,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大人》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作「孔乙己」。
小說暴露了當時的一些社會問題──科舉制度製造了大量只懂鑽故紙堆,沒有實際營生技能的讀書人。小說塑造了孔乙己這樣一個可笑又可悲的底層人物形象,揭露了人與人之間的冷漠無情。[1]
人物
- 孔乙己:一個沒有考上秀才的讀書人,喪失了做人的尊嚴,淪落為小酒館裡人們嘲笑的對象,最後下場不明。
- 掌櫃:孔乙己經常來喝酒的「咸亨酒店」的老闆。
- 丁舉人:因為孔乙己偷了自己的書,把他吊起來打斷了腿。
- 「我」:小說的敘述者,人物身份是咸亨酒店的夥計。
文化影響
教材
代稱
- 以下段落經常被用於改編社會熱點新聞,以起到搞笑或諷刺的作用:
“ |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污人清白……」「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竊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鬨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 ” |
參見
注釋
- ^ 纪念鲁迅诞辰140周年:重温鲁迅笔下的“他”和“她”. 文旅·體育--人民網. [2021-10-22].
- ^ 重庆"孔乙己"偷书三千册. 新浪網. [2009-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8).
外部連結
- 丸尾常喜:〈隔絕與寂寞——孔乙己的後影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